新书正式上传,开张大吉利,还请朋友们多多支持,敬请收藏、点击、推荐!谢谢!
现在起点已经有六万多名作者,对于一个刚入行的新人来说,要想从这六万名“敌人”的重重包围中杀出,成为一线作者,成为其他人口中的“大神”,难度不可谓不大,但是,这并不是没有可能的,只要肯努力,只要找对方法。
新人的努力与否,并不是编辑所能控制的,但在写作技巧、更新秘诀方面找到一些小窍门帮助新人,还是可以的。下面将从王道篇和诡道篇两部分,讲述新人的成神之路。
王道篇叙述的是如何切实提高作品质量。作品质量是成神的基础,如果没有拿得出手的作品,那么无论怎么包装宣传,获得的人气都是虚假的、短暂的,只有真真正正写出一部好书,才能留得住读者,才能建立在圈内的地位。而诡道篇,则侧重讲述更新技巧、广告宣传,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其中甚至包括一些小小的阴谋。诡道之所以只是诡道,在于它是依附王道而生,如果作品质量欠缺,那么无论使用怎样的计策,都只能获得极小的利益,不仅成不了真正的大神,对长期发展还有害处。但若是能有中等程度的创作实力,运用合理的手段,尽力把作品包装好,宣传到位,再加上时间的积累,新人成神也是迟早的事情。
以下内容,针对的是有些许社会阅历,能够顺畅地表达心中所想,对起点还不是太熟悉的新人。如果你是个完全缺乏阅历的幼儿园小朋友,那么请快快长大,读到中学再来看本文;如果你对作文头痛无比,怎么都无法写出流畅的语句,那么建议先写上几个月的日记,或者,找个异性朋友,写上几百封情书,相信到时候文字水平怎么都够用了;而如果你已经是位老作者,那么本文一些最基本的介绍,可以直接跳过了。
上篇王道篇
一、为了什么而写作
作为一名作者,在写书前,首先应该明确自己要写的是什么,以及希望达到的目标。这个目标,不是指在起点拥有多少点击、推荐、收藏、订阅,也可以是出版,获得什么奖项,流芳百世等,或者,目标也可以是让自己开心,给自己一种发泄……
确定了目标后,就要朝着目标的方向坚定不疑地走下去,写到一半反悔了,另开炉灶重设目标,这是可以的。但如果边写边左顾右盼,明明说是要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却还指望着能够赚钱,或者明明是一部商业性小说,却非要加入个人的喜好,只求自己开心,基本上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在这里,必须说明的是,本文针对的是以在起点赚钱为目标的作者,如果你定下了其他的目标,那也完全可以,起点欢迎这样的作者,只是,本文就不适合你了。而如果你把目光盯到了钱上,那么,认真读一下本文吧,相信对你会有所帮助的。
二、什么书能够赚钱
既然定下了赚钱的目标,那么首先就该知道,什么样的书才能赚钱?
这里,首先给一个看起来很不负责任的答案:读者爱看的书,才能赚钱。或许有人会说,这不是废话吗?的确,这句怎么看都是废话,但实际上只要换一种说法,问题就更容易分析。
在回答问题之前,首先得明确一点,这里说的读者,只限网络读者、起点用户,更精确的说法是指起点vip会员。只有这类人爱看的书,才能赚钱。当然还要提一句,有许多作品在起点仆得非常惨,并不代表没人爱看,比如耽美类作品,它也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只不过,它的读者群和起点的用户我集比较小,所以在起点人气比较惨淡。
说了这么多,究竟什么才是起点读者爱看的呢?其实,这不外乎以下两点:一,生动有趣的故事,曲折离奇的情节;二,让读者产生强烈的代入感,进而感觉爽快,就是通常所说的YY。其中,第二点更为重要,占主流地位。
一部好的YY作品,首先得是一部代入感很强的作品,只有读者把主角当成自己,才能在主角受辱时觉得憋气,在主角扬威时觉得爽快,而作品中YY精神,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让读者在阅读中获得最大的快感。
许多作品尽管看起来主角也是好运连连实力飞涨,但读起来就是没有那种爽快的感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角色的代入感不够强。传统武侠小说就是一个典型。这类作品中,主角往往相貌英俊、身怀绝技,有美女倾心,能怒惩恶霸,按理说,有这么多的YY元素存在,作品不红也难,但传统武侠的衰落已是人尽皆知的现实,究其原因,一个很大的因素就在于角色的代入感问题。传统武侠小说的主角都生于古代,思想和行为与现代人完全脱节,很难让人把自己想像成故事主角。
那么怎么样才能增强代入感呢?这是需要一定技巧的,而对于新人来说,最简单也是最容易做到的,就是避免涉及会影响代入感的元素,对一些无关主题的细节,不要着墨太多,尽量模糊化处理。曾经在论坛见到一个询问主角身高多少比较合适的帖子,一位老作者的回复很是经典——“一人高”。乍看这是一句废话,实际上却深合YY的精髓。无论把主角写成多高,都会让一部分读者觉得与自己不符,难以代入,而简单通用的“一人高”,却是个万金油设定,主角高也罢、低也罢,读者都能很好地代入。
如果这么说你还不能理解,那么可以说得再明确些。在起点,看书的主流读者是十几岁到二十几岁的男性,对于新人来说,比较简便的做法就是把主角设置成这样的身份,现代社会的一名学生,或者是初出茅庐找工作的愣头青,注意,性别必须是年轻男性!假如以女性、中年大伯,或者各种奇奇怪怪的东西——比如小猫、小狗、小树苗、小石头为主角,九成九是会仆街的。
如果一定要走冷门路线,写这些冷门主角,那么惟一的解救办法就是变身。写女主角的,让她有机会变身成男性,写非人类主角的,让它能有个人类的形体,至少也得能暂时伪装成人类。但不管怎么说,直接把主角设置成男性人类,才是王道。如果一开始就偏离轨道又不想弃坑重写,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换个主角。如果你本来写的是女性,那就把故事的重点往她男朋友身上靠一下,以他男朋友的视角来描述故事,而如果你要写的是小猫小狗,那就给它找个主人,以它的主人为焦点中心来展开故事。
此外,还有一个小技巧能够增强代入感,那就是给高大全的主角设计一个无伤大雅的不良嗜好,或者一个无关紧要的小缺陷,并且把它夸张化。比如设定主角是个路痴,经常会迷路,这样不仅有利于引出新的故事,还可以让高高在上的主角走下神坛,在保持光芒的同时,也显得更为平易近人。
在解决了代入感的问题后,就要看主角的发展和故事的走向是否能让读者感到爽快,这也是小说成败最关键的地方了,因为这时候读者已经把主角当成了自己,主角的一举一动都牵扯着读者的心,如果主角是个到处受气的窝囊废,如何能指望读者看下去,更不要说让读者掏钱了。读者生活中已经有诸多的不如意,来起点看书就是为了暂时的休闲、暂时的精神愉悦,他们何苦牺牲宝贵的业余时间,牺牲来之不易的金钱来找罪受呢?
这里,不得不提醒一句,现在的读者心理承受能力已经变得极差,他们是相当脆弱的,如果主角受到的挫折过大,那么读者是必然反弹的;如果书里出现女主角贞操被他人所夺之类的情节,读者必然会跑掉大半,而剩下的一小半也会一直不断地叫骂着。对于一本商业性小说来讲,它已经走到了尽头。
说了几点不该要的因素,那么,什么才是该要的读者喜欢看的?很简单,想一想你自己有些什么愿望,想想你周围的同学、同事、朋友有着什么样的愿望,让这些愿望实现就是主角该做的事。如果总结一下的话,也无非就是奇遇、升级、寻宝、泡妞、发财、欺人、助人这几种。
奇遇就是给主角安排特别的运气,让他得到特别的好处。这可以是物质上的,比如传统武侠中的掉崖不死得到秘笈,也可以是俏镏实模热绲粞潞笥龅搅艘桓龉αψ烤睦贤贰?br>升级则是让主角不断变强,哪怕是主角实力不需要有什么变化的作品,也可以时不时加上一段主角练功的描写,然后提一句主角感到功力又精纯了少许,或者技巧掌握得更熟练了。这样的描写其实并非必要,完全可以从正文中删去,但加上这么一段,作品的吸引力多少能增加一星半点。
寻宝和前面说的奇遇有点类似,但更注重于物质的获得,以及更多的有意识行为。不要怕主角钱多,也不要嫌主角宝贝多,这种东西是多多益善的,而且主角得宝以后可以炫耀,也可以把一些次级宝贝送人,受他人的感谢,都是很好的YY点。不过,有一点是要注意的,虽说宝贝多多益善,但尽量不要让主角一次得到太多。因为无论主角一次得到了多少宝贝,都只构成了一个YY点,如果一口气写了太多,一来是浪费了以后的YY点,二来也给读者造成一种宝贝不值钱、不稀罕的印象。
在泡妞这点上,许多作者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只有写种马书才有前途,主角一定要见一个泡一个,泡一个上一个。事实上,种马写法是下乘手段,虽然公众版表现不错,但订阅一般不会很高,对于这类作品,读者似乎更倾向于看免费章节,而不愿付费阅读。而后宫类作品就大不相同。种马书中主角是见一个上一个,而后宫文中主角见一个收一个,始终保持着暧昧的关系,并不会一个个都上。就如妓院里的清倌费用更高一样,小说中的美女,在主角没有真正得到之前,是最有价值的,最让读者期待的。他们会猜测主角什么时候能搞定这位美女,什么时候和她上床,而这样的猜测,一般都会转化成订阅。注意,让主角和美女保持暧昧的关系,不一定是让主角见一个爱一个,见一个追一个,完全可以是某些美女倒追主角,或者美女和主角互相看不对眼,但命运却始终安排了各种尴尬的巧遇。这样的多样性,会起到更好的效果。
发财和上面的寻宝类似,但更注重金钱的获得,更多出现的都市类作品中。因为和前文有些重复,这里就不多说了。
欺人就是主角把敌人打倒后踩在脚下。这里的敌人,可以是最普通的路边小混混,实力不到主角的亿分之一,也可以是宇宙创世神,实力超过主角亿倍。要描写欺人的场面,一定要注意一点,就是要把敌人刻画好。这是很重要的一点,也是许多新人容易忽视的一点。只有把敌人刻画好了,主角打倒他时,读者才会觉得爽快。否则,任凭主角怎么折腾,读者都会觉得他是在发神经。要把敌人刻画好,有两个方向:一是把对方刻画得丑恶一些,让读者讨厌他,当主角蹂躏他时,读者会觉得爽快;二是把对方描写得强大无比,让读者觉得他是个不可超越的存在,当主角发威打败那人时,读者更为过瘾。
助人,这个看起来很搞笑,也似乎和YY要旨背道而驰,但其实不然。助人意味着得到别人的赞美和感恩,想像一下主角扔出一些不要的垃圾,别人大哥、恩公、老大喊个不停,甚至泪流满面地跪在地上说要回去立长生牌位的场面,这种YY带来的兴奋点,不见得比主角打倒敌人来得弱。想要作品更卖座,这种手法也该利用起来。
三、选择什么题材写
以上说的是卖座好书的整体特征,那么,写什么样的题材能赚更多的钱?写什么样的题材会更容易上手?本节将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其实,不论是什么样的题材,只要策略得当,都是可以大卖的,但其中的难易程度,绝对是天差地别的。有的题材随便写写就不至于仆得太惨,而有的题材则需要大师级的功力才能显示出吸引力。那么究竟写什么更容易吸引人?编辑认为,在易写易热的题材中,合理审视作者自身的水准和特点,选取最适合自己发挥的题材,才是明智的选择。至于哪些题材是易写易热的,这将在下文论述。
有的作者认为要写新颖的题材,显示出足够的新意才能吸引人,才能走红。基本上,这是个错误的认识。新颖,代表读者很少见到,这便意味着作品缺乏足够的群众基础,要想被读者接受,进而被读者熟悉、喜欢,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这类作品先天就存在着劣势,虽然很可能有比较大的发展和成就,但并不太适合新人,而且写出一部真正有新意的作品,也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现在,起点书库的作品数量已经超过了七万。七万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假如平均一天看十本书,七万部作品可以让我们看上二十年;假如平均一部作品打印出来有二厘米厚,那么七万本书堆起来将有一千四百米高;假如每本书都写架空历史,那么上下五千年,每一年都可以有十四本书在描述……这个数据说明了什么问题?很显然,几乎所有我们能够想到的题材、人物、情节都被人写过了。遥想当年起点书库只有几百本书的时候,几乎每部作品都让我们耳目一新,相当多的作品都能让人拍案叫绝,赞叹作者的奇思妙想。时至今日,书库里已有近七万部作品,对于老读者说,无论作者写了什么,几乎都能在记忆中的某个角落找到类似的故事。这样,就给新进作者以及打算开新坑的老作者一个很大的难题——现在到底还能写什么?
其实,开新书的话,无非也就是以下四种情况:一是旧瓶装旧酒,用老套的题材配上老套的故事;二是旧瓶装新酒,老套的题材和背景,发展出不一样的故事;三是新瓶装旧酒,看起来是新颖的题材,但实际上还是老套的故事,只是披了层崭新的外衣罢了;最后则是新瓶装新酒,完完全全的创新。
旧瓶旧酒,看起来最是无聊,但如果作者功力深厚的话,这种书反而是最容易成为超人气大作的。虽然俗套、老套、庸俗这些词汇都是贬义,但实际上,俗却代表着大众化。许多东西之所以被写滥,正是因为有市场需求,有相当数量的读者喜欢。旧瓶旧酒的作品往往会两极分化,同样题材,跟风者的作品全面超越了前人,那么许多年后被人更多提及的反而会是跟风之作,但如果作者能力有限,只是单纯地模仿前人,那么尽管走的也是商业化路线,最后却未必会取得满意的成绩。
旧瓶新酒,需要些许的创意,些许的变通能力。比如说,同样是穿越文,《寻秦记》写了现代人回到战国时期,那我们可以写现代人回到唐朝,也可以写秦国人穿越到现代。如果这些都被人写过了,那么可以继续发挥,写唐朝人穿越到宋朝,可以把全身穿越改成灵魂附体,也可以强调职业特色,把军人主角改成厨师、医生、木匠,或者是改变主角的目标,把争霸天下改成富甲一方、享受生活……当然,并不是说有改变有新意就是好,在对前人的创意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改之后,还得去思考这样一种情况是否有发挥的空间,是否能写得很有趣。比如写都市异能,完全可以现编无数个大纲,随便给主角设定一种特殊的异能,在此基础上进行发展,设想主角为什么会得到异能,得到后用这异能去做了哪些事情,然后就可以继续考虑这种异能是否有发展空间,是否会破坏平衡,是否有足够的特色……如果这些都符合要求,那么这个题材就可以动手去写了。这类书一般很难到非常高的高度,但仆街可能却比其他类型的书要小得多。
新瓶旧酒,这是比较取巧的手法。其实这和上一种有点类似,都是需要一点创新,但不需要太多的创意,依旧可以沿着前人的道路迈进。不同的是,上一种换的是内核,而这一种换的是外衣。比如最近一段时间比较多的网游,本质上还是武侠,但披上网游这层外衣,人气立刻就不同了。而除了把冷门题材包装成热门类型的,也有些作者把热门题材装扮成冷门类型,这样的好处是让读者更有新鲜感,使作品在原有基础上更上一个台阶,这也是非常偏门的类别偶尔会冒出几部超热大作的原因。
新瓶新酒,这种作品往往需要更深厚的写作功底,而不是拥有奇思妙想就行的。这类作品是离不开创意的,如果没有足够新颖的创意,一切都是空谈,但光有创意还是不够的。事实上,正因为这类作品的新颖,反而给写作带来了额外的难度。描述的是一个全新的世界,采用的是一种全新的模式,而读者熟悉却是那些老套的设定,所以,要让读者尽快进入作品的世界,尽快接受作者的设定,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作者做到了,那么作品很有可能引领一个潮流,成为日后被人津津乐道的经典,但如果作者功力不够,那么这种太过光怪陆离的作品,反而是最容易仆街的。
综上所述,编辑认为对于一个新人来说,要决定写什么题材,首先得审视自身,看清自己的能力,给自己一个正确的定位。如果创意十足而且文字功底深厚,那么不妨尝试一下第四种模式,写出一个全新的故事;如果作者写作有一定的功力,但缺乏创意,那么不妨总结一下当前的热门作品,老老实实地跟风,完完全全地走商业化路线;而如果作者对自己写作实力信心不足,那么最好是采用第二或者第三类模式,用一些取巧的办法,不要随大流,避免王朝争霸之类的传统老套路线,也不要太创新,避免对读者来说太新太陌生的环境,尽量在接受度比较广泛的背景中,发展出一些有特色的的故事,这样,对于新人来说更容易出头一些。
下面就各种常见的作品类型,逐一进行分析。
前言
在许多小说中,都有“没有最强的武功,只有最合适的武功”这样的说法,而在小说类型的选取上,同样没有好类型与坏类型之分,任何一个类型,都出过大红特红的优秀作品,也不乏无人问津的失败之作。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小说,成功与否仅取决于两点,一是作者自身的能力,二是类型是否适合作者,至于类型本身,并不是关键。
上文中,已经叙述了一些选题的技巧,而在此,将对目前网络小说的各大类型分别加以分析,以便作者能够更好的认识到各种不同类型的特色。
没有最好的类型,只有最适合你的类型!
