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我们都可以为自己写作,为自己唱歌,为自己画画。我知道,这是一条寂寞而安静的路,虽然我也默默期待志同道合者的欣赏,但是我明白,艺术便是在夜间通过独木桥,黑暗与危险同属于自己的寂寞。如果寂寞的艺术是一种黑暗,那便是最白炽耀眼的黑暗,最共鸣颤抖的寂寞。
人生啊,何其的短暂和荒谬!我们如何能在其中寻找到意义,并将自己点燃?如果你是生命,而我是火,请让我点燃黑暗!但我知道自己其实是水,那么请你将我点燃!
欢迎加入《晴天以前》【讨论群:87507717】
昨日仓促上架后,没急细想,今日打开后台,顿时大惊失色,订阅数字令人难以置信。我飞快用手指计算器加和总数,5遍之后,仍觉得不够过瘾,便用excel制作了一个订阅数vs.章节的柱状图。打印、存档、封条图表后,为了进一步核实excel的计算的准确性,我又在MatLab里做出一个简单的数学模型,结果误差不大。不过,考虑到未来订阅的趋势预测,以及我国GDP第2,3季度的增长预期,为了保险起见,我还是花了半个小时用Java写了一个未来推演的模型。末了,我用C+OpenGL画了一个3D图,这样可以将平面数据更立体、更直观、更立体得表现。虽然那图和屏幕宽度比起来有些渺小,不过凑近,眯起眼睛还是能够看见的。
考虑到3D文件上传太大,我只好在这里给大家作一个小结分析:过去的一天当中,我共赚了6角8分钱,其间为了检验自己VIP章节的效果,我也花了3角4分钱订阅了自己的小说,所以实际收入为3角4分。需要补充的是,为了打完这段话,电费、网费,以季度标准平摊到这几十分钟里大约为2角3分,刨除我本人作为劳动密集型写作人才的零加工费用,实际净收入为1角1分钱/天。
所以以此类推,如果我继续写作,那么3个月后我可以买杯牛奶,12年后够买一辆脚踏车,250年后我可以买一台笔记本电脑,5000年后就是一辆小轿车了……不过假设,我把这1角1分钱立刻存进银行,5%的无风险利息,然后坐在沙发上流口水,发呆。那么3个月后我还是1角1分,12年后我就有2角钱,250年后是2万1千块钱,够买两台笔记本啦,如果我能撑过5000年,我就有100000….00000(一共104个0)元人民币。
这点告诉我两个道理:1.数学好的人决不会去写作。2.坚持活5000年,我们都会是富翁。
最后我觉得还是要谈一下自己的小说。作为VIP章节,只有小说的最后一章(因为字数原因,分为两章上传)。我个人认为,小说前17章皆是铺垫,只是为了给最后一章定一个基调,最后一章才是精华。你可以用前17章来解读最后一章,也可以用最后一章来解读前17章。如果你没看最后一章,这就好比你去看电影,排队买票等了半个小时,吃爆米花、喝可乐、看广告又等了半个小时,灯光刚暗下来,电影还未正式上演,你却拍屁股走人了。你真要走,我也没办法拦。另外,如果你看完了最后一章,觉得没有理解,或是突兀。不好意思,我需要告诉你,看书有时不要一目十行,不要随便跳。我的小说大改4遍,小改10遍,很多细节和伏笔都被你错过了。
综上,这本小说是写给那些愿意仔细看第二遍的读者的。
最后之后,还要感谢一下故事里几位人物的原型,我会分别在小说里和现实里犒劳你们的。还有就是所有chuban频道的编辑,特别是真十,唯他于乱军万马的混乱场面之中将我挑出。
比最后之后还后。突然想到今天是六一儿童节,所以我希望所有读到此感言的人,写书都可以入V,你们全家都可以入V。
————*————
关于“晴天以前”
在王子刚刚把地址放在blog的时候我就link过去看了小说。感觉很像王先生的半自转体小说.文字细腻深厚,文风清新,也了解到很多王先生本身对生活哲学和人生思考.但是从市场角度考虑的话,估计有很多关于王先生自己生活回忆的地方会做大面积的删减,赫赫。因为我看着的时候会经常有脱离主线的感觉,时常和作者一道沉浸在对过去的回忆和自身的剖析中,而会忘记对云裳的攒转迂回,千头万绪.仿佛云裳是梦中的回眸,在现实偶尔的闪现中出现的亦真亦幻的人物.也许这是王子要的效果。混合不同的写作风格来试验作者对文字的驾驭度。
但是我始终是一个保守的读者。我还是觉得一个读者的忠诚度源自于作者的第一本小说。所以第一本书的关键是给作者一个稳定的风格,consistency,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锁定住固定的阅读群保证下一本小说的的基点.当然这完全是从一个出版者的立场而言,而不是一个编辑的角度来看.however,毕竟我很希望看见王先生更多的babies。
王子可以在之后小说中尝试不同的写作风格.相信你有这方面的实力和天赋.我已经转发你的小说地址给我一个做publisher的朋友,希望他能给你更多专业的意见.
小说中很多的字句是我个人相当喜欢的.就象听见一首歌曲,里面全是你要写的歌词和自己心中的旋律,这种共聆是作者和读者共同期待和寻找的。也许暗物质是你所有情绪中反而感觉温暖和安全的东西,由此而催化的文字始终跳跃着不可挽救的忧伤气息.看见有人说你的文字像春上椿树,我不知道他(她)指的是否是这种妖娆淡然的blue,但是我觉得村上更容易用简单的文字在脑子里撞出有力的回荡.王子的有时候力求完美的表达使我感觉到一种力不从心.(不准生气)
王子是细腻敏感的作家,我觉得你将会是一个感情丰富的童话作家.所以你的思想跳跃会一秒钟出现上万次的磁针摆动,我希望在这种思想的活跃性不会影响你的主线思考。overall,这本小说给了我很多的感动。你和云裳,你和父母,当然还有你和自己.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虽然你生活在你父亲身边,但是好像母亲更是你纠结不散的情节.对母亲的塑造我觉得是小说中最为成功的的.简单的几个场景我却能深深的感觉到母亲的性格,家庭,婚姻有了一种深刻的理解,从而也产生了对人物在故事中的特点的反思.通过故事的延伸,我理解她,也更加难忘她.
”晴天以前“是一本很好的电影剧本,最好是黑白胶底那种.大树,山坡,影子,自己.虽然故事以西藏为其中一个背景,但是说实话,很多关于景物的描写我都跳过。因为我去过西藏.而她留下的东西,已经使我不想用任何的文字或者阅读任何关于西藏的文字来遏止西藏在我心中留下的那种美好的衍生.西藏对我而言是无限可能.心灵的牧场,脱缰的灵魂.一丝不挂的赤身裸体。你选择西藏也足以体现她留给你的那种震撼.
在小说中,我也可以感觉得到云裳的文字如缓缓清泉蜿延流转.她的人和她的文字一样,温暖。但是也如密密的蛹茧把自己包裹其中.多爱她,好好爱她,珍惜她.她缺乏安全感,却总使尽自己最大努力给别人安全感.我喜欢她.因为她会是一个可以给人温暖的人.你和我都属于表面的冷温动物,内心却极度渴望温暖的归宿.
好了,我先写这麽多,期末考试在即。文字是最朴实的交流,也是最痛苦的交流.走下去,是快乐的.
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找路去吧
哈哈哈.
二号大粉丝:牛
————*————
以下是我关于小说第10章,自己生活回忆的段落的想法:
曾经有编辑交流时询问过这一段落,问我是不是用原来的稿件‘兑水’而成,因为第10章的风格和之前很不相同,而且今天朋友的信中也提及到这段写作风格问题。对此,我想谈谈自己的看法
实际上小说第10章可以讲是整部小说里我写得最酣畅淋漓的一章,其他的章节我都做过3-4次的修改,甚至10次的重写和删减,然而只有小说第10章我几乎是一口气挥笔而成的,之后也没有怎么修改过。我还记得自己是背包旅行时,经过内蒙古阿尔山,住在地质局倾斜的旧宿舍楼里写完的。因为那一章对我而言有着特殊的感情,我甚至认为,是整部小说的灵魂。没有这一章节主人公的经历和感受的铺垫,我也无法解释主人公的性格和故事的发展,因为关系到结局,我不适合在这里详细说明。至于第10章的风格,那是我有意而写的,可是说是一种试验,因为我觉得那样子的风格更能将一段逝去的时光缓慢地带回到现实里,也许,当你仔细阅读就会发现,我几乎在每一次的回忆时,都采用了比主线(非回忆时)慢半拍或一拍的节奏来写,而且我也会根据回忆时主人公不同的感受,对风格进行一定的调整,我希望通过这种调整,把读者带入主人公内心深处的回忆之中去。
————*————
自从云裳在最南边的国度看到了极地冰山
眼睛里就永恒地储存了千年不化的寒冷
她看到过高山上的湖泊
于是乎,眼神炼就了佛一样的平静
(她的眼睛平静而纯色,她的眼睛透彻而寒冷,她那寒霜般的眸子啊!)
她那寒霜般眸子的背后
是一片漫无边际的空白
跟天空没有飘着一片云一样的空白
美丽的蓝色的空白
像镜子一样空与冷
因为有了这种空白与寒冷
就有了描写梦与幻的余地
不要盯着她的眸子看
你要迷路在幻的一方
永远找不到回途的路
听说
至善至纯的人,心里最容易住着妖精
她的心里,住着妖精
烟雾里跳着魔舞的妖精
挥舞着飘渺的衣袖
世界顿时倾倒
妖精阿修罗般地嗜杀
以食活人心为乐
最多愁善感的人心,最单纯的人心
舔着新鲜的人血,苍白的脸上
有了玫瑰色
没了心的人
迷茫而恍惚
妖精安然地立在生命之桥上
桥下河水川流不息
风吹过
她唱起了一首从最东边国度传来的歌
茎
There’s_a_door_here_but_it_would_not_break
There’s_a_stone_here_but_it_won’t_remain
Up_there_a_heaven_now,but_it_will_not_wait
And_the_lies_there,the_scent_of_it,just_too_much
So,should_you,
Saw_it_once_and_make_it_grow,the_sweet_clematis
Let_it_flower,and_paint_it_all_of_the_colours_bold
Instantly_things_fall_and_fade,return_to_silence
Why_oh_why,why_does_it_all_feel_so_sorrowful?
Dreams_of_what_is_real
there’s_a_breath_here,but_it_will_not_break
there’s_a_face_there,but_it_won’t_remain
Up_there_a_heaven_now,but_it_knows_no_name
And_the_stain_is_the_colour_of_red_through_red
And_thus,
You_cannot_cry,confuse_the_lies,try_to_remember
When_you_rise,you_take_your_steps_with_a_strong_desire
Time_goes_by,a_breath_it**es,like_something_given
Why_oh_why,why_have_these_nightmares_no_long_expired
The_real_is_but_a_dream
From_now_on,
Should_it_grow_and_open_full,the_sweet_clematis
Flower_bold,but_there_s_no_need_for_rejoicing_more
Precious_life,this_life,just_once,it_**es_just_one_time
Keep_it_close,keep_it_from_everjust_leaving_you
Crying_tears_confusing_fears_they_are_no_longer
When_I_stand_I_know_I’ll_never_be_down_again
Nothing_that_I_need_now,once_it_**es_just_one_time
Somehow,somehow,someone,ah
作者:博尚晓志
————*————
王子问
王子,小王子,为什么
不轻吻母亲的眼泪
你知不知
这种药水最甘甜
王子,小王子,为什么
不亲吻父亲的眼泪
难道你不知
父亲也会掉眼泪
王子,小王子,为什么
云裳被风吹走了
你知不知
天使已回家去了
王子,小王子,为什么
小人鱼要化成海上泡沫
难道你不知
她有家回不去了
王子,小王子,为什么
禁烟区还是有人要抽烟
你知不知
风一吹,烟和尘一起散去了
王子,小王子,为什么
有人对石头念咒语
难道你不知
心不动,风还吹,幡还动
王子,小王子,为什么
风中云裳,水中石
你知不知
天下女人一模子
王子,小王子,为什么
茶不是云不是石
难道你不知
一朵花儿一张脸
王子,小王子,为什么
有人把回忆存进戒指里
你知不知
“过去”住在你的头发里
王子,小王子,为什么
一吐为净真清爽
难道你不知
这种病已被你推广
小人鱼,小人鱼,为什么
世界将要化成泡沫
小人鱼说,我为你唱一首歌
Well_then_I’d_say,I_ll_make_a_song_for_you
Nothing_too_old,and_nothing_too_new
Sing_to_the_light_of_day
You_ll_**ile_for_me,we_ll_be_happy_that_way
Da_la_la……
Just_turn_away_and_take_this_point_of_view
Nothing_is_old,and_nothing_is_new
When_you_look_at_me_and_say_I_ll_forget_you….
Da_la_la……
If_you_were_me_who_would_you_be_when_the_sun_goes_down?(bubble)
So_wash_me,cut_me.I‘m_under_water.
My_lungs_breathing_are_quite_affected.
Please_watch_me_closely_and_do_check
To_see_Idry_out_kompletely.I_dry_through_and_through.
A_lie_so_big_that_it_got_me_dirty
As_soon_as_I_said_it,a_wound_opened_up
So,kome_shine_me,tear_me.
I‘m_under_water,relying_kompletely_on_zero_gravity.irely.
And_when_Ido_melt_down_entirely.
Immediately_eat_my_everthing.
If_you_were_me_who_would_you_be_when_the_sun_goes_down?(bubble)
————*————
《晴天》
“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童年的荡秋千,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rui_sou_sou_xi_dou_xi_la,sou_la_xi_xi_xi_xi_la_xi_la_sou,吹着前奏望着天空,我想起花瓣试着掉落,为你翘课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好想再问一遍,你会等待还是离开,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还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还要多久我才能够在你身边,等到放晴的那天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但偏偏雨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我想,整个故事,便可用这首歌词来诠释。
“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那年就飘着,童年的荡秋千,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
最先从童年谈起,故事中,王远的童年并非是美好的回忆。父母的离异,母亲心理状况的不稳定,孩子们的孤立,一切的一切,造就了王远心理上的内向、自卑、敏感和孤僻。虽然如此,但在内心里,他仍然渴望得到重视,渴望得到友情,渴望得到理解,渴望得到肯定;于是,他用自己的方式去争取,但结果让他大失所望。童年的遭遇造成了他心理上的不健全,他不再信任他人,甚至自己。心中的魔鬼一直在折磨着他,从最初的害怕恐惧,到愤而反抗,到坦然承受。
童年的经历一直深刻的影响着王远,虽然这种记忆并不美好。不亲身经历,是不能体会父母离异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故事中,王远的母亲饰演了一个悲情的女人——起码在她自己看来是。她深爱着王远的父亲,但却无可挽回的失去他,这造成了她心理上的扭曲与不平衡,而这些都间接的转嫁到王远身上,让他难以承受。这是一种悲剧——在现实社会中,父母总是不能将孩子放在与自己平等的位置上,在他们看来,孩子就是孩子,仅此而已,他们缺少的是对孩子的尊重。父母的离异,最直接的造成了王远心理上的缺陷,他不会相信感情,他不相信所谓的永恒,他会觉得一切都是不确定。抛弃感情之后,在心灵上无尽空虚之时,他选择了学习,他选择了哲学,选择了佛理。他希望能找到解释这一切的原理和途径,他希望能释惑,能给他确定的现实感。
“吹着前奏望着天空,我想起花瓣试着掉落,为你翘课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好想再问一遍,你会等待还是离开”
王远不曾相信过爱情,所以他总是小心翼翼的控制着自己的感情。故事中小石头曾说过一句话:“总感觉不加以控制,便会无节制地生长下去,长得满地都是。”所以,在爱情面前,他总是选择回避,选择去遗忘,所以,他看不见小茶、云裳对他的爱。他无法做出回应,这是他苦恼的根源,也是他的可悲之处。王远是孤独的,他将自己放在了自己构造的围城之中,外面的人进不来,他出不去,他或曾想过出去,却一直只是想想而已。而关于勇气与离开,将在后面讲述。
“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还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还要多久我才能够在你身边,等到放晴的那天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
故事中两次写到性,字里行间都深深的透露出王远对于性的厌恶:“一切都苍白得令我大失所望,像是在茫无目的地干着意见毫无乐趣的体力活”、“内心冷漠如冰的感觉,性的感觉过于干涩,太过生硬,像是一中无意义的繁殖行为”、“渐渐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和希望”。
为何王远会对性如此排斥?那是因为,在与小茶与云裳的性中,他所体会到的,仅仅是身理上的本能,他并未体会到爱,换而言之,对于她们,他不曾有爱。但是,越发如此,他越发的渴望爱,“我将云裳搂得更紧了,她身上的热度令我安静平和”。王远像一个夜行者,渴望光明,却一直在背离光明,越走越远。王远给云裳讲述的迦莉和湿婆的故事,在我看来是一种隐喻,迦莉在不自知的情况下失控杀死丈夫湿婆,王远也在自我欺瞒中伤害着爱他的两个女人,或许他知道这是错的,但他仍然选择了伤人伤己。造成这一切的根本原因就是他的敏感和对他人、对自己的不信任。他渴望着爱,他尝试着去爱,但是,更多的,是在等待,等待晴天。
“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但偏偏雨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过去心不可得——本是告诫世人,不要执着于过去。王远明白,所以他选择性的遗忘了曾经的云裳。但可悲的是,他无法做到彻底的遗忘。悬崖撒手,自肯承担。王远远远达不到这种境界,文中,王远把自己比作西绪福斯推动的巨石,其实在我看来,他更像西绪福斯本人,他想得到什么,遗忘什么,却总是做不到,希望就在眼前,却如此遥不可及。这种感觉,叫做绝望。阻挡在王远与爱情之间的,是他的冷漠。
Samsara,佛教中意为生死疾苦等之轮回。王远与云裳的再遇是Samsara,王远与小茶的再遇亦是一种轮回。不同的是,第一次是王远怯弱的逃避,第二次中,是云裳失去继续的勇气。无论他们经历多少,无论几次轮回,其结局早已注定,像是命运。是的,在故事的最后,他们分别说了拜拜。
衣冠这个人物的刻画颇具玩味,这是一个曾经被感情戏弄,如今戏弄感情的人。在旁人眼中,他帅气,幽默,风趣,是个具有吸引力的男人。但是,他却也有着自己的故事,他以自己的方式生活。“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藏得越深,迟早痛得越厉害。”我们都活在自己的伪装之下,你是否会常常的假装不在意,你又是否知道,这是一种伤害,会让你痛彻心扉?!
还有小石头,这是个有趣的女子,像一片云彩,不着痕迹的来,不带衣袖的去。她成熟,理性,对事物有自己的理解,有自己的爱好,有自己的准则。这是个特立独行的个性女子。她给王远讲述的故事,旨在表明一点:“我们所对抗的敌人,往往就是我们自己。”王远所对抗的,就是他为自己建造的围城。
因此,在此可作小结,我不觉得本书的主题是爱情,或许这与很多人的观点相左。所谓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读者总能从作品中有不同的体会,能体会到作者有意或无意表达的东西,这正是文字的奇妙之处,也是文学的魅力所在。我想在子兮的生活中该会有王远这个人物的真实模型。这个故事要表达的,是一个孤独的夜行者的呐喊。晴天以前,没有阳光。
三叶虫时代,世界如此简单。王远希望的便是三叶虫一般的生活。生存,感情……一切于三叶虫来说,都是如此的简单而理所当然。
其实,这是一种奢望。
PS1:感谢子兮赠VIP号让我能读完全书,谨以此书评回赠。
PS2:罗京走了。从小看他的新闻联播,现在看不到了,以后也看不到。
白痴
二〇〇九年六月五日夜
SAMSARA一次轮回,一次新生梦中的女妖,湿婆神,一切的一切在最后土崩瓦解,当一个人拥有了上一次轮回的记忆,只剩下什么了?乱七八糟的一切宛如实质一般疯狂的将一切撕裂,你到底是出于哪里呢?“喂,我在这里哟!”衣冠活在现在,云裳活在现在,小石头活在现在唯有我活在过去与现实的夹缝之中,宛如溺水姿态,浮不上来,沉不下去,沉下去是悲伤,浮上来是更深刻的哀伤。乖戾感过去是过去,现在是现在过去之心不可得,现在之心不可得,未来之心不可得你将自己的过去与现在相交,只会得到什么?湛蓝色的天空也会破裂的那是人类所无法承受的……那份少年时的感情,那份饥渴犹如《国境以南太阳以西》中,初君对岛本一般再也无法得到了……一世两次的轮回,相交,孕生出两世的悲伤请君品尝……
云淡留言于2009年6月七日清晨西安的阳光还是如此的让人感觉被刺痛
读王子的书——《晴天以前》,首先给予我的就是他在踏往行程的那种寂寞与疏离的美感。喜欢他那句:“真正的艺术家是被时代遗忘的人,是准备将自己遗忘的人。”他用细腻的笔触为我们阐述了一个又一个幻灭而又真实、诡秘而又清寂的境,在其中我们可以深刻地体会到王子的文学与哲学素养的深厚。虽是简要提到,尼采的《查拉图施特拉如是说》,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白痴》等,无不体现着该书的底蕴之光。书中的“我”仿佛已是“禅心已作粘泥絮,不逐春风上下狂”,然而就像他所说的“为什么去西藏?我不相信偶然,就如同我不相信必然”。他和云裳还是无法逆转的重逢。
“年光似鸟翩翩过,世事如棋局局新”生活就是这样,很喜欢samsara,好像有种命定的蛊惑。这也石王子文章技法高超的地方,记忆之门的炸开,云裳的邮件,一个个秘密的揭开,让人心叹!美丽而惋惜的爱,那个他,是选择过去还是现在期待而回味?
另外就稍微补充说明一点,易经中每一卦卦辞,彖辞,象辞,其中每一爻又有爻辞解释其中的变化,所以纷繁复杂,我只是偏颇地取了某些和小说情节相关的理解,比喻和引申。
--------------------------
最近一直处理某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直到今天下午,才静下心来看王子的《晴天以前》。溢美之辞不想多讲,却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细节:王子每一章的章节名,都是用了六十四卦其中一卦的名字,结合每一章的文字,颇值得玩味,没想到王子居然也是一个和我一样过分注重细节的偏执狂^_^那么就从章节名说起吧。
1.旅,山上有火。旅行,亲朋寡少,不安定像。故事就是从王远搭乘飞机去往西藏开始,旅卦中的不安在文字里表现得淋漓尽致。
2.遁,天高于上,天下有山,山止于地,超脱行事,远小人。衣冠的出现,倒正应了卦象,只是觉得,衣冠仅是一个世俗的男子,如果勉强要归入小人,也只是王远过于柏拉图的完美主义作祟吧。
3.渐卦,山上草木渐长干山,有序,山欲静,风不止。通过衣冠与王远的对话,王远的背景一点点被揭开,也给故事的继续找了一个理所当然的理由。正如我一直认为的,有些人的相遇是有命数的,逃避不开。
4.颐卦,外实内虚,受克有灾,事难成,不利小子。从看到这章的标题开始,就预感到,可能会有悲剧的结局。
5.晋卦,离日自照,晋升上进,离为体失落破耗,坤为体则有喜。云裳和小石头的出现,并未让读者豁然,反而因为云裳的阴郁,后文多了重重的迷雾。
6.咸卦,兑气在上,艮气在下,刚柔两气相咸。随着云裳所讲述的故事的继续,男女主角进一步增进了对彼此的了解。
7.蒙卦,山下有水,山下有险,险而止,阴陷而不定,复杂而显著。云裳的生病,令王远想起小茶的故事。究竟是进是退?果然有够复杂。
8.既济卦,坎水在上,离火在下,水火相交,二气相感,矛盾的两个事物相辅相济。可是,王远和云裳,真的就已经亲密无间了吗?忽然想到既济之极,险体在上,需思患预防……
9.巽顺,顺从,进入而下伏,重巽申令,果然,云裳对她男朋友的存在,验证了上一章取名既济的无比正确。
10.家人卦,风自火出,风助火势,同道,团聚于内。我猜想,王子大概只是取了家人这个字义吧,而非卦中的含义,不然,为什么在这么突兀的第十章里,我看到的没有团聚,只有忧伤和孤独呢。
11.喝口水接着说,恒卦,雷动风散,昧事无常,运气反复,时好时坏。倒是觉得,这一章的重点不在王远,而是放在了后半截衣冠的故事上。
12.泰卦,大地之气相交,小往大来,事吉。整章来看波澜不惊,不知道是不是取否极泰来之意。
13.随卦,上口说下行动,言必行,言行一致,事物皆随时而动。云裳的梦魇和叙述,必然将成为重要的线索。
14.困卦,坎在兑下,河泽无水。危机,事不顺,守已待时。衣冠的突病,云裳的离去,厚着脸皮说一句,聪慧如我也猜不出后续将会如何。但是很喜欢最后梦境那句话,会是何处?归于寂寞。
15.未济卦,火在水上,二气不相交,事不利,永无终止。单从卦象上来解,未济与既济恰成反卦,而王子在情节的安排上亦是如此,既济中慢慢接近的熟悉,到未济中慢慢寻找的陌生……
16.蛊卦,山下有风,风遇山止不流通,静止不动,腐败之像。云裳的遍寻不着,小茶的再次出现,王远真的会沉重于这身边的所谓幸福?未必。
17.明夷卦,光明入地中,晦暗之像。王子自己说,取了明夷揭示真相之意,但是我想,即便如此,真相也是疼痛的。前文所有的伏笔,都在最后一章一一展开,原来,此时有着晦暗心情的,不单单是王远,也是我们。世俗太喧嚣,人心太浮躁,谁能用七年封锁一段回忆?谁能用七年守候一份爱情?我们剩下的,唯有七年之痒罢了。王子笔下的这段感情太唯美,却也太软弱,仿佛传世青花,稍一用力触碰,便粉身碎骨。也正因如此,这样一份现实中难以存活的爱情,才会打动我们吧。
我走出机场自动门,深深地吸入一口略带土腥味的空气,顿时觉得脑袋清爽了许多。虽然是早晨,首都机场航站楼外停靠点上的出租车已经列成一排,在保安胳膊的挥动下,井然有序地移动。
我脱去西服外套挽在手臂上,找到一小块窗棱,靠着落地窗坐下。阳光柔细,清风和煦,每个人都显得精神抖擞,体力充沛。出租车发动机嗡嗡的轰鸣声,也让人觉得充满着生机。人人戴着笑意从我身旁经过,为新的一天跃跃欲试。
我就这么静静地坐着,夏日初阳乖乖地卧在我的脚边。同一趟飞机的人都走光了,机场又恢复了宁静。几个保安无所事事地靠在栏杆上闲聊,清洁工打着哈欠推着行李车,慢慢悠悠地经过。我心不在焉地数着盲道上突起的圆点,脑子里各种想法斗得你死我活、鱼死网破。末了,我唯一能得出的清晰结论只是飞机上的早餐令人反胃。我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又走进了航站楼。
国际抵达与国内出发有一定的距离。穿过拥挤的走道大厅,我伫立在嘈杂的人群旁,仰头望着国内航班电子显示牌上滚动的字幕,怅怅地发呆。哈尔滨,三亚,乌鲁木齐,西安,没有一个是我想去的地方。逐行望去,令人失望。拉萨,看着显示板角落里的航班号,脑海里浮现出很久以前的某个时候,西藏曾是一个共同约定的地方。不知道是和谁的约定,已经完全没有了头绪,年代是如此陈旧久远,我竟然无法拼凑出一张完整的脸。这个约定似一首失足跌落时间溪流的曲子,舀起一手溪水尝了,只剩下舌尖残留的苦涩。
“您没有托运的行李吗?”柜台另一侧的服务小姐问道。
我歪着脑袋看了看自己随身的挎包,摇头道,“没有。”
“祝您去西藏玩得愉快。”她点头示以微笑。有时候,陌生人的笑容也可以给人短暂的温暖。虽然很想记住这张暖意融融的笑脸,但转过身后,我的脑海里竟是一抹灰凄凄的空白。
我拣了家冷清的咖啡屋,点了一杯热巧克力,啃了块怪模怪样的面包,总算一扫早上的阴郁。整理完心情,我先找到换汇中心,将身上携带的澳元全部兑换成人民币,然后收好护照,拿出身份证过安检,匆匆忙忙赶到候机大厅,才发现飞机晚点了。我翻了会儿机场的免费杂志,忽然想起要调整手表时差,只要稍稍动动手指,就能让时间倒流两个小时,认真想想便觉得不可思议。不过事有蹊跷,吃过午饭仍没有航班起飞的动静。百无聊赖下,我转遍了登机口旁的所有书店,无一例外都开着电视机,声音响亮地播放着秃顶老头口味横飞、气势汹汹的管理讲座。让服务员随便推荐几本历史书,不是奇谈怪论,便是后宫闱事。罢了罢了,折回到候机大厅硬邦邦的椅子上,我不由自主地产生了一种幻想,说不定这次飞机上会有艳遇吧。曾几何时起,我就常常抱有此类的幻想,某个美女破天荒地坐在自己的身旁,后来飞机出了严重故障,最后却神奇而安全地迫降了,但是我们被困在了一座荒岛上,当然,遇险的情况也会因地制宜而有所变化,有时是密林,有时是雪山。总之,我不得不使用我的知识和经验来保护这位美女。经过一番周折,我成了这群人的头目,随后合理安排了每一个人的工作,搜集树枝和茅草用于搭建草棚,削尖树杈当作标枪用来捕猎野猪,寻着麋鹿的足迹去寻找水源,将闪电击毁树木的火种保留储藏,带领一支小队伍制作地图同时开拓地盘,和野人搏斗后建立新的秩序,碰到异型生命并征服外星人。直到最后,我忽然发现早已将那美女的事情忘得干干净净,这才觉得索然无味。
但是,这类幻想从没有实现过,甚至连最起码的部分都没有出现,坐在我身边的不是打扮奇异且缺少性别特征的女人,便是口沫横飞的中年男子。这种近乎诅咒的厄运竟然一直持续着,从未被打破。致使每次我都不得不在内心小声嘀咕:“你看,都是因为你老在期待,才会总是出现正好相反的情况。”命运是一股捉摸不定的孩子气。为此,我从很小的时候就一直认定,只要我能想到的事情,就不会再发生。因此,我养成了一个奇怪的习惯,想象事情最坏的情况,从而避免真实世界也会如此。
到了晚上7点钟,喇叭广播可以上飞机了。等急的乘客饿虎扑食般涌向登机口,在检票口处围出一列不是很长,但却异常粗的队伍。机组人员踮起脚尖匆忙数着人头,喊道,别急,别急。越这么说,人群不免更加骚动,生怕飞机上座位不够似的朝进钻,我就这么随波逐流地被推上了飞机。
靠窗户坐着的是一位小巧的女生,长长的棕色卷发别在耳后,搭在胸前,露出白皙的耳朵。她穿着一件浅粉色荷叶袖口的上衫,双手聚拢在膝盖上,脸侧向窗外,注视着跑道上闪烁不定的指示灯。小窗户上的镜面反射出女孩模糊的轮廓,安静得耐人寻味。
我紧张地坐下,吐了口气,才发现还没有解下挎包,又起身打开头顶的行李箱,把包塞了进去。坐稳之后,我打开风扇,似乎是因为有一些热了。在我的余光里,她一直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我的一举一动。我一边系安全带,一边佯装观察飞机内各项设施,同时借机悄悄打量她。她看起来年纪和我相仿,有意无意地避开我的视线,又把脸朝向玻璃舷窗,一闪而过的眼神似一缕薄雾。我觉得她有一些面熟,在哪里见过,旋即又为自己有这样的想法而觉得可笑,这似乎并不是一个好的理由来搭讪。她就这么一直看着窗外,看得很仔细,很轻,像是只有透过那扇窗户,她才能够看清楚这个世界。我突然想到,她会不会正从玻璃的反光中窥视我。有时候,我也会借助玻璃的反光来观察那些让我紧张的人。随即,我便对自己有这样的想法而觉得好笑。
胡思乱想结束后,我便从前排座椅靠背口袋里抽出安全须知,挑错别字和语法错误,这类没人看的东西往往漏洞百出。机舱电视开始播放真人版的安全须知,我没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从头到尾又看了遍,虽然看了不下百遍,但至今仍未弄明白那些氧气面罩到底会从何处掉落,救生衣又是如何自行充气,最不理解的要数从充气滑梯上跳下的姿势,那姿势真得有何妙处,为何总被不厌其烦地强调?
飞机升空后没多久,身旁的女孩竟然无缘无故地哭了起来,鼻子一抽一顿,身体轻微地抖动。我一听到哭泣声便觉得再简单的问题也会令我束手无策,简直比喋喋不休的中年男子更令人头痛。我向后调整座位,打开身上的mp3,让音乐从耳机中慢慢地流淌出,就这样闭着眼睛,尽量避免被毫不相干的忧伤所影响。
要去西藏哪里,我还未深入考虑,这种事情总是船到桥头,自然会直,只要不立刻回家,也许哪里都不算太坏。只是我为何会挑选西藏?这里想必是有着耐人深思的缘故。我不相信‘偶然’,就如同我不相信‘必然’。如果他们真的存在,我将用自己身体中最硬的一块骨头敲碎他们的头盖骨。事后,我可能会激动得全身瑟瑟发抖。但当法官宣布我犯罪时,我会镇定自若地告诉他:你永远不能指控一个人杀了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的东西。
“尊敬的乘客,我们很抱歉地通知您:由于拉萨贡嘎机场海拔较高,净空条件差和跑道导航灯调校等原因,民航总局规定任何航班都不能在夜间降落。因此,本次航班将飞往成都。明日10点整,本次航班将再次启航,飞往目的地拉萨贡嘎机场。对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然后没多久,广播又用口音很重的英文词不达意地说明了情况。
此间乘客一片哗然,大有囊括古今中外之大成的各种怪叫和嘘声。甚至还有人想掏出手机,不过被空姐迅速制止了。
我喟然长叹,心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也许去西藏并非一个正确的决定。为了逃避,可能不得不面对更可怕的对手。我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一阵气流突然令飞机哐哐地晃动了起来,整个机身快要散架了似的。安全带指示灯砰地亮了,飞机里响起了仓促的广播提示。有一个瞬息,我突然强烈地希望飞机就这样晃晃悠悠地坠落下去,紧接着,我又被一股强大的恐惧所掳获。我闭上眼睛,慢慢睡去,任由自己的身躯随着飞机晃动。
欢迎加入《晴天以前》【讨论群:87507717】
下了飞机,一位长脸短发的机场女地勤站在廊桥出口处,领着人群取行李,然后大家像奔赴刑场一般拖拖拉拉地上了车。雨淅淅沥沥地下个不停,空气里蕴藏着纯度很高的潮气。车窗玻璃上爬满了雨滴。成都,细雨,纸醉金迷和夜店。这就是成都在我记忆中的沉淀影像。在一个个无所事事的假期里,我都会和一帮同伴,在城市之间闲逛。喜欢灯红酒绿的朋友们最终会在成都踟蹰不前。在每一个细雨飘扬的夜晚,我们都会徘徊在紫荆电影院附近的酒吧里,恍恍惚惚直到天亮。有天晚上,半夜两点的出租车上,有个朋友突然感叹道,这就是纸醉金迷的生活吧。可是我们绞尽脑汁也无法解释纸醉金迷这个成语的意思,最后一直沉默不语的出租车司机用冰冷的语气敲醒了我们,纸就是钱嘛!我们才恍然大悟般地解脱,下车时,我多塞了几十块钱。此时,街道上的汽车都乐此不疲地用轮胎卷起水滴,抛向空中。也不清楚空气中漂浮的究竟是水,还是雨。又是惆怅的雨夜,总觉得无限的尽头必然也是一片细雨蒙蒙。罢了罢了,既来之,则安之。
长脸颊的女地勤一直摇摇晃晃地站在车头,起先只顾弯腰和司机低声聊天,车里安静得死气沉沉。后来不知道她从哪里找到了一个话筒,像导游一样东拼西凑地解说起来。最后,也不知是前排哪位说了什么,女地勤竟然动容地唱了首没听过的诡异歌曲,刚才还板着脸的那群游客,都骤然变得虎虎生威,憋足劲起哄,场面一度失控。好在司机尚能顾全大局,踩快油门一路飞奔到宾馆。
宾馆门前有条不大不小的河,石栏下的河水滚滚而过。宾馆看上去已经有些年代,但却异常的庞大,由十来栋两三层的小石楼组成,楼与楼之间的便道旁种着枝叶茂盛的树木。空气里充斥着青草和泥土混合的潮味,微弱的路灯伫立在夜雨之中。整个宾馆显得错综复杂,仿佛修建在森林中迷路旅人的必经之路上。
一个穿着像孝服样子工装的男人领着我,迂回曲折地到了迷宫般小楼群里某一个简陋套房中,被安排同住的是一位高个子、棱角分明的男生。他套着一件印满英文字母的体恤,看上去年龄比我稍大,蓬松烫卷的头发,间或一笑耐人寻味。我在套房客厅的沙发上坐着,客厅里很简陋,除了两个破旧沙发,粗制茶几,纯净水机,还呆呆地立着一根光秃秃的衣服架子。天花板高得出奇,简直能塞下一个篮球架,实在令人捉摸不透其中的玄机。我从挎包里将书取出,磨破皮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有一页没一页地翻着,消磨着尴尬的时间。同屋的男生在卧室里,整理着他的大背包,把东西翻出翻进,发出细细窣窣的声响。过了会,电视机响了,他突然跑到客厅里,问道:“没影响你看书吧。”
“噢,没有。”光凭口音听不出他是哪里人。
他似乎也看不进去电视节目,没多久就把电视关掉,走到客厅,拿起纸杯,从纯净水机中接了杯水,也帮我拿了一杯,然后坐在旁边的沙发上,有一句没一句地跟我说话。
他边喝水,边问道:“一个人去西藏玩?”
“一个人。”
“准备去哪里呢?”
“还没有决定。”
“还没有决定。”他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又问道:“火车通了,没想着坐火车去西藏?”
“来不及。”
“来不及?”他困惑地重复着
“来不及去火车站。”反复思索后,我说了这句话。不过可能很难让他明白,我是突然之间做了要去西藏的决定。
他轻轻颔首,用几根手指搓着下巴上的胡须根,似乎在盘算怎么引出一个话题。
气氛愈发尴尬,我却有些不知所措,如果只是一味干瘪瘪地回答,则有一些傲慢无礼。不过如此短暂相遇的两个人,也许任何话题都不会对这个世界,或是我们两个人的人生产生什么影响。想了想,我又修正了自己的看法。即使终生在一起的两个人,也不可能对这个世界产生什么影响。
“看什么书呢?”他好像仍不气馁,决定要撬开我的话匣子。
“嗯,没什么,随便翻翻。”
他第三次以同样的表情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转而翘起下巴望着天花板上的灯和嘎吱嘎吱响的木门。天花板看起来真的高得可怕,甚至连灯光都不如往日明亮。
这种尴尬的情形确实令人如坐针毡,或许是因为回到中国后,我的磁场便产生了某种变化,仿佛又回到了多年以前的冷漠和多疑。在他决定离开座位的一瞬间,我还是决定开口问道,“你也是一个人?”随即,我才发现提出如此显而易见的问题实在有些愚蠢。
“现在是一个人。”他把已经离开沙发几厘米的屁股又放了下来。
“现在,那么?”我合上书,佯装做出准备认真倾听他的回答。
“到了拉萨就肯定有其他人了。”
“你有朋友在那边?”
“没有。”他耸耸肩补充道:“到时候再找。”他一缓僵硬的面孔,笑嘻嘻地继续说:“一个人出来嘛,不就是为了认识其他的朋友?”
他说话时带着一股谐谑的亲和力,加上他俊朗的外表,能想象他的确会吸引不少旁人的目光。我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接下来的话题,甚至根本没有思考他的话。也许是雨夜的原因,我又变得神经兮兮,格格不入。此前的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并非一个如此不善言谈的人。窗外是细雨缠绵的沙沙声。
他看出我似乎在思索着什么,就继续笑着说道:“问题不是去哪里玩,不是玩什么,而是和谁一起玩。和自己已经熟悉的人,无论玩什么都是一个样,和不认识的人,在不认识的地方,玩不知道的东西,就是最有意思的事情。”他的笑容给人以无懈可击的完美感,举手投足亦像千锤百炼般排练过。怎么看,我和他都属于截然不同的两类人。
“我叫王远,”我一边说一边用手比划,觉得一旦说出名字,就像将自己的把柄交给对方一样,隔阂立刻淡了许多。
“王远。”他侧过身子伸出右手,敛起笑容,郑重其事地说道:“你可以叫我衣冠小白兔!”
“衣冠小白兔?”我百思不得其解地重复道。
“衣冠禽兽的衣冠,小白兔的小白兔。”说着他用双手的食指和中指摆出兔子耳朵的形状。
还没有等到我发问,他就迫不及待地解释道:“是我的网名,出去户外的时候大家都这么叫我,就跟外号差不多,你也可以这么叫。”
“有什么寓意?”我问。
“小白兔是什么?”
“动物。”
“动物是什么?”
“什么……”我不清楚这个比喻所要指引的方向。
“禽兽嘛!”他从容地笑道:“就是衣冠禽兽的意思。只不过我比一般的禽兽可爱一些,是小白兔。柔软可爱的动物,无论做了什么坏事情,人还是会喜欢的。”我发现他是一个有趣的人,和这样一个人交谈,连自己也觉得豁然开朗了些。
他抚着宽下巴说:“你就叫我‘衣冠’吧。老是叫我‘禽兽’或者‘小白兔’也不怎么好听。你去西藏有什么安排吗?
“没什么具体的安排。”说着我耸了耸肩。
“那就这样吧,和我一起玩,保证到时候你绝对不会失望的。”衣冠露出足以平风静浪的笑容。
“好吧。”我无所谓地点了点头。
欢迎加入《晴天以前》【讨论群:87507717】
衣冠甩开缠着他喊叫的一群人,径直走出机场拦下一辆出租车,我帮忙拖着行李缓慢跟在后面。拉萨天气倒是极好,碧蓝的天空飘着几朵白云。干燥的空气似乎稀薄如丝,才走几步,便觉得浑身轻飘飘得不自在,也许捐了一个肺的感觉便是如此。衣冠坐在前排,三言两语就和司机攀谈了起来。出租车司机是小脑袋的四川人,握在方向盘上黝黑粗糙的双手,已经脏得只剩下轮廓。
出租车离开机场,穿过一条狭长的隧道,上了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架在宽阔的河道上,听小四川讲了才知道这条河便是传说中的雅鲁藏布江,但放眼望去,却只有河道中央流淌着尚可以称之为“河”的薄薄一层细水。还没待回过神,不长的高速公路就结束了。出口处挤满了撑着阳伞的人,一看到有车经过,便不顾安危地抱起脚边的纸箱子冲了上来。出租车与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女孩擦身而过。
我好奇地问道:“他们是做什么的?”
小四川从后视镜里瞥了我一眼,漫不经心地嘟囔道:“卖藏药的。”
衣冠摇开车窗玻璃,风顿时吹起他的卷发。他将手臂探出窗外,指头有节奏地敲着车顶,一边哼着歌,一边低声地念叨着:“不错啊,不错啊。”
汽车顺着岩壁和河岸相夹的公路前进。河岸边的草地里长着白色小花,花堆里躺着休息的藏民。有时河岸会突然消失,代替出现的是一片密林,又或是一片青稞田,油菜花田,或是种西瓜的大棚。没多久,更加宽阔的河道又会出现,河水中央的三角洲覆盖着密密麻麻的灌木和树丛,河岸另一侧的山坳里是一片明目的翠色。
“在想什么呢?”衣冠从前座扭过头来,心情极佳地问道。
“没什么,一直在发呆而已。”我目不转睛地望着窗外转瞬即逝的景色,车窗外满是一片夏日中的闲逸景致。
衣冠砸了咂嘴,随即又似想起什么来,便和小四川插科打诨地聊天。小四川也慢慢敞开心扉,张着尾气排放孔一般的血盆大口,从排队购买火车票一直抱怨到高额出租车转让费的事情。
汽车逐渐驶进了拉萨郊区。河道彻底消失了,道路两侧植满了树木,一间间屋顶插着经幡的藏式民居出现在路旁。头发鬓角花白的藏族老头,穿着棉袍,戴着黑色的毡帽,吆喝着羊群横穿马路,堵住了道路,我们只得时走时停。汽车缓缓开进了市区,扎满路灯的街道宽敞了起来,横跨街道的广告条幅上写着新楼盘的开盘日期。进入拉萨市区第一眼看见的便是地产广告,不免令人有些失望。失望之余更有一种疑惑,这里必然有着某种极其敏感的不和谐。但至于不和谐的部分是什么,又很难解释清楚。各类广告在拉萨俯首皆是,但为何唯独地产广告令人耿耿于怀,却怎么也说不明白。
出租车开进了一条繁忙的藏式街道。说是藏式,也是一种猜测,在西藏的房子大约都可称之为藏式。沿街窗户的木条漆成了金黄色,窗台周围的石面也抹成了黑色,看起来有些神秘或是很久以前被大火焚烧的味道。车在一栋旅馆大门口停了下来,临走的时候小四川留下一张铅笔手绘的名片,说以后去哪里都可以打电话给他。我们卸下行李,穿过大门,狭长的门洞墙壁上涂着素雅的壁画:一个带着皮帽子的猎人用铁链子抓住了一只斑斓猛虎,不过看起来那只老虎颇为享受被拴住的乐趣。院子里摆着木桌子和几张塑料椅子,几个游客戴着宽沿布帽,坐在烈日下喝茶聊天。屋檐下靠近门口的地方悬着绣有蓝色吉祥符号的白布,我们掀开布帘走进屋子。
前台接待看起来是个挺活泼的藏族姑娘,穿着运动衫牛仔裤,笑起来总是露出上排雪白的牙齿。衣冠拉开阵势和她讨价还价。大厅的空旷地被一层帘子隔开,里边隐隐约约地传来电视的声响,几个人慵懒地靠在沙发上看电视。我坐在大厅中一张木桌子旁,桌子上放着一些烛台铜盘之类的藏族银器和几张色彩浓郁的板画。偶尔也有一些外国游客叽叽喳喳地进进出出。
衣冠告诉我只剩下一个六人间,我说无所谓。衣冠朝前台的年轻姑娘点了点头,她从墙壁木板的钉子上取下钥匙,领着我们走上三楼,推开一扇挂着“可可西里”牌子的木门。
“你们今晚就住这里,那边两个床位,这是钥匙,开水下楼打,晚上会给你们送两壶。洗澡的话,厕所旁边有公用浴室,水还是比较热,就是水压不稳,可能会时大时小。你们还是别洗了,会高原反应。吃饭的话,楼下有餐厅,中餐西餐都有。”说完,她灿烂一笑,转身离开了。
屋子靠着墙横竖支着三张上下铺的木床,除了我们的床外,其他床上都扔着和衣冠一样的大包小包。剩余的活动空间不大,刚好够两个人擦着肩膀并排行走。
“你觉得怎么样?”衣冠一只手搭着床架问道。
“还行,能睡,死不了人。”
“我是问刚才那个女孩。”衣冠自鸣得意地笑道,“二十岁,藏族,川大表演系,放假的时候回来给叔叔帮忙。要不要我帮你要电话?”
我把自己的包扔在床上,摇头道:“算了,我无福消受,喜欢的话,您还是自己享用吧。”
衣冠砸了咂嘴,搓了搓下巴,一脸严肃且思索地神情说道:“这个嘛,我是没有太大兴趣的,实在太简单了。”衣冠想到了什么,发愣得出神,半天才又突然开口道:“不信我能泡上她做女朋友?咱们打个赌,说定了,就是这次的房费。”衣冠意犹未尽地正要说下去,却被突如其来的电话铃声打断,他掏出电话,瞧了瞧号码,作了个“嘘”的手势,继而又想了想,推门出去接电话了。
我倒头躺在床铺上,闭着眼睛,完全没有实感。衣冠模糊的声音越来越微弱,最后彻底地消失在空寂的楼层中。这里便是西藏?实在难以置信,但如果不是西藏,又会是哪里?飞机明明开了很久,但这里和其他地方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好像有人说,世界在缩小,但转念一想,事实便是一觉醒来,我已经快分辨不出到底身处何方。我仔细地吸进两口空气,寻思道,也许这片空气的味道清淡了一些。我双脚耷拉在地上,头枕着手掌,竟在昏昏沉沉、迷迷糊糊的思绪里,不知不觉地落入梦乡。
阳光透过窗户,在房间里投下的阴影缓缓地移动,最终落在了我的眼睑上。我慌忙地醒过来,犯错似地从床上跳起,一头雾水地张望。屋子里空无人影,衣冠不知去了哪儿。一只背包从床上挪到了墙角,背包口敞开,零零碎碎的东西散落一床。那张床上还摆着一个插着电源的笔记本电脑,接着数码相机。我走到窗前,俯视着街道上匆忙穿梭的汽车与人群,又在屋子里背着手踱了会步,然后出门到简陋的厕所洗了把脸。回到屋里,一个齐门帘的女孩,俯身支在床沿上摆弄电脑。她看见满脸水滴的我,莞尔一笑打了声招呼。我尴尬地点了点头,有些局促地坐在床边,佯装镇定地从挎包里掏出一本书。这个女孩到底是怎么凭空出现的呢?我斜眼一瞥,她的的确确在认真地处理着某件事情,时不时地停下来咬着拇指思索。衣冠背包靠在床架上,没有开封,他到底去了哪里?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坐立不安的气氛,俨然正在进行一场比赛沉默能力的游戏。缺乏弹药,没有后援,孤军奋战。末了,我惨败地起身,灰溜溜地离开了屋子。
下楼上了街,我便开始茫然若失地闲逛。阳光中,我与匆匆忙忙的行人擦肩而过,好在这尚能说明我还未彻底变成透明。一边走着,一边数着头顶各式各样的帽子,圆的,方的,长的,扁的,纯色的,花瓣的,真是应有尽有、无奇不有,人的头都大同小异,但做出的帽子却又千差万别。帽子数累了,忽然浑身热得发烫,喉咙干渴,脱掉了西装外套,挽在手臂上。我站在繁忙的街心,却抑制不住上涌的怅惘,像是心里缺点什么,但又什么都不想要,这是一种很难形容的凄凉感觉,仿佛是我独家自创发明的一般。无知无觉中,我走上了一条人声鼎沸的街道,路的两侧是肉店,酥油摊,茶馆,服装铺和杂货屋,路心也有一些藏民摆着的地摊,吆喝着叫卖一些过时的饰品,不时的还能看见三三两两的藏民,盘腿坐在地上拍着手唱着经文乞讨。暮色的街道中,一些从外藏赶来的虔诚信徒,穿着不合时宜的厚袍,持着熠熠生辉的金色转经筒,喃喃低语地诵着经文。空气中逐渐弥漫起一阵阵烟雾,散发着略微呛人的气味。夕阳下,眼前具是举着经轮的藏民,一切的一切都变得模模糊糊和金光闪烁。我被熙熙攘攘的人群推着向前涌去,直到一间寺庙的门前才一动不动。浓重的灰烟从一座熏黑的煨桑炉里飘出,寺里殿堂的金顶在浓郁的烟雾中时隐时现。稍顷,浓烟甚至遮住了寺院的门庭。寺里传出隐隐约约的念经声,不一会儿低沉的诵经声又被街道上嘈杂的噪音所淹没。我步履艰难地挤出人群,爬上寺旁一间两层楼的餐馆,靠着一览无余的窗口,点了藏式炒饭,脆炸土豆片和一瓶拉萨冰啤。啜饮着漂着泡沫的啤酒,望着被夜幕逐渐笼罩的街道,我的心中泛起一种深夜独自漫步在海底的惆怅滋味。我问服务员,这是哪里?她说,小昭寺。我心想,这里到底是哪里?我来这里做什么。
手机忽然响了,我有些吃惊地接起电话,另一头传来衣冠掩不住兴奋的声音:“醒了嘛?”
“有一阵子了。”我一边嚼着土豆片一边说。
“那你坐车过来吧,我在太阳岛这边,等下桥上见。”说罢他又仓促地挂断了电话。
我离开餐馆,走出小昭寺街,拦了辆出租车。开到太阳岛,在桥边转了两圈才瞧见衣冠伏在河边的石栏上。我跳下车,深深地吸了口空气,后脑勺有些阵痛,胸口闷得喘不上气。
我径直走到衣冠的身旁,没有说话地支着石栏,思考这里为什么会叫做太阳岛。河中的水几乎干涸,积满了发青的淤泥。衣冠似乎也在思索着什么,沉默了半晌后突然开口道:“走,去酒吧看看吧。”
“现在?”夜幕深沉中,我打量着深青的远山,有些迟疑地回答说:“你没有忘记中午打赌说追女孩的事情吧?”
“那个超级简单!”衣冠一脚踩在石台上,摆摆手继续说:“再说了,去酒吧也不一定是为了女人呀,西藏的风俗习惯还是要了解的嘛!你看,我还是一个有原则的人。”
我正寻思着衣冠所谓的原则到底是什么,他便大声招呼了一辆搭着顶棚的三轮车,告诉蹬三轮的年轻小伙子带我们随便找一间藏式酒吧。他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未待我们坐稳,便呼啸地飞驰了起来,系在车身上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叮叮声。夜色的街头,凉风滑过,草帽上扎着花的藏族小伙不时地直起身子,喊出驱赶行人的吆喝声,闪避开的藏民穿着肥腰长袖的袄袍或是彩色横条的围裙,云雾缭绕的群山在建筑物的缝隙间时隐时现,一股生活在异地的强烈感触涌上我的心头,直到此时此刻,我才有了身处西藏的清晰感觉。
我们走进一间酒吧,大失所望地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下。衣冠点了几瓶啤酒和爆米花,兀自咕咕地喝着。我陪着衣冠,一口口抿着喝。有一个扎着红头巾,穿着蓝色右衽藏袍的男子在被灯光照亮的舞台上放情地唱着《青藏高原》。舞台附近坐着一桌游客,兴致盎然地拍着手,高声附和着。
“和想象的不一样吧?”我问。
“何止不一样啊。今天晚上看来是不会有藏族女孩投怀送抱了。”衣冠蔫着脸,叹了口气说道。
我忍不住笑道:“不是说不为女人?”