1玄幻类
这是网络小说数量最多的一个分类,也是最杂烩的一个类别,大部分作品都能冠上“玄幻”的名头。这一现象,是有它的历史原因的。
最初,网络小说几乎没有类别之分,但凡小说,都是玄幻小说,玄幻两字等同于小说,而渐渐的,当网络小说的数量逐渐增多,特色作品及跟风作品的接连出现之后,便出现了其它的分类,一些特征明显的作品,从玄幻类别中被单独划分出来,到目前,已有玄幻、奇幻、武侠、仙侠、都市、言情、历史、军事、游戏、竞技、科幻、灵异、同人等十三个大类,可以预期,随着网络小说的发展,作品的种类还将进一步增加。
但即便如此,玄幻类型目前依旧是最大的一个分类,它拥有着极为庞大的读者群体,这意味着作品出色,能够走红的话,很有可能是大红特红,人气超高,但与此同时,海量的该类作品也意味着可供开发的处女地的稀少,玄幻类作品很容易落入俗套,明明是作者苦思得来的灵感,却依旧与前人撞车,被读者冠上一个“老套”的骂名,从而淹没在书海之中。
因此,易上手、难创新、不易成功、可能大热,是玄幻类型作品的特点。写玄幻类型想要出头,就得多动动脑子,在俗套的大方向上,走出自己的新意来,也就是在选题篇提到的第二种模式——旧瓶装新酒。
示例:《异界兽医》。在本书开始上传时,正是异界文泛滥的时期,而兽医来当主角,也并不是什么创举,然而,就是这两个老套的元素,凑在一起后却也略略显示出一些特色,既保留了热门题材的关注度,又抛去了老套作品的厌烦感,在作者流畅的文字以及精心构思的剧情下,本书迅速积累到足够的人气,一举走红。
玄幻是个大类别,但若是选择了玄幻类型,那么走小巧路线反而更为容易,小异能、小人物、小故事,小打小闹,略显新意,这样的作品不见得能够大红大紫,但最容易出头,尤其对新人来说,很适合他们迈出第一步。
示例:《邪气凛然》。该书中,主角仅仅是拥有一枚能够调节运气的戒指,而且,它并不是单纯的提升主人的好运,而是拆东墙补西墙,这一刻幸运了,那下一刻必将倒霉回来。相比其它作品中呼风唤雨的人物,可以说,本书主角的能力相当的鸡肋。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技能,造就出了一部大红特红的强书。事实上,主角能力小些,也意味着他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他战胜敌人也会更为艰辛,更为真实。这样的作品,往往比那些大开金手指的小说更为吸引人。
因为玄幻类别与都市异能有很大的异曲同工之处,详细的构思方法,可以参考下文中对都市异能的叙述。在这里,主要是提醒各位作者一句,玄幻类型是个大杂烩,这没什么,但作品若是写成大杂烩,这会是很危险的,很容易显得一团乱,使读者失去阅读的耐心和兴趣。相比之下,忍痛舍弃一些构思,强化作品的特色,才更容易成功。
2奇幻类
这是一个传统的类别,它的历史甚至还要早于玄幻,因为它很大程度上是起源于西方的幻想小说,因此,其作品往往带着浓厚的西方文化色彩,剑与魔法、龙与地下城、矮人与精灵……
奇幻小说本有严格的设定限制,但随着大量并不熟悉奇幻设定的作者以及阅读口味更大众化的读者的涌入,奇幻小说的设定限制被一点点的打破,虽然现在依旧有一个爱好严谨奇幻设定的作者圈与读者圈,但网络上的奇幻分类,事实上已经变成了带有中国特色的奇幻,或者换而言之,它就是以奇幻世界为背景的玄幻小说,它本质上已经接近于玄幻,只不过在名词的使用上偏于西式。下文中提到的奇幻小说,指的是定义已被扩大化,已经被中国化的奇幻小说。
奇幻小说有过它的黄金期,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它渐渐退下了原先的地位,原因很简单,代表西方的奇幻本质上越来越接近于代表东方的玄幻,仅有的区别就是人名、地名、种族这样的外壳,然而,正是这个外壳的不同,使广大在东方文化熏陶下长大的读者选择了更为熟悉的玄幻,而不同文化体系的奇幻小说虽然也能带来一定的新鲜感,但这种新鲜感却不能持久,一旦过去,就很难留住读者了。因此,奇幻相较于玄幻,有其不利之短,却无胜出之长,渐渐式微并不意外。
不过,发展到今日,奇幻小说在一步步偏离最初定义的过程中,逐渐走出了一条全新的光明大道,那就是彻底背叛,全线革新,对照着原先狭义奇幻小说的套路,处处反着来,另辟蹊径,反而容易获得成功。其要点大致如下。
首先,写作时需要明确,现在写的是伪奇幻,而不是正宗的正统奇幻。
正统奇幻作品在西方有着很大的市场,但这并不等于它在东方也同样行得通,因为东西方文化背景上的差异,读者熟悉的社会构成、熟悉的知识和礼仪体系、熟悉的语言风格、甚至是熟悉的人名体系,都有着很大的不同,如果完全按照西方人的模式来写作,那么不仅小说背景比较难以让读者接受,小说的语言也会造成不小的阅读障碍,如果有人说,他写的奇幻毫无障碍地被读者接受了,那么显然,他写的东西并不正宗,而如果真是正宗的原味,那么必然会对人气有一定的影响。
所以,如果想要作品卖座的话,就不要死盯着正统的奇幻体系,不要将作品死死地限制在什么DND规则,或是别的什么规则之内,在写作之前,可以阅读一下当红的、订阅最高的一些奇幻作品,看看它们的背景设定是什么样的,然后取起长处,发展出自己的一套体系,甚至,可以采用完全类似的设定进行写作,因为,至少那些作品已经走红了,那些设定已经深入人心,已经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沿着前人的足迹前进,虽然失去了一份开拓者的荣耀,却无疑会更为轻松。
示例:《魔法学徒》。该书的类型是西式奇幻,而且乍眼看去,很象是正统的奇幻,因为作者的叙述方式、那详尽而又和谐的西方世界、那完善的魔法体系,等等因素,都能唬住大多数读者,然而,倘若是真正熟悉奇幻的读者,自然会发现,这本书可以说是伪得不能再伪的奇幻小说了,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对多数读者而言,他们想看的,是好看的小说,而不是某一类型的小说。
其次,尽量以个人英雄主义为主,围绕主角展开故事,按照传统的YY模式,突出主角的能力和作用。
在正统奇幻小说中,主角往往是从一个普通的小人物开始发展,而到了最后,他可能依旧不是很厉害的强者,要不就是,主角虽然是个英雄,却是个迟暮的英雄,他无奈地见证了历史的发展……波澜壮阔的场面,史诗般的阅读感,是正统奇幻小说中常能见到的,而与此同时,主角在这种大型的场面下,无疑显得相当渺小,他们的关注度自然也就低于其它类型的作品,但配角的重要性却大大增强,而对团队的描写,往往也凌驾在个人之上。
这样的写法,有其可取之处,但并不适合多数网络小说读者的阅读口味,他们更希望看到的是极富传奇色彩、极具个人英雄主义的主角,更希望看到一个符合自身观念,能让自己代入的闪亮主角,更希望让主角占据更多的戏份,活跃在全书之中。如此这般,读者才会乐意去看,才会一天天的期盼着作品更新,而不会因为连续几天主角都没有出现而放弃作品。
示例:《坟墓中爬出的士兵》。看这本书,其实就是看书中的主角,主角不仅是书中最强的人物,也占据了所有场景的焦点中心,所有的故事都是围绕着他发生,所有的人物都是围着他转,虽然主角也加入过一些队伍,但那依旧是主角一个人的队伍,他个人的作用,大过一切。
第三,虽然以西式色彩的世界为背景,但添加东方玄幻的元素,尤其是可以将主角设置成东方人。
最简单的,可以加入穿越的元素,把主角设定成穿越到奇幻世界的东方人,他可以是现代学生,也可以是古代侠客,或者是东方仙人,总之,他要有个东方人的身份背景,有东方人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模式。这一个变化,往往并不是必须的,并不真正改变原先故事的结构,影响剧情的进展,它仅仅需要在开头加上一小段穿越的描写或说明,并且在后文不时穿插一些小细节,显示主角的东方气息,就足够了。但如果在原有的作品基础上,加上这一元素,作品的人气立刻会得到很大的提升,这也正是前一阵异界文泛滥的重要原因。
当然,添加东方玄幻的元素,并不一定要把主角设置成东方人,让他和东方文化有点关系,也是可以的。比如,主角虽然是个纯粹的西方人,但他有一个东方人当老师,或者他接受过东方文化的传承,要不就让他成为中西合璧的混血儿。
示例:《雷霆武士》。该书中,主角生在异界,长在异界,但与别人不同的是,主角得到了少许地球科技文明的传承。这一个设定,不仅赋予了主角胜人一筹的前提,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剧情的发展,同时,更重要的是,它使主角平添了几分亲切感,平添了几分读者的喜爱。
3武侠类
在实体出版领域,武侠小说曾经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辉煌,甚至直到现在,武侠小说依旧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然而,在网络小说领域,武侠小说却从没有真正兴盛过,虽然出现在网络上的武侠新文并不少,虽然怀着武侠梦的作者一把一把,但武侠小说,无可争议的衰落了。如果硬要说哪个类型不适合写的话,武侠小说在全部的十三大类中,甚至超越了言情和灵异,排名第一。
这一现象,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到底是作者的原因,还是读者的问题,抑或是时代的变革?武侠小说,真的不行了吗?
很显然,这并非作者能力低下造成的,因为很多时候,写武侠与写其它类型作品的作者是同一批人,显然不可能出现写作水平的差异。至于为什么武侠小说变得乏人问津,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时代的发展导致读者阅读需求发生变化。
几年前,幻想类作品无论是数量还是种类,都远少于现在,在缺乏比较、没有选择的情况下,武侠小说很好地圆了读者心中的英雄之梦,自然就受到广泛的关注和欢迎。但到了现在,各种各样诡异玄奇的玄幻、奇幻、仙侠、游戏等类型的作品一批又一批的涌现,和它们相比,传统的武侠小说不免显得有些套路化,那些正邪分明的主角、为国为民的大志、一成不变的江湖,看多了,自然也就腻了。而且,在仙侠异能类小说兴起之后,读者渐渐习惯于主角能够毁天灭地,至少也有移山倒海的能力。相比之下,武侠小说中的铁掌碎石、上房上树,就显得小儿科了,虽说书中人物的实力都是相对的,但读者难免会有不够劲的感觉,会觉得主角也不过如此。
武侠小说的疲软,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读者关于代入感的需求更强了,这也是上文提到过的因素。这些年读者口味的变化颇大,尤其是近两年网络阅读高速发展以后,流行趋势发展更快,现在的网络读者,需要的是代入感更强、主角发展更顺、情节更离奇的故事。这个代入感,是之后一切的基础,如果作品在这点上欠缺,那么之后的情节再精彩,也很难得到读者的共鸣。正因为如此,脱离读者熟悉的现代社会而存在的传统武侠、正统奇幻,绝大多数都被读者所冷落,而被大众熟悉的以都市生活为背景的玄异小说,正在渐渐兴起。
除了上述所说,我们还可以换一个角度,去分析武侠小说衰落的根本原因,那就是小说的进化与发展。
我国的小说,从唐传奇开始,到明清小说,民国小说,再到解放后出现的新派小说,一直在随着时代进步,而网络小说,其实也是一样,而且因为网络这个媒介,它进化发展的速度已变得相当恐怖,同类作品的发展,新生类别的出现,网络小说的面貌可以说是日新月异,对流行元素、作品类型等名词的定义也是一变再变。
然而,在大多数定义发生改变的同时,少数名词,因为约定俗成的观念太深,基本没有发生过变化,比如对武侠小说的定义,乃至武侠小说的范围、写法,都与几年前相若。事实上,这才是造成武侠小说没落的根源。
在别的类型的作品不断发展,不断适应潮流的同时,武侠类型却是一成不变,永远以同样的面貌展现给读者,如果这样它还不没落,反倒是没有天理了。
其实,没有变化、没有发展的,并不是武侠小说本身,而是武侠小说这一类型,新一代作者们通过一些巧妙的转换,早已扭转了武侠的先天劣势,甚至将它们转化为优势,基于武侠的大热之作为数并不少,只不过,因为武侠小说类型的限制,它们被迫改换门庭,换到了都市、玄幻等大类中,而留给武侠类的,则是那些沿袭了传统的作品,换句话说,就是一些被时代淘汰的仆街之作。
也许有些武侠爱好者会说,经过改变后的武侠,已经不能再被称为武侠了。可是,坚持正统真的那么重要吗?事实上,现在所谓的传统武侠,已经是一变再变的新派武侠了,根本就没有所谓的正统,尤其是现在明摆着,更多的读者并不在乎正统与否,他们只在乎作品是否对他们的胃口。当然,传统武侠这一类型始终存在着,若想坚持武侠正统的,无论是作者还是读者,都可以找到自己的乐园,而想要进行商业化写作,写出更多读者爱看的作品的话,武侠依旧是一个可以大展身手的舞台,不过,它必须经过恰当的变化,迎合当前读者的需求,才有成功的可能。
这样的改动,最主要的,是要提高作品主角的代入感。武侠小说因为描写的是读者不太熟悉的环境,刻画的是与现代社会完全脱节的古人,所以得到共鸣是比较困难的。但这个问题,其实也容易解决,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向上。
第一种,把武侠的背景换到现代社会,以当代都市,或者与现代很类似的未来科幻世界为背景,把各种各样的武功、武林门派搬到现代来,把武林故事结合现代都市生活来写,加入校园、商业、爱情等元素,这样就比较容易被读者接受。
示例:《武林高手在校园》。该书可以说是部现代版的武侠小说,主角本是岳飞帐下的先锋大将,元神穿越时空,附身于一个懦弱学生后,发现现代社会也有武林门派,也有当年流传下来的武功,在很大程度上,主角与他敌人的斗争,就是延续了千年前的恩怨。若是把这个故事放回宋朝,吸引力无疑会大减,而这么移到现代后,自然而然出现了一片广阔的天空。
第二种,则是反过来,仍以古代为背景,但把主角换成现代人。主角可以穿越时空回到过去,或者转世重生成为古代人,或者移魂附体到古人身上,而在之后的故事里,不时体现一下主角的现代人思想,再结合当时的武功世界,这样的书也是比较受欢迎的,尽管它描述的还是同样的武侠世界,体现的仍是同样的侠义精神。
示例:《楚氏春秋》。该书描写的是一个类似于中国古代的架空武侠世界,而书中的主角,是一个现代人穿越而去。书中,主角用现代人的思维模式,帮助他在各方面占尽优势,同时作品也大受读者的好评。
第三种,是结合网络游戏,把武林搬到游戏中,给武功硬加上等级设定。这样,基本上还是武侠小说,但给它披上网络游戏的外衣,文中也不时显示一些游戏的特点,并且偶尔与游戏外的现实世界结合。这样的书,目前读者的反馈也是不错的。
示例:《高手寂寞》。如果脱去了网游的外衣,该书可以说就是一部武侠,然而,加上这么一层伪装,作品立刻留住了读者,并得到了将作品精华展示出来的机会,若非如此,本书前景难料。
以上三种模式,本质其实是一样的,读者需要离奇的故事,但这样的故事,最好发生在他们熟悉的世界中,发生在他们熟悉的人物中,最好是在和他们各方面类似的主角身上体现。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引起共鸣。
事实上,上述的三个例子,作品都已经不再归于武侠类型,而是分属都市、历史、游戏大类。从这三部大热的作品,我们可以看到,读者真正记住的,是作品本身,而不是他们的类别,倘若秉承娱乐的精神,从读者的角度出发,以商业化的模式来写作,那么,其实作品的类型并不是特别重要。如上所述,如果把传统的武侠模式稍微变化一下,比如仅仅更换一个背景,作品就能立刻从仆街转为大红,尽管它内在的还是这么些故事。
以上所说,主要是针对功力还不够深的新作者。如果能够真正把握住读者的心理,就算是写传统的武侠小说,照样也能取得非常不错的成绩,但笔力不是太强,把握读者心理不是太好的话,去写传统武侠显然是吃力不讨好的行为。如果一定要碰这个类型的话,必须按照上文所说,对其改头换面,进行全新的包装,这样,才有大红的可能。
5都市类
都市类作品大致有两种子分类,一是都市异能,二是不带异能的纯粹都市生活。相对来说,都市异能更适合新人上手,易写,也易保本,而纯都市则更容易大热。
首先介绍一下都市异能类型的特色以及写作要点。
都市异能类型的作品,很大程度上与玄幻、仙侠类作品有概念上的重叠,上文也已经提到,从某种意义上说,都市仙侠可以算是都市异能的一个分支,而都市异能则又是玄幻大类的一个分支。
作为都市类型,这种小说已经拥有了完善的世界架构,不需要作者辛苦去设计一个新世界,而且,作为真实世界,现代都市不仅是作者熟悉的,无疑也是自恰的,不会出现自相矛盾的设定失误,从这点上说,都市类型的作品已经占据了创作上的先天优势,而异能这种东西,千变万化,并没有什么严格限制,要想出一种合适的、而且新颖的异能,远比构思其它类型的作品要容易,同时,也正是因为它的新颖,并没有前人作品的影响,并没有约定俗成的限制,作者在发挥上自然更为随心所欲。
网络小说的构思,可以从人物开始,也可以从剧情开始,或是从设定开始,而都市异能类小说,则更适合从具体的异能开始。构思小说题材时,可以先选定一种异能,然后再引申开来,去设想异能的升级路线、发展路线、同类或不同类异能的体系、异能的用途,等等。如果引申不顺,那么放弃这种异能,重新构思一个,而如果一切顺利,那么再设计一个主角,把异能安在他头上,设计一个主角获得异能的方式,以及主角获得异能后的目标和作为,那么,小说差不多已经成型了。下面,我举一个构思的例子。
首先,设计一种异能——透视。说起透视眼,恐怕多数人会首先想到偷窥功能,靠它去偷窥异性,去偷窥他人的隐私,显然,这种异能很适合写擦边文,很适合大打擦边球,然而,象起点这样的正规书站,擦边文在签约和推荐上会受到极大的限制,所以透视眼的这个功能,就不宜作为它的主要发展方向了。那么,透视眼还可以做什么呢?