“兵不厌诈嘛。”衣冠说着,垂头丧气地挑起一颗奇形怪状的爆米花,捏碎了放入嘴里,自言自语地补充道:“天将降大事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一曲《青藏高原》结束后。一位大腹便便的中年游客突然吃力地爬上舞台,手持麦克风,东倒西歪地站着。乐曲响起,是一首很老的流行歌。我还有些模模糊糊的印象,小时候总会没完没了地播放个不停,好像是一部电视剧的主题曲。他毫无感情地扯开嗓子,可是总是比应有的节奏慢了半拍。中间有段只剩伴奏的时间里,他便晃晃悠悠地朝台下挥了挥手,然后又慢了半拍地继续唱了下去。他似乎长时间地练习过这首歌,才能如此完美的总是只慢半拍。
“毫无观赏价值。”衣冠往后一靠,歪着头,郁郁不乐地说。
“如果排除杂念来看,这里还是非常藏族的嘛。”我说完,下意识地环顾四周。酒吧从颜色浓郁的民族装饰,到服务员长袍金玉的穿着,都和我脑海中的藏族风格相吻合。
“没有杂念的话,不就成佛了嘛。”
掌声轰然响起,慢半拍的中年男子终于下台,令人不觉松了口气。又有三个藏族小姑娘走上舞台,挥着哈达跳起藏族的舞蹈,同时唱着优美的藏语歌曲。曲毕,她们走下舞台,将哈达献给围着舞台的一群客人。
衣冠嚼着嘎嘣脆的爆米花说道:“唱得超棒,长得也不错。而且我发现,藏族女孩长得很圆润,嘴唇丰满,鼻梁高挺,和藏庙里的佛很像。”衣冠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几个藏族女孩。
照在舞台上的几盏灯被关掉,整个酒吧顿时被安静和昏暗所笼罩。我的高原反应似乎减弱了些,便又毫无顾忌地举着酒杯和衣冠对饮。刚喝了几口,一丝混杂着疼痛的飘飘然的感觉充满了全身的脉络。
衣冠突然放下嘴边的酒杯,试探地说道:“我一直觉得你好像有些不大热情。”
“热情,你是指什么?”
衣冠轻皱着眉头说:“老觉得你不像是个第一次进西藏的人,好像对什么都不能提起兴趣,感觉老是怀着什么心事。”
“有么?还好吧,只是我可能看起来显得有些不大热情。”我呷了口酒,嚼着干巴巴的爆米花,转移开话题,问道:“我见你第一面的时候就在想,我们是不是曾经在哪里的酒吧碰见过,北京的,上海的,成都的?”
衣冠喝了口酒,坚定地摇了摇头道:“我在酒吧里的时候只对女人感兴趣,没道理我们会见过面。”他歪着头考虑了会儿,然后说:“其实我倒不是老去酒吧。不过就生活本身而言,需要不同的味道。”
我们默不做声地对坐着,酒吧放着嗓音辽阔的藏族歌曲。衣冠的双手摊开在桌面上,摆弄着莲花状的烟灰缸,脑海里似乎思绪纷纭。半晌后,他突然放下烟灰缸,双手撑着桌沿,脸向前凑,开口道:“你看这脸像谁。”说着他轻轻地收紧两颊,微微翘起下巴,尽量让自己的脸显得更纤长一些,表情更冷淡一些,那样子像极了吴彦祖。他的冷酷表情撑不了多久,就败下阵来。“像吧。”他得意洋洋地嬉笑了起来,两只眼睛带着狡黠的光芒。
“你倒是可以考虑当一个演员。”我认为衣冠倒是有作演员的资本,他个子高,五官如刀切,双目炯炯有神。
“当过了,超没劲儿。原来我有段时间在电视台里混日子,忙来忙去争到一部电视剧的配角,演一个严肃的外科医生。我们的导演特吹毛求疵,嫌我台词念得不够一本正经,两分钟里的几句台词最后竟然找另一个装腔作势的演员配的音。”
“具体是哪部电视剧?”我问道。
“不值一提的破片子。曾经一度的演员梦想我是彻底放弃了。我决心已定,以后只作幕后。不过非要我出山么,我倒是会考虑考虑的。现在的主流电视剧和电影实在是让我看不下去,都太行活儿了。看了开头,就猜到结尾。看了结尾,才发现坏了,故事什么都没讲,纯粹一部风光片,白白浪费了我宝贵的一个半小时。拍来拍去,不是乱七八糟的煽情,就是莫名其妙的悬疑。很少有片子能够把画面与情节结合得恰到好处。”衣冠停顿了下,喝了口酒,咂了咂嘴,然后将两只手抱在一起,支在桌面上,继续说:“不过,也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人,像《黑客帝国》这样的片子我还是很推崇的。以后我也要拍出这样的片子。”
我点了点头,附和道:“《黑客帝国》的的确确是一部值得深思的电影,我上过一门分析人脑和电脑的哲学课,其中的一大章节便将《黑客帝国》和笛卡尔的《沉思录》放在一起讨论。”
先前那些唱歌和起哄的游客一股脑地离开了,昏暗的酒吧里立刻变得格外惬意。只有吧台仍然亮着光,两个头饰艳丽的女服务员趴在吧台旁窃窃私语。民族特色浓郁的歌曲忽然停止了,取而代之的是极具流行风格的藏语歌曲。衣冠脸上的失落情绪一扫而空,兴奋地举着酒杯喝得不亦乐乎。
爆米花吃完了,衣冠瞧了瞧空掉的藤条筐,又瞧了瞧我。我招呼来服务员,又点了一份,特别说明要甜的。衣冠低着头问我:“对了,你刚说学哲学课什么的,你是学哲学的么,气质上倒还真有那么一点像,我本来以为你是搞音乐的。”
我自嘲地笑着说:“音乐么,一窍不通,五音不全。哲学算是我的一个学位吧,其实花了不少时间学习计算机软件之类的东西。”
衣冠抬起头来,看着我,小心翼翼地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在国外上的学吧?”
“澳大利亚。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小的大陆,或者说最大的岛屿。关键看你是乐观的,还是悲观的人。”我抿了口酒问道:“怎么猜出来的?”
衣冠捏着酒杯,咳嗽声说道:“很多啦。说话的语气,手势什么的,虽然不是洋腔怪调,但还是马上就听得出来。还有就是,你在检票,过安检的时候都特在意地上的黄线,散漫的中国人哪会在意这些事儿。怎么样,在国外待的感觉如何?”
我在昏昏沉沉的光线中举起酒杯,透过杯底凝视着酒杯中的啤酒,仿佛试图从那里找回逝去的时光。末了,我放下酒杯,说道:“节奏慢得一塌糊涂,就像生活在一部无声的黑白电影里,而且按下了慢放键。”我随手捏起一颗爆米花,补充道:“另外,那边的电影院只卖咸味的爆米花。”
我们相视而笑,碰了碰杯,对饮而尽。一个头发节辫配着绿松石、红珊瑚装饰的藏族女孩突然走到我们桌前,好像是刚才唱歌跳舞中的一位。她端着托盘,托盘里搁着三碗青稞酒,笑容可掬问我们要不要尝一尝。衣冠立刻施展无以伦比的笑容控制住场面,然后端起一碗一饮而尽,年轻姑娘也豪爽地举起一碗喝干,我收拾残局地将剩下一碗喝掉。她说了句“扎西德勒”,然后将碗收起,转身离开。音乐忽然停止,舞台上的灯光又亮了,但似乎没有要表演的意思。
“你学的是电影么?”我问。
“差不多吧,摄影,也会拍点片子,其实最擅长的恐怕还是油画。”谈到这里,衣冠似乎有些兴趣索然地打着哈欠。
“那你喜欢哪个画家呢?我稍微知道一些印象派画家的绘画。”
“毕加索。”衣冠脱口而出。
“喜欢他的立体主义?”
“他有不少情人。”衣冠不假思索地回答。
“这倒是很实际的理由。”
衣冠耸了耸肩膀道:“本来嘛,我就对画画没有特别的想法,也从来不想作什么蓬头垢面的艺术家。我小时候一拿笔就能画画,完全是天生的,打着瞌睡去比赛,都能获奖,不用怎么费心就可以做的很好。对我而言,画画的能力嘛,就跟女人生来有胸部一样,我从来没有想过靠此为生,否则那不跟出卖色相没什么两样了?”
“这个理由和有很多情人有什么关系呢?”我问。
“女人嘛,总是对一些没有用的东西感兴趣。比如说玫瑰花啦,意外的惊喜啦,金银首饰啦,男朋友的艺术才能。有句话是这么说的,比羽毛轻的是尘土,比尘土轻的是风,比风轻的是女人,比女人轻的就没有了。其实,这话也可以这么说。”衣冠举起手在空中安排顺序道:“比艺术才能没用的是金银首饰,比金银首饰没用的是意外惊喜,比意外惊喜没有用的是玫瑰花,比玫瑰花没有用的是女人,比女人没有用的就没有啦。所以说嘛,我的艺术才能仅仅在对待女人上还能有那么一点点用。”
“你不会觉得有些可惜么?很多绘画作品都可以给人很大的心灵冲击,比如说凡高。”
衣冠带着一种很慵懒的语气说道:“说是这么说,可是凡高毕竟是死后被人认可才成名的嘛。我想来想去,死了以后就算成名,我又不能知道,有什么用呢?还是用我的才能来做一些实际的事情吧,比如说,多吸引几个女人。”衣冠说完,突然站了起来,敲了敲桌面道:“走吧,酒都喝完半天了,明天还要去布达拉宫呢。”我也站了起来,喝掉了杯中剩下的最后一口酒,酒味苦涩。我的脑袋莫名其妙地剧烈疼痛。
回到旅社,几个同屋早都回来了。两个鼻尖长着雀斑的女孩,和一个瘦高细长戴着眼镜的男生,加上中午遇到的齐门帘女孩,四个人坐在床铺上打扑克。他们见有人进屋,便收了牌,与我们闲聊起来。“衣冠小白兔”自然让一屋子人开怀大笑,衣冠没两分钟就跟他们都相熟了。我突然发现和衣冠在一起能免去不少麻烦,即使我一句话不说也没人在意,衣冠早已成了众人关注的焦点。他先从西藏的景点谈起,再就是大谈特谈当下的电影,生活时事和政治话题。关了灯,衣冠便独角戏一般讲述自己过去的恐怖经历。其实也没什么实质内容,所谓的鬼影重重、光怪陆离多是道听途说的无稽之谈。这种感觉如同武侠小说中描绘的江湖一般,在风雨飘摇夜晚,行客都睡在客栈里的木板通铺上,木板咯吱咯吱做响,偶尔门外传来一两声烈马划破长空的嘶鸣。所有闯荡江湖的人都蜷缩在一角,握着手中的宝剑魔刀,互通门派和绰号。店小二衣冠点亮微弱的油灯正绘声绘色地讲着村庄附近墓地里发生的怪事。
黑暗中,我的头很痛,可能是喝酒的原因,也可能是高原反应,血液怦怦地冲击后脑。半晌,人都已经睡着,不知道是谁轻轻打着鼾声。屋外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犹如寂寞的人,语调和缓地低声倾诉。我忍着头痛翻身坐了起来,披上西装外套,呆呆地凝视着黑暗中飘忽游离的一个个小亮点。末了,我从床上跳下,踩着鞋,在黑暗中一阵摸索,总算发现了窗帘的拉绳。窗帘窸窸窣窣地低声鸣啭,夜幕“哗”的一下,全部倾泻到屋里,屋外的黑暗和屋内的黑暗,轻柔地融合,直到最后不分彼此,都成了整个宇宙黑夜的一部分。窗外湿漉漉的街道上,一个孤独的人,抱着双臂,缩着脖子踽踽独行。寂寞是有界限的,屋外的寂寞和屋内寂寞永远属于不同的人。
夜阑人静,万籁俱寂,脑中却隐约作响。该如何是好呢?已经打破了夜的平衡,生命气息再度燃烧了起来。想来想去,无论走到何处,我都仿佛活在自己坚不可摧的硬壳里,没有门,也没有窗户;我不出去,也没有人进来。
我忍受着头痛带来的灼烧感,久久地思索着。雨声又渐渐地变响了。
欢迎加入《晴天以前》【讨论群:87507717】
我们垫了肚子,沿着清静小路走上街道,拦下一辆出租车。刚上车还没有开几步路,就望见了高耸巍峨的布达拉宫。下车买票却傻了眼,原来每日参观的游客人数受限制,门票需要提前排号才能购买。我和衣冠商量了一番,就这么与布达拉宫失之交臂不免会抱恨终身,但衣冠已经定好了未来几天的远途行程,现在也不好轻易再推后,所以只能等日后有空时再杀一个回马枪。我们象征性地在布达拉宫广场上溜达了一圈,对着近在咫尺的布达拉宫连连叹息,然后驱车赶往大昭寺。
大昭寺围墙外的空地上匍匐着一片虔诚的藏民,戴着袖套和手套,五体投地磕着头。我们站在寺门外的煨桑炉旁安静地注视了会儿,然后买票进大昭寺,刚走几步,就有一个人远远地向我们打招呼。“真巧啊,没想到在这里又碰到你了。”一个戴着夸张墨镜,穿着长款镂空开衫的女人慢条斯理地朝我们走来。似乎因为她正好与地球运转的方向相反,她的步伐慢得像是在传送带上逆行。她是谁?我左思右想却无从记忆。她停下了脚步,下意识地甩了甩长发。衣冠忽然开口道:“真是太巧了。”
原来我并不认识她,顿时大感一阵轻松,否则真不清楚该如何应对。她用懊恼和骄傲地神情仔细审视着衣冠,然后将一只手横在胸前,支起另一只手。从我这里看去,那只张开的手掌仿佛托着一件隐形的青花瓷瓶。衣冠则一直保持着足以抵挡千军万马的微笑,挠着头寒暄着诸如“呵,今天天气不错”,“哎,人真多”之类的废话。我觉得无聊,就站在一边仔细研究起吊在门口的巨型转经轮。衣冠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笑容可掬地讲着话,她也顾不上手中的青花瓷瓷,忍不住用指尖捂住嘴唇微笑。终于,两个人对着拿出手机交换了号码。她翩然离去的时候还不忘朝我挥了挥手。
我轻描淡写地问道:“你的朋友?”
衣冠使劲搔了搔自己的卷发说道:“不是,前天上飞机前,在候机厅认识的。”
“原来如此,还挺巧的。”说着我们朝寺内深处走去,露天中庭里铺着垫子和被褥,坐满了信徒,可能即将举行一场法会。穿过中庭,我们跟在游客身后排队走进大殿。殿内非常幽暗,没有灯光照明,只是隔三差五地在地上摆着一个个装满酥油的铜鼎,横着点亮了一排小火苗。
“你要的话,电话号码免费赠送给你。”衣冠边打哈欠边说。
“算了,我最近在节欲呢,等我什么时候出关了再说吧。”
我们顺时针绕行,透过碎冰状的铁链可以看见被封在偏殿内的佛像,佛像前都供着一排排精致的酥油灯。大殿里的红木柱子和彩绘壁画被酥油熏得久了,在火光下显出强烈的光泽感。转到释迦牟尼十二岁等身像前,辫子掺着彩条在背后打成结的藏族妇女磕头起身,我紧随其后也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
衣冠在一旁左右环顾,踮着脚尖东张西望,然后搓着下巴说:“没想到在这里竟然没碰到同道中人。”
“什么同道中人?”我边问边让位给一个戴着巨大金耳环的藏族男子。
衣冠清了清喉咙,一本正经地回答:“地藏菩萨嘛。怎么没看见他的佛像,一般看见了,我都是会拜一拜的。”
“看不出来你还是信地藏菩萨的。”我啧啧叹道。
衣冠伸出一根手指,像钟摆一样晃了晃,表情佯作冷峻地说道:“No,No,他是‘地藏菩萨’,我是‘萨菩藏地’。你说如果一个人非要把地狱里所有的人都救出来,这个世界还平衡吗?所以有另外一个人,从地狱而来,叫做‘萨菩藏地’,也就是鄙人,‘天堂不空,我誓不回地狱’。”
我没当真地笑了笑。不过,‘萨菩藏地’的存在,就其可能性而言和地藏菩萨相比应是旗鼓相当。这两个人到有些像阴阳鱼的那对眼睛,真不知道在这场漫长的拉锯战中谁能获得最终的胜利。我们拖着脚步走在暗光的殿堂内,有一段时间安静得可怕,仿佛所有的游客都不约而同地闭上了嘴巴,佛像也都具有了生命一般,在我的耳边喃喃低语,像是树叶一样的沙沙声,指责我才是那个真正的‘萨菩藏地’。
我们走出昏暗的大殿,爬上极其陡峭的木梯,衣冠在我背后说道:“你什么时候出关告诉我,我手头有不少模特的电话,随时都可以和你共享。”
“到时候再说吧。”我随口敷衍道。
衣冠拍了拍我的脊背:“不错,我就喜欢你这种性格,金钟罩百毒不侵。我刚好手头有一本剑谱可以送你。欲练神功,必先挥刀自宫……不过你就不用了。”
“免了。”
我们走上一处露天平台,从这里可以看见大昭寺主殿金顶和斗拱,在阳光下金碧辉煌、威严肃穆。两个年轻人正对着一面墙头的卧鹿法轮拍照。他们摆出各种奇怪的姿势轮流和那个法轮合影,其中一个烫得爆炸头,穿着灰色风衣的男子突然叫住衣冠,让他帮忙拍照。我走到一旁斜靠在石栏上,一只手撑着暖烘烘的石面。湛蓝的天空下,布达拉宫就在不远处,殿顶的金属物金光闪闪。强烈的阳光让我产生了一种昏昏欲睡的冲动。我恍惚地站在自己的身体里,也不知过了多久,衣冠嘟囔着嘴走过来,抱怨道:“超能折腾,两个人非要学跳蚤,蹦到空中让我抓拍。”说完他也背靠在石栏上。
我们莫不做声地享受了会儿日光,然后下楼梯顺时针通过转经道,放眼望去是长排的转经筒,在游客的抚弄下滚动着筒内的经文,宛若一条连接着过去现在未来的履带。走出大昭寺,我们又回到了信徒嗑长头的地方,仍然有几位藏民坚持不懈地跪倒在地上。我站在酥油灯房的窗口前,向内望去,上万盏长明灯的光焰晃动,令人不觉肃然起敬。广场上的人比先前更多了,到处是脖子上挂着相机,戴着墨镜的游客。街道上东倒西歪地摆着一个个塑料顶棚的小推车摊位,人们接踵磨肩地拥挤成一团,偶尔还能看见一头自由自在的白羊穿梭于人群之中。衣冠似乎很享受讨价还价的过程,东问问,西凑凑,不想要的东西也要搞搞价,转了一圈啧啧叹息道:“没有看见有人卖喇嘛的衣服,要不然穿起来泡妞肯定更加本土化。”
我一边对衣冠的深谋远虑敬佩不已,一边随手挑些小玩意,这里货品的确琳琅满目,藏族和尼泊尔的手工艺品,古朴的宝石藏银首饰,绣着佛经典故的绚丽唐卡等等。不过溜达了会儿,就发现每个摊铺上的东西也都大同小异。一个宽脸庞,黑肤色,戴着皮毡帽藏族男人在我身边忽然掏出一幅古香古色的褐色卷轴,说是自家羊圈里挖出来的宝贝,我大眼一瞧,画上印章赫然刻着唐寅,我寻思唐伯虎的画怎么可能跑到你家的羊圈里,随口问了句价钱,他说五十块人民币,我没做二想扭头就走,背后传来他含糊的吆喝声:“四十,要不要?”
没入人群中,我才猛然察觉已和衣冠走散,拿出手机瞧了瞧,没有未接电话,没有短信,想必衣冠一人也是自得其乐。在人群中推来挤去,不觉又有些伤感,忽然觉得普天之下,却没有适合自己的去处。我朝八角街深处走去,在一个路口找了间酒吧外的露天桌子坐下,点了瓶啤酒和一份炸土豆片,煞有介事地自斟自饮。喝罢一杯酒,已经有些头晕目眩,掏出手机来左右摆弄了会儿,无奈又放回口袋。我寻思,还没有人知道我已经回国,现在自然落了个清静。街道上的人忙忙碌碌,满脸浓密大胡子的喇嘛,背着手握着念珠走过。挎着腰包,撑着阳伞的情侣依偎在一起,坐在我的对面。我又喝干一杯啤酒,忽然产生了一种电影散场后,站在光天化日之下,车水马龙之间的惆怅感。
对面一家贩卖杂七杂八水果的小店里,一个三四岁的藏族小女孩在店内跑来跑去地嬉闹着,抱着母亲的腿,跳在她怀里撒娇。直到母亲起身招徕客人,她才恋恋不舍地离开母亲怀抱,跑出店外,在地上兴致盎然地摸爬滚打。后来,她突然跑到一位戴着棒球帽的女游客的面前,跪倒在她脚下,天真无邪地望着女游客的双眼,可怜兮兮地伸出双手乞讨。蒙在鼓里的女游客弯下腰,蹲着抚摸孩子的头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塞在小女孩脏兮兮的手里。小女孩欣喜若狂地将钱紧紧攥在手中,飞也似地跑了,伺机寻找下一个目标。我看着这一幕愣愣地发呆,而围着街道上的声音也越来越嘈杂。
那个女游客站了起来,依在石墙上,握着相机。她侧过脸,眼神安静得宛如阳光中漂浮的一阵风。风轻轻地刮过,卷起的饰厢布微微晃动。她侧目凝视着被尘土覆盖的街道。末了,她轻飘飘地走了,在狭长的街道上转了一小圈,然后径直走到我的身旁,拖出一张藤椅坐下。她一边微笑,一边将套在脖子上的相机取下,搁在桌面。她从口袋里取出一个黑色的盖子,然后不慌不忙地安在相机镜头上。
她侧着头,轻轻调整了自己的棒球帽,莞尔一笑突然开口道:“大老远就瞅着你挺酷,一个人喝酒呢,滋味觉得如何?”
我瞥了瞥她,环顾了四周,确信她是跟我说话,然后又转而望向自己的酒杯,怅怅道:“大约是两个人的一半吧。”
“哈,这到没有错。”她向后仰着身子挥了挥手,招呼来了一个服务员,也点了一瓶啤酒。我用余光仔细瞧着风尘仆仆的她,一件略显宽大的灰色条纹长衫,一条洗了无数遍的牛仔裤,一双普通的平跟凉鞋。但那双平静而纯色眼睛,实在令人难以忘怀。
酒端了上了,她迅速地倒满了一杯,一边舔着溢出的泡沫,一边抿着嘴感慨道:“这么难喝的东西却有人爱不释手,简直不可思议,你说呢?”
我打量着这个前来搭讪的奇怪女人,年纪虽然不大,但却有着与年龄不符合的成熟感。她看上去好像已经旅行了很久,仿佛永远无法抵达自己的目的地一般,一股尘土飞扬的味道盘踞在她的四周。
“别告诉我说你是搞文学的。”她突然带着一种质问和怀疑的语气说道,眼睛却只盯着啤酒杯底上浮的气泡。
“完全沾不上边。为什么这么问?”我皱起了眉头。
“我最不喜欢和搞文学的人在一起。”她如释重负地笑了笑,似乎没有解释的意思。
“不理解。”
“此中道理复杂,我最清楚,理由不多解释。”她冷淡地说完后,又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噢,那倒不错。不过你大可放心,我以后也不会写小说。”我拿起酒瓶往剔透的玻璃杯里加了些啤酒。
她举起酒杯晃了晃,似乎期待着啤酒会突然产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半晌,她清纯的眼睛忽然亮了起来,照进我的眼眶,语调却很平淡地说道:“人生这东西很难说,往往是坚信的东西最容易改变,无所谓的东西反而容易保留。对了,你叫什么名字,不会是国家机密吧?”
“王远。”
“不错。”
“何以见得?”
“没道理的好。”
“原来如此。”
我们对着默默地坐了会儿,就像两个人不曾开口说过话似的。她又突然说道:“有个说法是,如果知道名字后,还会有再见面的缘分。”她一直旋转的酒杯,直到最后才抬起头看着我。
“像是哪个漫画小说里的情节。”我用手指轻轻地,有节奏地敲着玻璃杯。
“没错,具体哪个我到记不起来了,我这个人非常健忘,什么东西如果不记下来,就非要忘掉。”她点了一根烟,姿态优雅地抽了起来,“不介意吧,我一紧张就喜欢抽烟。”
我摆了摆手,避开烟雾中女孩的视线。下午的阳光已经过了顶点,温和的光线逐渐笼罩着祥和的街道,三五成群的喇嘛在交谈中穿过马路。我支着头寻思是不是应该联系衣冠了。
她把抽了一两口的烟搁在一旁,叉着手指说道:“看来你很着急,你要能待到七、八点就好了。傍晚的时候,成群的喇嘛都穿着深红色的袍子,从大昭寺里涌出来,值得一看。如果有一天我失忆了,只要我还能记起这个画面就满足了。”她说起话来天马行空,让人觉得神秘莫测,像是真的丢失了某块记忆一般。
“听起来不错。”我随口敷衍道。
“简直不可思议。”她握着双手感慨。
手机终于响了,我迫不及待地按了接通,那边传来衣冠活跃的声音:“阿王,你走哪儿去了?今天早点回来吧,明天一大早要去纳木错湖。那个四川司机师傅突然说他不想跑长线,不过他可以介绍一个藏族朋友来接这个活儿,而且是越野车,更安全一些,就是价格会贵一点。”
“嗯,无所谓,你看着办吧。”我瞧着那个女孩将酒杯里的啤酒一饮而尽,然后提起桌子上的相机,眨了眨眼睛,像清风一样离开了。
“那我再凑两个人一起去,平摊费用,这样就能够更便宜。”衣冠别具深意地说道。
“都可以。”
电话挂了,我坐在藤椅里,望着自己见底的酒瓶,忽然间没了喝酒的心情。我叫来了服务员,掏出钱包,问道:“多少钱?”
“两瓶啤酒一共…..”
还没等他说完,我看着木桌上的酒瓶打断道:“两瓶?我只喝了一瓶啊。”
“还有刚刚那个女的点了一瓶。”
“她没有付钱?”
“没有。”服务员摇摇头,似乎比我还诧异地回答道。
我几乎难以置信地付了钱,瞧着桌子上烟灰缸里剩下的半截烟,情不自禁地笑了,在我记忆里,仿佛很久很久都不曾因为一个女人而笑了。
————*————
我回到旅社,看见衣冠垂头丧气地坐在大厅里的凳子上,闷闷不乐地摆弄着一对银壶。那对银壶好似粘在衣冠的掌心一般,他怎么用力也摆脱不掉。
“怎么了?”我问。
“别提了,最近一段时间,拉萨到那曲在修路,不好找到其他人一起去纳木错。”衣冠终于将银壶甩开,重重地搁在桌上。
我们沉着气对坐着。大厅里没几个人,一个不知什么来路的人趴在帘子另一头的沙发上打盹,看门师傅坐在前台柜子的一角里吃着热气腾腾的砂锅,发出稀里哗啦的声响。透过脏兮兮的玻璃窗户,可以看见对面的街道上一时间聚集着很多人,外围的人都伸长脖子踮着脚尖。末了,衣冠实在按耐不住,嗖的一声从凳子上跳起,也去一探究竟。我继续坐着,将那对粘手的银壶高高举起,对着灯泡比划研究。前台的藏族女孩,川大表演系,拎着水壶从屋里经过,顺手给我倒了一杯热水。我道了声谢,忽然想起衣冠和我打赌的事情,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我从屋子角落里的书柜中翻出一本学习藏语的英文书,翻了几页便觉得中文和英文都太简单了,藏文的三十个辅音字母看起来没什么特别大的区别,完全是一个严谨并缺乏想象力的人创造的。
过了会儿,有两个腰间插着藏刀的男子和衣冠一块从外边回来,三个人站在屋子中央又开心地聊了一阵,然后衣冠小跑过来,幸灾乐祸地对我说道:“网吧有人吵架。你没见到刚才那场面有多气势磅礴。”随即他又叹了口气说道:“要是找不到人,明天咱们就在网吧混一天吧,我刚瞄了眼,机子都还不错,双核液晶。”
“无所谓。”我耸了耸肩膀建议道。
“这样怎么行呢,太堕落了,而且车都订了。那就这样吧,明天带上川大表演系和老板娘。”
“老板娘?”我疑惑地问。
“总不能让你孤身一人吧?”衣冠摊开手说。
“哈,我就是害怕她觉得我太年轻。”
“不会,不会,你是属于老少皆宜型的。”
玩笑到此结束。衣冠在座位里陷入了沉思。他仰着头,用三根手指搓着下巴上的胡渣,仿佛在打磨一块大理石。我无所事事,继续从屋角的书柜里淘东西,找到了一本闻所未闻的作家所写的书,看了内页上的照片,便觉得如此长相的人写出的东西也不会好到哪里去。衣冠忽然一拍手,似乎想通了什么,一副大动干戈的样子冲出了屋子。我靠着书柜,随手翻了两页,文章果然糟糕得一塌糊涂。我正将书塞回书架,衣冠手里捧着白纸,水彩笔和胶带踱进屋,他一边招呼我,一边笑着说:“现在就看你的运气和我的智慧了。”
衣冠将纸在桌子上铺开,立刻盖住了小半个桌面。“想想看,你有什么优点?”衣冠出人意料地问道,然后低下头在白纸的四角上点缀花边。
“优点?”我想了想回答道:“不迟到,不早退。”
“不,不,不,比如说像我的优点一样,性感,幽默,浪漫,温柔,稳重,感性之类的?”衣冠抬起头,作了个翻滚的手势,似乎让我再添加一些什么。但在我看来,那个手势更像是用手快速地剁猪肉。
“呃,”我又努力想了想,回答道:“暂时还没有。”
“难道你想和——”衣冠环视着四周,忽然指着那个非常享受砂锅汤底的看门人,质问道:“和他一起去纳木错?”