显然,在赌博或博彩相关的活动中,也是透视眼大放光彩的时候。比如网络小说中常常出现的购买彩票的桥段,可以让主角去购买那种现场开奖,即刮即中的彩票,让他靠着透视功能,直接选出中奖的彩票。或者,可以让主角去打麻将、玩扑克,他完全可以看到别人手中的底牌,从而做到战无不胜。
除了赌博,主角可以去当个质量检测员或修理工,去检查一些精密仪器内部是否有损坏,或者检查墙内的电路到底是哪一段烧坏了。当别的修理工还在满头大汗地用万用表测电阻时,主角已经找到正确的位置,开始修理了。
此外,主角还可以当个特殊的法医,他可以不用解剖尸体,甚至不用给死者脱衣服,就直接看到体内的异常情况,从而判断死因。而从这一YY点,还能引申到普通的医学上,当主角拥有透视功能后,他就是一个拥有着无比丰富的解剖经验的老医生,无数的病人、无数的健康人、形形色色的人,无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主角都用眼睛将他们“解剖”过,因此对人体内部的构造,没有人比主角更清楚了。在现实中,拥有这一优势,不见得能成为一个最出色的医生,但在小说里,却完全可以是主角成为顶尖医生的合理解释,如果这样一个主角成为世界第一医生,读者是不会有什么疑问的。
拥有了透视异能后,作品也很容易发展出一些有趣且YY的小桥段出来。比如,当别人用枪指着主角时,主角一眼看出,枪里已经没有子弹了,或者,当别人变魔术时,主角一眼看穿了他的把戏。
透视的作用,显然远不止以上这些,但光凭这些,就足以支撑起一部长篇小说了。因此,现在可以把异能的用途先放一放,考虑异能的升级了。
在这里,透视眼的升级,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种,从缺陷升级到的正常。在小说的初期,可以给主角的异能设置各种各样的限制与缺陷。比如,可以让异能的使用有次数限制,一天只能用一次;或者精神力限制,在初期精神力没有经过锻炼时,仅能使用很少的时间;或者是能力上的限制,初期的透视功能,只能看穿很薄的一层,或者局限于某几种物品,到后期才逐渐扩大范围。当主角逐渐把这些缺陷弥补时,也就是完成了一个升级过程了。
第二种,从正常升级到超常。在小说的中期,可以让主角已经完善的异能进一步发展。比如,透视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可以穿透一切物质;透视的防范进一步增强,可以做到完全的反透视;甚至,可以超越视力的范畴,透视到对方的心灵,达到阅读能量、阅读思维的地步。这种无限制的升级,可以帮助作者把作品不断的延长下去。
第三种,从单一升级到多元。在小说的中后期,可以将透视功能进一步引申。比如,从入微的透视,到惊人的远视;从视力的强化,到听觉的强化;从以能量支持透视,到以透视提供能量。这样的引申,有一定的危险性,容易使作品失去特色,并可能造成混乱,但至少,它是在剧情陷入僵局时,可以考虑的一个解决途径。
现在,异能的升级也解决了,剩下的就都容易处理了。主角可以设置成一个刚进大学的学生,这样不仅可以加强读者的代入感,还给了初期不完善的透视异能一个极好的表现空间。而主角获得异能的途径,可以是某次意外受伤,或是某次实验事故,或是异想天开时无意中发现,这些理由,可以任选其一,它对作品的影响甚微。
想到这里,事实上一部都市异能作品就已经大致成形了,不过对于经验不足的新作者来说,或许会犯升级节奏过快,提前用完剧情以及升级路线的错误,为了防止出现这种情况是手足无措,就必须提前预留后路,也就是设计好故事继续发展的动力。
这里,我们可以从异能的特殊性出发,去考虑这个问题。透视的异能,它有一个特点是可以比较容易的与其它能力结合,或者成为主角获得其它能力的钥匙。比如,主角可以利用它来免费阅读别人的秘笈,可以偷偷观察别人的练功或授徒情况,从中学到更有用的技能。由此可见,这一题材的作品,最容易发展,也是最适合后续发展的,是传统的武力路线,走武侠或者仙侠的路子。
以武侠为例,正常人要功力很高后才能拥有内视的能力,而主角则不然,一开始,他就可以进行内视了,他可以利用透视眼观察自己的行功路线,也能观察别人的功法奥妙,因此,不仅在创新上可以胜人一筹,而且其他高手的独门功法,对于主角来说,都已经不再成为秘密,在打斗时,他们即将出什么招,主角也完全可以通过透视对方运功路线,来进行预先判断,做到料敌先机、先发制人。
有了这些要点,就能给主角在江湖上呼风唤雨制造出足够的理由,同时也能逐渐将作品引入武侠或者仙侠的领域,而本已到山穷水尽的都市异能小说,又可以柳暗花明又一村,发展出新的剧情推动力了。
或许有人会问,这么一来,小说还能算是都市异能类型吗?对此,本书给出的答案则是,这重要吗?我们现在要写的,是能赚钱的小说,而不是具体某个分类的命题作文。本书为了便于说明,才将网络小说分成这么多类别,一一叙述,事实上,从上述的构思范例,我们也能看到,作者在构思时,完全不必考虑类型问题,而应该直接从题材入手,从一个具体的YY点开始,去想着作品该如何吸引读者,至于具体的分类,这个并不重要。
以上介绍的是都市异能类型,虽然异能种类千变万化,但都市异能作品反而比较单一,相比之下,没有异能,或并不以异能为主的纯都市类型,反而拥有更多的分支,包括了都市商战、都市生活、都市科技、都市重生、官场生活、黑道生涯等多个区分明显的子分类。就中原因,其实很简单,一旦主角拥有了异能,那么他就有了凌驾于他人之上的本钱与前提,在这种状况下,他可以毫不费力地赚到金钱,打击对手,异能的存在,已经将其它路线的发展扼杀在了摇篮里了。
在几个都市子分类中,涉及官场与黑道的题材,是很容易犯禁的,如果作者不是对这两者了解甚深,并且能够很好的把握住政治尺度的话,不建议去写这两类作品;都市科技类型的小说一般被归于科幻大类,而重生类的作品因为比较特殊,下文将在十三个大类之外另加叙述,至于都市商战,它同样需要作者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并且它在一定程度上是依附于都市生活的,因此,以上几类,这里都不进行详细解说了,下面重点讨论一下都市生活类型。
这个都市生活类,归得有些笼统,大致可以认为它是以现代都市为背景,不以超能力为主,发生在普通人中的故事。
与能力超凡、打斗火爆的玄幻、仙侠类作品相比,都市生活类作品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温和,哪怕主角召集了几百人,甚至几千人斗殴,那也远及不上仙人的一根手指,而主角升级再厉害,也不可能一拳轰碎一颗星球,对于喜欢玄幻的读者来说,没看书前,很容易觉得都市生活类小说平静而缺乏激情,换句话说,也就是觉得无聊,但当他们真正读过小说后,却往往被书中的精彩内容所吸引,大呼过瘾。
这种奇怪的现象,源自于都市生活类作品的特点——YY的隐蔽性。事实上,如果仔细分析那些热门的都市小说,我们很容易看到,它们其实并不缺乏YY,也并不缺乏升级、打怪等读者喜爱的元素,只不过,这些元素纷纷批上了各种花式的外衣,被隐藏了起来。
以网络小说中最常见的升级为例。在武侠小说中,主角内功练到第几层;在仙侠小说中,主角到了哪一个境界;在网游小说中,主角练到的第几级……这些,都是相当直观的,甚至可以有明确的数字来体现,而在大部分都市生活类作品中,却没有这种明显的级别体现,不过,实际上它同样不缺升级模式。
主角的金钱变多了,他从一个穷光蛋升级到一个大富豪;主角的地位提高了,他从一个流浪汉升级到一个大学校长;主角与美女的关系变好了,从被看不起到万分爱慕……种种和都市生活息息相关的元素,都可以作为升级的道路而存在。
在小说故事中,扮猪吃虎的主角往往会很受欢迎,而在小说创作中,其实也同样如此。都市生活类作品的这种隐蔽式的升级、隐蔽式的YY,虽然看起来并不是那么光彩夺目,但读者爽与不爽,本就与升级的幅度无关,这种被伪装起来的YY,反而更容易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踏入作者的设计中,在不经意间获得更大的阅读快感。这是因为,在读者没有察觉之前,他们会被都市生活的真实感所吸引,下意识的认为这是真人真事,或是很可能发生的虚构事件,他们会下意识的把自己代入,与作品主人公一起奋斗,一起拼搏,而当之后金手指大开时,读者的作弊感会大减,兴奋度却能大增。
这种隐蔽式YY的特点,决定了都市生活类小说的写作要素,如果想要作品更受读者欢迎,更具商业性的话,就必须考虑到它的这种特性。
隐蔽式YY,它的关键是在隐蔽,而隐蔽,也就是让读者在不经意间接受,因此,作品的真实性、人物的真实性、剧情的真实性,就成了影响作品成败的关键。然而,完全的真实,也就意味着完全的平淡,纵然是再不平凡的人,也未必会连续经历众多的大事险事,纵然经历了这些,也未必是一波三折,跌宕起伏的,而若是一个普通百姓,一生也未必会遇到一次小说中描写的特殊剧情。如何在真实与不凡中取得平衡,或是如何把平凡的事件讲述得精彩,这就是都市生活类作品的成败关键。
要从什么地方入手,去写好都市生活类作品,其实上面已经给出答案了,那就是从两个不同的方向入手。
第一,在真实与不凡中取得平衡。
主角是活生生的人,但这并不等于他一定得是个普通百姓,他也许是高官,也许是富豪,也许是杀手,也许是间谍……替主角选取一个合适的身份,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作品的成败。当然,并不是越特别的主角越好,也不是越强大的主角越好,一个好的主角,他的身份、他的职业,都应该是作者非常熟悉的,只有熟悉这个身份,才能将主角刻画得真实,才能取得作品成功的首要条件,而且,只有作者熟悉这个职业,才更容易发掘这个职业的不凡之处,才能在真实的基础上编造一个个具有特殊吸引力的故事。
示例:《花都猎人》。该书中,主角是一位身手不凡的退役特种兵。作者充分利用了特种兵的各种特点,编造出一系列寻常人难以遇到,却又实实在在发生于普通人中的故事,最大限度地吸引了读者的眼球。
这里要特别补充一点,那就是所谓的特殊身份、特殊职业,不见得非得要特种兵,非得要豪门贵公子,一名教师、一名医生、一名演员、一名邮递员……任何的职业,都有它的特殊性,都有它特有的魅力,关键只在于如何将它发掘出来,而这,则是靠作者对行业的熟悉以及良好的剧情推理能力。
第二,把平凡的故事讲述得引人入胜。
这一点,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因为这完全取决于作者自身的功力,完全没有取巧之处。它不仅需要作者拥有深厚的文学功底,同时还必须善于观察生活,善于挖掘细节中的闪光点,而作品,即使没有特别的故事,也能靠文字和细节取胜。
白金作者:鹅考08年新作强力出品。
书名:《不留名》
书号:1039613
内容简介:白天是普普通通,毫不起眼的上班族。到了夜晚,他就是令贪官污吏,地痞流氓,作奸犯科,为富不仁之人闻之丧胆的侠盗——不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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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头一回看到又YY又真实的书,于是,我第一次对这位作者上了心,留意起了他的其它作品。
就这样,一路跟了下来,《华丽三国》、《限制级特工》乃至这本《混王》。文风一贯的幽默、搞笑、写实,同样yy不断,不乐无语的所有作品我全部是在爆笑声看完的……
作品中每隔几章就会出现类似相声里的“包袱”似的惹人发笑的文字:那种另类而大胆的搞怪词和毫不做作的口语。就如《限制级特工》里李欢扮女人那段,写得着实精彩极了!细致的化妆动作描写,用通俗略带无奈的口吻写出,增大了搞笑效果。现在我一想到李欢在车里东瞅瞅西看看地寻找垫胸物体不果,最后不得不把自己的内裤填进胸罩里的那段,就感觉好像有一位喜剧大师在我面前现场表演一般。这全拜不乐的写作功底所赐!
再如,《混王》里林少宝欺负凝儿这一段,作者充满恶趣味地安排林少宝把臭袜子毫不留情地塞进凝儿嘴里,我想现实生活中谁嘴里被塞了臭袜子之后,旁人对此人肯定是同情的同时还带着丝好笑。这充满恶搞的桥段被作者再现到这里来,无形中就把作品贴近了读者,没有相当的功底绝对办不到。
几部书里的主角,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在作品开端全是“小人物”,他们在一开始全部都“一无所有”:张子文被开除军籍之后一无所有,一度自暴自弃,放浪形骸,一无所有;李欢在老领导的关照下,死里逃生,被迫接受九死一生的危险任务,其后被组织无情地抛弃并发配到“只有一个没见面的小阿姨”的陌生之处,一无所有;林少宝,虽说作者为了搞笑,把他的身份“提高”了些,但是无可否认,林少宝的地位,身份绝对是处于社会底层,一场穿越,别人带这带那,他却是真正的“赤裸裸得来”,文化程度也不高,同样,他一无所有。
即使如此,主角们还是一步步上位,最终成了人上人。无疑,令主角从什么都没有到什么都有的过程,就是全书的核心以及灵魂所在了,纵观其他类型的书:异能类主角们的可以通过千奇百怪的特异功能实现目的;重生类的主角们可以利用对后世了解达到效果,然而以上两类都有缺憾,那就是,太假了,当时看觉得很爽,但是之后很快就会被遗忘。
我们再来看看不乐对从无到有这一过程也就是核心部分的把握:张子文和李欢都有着一身本领,只是因为种种原因这些本事被“封印”了,于是作者在平静的生活中安排一些贴近现实但是需要这些本领的小事件,比如银行抢劫事件、黑道冲突,自然地让他们崭露头角,最后解除这些能力的“封印”,从而在大众人群里脱颖而出,一鸣惊人;而林少宝,虽然他没什么文化,也没什么权势和金钱,但是他是个穿越众,有着古人没有的超前意识和常年在现代社会底层摸爬滚打出来的丰富的社会经验,而现代社会恰是竞争最为激烈,远远比之古代社会激烈和残酷,而这种能让人周旋于各大势力而不倒的社会经验在古代无疑是一种无比好用的“势”,现在,林少宝正在凭借这种势在不断向上爬,假以时日定会成功。如此安排,由于主角们拥有的能力一般人不太容易拥有,但是又确实存在这种能力,既没有毫无根据纯属胡扯的异能,又在一定的程度上YY到了极致(主角们发挥这些能力时展现的英姿就是合理的YY),这样就做到了既让读者爽翻天,又让作品现实到底。
不乐的作品就像美国的动作大片一样,永远吸引着人去观看。大家想想影片主角那些经典动作、神态,会不难发现,不乐书中主角们有着这些主角们的影子!例如张子文去日本用狙击枪狙杀恐怖分子头目是那一幕描写,从容、淡定的瞄准,精准的方位计算,戏剧性般的一枪射脚,一枪爆头的狙杀效果……
大伙再看看《杀手代号47》里的光头酷哥玩狙击枪时的动作神态,不难发现,二者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再如李欢在法国执行换命任务的时候,他带高层建筑上攀着阳台边缘靠近任务目标的那一幕,绝对的惊险、刺激、高难度,大家再看看李连杰主演的《出生入死》的开头一幕:李连杰从楼顶跳下,下落到底下一层的阳台边缘时用手巴住阳台令下落停止,接着松手继续下落,落到再下一层时,再次巴住下一层的阳台使下落停止,接着再次松手下落……直到下落到目标楼层的阳台后,翻身进入阳台,同样的高难度、惊险、刺激、吸引眼球。所以,我每当看到这些情节的时候总会在某部电影里找到主角的影子。
艺术来源于生活,生活才是艺术作品的根基,尽管网络小说已经不是什么艺术了,但是贴近生活的书往往能吸引眼球。不妨想想鹅考是如何成功的,他就是抓住了生活这个人人都要经历的东西。而不乐在搞怪、YY的同时没有忘记现实生活,书中很多地方都穿插进了生活细节,比如张子文和唐舒的约会,李欢初到香港时打扫出租屋,置办家具,林少宝大大咧咧地使唤小宛给自己按摩——这些全部都是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事,在主角经历了种种大事件后来这么一段描写,正好是对视觉疲劳的缓解。同时,使作品离我们更加的近了。
总而言之,不乐的书是集搞笑、YY、刺激、清新于一身的佳作。它们不像《史上第一混乱》那样通篇恶搞,不像《暧昧》那样平淡清新到底,也不像《重生追美记》全书从头到尾那样YY到不能再YY。而是对各种元素兼收并蓄,以上书中固有的元素全有收录,但是没有表现过头。如果说《史上第一混乱》是放入嘴里就会劈里啪啦乱蹦的跳跳糖,《暧昧》是一杯清新爽口的绿茶,《重生追美记》是一块甜甜的巧克力,那么,不乐的作品就是一杯杯调配方法不同的鸡尾酒,内容永远是那么吸引人,口味永远是那般多样。在这里,本人再次祝愿不乐大大能把这杯全新的“鸡尾酒”调配好,我在这里试目以待哦!!!
歼灭天使renne之经典评论
我这个人,看都市文很挑剔,不是你的点击率高就一定看得下去。相反地,看得下去的文,其实很多都并不一定是知名度高的文。
《花都猎人》给我的感觉,是一种让我眼前一亮的兴奋。他的文字很煽情,也很暧昧,那种腻腻歪歪的感觉,让人很舒爽。就都市文而言,《花都》这样的文字,给我一种独特的快感。
正因为这本书的吸引,让我随后追看了《限制级特工》,直到现在这本《混王》。
一、定位里的新鲜元素。
看到不乐老兄这本新书的简介时,我心中喜忧掺半。
为什么这么说?其实我之前也说过了,他的文字很有特点,腻腻歪歪中让读者暗爽不已,这就是他的特点,他的标志,他的与众不同。
我很反感那种男女主角一上来没什么有深度的交流就爱得死去活来,随即进入哼哼哈嘿状态。这样阐述爱情,太肤浅,也太没品味了。
就算是要看YY文,我想,也应该有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起码要为读者培养对股市中男女主人公的好感作一些铺垫才对。
这一点,不乐老兄显然做得不错。我们看到的不是很快的推倒,而是一个故事结构缜密、情节波澜起伏,渐渐渗入的故事。
而不乐无语在掌控都市文的能力上,显然属于上乘。也正因为如此,才让我对他忽然转变小说题材是否能够很好的驾驭,捏了一把冷汗。
不过,我很欣喜地看到,五十多章的故事写下来,真的是满眼都是惊喜。
这篇文,少了以往不乐老兄在男女情感上的唧唧歪歪(这个词是褒义的),但却多了很多温馨的元素。就像当我看到林少宝想要卖掉宛儿的那种揪心,和他最终拒绝那样做时给我的感动一样,这种感动,来源于文字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淡淡温情。
虽然是个小混混出身,但却并不影响读者们看到他内心深处的善良和真性情。
这样有血有肉的人物,才是故事成功的首要元素。
人物描写得好与坏,直接影响到书的魅力,这一点,不乐老兄比我更清楚,也控制得很好。
而这本书,更多让我体会到的,就是在以往都市书成功基础上的求新求变,也是一个作者认真负责的态度。这样的新意,我乐于看到。
二、浅谈剧情。
虽然故事还算是刚刚开始不久,很多隐线尚未明朗,但可以预期的是,林少宝将在这个陌生而又熟悉的世界里,找到自己人生的辉煌之路。
而宛儿,会是始终伴随他左右的贴心人。虽然这个小箩莉尚未成熟到可以被人吃掉,但这也是早晚的事情。有时候,培养一个女孩成为女人的过程,是十分惬意的事情。我想我们应该慢慢拭目以待。
而通过目前有的文字,我们可以看到,不乐老兄是有意在林少宝身边打造一个类似双儿的角色,不离不弃,始终伴随在林的身边。可以预知的,这个女主会带给我们很多的感动和温馨故事。
再说说凝儿。这个人物是被征集上来的角色,如果推倒的话,不知道当事人是否乐意。但从目前看来,如果不推倒,恐怕是有点可惜了。起码从对立面转变到同一阵营的两人,继续接触下去并产生好感是顺其自然的事情,如果两人没有交集,我会感觉像是吃了个死苍蝇一样难受。前面的过渡剧情会令我很不爽。呵呵,仅供参考阿。
接下来说说林少宝身边的兄弟们,如果创业,不论是商道还是官道,都需要手下有忠心耿耿可以做事的人。这样看来,少川、乾坤等人的确很有发展前途啊。而林少宝这样一个混混出身的人,可以有很多性格上的缺点,也可以有很多小毛病,但在做人上,多少还是有一些义气的,也会有一些好奇和赌博精神。这一点,从他算计都司已经看出了一些眉目出来。而这种性格,将成为他成就大业的前提条件。
可以这么说,如果人生有很多轨迹的话,那么,我相信,混也是一种人生。或许,这种人生将会更加精彩和热烈。
由于小说篇幅尚短,很多故事并没有深入到一定程度,作为评价,或许也还有很多不客观不成熟的因素,但我相信,《混王》将会带给读者一种全新的认识,一种混的人生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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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魔法和斗气的世界,只炼体,会达到什么终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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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别人修真为的的是成仙,他修真却混吃等死;
别人炼制的法器都是拉风的飞剑,他炼制的却是一根六百斤重的大铁棒,不能飞,只能砸;
他的法术菜,真元力菜,所以,菜字在他身上体现出来,已经不是状态和层次,而是境界;
但事实上他却是修真史上的传奇人物,是一个神话般的存在。
这个男人叫萧五,吹箫的萧,五个的五。
基本上……这是一个成年男人的故事,偶尔推倒三两个萝莉、眼睛娘、女王、制服、腐女什么的……
以上内容,纯属煽情。
存稿90万,喜欢的朋友请予以宝贵的支持。
首先,感谢一直陪伴我走过来的读者朋友们。
《混王》是我第三部上架作品,前两部《花都猎人》与《限制级特工》完美完本,相信这本《混王》也是一样,还是那句话,做男人“挺”好!绝不做太监!
新书上架,还请朋友们支持正版订阅,有了你们的订阅,作者才能安心码字创作,也正因为有了订阅,作者才能衣食无忧,还是那句话,没有你们的无私支持,就不会有我的今天,对此,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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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头1:
一黑一白两辆车象离弦之箭,冲向锁定的目标,200米、100米、张子文的车已经达到了极限,他必须将对方地攻击控制在50米范围,他的目的就是冲撞黑雅阁,他清楚后果是什么,情况危急,己经容不得考虑,他只想撞上去。两道黑白车影以惊天的速度接近,50米……30米、20米、10米、几秒种时间,两辆极限飞车接触,碰撞,“轰”猛烈碰撞的一刹那响起了巨响,是爆炸声,巨大当量的爆炸,火光,浓烟,严重变形地宝马被气浪高高掀起,在空中翻了两个滚坠落,刺耳的金属落地声再次响起,扭曲变形地宝马车重重的摔坠在地上,车摔散了架,七零八落,远处两个摔落的轮胎弹跳着朝前滚着,滚着,越来越慢,终于歪了歪,倒在了地下,微微弹了弹,静止不动……
(出自《花都猎人》)
不知大家看完这段场面描写心里做何感想。本人第一感觉是震撼,对比一下《黑客帝国2》里那段撞车镜头,不难发现,作者对两车急速相撞后爆炸场景的细节抓得非常细,电影镜头里该有的元素,作者在文章里全部没有遗漏,包括爆炸后的冲击波造成的车辆飞起,车轮松动先行下落造成的无序滚动等元素均有描写,让人身临其境,仿佛自身就在爆炸现场一般,然后不由得为身在车中的主角张子文捏了把汗,不由得为他担心,甚至不由得想要上前去救助险境中的主角。惊险,震撼!这个镜头,经典之处在于大场景的细节的的精妙把握和描写。
镜头2:
在猴子出声扑上来的同时,张子文已经一脚踹了上去,正中猴子的胸骨,只听一声轻微的骨折声响,猴子倒飞出去重重的摔在地上,与此同时,张子文的双拳击向冲着脑门来的的酒瓶,两声爆响,酒瓶碎玻璃四渐。趁两名痞子握着只剩半截碎瓶头一愣神间,张子文凶猛的扑了上去,擒腕拿肩,两声骨头断裂的声音再次响起,放到两名痞子。还剩三个,其中一个反应甚快,见张子文恶狠狠的扑上,“妈呀”一声,扔了瓶子就开跑,最后两名痞子手中的瓶还没抡起,张子文手劈脚踢,闪电般出手,砍翻一个的同时,另一个已被张子文踹飞摔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三十秒吧,张子文心里估算了下时间,靠,久了没动手,手法都有点生疏了。(出自《花都猎人》)
主角很英勇的英姿跃然纸上!此次动作描写,是书中主角的第一次出手,也是他首次时来运转的一次出手。大家看完之后是不是觉得很痛快?充斥着暴力美学,再看看《水浒传》中鲁提辖拳打镇关西里的描写,就会发现,有共通的部分:对人的身体被外力破坏的详细描写以及主角一气呵成毫无停顿的出手,本文中两次写到骨头的碎裂声,而《水浒传》里则三次写到身体各部位被打击时被打者的感受,打斗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身体的毁损,而通过分析,本文和《水浒传》都很好得抓住了这一关键,一个是通过把骨头断裂表现出来,另一个则是通过描写被打人的感官。因而,这个镜头,经典之处在于对场景描写的关键的把握。
镜头3:
“行刑?”李欢微微愣了愣,今儿是自己上路的日子,差点给忘了:“……这……这回是真的吧?”李欢小声嘀咕着,前几次都没死成,早死早投胎,李欢似乎不愿意再受这吓死人的精神折磨。“是真的。”中年男子回答着,下意识的瞧了眼门边的张正中。
“那就好,嘻,这破地方,终于可以永别了。”李欢的声音带着一丝无奈的喜悦,笑嘻嘻的说道:“嘻……话我没什么好留的,要求嘛……估计你们也不会答应,算了,不说也罢。”“你说说看,你最后的要求我们会尽量满足你。”中年男子瞧了瞧手表,行刑时间不到10分钟。“嫖妓,我想嫖妓!”李欢这次的回答很干脆。“嫖……嫖妓?”中年男子怀疑自己听错了,这是什么要求?嘴张着那是再也合不拢。(出自《限制级特工》)
看完这段之后我大笑出声—一一个死囚临行前的要求竟然是嫖妓,如此另类而搞笑的要求也亏得主角李欢能想出来!在哈哈一乐之后,我们会很快发现,主角的心理素质简直强悍到变态,在临死前轻松乐观地提出这种娱乐性的要求足以说明主角一定是一名优秀的特工,从而暗示出主角的死刑另有隐情,有一次很好地抓住了读者的眼球。
在这里,我不得不佩服起了作者的写作功底,这样写达到的渲染效果比起正面地罗列一大堆数据夸主角如何如何强悍,立下多少多少功勋要厉害得多!说到这里,大家再看看《木乃伊》里主角欧康诺在逃离死亡之都之后被捕处刑前的表现——女主角去救他,而他竟然还有心思来个深情一吻,去冒犯唯一的救星。
大家觉得两位主角在心理素质方面是不是一样得强悍呢?正如大家所想,此二人正是凭借这种良好的心理素质,度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难关。这个镜头,经典之处在于幽默诙谐的语言和深刻传神的侧面描写!
镜头4:
瞧着这帮不敢再逼近的西装男子,李欢露出了笑容,他的笑容令这些西装男子心里咯噔一下。还没反应过来,李欢另一只脚踏出了天台边缘,在众西装男子的惊呼声中,李欢悬空的脚突然踏空,身体倏的一下消失,当众西装男子扑向天台边缘的时候,李欢的身体正急剧坠落!极限下坠的身体超级快!李欢只觉耳边风声呼呼,坠落中,他的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捞到了一根黑色橡胶包裹的电缆,这根电缆连接着天台顶那巨大的卫星接受器。
十余米急速下坠就在瞬间,李欢的身体猛的一顿。…………李欢骂声出口的同时,眼下一片白影,想也不想的双手猛地一抓。一阵布帛撕裂的声音响起!急速下坠的身形稍缓,李欢地身体依然在坠落,此刻,李欢这才反应过来抓的是宽大的广告幅,他所抓的条幅被他身体饿坠力撕裂开。
这救命的条幅顺着他坠落的身体一路向下撕裂,广告条幅巨大的美女头像硬生生的从头鼻处开口下裂,美女的脸蛋分为两半,同时,那豁口一直从脖子处拉到丰满半露地胸脯。(出自《限制级特工》)
还是惊险的动作描写,在这里再次赞叹一下作者的文笔!主角在这处镜头里出尽了彩——现实中有几个人敢于,且能够做到这么危险的动作?细致入微的动作描写,把主角这个孤胆英雄的形象深深刻在读者们的脑中!大家请看作者对主角的动作描写:“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捞到了一根黑色橡胶包裹的电缆”、“想也不想的双手猛地一抓”这一“捞”一“抓”可以立刻知道主角当时心态的从容冷静和身体的反应迅速,在急速下坠,感受着重力加速度的恐惧的同时,还能不乱方寸“捞”到电线,没有冷静的心智绝对办不到,常人在同种环境下只会大声喊叫,毫无目的地乱挣扎,而李欢出色地办到了——他的心智的确不凡;电线断掉,下落继续的时候能当机立断,马上抓到眼前的东西:广告布。
没有异常灵敏的身体和迅速的反应力同样做不到——主角身体反应灵敏!通过一系列的精妙描写,主角的强势的形象又一次深入读者脑海,挥之不去——这家伙太牛了!这个镜头,经典之处在于措辞准确形象传神,描写精彩得当!
镜头5:
伸手拿起胸罩,还好,环扣在前面,穿戴好,瘪瘪的,胸罩自带的泡沫衬垫不起丝毫作用,李欢瞧了眼透明小内裤,拿起一揉塞进了胸罩,问题出现,一鼓一瘪,典型的发育不良,李欢实在找不到代替的物品,将自己的三角内裤脱了下来一并塞了进去,鼓了,李欢挺了挺胸,很饱满。肉色裤袜长而薄,穿好着实费了番工夫,运气好,没有滑丝,只是赤着下身穿这女人玩意儿,有种说不出来的怪异感觉,凉凉滑滑,紧贴着自己的关键部位,此刻,竟然有了丝男人的反应,而且反应越来越强烈,**,李欢想哭,下面那玩意儿不听话的捣乱,他都有点担心把这丝薄的裤袜给撑破了。…………很快,一张生动妩媚的脸蛋出现在化妆小镜里面。发型没对,李欢翻了翻手提包,果然,在包的一侧翻出了假头套,棕色的波浪卷发,朝脑袋上一笼,配上这张捣鼓出来脸蛋,再对着小镜子一瞧,效果立显。穿上那双精致的高跟鞋,李欢扭扭捏捏的步下车,对着车窗映照了一下,天,里面的人是自己吗?(出自《限制级特工》)
又是一段轻松搞笑的描写,这是主角受上级指派执行任务的时候被要求男扮女装,化装时的描写:先是胸部、下身贴身的装束,然后到身体、面部,最后发型处理,丝丝入扣,细致入微,娓娓道来,描写得有顺序有细节有结构,仿佛主角不是去执行任务,而是去参加化装舞会,从容、淡定、乐观,没有一丝负面情绪,在读者们的笑声中很好地润色了主角的形象,最后,读者对主角的定位就是——一位无所不能的战士,真正的“限制级特工”!大家看过《亚森罗宾》吗?虽然没有对亚森罗宾化装的描写,但是大家不妨细想一下,亚森罗宾在逃亡躲避警探换装的时候会不会比主角李欢更从容呢?这个镜头,经典处在于描写结构和顺序的把握。
镜头6:
林少宝大乐,丫的还是聪明,知道用裤腰带来代替。**的灵机一动同时也给林少宝带来了灵感,示意小宛将那任凝儿摁紧了,自己腾出一只手来将靴子一脱,跟着将那厚布袜脱了下来,瞧也不瞧任凝儿那抗议的眼神有多愤怒,顺手就将臭袜塞进了任凝儿的小嘴里。凝儿只觉异味扑鼻,差点没熏晕厥过去,只可惜她小嘴被堵,只能发出愤怒的“呜呜”声。
挣扎无济于事,林少宝在小宛的配合下,将任凝儿提留到椅子上坐着,跟着用那裤带将任凝儿双手反缚,身子固定在那椅子后靠处。…………恨极!恼极!怒极!小宛瞧着似乎有点不忍,怯怯道:“爷,他……他好像很生气耶。”林少宝没好气道:“生气又怎么了?这臭小子栽我手里了还这么横,靠,待会儿大爷我要好好的收拾收拾他,老子就不信这臭小子不服软!”小宛瞧林少宝一心想出气的表情,“哦”了一声,不再多言。(出自《混王》)
不愧是极品混混,颇有几分机智,也颇有几分狠劲!尽管是为人所不齿的手段和方法,但是绝对奏效!作者依靠准确的语言动作描写,把一个睚眦必报、痞气十足、出手下作的混混形象写得淋漓尽致,主角真的不愧为是“混王”啊!这个形象大家绝对能找到相似的人物,就比如金老大笔下的韦爵爷,不妨不对一下,他们有没有相通之处呢?
然而尽管主角林少宝有如此多的缺点和为人不齿的习性,但是我们读起来却对这位劣迹斑斑的混混主角提不起多少厌恶感,想恨恨不起来,究其原因,本人分析,这有赖于作者对于“度”的把握的巧妙,凡事适可而止,决不超过这个度。先人曾言:“水满则溢,月满则亏。”描写得过度了就不好了,本段中主角不断折磨落入自己手中的任凝儿,又是嘴里塞臭袜子,又是裤腰带捆绑,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主角这里的所有手段,以现在的角度看来,都是属于整蛊的范畴,根本谈不上是真正的害人手段!大家注意,再这段剧情发生之前,被恶整的任凝儿曾狠狠地下过主角的面子,这在古代绝对可以结为不死不休的深仇大恨,然而主角再被那般下面子之后,却只是想着“如果他再惹自己就狠狠找回场子”,而当不识相的任凝儿再次因为得罪主角而被气急败坏的主角抓住时,主角居然只是想到用了些整蛊手段来报复,至此,我们在这里看到的人就不仅仅是一名卑劣的混混了:出于种种原因,主角过早地在社会打滚,尽管这样使他拥有了很多的社会经验,但是缺少关爱的他心灵肯定有没长大的一面,在这里表现了出来——分明是一种变相的孩童心态嘛!
用小孩子的手段(相对于老谋深算的政治家)去整蛊“敌人”,我们看到这里会发现,主角这时就是一个还没长大的顽皮的孩子,试问谁会去和孩子一般见识呢?除非那人有心理问题!这就是度的把握,作者有意安排几项“阴损”“下作”的孩童手段,尽管它狠,尽管它损,却终归无伤大雅,这个镜头,经典之处就在于度的精妙把握!
NND,写篇评论,发出来居然受这么多限制!字数多了点,发表就如此费劲,哎,下回心血来潮写书评,得控制字数喽!
书友:黑漆之牙之经典评论!
作者语:感谢漆黑之牙!您辛苦了,我很感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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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面包真他娘难吃!林少宝狠狠的将啃了一半的面包摔在地上。整整三天了,不知道还要在这破屋子里躲多久?
这是一间建在楼顶天台的临时板房,歪歪斜斜的似乎风都吹得垮,屋子里一张破床,一张缺了腿的椅子,再有就是一张摇摇欲坠的桌子。桌面上凌乱不堪堆放着一些塑料袋、揉成一团的卫生纸、以及几个油迹斑斑的方便饭盒,全是垃圾。
要说唯一看上去不像垃圾的就是一本八成新的“龙虎豹”画刊,那封面上的裸体女郎搔首弄姿的煞是扯眼,这本H画刊已经林少宝他从头至尾的翻了N遍,是林少宝躲在这里唯一的精神粮食,要不然,他在这暗无天日的破板房里绝对撑不过这漫长的三天。
掏出烟盒,妈的!是空的!林少宝扔掉空烟盒,得弄包烟,不然晚上很难熬。
步出房门,屋里没啥可偷的,门也不用锁了。
天台的风很大,呜呜的,深秋的夜晚已经有了丝寒意,林少宝打了个寒战,将那皱巴巴的西服领子竖了起来。
刚走到楼道口,隐约听到4楼处隐有杂乱的脚步声,林少宝心里一惊,赶紧低头朝下一瞧,脸刷的一下白了,吓白的!4楼转角处人影晃动,晃眼一瞧,不下10人。
这么隐蔽的地方都找得到?林少宝慌了,赶紧退回,但左右一瞧,心都凉了半截,这7层楼高的天台顶唯一出路就只有这楼道。
被抓住肯定是死路一条!林少宝慌了神,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来回打了个转!下无可下,躲无可躲!而此刻,两名气息微喘的西装男子已经冲上了7楼的楼梯,抬眼一瞧林少宝在楼道外的天台上,一名男子大叫:“人在这,快!抓住他!”
林少宝眼看其中一名男子就要冲上楼梯,拼了!身子快速的朝那门边一躲,那迅快的脚步声已经临近,只见人影一闪,一名男子的身子已经冲了出来,林少宝脚一伸就绊在了那名男子小腿处,那名男子冲得太猛,哪料到林少宝还敢偷袭,一个踉跄就摔绊在地。
紧接着,林少宝顺手将天台门朝内重重的一合,只听“嘭”的一声重响,冲上来的第二名男子被撞了个正着,强大的冲撞力将那人瞬时撞得倒飞出去,只听“哎哟”惊呼声连响,那倒飞出去的男子撞上了正蜂拥上冲的几名男子,楼梯口哗啦啦倒下几个,一下子乱了。
林少宝重重的关上天台门,动作麻利的反插上,见那被自己绊倒的男子正狼狈的想爬起身子,林少宝快步冲上前,抬腿就是狠狠一脚,正中那名男子的下巴,那男子哀嚎一声,还没来得及爬起的身子再次侧倒在地。
这还不够,反应极快的林少宝见地下一侧有一破花钵,拣起花钵就朝那名男子头上重重砸下,“咣”的一声,花钵破裂,那男子闷哼一声,身子抽了两下就不动了,头上的血泊泊流出,蔓延。
“咚咚咚”天台门在颤动,那被关在楼内的男子正在狠狠的撞门!