看门人似乎敏感地捕捉到了我们的谈话,他微微放下端起砂锅,露出一对隙缝般大小的眼睛盯着我们,然后他随手把砂锅撂在一旁,用脏透的袖子使劲擦了擦嘴巴。
“呃,应该是不想。”我平静地说。
“这不就对了嘛。明天几百公里呢,想象一下吧,蓝天白云下马儿在草场上奔跑,远处天边的雪山在云中时隐时现,碧色的湖面波光粼粼。这么长的时间,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都可以谈完了!”衣冠脸上掩不住露出志在必得的狰狞表情。
我开始用心地认真思考,把自己放在一个极黑的空间里,翻来覆去,颠来倒去,最终得出的结论是:“我的历史好像还不错。”
衣冠皱着眉头,拍了拍我的肩膀,缓缓地说道:“其实我个人是很不在意这些事情的。老衲不近女色已经很多年了。”然后,他又语重心长地说:“我也是用心良苦,为了你的身心健康考虑啊。”
“你到底要做什么?”我叹了口气无奈地问道。
衣冠用手指关节敲了敲平铺开的白纸说道:“我们现在要写一个告示,说服别人一起去纳木错,比如说,让她们觉得我们俩很浪漫,又很有安全感,很幽默,又很性感,简单来讲就是说,要让女人觉得跟我们在一起会爽得跟鬼一样,你的明白?”
“我明白了。”
“你真的明白了?”
“就是胡侃呗。”
“对,对。”随即衣冠咂了下嘴,摆着手摇头说:“不对,不对,这叫做艺术的表现手法。”
不管是胡诌,还是艺术的夸张,我们用了将近半个小时来遣词造句,遇到不会写的字便用手机查找。末了,由衣冠执笔,我在一旁压阵,共同创作了以下内容:
本人绰号‘衣冠’,二十四又十四个月,帝轩辕之苗裔,勇逼孟贲,貌似潘安,智堪孔明,文若子建,才比江淹,武胜元霸,诗震李贺,词惊东坡,志慑元祖,雄骇清宗。体魄强健,幽默风趣,善良怜悯,浪漫温柔,兼保安并携友(他跟我比稍微差点)将于明日同游纳木错湖,因包车仍有两张空位。现征友两名,女士优先,如有兴趣,请于今晚10点之前联系以下手机号码(13018143891)进行预约。因可能报名人员过多而带来的电话占线等诸多不便,我们表示深切的歉意。
“是不是有些过了,我这个人平时一贯都很低调。”衣冠踌躇满志地将写满字的白纸摊开举起,走到楼梯口旁,用透明胶带利利索索地将白纸贴在一块展板上,没有盖住的部分所剩无几,还能勉强看见原先的一些小纸条,一张张都是用密密麻麻的小字写着租车同游或类似的信息。衣冠退后几步,让距离产生美感,然后才沾沾自喜地笑了。
晚上我和衣冠在八角街附近闲逛寻找餐厅,发现了一个看风景奇好并带顶棚的二楼茶座,好似顾客不少,衣冠抬头仔细瞅了瞅,喃喃自语道:“貌似这里不错。”我们上了二楼,顶棚里挤得要死,一张空桌也没有,只好钻进二楼一间放着几个矮桌的屋子,勉强和另外一对藏民夫妇共享一张餐桌。饭菜实在慢得惊人,我和衣冠已经饿得胃液倒流,还没有菜的影子。整个餐厅里只有两个服务员,一个像日全食一般难得一见,另一个好像别人欠她钱似的靠在柜台上恶狠狠地盯着所有人。旁边几桌藏民点的东西却上的很快,不过清一色都是酸奶泡饭,看一眼就没任何胃口,但脸颊红润的藏民夫妇却吃得津津有味,在米粒和酸奶之间流连忘返。后来衣冠饿得忍不住,下楼溜到对面的德克士买了四对炸鸡翅,一包炸薯条和两桶可乐。我们在同桌藏民疑惑不解的眼神下,将垃圾食品三下五除二一扫而空。我们本想一走了之,但觉得好歹要见识一下大家蜂拥而至的餐馆究竟如何,又等了大约一顿饭的时间,途中衣冠接了好几个电话,但他都翻着白眼,极不耐烦地回一句“打错了”。饭菜后来总算上桌,但口味实在不敢恭维,而且竟然还少上了一道菜,一问才知道讨债脸的那个服务员压根儿没听见。
回宾馆的路上,衣冠又接了一个电话,他这才和颜悦色和对方敲定去纳木错的事。通话结束后,他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说道:“总算是个女的了,声音还很温柔,保准是个美女。”
我看着他色迷迷的眼神,着实为他担心。他还并不知道我是一个命中非常难遇到美女的人。
“还差一个人,怎么办?”我问道。
“没问题,我来搞定。”衣冠不怀好意地笑了。
我想有可能要输掉这几天的房费了。
欢迎加入《晴天以前》【讨论群:87507717】
回到屋子里,衣冠穿好拉链运动外套,捧着杯子牙刷正往外走,我挪开身子让他经过,黑暗中也不知道他咕哝了句什么。我坐在床缘,借着走廊里的灯光戴上手表,将床上的书,手机和几块零钱塞进挎包里。然后靠着墙壁将最后一丝倦意挤出身体。睡眠这种东西,一旦人清醒了,便觉得一无是处。
衣冠打着哈欠回来后,几个床铺上传来不耐烦的翻身声,我和他压低声音蹑手蹑脚地打点行囊,离开时将乱七八糟的门票,登机牌,盒子和纸袋之类的杂物统统扔进纸篓。走下陡峭的楼梯,步入灯光昏暗的大厅。一盏黄灯吊在屋顶的中央闪烁不定。一个穿着咖色风衣的女人翘着腿坐在大厅的长条木凳上,出神盯着捧在手里的画册。她的脚边撂着一个脏得具备考古价值的卡其色帆布提包。衣冠朝她走了过去,似乎有打招呼的意思。我向四周瞟了瞟,大厅里除了我们外,还有一个蓬头垢面的男人盖着军大衣,半睡半醒地蜷缩在帘子另一侧的沙发上。我到柜台前和老板娘结账,她将写满密密麻麻名字的帐本从抽屉里取出,然后用太阳能计算器加合总数。其间一个脖子上挂着相机,抗着三角架的光头男子,一言不发地穿过大厅,离开旅社。我抬手看了看表,6点12分27秒,并迅速在脑子里记下这个时间,说不定将来还能派上点场。未雨绸缪、有备无患总是好的。
结完钱,衣冠叫道我的名字,我快步走上前去。那个女孩将头发扎起梳在脑后,戴着一顶沾着灰尘的军绿色白标的扬基棒球帽,完全一幅任头发自生自灭的态度。她低着头看画册,半边耳朵里还插着白色的ipod耳机,另外半只垂在女孩的腿上,传出低沉的贝斯声。我凑着脖子瞧了瞧画册,这一页是关于法轮,堆绣和白马草的照片。
衣冠将一卷各种面值的人民币塞进我的手里,然后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说道:“这就是我说的王远,够狠吧?你见过几个人来西藏,只带了件休闲西服的。”
我看也没看便将钱揣进口袋。“走得匆忙。”我无奈地朝那女孩笑了笑。一旦和女孩说起话来,必须全神贯注才能勉强应对。她抬起头,霍地四目相交让我傻了眼,她不就是昨天喝酒没掏钱就不辞而别的那个女孩。我怕张冠李戴,反反复复打量后,方才确信无疑,很少有人具备如此别具一格的特征,虽然长得平淡无奇,但却有着一双透彻,平静而寒冷的眼睛,浑身上下透露出一种无法形容的人在旅途的感觉。
那个女孩托着下巴饶有兴趣地望着我,然后皱起眉头,眼神丧失了焦点,忽又豁然明朗地对着衣冠说道:“哈,简直太巧了,前天他还请我喝啤酒来着。”接着喃喃自语道:“果真记了名字,就一定还能再见到。”
衣冠以重新审视我的口吻问道:“你们还一起喝酒了?”
“首先,不是前天,是昨天,在八角街和你走散的时候撞见的。”我心里暗自嘀咕这事怎么就变成我请她喝酒了。不过看她底气十足,难道说是我的记忆出了问题不成?又或者说如果女人开口说第一句话,就意味着男方必须请客掏腰包。仔细思量,这也未尝没有可能是人尽皆知而唯独我不知晓的某种礼仪。
“噢,瞧我这记性。”那个女孩手指敲着太阳穴,平静地说道:“叫我小石头吧,昨天走得匆忙,忘记介绍了。”说完,她伴着足以冰释前嫌的微笑,捡起另一只耳机,歪着头塞进耳朵里,旁若无人、掩耳盗铃般地继续翻起画册。
我和衣冠面面相觑。想到要和这样独树一帜的女孩一起旅行,心情更是急转直下。不过衣冠恐怕更加失望,这也难怪,何必总是期盼太高。降低自己的期求,必要时深呼吸三下,然后看看灾难片来调整心情。
“去瞧瞧车吧。”衣冠一挥手将我拽出屋子。黎明时分,空气仍聚成一团飘浮不起的暗蓝色,附着一层忧郁兼一层薄薄的寒冷。我拢了拢西服领子,不小心踩进一摊尚未排净的雨水。出了院门,一辆半边侧视镜被撞掉的丰田越野车堵在门口,一个穿着夹克衫的藏族男子靠在车门上抽着烟。
“是尼玛师傅吗?”衣冠走近问道。
“是,是,人都齐了?”尼玛扔掉烟,轮流和我跟衣冠握手。他精瘦的手粗糙和干燥得像是一层枯萎的树皮。
“快了,还差了一个。我们进屋取东西,马上就走。”衣冠说。
“好,好,别太晚了。”尼玛说着从口袋里又掏出一根烟,点燃了靠在车门上。从他抽烟的姿势,便察觉到他那滴水不漏的严肃感,仿佛是为了隐藏这股严肃,而特意抽烟加以伪装。
我们折回幽暗的门洞,与壁画中关系融洽的老虎和猎人擦身而过,衣冠忽然开口道:“看不出你小子也有一手。我说昨天你溜哪儿去了,原来是你的革命意志不坚定,跑去请小姑娘喝酒去了,怎么没想把我也叫上?”
我瞧着墙上的老虎,发觉它在黑暗中显得更加栩栩如生,而心底则在盘算该如何将昨天一系列的琐事简而言之:“首先,不是我找她,是她梦游一样地跟我搭讪。其次,我根本没请她喝酒,她自己喝完酒,没掏钱就走了。”
“哈,有意思。”衣冠像是录音机卡壳一样连续重复了若干遍。
“还要等谁,那个川大表演戏的藏族女孩?”我问道。
衣冠装聋作哑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拨通电话,三两声响后,只冲着话筒说了句:“我们都在楼下大厅,就差你一人了。”然后他合上手机,用是非成败在此一举的力量,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看你的运气了。”我自认为运气一直糟糕,可这事情又不大好讲得明明白白。如果非要说起,那必须要从“从前有个山,山里有个庙”的故事谈起,可唇舌费尽,才发现内容仍旧原地踏步,辛苦了半天,只晓得这事情永远也解释不清楚了。但其实说白了又那么简单,自己却又爱绕圈子,归根结底无非是自己不敢承认和尚在念的到底是什么经,不敢让别人知道,更怕自己知道。
回到大厅,我忽然发现情况着实有些微妙。衣冠和川大表演系的其乐融融自然不在话下,而我和小石头则难免一路处于狭路相逢的对峙局面。不过好在小石头长相平凡,不至于因为她太过漂亮而无法找到任何话题。
噔噔的脚步声从楼梯间传了出来,一个小巧的女孩跳下最后一级台阶,吁着气背着一只高过头的双肩包,四处张望。衣冠举着手机向楼梯口挥了挥手,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边走边撩着头发,解释着迟到的原因。她身穿着胸前印有小熊图案的粉色连帽外套,似曾相识的棕色长卷发,白皙的皮肤甚至有些苍白。一股压抑不住的熟悉感油然而生,我不由自主得上前问道:“啊,从北京过来的时候,你好像坐我旁边吧?”一说完立即觉得有些后悔,如此开门见山完全不属于我的风格。冷淡含蓄,故作深沉,乃至后发制人才是我形成已久用来接人待物的金科玉律。女孩瞪大眼睛瞧了瞧我,然后蓦地避开视线,嘴角微微挤出了介于“噢”与“嗯”之间的嗓音,侧身匆匆忙忙地走到前台结账。
衣冠报以同情目光,拍了拍我的肩头,然后帮小石头朝车里拎包。长卷发的女孩结完账,默不做声地离开了屋子,唯独我一人仍旧站在屋子中央,一时间不清楚下一步该何去何从。唉,一想到一个清冷的早晨连续碰见偶遇过的人,实在令我有些忐忑不安。
————*————
黎明的天幕暗如深蓝,东方逐渐泛起了鱼肚白,我们很快离开了城市,飞驰在藏北草原的公路上。我在沉默中静静地守候着大地的苏醒,仿佛亲眼看着自己化身为荒草后的风景。在安然的晨光中,是荒草,也是我自己在缓缓地呼吸。
衣冠在尼玛身上使尽浑身解数,但他们之间的话题还是很快便告罄了。即使衣冠对着尼玛绽露排山倒海的笑容,仍是无济于事,前排进入了中场休息时间。尼玛关掉车头灯,专心致志地操作着方向盘,衣冠则一筹莫展地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心不在焉地任凭风景匆匆倒退。第一回合,沉默严肃者,暂时领先。小石头安静地靠着车窗,侧目注视着车外飞逝的冷山,嘴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令人捉摸不透。那个飞机上见过的女孩,夹在我和小石头中间,怔怔地出神,全然沉浸在自己的情绪之中,置我等一干凡夫俗子于度外。而我则小心翼翼地避免和她们挤作一团,尽量贴着车门把手,弓着身子欣赏着一路的景色。道路一侧是草场的铁丝围栏,辽阔的草原上散落着安详的牦牛和羊群。青藏铁路在公路的另一侧,一列列枕木笔直延绵,视点消失在积雪覆盖下的山峦里。天地旷阔悠远,我却提不起情怀,只觉得眼前景致大而无当的空洞,但内心却有一种难以释怀的熟悉,好似回到了过去。也许不是过去,因为我确信自己从未踏足此处,不过那种感觉,到底是什么呢?仿佛能通过这辆车,这条路,朝着过去那些发生过的一幕又一幕疾驰而去。
衣冠偃旗息鼓了好一阵子后,终于按捺不住,转过头朝着棕色长卷发的女孩扬起手打招呼。为了活跃车内的气氛,他半开玩笑地自我介绍,然后又自夸了一番昨天的告示,拍胸脯打保票说这次旅行一定愉快,那女孩只是抿着嘴倾听。后来衣冠又说了一大堆话,我倒是没听进去多少。车窗外闪过骑马赶着牦牛的牧民,我扭着头追视着稀稀拉拉的牦牛,直到一头也瞧不见为止。回过神,只听见衣冠问道:“对了,你叫什么名字,电话里没听清楚。”
那女孩轻盈地撩了撩头发,怯生生地答道:“云裳,云朵的云,衣裳的裳,是我的真名。”我猛然听到这名字,便觉得有些耳熟,深入一想,原来是取自李白形容杨贵妃的诗句,云想衣裳花想容。也算是人与名相得益彰,她好似带着云朵一般虚无缥缈的忧郁。
“不错。”小石头打着响指赞道:“我就是喜欢这样的名字。”
云裳尴尬地笑了笑。衣冠见小石头突然开口,便问道:“小石头,除了纳木错,你还打算去哪儿玩?”
“没想过,走到哪里算哪里吧。”小石头轻描淡写地回答道,转而将手指按在玻璃上,透过指缝间的空隙眺望着车窗外被割裂的景色。
衣冠盯了一阵小石头的侧脸,然后看着我啧啧道:“我就是喜欢这样的人。”说完,他又自作多情地摇了摇头,继续向云裳发问:“你呢,还准备去哪?”
云裳攥着手抓着衣袖,小幅度伸了伸胳膊,低声回答道:“珠峰吧。一直有个心愿想去那儿。”
“你是不是白族人,为什么这么白?”衣冠忽然下文不接上文地问道,表情还甚为认真。
“不是啦。”云裳露出难得一见的微笑,避开衣冠的视线,出乎意料地转向我,问道:“你呢,叫什么名字?”
“王远。”我如实地回答道。如此稀松平常的名字,再加上我没有像衣冠那样添油加醋的本领,就连自己说出来都觉得叫这个名字的人没有认识的必要。
“不错。”小石头忽又打了个响指。
“为什么不错?”衣冠也照葫芦画瓢地打了个响指,可惜哑掉了。
“没什么为什么,理由不多解释。”小石头直视着衣冠的眼睛,针锋相对地说道。
“我的名字如何?”衣冠再接再厉,不过响指又哑掉了。
“平淡无奇。”小石头将帽牙儿拉低,侧依着车窗玻璃闭目养神。衣冠耸了耸肩,冲我意味深长地眨了眨眼睛,然后在座位上坐直。响指又失败了几次后,便没声音了。
我倾着身子,借助眼睛的余光观察云裳。她若有所思,想开口又顾及某些东西,咬着嘴唇的神态令人遐想。我期待下文,但是她决定缄口不言。我斟字斟句地思考着如何引起一个话题,脑子却被硬物阻塞,无法转动。我佯作伸懒腰,又仔细瞥了眼,她耳朵上坠着一个精致的白色小花状耳环。自从回答完她的话后,我们之间便产生了一股奇怪的张力,只要她稍微挪动身子,我整个人都会被这股力量推开,从而避免挨到她的身体。我的眼睛也不敢再直视她,为了排除杂念,只好茫无目的地望着窗外或是盯着后视镜上挂着的佛像。一时间车内安静得发慌,好久没人开口,我怕是自己没有用心听他人在说话,便竭尽耳力,却忽然发觉引擎轰鸣的声音如此之巨大,还夹杂着石子被汽车碾碎的爆裂声,顿时,越不想听,越觉得噪声震耳欲聋,就算掩住耳朵也于事无补,简直无法忍受。车窗外一座巨型的水泥铁路桥横跨在一片干涸的河床上,河床中细碎的石子被狂风吹得滚上公路,心中说不尽的寂寞和萧索愈演愈烈。
我昏沉地睡了一阵,醒来时汽车已经开进山谷之中。公路时断时续,经常要绕开堵住路的压路机,开下颠簸的便道。道路一侧时不时看见装满石土的卡车停在摇摇欲坠的工棚旁,工人不自觉地停下手里的活儿,注视着我们经过。我忽然意识到每天都还有着一群默默无闻的人在荒无人烟的地域里开拓着人类文明。道路继续蜿蜒曲折,海拔忽高忽低,弄得人头晕脑胀,耳膜鼓痛,怕是高原反应的前兆。车吃力地翻上山顶后,景色豁然开朗,我们远远地望见了纳木错湖,如同蓝色深海一般,被连绵不断的山脉拱绕着。在群山中有一座纯白的雪山高耸而出立于其余之上,在阳光下反射着耀眼的光芒。顺着弯曲的盘山公路向下驶去,零零星星的牧民帐篷散落在湖边。
尼玛驱车停在一排蒙古包旁,下车和一个披着土灰色长袍,长得食不果腹的藏族男子抽烟聊天。而后那个藏族男子带路到简易餐厅,我们坐在快餐店里那种样式的塑料椅里休息。等待开饭的时间里,衣冠和云裳各自从衣服口袋中翻出一板高原药,伴着矿泉水,吞咽了下去。随后云裳似乎仍觉得意犹未尽,又从卡通背包里掏出一小瓶口服液,皱着眉头将其吸干。我和小石头面面相觑,衣冠从口袋里又拿出一板胶囊,掰成两半,一半递给小石头,一半递给我。小石头摆手拒绝。
云裳小心翼翼地劝道:“还是吃一些红景天吧,这儿比拉萨高出一千多米,又没医院,我们晚上还要留下来过夜,很容易高原反应的呀。”
小石头朝云裳粲然一笑道:“从来都不喜欢吃药,吃药非生病不可。”
衣冠瞧瞧我,我说无所谓,接过药。云裳问我是否喝水,我摇摇头,抠出两粒药丸,丢进嘴里。我将剩下的胶囊收进贴身口袋里。或许是心理作用,吃过药后便觉得心情更加差强人意,后脑勺越来越胀痛。过了好一会儿,瘦干干的藏民端上一锅鸡蛋汤面,不过面条没有熟透,又回锅炒了一遍。味道还行,但高原上鼻干口燥,胃口全无。随便喝了几口汤水垫肚子,就没心思动筷子了。
没人愿意窝在帐篷里,便约好一同散步。帐外天光正好,空气稀薄得刺鼻,用力呼吸后肺腔涩痛。几个腰间别着藏刀,穿着靴子的藏族青年牵着马,尾随我们询问是否要骑马。我们推辞说下午才有空,他们又问要不要挂经幡。衣冠盘问了半天,才弄明白就是祈愿的一种方式,他们会将这些经幡挂在藏民居住点附近的山岗上,效果不外乎长命百岁,官运亨通,梦想成真云云。虽然落得俗套,但恐怕来纳木错后还是要做出点事情的,便一人要了一卷经幡。期间围过来几个脸颊晒得通红的牧民小孩,云裳从随身的卡通背包里取出一袋袋的文具塞进他们黑乎乎的手里,然后弯着腰,轮流温柔可亲地拍了拍他们的脑袋。
经幡事件告一段落,我们走向湖岸边。沙地上堆着用石块垒起的玛尼堆,一个梳着辫子的藏族小女孩正在往玛尼堆的顶端放石块,她身边悠闲地卧着一只老牦牛,长长的两只弯角上挂着彩带。衣冠按捺不住第一个踢掉鞋子,弯腰扯掉袜子,四下胡乱一扔就大呼小叫地冲进湖水里,激起的水花溅湿了半条裤子。他刚迈出几步,忽然抬起脚哇哇大叫,又忙不迭地退回岸上。云裳扑哧笑出了声,衣冠跺着脚,说湖水冰凉,云裳只是捂着肚子直笑。
我和小石头并排坐在岸边一块晒得热乎乎的沙地上,一言不发地望着碧波荡漾的湖水,一浪又一浪哗哗冲刷着湖岸。太阳的温度正适意,头痛胸闷的感觉虽然挥之不去,不过整个人仍似脱胎换骨,全身上下一截截替换成了刚出烤炉的酥软面包,私底下还真心甘情愿就这么变成一块热气腾腾面包,与世无争地生活下去。但总觉得化身成面包后还缺点什么,可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个所以然。罢了罢了,我从挎包里找出本书,在膝头摊开,然后侧着脸仔细瞧了会发呆的小石头,她搂住臂膀,皱着额,垂头望着波光粼粼的湖面。虽然她行为异于常人,但这样反而让我觉得和她说起话来无须顾忌许多,况且她也长得普普通通,而不像面对云裳时令我那么紧张,连遣词造句都觉得困难。末了,我合上书,放在身旁,问道:“你怎么不去湖边?”
小石头仍然目不转睛地盯着湖面,缺少音调地回答:“不太喜欢水,如果你非要问我为什么,也不是不能解释,要不要问?”
“悉听尊便。”
“理由复杂,简而言之就是我不喜欢水。”如此挑衅的话从她嘴里说出,竟然颇具一番道理,就像听完平行线无交点证明一般令人心悦诚服。仔细体味,她说话的方式不免令我有些怀念,几年以前,我也是如此的一个人。咄咄逼人,桀骜不驯,冷漠孤独,曾几何时起,身上只剩下了那股形单影只的冷漠。
她转过头看着我的眼睛问道:“那你怎么不去呢?”
我避开她那纯净冰凉的眼睛,举起书,晃了晃说:“因为天气不错,所以适合看书。”
她从我手里接过书,掂了掂,随便翻开了一页问道:“什么书?太厚了。一本好的小说应该控制在300页以内,拿在手上才感觉舒服。”
“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
小石头丧失了兴趣,将书还给我问道:“关于什么的,宗教的还法律的?”
我揉了揉了眼睛,沉思了会回答道:“讲的是一起谋杀案。”
“是部推理小说喽?”她扬起头,声音也高亢了些。
我摇了摇头道:“完全不是。虽然书里也有一点点推理的对话。其实这是本讲人性的书,描绘了一个人杀人前与杀人后的心理历程。”
“怕是不会太好看,推理小说中最无聊的部分就是罪犯在内心独白杀人动机。”她摸了摸自己耳环,我这才注意到她戴着一对银质的小十字架耳环。
“所以说这不是推理小说嘛。何况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书从来都不好看,或者说他本来就不打算把书写得很好看。他的书更像是一本讨论人性或是哲学的书,所以从哲学和心理学的角度来说,可读性还是很高的。我从家里出来的时候,莫名其妙地拿了这本书,另一本是尼采的。整排的书架上有很多轻松的书,但是我却命中注定一样挑了这本。最近重温了遍,简直觉得自己也犯了什么罪似的心惊胆战。”
“听你一说,可能还不至于那么差吧,不过好书还是应该控制在300页以内,这是个定理。”她仰起头眯缝着眼睛直视太阳,撑了没多久,便低下头开口道:“平时看推理小说?”