那天台门是木制的,已经有破裂的迹象,林少宝赶紧跑到天台边沿瞧下一瞧,一阵眼晕,7楼,没地跳啊!
再瞧,天台沿下一米处,有一处遮雨屋檐,林少宝现在是狗急跳墙,翻下去再说。
人刚翻下去蹲下,只听那天台门响起了“喀喇”破裂之声,跟着那杂乱的脚步声在那天台之上响起,“嘭”,那平板屋的门很轻易的被踢开。
“老大!那小子不在!”
“给老子赶紧找!”一个气急败坏的粗哑声音响起。
林少宝一听,魂飞魄散:妈的,老大亲自来抓自己,落老大手上,以老大的残忍,估计被肢解了还要被焚尸!
林少宝心跳得咚咚的,猫着身子,轻手轻脚的顺着那遮雨檐朝前悄悄摸去,此刻,没有出路的他只能下意识的做出这逃命的动作。
但就这样,只听身后一声咋呼:“老大!这小子在下面!”
林少宝身上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回头一瞧,只见天台沿边露出几个脑袋,其中一名正用手指着自己。
林少宝吓得赶紧站起身来,扯开腿就开跑,那几名男子纷纷从天台上翻下,拔腿就追,而天台上的人则顺着沿边追了上来。
林少宝心里喊天,脚下不停,只听耳边风声呼呼,那天台一侧以及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而前面,已经是遮雨檐的尽头。
跳楼吧!摔死了总比落在老大的手里好!林少宝绝望了,尽头就在眼前,再冲几步就是悬空。
林少宝牙一咬,准备壮烈跳楼,脚已经冲到了尽头的边缘,眼神过处,林少宝心里猛的一跳!堪堪刹这了身形!而身后,脚步声也顿时一缓,紧追的这些男子都清楚,林少宝已经是插翅难飞,抓人,不急这一下。
林少宝气喘吁吁的回过身,龇牙咧嘴的比了个中指,跟着,他的一只脚伸了出了遮雨檐尽头,突然,林少宝的身子“倏”的下消失了。
那些同样气喘吁吁的男子大惊,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这家伙竟然会跳楼,几步冲到那边缘处探头一瞧,6楼的金属晾衣架上吊着一人,那双手紧紧的抓住晾衣架,晃晃悠悠,而那金属架子已经开始倾斜、松脱。
“铛”的一下,晾衣架固定处突然崩裂,带起一团混泥土渣,林少宝的身体夹杂着那晾衣架再次极速下坠,只听咣当一下,林少宝与那金属晾衣架同时挂住了那5楼的晾衣架上。
就在一众西装男子目瞪口呆的时候,5楼的晾衣架已经不堪重负,“咔咔”连响,松脱。
一众西装男子傻眼了,因为4楼、3楼、2楼都有晾衣架,一阵眼花缭乱,外带金属撞击之声连响,林少宝就这么一层一层的坠落下去,直到那一楼的阳台防护栏边,林少宝一把就抓了防护拦,顺着就缩下了一楼,稳稳的站在地面。
而此时,这一溜晾衣架崩塌落地的声音早就惊动了居民,纷纷从阳台、窗口探出身子一瞧究竟。
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那林少宝已经一溜烟的冲出了小区大门。
林少宝躲藏之地本就处在郊区,他不敢停留,也不敢走公路,顺着田坎,很快,他的身影融入了黑暗……
天亮的时候,林少宝的身影出现在张江科技研究中心,裤兜已经被挂裂,身上那仅有的20几元钱早就不知道落在哪了。没钱,没地藏,穷途末路的林少宝只能来找选择到这里来当一名人体实验志愿者。
5万,通过以前的邻居张教授,林少宝签下了还暂时拿不到手的卖身合约,在科技研究中心的地下设施两日,穷途末路的林少宝所得到的待遇比国宝还要国宝,每日两小时桑拿游泳,两小时美女护理师指压按摩,四小时美女心理医师陪聊,一小时体检,时间安排的舒适紧凑,就连他睡觉的是时候都有专人照看并记录睡眠状况。
至于吃好、喝好、抽好,外带超豪华地下客房等物质上的超级享受,那是林少宝长这么大甚少体会的奢侈。
神仙般的生活总是很短暂,养眼美女的眼睛还没洗够,林少宝还无暇胡思乱想,两天多时间就这么一晃而过。
第三日一早,用完丰盛的早餐后,两日未见的张教授出现了,林少宝心里清楚实验的时间到了。
实验不是很复杂,不过是实验大厅大了点,实验仪器精密了点,穿白大褂的科研人员多了点。这些对林少宝来说,弄不懂,他也不想起弄懂,烂命一条,就这么糊里糊涂的上吧。
很快,在张教授与另一名手拎金属箱的科研人员陪同下,只着一身宽松的白大褂的林少宝向一个巨大球体走去。
进入球体内,林少宝屁股刚坐稳,“啪啪啪”几声金属扣击声音连续响起,林少宝的手腕、足腕、胸、腰突然多了样透光闪亮的金属箍,将他的身体牢牢的箍在了金属椅上。
不待林少宝缓过神来,那名科研人员在他腰侧系了个半尺见方的黑匣子,摁下按钮,黑匣子一排绿色指示灯瞬间闪烁。
林少宝脑子里还没怎么转过弯,实验已经开始倒计时读秒,10、9、8、7……随着读秒声,一切似乎发生得太快,令人喘不过气来,林少宝不由紧张起来,双腿夹得紧紧的,尿急!
1、0!一声令下!只听“呜”的一声,那巨大的球体瞬时启动,旋转由慢至快,不到十秒,球体的转速每秒达到5000。随着那惊人的飞速旋转,眨眼间,金属椅突然绽放出蓝色如电极一般的光体,星星点点,很快就将林少宝的身体笼罩,强光刺眼,林少宝赶紧闭上了眼睛。
突然!飞速旋转的球体内出现数道如闪电般的强光,闪电击中球体的瞬间火花四溅!
一直在监控室观测球体运行的张教授大惊失色:“不好!电磁出现异常!”话音未落,几道闪电齐刷刷的击向了林少宝的身体,金属椅子瞬间被一团奇异的蓝色火球笼罩。
突然,林少宝感觉有些不对劲,一低头,妈呀!自己的身体竟然是大字型悬在半空中定格,面朝下,身下10米一片金黄。
还没瞧清楚下面是什么玩意儿,只听耳边风声呼呼,林少宝感觉自己的身体急速下坠,“啪”的一声,他的身体结实的摔在了那片金黄之中,七荤八素间还带起一团灰尘。
“呸呸呸!”大字造型趴伏着的林少宝狼狈的吐出满口的沙粒。
林少宝晃悠悠的爬起身子,这才发现自己一丝不挂赤身裸体,胸膛、胳膊、大腿粘满了沙粒,下面缩成一团的玩意儿火辣辣的疼,林少宝龇牙咧嘴的手拨拉了一下,还好,命根子没摔坏。
林少宝前后左右转了个圈,这才注意到自己所处的环境,满眼的起伏隆起的沙丘,漫漫黄沙,浩瀚无边!
这他娘的到底是哪?塔尔干?罗布泊?撒哈拉?实验失败了还是成功了?!
“有人吗?有活人吗?”林少宝嗓子都喊哑了都不见回声。
老子的钱到哪去领?眼下是光着屁股吊着鸟,放眼四处鬼影都没有一个,林少宝欲哭无泪,脸都快苦出水来。
太阳逐渐西斜,林少宝光着屁股,浅一脚深一脚的估摸着朝东边的方向走去,直走得唇干舌燥,身子发软,连鬼影子都没有瞧见一个。
长时间的在浩瀚沙漠中跋涉,浑身无力发软的林少宝脑子里不由胡思乱想起来,眼下这不知道哪冒出来的沙漠让他想起了美女心理医师的穿越故事,该不会真的发生什么时光倒流,穿越到了什么古代异世了吧?
妈妈的,不会!肯定不会!那只是故事!忽悠人的故事而已…..林少宝心里忐忑的否定着!
但如果是真的呢?林少宝的脸变得很苦瓜,老子没那么霉吧?别人穿越不是穿越到美女的澡桶里,就是穿越到什么王公贵族家里,更玄的是穿越到皇宫里的都有,而自己,放眼四处黄沙漫漫,穿越到这鸟不生蛋的沙漠?还他娘的光着屁股?先人!这不是霉得起冬瓜灰么?
西斜的太阳渐渐下沉,西方的天际的云层被染成一片绚丽的红,夕阳壮观而又美丽。
估摸着已经走了3个小时了吧?在沙漠中蹒跚而行的林少宝嘴唇起壳,嗓子发干,沙漠依然是无边无际,没有半点的救援迹象,天空中不但没有直升机的轰鸣声,连他娘的鸟也见不着一只,照这么走法肯定是走不出沙漠。
没人救援就只有等死的份儿,不饿死都得渴死!这该死的鸟实验!林少宝满腔的怨念。
渴、饿、乏!连爬带滚的走了怕有3、4个小时了吧,实在是走不动了,林少宝身子一软,挺着下面软不搭几的鸟儿瘫在沙丘上喘着粗气。
完了!完蛋了!林少宝心里一阵悲哀,黄沙、白骨!林少宝简直不敢想象死翘翘后的凄凉惨状。
夜空明月高悬,银色月光轻洒在漫漫沙漠,细细的黄沙在月光下泛出淡淡的银光,沙漠夜色美丽而又迷人。
一阵夜风拂过,微有凉意,沙漠气候强烈的温差让林少宝仅不住打了个哆嗦,无暇欣赏沙漠夜景的他心中更是悲哀,这鬼地方,不被渴死都会被饿死,现在有多了种死法,冻死!
又是一阵冷风夹着细沙拂过,这风比先前要大,要冷!林少宝瘫在沙丘上一动都不想动,他已经认命了,任风吹,任沙埋!冻死算球!
就在林少宝心里哀叹认命的时候,突然,他瘫在沙丘上的身体打了个激灵,一个骨碌就翻身坐了起来,没对!林少宝像狗一样的连耸着鼻子,先前那阵风带着点气息,血腥气!
有血腥气,就代表着有生命!虽然很淡,但林少宝嗅得真真的,心跳得砰砰的,这气味在哪?
林少宝就如抓住了救命稻草,站在沙丘上左右转动着身子,他想弄清楚那带着血腥气的风是从哪个方向吹来的?
夜风再次拂过,耸着鼻子的林少宝找到了那血腥气传来的方向,东南方,应该是那大沙丘之后,林少宝连滚带爬的朝那大沙丘攀去,一阵脚下打滑的费力攀爬,直累的林少宝气喘嘘嘘,全身发软,终于攀爬上了那陡滑的巨大沙丘。
趴伏在沙丘上探头一望,大喜!一弯弯月状的湖泊就在这沙丘之下,湖泊宽约三十米,长约数百米,月光下波光粼粼,湖泊四周还有水草,树木,这不就是传说中的绿洲么?
在弯月湖畔不远,地下隐隐约约有人形黑影,借助那月光再一细看,大惊!林少宝差点惊呼出口,我日,死人!湖畔的沙地上横七竖八的躺了数十具尸体,一阵风吹来,血腥味比先前浓郁了许多。
林少宝认为的生命气息却是恐怖的死亡气息,在这荒芜人烟的沙漠里乍一瞧到这么多的死人,心中的恐惧可想而知。
林少宝胆颤心惊的前后左右瞧了瞧,除了那夜风带起的沙砾沙沙声,再无其它声音,很安静,除了绿洲湖畔那一地的死人,没什么活体生物迹象。
趴伏在沙丘上的林少宝踌躇再三,还是决定从沙丘上下去,小命要紧,饥饿与干渴让他顾不得死人带给他的心理恐惧。
小心翼翼的缩滑下沙丘,林少宝蹲伏在沙丘之下,放缓呼吸,机警的左右瞅了一眼,很安静,也没有任何的异常,当下不再犹豫,猫着腰一口气蹿到湖边。
水,生命之水,林少宝哪管这湖水有没毒,埋着头就是一阵狂饮,灌爽了,林少宝抬起湿漉漉的脑袋,打了个响亮的水嗝。
灌了一肚子水的林少宝不但恢复了一些精力,也缓冲了一些饥饿感。
稍适休息了一下,林少宝朝远处那地下散乱躺着的死人瞧去,这些死人是做什么的?怎么会死在这里?满腔的疑问让林少宝壮着胆子,猫着腰小心而又缓慢的朝死人堆挪去。
近了,前面5米距离就有一具尸体,借助月光,当林少宝瞧清楚尸体所穿的服饰时,嘴一张顿时成了个“O”型,操!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使劲眨了眨,没错!那具尸体竟然是一身古代军士的甲胄!头盔落在一旁,长发散乱,在月色下有着说不出来的阴森诡异。
我日,真穿越到了古代?不会吧?当真是霉得起冬瓜灰!那具颇具古风的尸体形象让林少宝沮丧不已。
良久,林少宝很不情愿的接受了现实,目前小命还在已经是不幸中的大幸。林少宝心里自我安慰着,这尸体怎么说也是人,没穿越到全是怪物猛兽的异世也算是运气。
接受现实的林少宝好容易放开心怀,小心靠进那具尸体,仔细的瞧了一眼,尸体胸口上的甲胄已经裂开,应该是什么锋利的武器剖开,尸身下的一大摊血迹似乎已经干硬,尸体无腐败现象,也不是什么干尸,死亡的时间似乎不是很长。
面对过一具尸体,看来这死人也什么可怕的,林少宝的胆子大了许多,挨着查看地下横七竖八的尸体,尸体旁凌乱散落着刀、矛、箭矢,除了两具尸体身着文士模样的长衫,其余的全是军士,瞧尸体身上的创伤,与地下的一片狼籍,这里曾发生过惨烈的搏杀,细数了一下,残肢断胳膊的共有48具尸体。
林少宝在死人堆里小心溜达查看了一圈,很奇怪,没有敌对的尸体,估计敌对的尸体被同伙弄走了。
在尸体附近巡视了一下,很快,林少宝兴奋起来,他发现靠沙丘的避风处,有一座半垮塌的帐篷,走近时,发现还有几大堆黑乎乎的物体堆在地上,隐有焦味与热气,细瞧之下,这几大堆黑乎乎的物体似乎是被焚烧过的帐篷残骸。
帐篷不远,还有一些干草树枝,林少宝找了根树枝在那被焚烧过的帐篷炭堆里拨拉了一下,一丝火星冒了出来,林少宝大喜,有火就不怕冻了。
林少宝赶紧抱了些干草堆积上去,趴在地下吹了几口气,很快,干草窜出了火苗,加草,加干树枝,火逐渐大了起来,热气扑面,要不是身处这有死人的地方,林少宝差点就扯着嗓子欢呼出声。
腹中饥饿,林少宝找了根干树枝做了个火把点燃,一头钻进那垮了一半的帐篷里,火光透亮,帐篷内一目了然,帐篷内的地毡上一片狼籍,帐篷的一侧有翻倒的大木箱子,一些卷轴之类的玩意儿杂乱的散落在地毡上。那帐篷垮塌处有一张翻了个的简易木桌,地下几个木盘木碗,干肉脯、干饼散落了一地,地毡上还有一长嘴细腰铜壶,瞧模样像是酒壶。林少宝乐坏,有吃的就行,当下也不管地毡脏不脏,拣起一个干饼就朝嘴里塞。
一个干饼下肚,胃里舒服多了,帐篷外只有死人没有活人,林少宝不担心有人跟他抢吃的,当下将那桌子抽起放正,脚下似乎踩着了什么东西,一瞧,林少宝大乐,是烛台,插在烛台上的三根腊烛虽然断裂,但将就着可以用,林少宝拾起烛台,将断烛点燃,帐篷内顿时光亮了许多。
从外面焚烧过的痕迹来分析,这里遭到袭击的时间不会太长,林少宝一点都不担心地下的食物过期,将肉谱干饼一一拣起盛到木盘子里,打了个盘腿坐在地毡上,一手肉谱、一手干饼先填饱肚子再说。
帐篷内一片狼籍散乱,但对林少宝来说简直就是天堂,接下来的发现当真是惊喜连连,帐篷内不但可以避风,还有毛毯御寒,地毡上铺一张,身上盖一张,真他娘的暖和!吃饱喝足的林少宝身子蜷缩在毛毯里,不一会儿就沉沉睡去……
天渐渐亮了,阳光刺眼,随着时间的推移,阳光逐渐透洒进帐篷内,林少宝被这沙漠里的强烈阳光拂醒,坐起身子,伸个懒腰,这一觉睡得够爽。
钻出毛毯,林少宝这才发觉自己下面凉飕飕的,还晃荡着鸟光着屁股蛋。
在帐篷里搜寻了一下,楞没扒拉出一件遮羞的衣物出来,估计这些军士随身换洗的衣服不是被袭击者抢了就是被火给烧了。
没办法,看来得在死人身上打注意,光着屁股在死人堆里晃悠了一圈,妈妈的,军士身上的甲胄衣服几乎都被刀箭之类的兵器给弄烂,没法穿,好不容易发现一完整的衣衫甲胄,但那具尸体没了脑袋,颈项断处血糊糊的,太恐怖,也够恶心。
老这么光着屁股吊着鸟也不叫个事,林少宝忍着恶心,将那无头尸体的一身甲胄衣衫剥了下来,甲胄上衣衫上血迹斑斑,血腥气浓重,腰带上还挂一腰牌,上面刻有繁体“禁卫”两字,估计是职衔身份什么的。
乍一见到识得的中文,林少宝大喜,但甲胄的血腥味实在熏人,无暇多想这两字代表什么,赶紧将甲胄衣衫提溜到湖边。
甲胄上的血迹好清洗,但那衣衫上血迹怎么洗都洗不掉,胡乱洗涤了一下,然后在地下拾起有一支长矛插立在地下,将衣衫甲胄朝上面一挂,待晾干好穿。
趁晾衣服的空隙,瞧着一地的尸体实在是恶心岔眼,林少宝麻着胆子将一具具尸体拖到沙丘之下,沙丘距离不远,但还是将林少宝累得够呛,不过像林少宝这种有着痞性的混混级人物,累一阵,不发点死人财那也太对不起自己,在那些残肢断胳膊的尸体上摸了个遍。
很失望,看来这些死人身上已经被谁搜刮了一遍,林少宝就翻出点几颗小得可怜的散碎银子,放手心里轻飘飘的,累一阵没什么油水,心里直骂晦气。
发了点少得可怜的死人财,林少宝还是做了该做的善事,拣了一支长矛爬上凸起的一块沙丘,一阵捅撬,沙砾粒纷纷垮塌下滑,没费多大事,垮塌的沙砾粒隆起一个硕大的沙堆,将那48具尸体完全掩埋掉。
干完善事,晾晒的衣衫甲胄也干得差不多了,林少宝费了番劲,总算将这古人穿的行头穿妥当,只是那古人的身材显然比他的要大上一号,衣衫甲胄穿在他身上松垮垮的没半分威武气势。
忙和了大半天,此刻已是午后,林少宝稍觉疲累,腹中还有点饥饿。回到那垮踏半边的帐篷,胡乱吃了点干粮,吃饱喝足,躺靠在破椅上的林少宝左近无事,借助大白天的光亮,打量着帐篷内散乱的物件。
跟昨晚的发现差不多,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找了些吃的,还有几个皮水囊,以及几个没打洒的铜酒壶,吃的喝的林少宝兴趣已经不是很大,唯一能引起林少宝兴趣的就是那翻扣着的大木箱。
林少宝站起身子走过去,将那大木箱翻正,结果很失望,箱子里什么都没有,倒扣的位置上除了昨晚瞧见的卷轴书籍之类的玩意儿,中间还夹了个信封模样的纸袋。
随手拾起几本书,上面的文字希奇古怪的看不懂。扔掉书籍,林少宝拾起卷轴与那信封模样的东西,一瞧信封上的字体,林少宝大乐,字体虽是繁体,但至少还是识得的中文。
羊皮卷轴上面描绘了些图画,山、水、河流、湖泊、沙漠、草原等等,地图四角标有东西南北的字样,有点像地图。一些版块较小的位置中央还注释了文字,什么宛、月、突、叶等等字样,其中靠西一块版图颇大的位置中央注释了一个“狼”字,文字下还划了圈,而且,一些小版图的文字下也划了个圈,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在这貌似地图的卷轴上,林少宝突然瞧见一个月牙形湖泊的标识,标识很小,不注意看还真不容易发现,林少宝心里一跳,妈妈的,这小小的月牙湖泊标识不会是这小绿洲吧?