“勉强看点,知道福尔摩斯和保罗。”我一时竟想不起福尔摩斯到底办过哪些案子,至于保罗,《东方列车谋杀案》和《尼罗河惨案》应该是不会错的。
“还不算太差,和衣冠说,他什么都不懂。推理小说,自然首推阿加沙•克里斯蒂,和她相比,柯南•道尔只不过是平庸之辈,福尔摩斯系列完全是二流的文学作品。”
我没有太多发言权,但想福尔摩斯应该不至于那么差劲,同理300页以上的好书也比比皆是。小石头从脚旁抓起一把沙子,举起拳头遮住太阳。攥紧的手指露出一条缝隙,沙子慢慢地滑落,落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多,最后她张开手掌,一点也没剩下。
小石头沉默的时段里,我便欣赏风景。沙地连接着广袤无垠的荒草原,几个戴着毡帽的藏族汉子骑着骏马,他们从湖边奔向山麓,又折返跑回帐篷,一路尘土飞扬。衣冠抱着相机时拍时走,最后远得只剩下了个小影子。安详的阳光中,云裳挽着裤腿,安静地蹲在岸边的半湿地里,抬起纤细的手臂,用一根手指小心翼翼地触摸着冲上岸的湖浪,似乎口里还在轻声沉吟着什么。
“有些头痛恶心,估计这就是所谓的高原反应吧,其实也不过如此,一只手就可以应付得了。”说罢,小石头将扬基棒球帽脱下,挂在膝头,然后解开头绳,用手顺了顺压得扁平的头发,再将头发重新扎好,旋即又戴上帽子。我还是头次见到她摘掉棒球帽,其实她的头发和正常人也没什么两样,何必总是神神秘秘地保护起来。
“我写过一篇自以为满意的推理小说,估计给你讲,你多半应该能听懂。想听?”她瞧着我,眼神里少了一丝冷淡,多了一丝认真。其实只要能和小石头多说几句话,她也会慢慢亲切起来,简直像是在和过去的自己打交道一般。
“洗耳恭听。”我说。
小石头用手指在沙地上划出各种奇形怪状的图案,低着头讲述道:“故事里,有个男主人公,姓什么叫什么都不重要,总之有这么一个男人,我们姑且叫他X吧。”说到这里,小石头抬起头,察看我是否仍然在听。
“OK,继续。”我点了点头。
“好。X先生呢,是个外国人,在一间大公司属于高层管理人员,而且相当有钱,但又没有多到用不完。他结了婚,交际圈非常窄,也没什么特别的爱好,除了上班下班外的时间,可能就是早上读畅销排行榜上的小说,中午在楼下的咖啡馆里喝杯不加奶的咖啡,吸两三根名牌烟,偶尔会和高楼大厦里其他公司的女秘书调情。晚上下班后径直回家,但有时候他也会提前给自己下班,然后到附近的酒吧里独自一人待上几个小时,只点一杯酒抿着喝。喝完就立刻离开,从来不合陌生人聊天。”小石头停顿了下,拧开插在沙子里的矿泉水瓶,润了润喉咙。
“普普通通的一个人。”我点评道。
“对的,从表面上看起来,X先生的的确确是个非常普通,没有性格的现代人。不过,也许他也有着非常复杂的过去,谁也不清楚。总之突然有一天,他平静如水的生活被一条短信打破了。他收到了一条陌生号码的短信,短信上说:‘三天以后的中午,正午十二点钟时,在A街区的十字路口朝西的第四个垃圾箱里有一只灰色的帆布包,里面放着一百万美元的现钞。’X先生做出的反应,就和任何人接到这样的短信后所做出的反应一样,一笑后便置之不理。可笑的恶作剧,X心理想。他并没有删掉短信,他想,这倒可以给自己为数不多的朋友们进行一次炫耀。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条短信在他脑里的分量越来越重。万一是真的呢?他想,但是也有可能是一个圈套。会是圈套么?可是却他猜不透其中的玄机。只是一个无聊的玩笑罢了!但他转念又一想,如果不是一个玩笑呢?一百万美元对他来讲,并非一个天文数字,也许公司业绩好一些,在年底分红的时候所赚取的利润就会比这个数目大。但是,这个一百万美元和自己的一百万美元总是有些不同。他犹豫不决,最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就当是愚人节被人愚弄的心情,在短信里所讲的时间里出现在那个翻盖垃圾桶前。你猜会是什么结果?”
“怕是中了什么机关暗算之类的陷阱。”我说。想来故事听到这里,还算吊人胃口。
“等一下,让我抽口烟。”她从兜里拿出烟和打火机,姿态优雅地点燃香烟,莞尔一笑道:“不介意吧,我一紧张就喜欢抽烟。”她总是笑得突如其来、出其不意,一时间我也不觉心动。一个在风景中吸烟的女人,相貌平凡且性格古怪,可一旦认真说话,便变得姿态万千、顾盼生辉。那一双清明而深邃的眼睛似乎有着说不完道不尽的过去,真不知道还能在哪里碰上如此的女人。
她静静地吸着烟,在脑海整理故事的思绪,半晌后,继续讲道:“X先生打开垃圾桶的盖子,发现果真有一个灰色的帆布包。他有些害怕,不敢相信这是真的。他咒骂这一定是个活见鬼的把戏。他用力摔上垃圾盖。在垃圾桶旁边点了支烟,犹豫不决地抽完后。他动作娴熟地揭开垃圾桶,拎起沉甸甸的帆布袋,头脑发昏地走回自己的车里。他上了车,将帆布袋扔在副驾驶座位上,连一眼也不瞧,然后开始加速,直到开出了城市,来到荒无人烟的洲际公路上的一个加油站前,这才忐忑不安地打开帆布包,发现里面真有一百万美元的钞票。他一张张亲自地点数了。旧的,号码不连贯。但是他突然惊恐地想到,这会不会是一笔赃款,他被人陷害了。他惶恐不安地拣了偏僻的小路回到城市里,找了家市立图书馆,将最近一个月的各大报社的报纸都找出来,耐心地读了个底朝天。没有,一切平静,没有抢劫,没有绑架。但是他还是有些不放心,就又找到了一间偏僻的网吧,搜索了诸如‘100万美元赎金’‘100万美元抢劫’之类的关键词,没有值得注意的事情,他心想,这一切太美妙了。”小石头突然停了下来,掸了掸烟灰,什么话都没有再说。
半天我才问道:“然后呢?”
“好的故事,都不能开门见山,要不然就缺乏推理的时间了。”她掐掉烟,取出ipod,插上耳机闭上眼睛,完全把我当作一团空气。耳机声音很吵,勉强能听出是一首旋律很快的近似摇滚的歌曲。我们没有继续说话。我重新回忆了小石头所讲的故事,一个性格普普通通的男人和没有前因后果的一百万元,找不到任何头绪,便不再思考。小石头忽然说不舒服,想回蒙古包休息。我问她要不要陪,她说不用,然后独自一人离开。我从沙地里捏起书脊,抖了抖书页,清掉混入书中的沙子,然后将书摊开在膝头。耀眼的阳光反射在纸面上,我随意读了两页,后脑勺痛得无法集中精神。我干脆合上书,用膝盖加紧,眺望着湖水与雪山相交的界限。天顶没有任何云朵,全部飘到了远方雪山的上空。视线尽头的湖水蓝得不可思议,离岸边越近则变得越淡,在岸边的湖水因水浪卷起的泥沙而变成了褐色。有几位背包族的游客正在岸边搭起帐篷,云裳和衣冠和他们友善地打了招呼,朝我缓步走来。
天色尚早,衣冠和云裳还想继续绕湖摄影,我孤身一人也无所事事,便尾随在他俩身后。我们三人沿着湖边的石子土路,朝着人迹罕至的湖岸深处走去,一路上听到的都是从云裳卡通背包上传来的铃铛声。我没有相机,也从不喜欢拍照,总觉得有强行将过去留下的嫌疑,况且对于人人都趋之若鹜的事情,我便越发提不起兴趣。此刻也顺理成章地坐在两人身后一丈远的石块上发呆,拍摄时插不上嘴,只能安静地瞧着他们转动镜头对着一个玛尼堆或是一朵野花连拍好几分钟,拍完这边又从另外的角度着手。其实这也不错,能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固然很惬意,但欣赏别人的认认真真也未尝不是一种消遣,随遇而安,我们也各得其乐。云裳一直纹丝不动地背对着我,安静地蹲在一面石土山的侧壁前,出于好奇,我直起腰,换了个角度,站在不远处窥视,只见她用手在空气里假装地拍了拍一朵淡紫色小花的脑袋,嘘寒问暖地问道:“小花,小花,你一个人生活在这边辛苦不苦呀?冬天来了的话……”我禁不住哑然失笑,她忽然瞧见我从这边望去,立刻不吱声,赶快挪动娇小的身躯,佯做他事来掩盖。他们总算拍完了此处的风景,两人互相欣赏,各自赞叹一番,衣冠学美术,又修摄影,拍照片自然手到擒来,时不时向云裳传授一些构图和光线的技巧,随后又将相机递给我,我却说不出所以然来,只能像伴读书童一般啧啧称奇。
衣冠和云裳聊起天来也很投机,你一句,我一句,站在两人身后,东拼西凑倒也听了不少东西。衣冠的事情我大体是知道的,只是他从没像今天这般风趣幽默,简直是妙语连珠,句句画龙点睛,笑容也似前所未有的光芒四射,一举一动如行云流水般流畅,和他一比,我不过是马路上那些天天与他擦肩而过的食客,饱食终日而无所用心,想必这就是衣冠魅力释放后的威力。他们偶尔也会问我一两句无关痛痒的话,我也都照实答来,掷地无声自然引不起太大的兴趣,三言两语后便被匆匆略过。相形见绌,我也自惭形秽,心情难免有些低落,但云裳的事情我还是认真听了,她在北京的外企会计事务所刚刚工作一年,如她所言是一个兴趣广泛、性格开朗的女孩,只不过和我印象中在飞机上和汽车里表现出的那种忧郁格格不入,但衣冠却能如此轻易就将她变得开朗爱笑。不经意间,我会和云裳默然对视,一瞬间或是几秒钟,然后她会转而避开。不过,相视的事情也有可能只是我的错觉。
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程,眩目的阳光淡了下去,我们绕过了怪石嶙峋的小山冈,已是杳无人烟,藏民的居住点在视线里彻底消失,路上的马道也渐渐窄了起来,只剩下模模糊糊的马蹄印。再往前走,估计就真的回不去了,三人一商量便决定在此休息,然后折返。云裳从包里掏出彩色的笔记本,若有所思地蹙着眉,咬着铅笔的笔帽发呆。我和衣冠休息好了,站起来又向前走了一段路,四周已是荒芜凄凉,恍如远古时的样子,我们仿佛行走在世界尚未完结的残局上,欣赏着一望无际的空寂和落寞。
回程的路上大家都安静了许多。高原症状上来后,我开始有点反胃恶心,头也更加昏沉胀痛,腿上就像绑着铅块,在坑坑洼洼的石子路上步行,喘着气步履艰难。好不容易徒步到一大半的时候,夕晖将白雪皑皑的山脉映照成了柔和的金黄色。我们靠在湖边的岩石上小憩,望着眼前的景致,体味西藏独特的美感,那是一种必须带病才能体验到的美,深入胸腔骨髓,隐隐作痛。云裳心不在焉地咬着指甲,眼神幽幽地望着湖面的反光,招呼半天叫她走,她都没有吱声。
天色逐渐黯淡,总算远远望见了蒙古包,心中忽然产生了种兵荒马乱之中劫后余生的感觉。进到昏暗的蒙古包里,小石头僵直地倒在床上,盖着半边被子。衣冠用手电打光在小石头的脸上,只觉得她面色苍白,嘴唇发紫,一摸额头有些发烫,怕是很严重的高原反应。我们将小石头摇醒,她也神志不清,嘟嘟囔囔嚷着头痛想睡觉。我们三人干瞪眼瞎着急,找来尼玛,他看了看情况说不用大惊小怪,高原适应要有一个过程,过了今晚就好。云裳将红景天胶囊和口服液拿出,喂小石头吃药,这回她倒没有拒绝,乖乖把药吞进肚里。然后我们帮她脱掉外衣,送她躺在里屋的床上,盖好被子让她休息。我们三人也吃了几粒药丸聊以慰藉,接着讨论晚上该如何照顾小石头,最后决定由我和衣冠半夜轮流起来给小石头喂药。
刚安顿好小石头,云裳突然要去爬山,说是想去看一看下午挂起的祈愿经幡,她转身离开,风鼓弄着她卷曲的发梢,她的背影消失在暮霭之中,踩在碎石上的脚步声也逐渐遁去。一种说不清的不祥预感充斥着我的内心,像是勾起了我深藏记忆中某个难以磨灭的画面。我努力地试图回忆起刚才云裳离开时的表情,却怎么也摆脱不掉她的背影,越来越远,越来越模糊,我突然清楚地把握了这不祥情感的实质:画面里,不是她快步离我而去,她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而我被一股无法抗拒力量用尽蛮力向后拽,我拼命嚎叫却发现声音只在我的内心深处激荡。我意识到这些时,仅仅过了一瞬息,等我想进一步去探究画面里的人物时,眼前只剩下被风吹得吱哑吱哑响的木门,云裳刚刚离开。
我有些放心不下,更想弄明白自己的想法,就推门追了出去,差点和一个拎着巨大铜壶的藏族小女孩撞了满怀。她闪到一旁,怯生生地望着我。我瞧了瞧她,她用一段围巾似的厚布裹住了口鼻,只露出一双惊恐和疑虑的小眼睛。我丢下句不合时宜的“扎西德勒”,就朝小山冈快步走去。衣冠也从蒙古包里跟了出来。藏民修砌了石阶,小山冈不是很陡峭,但是云裳走得很快,远远把我们甩开。我尽量加快脚步。衣冠从后面追上,拍了拍我的肩膀,叫道:“走慢点,小心高原反应。”随后和我并排而行,又上了几节台阶,衣冠突然拽住了我的手臂说道:“别追了,让她一个人静会吧。”云裳小巧的身影在几个转弯后,已经彻底地消失在我的视线之中。
衣冠弯下腰,坐在石阶上,然后拍了拍石阶,示意让我也坐下。我猜不透他心里打什么主意,坐下后两个人都没开口。晚上的空气骤然冷了下来,仿佛是附在肌肤上的一层冰。
“干嘛走得这么着急?”衣冠问。
“还好。”
“喜欢上云裳啦?”衣冠笑着问道。
“怎么可能。”我立刻反驳。
衣冠搓着下巴说:“她是傻傻挺可爱的,不过心里肯定装着什么事。现在她内心正脆弱,你上去肯定能摆平她。”
“我只是担心和我们一起出来的女孩出了事怎么办?”我略微有些激动地说完,喘了口气以平静情绪。说句实话连我也说不清自己到底在干什么,只觉得不由自主地被心里的一股力量所牵引。
“看你这股认真劲,要不要我帮忙?”他收敛地笑了笑。
“什么意思,我怎么就认真了?”这话说得让我自己都觉得越来越莫名其妙。
“好,好。出来玩,别太认真,都是过眼云烟,捧场做戏。算了,我还是先闪人了,长夜漫漫。”说罢他拍了拍我的肩膀,低调地离开了。
傍晚的冷风钻入西服袖子,浑身冰凉。我抱着臂,坐在石阶上思索衣冠的话,恐怕我还是明白衣冠话里的潜台词。简而言之,我不能像他那般在感情中游刃有余,说抽离就抽离,不存在任何羁绊。谁都知道,旅行后各奔前程,分道扬镳,我又何必自讨苦吃?但他也许并不了解,我其实不是一个轻易就愿展露内心的人,我会巧妙地压抑住内心,无论是痛苦还是快乐,睡一觉便忘得一干二净。只是这次冲动绝对非同一般,绝非所谓的喜欢或是心跳,而更主要是我自身的一种异变。在我看来,只要能解释这股冲动,那么这些年来萦绕在我心头的种种疑团和困惑便全都会迎刃而解。这种感觉就像在漫无边际的黑夜里跑步,突然迎面撞上了自己,这个我总是逃避并视而不见的人。现在机会难得,终于可以一探自身的究竟,我觉得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我追上山顶,云裳依在白色的玛尼塔上,玛尼塔旁斜放着一块石板,上面刻着藏语的“呕玛尼呗咩哄”六字真言。她双手揽着膝头,寒霜般的眸子凝神远眺着远方天际绽放的殷红晚霞。
我在她旁边的一块空地坐下,窘促地示以微笑。之前我和云裳连像样的谈话都没有,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只觉得如此的环境也似曾相识。
空气里酝酿着很浓稠的忧郁,在等待发酵,一丝凉风吹淡了些许。
我下定决心,只能任由那股冲动支配,然后步步为营,小心谨慎,万一超出我的控制,便毅然决然地将其扼杀。想罢,我突兀地打断了云裳的沉思,尴尬地微笑道:“嗯,我不太会像衣冠那样幽默风趣。”
她背对着正在下沉的世界,微微弯卷的头发被细风吹得飘渺。太轻飘了,仿佛连同身体一起即将逝入森然可怖的黑暗之中。清澈的泪滴在她的眼眶中旋来旋去,摇摇欲坠。
“但是呢,我也不是全无长处。”说着,我从口袋里取出一枚硬币,说道:“这是一枚1元钱的硬币,货真价实的人民币。”我将硬币在她面前摆弄了一番。
“现在呢,我将硬币放在我的左手的手心,你看。”我说。
她渐渐关注在我的手掌心里,俨然把地球毁灭后的所有希望都寄托在这枚硬币上。
“然后,注意我的右手,它将慢慢滑过我的左手,慢慢地,慢慢地。”我说着正在做的事情。
“戒指!”云裳诧异地惊呼道。
一瞬间,我手上的硬币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一枚戒指。
“这枚戒指不能送给你,因为它对我来说有特殊的意义。但是呢,这个魔术我可以随时给你变,只要……”还没等我说完,我的手心就被滚烫的泪水灼伤了。云裳扑在我的身上,泣不成声。我默默在心中念完剩下的话,只要你愿意。
云裳哭得如此伤心,我一时间却手足无措,也说不出什么安慰的话。不知她卧在我的怀里哭了多久,她忽然霍地站了起来,仔细打量着我,仿佛将我拆散又重组了一番,然后倏地转身,快步走下山岗。
云裳离开后,世界便空无一人。我愈发觉得整个事件的不可思议与莫名奇妙。为什么我会出现在这里,给毫不相关的人变魔术,对我而言,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太阳落山时,我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孤独地谢幕了。
欢迎加入《晴天以前》【讨论群:87507717】
夜里,狂风铮铮地袭击着蒙古包,像狼牙划过皮肤的声音。我蒙着头睡到了十一点半,被搁在床头的手机铃声吵醒,我睡眼惺忪地摸到手机,关掉闹铃,磨蹭了半天才坐直身子。鼻孔堵住不通畅,胸口闷得喘不过气,喉咙干痛欲裂,整个头在痛,像是躺着的时候,一群觅食的蚂蚁钻进了耳朵,现在正聚集在后脑处啃食大脑,我只能乖乖地坐着,稍微晃动身体,剧烈的痛楚就立刻顺着神经迅速蔓延到全身每一个角落。
我从枕边摸出手电筒,扭开开关,一阵刺目的光线照亮了蒙古包的阴暗一角。我喘着粗气,缓和着身体上的痛苦,披上衣服,再裹着被子,但还是觉得寒冷料峭,双腿直打哆嗦。我坐在床边将小石头轻轻摇醒。小石头迷迷糊糊地醒过来。我支着她,靠在我的胸口,帮她就着矿泉水吃了两片感冒药和红景天。如果得了感冒,后果则不堪设想,可能会死于肺水肿。小石头看上去仍然木楞楞的,两只眼睛没有丝毫活气。我问她想不想喝水,她有气无力地点了点头。我将瓶子里剩下的矿泉水一点一点喂给她,然后缓缓扶她在床上躺稳。她的脸色比早前昏睡的时候红润了许多。
我关掉手电,又躲回在床上,浑身冷得瑟瑟发抖。瞳仁慢慢地适应了黑暗,蒙古包内屋里空荡荡得只有两张木床和一个木柜子。我陡然陷入一种遐想,觉得自己是在灵堂里守夜,小石头僵直地躺在床板上,像一具冷冰冰的尸体。我没有守过夜,也没有见过灵堂,只是那种恐惧和孤独也不会比现在强烈。先前游玩时的那股轻松感已经荡然无存,只残留着绵绵不断的担忧,像是在世界边缘的阴暗洞穴里,守护着人类最后的一点希望。在睡意轮番袭击面前,我依靠杂乱无章的幻想支撑起的意志力迅速地瓦解了。头颅剧痛,但还是很快便睡着了。
每隔一个小时,我都要苦撑着爬起来喂小石头一次水,陪她说几句话。到了半夜二点多的时候,小石头精神了起来,已经可以自己拿着矿泉水瓶咕嘟嘟地喝水。凌晨三点多的时候,本应该叫醒衣冠,换他来照顾小石头,但小石头的两只眼睛已经恢复了早前的清澈和冷静,硬要开着手电和我聊天。
我解释道:“手电筒快没电了,今天下午买的电池是过期的。”
“那点蜡烛吧。”小石头一旦来了兴致便无法阻挡。
蜡烛是有的,放在衣冠背包的侧兜里。我举着手电,披着衣服,蹑手蹑脚地推开没上插销的木门。衣冠睡得很香,嘴里砸吧砸吧嚼个不停。我站在床边,盯着他那蠕动的嘴唇,忍不住想笑。他一只脚耷拉在外边,被褥被蹂躏得不成样子,我将被子拉直,帮他重新盖好,然后从依在床边的背包里取出两根蜡烛和火柴盒。
另一侧的床上,云裳静静地像胎儿一般蜷着身子,鼻息很重。我在黑暗中借助手电的光线窥视着睡梦中的云裳,掌心还保留着她眼泪的湿热余温。
回到内屋,小石头盘腿坐在床上,双手抓住被子的两角裹在身上,严严实实得密不透风,像是一具用棉被包裹而成的木乃伊,也不知她从哪里找出了棒球帽,戴在头上,仔细一看,和先前那顶还不相同,这次是红色白标的扬基棒球帽。我将木柜叮叮咣咣地挪到两床中间,然后擦亮一根火柴,点燃蜡烛立在冰冷的柜面上。蜡烛火光微弱,照亮不及屋内所有的区域,但是微弱的火苗还是能够给我们巨大的安慰和热度。
我首先打破僵局问道:“你是不是和衣冠之前认识?”
“几天前在街上碰见的,人到是不错,就是缺乏对生命的观察,杂念太多,老爱傻笑。”
“噢。”我倒无心打探别人的闲事,便不再去问,转而指着她头上的帽子问道:“何苦总和自己的头发过不去?”
小石头一本正经地解释:“总觉得不加以控制,便会无节制地生长下去,长得满地都是。”
“不过就算那样,戴帽子也不会顶用吧?”我说话时,下意识地将自己的双手靠向蜡烛的火晕,灼手的痛楚转移了头部汹涌澎湃的剧痛。
“这种事儿不好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迷信,就跟你会特别喜欢某一组数字,觉得能带来好运一样。”小石头轻微地前后晃动着身子。
我耸耸肩说:“倒没有特别喜欢的数字。”
“814?”
“不喜欢。”
“7221?”
“也没有特别的感觉。”
“所以说我们不是同一类人。”小石头颇能自圆其说,停顿了下问道:“那其他东西呢,比如说有特别喜欢某个人?”
“喜欢估计是有的,但说不清特别不特别,什么叫特别喜欢?”我问道。
小石头盯着帐篷顶的帷幕一边思索一边说道:“喜欢到大小便失禁,鼻涕流个不停。”
“恐怕没有。”
“可怜。”
“多谢。”
长时间的缄默像黑暗一样笼罩在蒙古包里。
小石头打了个哈欠,换话题道:“有时候觉得自己快要死掉了,睡一觉醒来,感觉简直焕然一新。死了恐怕也就是这样,只不过是在凛冽的寒冬里做了个美梦罢了。”
我在昏暗的光线下思考,不知该不该说出自己的想法,又该如何来说。末了,我觉得还是略掉那些无意义的细节,直接谈我的感受:“我有一次差点死掉,昏迷不醒了几天。醒来后就觉得死亡的那种感觉似曾相识,像是将一件具体的东西握在手里那样实在和熟悉,沉甸甸地压手。”
小石头啧啧叹道:“果真不是凡人。”
“不敢。”长时间的头痛让我逐渐产生了一种奇怪的错觉,仿佛那不是一种痛,而一块长在脑部的苔藓。
小石头目不转睛地盯着晃动的火光:“如果人生便是如此短暂的几十年,想来有些可笑,什么都还没来得及体会,就都消失掉了。现在死了,恐怕还不清楚门钥匙往哪边拧,冰箱门往哪边开呢。如此说来世界的漏洞太多,我们则完全活在一个值不得推敲的世界里。”
“你有点虚无主义了,无论这个世界怎么样,还是有值得做的事情,就算没有,也要自己创造出来。”
“果真不同凡响。”
我忍着头痛说道:“其实这不过是尼采的一个观点。可惜太多人不懂尼采,他非常热爱生命,欣赏创造。以后我有时间,一定要将他的书全部重新翻译一遍。”
小石头似模似样地鼓掌,然后又将被子拉紧说道:“不错,简直太欣赏了。不过尼采是谁?”
“你不知道尼采是谁,为什么鼓掌?”我奇怪道。
“你说得大致不会有错。”小石头一板一眼地说。
“为什么?”
“感觉。”
“厉害。”
“多谢”。小石头模仿我的语气说道。
蒙古包外突然一阵动静。我们都紧张地屏住呼吸。一辆汽车驶过,屋外传来轮胎碾碎小石子的声音。车灯照在蒙古包上,形成了模糊的影子,渐渐淡去,远处传了一连串犬吠声。黑夜又恢复了死一般的宁静。烛火闪闪烁烁地映在小石头的脸上,她看上去变得朦胧迷离。我忽然想到先前推理小说的事情,就开口问道:“你的推理小说呢,我倒有兴趣了解结局是什么。”一说完又不觉后悔,我已经有点犯困,这下不知道要讲到什么时候了。
小石头迟疑了下,问道:“讲到哪里了?”
“X先生拿到了一百万美元,好像感觉很不错。”我打着哈欠说道。
小石头“哦”了声,嘴角浮出暖人心意的笑容,然后说了句:“抱歉,照例要有根烟,没烟无法继续。”我下床帮她找烟,她闭着眼睛似是将思绪在脑海里酝酿。我从她掉在地上的风衣口袋里摸出烟,递给她,她从裹着的被子里腾出一只手,弯着身子对着蜡烛点燃,吞云吐雾了一阵,便用动人心弦的语调讲述起后面的故事:“X先生兴奋得有些神魂颠倒了。他急速地开着车在繁华的都市里狂飙,有时又拐进了安静的居民街道,打开喇叭,放着震耳欲聋的音乐。他在开车的时候,胡思乱想个不停,甚至有时想引起巡警的注意,好让他们将他逮住,然后逼问出钱的来历。但是当他真的看见警车在旁边出现的时候,他握住方向盘的手便剧烈哆嗦了起来。就这样,他昏头昏脑地开着车,直到夜深人静,才疲惫不堪地回到家。那天晚上,他将帆布袋藏在车的后备箱里。第二天,他生病了,整整一天都没有去上班。第三天,他精力恢复后,便佯装悠闲地带着鱼具去休假,然后独自开车来到一处密林,用后备箱里的铁锨挖出一个深坑,将帆布包埋好。第四天,他疑神疑鬼地怀疑前天被人跟踪,所以惴惴不安地来到那处密林,又将帆布包挖出,藏在家中的车库里。第五天,他上街重新买了一只黑色皮包,将钱从帆布包里掏出,转移到黑色皮包里,然后将帆布包烧毁。最后,他将黑色皮包放在床底下,一个他觉得离他最近,也是最安全的地方。他总算觉得一切都过去了。第二天,他去上班了,所有的同事和员工都用异样的眼神打量着他,因为他从来没有无缘无故地请过这么长时间的假期。”
“白天的时候,X先生几乎将一百万美元的事情忘记得干干净净。可是在半夜,他会突然满头大汗地从梦里惊醒,然后爬下床来检查黑色皮包里的钱是否还在。就这样,在拿到钱的一个星期后的某一天,他接到了一条来自新的号码的短信,上面写着:‘伙计,你和我预料的一样,干得相当不错。这次和上次一样,明天正午十二点钟时,在B街区的十字路口朝东的第三个垃圾箱里有一只灰色的帆布包,里面放着一百万美元的现钞。’X先生很快地记下时间和地点。这次,他决定要揪出幕后黑手,所以第二天,他提前了半个小时来到了指定地点。他躲在垃圾桶对面大街的一间快餐店里,隔着玻璃窗偷偷观察着靠近垃圾桶的人。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人。直到十二点过了十五分钟,他有些按捺不住了,便急匆匆地穿过马路,翻开垃圾桶盖。果然如他不祥的直觉所预示的那样,除了几个空的瓶瓶罐罐,里边没有帆布包,更别提钱了。他恼羞成怒地狠劲踢了几脚垃圾桶,便气势汹汹地回到车里,一个弯路也没有绕,径直回到家,噔噔噔快步走上了二楼的卧室,从衣柜的第二个抽屉里的内衣下,利索地取出一只藏着的铁盒子。铁盒子有一只崭新的左轮手枪和几颗子弹。他要找这个发短信的男人报仇。蓦地,当他突然发现自己正紧握着手枪时,便歇斯底里地纵声大笑了起来。一切不过是个玩笑而已嘛,他自我安慰道,可是他忽然想起自己真的在一个星期前拿到了一百万美元,这捉摸不透的一切一度令他焦躁不安,惶惶不可终日,直到后来,X先生决定用相对轻松的语气来回复这条短信,他说:‘你说的钱呢?伙计,现在油费很贵,我可不爱没事乱跑。’他发完短信,便在屋子里踱来踱去,又后悔起自己懦弱的态度,应该更直接点咒骂他,X先生心理想。过了会儿,手机叮咚响了,一条短信写着:‘伙计,你太让我失望了,我本以为拿到钱的会是你,而不是他。哎,下次别再叫我失望。记清楚下次的时间和地点,一个星期后的正午,在C街区的十字路口朝南的第二个垃圾箱里,一切和原来一样。’”
“X先生揣测着,似乎这件事比他比想的要复杂一些,但这样来看一切也变得合乎逻辑了。有可能存在这么一位Y先生,和他一样收到了这条短信。现在,他俩在进行着一场比赛。第一次,他赢了。第二次,Y先生赢了。他左思右想,却弄不明白为什么发短信的人,会设计这样的一种比赛或是陷阱。但是,沉甸甸的黑色皮包里的美元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真实可信的。他忽然充满斗志,信念坚定。他发誓,下次一定会拿到那个一百万美元。这一切都显得美妙极了。”
也许是困意来袭。小石头的声音忽然变得虚无缥缈,恍恍惚惚间我又回到了前一天晚上,云裳伏在我的肩膀上哭泣,哭得痛彻心扉。我为什么要到那山岗上去?也许一辈子我也想不出其中的端倪。我只明白那时刮着微风,不停歇地刮着,今后也将永无止境在我的心田里盘踞不散。整个环境忽地变得更加模糊,不知道为什么这里像极了地球毁灭后那最后的山洞,有人在我耳边讨论永恒黑暗的话题,而小石头正在山洞里搭建的舞台上讲解着人类解剖学。世界末日,如果真的存在世界的话,那么末日也极有可能。世界末日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呢?是世界的末日,还是人类的末日。据说有些人会活下来。想必又要刀耕火种,又要学骑马,又要尝遍百草、钻木取火,又要重新爱恨一番。
“……X先生和Y先生的战斗开始了。在第三次取钱的那个下午,X先生提前了一个多小时来到了垃圾桶所在的街区。他买了一架高倍望远镜,挂在脖子上,站在一栋公寓里的二楼过道窗户旁,正对着那个意义非凡的垃圾桶。他的计划是从这里观察,记住Y先生的相貌,跟踪他,要回他的钱。不但要拿回钱,我还要侮辱他,他心里想着,暗暗地观察着垃圾桶旁边的动静。一个流浪汉掀开了垃圾桶盖,没什么值得可疑的。过路的孩童扔了一个空的可乐罐。一位老太太晃晃悠悠地经过,掀开了垃圾盖,像是扔掉了些什么。Y先生不可能是老太太,X心里想。他继续认真地观察着。忽然,他像是被雷电击中般警醒,Y先生可能是任何人。他抬手看了看表,十二点过三分钟。他飞似地窜下楼梯,闯过马路。一辆飞驰的轿车猛然踩了刹车,差点撞了X先生,一股浓重的胶皮焦糊的味道充斥着四周,接着响起了连锁反应式的喇叭声。X对嘈杂的鸣笛声置之不理,跑到垃圾桶前,猛地掀开桶盖。他忽然遏制不住地狂笑了起来,里边空了!包被拿走了。”
她讲到这里,停了下来,半晌都没再开口,像是一位病人用尽全力后奄奄一息的病态。她的脸色因为有些激动而发出淡红,胸口则微微起伏地喘着气。
意识到她结束了故事,我也渐渐变得清醒,便问道:“还要且听下回分解嘛?”
她僵硬地笑了笑,我们望着摇曳的烛火发呆。一截蜡烛只剩下了一小段。火光忽然强烈地跳动了起来,但越跳越微弱,最后竟然灭掉了。我将蜡烛重新点燃,屋子里又多了一些生气,头痛似乎也缓和了些,心里只想着赶快睡觉,但又觉得于理不应该拒绝一位病人。
“给你出个题目吧,推理方面的。如果我在这个蒙古包里死掉了,没有明显的打斗得痕迹,胸口插着一柄利刃,谁会是凶手呢?”小石头突然问。
“一定要是你死?”问题很奇怪,但也很提神。
“一定。”小石头坚定地说。
我沉思了会儿,忽然觉得不可思议,这是一个多么奇怪的问题。我来回揉了揉眼睛,确定没有睡着,考虑了半天才回答道:“猜不出来,谁也没有动机嘛。唯一可能的就是我,我和你半夜聊天来着,又带了本《罪与罚》,说不定会模仿小说里的主人公那样杀人吧。”
“可是没有打斗啊?所以说不会是你,但是我说不定会把你写得很像凶手。不过话又说回来,我可能会把每个人都写得像凶手,云裳和衣冠也都会显得很有嫌疑,尤其是云裳。这样来说,最不可能的那个就是凶手了。”小石头对自己的安排自鸣得意地笑着说。。
“尼玛?”
“不是,说了是最没有可能的人嘛。”
我憋着想了半天,思考着昨天白天见过面的每一个人,最后说道:“难道是牵马的藏民?”
“不是。”
“那我实在是猜不到了。”
“你说会不会是凶手本人自杀呢?”她生硬地笑了笑。
“什么动机呢?”
“没什么动机,如果非要说的话,就是为了制造出一起解不开的谜团嘛,怎么样?”小石头颇为得意地说。
“仅仅是为了造出谜团就自杀?这样的推理小说结局似乎说不过去吧。”我诧异地问。
“告诉你,也不要太害怕,我总想写出这么一个主人公来,没有任何动机,仅是为了一个绝对完美的犯罪而自杀了。想来这个想法很早就有,上高中那阵子,我们班在五楼,讲台的旁边有一扇总是开着的窗户,我老在想,会不会有个正在和我说话的人,突然就从那扇窗户跳了出去,不是为了任何原因,仅仅是为了制造出一种令人无法理解的可怕感觉。他前一秒钟还笑嘻嘻地和我说着话,突然问我相不相信他敢从这个窗户跳出去,然后甚至不等我回答,就突然纵身跃出窗户,像是要证明他的人生仅仅为了这样一个目的而存在着。毕竟这样的人估计是没有的,但是如果真有,仔细想来简直令人恐惧!我想,这个结局也会给人如此的感觉,当你知道结果时,会长时间,不明所以地猜测着主人公为什么要自杀呢。人可以接受自杀,但却不可以接受一个人为了与自己毫不相干的理由自杀。”小石头激动地涨红了脸,又点了根烟,用尽全力地吸着。
“的确有些东西是要比死亡更加可怕,不过你的想法还是有些太虚无了。”我不敢妄下太多的评断,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可怕想法。。
蜡烛在这时彻底地烧完了。我在黑暗中的柜面上摸到了火柴盒,随便挑出一根,却怎么也划不着。第二根也仅仅是刺啦一下,燃了丁点的火星,就灭了。第三根被我不小心折断。这时候,我听见黑暗中传来小石头平静而微弱的声音:“我热爱生命,只不过觉得人心复杂,不像现在的一些心理学家,动不动就可以通过数学计算来预知哪天你最快乐,简直荒唐可笑。说白了,人心就跟眼前的黑暗一样捉摸不透,像是很近,又像很远,其实是无限的深邃。而我们自以为知道的人心,就跟闭着眼睛看到的黑暗一样,只是眼珠子和眼皮之间的一小团黑暗,没有深度。”
我总算划着了火柴,点燃了仅剩的另一支蜡烛。可能是由于话题过于沉重,谁也没有继续说话。天似乎微亮了,蒙古包的外帐透出朦胧的暗蓝色,剪影似的物件也渐渐具象出来。我站了起来,穿好衣服,推开两扇门,走到蒙古包外透透气。天边的山脉仍然是一团漆黑,分不出棱角。山顶上泛出一层淡色的灰白,几颗明星仍然悬在空中。朦胧深暗之中的远处,似乎亮着一盏灯,在风中摇摇晃晃。也可能仅仅是我的错觉,这里怎么会有灯呢?我蹲在门口的一块空地上发呆,小石头从蒙古包走出来,披着厚衣服,一言不发地朝着湖边的方向走去。我晃晃悠悠地站直身子,回到内屋子里,倒头就睡着了。梦里头有一只非常巨大的野狗,穿着笔挺挺的西服,在一间审讯室里,用射出强光的灯泡照着我的眼睛,问我一连串稀奇古怪的问题,最后它非常生气地敲着桌子问我为什么要选择自杀。我左思右想却答不上来,末了,野狗似乎有些着急,突然推开一扇窗户就跳了出去。我也莫名其妙地跟着野狗,突然出现在挤满了人,不,挤满了一模一样的野狗的扶手电梯上。望不见尽头的扶手电梯里的野狗齐刷刷地回头看着我,又问我一连串根本回答不上来的问题。直到最后,我彻底放弃了,他们便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根狼牙棒来,使劲地敲击我的后脑勺,敲个不停,直到将我敲醒。我醒来后,后脑勺仍像是被敲击过一样疼痛。天蒙蒙亮了,山和湖的轮廓在清寒的风中清晰地显现出来。我打着哈欠,迷迷糊糊地跟着大家一起上了越野车。头歪向一侧,靠在窗户上,盖着衣服呼呼大睡。
直到拉萨,我才睡醒,醒后却不明所以然,坐在木凳上半晌才发现又回到了原先那间旅社,衣冠似乎对此地情有独钟。他们三人坐在长桌的另一头,因为什么事情而争得面红耳赤。我抚摸着腹部,觉得这一两天都处在饥寒交迫之中,胃恶心得难受。川大表演戏从旁经过,看我面色颓然,就拎来酥油茶壶,倒了一杯热茶。茶杯微烫手心,令人惬意。心情一好,我也便认真倾听他们的谈话。
小石头支着下巴,不耐烦地说道:“总之,去不去珠峰阿里我都要和朋友先商量一番。”
衣冠站起来,在狭长的空间里踱来踱去,搓着下巴说:“反正也是才认识的朋友,你们定好时间和行程了嘛?”
“还没确定。”小石头说。
衣冠一拍手说道:“这不就成了,有我,忧郁王子和云裳三个人,加上你刚好原班人马再战一回。”弄了半天,我才明白衣冠嘴里的忧郁王子就是我。随便安插名号这事不好,我要和他谈谈。
“我还没说要去啊。”云裳咬着下嘴唇说。
“那你决定不去了?”衣冠停下脚步,盯着云裳。
云裳垂下头,边咬着指甲边说:“让我再想想。”
“这不就成了,有我,忧郁男和小石头三人,加上你刚好原班人马再战一回。”这回我的外号又降低了一个等级,看来需要和他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小石头侧身支颐,用指节敲着桌面说:“喂,喂,我什么时候说要去了?”
“王远,你也倒是说句话啊?”衣冠频频向我使眼色。
“一切听从组织上的安排。”我说。
“高明!”衣冠冲我竖起大拇指。
小石头和云裳怕是一时半会儿很难说服。我起身到前台开房间,川大表演系捧着本子说有个二人间,我说OK。她记录我身份资料的时候,我随手拿起柜台上旅行社分发的宣传小册子,每个都装订精美,内容也很吸引人,不过多看了几眼就觉得各家旅游公司制定的线路和广告词均大同小异。云裳双手插在口袋里走到柜台前。她今天将头发随意挽在一边,用几个玫瑰色的小花卡束住,整个侧脸显得清秀,鼻子也玲珑悬直。川大表演系从墙上取下钥匙递给我,说规矩照旧,我点点头。云裳说也要开一个房间,我这才想起她原来也住在这里,所以后来才会看见衣冠的告示而联系我们。我佯装对宣传册大感兴趣,站着没走,侧耳倾听云裳的谈话。
“玩的怎么样?”川大表演系伏在柜台上,抄着云裳身份证上的资料问道。
“蛮好的,就是头痛。”云裳蹙着眉头,用纤细的手指敲了敲头顶说:“痛得还以为要一命呜呼了呢。”
“正常正常。”川大表演系将身份证还给云裳,笑容可掬地说:“适应了就好。”
云裳接过钥匙,走回长桌旁,侧眼也没有瞧我,挎起歪倒在地上的背包,拖着脚步走上楼,她那鼓鼓的背包里究竟装满了什么东西?我踟蹰地走回座位,心不在焉地揪着鬓角的头发,衣冠喋喋不休的话一句也没听进耳朵。看来云裳完全没有和我说话的意思,昨天傍晚的山岗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衣冠忽然说自己饿得空乏其身,没心情继续讨论,便主张先去吃饭,然后上楼叫了云裳。云裳梳洗干净,换上了一套高腰蝴蝶结的灯笼裙,衬着七分的灰色底裤,外面披了件白色的花边小外套。衣冠围着云裳啧啧感叹,来西藏还带这种衣服?
尼玛开车领路,将我们带到了一间别具特色的尼泊尔餐厅。尼玛说要为珠峰阿里准备,必须到修理厂将越野车彻彻底底维护一番,还要换一个新的侧视镜,说完立刻风驰电掣地离开。餐厅里坐满了人,绝大多数都是外国游客。整间屋子被半人高的装饰木板分成一个个小区域,每个区域里都放了一张长条的方桌和铺着红绿暗格子软垫的长椅子。桌上摆着几个精致的圆盘烛托,上边点着几根蜡烛。衣冠拿出一根火柴拨弄起蜡烛的烛芯,云裳仰着脖子看着墙上玻璃框里的装饰画。整个餐厅给人一种温馨优雅的异国情调。云裳似也提起了精神,将菜单在桌上摊开,瞪大眼睛逐行审阅,嘴里念着想吃这个,又说要点那个,然后咬着手指统统否定。服务人员弯着腰,举着笔等了半天,中途直起腰活动身体,云裳最终选定了比萨饼。我要了份牛排,也点了烤土豆分给大家,衣冠也要了牛排。小石头食欲不振,大略瞧了瞧菜单,随手一指说,就意大利面吧。
回到拉萨后,氧气充足,即使是普普通通的东西尝起来也津津有味,三下五除二就将牛排吃得一干二净。我又点了罐可乐,就着烤土豆吃得不亦乐乎,好久都没有如此气吞山河的食欲了。云裳要的比萨饼似乎烤得太硬,她皱着眉头,咬着嘴唇使尽全力才能将其切成小块。衣冠和小石头边动刀叉,边唇枪舌战,从地铁时速上限问题争到女性胸部最合适的形状,两人越说越离谱,越说越不知所云,局面上孰优孰劣也瞧不出来。末了,小石头将叉子重重放在盘子旁,拿起餐巾纸一抹嘴,说道:“说不过你,成了吧?”
衣冠暗暗朝我眨了眨眼睛,然后招呼来服务员结账。我们各付各钱,出了门口,衣冠又旧事重提,问小石头到底想不想和我们一起去珠峰和阿里。小石头一脸别惹我的表情杵在路边说:“不知道”。衣冠走过来,扒在我耳边悄悄说:“我来摆平小石头,你负责云裳。”然后挥手拦下一辆出租车,连推带拽和小石头一起钻进车里,摇下车窗玻璃对着我们喊道:“你们先回宾馆吧。”汽车一溜烟拐弯就不见了。
我和云裳愣在原地,半天谁也没说话。我寻思先回宾馆再说,至于说服云裳的任务,还是走一步算一步。我抬手打算招呼出租车,云裳忽然低声说道:“还是走路吧。”我耸耸肩说无所谓,云裳便带头走在前边。我想和她谈论点什么,天气也好,自己也罢,但话到嘴边就变成了空气,负责组织语言和思考的那些器官暂时失灵,离她越近便觉得那股影响越强烈,所以只能跟在她右手边稍偏后的地方。她时不时地放缓脚步,意欲和我并肩。为了不至于思考混乱,我只能和她保持一定的距离,所以必须控制步幅,凭着她卡通背包上的铃铛声,来调整节奏。这样走路实在有点累,总比正常的自己慢了半怕。她鼓起嘴,一言不发,眼睛也不看街道上的景色。过马路时便停下等车,等车时候她多次都欲言又止。没车了我们继续朝前走,一道弯也不拐,一条岔路也不走,只是禀着两点之间直线距离最短的信念坚持不懈地走下去。很久谁也没说一句话,虽然我知道我和她之间有很多话想说,只是一时无从说起。街道越来越偏僻和空旷,游客也几乎瞧不见一个。我开始担心,这么走下去的话,终究会到哪里?
好在很快我们便遇到了丁字路口,无法继续直行。云裳低着头,咬着指甲站在岔路口上。有几缕头发从一侧的发卡中滑出,零落地虚掩着她圆鼓鼓的眼睛和细长的睫毛。她忽然决定往左走,我们便又穿过一条条街道,经过一间间茶馆,酥油铺,肉店,布匹行。街道上各种型号的越野车川流不息,挂着相机的游客也举目皆是,虽然满耳均是嘈杂声,但我们总算走上了正轨。和云裳相处的画面逐一浮现在脑海里,我们还未有过真正意义上的交流,只是身体还勉强能记得她曾浑身颤抖地靠在我的怀里。不过现在情况似乎更加尴尬,就连不经意的对视,她也会倏地避开,昨天傍晚的山岗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越来越糊涂。我忽然意识到自己超过了云裳,停下脚步回头张望,云裳怅然地站在几米外的地方,目光凝视着我,那一双乌黑的大眼睛仿佛要彻底将我和身后的一切望穿。熙熙攘攘的一群喇嘛隔断了我们的视线,互相比划交谈的喇嘛经过后视线又豁然开朗,我们默默地对视着,纷繁嘈杂的街道缓慢地退色静音,我的心弦就像被捆在了一起。她咬着嘴唇,突然低下头,轻轻撩了撩头发朝我走来,擦身而过。我松了口气,随之跟在她的身后,继续茫然地前进。街道上的店铺距离逐渐拉开,餐馆也几乎没有,都是汽配,五金,装修的商店,门口堆满了尘土覆盖的杂物,行人寥寥无几,估计又迷路了。如此直来直往,简直就是在迷宫的边缘徘徊,恐怕永远也回不到旅社。我下定决心带路,和她并排。但仍然不知该说些什么,为何与她说话竟如此的困难?也许只要她能开口,往后的话题便会水到渠成,只是她似乎也因为某些事情难以启齿。我们一直走,好像回到了初恋。我的初恋到底是谁?心理完全没有印象,只晓得两个人在无边无际的街道上无言无语地行走,一直走到不能再走,那便是初恋。走来走去也没有答案,也不知该前往何处,但即使两人一句话都不说,我们也能毫不停歇地走下去。
与之前直来直去的策略相反,我决定看见路口就拐。我们岔入了藏式民居的窄巷里,从放满花盆的窗台下经过,遇见了人也不询问,凭着感觉朝着出口前进。在空荡荡的巷子里,只能听见她身上那清脆的铃铛声有节奏地响动。就这样,我们在黄昏的阴影中,穿街走巷,沉默不语。
回到旅社门前时,天色已暗,虽然我们一句话也没讲,但却觉得比说了千言万语还要酣畅淋漓。想到明天她就要离开,便觉得心里怅然若失,如同天下间最大的一场酒宴终将散去。我和云裳站在门口,她低着头,双手插在上衣口袋里。我深吸一口气,忽然下定决心,脱口而出地问道:“你想不想去珠峰?”
“你想不想让我去呢?”云裳抬起头,直视着我的双眼,逼得我低下头轻轻地搓着头发。气氛尴尬极了,像是周围的空气顿时被抽干,只能憋着气无法呼吸。这完全是一个属于我的风格之外的问题。
“那你是不想让我去喽?”说完她也低下头,轻轻用脚拨弄着地上的石子。
“当然不是不想,但这问题恐怕不是我想不想。”我越说越觉得糊涂,深深吐出一口气:“总之你决定去的话,我也是希望你去的。”
“让我再想想。”说完她抿着嘴唇,勉强露出笑容,然后快步走回旅社。
我松了口气,也走进旅社。衣冠不知道在哪里,我独自回到新房间,三张床大小的空间里摆放着两张床,此外还立着一个没有抽屉的木柜子,柜子上有一台国产的弧屏彩电。我关掉灯,倒在床上,日光灯仍然不气馁地发出嗞嗞嗞的噪音,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欢迎加入《晴天以前》【讨论群:87507717】
衣冠进屋脱去外衣,摘掉手表,铺开自己的睡袋,熄灭灯,钻上床,似乎又在练习打响指,比以前略有进步。
“睡着了?”衣冠忽然开口问道。
“没睡也被你那响指吵醒了。”我叹了口气说。
衣冠呵呵笑着问道:“你说服云裳了么?”
“不清楚。”我在黑暗之中摇头,估计衣冠也无法看见。
“你们下午做什么了?”衣冠打了很长的一个哈欠,看起来似是劳累了一整天。
“走路,一直不停地走路。”
“聊什么了?”衣冠在床上侧过身子,冲着我发问。
“一句话也没说。”说完这话来让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竟然一句似模似样的话都没说出口,我当时到底一直在想些什么?
衣冠啧啧称赞道:“很个性!不过只靠走路很难追上女生。”说罢,衣冠喟然长叹道:“算了,别担心,她肯定会去的。”
“何以见得?”我翻过身朝着衣冠的轮廓说道。
“她应该是对你有意思的。”
我仰望着天花板,对着空气说道:“没有道理,不理解,我们才见面两天,一句话像样的话也没说过。”
衣冠一本正经地说:“爱情这东西哪有道理不道理可言。你说一万遍道理,也不能让别人喜欢你。喜欢不喜欢,看眼神就知道了。”
衣冠说得也合乎情理,但我不想再去思考这些纷繁复杂的事情,便转换话题问道:“你一天都干什么去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衣冠手指轻轻地敲着空洞洞的墙壁,怅然地说:“一言难尽,颠荡起伏。刚才我和小石头还在大昭寺那边呢。”
“从下午一直到刚才?”我惊讶地问道。
“虽然不全对,大体上是差不多。下午她说要去看大昭寺的喇嘛下班,我们便一直等到太阳落山。”喇嘛似乎不是一种职业,不过我现在已经养成不和别人深究问题的习惯。
“听她说过那事,那她决定去不去珠峰?”
衣冠左右翻着身子,不禁失笑道:“嘿,这小孩别提多有意思了,跟她在一起,根本猜不透她脑子在想什么,下句话要说什么。整个一下午,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诱之以色,总算说明白谈清楚了,晚上和她一块回旅馆开房间,刚洗完脸就发现她人没了。我估计她就是跑到大昭寺那边了。果真没错,一个人靠在大昭寺外墙上抽烟。我便买了啤酒和她一起盘腿坐在那儿,边喝酒边打响指,好久都没这么痛快了。”我能想象黑暗中的衣冠一边美滋滋地搓着下巴,一边说完刚才的话。
“你到底是怎么认识小石头的?”想到衣冠会喜欢小石头这样的女孩,我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就是那天刚到这儿,你睡着了,我出去转,在街道上碰见的。因为她长得曝光不足,所以人群之中一眼就看上了她。你觉得她怎么样?”我说不清楚曝光不足的人该长成什么样子,但想必这是个衣冠独有的赞美之词,便说:“长相普普通通,性格古怪,但也不乏可取之处。”
衣冠似乎不太满意这个回答,针锋相对地反驳说:“其实不然,虽然她的五官放在一起的确不那么漂亮,但只要分开来对待,你就会觉得她美不胜收。”我暗自佩服衣冠的审美和分解能力,只能说我还是俗人一个,不解风情。衣冠继续说道:“像云裳这样小鸟依人型的女孩,我是不大感冒的。但正和你的胃口,所以我们可以井水不犯河水,跨江而治。”衣冠语气同帝国主义列强如出一辙,什么事情都还没有眉目,便思考着如何划分地盘。“总之——”衣冠停顿了下总结道:“——像小石头这样懂得欲擒故纵、声东击西、欲据还迎的女人,我是要定了。”
我无言以对,衣冠也不再说话,没多久他便打起了鼾声,像是从谷底发出。四周黑得深不可测,我闭着眼睛,将手枕在脑后,不知为何思考起银河旋臂,其四条主旋臂的距离和形状都历历在目,紧接着我想到了五亿年前的寒武纪,总觉得自己曾经活在那段时间里。那阵子三叶虫铺天盖地,谈情说爱也好,看电视也好,听音乐也好,都要符合三叶虫的喜好。然后我便想到了云裳,为什么能从三叶虫迅速地联系到云裳,这点耐人寻味,想必三叶虫和云裳之间存在某些我尚未发现的共同之处。总之一想到云裳,立刻觉得怅惘迷茫,像是突然在街道上与陌生人不期而遇,有一秒钟两人含情脉脉地对视,再下一秒便倏地避开,此后一生都形同陌路,也许这便是我和她的结局,也许这也是三叶虫时代,所有三叶虫们都痴痴向往的结局。在无数三叶虫的注视中,我也昏沉沉地睡着了。
————*————
翌日,诚如衣冠所言,仍是原班人马驱车前往日喀则。倔强的小石头如何被衣冠说服,这点我左思右想也弄不明白,也许是衣冠仍有诸多杀手锏的功夫从未轻易在我面前显露,不过衣冠和小石头之间的气氛产生了某种只可意会的变化。云裳决定同行,但仍被一团扑朔迷离的空气所包围,犹豫不决而欲言又止,一如既往的娇小和苍白,令我捉摸不透。自从昨天在街道上和她良久的对视后,我也变得越来越不理解自己,这让我感到恐惧和畏缩,其原因并非我对自身的看法产生了根本的转变,而是以前我从未试图进行自我剖析,而如今不知出于何种原因,在一股似乎潜伏已久的驱动力下,我开始逐步尝试着自我分析,竟发现我如此不理解自己,简直像活在另外一个人的身体里一般。
从拉萨到日喀则,一路可看的风景很多,羊卓雍错湖,白居寺和另外几处景点,虽然各个都算是上上品,但因为只能稍事停留,还没来得及体会,就又要马不停蹄地赶到下一个地方。如此走马观花,难免令人心生厌倦,觉得也不过如此,甚至还不如盘山公路上随处眺望的风景令人心旷神怡。因为大多数时间都在车里,而车则一直在蜿蜒的盘山公路上,透过车窗放眼望去,苍穹尽头横亘着积雪覆盖的山脉。阳光绕过背后的山脊,被蓝天上的云朵切成一缕缕的光线,投射在对面山麓的小村庄里。村庄里矮屋林立,黄色油菜花田和绿油油的草地在湖边绵延不断。如此的风景,一直看下去也不会疲倦。
旅途的后半程,衣冠在副驾驶的储物柜里找到厚厚一沓磨出划痕的碟片,尼玛说这些都是以往游客遗留下来的。衣冠将碟片大致浏览了一番,便递给我们后排一张张传阅。古典,民歌,说唱,流行,摇滚,金属,外语等等形形色色的风格居然一应俱全,其中为数不少的歌曲至今还颇为流行。衣冠依次将我们选中的碟片塞入碟机,CD音质令人大跌眼镜,宣传是某某明星的歌曲,但唱歌的却不知是谁,跑调和破音之处还算可爱,一听就是用台式耳麦和手提电脑录制而成。又换了几张碟,总算有张名副其实的陶喆精选专辑。衣冠将音量扭到刚好能盖住汽车行驶的噪音,然后轻轻哼歌,并用手指打着节奏配合,随着歌曲进入高潮,他也渐入佳境。有一段时间我完全被歌曲所吸引,半天才发觉到云裳也在低声伴唱,声音出乎意料地好听。我倒有自知之明,天生缺乏音乐细胞,本来不敢轻易张口,但连严肃的尼玛都跟着哼哼的时候,我也就忍无可忍了。虽然不能和衣冠与云裳之流平分秋色,但好歹应该比他强出五十步来。所以当很多人合唱时,我也偷偷地跟着冒出几句,高潮结束,我便歪过脸,注视着窗外闪过的景色,冷静地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如此一来二去,到也觉得自己并没比谁差多少。
越野车快要抵达日喀则的时候,云裳的手机突然响了,她招手示意衣冠将音乐声扭小,然后压低声音小心翼翼地和电话那头的人说话:“在路上呢……嗯……没有,准备去日喀则了……和同学在一起呢……有女生呢……哎呀,别瞎操心了……嗯…….嗯……知道了……到拉萨再说吧,现在信号不好……嗯……你也是……哎呀,我还担心你呢……知道了,也是……嗯,拜拜。”
衣冠扭过头笑嘻嘻地挖苦道:“跟男朋友打电话呢吧?”