有点像,月牙湖泊标识在沙漠边缘,边缘接壤是一大草原,顺着路线图看下去,靠东是一关隘标识的图案,再往下看已经是卷轴的尽头,关隘标识上却有一个大大的“天”字,瞧那界线的延伸,这“天”的版图应该不小与“狼”。
将羊皮卷轴裹好,林少宝拿起了那信封模样的纸袋,上书有“镇西王”三字。
纸带没有封口,打开一瞧,里面折有纸笺,抽出纸笺展开,繁体隶书小字映入了眼帘。看惯了简体字,林少宝看这繁体字颇为吃力,几行看下来,还好,字里行间言辞简洁,没有那种咬文嚼字般的深奥。
林少宝手里的纸笺的确是一封信,信笺里的内容不是很多,林少宝也只能大致明白里面的意思,这是一个叫何成的使节写给镇西王的信,信里内容提到西域一个叫大狼国的地方。言辞间透露大狼国是西域强盛国家,近期不断蚕食周边国家及部落,一些依附天朝上国的小国家已经归附于强盛的大狼国,并向大狼国纳贡。
信中内容透出,羊皮卷轴里划了圆圈的国家就是大狼国已经占领的附属国。这封信的内容主要是提醒镇守天朝上国边关的镇西王,大狼国的野心已经对天朝上国形成巨大威胁,预示大狼国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发动对天朝上国的战争云云……
看完信笺内容的林少宝满脑子糨糊,妈妈的,天朝上国?大狼国?这他娘是什么国家?自己又是在什么朝代?好歹也混了两年高中,从夏商周以及春秋战国秦两汉……再到唐宋元明清,林少宝自问对历史上的历朝历代的名称还是知道那么一点点,但这信中的国家名称压根就没听说过。
那些死人的穿着应该是古代人没错,林少宝略微分析了下,写这封信的人应该是天朝上国出使西域的使者,信面上的繁体字体很明白,天朝上国又在东方,估计就是现代中国的前身,而大狼国应该是西域的什么国家。
林少宝顺手将信纳入了怀中,凭直觉,那天国上朝应该是自己以后要去的地方。林少宝隐隐感觉这信有用,信中提到何成本人亲自描绘的西域国家分布地图,应该就是那羊皮卷轴,将这养皮卷轴与信交给镇西王,说不定能发一笔大财。
林少宝步出破烂帐篷,天上的日头正毒,搭了手棚遮住刺眼阳光。此刻,林少宝心里一阵郁闷,如果这小绿洲就是地图上所标的地方,离天国上朝的边界都怕有几千里地吧?虽说这绿洲处在沙漠边缘,但没马没骆驼要出这沙漠谈何容易,难不成靠两脚走出去?一想到天国王朝在几千里之外,林少宝大好的心情瞬时黯淡。
就在这时,林少宝瞧见月牙湖畔有什么东西在动,再一细瞧,大喜,马!还是三匹马!正在湖边饮水,正念着什么代步,就有马出现,林少宝欣喜若狂,这他娘的简直神了。
但很快,林少宝欣喜若狂的心猛的咯噔一下,有马出现应该就有人,林少宝脑海里瞬间闪现出那些死人的惨状,大惊!乖乖不得了,该不会是那劳什子大狼国的人杀回来了吧?
心到动作到,林少宝动作麻利的猫着身子,朝湖畔一簇齐腿弯高的杂草快步猫去,杂草从还有几米远,林少宝一个趴扑就扑倒在地,手脚并用的几个匍匐前进,将身子隐入草丛中。
那三匹马显然是饿坏了,连马头都不抬一下的专注啃草,咀嚼啃草声连远在几十米开外的林少宝都听得见。林少宝趴伏在杂草丛中,耐心的又躲藏了好一阵子,见鬼影都没有瞧到一个,此刻,林少宝不再似先前害怕,这三匹马估计就是那些死人的座骑,不是中途跑回来的,就是在那些死人遭受袭击时受惊跑丢的。
想通此节,林少宝心里大乐,霉得起冬瓜灰的自己居然还有这好运气,流落到这鸟不生蛋的荒漠,没被饿死也没被冻死,准备离开了,还有代步的马自动送到眼前,这运气简直不是盖的。
确定周遭再无异常动静,林少宝大着胆子站起身来,朝几十米外那专注吃草的马儿走去,走近湖畔,当离其中一匹马很近的时候,林少宝动作放得很慢,脚下非常小心,生怕动作大了将马儿惊跑。
那匹马对林少宝的靠近没什么反应,依然自顾自的埋头大嚼面前的水草,林少宝离马身越来越近,几乎伸手可及,见马还没有逃跑的意思,林少宝瞅准耷拉在马脖子下的缰绳一把抓去。
缰绳稳当在手!马也没受惊,林少宝心跳得砰砰的,心里乐坏,妈妈的,这么容易?
牵着缰绳,那马乖乖的跟着林少宝朝一颗树走去,只是抽空埋头啃两下草。
如发炮制,三匹马估计被人训练得不错,一点都不怕人,另外两匹马没费多大事就被林少宝弄到手,分别找了两颗树栓上,树下草多,估计够它们填饱肚子。
一夜无事,东方露出一丝晨曦的时候,早睡的林少宝起了个大早,到湖边洗了把冷水脸,用了点干粮后,准备出发。
将简单收拾好的行李分放到马鞍上,再将昨日拣的头盔扣在了脑袋上,系好腰牌,腰下再挎一把带鞘钢刀,骑上马,活脱脱的一古代军士造型,此刻的林少宝显得意气风发,只是他心里自己清楚,这军士行头是从死人身上扒拉下来的,十足的冒牌货。
太阳东升,金色的阳光穿透了云层洒向荒漠,有天上的日头为坐标,林少宝估摸着东边的方向打马前行。
沙漠的日头颇毒,林少宝并不急于赶路,当受不了毒辣的阳光时,就找一背阴的沙丘歇息。一路上,林少宝选择了清晨与傍晚赶路,午后则睡觉养神。在大漠里行进,林少宝主要以日月与北斗星来辨别方向,走走停停,不知不觉已经在大漠里缓行了三日三夜。
次日一早,行出十余里路程,眼前横跨着一个大沙丘,沙丘不是很高,但横向连绵数十里,一眼根本就望不到边。
林少宝跳下马,拉着缰绳,深一脚浅一脚的朝上攀爬,连扑带滑的直累得气喘吁吁,终于攀上了沙丘顶端。
当喘着粗气的林少宝瞧见沙丘之下一簇簇低矮灌木丛的时候,狂喜!再往远处眺望,灌木丛边缘一眼望不到边的绿,羊皮卷轴上的图标显示,那是草原,顺着草原最多再行两日就有地名标识,妈妈的!终于走出这鸟不生蛋的沙漠了!
果然就如羊皮卷轴标识的一样,在这呈狭长形的草原行了两日,已经能看到成群的牛羊,有牧放的牛羊就会有人烟,虽然林少宝还没瞧见什么牧民,但老远已经能瞧到一些房屋的影子,一排排一幢幢,房屋还不少,那应该是羊皮卷轴上标识“临”的地名。
随着房屋的在视线内逐渐清晰,隐隐能瞧见房屋前围有木围栏,靠围栏中央处似乎开有一大门,大门内外,不时有人影进出行走。
哈,有活人!林少宝乍一瞧到有两条腿行走的人,心跳就不由加快,巨激动!好几天没瞧一大活人了,相信以前即使瞧到一极品大美女都没有他现在这么激动。
渐渐近了,木栏外还有一河沟,不行到近前还真瞧不到沟内蓄有流动的河水。
此刻,林少宝已经能瞧清楚大木门上方的横梁上书有“临西镇”三个红色大字,估计这临西镇是一边陲集镇。与此同时,他也瞧到了门口进出的那些人,穿着奇特,有像蒙古族的服饰,有像牧民服饰,还有的则是长袍宽衣,这些人的头上或长发盘起扎一方头巾,或戴宽帽、或扎冠,服饰各异,色泽不尽相同,装扮很有古风,总之眼前这些人的一身行头,绝对是林少宝在现代社会中没瞧到过的。
服饰希奇,相貌倒是正常,俩耳俩眼一鼻一嘴,该有的零件都有,瞧这些人的容颜,跟东方人差不多,林少宝隐隐约约的还能听见门口扎堆聊天的人冒出两句国语。
都是东方脸蛋,有着听得懂的语言,有这么多活生生的人出现在眼前,此刻的林少宝心里宽了不少,运气不算坏,没穿越到什么怪兽天堂。
也许是林少宝一身甲胄的军士行头,当他策马过了那木桥进入大门的时候,门两旁的人纷纷避让,生怕挡了他的路一般。
就在这时,门口那些纷纷避让的人们突然向林少宝的身后涌去,嘴里还欢呼有声,林少宝微觉奇怪,转头瞧了一眼,嗬,在草原的西北方向出现了一个马队,由数十匹马组成的马队后似乎还跟有步行的人,一眼望去,怕有200人多人。
妈妈的,来的是些什么人?此刻,林少宝有些后悔身上的军士行头,万一遇上什么敌国的队伍,第一个倒霉准时自己,枉死了连烈士都捞不到一个。
林少宝心里正琢磨着要不要逃命先的时候,迎面又奔出几名穿宽衣长袍的人,步履匆匆间,林少宝听到了几人嘴里的对话声。
“快去看,张老板的马队回来了。”
“真回了?哈哈,货还不少,赶紧去瞧瞧。”
“啊哟,张老板从死亡谷弄那么人奴回来,这次又大发了。”
“那还不赶紧了,早点下手,晚了可没你我的份。”
“对对…..快去…..”
随着这几人的快步向草原奔去,林少宝从这几人急匆匆的对话中算是听明白了点,那马队不是什么要命的,感情是一商队。
只是眼前又奔出数人的话语林少宝就听不懂了,什么“几里顶瓜拉,七七叉蒙蒙巴”的,搞球不懂,不知道是哪个民族的鸟语。
身后草原上出现的马队热闹没什么好凑的,林少宝策马向集镇内走去,集镇内的土路宽大平整,两侧平瓦房简单古朴,从两侧平瓦房的门脸瞧去,门脸内大多都是商铺,商铺内陈列着日常杂货以及皮毛、药材等等货物,就连锅碗瓢盆也是应有尽有,一些摆满各种货品的摊位也是一家连这一家。
集镇的商业味颇为浓厚,人畜也是不少,这些人或闲逛,或牵马、或溜驼,或进出两侧的店铺,来来往往很是热闹,繁华异常,人太多,林少宝只得牵马步行,夹杂在人堆里左瞧右瞧大为新鲜。
集镇中央这条宽阔的土路还没走到一半,林少宝兴奋起来,妈妈的,这繁华的集镇不但商铺林立,间或还开着酒肆饭馆,更令他心里爽翻天竟然还能瞧到一个门脸上悬挂着一个“赌”字,这字瞧着亲切,林少宝心里乐坏,好歹以前在老大的地下赌场看过场子,对赌博这一行当颇有心得体会,妈妈的,算是找到娘家了。
惊喜还在后面,有赌就有嫖,紧挨着赌馆就与一幢门匾书有“品萧楼”的两层小木楼,瞧那而二楼窗口悬挂的粉色纱帘,再瞧依靠在小窗口骚手弄姿的浓妆女人,就知道这两层小木楼是一什么地方?
品萧楼?瞧着那三个暧昧字眼,林少宝眼睛瞬时贼亮贼亮,满脑子的肮脏与龌龊!这哪是什么边陲小镇,简直就是个人间天堂,够腐败!
集镇其实并不大,就一条较为繁华的商业街道,不久,林少宝走到了街道尽头的丁字路口上,街右侧就几幢平瓦房,与繁华的主街道比起来,稍显冷清。
左侧则是几幢颇气派的两层木楼建筑,瞧店招,是几家挨着的酒楼,而酒楼的对面是一处空旷的场地,场地中央有一大台子,台下稀稀拉拉不站了些人,三五人扎着堆,似乎在讨论着什么话题。
林少宝身上揣有从死人身上搜罗的散碎银子少得可怜,但有多出来的两匹马在那抵着,下馆子还是有点底气,当下选择了家正对那大场地的酒楼。
柜台旁的伙计一见林少宝进来,立时扯着嗓子吆喝了一声:“军爷一位---楼上有座----”
林少宝选了个靠窗的座头坐下,带路的伙计热情的问道:“这位爷,用点什么?”
这话将林少宝问着了,这里不比现代,可别闹出笑话,当下语带含糊的说道:“你们这都有些什么啊?”
“回爷的话,小店蒸的、炒的、煮的、煲的、煎的、烧的,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应有尽有,只要爷需要,小店保证令爷满意。”伙计口齿伶俐,一气说下来,似乎什么都有似的。
貌似这里的饮食习惯跟现代也没什么区别,林少宝心里暗乐,笑着说道:“那随便弄几个你们店的拿手菜上来,两荤两素一汤,再来一壶酒。”
“拿手菜?本店的冷水鱼与手扒羊肉不错,再给爷呛炒个青菜芯,凉拌个马齿蕨,酒就用小店的招牌马奶子酒成不?”伙计麻利的报上了菜名。
还不算是古怪的菜名,林少宝放下心来,当下依了伙计报的菜名来安排。
很快,两荤两素外带一壶酒安排了上来,瞧色泽与嗅到的香气还不错,分量也足,四个菜摆上桌面满满当当的。
餐就到一半,听到外面有了嘈杂之声,似有不少人正往酒楼对面的场地走去。林少宝朝窗外瞧了一眼,此刻,那场地的台下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站了不少人,人声鼎沸,颇为热闹,而且楼下的道上还有人源源不断的朝那场地涌去。
林少宝瞧着奇怪,招了招手,将那站在楼梯口伙计叫了过来。
“伙计,对面那场地挺热闹的,那些人都围那台边做什么啊?”
伙计笑着说道:“回爷的话,围那台边的人都是在我们这里做生意的商贾,这会儿可能是有什么商队到了我们临西镇,按照规矩,过往商队都要拿出一部分货物在我们镇上交易,然后流通到附近的集镇部落或是更远的地方,等会儿那台上就会有个交易会。”
原来那大场地是个临时交易市场,林少宝想了想,问道:“你的意思是说什么货物都可以在那交易?”
“是啊,凡是能买卖的货物都能交易,军爷,是从天朝来的吧?有天朝带过来的货可以在那出手,爷不想出面的话,小的可以为爷跑跑退什么的。”伙计眼露市侩,一幅想客串中介人的模样。
林少宝笑了笑说道:“我没什么货物,但我有两匹马想卖。”林少宝说完,心里想着,伙计说的天朝就是羊皮卷轴上标的天朝上国吧?这他娘的到底是哪朝哪代?
“哦,爷想卖马啊……”伙计一脸谀笑的说道:“这没问题,镇西就是牲口市场,小的也可以为爷代劳,保证替爷卖个好价钱。”
妈妈的,笑得这么难看,不就是想捞两个么?林少宝心里鄙视,表面上却很豪爽的说道:“那好吧,卖马的事就你去办吧,办好了,跑路费少不了你的。”
伙计本就想从中捞点油水,见林少宝爽快,心里乐坏,这两匹马卖下来,怎么着也能捞个10几20两银子啊,当下屁颠屁颠的向林少宝告退,去赚那跑腿费去了。
伙计市侩,林少宝也不傻,当下又招呼了一名伙计上来,大致问了下当地马匹价格,马分两等,一等良驹有市无价,一般都是拍卖,普通马匹看产地牙口,一般是50两至100两银子之间,伙计见林少宝一身军士行头,按照军马的行市来算,值100两银子左右。
听完伙计的解释,林少宝心里顿时有数,自己所骑的马匹是军马无疑,两匹马卖个200两银子是没什么问题,心中有数就好办,那伙计再贪,自己这个冤大头的不会当到哪去。
果然,那名伙计屁颠屁颠的卖了马回来时,拿到手的银子跟林少宝猜测的差不了多少,180两。
用完餐结帐,这里的物价倒是不贵,有两道菜是大餐,总共算下来也就1两银子,但林少宝心里却肉痛,妈妈的,这跑腿伙计贪了20两银子可不算小数目,鸡爪子上刮油那还得了。
林少宝手一伸,笑得颇阴险的说道:“伙计,你弄10两银子也差不多了吧,多的是不是该退给我啊。”
伙计一愣,眼前的军爷看来不是好糊弄的主,赶紧陪着笑脸正要解释着什么。林少宝眼一瞪,手按在刀柄上,一幅黑社会的狞恶表情,无声胜有声,就看伙计醒不醒事。
得!军爷发威,伙计不敢再说什么,赶紧掏出10两银子放桌上,能从眼前的凶神恶煞手里赚10两已经是不错了。
林少宝将银子笑纳入怀,扔下一句话,“这餐帐你也顺便给结了吧。”
瞧着林少宝大摇大摆的扬长而去的背影,伙计愣在了当场,今儿这银子来去够利索,赚的利润瞬间又缩水1两。
走出酒楼,剩下的那匹没卖的马依然寄养在酒楼后的马圈,林少宝眼见那场子人声鼎沸,煞是热闹,一向喜欢凑热闹的他信步向那人堆中走去。
此刻,场地上已经是人挤人,除了有穿着中原服饰的商贾,也有穿着少数民俗服饰的外地商人,但更多的都是些瞧热闹的镇上居民。
猥琐男一上台就敲响了手中的铜锣,锣声响亮,顿时将台下交头接耳的嗡嗡声压住。
见台下安静下来,猥琐男扯开嗓子吆喝道:“张老板开市,诸位请安静,现在交易的第一批货物是来自月国的上等香料,共5箱,每箱30斤,1000两一箱,哪位老板接货-------”
月国?没听说过,林少宝纳闷了,他到现在还没明白自己穿越到哪个旮旯?