云裳低着头咬着嘴唇,拽着袖口,扭扭捏捏地不置可否。衣冠连连冲我挤眼睛,我倒不至于如此迟钝,想必就是她的男朋友,但她何必如此遮遮掩掩?不过深入一想,又觉得这彻底地推翻了我先前的一种猜测,我本以为她失恋了独自旅行,所以才会不自觉地流露出一股抑郁。云裳从口袋里取出mp3,插上耳机,咬着左手拇指的指甲听音乐,她左手的中指上戴着一枚钻石戒指,中指上的戒指意味着什么?
小石头冷不防地摇开车窗玻璃,将手伸出车外,一股缺乏气味的冷空气灌进车里。空气愈发凝重,杂念也纷踏杳来,DNA是左旋还是右旋,电流在磁场中适应左手还是右手定则,记忆是左脑还是右脑负责,等等,也不知此类令人左右为难的问题在我大脑里蛰伏了多久,总之在此一刻群起而攻之。我屏息敛气,耐心地将其中复杂的关系层层剥离,然后博引旁证,逐个击破,最后存档解决方案,归类,编号,以备未来不时之需。处理完毕之后,简直同独自一人完成了运动会所有项目一般疲惫不堪。
黄昏时尼玛开车进入了不大的日喀则市,说要带我们到他朋友的餐馆品尝正宗的藏式饭菜。越野车勉强挤进一条小巷子里,在一间看起来还过得去的饭店前停下。一侧的商店前支着两张脏兮兮的台球桌,几个穿着夹克衫的藏民伏着身子玩得不亦乐乎。尼玛收了我们四人的身份证,说明天一早要去办理进入珠峰和阿里的边境通行证,然后放我们下车推说有事要先离开,让我们饭后再联系他。说罢他关上车门,表情严肃地匆匆驱车离开。尼玛好像时时刻刻都公务缠身,开车只不过是他的副业而已。
晚上吃饭的客人零零散散,两个汉人打扮的中年人,旁若无人地大声聊天。我们挑了一个较远的方桌坐下,衣冠说要庆祝一番云云,主动给每人点了瓶啤酒。不知为何,我总不能集中注意力,吃饭的时候也心不在焉,衣冠,小石头和云裳三人津津有味地聊着小时候的事情,《恐龙特急可塞号》,跳皮筋,搅搅糖和炸爆米花,那些如今已经消失的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事情,而我也一句话也听不见去。隔着几张桌子说话的两个中年人,虽然声音断断续续,但故事尚能拼凑起来,听来也颇为有趣,大致情节说得是其中一人小时候在沙漠边上长大,曾经见过牛马被狂风卷进沙漠深处不见踪影,沙丘突然在一夜之间变换了样子,而村子里也流传着有人亲眼目睹了某位村民陷入流沙的可怕事情,但却没有任何人真的见过这样一位有名有姓的村民,在某段时间,这个人人都相信存在过,但却无法证实其存在的人,要比流沙本身更令他恐惧。
衣冠举起酒杯,似乎要为逝去的小时候而干杯。我摇晃着酒杯,试图通过回忆再将那时的情景重新经历一番。想来想去,只有一个画面仍清晰可见、色彩纷呈。那是一个闷热夏天的午后,院子里传来知了接连不断的聒噪声。我躺在床上无所事事地盯着天花板上的墙皮屑发呆,脑海里一直思考着什么东西的味道比西瓜还要甜。也许是院子里的水管忘记拧紧,我可以隐隐约约地听见水滴滴嗒的响声,不过也有可能是墙上钟表的嘀嗒声。我迷迷糊糊地闭上了眼睛,轻飘飘地马上就要进入昏沉沉的梦乡。突然,一阵咣当声将我惊醒。我翻身坐起来,发现墙上廉价的挂表在地上摔碎。我用笤帚和簸箕将满地的玻璃渣滓清扫干净,捧着粗制滥造的表盘仔细端详。表上的指针停止了走动,静止在下落撞击地面的一瞬间。我忽然惶恐不安了起来,我不清楚这种惊慌失措源自于什么,可能是因为我无法解释钟表摔落的神秘原因,也可能是我担心父亲对我的责罚。总之,我心神不定地只想赶紧将表挂回原处。我搬来一张椅子,再架上一个凳子。等攀爬到摇摇欲坠的凳子上时,才发现挂钟表用的钉子不见了,钉子留在墙面上的豁口像一条通往未知世界的暗道。在那个酷热的下午,我穿着短裤短袖,汗流浃背地趴在硬邦邦的地面上仔细寻找,却发现钉子不翼而飞。当父亲慈祥的身影出现在被暗红晚霞所笼罩的院子里时,我战战兢兢的心情并没有太多的平复。从那时候起,我幼小的内心深处将这种忐忑不安的心情转化成了一层朦胧的感悟,但是随着时间的递进,我慢慢将这种感悟清晰地变成了一个浅显粗陋的道理:无论钟表存在与否,时间都将继续行走下去,而我的童年也终将有一天,如同那根与钟表联系在一起的钉子一样,消失殆尽得无影无踪。
“你在想什么,怎么一整天都不说话?”衣冠用胳膊撞了撞我,皱着眉头说道。
我也不知自己在想些什么,仰头一口气喝干了杯子的啤酒,勉强笑着说道:“喝酒。”说罢,又给自己要来一瓶啤酒。
云裳两颊绯红,她用手背轻轻抵着侧脸,似乎是不胜酒力。衣冠又举起杯子,云裳想要推辞掉,衣冠竭力劝说道:“喝最后一口,喝完绝对不让你再喝了。”
云裳勉为其难地又喝了一口,然后将杯子推开,埋头趴在桌子上,转而侧过脸看着我,有气无力地说:“我胸口好闷,能不能帮我拍拍背。”
我一时间没理解发生了什么,只觉得云裳并没有在和我说话。
小石头忽然捂住嘴巴惊叫了声,用手指着云裳的脸大声说道:“你的脸色好难看。”
云裳的脸色变得煞白,没有一丝一毫的血色,像黑白电视机里的一片冰天雪地。云裳瑟瑟发抖地伏在桌子边沿,额头上沁出黄豆般大小的汗滴,嘴唇骤然紫得发黑。
我恍然大悟,总算明白发生了什么,立刻扶好云裳,有节奏地捶击她背部心脏的位置。衣冠和小石头也推开椅子站了起来,围在云裳身旁问长问短,云裳将脸埋在自己蜷曲的胳膊里,背部随着激烈的呼吸一起一伏,她喘着气说:“没事,我在桌子上趴一会就好了。”
一时间我们都束手无策,刚才说话的两个汉族人也走过来,指手画脚地说:“都高原反应了,还不赶快送到医院去。”
“衣冠,你去门口叫辆出租车,实在不行联系尼玛。”我冲着衣冠喊道。
衣冠先是迟疑地点了点头,然后转身飞奔了出去。
我再对着愣在一旁小石头说:“你快去问这里的老板,最近的医院在哪儿。”小石头嗯了声,匆匆快步走向在角落里聚精会神看着电视的餐馆老板。
两个看热闹的人你一言我一句争着最近的医院在哪。我将云裳在凳子上扶直,然后弯腰蹲在地上,抓住她的双手绕过我的脖子,再抱住她的大腿,用力往脊背上托。我站直身体将云裳背了起来。云裳含含糊糊地说自己没事,只是头晕手脚麻痹。我小步跑出餐馆,四下张望。这里是一条偏僻的街道,行人很少,根本看不见出租车。月亮突兀地悬在狭窄小道两侧的上空,被电线杆上锋利的电线切成了几段。门前的路灯已经碎掉,远处的暗淡的路灯下停着一辆满载水果的三轮车,旁边的凳子上坐着一个发呆的藏族妇女。我喊了几声衣冠,却听不见回答,不清楚他跑到哪里去了。
我背着云裳,东张西望地在门口踱来踱去。小石头掀开门帘,从餐馆里跑了出来,慌慌张张地说:“老板说这附近就有间医院,朝这里一直出去,走上大路后,朝右拐,走快点差不多十来分钟就到了。路上开车过来的时候,我好像有些印象。”
我顺着小石头所指的方向奔跑了起来,边跑边喊道:“你等会儿看到衣冠了,让他来找我。”我冲进了坑坑洼洼的背街小道,一脚踏入污水潭里,溅起一裤子的泥水。云裳不是很重,但背着她刚跑了一段路,因为高原缺氧就气喘吁吁,两只胳膊酸酸麻麻。
到了宽敞的主路上,沿街店面灯火通明,照亮了街道,一辆接一辆的汽车飞驰而过,发出轮胎摩擦地面的刺耳噪音。也有几个路人驻足观望着我和背上的云裳,交头接耳地指指戳戳。我停了脚步,将不断下滑的云裳重新托起。远处几百米的地方,一座四五层高的建筑物上方立着透出暗红光线的霓灯,层层房间里散出日光灯的光亮,估计那里就是医院。我站在原地左顾右盼,没有瞧见出租车,便决定直接送云裳去医院。
云裳的双手已经无法勾住我的脖子,无力得随着我的脚步左右晃动。我再次奔跑了起来,怕她昏迷过去,就边跑边气喘吁吁地叫着她的名字。她在我颠簸的脊背上,磕磕绊绊地答应着,前言不搭后语。医院在我的视线里模糊迷离,遥不可及,我也越来越疲惫不堪。脑海里交替出现她死或是生的画面:独自一人去上坟,成百上千的墓碑矗立在四周,仅看名字便觉得心烦意乱,竟有如此多素未谋面的人葬身于此。好容易找她的墓碑,那墓碑积尘已久,无人探访,我拭掉灰尘,将一束百合斜靠在墓碑上,也不知该和她说些什么。抑或是她安然无恙,我们肩并肩手拉手,安静地走在落日里的沙滩上,一阵接一阵海浪声不绝于耳,她轻柔地撩着被海风吹乱的棕色长卷发,两人说了很多很多话。
衣冠跌跌撞撞地从我身后出现,啐了一口骂道:“找不到出租车。”他随我跑了一阵,用手按住云裳,看到我呼哧呼哧喘着气便说:“让我来背吧。”
我怕换人更耽误时间就说:“你赶快先去医院挂号交钱找医生,我还行。”
衣冠点了点头,飞快地向医院跑去。
云裳奄奄一息地将头枕在我肩膀上,嘴里含糊不清地说着什么。我大声唤着她的名字,耳边只能隐隐约约听见她微弱的呼吸声,好似夜晚山梁上传来的阵阵清风。
————*————
我在病房外的褐色木格椅上坐着,双手顶在瑟瑟抖动的膝盖上,撑着自己的下巴和嘴唇。脑子里的自己仍在遍地蒿草的夜空下奔跑。衣冠在病房外踱来踱去,自怨自艾地叹着气。门开了,我站了起来。一位五六十岁发花白的急诊医生,低着头透过眼镜上方的空气盯着我们,声色严厉地训斥道:“年纪轻轻的,弄不好出人命。刚才低血压昏迷,要是人死了,你们谁去跟她父母解释。小小年纪喝什么酒,高原上喝酒,不是找揍么。”他挥挥手说道:“去,去,人没事,吸点氧,好好休息休息。”
我们顿感一阵释然,走进病房,云裳一脸倦容地躺在病床上,鼻子里插着吸氧管,床边立着一罐氧气瓶。她的脸色红润了许多,一见到我们进来,就宽慰道:“我没事了,别担心,我原来就一直低血压,上大学的时候还在澡堂里晕倒过。”
衣冠见云裳已无大碍,松了口气说:“你没事就好,吓死我了,下次绝对不能让你喝酒了。”没说完衣冠的手机忽然响了,他作了个抱歉的手势,跑到门口接电话。
病房里只剩下我和云裳。我忽然觉得屋子里有点闷,就走到窗边拉开窗帘,将窗户打开一条隙缝,夏的夜香便漏了进来,干干的青草味和不知名的野花香沁人心肺。天际边的雪山朦胧迷离,寺庙的金顶若隐若现,刚才还在的月亮已被滚滚层云遮蔽,淡淡地泛出片片青灰色。我搬了一把椅子,坐在床头旁边。
衣冠又走进屋子,自嘲道:“去纳木错的那个布告纸条,我忘记写日期了。上次回拉萨没有摘掉,现在还有人给我打电话,都以为我奇货可居啊!”
云裳扑哧笑出了声,衣冠见云裳笑了,彻底放心地说道:“小石头还在餐馆,我给尼玛打个电话去接她,安排晚上的住宿。王远你好好照顾云裳,照顾不好小心我跟你拼命。”然后他跟云裳招招手说道:“先走了,云裳,好好休息。”
一旦只剩下两个人,便觉得有人按下了静音键。
云裳一直抿着嘴不吱声,忽然开口道:“刚才得谢谢你。”
“没什么。”我有些不知所措地搓着头发。
云裳若有所思地仰望着天花板上嗡嗡作响的日光灯,半晌突然说道:“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了我,仍然会运转。可是,如果我没有了我,还剩下什么呢?”
我看着她在长发衬托下的苍白侧脸,想说句安慰的话,又恐适得其反,便十指交叉顶着嘴唇,不发一言。
云裳侧着脸望着我,两只眼睛好似雨夜里的街灯闪耀着微弱的光芒,轻声地问道:“想和你说说话,行么?”
“当然行。”我点了点头,心里却没底。
云裳撑着柔弱的身体从床上爬起,我倾着身扶她靠在床头。她歪过脸望着窗外漆黑一团的夜色,轻声细语地说道:“刚才扶在你肩膀上的时候,我虽然说不出话,但却想起了很多事情。以前上课的时候,一定要在桌子上放一面小镜子。老师滔滔不绝的时候,我就会偷偷看看镜中的自己,我很自恋吧,那个时候真是无忧无虑的单纯。”说完她喘了口气,轻轻地捋着胸前的头发,微微一叹,继续说道:“现在我每天做的都是些繁琐的工作,面对着堆积如山的报表和数不完的数据。有时候加班累得哭了,哭完了擦干眼泪继续工作。我明白这根本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回到家里,漆黑的楼道,讨厌漆黑,总觉得有种不安全感,不知道黑暗的背后隐藏着什么,楼道很静,只有我喘气的声音。屋子里也是乱糟糟的漆黑。前几天给爸爸打了电话,现在脑子里面还都是爸爸虚弱的声音。爸爸开始化疗了。只是说浑身没劲。听着爸爸含糊无力的声音,心痛得一下子说不出话来。哎,我一直在期望很多,生活的期望,阳光,感情,快乐。期望很多,想得很美,却像是捕风捉影,最后还是一无所有。但还是要忍耐过去,继续期待,生活要延续。害怕得到想要的,因为可能会失去,一切轮回其中,自己却作茧自缚。”停顿的时间里她低下头抿着嘴,抚弄着搭在腿上的白皙手指,继而扬起声音接着说道:“不过现在我决定了,有些事情发生了,消失了,忘记了,痛苦的,快乐的,我甚至都不知道哪些是真的了。总之,我会更加珍惜现在的每一分钟。也许说这么多你可能不会明白。不过呢,我只要说出来了,心里就舒服多了。我就是一朵被生活打不垮的小花。”说到最后,她已转过脸来,露出清淡的一抹笑容。
我刚想说出什么来,话到了嘴边又吞了回去。我叹了口气,哑口无言地低着头,双手搔挠着头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来安慰她。也许说什么都没有用。我的脑海里又浮现出和她在海边牵手散步的画面,两个人到底开开心心地谈了些什么?
云裳有点口渴,我起身走出病房给她买矿泉水。这个时候医院也只剩下值班人员,整个医院显得空荡荡的安静,只有两排褐色长椅摆放在清冷的走道里。走道的墙上刷着半人高的绿色的油漆,黄色的木门被白色的布帘挡着。偶尔有护士掺扶着穿着病服的病人在我面前步履蹒跚地经过,病人发出揪心的呻吟声,令人毛骨悚然。这种环境让我不觉回忆起充斥着医药酒精和福尔马林刺鼻味道的那段时光。
她见我回来,安详地向我微笑,似乎掩饰着某种不愿示人的忧伤。
我看她仍有些疲惫,便拧开瓶盖,手搀着她纤瘦的腰背,轻轻喂她了几口水。然后我将拧紧的矿泉水瓶放在她的枕边,又坐回到椅子上。
“我想和你说些事情,不过有些唐突。但是我还是想说,你愿意听嘛?”
“嗯。”我闭紧嘴。
云裳咬着嘴唇,内心挣扎了半天才说道:“也许说出来你不相信,你很像我原来认识的一个男朋友,真的很像很像。”
我释然地笑了笑,心理顿感一阵轻松,本以为她会说出什么耸人听闻的事情,立刻说道:“如果真的和我很像,恐怕不会是件好事情,后果不堪设想。”
云裳沮丧地闭上眼睛,怅怅吁了一口气说:“他死了。不见踪影了,从这个地球上消失了。”
我低声说了句对不起,总算幡然大悟地明白了此前发生的种种事情。我从未如此认真地看过云裳,似是能将她的眼睫毛也数得清清楚楚。一旦某个线索开启,一切都变得像在白昼下一样清晰。这便如同我之前所设想情况,一旦她愿意开口,往后的话题也都会水到渠成。
云裳微微地摇摇头,叹气道:“没什么了。爱得太深,伤得太深,但慢慢就没什么了。他就像是别人的一段记忆。想到了会难过,会哭,但是已与我无关了,就像看电视剧难过一样与自己无关了。”她的眼神黯淡缥缈,陷入了不可自拔的伤感回忆。然后她又摆脱了眼前的迷雾,转过头死死盯着我的眼睛,看得我浑身像低压电流经过一般麻痹。我吁了口气,避开她的眼神。
“说了那么多不相干的话,你一定会感到无聊吧?其实我不是这样的人。”说着她闭上眼睛,攥起小拳头轻轻敲着脑袋,一字一句对自己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好美啊。”然后她睁开眼睛,显露出一缕柔弱的微笑。
“不会无聊。”我说道。
她张开嘴想说什么,忽然又觉得有些不妥,停顿了下,改口地问道:“换个话题啦,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乱感伤的。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为什么你从来不拍照片?”
我搔着鬓角的头发,支支吾吾地解释道:“非要说,也讲不出太多合乎情理的原因。只是很长时间以来的习惯,觉得如果总想着可以将景色拍下来,那么势必就很难用心地去体会眼前实实在在的景致,毕竟体会这类主观的感受是拍不下来的。我一直认为,想要刻意将过去留下的行为,有些贪婪了。过去的就过去了。”
云裳若有所思地点着头,继而问道:“那别人拍你也不行么?我看你从不让衣冠给你拍照。”
我无奈地耸耸肩膀说:“没什么不行的,只是已经习惯不拍东西,也不被人拍了。所以从小到大的照片数量实在微乎其微。如果真的被人一棒子打晕,强行拍照,我也无可奈何。不过要是因此患了脑震荡,我估计连证明自己曾经存在过的东西都没有。”
“是这样啊,你想法还真特别。”云裳点着头沉思了起来。
“还好。”我苦笑着回答,忽然感觉嘴唇不知何时被自己咬破,蜇蜇得痛,我舔了舔伤口,觉出一股清淡的血腥味。我站了起来,活动了一下过量运动后发僵的身体。
“累了,说不动话了,说说你自己吧。”说罢,云裳将手按在肚子上,不吱声了。
我不自觉地模仿衣冠搓着下巴,这让我产生了一种是下巴在负责思考的错觉。下巴命令大脑说道:“该如何说起呢,人就这么恍恍惚惚地活了二十多年,一直也没做出什么特别值得夸耀的事情。小时候的梦想是成为了一个数学家。等上了大学,才明白数学虽妙,却解决不了我的问题,又接触了哲学,最后找到了佛教哲学,总算心灵有所感悟,未来十有八九,会出家当个和尚吧。”
云裳捂着肚子咯咯笑了起来,然后解释说:“一想到你剃光头发,披着袈裟,跟唐僧似的,我就蛮想笑的。”
被她如此一说,我也忍俊不禁。我隐约地觉得自己已经和她能够畅所欲言,原先的种种隔阂,恍如破堤般一泻而空,也说不清楚自己到底发生了什么的变化,或许是因为我终于明白了我们之间的那层微妙联系。
她忽然用手揉了揉自己的肚子,蹙着眉头可怜兮兮地说:“肚子饿了。刚才都怪衣冠不停地让我喝酒,饭都没怎么吃。”
“你想吃什么,我去买吧。”我站了起来说道。
云裳将一只手指抵住嘴唇遐想,仰着脸说道:“好久没有吃甜的东西了,想吃蛋糕,最好是漂亮的蛋糕,加草莓猕猴桃的更好,不要那种看起来乱其八糟的蛋糕。”
我抬手看表,已经九点一刻,便说道:“现在有点晚,肯定都关门了。”
“嗯。”云裳失落地喃喃道:“那算了吧。”
头发花白的老医生穿着白色大褂突然推门闯了进来了,那已经下滑到鼻尖的眼镜完全失去了作用。他透过镜框上方的空气,居高临下地俯视着我们,怒气冲冲地嚷嚷道:“怎么你们还在啊,吸吸氧,回家早点睡觉,明天过来打吊针。难道还要在这里过夜?你们以为这里是旅馆啊,快,快。”说着扬起手要将我们赶出病房。
给衣冠去了个电话,然后搀扶着云裳下楼等尼玛。医院门口停着一辆出租车,司机蹲在台阶上借着医院的灯光看报纸,时不时抬起头偷偷打量我和云裳。没多久,尼玛来了,我们坐上车,他叮嘱我们以后不要再喝酒,随后便沉默不语。我和云裳也没怎么说话,她靠在座位上怔怔地发呆。晚上见到衣冠时才知道,他将我和云裳安排在同一个标准间里。
“晚上好好睡觉。”衣冠一只手扶住我的肩膀,另一只手做了个手起刀落的姿势。
“才不会像你一样。”我抖肩甩掉衣冠的手掌。
衣冠忽然一脸正经、大义凛然在我面前自白道:“我从来不会和刚认识的女生发生关系!”说完他气呼呼地离开,但没走几步,又转身跑回来拉着我的胳膊,堆着笑问道:“哥们儿,你那里有避孕套没有?我真急用。”
我知道衣冠在开玩笑,便不再和他纠缠,进到安排的房间里,发现是竟然一张双人大床,衣冠这小子竟会做到这种地步。浴室里传来水龙头扭开后哗哗的流水声。我在床沿上发呆,屋子里闷得透不过气。我走到窗前,掀开窗帘,拔掉窗框上的插销,咯咯吱吱地推开窗户,正对着一条铺满路灯的马路,空旷而狭长的街道空无一人。云裳低着头从浴室里出来,钻上床,说有些累了想先休息。我走进浴室拧开水龙头,然后将盥洗台上云裳的隐形眼镜,牙膏牙刷,化妆袋挪开推到一旁。我打开装着牙膏和牙刷的扁平盒子,边刷牙边瞪着镜子里的自己。镜中人棱角分明,伤痕累累,一股不祥而又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掌心紧张地沁出汗滴。我重新挤出一些牙膏,又刷了一遍牙,刷了很久,直到口腔已经没了丝毫泡沫。漱完口,拆开宾馆香皂的包装纸,开始洗手,打一遍肥皂洗一遍手,然后又洗了一遍,再洗了一遍。从浴室里走出来,卧室里亮着一盏床头灯,发出昏黄的光线。云裳侧身躺着,背对着我。窗外刮进的微风吹着白色的窗帘微微抖动。我走到窗边,关上窗户,插进插销。扭过头来,看见云裳紧闭眼睛,皱着眉头蜷缩在床上,眉毛偶尔一动,可怜兮兮得如同一条久居深海,涉世未深的小鱼。我走到床前,关了灯,带上房卡,闭了门。
我下楼在宾馆的超市里随便挑了包香烟,买了一次性打火机,然后坐在宾馆前的台阶上,闷头抽起烟,却觉不出任何烟的刺激味道。黑暗之中,对面街道上的路灯形成了一个模糊的光晕,有只小鸟倏地掠过灯柱,落在光晕的中心,像木偶一样纹丝不动。一个拄着拐杖的婆婆,穿着臧式围裙,戴着一顶白帽子老态龙钟地走进光晕,小鸟受惊后斜飞进黑暗,老婆婆也随着走入黑暗之中。
我又开始思考那个一直萦绕在心头的旧问题,为什么鸟类长着第三只半透明的眼睑?在我充满好奇的少年时代,鸟儿具有瞬膜的事实一直困扰着我,为什么它们在眨眼睛的时候,也要看得一清二楚,到底时时刻刻都在盯着什么?同时令我百思不解的另一个问题是,人死了,灵魂会到哪里呢,会在这茫茫无边的宇宙中漫无目的地流浪么?慢慢的,在我无能为力的情形下,下意识地将这两个问题合二为一,直到有一天,我如梦初醒地领悟了其中的原委。那是在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租给我们房子的房东遭遇车祸横死。平时热闹的院子变得死气沉沉,我和房东的儿子相识,他被关在家里替父亲守孝。他穿着麻布孝衣,额头系着一条白色带子,撩开窗帘闷闷不乐地望着窗外,抱怨被关在家里而不能和大家一起玩。他突然发现我在看他,便笑嘻嘻地裂开嘴伴着各种鬼脸。他那悲痛欲绝的母亲发现他一点也不伤心时,狠劲地揪着他的耳朵,将他从窗户前拉开。片刻之后,屋子里传来他被痛打的哭喊声。我赶快从窗前跑开,走上空荡荡的二楼平台,平时我们会在这里一起蒙瞎子的游戏。淡黄的暮霭之中,我孤零零地站在二楼的围栏旁。我在想,房东死后,身体无法做承载灵魂的容器。灵魂就会一丝一丝地溜掉,无忧无虑地游走在大气之中,那么现在灵魂飘到了哪里?我仰头望着逐渐暗淡的天幕,突然,一只小鸟出其不意地飞进了院子,驻足在房东出事前的那辆破旧自行车上。自行车被汽车轮胎压扁,横放在房东窗前的一片瓷砖地面上。此后的几天里,我总会看到那只小鸟飞进院子,在那辆彻底报废的自行车上落脚,斜着用一只眼睛看我,另一只眼睛看着房东家的门。忽然我明白了鸟儿需要第三只眼睑的原因。因为鸟儿本来是没有灵魂的生物,只是一个漂浮的木偶,所以它非常地痛苦,它殷切地期盼有一天也有属于自己的灵魂。所以它们一直盯着,盯着,盯着,希望捕获一个人的灵魂,从此以后永远埋藏自己的身体中。后来那只鸟儿消失了,我一直认为它将房东的灵魂带走了。
在澳洲生活的日子里,我总能在殡仪馆前枝叶繁茂的参天大树上听见鸟儿欢快的鸣叫声,而不计其数的鸟群只乐意聚集在门前的那棵树上。有时经过那棵郁郁葱葱的大树,我会认为鸟儿的故事其实彻头彻尾都是自己的胡思乱想。为了证实我的想法。我会长久地站在粗壮的树干旁,仰着头望向树冠,斑驳陆离的光线落在我的脸上,鸟儿的鸣唱声不绝于耳,半天我也不能证实这一切是否是自己的幻想。在一个夏季清爽的傍晚,我经过殡仪馆旁,在参天大树前停留了片刻,就继续拎着从超市买来的食物走在回家的小路上。有一只乌鸦肆无忌惮地落在一栋白色洋房前的邮箱木盒上,它毫不畏惧地盯着我,我停下脚步观察它。这时,一个穿着高中格子裙校服的高挑亚裔女孩走了过来。在我的余光里,她瞥了我一眼,旋即也观察起不可一世的乌鸦。我看了她,又看它。她看了它,又看我。乌鸦对这无聊的看来看去的游戏失去了兴趣,咕哝一声闷闷不乐地展翅飞走。空旷宁静的街道只剩下我们两人,几户白色洋房前的门灯亮了,远处传来火车穿过公路时,护栏放下发出的叮叮叮的警告声。我怅然若失地望着乌鸦从视线中消失,叹了口气转身离开,塑料袋里一个星期的食物勒得手掌疼痛。
那个女孩也郁郁地叹了口气,扭过头来,用中文对我说:“我认识你。”
我在被夜色逐渐模糊的空气里,辨识她的相貌,鹅蛋脸上长着一对细长上翘的眼睛,小麦色的皮肤。我摇了摇头道:“我不认识你。”
她确信不疑地点了点头告诉我:“我知道。我见过你,你原来总是在学校的草坪上踢足球,有时我会在草坪边坐着看。她们告诉我,你和我在国内是同一个学校的,我比你低一届。”
我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道:“原来如此。”片刻的沉默后,我开口道:“撞红灯。”
她走近了点,稍微缩短了和我之间的距离,问道:“什么?”