心念间,身旁一名长得彪乎乎的中年男子举起手叫道:“我要两箱!”
中年男子话音一落,人丛中又有人叫道:“剩下三箱我全要了!”
“咣”!一声锣响,猥琐男高声道:“王老板两箱,陈老板三箱!后面结帐拿货------”
啊?就这么交易了?这他娘的也忒简单了点吧?林少宝还明白怎么回事,那两名要了香料的男子已经上了台,径直朝有布帘遮住的后台走去。
接下来的货物出手如同一辙,土宁国地毯、大狼国皮毛、波宛国珠宝等等西域货物一一被一些商贾购买接手,几次看似简单的交易下来,林少宝瞧出了猫腻,感情这卖货的与买货的人早就事先商议接洽过,跟现代预先下定单订货没什么区别。
林少宝瞧着无趣,转过身正要走人,这时,人群开始涌动起来,一个个兴奋的瞧着台上,似乎有什么希奇事一般。
“咣!”台上一声锣响,锣声与众人的表情将林少宝再次吸引。
这时,台上多了数名体形彪悍的男子,手里皆握着一只皮鞭,虚空抽击“啪啪”作响。
猥琐男扯着那鸭公嗓子吆喝道:“现在拍卖人奴,这次人奴共20名,验货出价------”随着猥琐男拉长的嗓门,台后的布帘掀开,两名彪悍男子押着5名衣衫褴褛,面带菜色的男子步到前台。
“怎么才20名人奴啊?这哪够分?”身旁一名穿尖嘴猴腮的中年男子小声嘀咕着。
“你就满足了吧,这次的人奴是从死亡谷弄出来的,有20名已经不错了。”一名老者接口说道。
一胖脸汉子搭腔道:“我先前在镇口看了,张老板这次带出来的可是近200名人奴,这次才出20名,太少了吧?”
胖脸汉子话音一落,一名长得有点像异族人的男子面带不满的说道:“这张老板一点都不痛快,弄那么多人奴藏手里不卖,不知道搞什么名堂。”
“嘿嘿,你就不懂了吧。”一名黑瘦男子笑得很猥琐的说道:“死亡谷里的人奴大多都是天朝官犯,犯了事才发配到死亡谷,人家张老板有关系,有背景,能从死亡谷弄些官犯人奴出来,你们想啊,这些人奴一送到天朝奴隶市场,这些官犯的亲属好友那还不得出重金买回?就你我出的价,人家张老板才不会傻到卖给你我呢。”
“哎,你说得也是,咱们能买到一些家里人死光的人奴已经不错了,再说了,遇到货色好的人奴一转手,还是很有赚的。”另一名商贾附和着。
林少宝听着这些人七嘴八舌的议论,总算听明白了点,妈妈的,原来是奴隶买卖,这不就是贩卖人口么?
瞧向台上,这时,那名猥琐男已经顺手拉了一名带菜色的男子站到前台,手还捏着那名菜色男子的下巴说道:“诸位看看,这名贱奴年不过三十,牙口好,身体棒,底价40两银,要者叫价,每次至少加1两银。”
这人也忒不值钱了罢?妈妈的,还不如一头牲口的价格,林少宝心里一阵讶异。
“我出41两!”黑瘦男子当先叫价。
“我出42两!”胖脸汉子赶紧加价。
“我出45两!”那名异族男子多加了3两。
猥琐男眼睛一亮,叫道:“好!45两,还有没人加价?”
“50两,我出50两!”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
林少宝侧头向人丛中瞧去,当他瞧见那女人的相貌时,吓了一大跳,我靠!不会吧?
那女人穿一身大红裳裙,扫巴眉,三角眼,蒜头鼻,厚唇,胸大、腰粗、臀肥,人长得歪瓜劣枣一脸猪样就不说了,偏还在脸上抹了不少胭脂水粉,而那粉似乎随时都会掉下来似的。
那女人的样貌实在不敢恭维,林少宝赶紧将视线转移,再瞧那名被拍卖的人奴,显然他也瞧到了出价的“极品”女人,那双本就无神的眼睛露出一丝绝望之色。
“50两,还有没有加价的?”猥琐男连问三声,无人加价,手中铜锣一敲,台上那名倒霉蛋算是找到了新归宿。
那胖女人显然是有备而来,手里还拿着一皮套圈,抖着一身肥肉上台,冲着那人奴颈项上一套,咧着厚唇,得意洋洋的就如牵狗一般的就将那菜脸人奴拉走。
奴隶交易显然要活跃得多,当第一名人奴卖出,一时之间,台下纷纷叫价,台上剩下的4名人奴很快就被台下叫价之人买走,其中一名相貌端正,较为强壮的人奴拍得了60两,算得上这批人奴较高的价钱。
接下来被拉出来的是几名衣衫褴褛的女人奴,这些女人奴估计是那张老板特意挑选过,姿色身材晃眼瞧上去还不错。再拍卖的过程中,其中两名长相不错的女奴的上衣还被猥琐男一把撕开,露出两团颤巍巍的翘乳。
这种验明正身的效果显然很好,引得台下一阵沸腾,争相叫价,这两名女人奴分别以75两、86两成交,其余姿色一般的女奴基本以市场通价50两卖出。
奴隶拍卖在一片热闹中结束,20名男女奴隶没用多少时间全部脱手,最高价拍出了260两的高价。见交易完毕,那名猥琐男正要鸣锣收工的时候,一名彪形大汉走到猥琐男身旁耳语了几句。
似乎还有戏,一些没有买到人奴正准备散去的商贾又伸长了脖子。
猥琐男清了清嗓子,大声道:“诸位,我们东家这次从死亡谷还带了些小人奴出来,有3名无主小人奴准备也在这里拍卖了,诸位有兴趣的话,可以出价,底价20两。”
猥琐男话音一落,台下一片嘘声,似乎对小人奴没什么兴趣。
这时,一名彪形大汉已经将3名穿得破破烂烂的孩童拉了出来,的确小,3名孩童其中两名瞧上去约15、6岁,面黄肌瘦,一瞧就知道营养不良。
最小的那个孩童更惨,身材瘦小,衣不蔽体,瞧那瘦弱的身躯最多也就12、3岁,脸蛋脏兮兮的瞧不清楚模样,眼睛倒是黑白分明,只是那眼神流露出惊惧之色,站在台上瑟瑟发抖,瘦不拉几的小身子似乎风都能吹倒。
叫价开始,小人奴的拍卖显得冷清了许多,几次稀稀拉拉的叫价,两名大一点的孩童被一名异族商人以50两的价格买走。
剩下那名弱不禁风的小孩童无人叫价,也许是太小,也许是那小孩脏得令人恶心,猥琐男连叫两次底价都没有人应价。
这时,台下一名男子高声道:“得了吧,叫张老板再弄俩像样的人奴出来,弄这小不点出来糊弄谁啊?20两银子可以买头猪回去了。”
另一名男子随声附和道:“是啊,这打包弄出来的货色谁要啊?你瞧小不点那样,病恹恹的,买回去死了找谁赔啊?”
猥琐男一听,大声道:“死?哪容易死?不信你瞧瞧,这小家伙身子骨结实着呢。”
猥琐男话音一落,站在小孩童身旁的彪形大汉手一扬,手里的鞭子“呼”的一声就抽了上去,“啪”的一声夹杂着小孩凄厉惨呼,身上本就破烂的衣衫瞬时爆裂出一丝翻卷的血肉。
我日,这么狠?林少宝瞧得心里一阵发紧。
猥琐男对着台下发杂音的男子说道:“听听,这小人奴的叫声多响亮,你再瞧瞧,这一鞭子下去屁事没有,怎么样?嫌20两多啦?那你出个价?”
“我出?10两!”台下那名男子勉强出了个价。
“嘿嘿,10两?少了点吧?再加加?”猥琐男面上的笑容更加的猥琐。
台上那名小孩挨了一鞭还不敢哭出声来,瑟瑟发抖的站在台上,可怜巴巴的瞧着那名男子,似乎希望那名男子赶紧将他买走,免得再受那皮肉之苦。
“算了算了,我出11两,卖我得了。”先前那随声附和的那名男子加了1两银。
猥琐男笑着说道:“才11两啊,这小家伙虽然是死亡谷管事硬塞给我们张老板的,但也是用银子买的,怎么着也不能让我们张老板做亏本买卖是不是?再加点成不?你要是担心买回家死了,我再让你开开眼?三鞭下去这小家伙铁定好好的……”
我日,还要抽三鞭?林少宝眼见那名彪形大汉举鞭,不假思索的冲口叫道:“我出12两!别再打了,妈的,打死了我还买个屁啊!”
猥琐男一瞧是林少宝出价,挤出一丝很猥琐的笑容,“啊哟,这位军爷出价了,还是您识货,得,这鞭子就不抽了……”猥琐男说完,扫了台下一眼,大声道:“那位军爷出12两,还有没有人加价?”
那孩童免了三鞭皮肉之苦,顺着林少宝的声音瞧了过来,脏兮兮的脸蛋上那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可怜巴巴的瞧着他。
而林少宝叫完价却颇为后悔,这瘦不拉几的脏小孩瞧着都恶心,买了有什么用?何况身上银子也不多,自己在这陌生的地界都找不到北,再养个病恹子,天,林少宝有点不敢想象下去,巨后悔!
发这善心简直就不是自己的风格,此刻,林少宝心里希望有人加个价什么的,免得弄一恶心的拖油瓶在身边。
很快,林少宝的心开始哇凉哇凉,猥琐男煽动了好一阵子都没人加价,一声锣响,买卖成交。
妈妈的,摊上了,林少宝满心不情愿的交了12两银子,换回一张贱奴证书外带那恶心小孩。贱奴证在手,上面有文字说明,除非转手卖掉,这脏兮兮的小屁孩算是林少宝永久的私有财产。林少宝心疼不已,后悔不已。
当那脏得恶心的小孩战战兢兢走到林少宝身前的时候,小孩身上一股恶臭顿时扑鼻而来,我的天!不是一般的臭!林少宝眉毛鼻子瞬时皱到一块儿。
妈妈的,还是想办法将这小屁孩转手处理掉得了,林少宝心里邪恶的想着转手贩卖人口的事情。侧目四顾,心里再次哇凉,这小屁孩在自己身前这么一站,四周的人等瞬时掩鼻作鸟兽散,方圆十数米内瞬间连鬼影都瞧不到一个。
林少宝心里盘算着,这赔本买卖是不能做,出去12两,好歹也要收个20两回来,这小屁孩眼下是转不了手了,将就着先带着吧,当下跟那小屁孩保持点距离,前脚带路,让他后脚跟上……
从酒楼处取了马,在伙计的指引下,林少宝找了家住宿客栈。龙门客栈,算是临西镇最大的一家客栈,林少宝以前出门在外一向是喜欢自不量力的摆谱,这住宿的地方也不能太孬了,对着客栈伙计张口就是要一间上房。
伙计的回答让表面上摆谱的林少宝心里暗乐,3两银子一间的上房已经住满,林少宝一脸遗憾的要了间1两银子的单间。
单间在后院二楼,单间不大,却颇为干净,一床、一桌、两木椅,门旁放着一木制洗漱架,架上放了铜盆、面巾,墙角还拉一布帘,走过去掀开,布帘后放一洗澡用的大黄木桶。
还不错,林少宝比较满意这单间里的设施,走到床边,将佩刀解下扔到床侧,连靴子都不脱就朝上一躺,舒服。
躺了一会儿,林少宝想起了那个小屁孩,起身靠坐在床上向小屁孩瞧去。那小屁孩此刻畏畏缩缩的站在门外,没有林少宝的招呼,他似乎还不敢随意进屋。
“喂,进来吧,站那干嘛?顺便带上门。”林少宝懒懒的招呼了一声。
小屁孩走进屋,很听话的将门掩上,没敢坐,就靠在墙边站着,可怜巴巴的瞧着林少宝。
也许是小屁孩那样实在可怜,林少宝心里瞧着有些不忍,正要招呼他坐那木椅上,一丝恶臭味从那小孩身上飘了过来,酸味夹杂着血腥味,似乎还带点霉臭味,闻之欲呕。
这臭味在不通风的屋子里有些明显,小屁孩似乎也意识到了,缩在墙角处不敢乱动,神情也很忸怩,但那脏兮兮的脸蛋却不大让人瞧得出他那忸怩的表情。
门一关,房间内臭味弥漫,实在是臭,林少宝有些受不了,屏住呼吸,赶紧嗡着声音对那小屁孩说道:“那……那谁……你快去把伙计叫来。”
小屁孩一听,嘴里应了一声,赶紧开门出去。不一会儿,带着一名伙计回来,这一次,小屁孩显然知道自己身上的臭味让新主人不爽,没敢跟进屋里。
伙计一脸谦卑的问道:“军爷,您有何吩咐?”
林少宝指了指站门外的小屁孩说道:“你去为那小孩买两套内外衣衫跟鞋子……对了,置办这些要多少钱?”
伙计笑着说道:“小孩的衣服便宜,两套内外衣衫50个铜板足够了。”
50个铜板?值多少银子?林少宝搞不懂汇率,从怀里掏出约莫2两重的银子,递给那伙计,说道:“这银子给你,剩下的记帐上,到时结帐一起算,还有,你顺便叫人再弄点洗澡用的热水。”
林少宝也是好很久没洗热水澡,本来自己想先泡泡,但想那小屁孩身上脏得不象样,臭得不象样,只得发扬风格,让那小屁孩先解决卫生问题。
待那小屁孩进那布帘子后洗澡,林少宝又吩咐他将身上的破烂衣杉扔了出来,臭味熏得他赶紧用脚将肮脏衣衫踢到门外,让伙计自行收拾。
回到屋里,林少宝听到布帘后的水声,还有小屁孩不时发出的呻吟声,声音很小,也很压抑,似乎在忍受什么痛楚,林少宝想起小屁孩身上有鞭伤,心里不由一阵郁闷,妈妈的,买一小奴隶还得自己来伺候。
林少宝满腔怨念的走下楼,到柜台叫了名伙计去弄点敷外伤的药物,还好客栈备有日常药物,伙计从柜台下取了一瓶书有“金创药”的小瓷瓶交到林少宝手里,这时,那名买衣杉的伙计也买了衣杉回到客栈。
林少宝回到单间小屋,此刻,屋内已经没有了那恶臭味。林少宝走到布帘旁,说道:“那谁?衣服买回来了,洗完换了吧,对了,还有一瓶药你自己擦擦伤口。”
布帘后的小屁孩小声的答应了一声,从布帘后伸出一只带着蒸汽水珠的手来,手很芊细,白皙中带点浴后的粉嫩。
妈妈的,洗了澡就是不一样,这小手瞧着顺眼多了,林少宝心里嘀咕着,将衣衫与那药瓷瓶一古脑的塞到那只看着还算顺眼的嫩手。
回到桌旁坐下,林少宝顺手拿起桌上的茶壶倒了一杯茶水。一杯茶还没饮完,这时,那布帘微微动了动,小屁孩低着脑袋从那布帘之后走了出来,换过的新衣衫显然要比先前那破烂衣衫要顺眼得多,只是尺码似乎大了点,小屁孩身材瘦小,宽长袖与那裤脚挽了不知道有多少转,穿在他身上显得很是松垮。
小屁孩似乎很岔生一般,径直走到墙角边,就那么低着头靠墙站着。
你娘的!这小屁孩整个一木榆疙瘩,跑墙根站着干嘛?林少宝有些郁闷的打量了那小屁孩一眼,说道:“那谁?你站那么远干嘛?过来!到我这来!”
林少宝声音不愉,小屁孩听得身子微微一颤,战战兢兢的走到桌前,在林少宝身前站定,哆嗦着身子埋着头,似乎很害怕。
老子是狼啊,都不知道这小子怕个什么?瞧着小屁孩战战兢兢的,林少宝微微有些不耐烦的说道:“喂,你低着头哆嗦个什么劲啊?抬起头来。”
林少宝的不耐烦让小屁孩身子又是一颤,当下不敢再低着头,缓缓的仰起了脸蛋,只是那身子却是控制不住一般的哆嗦着。
当小屁孩那张脸蛋映入了林少宝眼帘的时候,林少宝微微一愣,心里暗呼,这小子这张脸蛋怎么这么好看?浓淡适宜的细眉,水汪汪的眸子,眼睫毛细密微翘,小鼻子精巧挺直,小嘴柔柔湿湿,那张粉嫩的脸蛋还带着浴后的潮红,清秀绝伦,好看!
意外!洗个澡会有这么大的反差效果?眼前这小子就是先前那脏得恶心的小屁孩?林少宝颇为意外!同时,他心里还微微有些兴奋,邪恶的想着,妈妈的,就这张比女人还好看的脸蛋,还怕卖不了个好价钱?
也许是林少宝的眼神太直,盯得太久,小屁孩那双好看的眸子里闪过一丝慌乱之色,脸蛋红红的,似乎又想埋下头去却又不敢,那小样儿说不出的害怕与可怜。
想着这次买赚了,林少宝心里大为愉悦,见小屁孩害怕,当下刻意柔声说道:“小孩,别害怕,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林少宝表情尽量装作和蔼可亲,但怎么瞧都给人一种大灰狼的感觉。
小屁孩小声答道:“回……回爷的话,我姓苏,名小宛。”
“苏小碗?这什么名儿啊?小碗?怎么不叫大碗啊,碗大吃的都能多装点,也不用做人奴挨饿了。”林少宝觉得这名儿实在取得不怎么样,难怪这小屁孩只有当人奴的命。
“不,不是吃饭用的碗,是……宛然的宛。”
“呃,宛然……嗯,这还差不多。”少了个石旁,这名儿还挺斯文的,林少宝微微笑了笑说道:“对了,小宛,你现在多大啦?”
“回……回主子的话,我今年满13了。”小宛眼睫毛扑闪着,声如蚊鸣。
才13?这么小就被拉到台上给卖了,见眼前的小宛可怜巴巴的样儿,林少宝心里微微有些不忍,想了想,柔声说道:“小宛,我在那交易场台下听说什么官奴,无主人奴什么的?那是什么意思啊?你又怎么会成了无主人奴?”
林少宝着话让小宛微微一怔,眼睛眨巴着,眸子里瞬时蕴了一层湿气,那晶莹的泪珠似要溢出一般,这句问话似乎勾起了小宛的伤心事,小样儿好不凄楚。
不知道为什么,这凄楚的小样令林少宝这种不算什么好鸟的人物瞧得心里微微发酸,心里更是奇怪小宛的反应。也就在此时,一丝异响发自小宛的腹中,这声异响让一脸凄楚的小宛脸蛋瞬时红了红,很是忸怩。
这声林少宝自然清楚是什么,心里琢磨这小屁孩怕是饿坏了,当下也不再追问,笑了笑说道:“饿了吧?这样,你去把伙计叫屋里来。”
小宛神情忸怩的答应了一声,轻脚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小宛带着先前买衣衫的那名伙计回到屋里。
伙计谦恭的问道:“军爷,请问还有什么吩咐?”
林少宝大咧咧的说道:“去整一桌酒菜到这屋里,三荤两素一汤,你看着搭配就行了,对了,再多弄点米饭。”
“是,小的这就安排下去。”伙计一脸的殷勤。
“还有,你再叫人把那澡桶清洗一下,换上干净热水,爷们儿我还要洗澡呢。”
林少宝话音一落,一旁的小宛脸蛋瞬时绯红,神情忸怩中带着羞意。林少宝瞧在眼里,心里好笑,这小屁孩还挺害羞的。
趁着伙计们上菜换水的空闲,林少宝再次问到了小宛的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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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屁孩的父亲竟然是镇北军左翼飞将军,隶属天朝上国镇北王爷麾下。
眼前这小屁孩家世还算显赫,但却栽在了身份更为显赫的人手里。小宛的娘亲苏氏年轻貌美,2年前在一次随苏将军去北王府的宴会上被世子打上了眼。
这北王府世子岁数不大,却是满肚子的花花场子与坏水,宴会一见美貌苏氏就念念不忘,而后用计将小宛娘亲骗至北王府中,欲非礼苏氏,苏氏抵死不从,反抗中,苏氏见床侧悬有宝剑,当场拔剑自刎身亡。
得知爱妻死讯的苏将军闻之大怒,当下率领亲兵杀至北王府欲捉拿世子报仇。但北王爷护短包庇,王府内外早就伏有重兵,一番厮杀,苏将军不敌被俘,被北王爷定了个谋逆大罪并上奏朝廷,可怜名声赫赫的飞将军报仇不成,反被判了个满门抄斩,飞将军府上下63条人命无一漏网。
当年小宛年纪幼小,当时有忠于苏将军的手下心中不忍,花重金贿赂牢头,小宛虽留得一命,却不得不落下个发配西域死亡谷的悲惨下场。
小宛悲惨的身世听得林少宝心里唏嘘不已,在小宛的泣诉中,他也弄清楚了官奴与贱奴之分,按理说小宛应属官奴,但满门就剩他一人,无人收留,只能当贱奴贱卖,而那些还有亲属背景的人奴还可以被高价赎回,不用受那奴役之苦,若干年后,遇皇上大赦或使点银子恢复民籍也说不一定。
小宛感怀身世,泪眼朦胧,那无声抽泣的小样儿甚是楚楚可怜,林少宝忍不住轻言安慰了几句,想着先前还想将这小屁孩转手卖掉赚钱的念头,不由微微有点踌躇。
这时,伙计已经提着食盒走进了屋子,三荤两素一汤朝那桌上一拼,香味弥漫。
林少宝拿起筷子夹了块红烧牛肉尝了一口,味道还不错,见小宛站在那拿眼偷瞧桌上的菜肴却不走到桌边,林少宝笑了笑说道:“你过来坐啊。”
小宛红着脸轻声说道:“我……我没资格跟主子一起用餐的。”
林少宝微微一愣,问道:“这话怎么说?”
小宛瞟了眼那诱人的菜肴,小声说道:“以前在将军府的时候,主子用餐,仆人与丫鬟只能站着伺候,这是规矩,从死亡谷出来之前,他们也教了我要守的规矩,按天朝律法,下人逾越规矩就是大罪,作为主子的有……有权处死坏规矩的下人。”
林少宝听得暗暗讶异,当主子的还可以随意处死人奴?这人与人之间的等级相差就那么大?
林少宝心里不由暗呼侥幸,想着自己光着屁股穿越到这鬼地方,没被什么鸟人捉了去当人奴卖算是万幸。现在好了,自己安全无恙还混一军士身份,听这小屁孩的意思,自己用餐,他就得站一旁伺候着,想想这谱摆着倒是不错,只是在这小屁孩面前摆谱似乎有点不爷们儿。
做人不能不光棍,林少宝笑着说道:“如果我同意你跟我一起用餐,那算不算坏了规矩?”
小宛怯怯的瞧了他一眼,小声说道:“我……我不知道……”
“不知道?”林少宝很爷们儿的笑着说道:“那好,我赐……赐你无罪,过来坐着跟我一起用餐罢。”
这话一出,林少宝感觉甚好,想着以前在现代都是老大呼喝自己的份儿,到这看似古代的地方,轮到自己显摆,这主宰一切的感觉当真不是盖的。
见小宛犹豫着,林少宝又催促了一声,小宛这才怯生生的坐到桌边。
这小宛不愧是将军府出来的人,很懂规矩,没敢自己先动筷子,先给林少宝面前的空碗盛上米饭,待林少宝开始进餐了,他这才为自己盛了一小碗。
小宛虽然饿,但还是小口小口的刨着碗里的米饭,连咀嚼的声音都不敢大了,很是斯文。
林少宝见他只顾着吃着米饭,不去碰那菜肴,心里觉得这小屁孩挺有点意思,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了,还装什么装啊?当下夹了块红烧牛肉放到他碗里,说道:“饿了就多吃点,大口吃,饭菜不够我在给你叫去,在我面前不用那么斯文。”
小宛瞧了他一眼,眼神露出一丝感激,轻轻“嗯”了一声,用餐的动作稍微加快了一点。
林少宝不大饿,饭菜没用多少,小宛看着斯文,小口小口的,没多久,几个盘子已经所剩无己,小肚子里的货估计是装实在了。
吃完最后一点米饭,小宛轻轻放下碗筷,怯生生的瞧了林少宝一眼,似乎想满足的呼口气却又不敢一般,
林少宝笑着说道:“够不够,不够我在给你叫点?”
“够了……我很饱了…….”小宛脸蛋红红的。
“真饱了?”
小宛轻轻的点了点头,“嗯”了一声,站起身子收拾桌上的碗筷。
林少宝摆了摆手说道:“你不用管这个,你去叫伙计进来收拾,对了,顺便催催热水好没,怎么半天没见人进来换水?”
正说着,几名伙计提着木桶推门走了进来,木桶内盛满了热气腾腾的水。
几名伙计手脚够麻利,清洗大澡桶,换水,不一会儿忙和完出来,一名伙计还将桌上的碗盘收拾干净了这才退出房间。
妈妈的,总算可以摘下头盔了。林少宝吩咐小宛将房门后的插销上好,此刻摘下头盔,自己头上的短发露出来也不用担心有人看见。
舒服,林少宝晃了晃只有寸长短发的脑袋,瞧缩在墙角站着的小宛眼露错愕之色,微微不满的说道:“小子,没见过短发啊?爷们儿前阵子头上长癞子,剪了发还没长出来呢。”林少宝给自己的短发随意安了个合理解释后,三下五除二就将身上的甲胄衣裤剥了个精光,赤着身子晃荡着鸟,瞧也不瞧小宛一眼就走进了布帘后。
澡桶内水温正合适,泡在水里的林少宝舒服得将嘴一撮吹起了口哨,口哨音刚冒出来,林少宝赶紧打住,妈妈的,这现代曲调可吹不得。
好几日没洗澡净身,身上的污垢着实不少。前面身上搞定后,反手在后背搓了搓实在是不大方便。林少宝想起了布帘外的小宛,买来的仆人不用白不用,林少宝伸手掀开布帘伸出脑袋,瞧向了小宛。此刻,缩墙角的小宛不知道在想什么,脸蛋红得厉害,那双好看的眸子眨巴眨巴的,一幅手足无措的样儿。
当小宛瞥见林少宝的脑袋从那布帘子后露了出来,吓了一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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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宛一听,那双黑漆漆的眸子瞬时露出一丝慌乱之色,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又不敢说,站那墙角处磨蹭着不想过去。
林少宝泡在水里等了一会儿都不见小宛过来,又将脑袋伸出布帘,瞧小宛缩在墙角落不动,不耐烦的说道:“我说那谁,你木头木脑的缩那干嘛?没听见大爷我叫你?还不赶紧过来给大爷我擦擦背!”林少宝两个大爷出口,极其的爽,还是古代好啊,当爷的感觉就是不错。
小宛见林大爷有点不耐烦了,不敢再犹豫磨蹭,咬了咬唇慢慢的走了过去。
见小宛进来,林少宝将手中的毛巾清洗了一下递到小宛面前,老实不客气的吩咐道:“拿去,给大爷我搓下背。”说完,身子前倾,下巴朝趴在木桶上的双臂一枕,将后背露出水中。
小宛伸手接过毛巾,瞥了眼林少宝裸露的背,微微犹豫了下,就着毛巾朝他背上擦去。
没擦拭两下,林少宝感觉后背跟挠痒痒一般,不满的嘟囔着:“那谁!你这么擦背能搓出什么来?你倒是用点力啊。”
小宛声如蚊鸣般的应了一声,搓背的手加大了力度,但他怎么用力,林少宝还是一点也感觉不到搓背的乐趣,想想以前在桑拿中心搓背,哪次不是被搓得个龇牙咧嘴的爽?小宛挠痒痒般的力道让林少宝大为不满,妈妈的,这小屁孩真是嘛用没有!
林少宝不满了,很不耐烦的说道:“算了算了,你这搓的什么背嘛?大爷我一点感觉都没有,还是别搓了!”说着,将前倾的身子朝后一靠,说道:“你还是给我捏捏肩膀好了,用点力啊。”说到这里,林少宝想这小屁孩哪有什么力气,要他用力等于是为难他,不由微有郁闷的说道:“还是算了,你就随便捏捏行了。”
林少宝的不满小宛听得出来,当下赶紧将毛巾搭在一边,伸手在林少宝的肩膀上拿捏着,一下一下的,很是卖力。
林少宝感觉舒服了点,看来这小屁孩也不是一无是处,捏肩比搓背技术好得多。
数十下拿捏下来,林少宝爽了,靠坐在木桶内惬意的呼了口气,嘴里咿唔着:“对……对对,就这样,能用多大力就用多大力……”
小宛感觉得到林少宝这会儿满意了,更是卖力,直累得他额头鼻尖全是晶莹汗珠子,那粉嫩的脸蛋更是嫣红一片……
泡在澡捅里的林少宝感觉极其的爽,水温适中,肩背部一直有小宛不停歇的拿捏,此刻的他就如腾云驾雾一般,爽到汗毛尖尖上。想想前几日还一个人在沙漠上遭罪,这会儿却享受着小宛的卖力服务,简直没法比,爽翻。
不知道过了多久,昏昏欲睡的林少宝感觉到水温逐渐凉了下来,而肩膀手拿捏的手力道也是越来越弱,林少宝这才让嗡声嗡气的让小宛停了下来。
小宛如蒙大赦,此刻的他满头是汗,双手更是酸软无力。正要揉揉自己发酸的手臂,只听水声哗哗,林少宝已经光着屁股站起身来。
瞧着林少宝那水气蒸腾的赤裸身体,小宛瞬时一呆,眼露慌乱之色,小嘴张着却发不出半点声音,那脸蛋刷的一下红到了脖子根。
“喂,把我身上的水擦干净。”林少宝大刺刺的将双手展开,既然是当大爷,这大爷的谱就得摆够。
林少宝铺排得够爽快,但小宛似乎没听到一般,呆呆的站在他面前,双眼想闭又不敢闭,更不敢去瞧他双腿之间那晃荡之物,就连搭在一旁的毛巾也没伸手去拿的意思。
林少宝造型摆好了却没得到回应,一瞧小宛一脸呆呆的的表情木在那里,心里郁闷不已,完了完了,花12两银子买一水货。
林少宝很生气,恼道:“我说你他娘的到底有没有听到大爷我说话啊?叫你将我的身上水擦干净,你呆头呆脑的到底在想什么哪?”
林少宝一发威,小宛吓得身子一个哆嗦,下意识的将搭一旁的毛巾扯在手上,战战兢兢的,那脚却怎么也挪不出一步。
这小屁孩子都不知道在磨蹭什么?林少宝心里一阵不耐烦,两眼一瞪,又想发威。
小宛瞧见他瞪眼,吓得赶紧朝前挪了一步,拿毛巾的手朝林少宝胸膛伸去,那看上去很嫩的手哆嗦得厉害,脸蛋也红得厉害。
林少宝感觉到小宛的手在打哆嗦,心下估计是这小屁孩拿捏的时间过长,手累着了难免发抖,也就不以为意,至于他快红透的脸蛋,林少宝更没在意。
此刻,小宛却倍受煎熬,擦上身容易,擦下身却让他好生踌躇。他似乎很怕林少宝那双腿之间的晃荡物,当擦到大腿时,他总是小心翼翼的不敢去碰触,好像生怕那晃荡物咬手一般。
林少宝实在是不耐烦他慢得离谱的擦拭,照这小屁孩的擦法,被弄感冒了才不值。于是伸手一把夺过毛巾自己解决,一边擦着身上未擦完的水渍,心里还很郁闷的嘀咕着,这大爷当得是一点盐味没有。
林少宝心里怨念着,小宛却是心里大松一口气,这擦身的活实在不是自己能干得了的。
光着屁股回到房间,浴后一身轻飘的林少宝感觉一阵倦意涌来,朝床上一躺,顺手拉过被子盖在了身上。
床只有一张,林少宝侧头瞧了眼小宛,见他又缩到墙角落,脑袋耷拉着,不知道是在打盹还是在想什么?
这小屁孩不会在墙角蹲一晚上吧?林少宝探起身子,干咳了一声。咳声惊动了小宛,赶紧抬起头向林少宝瞧来。
林少宝没好气的瞧着他说道:“我说你老是蹲那墙角干什么?你不睡觉啊?”
小宛微微一怔,小声说道:“要……要睡,我……我睡这就行了。”
“睡墙角?怎么睡?就蹲那睡?”林少宝简直不理解这小屁孩脑袋里在想些什么。
林少宝一连串的问题就得到了小宛一个轻得不能再轻的点头,将林少宝郁闷得够呛,心里直嘀咕,这小屁孩脑袋有问题不说,还是一闷葫芦,水货,十足的水货,难怪才值他娘的12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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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少宝心里恶念再起,妈妈的,还是转手卖了得了,免得弄一累赘在身边到头来自己遭大罪。
心念间,林少宝不耐烦的说道:“你过来吧,到床上来睡。”
小宛一听,眼睛抹过一丝慌乱,小声说道:“我……我就在这好了。”
“我说你丫的听得进人话不?叫你过来睡就过来,你丫的罗嗦个什么劲?”林少宝有点火了。
林少宝一发飙,小宛吓得哆嗦了一下,哪还敢说半个不字。战战兢兢的走到床边,脱了鞋袜,上床后,哆嗦着缩到床角倦了下来。
见这小屁孩颤巍巍的缩在脚下的床角处,林少宝也懒得再让他摆正姿势,将被子扔了床过去,不再管他,自己倒头便睡。
好几日未享受睡床滋味的林少宝这一觉睡得颇香,一直到日上三竿这才醒来。
睁开眼睛,林少宝懒懒的爬坐起身子,一眼就瞧到小宛搬了个板凳坐在床尾处,很是规矩,也不知道这小屁孩是什么时候起的床。
小宛一见林少宝醒来,赶紧站起身来,轻声说道:“爷,你醒啦。”
林少宝“嗯”了一声,正要下床穿鞋,那小宛已经走到跟前蹲下身子,瞧他那样,似乎是要为林少宝穿鞋。
小宛的表现,让林少宝心下大乐,这小家伙终于开窍了。
打水,拧毛巾,准备牙粉,跟昨日不一样,小宛手脚麻利的将一切都弄得妥妥帖贴。将林少宝伺候得心怀畅慰,总算找到点做大爷的感觉。
用完餐,林少宝叫了名伙计进房,大致问了下天朝的方向与路程,得知离小镇最近的天朝边关往东还有数日路程后,当下不再耽搁,结帐准备出发。
出得客栈,伙计将马牵了出来,马只剩下一匹,林少宝瞧了眼小宛,让这小家伙走路似乎又说不过去,但跟这木头木脑的小家伙共乘一匹又不大甘愿,心下颇为踌躇,想想路途遥远,林少宝还是决定将这小家伙给转手卖了,免得带着累赘。
心有所想,林少宝向街道尽头瞧去,准备到那交易场地去做那转手买卖,目光到处,瞧见街对面走出一干瘦男子,正是昨日主持拍卖的猥琐男。
林少宝心里一喜,向那猥琐男招了招手。
猥琐男一瞧林少宝,认出他就是昨日买人奴的军爷,是军爷就得买帐,猥琐男赶紧走近跟前,一脸谀笑的说道:“军爷,找小的有什么吩咐?”
林少宝笑道:“没什么大事,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回军爷的话,小的姓张,在家排行三,军爷叫我张三就行了。”
林少宝笑着说道:“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