我重复了一遍说:“不能撞红灯。”
这次她听清楚了,噗哧笑了出来说:“对,不能撞红灯。”
“撞红灯”这句莫名其妙似咒语的话令我们之间的关系产生了化学反应一般的变化。其实,这句话仅是我们国内学校教导主任的口头禅,他总是红光满面、头发铮亮地走上主席台,在大庭广众之下,用谆谆善诱的语气告诫那些骑自行车的学生:“不能撞红灯。”这时,我们就会卯足力气拍手鼓掌来讽刺他,但他总是一厢情愿地认为掌声是对他讲话的无比认可。
女孩盯着我手中沉甸甸的几个塑料袋子,伸出手来说:“我帮你拿吧。”
我打量着她纤细的手指,面无表情地摇头道:“不用。”
她尴尬地将手抽回,插入校服外套口袋里,沉默不语地低着头。夜晚已经降临,小路两旁的路灯齐刷刷地亮了。几只负鼠在树上窜来窜去令树叶哗哗作响,一位中年盲人戴着墨镜,拄着拐棍,牵着导盲犬从我们身边笃笃地走过。
身材高挑的女孩抬起头,微微扬起嘴角浅笑道:“我叫小茶,以后再见。今天太晚啦,我要走了。”她歪斜着脑袋,向我招手告别。
小茶刚走远几步,被我突然叫住。我大声喊道:“喂,如果你想看足球,我们明天会踢。”
小茶眉开眼笑地问道:“好啊,在哪儿?”
第二天下午的那场足球,是我平生踢得最惨烈的一场。平时那些吊儿郎当的朋友一听说有漂亮女生来,各个摩拳擦掌,都怪我不够哥们儿义气,没有提前通知。有人捶胸顿足地说,早知道他就去剪了头发,换身漂亮衣服了。那个暴晒的下午,所有男生都生龙活虎奔跑在热烫的草坪上,不知疲倦地带球冲刺。一个胖墩墩的队员被另一个骨瘦如柴的人飞铲绊倒,磕磕碰碰地摔倒在地上,嗖的一声他翻身跳起,拍拍屁股上的泥土,毫发无伤般继续追赶着足球。最后下场时人人鼻青脸肿。从那次后,我再也不敢带小茶去看足球比赛了。
那天我去接小茶,她从屋子里出来,套了件束身的白色纱制上衫,穿着一条极短的牛仔短裤,鼻梁上架着一副白色框架的大墨镜,脚下蹬着一双平底的帆布鞋。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成熟许多。我们最先到了空旷的草地,百无聊赖坐在树荫下漫不经心地聊着天。绿油油的草地里长着颜色绚丽的野花,她弯下腰采集各种颜色的花朵,捧到我的脸前。斑斑点点的阳光洒在枝繁叶茂的树下,落在她的短发,眉睫和眼睛上。有一段时间我没有说话,只是嗅着野花的花香,看着光影在她脸上的变化。不久之后,当我不得不和一伙发狂的野兽争抢一个滚动的皮球时,她站在草坪围栏的阴凉处,聚精会神地看着我的一举一动,每当她看见我回头望向她那边时,她就会举起胳膊与我招手。这时,我就成了虎视眈眈的同伴们的头号进攻目标。比赛结束时,我已遍体鳞伤,只能一瘸一拐地走下草坪。她搀扶着我穿过一片嫉妒的目光,那些人都后悔不迭地怪自己下脚太重。
傍晚我们一起到华人超市里买了羊肉,鱼丸,蘑菇,豆腐,白菜叶,粉丝,火锅调料和啤酒。在我租的宽敞的二层洋房里,小茶套上刚买的小方格围裙,笑盈盈地将我推出厨房。我只好将屋子里的大桌子搬到后院的蔓藤架下,支开两张椅子。屋内的光线透过厨房的玻璃窗散入静悄悄的后院,我逆着灯光,瞧着她将食物洗清洗干净,放置在篮子里晾干水,然后整齐地切好放在一个个小盘子里。我回到厨房,她又将我推了出去。我只好双手撑在毛绒绒的地毯上,坐着发呆。她撕开火锅调料放入沸水里,仔细搅拌,又舀起一小勺汤,认真地用舌尖品尝。那个晚上,荒芜蔓藤架上方的月光落在后院的花丛上,此前我从来没认真对待过院子里的那些花,任它们自生自灭。我们涮着火锅,喝着啤酒聊到了国内学校共同厌恶的老师,拥挤不堪的食堂和几乎从来不允许学生踏足的塑胶跑道。
到了十点半的时候,小茶浅笑地告诉我,太晚了,她要回家。屋外下起了零零星星的毛毛雨,我撑开一把雨伞,和她一起步入细雨朦胧的黑夜小道。雨点滴滴答答地打在雨伞罩上,我们走得很慢,时不时要拨开从道路旁花园里伸出的枝叉。有轨电车咣当咣当地呼啸而过,爬上了倾斜的小坡,亮堂堂的车里空无一人,吊环悬在空气中左右摆动。我们拐进一片林间墓地,脚踩在凹凸不平的沙土路上,嘎吱嘎吱作响。墓碑顶端的小鸟急切地鸣叫着,仿佛乐不可支,如何也停不下来。她瑟瑟发抖地抓住我举着雨伞的胳膊,东张西望地打量着横七竖八的墓碑。穿过墓地,我们顺着铁道栅栏,走下一个缓坡,经过一片湿漉漉的草地就到了她住的小公寓。她转身离开前,紧紧地揪住我的衣襟,深深地吸进一口空气,细声细语地对我说:“你身上有股很特别的味道。”
手里的烟燃烧殆尽,似一颗恒星湮灭于永恒黑暗的宇宙之中。我掸掉烟灰,将烟头抛出。试图飞出大气层的烟头无法抗拒地球的引起场,重重地摔落在马路上。我重新从烟盒里取出一根烟,点燃后,漫不经心地放入嘴中。昏暗的路灯发出微弱而闪烁的光芒,空气里只剩下一人独享的万籁俱寂。
欲诉惊世斩指马,妄说骇俗断乾坤。
外游生死眼杀佛,内闭天地腹弑尊。
这便是那段恍惚,极端和冷漠的时间里,我胡乱写下的不讲平仄的诗,也是我内心最真实的写照。那一两年里,我将自己的卧房装饰成一个黑压压的空间。漆黑的铁架床铺着黑乎乎的床单被褥,黑色的书桌上摆放着镶黑边的显示屏和电脑主机。我从廉价的二手商店里买来了一堆具有神秘象征的装饰品,用钉子牢牢地固定在墙上。一个是镶在黑色框架里的青铜十字架,另一个是张丑陋无比的青铜图腾面具。半夜我戴上耳机睡觉,金属摇滚的音乐声震耳欲聋,我经常没头没脑地醒来,又没头没脑地睡过去。一切充满了极端和无常,我总是希望通过极端的手段来实现目标,我对中庸的解释,便是在两个极端里转化,而不被某一个极端所限制。没有中间路可循就是我的口头禅。
第二天中午,小茶穿着一字领露肩的浅紫色短衫和蕾丝边的黑色短裙敲开我家的大门。我站在门前睡眼惺忪地打量着气喘吁吁的她,她双手拎着一个沉甸甸的篮子,里面杂七杂八地放着面粉,鸡蛋,调料和一些不知名目的器具。她笑盈盈地告诉我,要做蛋糕来回报我请客的火锅。我不动声色地看着她在厨房里忙忙碌碌,搅拌鸡蛋,调和面粉,一只手戴着厚厚的手套将托盘放入烤箱。她盯着自己手镯式的腕表,依在冰箱上计算时间。取出糕点时,她双手匆忙地将托盘搁在水槽边的不锈钢台面上,然后赶忙捏住娇嫩的耳垂,喃喃道:“好烫。”
那个惬意的下午,小茶伸直双腿坐在黑压压卧房的地毯上,依靠着朝向后院的落地窗。我吃着松垮垮的蛋糕,递给她一段段我写的文字手稿。她不置可否地阅读完后,索问我还有没有其他的。那个下午,她沉默不语地经历了我在那段迷茫与极端时期的所有感受。二楼窗框的影子慢慢地斜移,在地毯上一寸一寸地挪动,越过她那双玲珑小脚,挤入墙根,又缓缓爬到墙上的十字架那里。合上手稿后,她指着其中一首我并不怎么喜欢的诗,说喜欢这首:
在拐弯处我被垃圾桶绊倒
拣起了一根香烟
好像掺了毒药
连同口袋一起扔掉
我又踩了几脚
它躺在地上不停地笑
我借来卡车把它压成面条
顺着电话线爬进我的大脑
我砸了电话
它偷偷地笑
我叫它出来
它说它不叫香烟
它叫爱情
晚上十点半的时候,小茶没有照例扬起嘴角,说时间太晚需要回家的话,而是继续忙碌碌地清理客厅里杯盘狼藉的餐具。十一点的时候,我告诉她,今晚不用回去了。她的脸蛋儿透出一团红扑扑的娇羞。四目相交后,她急匆匆地上楼。楼下的餐桌上留着她带来的一只打火机和一盒香烟。我点燃一根,叼在嘴里,坐在后院的躺椅里望着天上模糊的月光发呆。第一次吸烟的感受让我泄气,嘴里充斥着干涩的味道,仅此而已。我扫兴地将烟头在地上碾碎,扔进垃圾筐,然后上楼在厕所里刷牙,刷了三遍,镜子里的我脸庞消瘦,像是一个徘徊在生死边缘,刚刚穿越沙漠而归的旅人。
她很坦然地承认自己不是处女。透过黑黢黢的空气,她凝望着我,问我是否介意。我被她的直白轻轻地刺痛,却无所谓地耸耸肩撒谎说,自己也并非处男。其实我是,但是那天晚上却出乎意料的顺畅。朦胧的黑暗之中,她那里很湿润,我莫名其妙地就机械地抽插了起来。一切都苍白得令我大失所望,像是在茫无目的地干着一件毫无乐趣的体力活。但是,缺失快感的重复动作所带来的失望情绪,更大地刺激了我的神经,令我无法停止下来。如果停下来,那么内心的冷漠必将暴露无遗。我一度陷入莫名恐慌的笼罩之中,一定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我猜测。方法?姿势?地点?就像面对一座纷繁复杂的迷宫,却无法猜出哪条岔路才是真正的出口。那段时间,每次草草做完爱,我都痛苦不安地抽着没有味道的烟,我试图在每一次没有快感的赤裸相拥时弄明白为什么要做爱,每次我都会败得溃不成军,得到的答案仅仅是**瞬间那短暂而急促的可有可无的抽搐。
小茶每次敲开我的房门时,总是拎着一筐食物材料或是一袋音乐唱片。她在我面前表现出一种与年龄不符的成熟感,像是一位深居简出的家庭主妇。她在厨房里忙忙碌碌,从来不让我染指厨房的琐事。她会在星期天的清晨,打开音响放着音乐,擦玻璃,清理浴室和浇花剪草。然后从超市或华人商店里买来五颜六色的碗筷和杯子,给床铺换上天蓝色的床单,用新的装饰品令压抑人心的屋子焕然一新,眼花缭乱得令我有些无所适从。而每次做爱时,她就像是变成了另一个人,从不讲中文。在我冷若冰霜的眼神里,她狂野地扭动着躯体,用英文模仿着不知是谁的口气,仿佛正在做爱的那个女人并非是她本人。她会经常半夜里从床上爬起来,拧开一盏暗灯,戴着耳机蜷缩在角落里听音乐,然后突然表情认真地问我是否喜欢她。我往往都呆视着黑乎乎的天花板而不吱声,心情就像淋了场雨那样冷淡了一截。她一而再,再而三地追问,我就搪塞说自己天生不爱说‘喜欢’这个词,她幽幽地感叹:“为什么你就不能为我做些改变呢?”
那时我在网络上还有一个认识的女孩,可以说是纯粹意义上的网恋。有时小茶靠在我的怀里,郁郁地问我:“我和你网上的女朋友,你更喜欢哪一个呢?”我会回答说:“这种感觉说不清楚。”小茶又问我:“如果必须选一个人,你会选谁呢?”我告诉她说:“两个我都放弃。”我和她便保持着如此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关系,直到有天夜里她忽然按捺不住内心的压抑对我倾诉,她哭着说真的爱上了我。她的眼泪扑簌簌地落下,打湿了我胸前的衣襟。她说这样两个人的生活也一直是她所向往的,希望我也能敞开心扉,面对她的感情。否则两人只能分手,她也不想继续深陷其中。我一晚上没有吭声,盯着二楼窗外月光下枯萎的蔓藤,耳畔传来她哽咽的声音:“为什么你不愿面对我的感情呢?我知道你是喜欢我的。”第二天一早她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我实现了自己的诺言,也和网上的女孩不再联系。从那之后我又不得不回到了先前不修边幅,暗淡无光的懒散生活。有时我会突然在半夜里醒来,借助窗户中的月光,看着床上天蓝色的床单被罩而浮想,小茶纤瘦高挑的身体套着小方格的围裙,在飘着油烟的厨房里忙忙碌碌。每次想到如此的画面我都会心情失落,怅然难以入睡,只是我越来越明白自己的心就是一座永远融化不完的冰山。我不能轻易喜欢别人,也不能被人轻易喜欢。无论如何选择,结局都会是场灾难。
过了一个星期,小茶再次出现在屋前的几株李子树下,说是要取回自己的音乐CD和制作蛋糕点心的工具。在轩敞的客厅里,她和我面对面坐在长桌的两侧,我一直低头倾听她的讲述。她十五岁时和一个才华横溢的中年男人发生了关系,而后又被抛弃。在学校里闹得满城风雨,不久她被迫转学,后来又被新学校里一个小恶霸看上。意料之外的是这个小恶霸对别人很凶,但对她却出奇的腼腆和彬彬有礼,从来不会强迫她。在人头攒动的篮球场上,小恶霸会替她抢下一个篮球架。她总是略带歉意地独自投着篮,看着一旁可怜的学生干巴巴地瞪着眼睛。后来,她突然决定来澳洲,这个痴情的小恶霸也下定决心改邪归正,并发誓要随她一起来澳洲。可是澳洲的签证却没有办下来,他只好先到了斐济,再想其他办法。她侧着脸避开我的目光,若有所思地感慨道:“他就是因为没和我做爱,才如此痴情。所以男人就是贱,做了爱就没有爱了。”她滔滔不绝地讲完后,我们在落地窗边的灰色地毯上做爱,三次,我射得很快。阳光穿过玻璃暖洋洋地照在皮肤上,像被天使用羽毛轻轻地痒痒地抚弄着。
她出门临走前,凝视着我的双眼问道:“一切就这样结束了?”
我叹了口气,点了点头说:“算是吧。”
她紧紧地贴在我的胸口嗅着我的上衣,沮丧地说道:“以后再也闻不到这种气味了。”她的身影渐渐走上缓坡,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如同掉落入缓坡背后那并不存在的万丈深渊里。我的耳边一直回荡着送她离开时隔壁木工电锯持续不断的尖利咆哮声,直到晚上入睡时仍是如此。
那段时间之后,因为慢慢地接触了佛教,我也尝试着逐渐放弃极端的处事行为,转而进入一种更加平和的冷漠与释然。我不再对周围环境抱有敌意,一切随波逐流,安之若素,任凭外界如何变化,我都会采取无所谓的态度来应对。后来我知道小茶也考进了墨尔本大学,我忽然觉得,如果不小心撞见她,我一定要和她打招呼,两人也许仍然可以做朋友。不过,心中仅存的丝丝热情和勇气,都在我不断幻想的见面中一点点地燃烧耗尽,当我真的不经意间碰见她时,内心只剩下在漠然的灰烬。一天中午休息时,她挎着一个精致小手包,戴着一幅茶色方形的太阳镜,站在学生工会楼的门前,川流不息的人群在她身旁进进出出。她手里举着手机左顾右盼,似是在等人。我们的目光在某一个缓慢的瞬间际遇,又在一个迅速的瞬间分离,她专注在手机上。我忐忑不安地从她身旁经过,完全忘记了原先设计好的轻松台词。她对着电话里的人,用英文抱怨道:“Can’t_you_see_me?(你没看见我吗?)”一刹那,我的脚步震颤了,我以为她是在对我说,旋即我明白她是在讲电话。我真想一把将她紧紧楼入怀里,但我知道我不会,长年累月的冷漠已让我丧失了付诸行动的能力。我加快脚步,头也不回地继续向前走,我太害怕那句话是对我说的。
我没有回计算机实验室,而是来到了充溢着阳光和热量的运动场上。三三两两的学生坐在树阴下的长椅上,端着饭盒吃午饭,几位运动员喘着气绕着跑道奔跑。我扶着燥热的铁栏杆,怅怅地看着一伙人抢着无辜的足球。远处的钟声在闷热的空气里逐渐荡开。我离开运动场,走到工会楼后人声鼎沸的广场上,两个苏格兰人正在表演缩骨功,其中一人让自己的身子穿过一个剥掉网子的网球拍。网球拍卡在他的胸部不上不下,他佯装焦头烂额地搔头摸耳,惹来一浪又一浪的嘲笑声。在喧闹的笑声中,我的内心涌起一股无法遏制的失落与悲哀,那份情绪在我的周身无所顾忌地滋生蔓延。一阵阵痛楚直逼我的心房,令我无法呼吸。在我精心用冷漠编织的保护膜下,尝到了多年未曾触及心腹的痛苦。我远离了人群,远离了喧嚣,我知道从此以后我会更加冷漠。
我低着头,用手轻轻按住突突跳动的太阳穴,不知何时起头颅开始阵痛。我掐灭了烟,至今,我还是不怎么会吸烟。我将烟头丢到垃圾桶里,缓步走回了房间。我没开灯,脱掉外衣,摸索地上了床,尽量保持着和云裳之间的距离。寂静的黑暗中,云裳细碎的呼吸声,头发淡淡的味道,身体微热的温度都近在咫尺,令人浮想联翩。我倾听着自己怦怦的心跳声,心里明白只要将胳膊伸入她的脖颈下,一切便会自然而然地发生。
云裳对我而言,到底算是什么呢?为什么我会突然回忆起小茶的事情,难道我要告诫自己不能重蹈覆辙?为什么在多年精心地经营下,平静的心情会在进藏后变得如此烦躁不安,难道我已无力维持那层冷漠?不想轻易喜欢某个人,也不想被人轻易喜欢,从见到小茶起,即是如此。多年以来,我已习惯想象事情最糟糕的一面,从而避免真实世界也是如此,但实际上,我总会做得比想象的更加糟糕。
欢迎加入《晴天以前》【讨论群:87507717】
早饭吃得没滋没味,虽然入藏也有一段时间,但仍是天天头痛胸闷,口干舌燥,食欲不佳,不知何时才能完全适应高原。早饭吃毕快到中午,云裳在我们的簇拥下赶到医院打吊针。高大宽敞的输液室里横竖地摆着七八张床位,床上铺着清洁白净的床单和枕套。云裳的床头立柜上堆满了葡萄糖,氨基酸等等药瓶,多得令人望而生畏,反正医生说多打也没有坏处。床的一侧,一位护士正耐心地照料着手持小号转经筒的藏族老太太。另一侧,一位穿着横格纹藏式围裙的中年妇女坐在床沿上将眼泪汪汪的孩子搂在怀里,咿咿呀呀地哼着藏语儿歌。四下环顾,发现病房里竟然挤着形形色色色的人。疾病从来都是一个不挑食的好孩子。
云裳一瞧见堆积如山的瓶瓶罐罐,立刻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说自己没病,可以继续赶路,被我和衣冠合力连推带拽按倒在病床上。护士安顿好老太太,便转过身来给云裳扎针。云裳皱着眉头躺在床上,挽起袖子,咬紧嘴唇,侧脸望向一旁,不敢看但又偷偷瞥着护士将针扎入血管里。云裳手背白皙血管纤细,一连扎了几针,才算成功,痛得云裳鼓着嘴,谁也不理睬。我离开输液室,在回荡着脚步声的楼道里找到了药房,向打着瞌睡的医生讨来一个用完的葡萄糖瓶子,然后在过道中的开水桶里灌满热水。我捏着瓶口,快步走回输液室,衣冠和小石头坐在床的两侧逗云裳开心。正在输液的其他病人都好奇地望向衣冠,他的兴高采烈与病房的气氛格格不入。
我用薄单子裹好热水瓶,枕在云裳的手臂下,她抿着嘴轻声说了句谢谢。衣冠在一旁大鼓其掌,冲小石头说道:“你怎么没对我这么好啊?”小石头瞪了衣冠良久,然后搬了张椅子坐在床头。小石头不知从哪里又翻出一顶扬基棒球帽,那帽子干净得闪闪发光,和灰扑扑的上衣裤子一比,显得极不协调。
我离开病房,走出了医院生锈的铁门,印象中昨天跑过这里时,临街开了许多商店。随便走进一家小超市,店铺主人臂肘支在玻璃柜台上无精打采地发呆,我买了一斤苹果,几瓶牛奶,一包奶糖和几块巧克力。又在一间倾斜破败的报刊亭里挑了几本杂志,卖主一直缩着脖子看报纸,问价钱才不耐烦地回答。我走在回医院的路上,想到自己如此冷漠的性格,竟然也会为照顾云裳而东奔西走,便觉得自己的变化着实不可思议。病房内安静了许多,几个陪病人来的家属都陆陆续续地离开了
我拂拭掉窗台上的灰尘,将零食和杂志靠着窗框堆整齐,然后抽出其中几本递给云裳,无可奈何地说:“时尚杂志只有这么几本,还是去年的。你就先将就将吧。”云裳倒也不介意,依在床头上,撩着头发,有一页没一页地翻着。小石头一脚踩着椅子,下巴顶着膝盖,没什么精神地和衣冠说话。衣冠从塑料袋里取出一颗苹果,掏出瑞士军刀削苹果皮,那手法出奇的笨拙。我实在看不下去,从他手里夺过小刀,轻松利落地将一层薄皮削掉,然后捏着连在一起的苹果皮在他面前展示,他竖起大拇指啧啧称赞我细心周到、万里挑一。
云裳忽然想起什么,放下手中的杂志开口说道:“你们都不用管我了,自己去玩吧。”
衣冠摆摆手说:“你别瞎操心。我们早都商量过了,往后路上海拔更高,今天大家调整一天。”
病房里不适合聊天,衣冠闷得发慌,出门去买扑克牌准备用来打发时间。我挑了本过期杂志,靠墙站着阅读,封皮书页都如新书一般无异,只是内容晚了一年,仿佛所有事情都发生在一光年外,刚刚才传到这里。衣冠手里攥着扑克从外边回来,告诉我们尼玛打来了电话,说办边境通行证还要花点时间,并嘱咐路上条件会日益艰苦,最好现在买些食物和日用品以防万一。
我们从云裳的病例背后撕下一张纸片,一边讨论,一边列出清单,字越写越小,密密麻麻地写完了正面,又写在背面上。由于采购物品实在太多,我和衣冠义不容辞负责地肩负起了这项责任。出了医院,拦下出租车。司机两只小眼睛时不时地从后视镜里盯着我,一路看得我发怵。不大工夫,我们找到了一间两层楼的商场,整个二楼超市里只有我和衣冠两个顾客。每买到一件物品,就将皱皱巴巴病例纸从口袋里摊开,用小铅笔将其划掉。刚巧看到有卖羽绒服,虽然缺少审美品味,但只靠一件休闲西服外套就想勇闯珠峰阿里怕也不太现实。转了半天,服务员竟然说有很多东西都断货。没办法,我们只得双手拎着塑料袋,气喘吁吁地穿街走巷,最终也未能买到全部东西,一来实在找不到,二来根本想不出需要的原因,例如黄桃罐头,草莓,棒球帽,计算器,橡皮擦和钉书针。
我们经过嘈杂街道的拐角处,衣冠累得不想再走,一屁股坐在台阶上,将手中沉甸甸的袋子堆在一旁,长吁了口气道:“完全成了两个女人的苦力。”衣冠背后是一间门锁紧闭的店铺,一个胡子拉碴,戴着绿松石大耳环的藏族男人蹲在台阶的最上层,露出一对似牛顿在深思般的眼神。他瞧我们忽然不请自来,有些不大乐意。
我紧挨着衣冠身边坐下,放下紧勒手掌的袋子。一辆辆载满水果的三轮车挤在十字拐角的黄金地带,一个脸庞宽大,晒得发红发黑的藏族妇女,从板凳上跳起来和几个游客激动地讨价还价。有那么一会,汽车喇叭全都疯狂地响了起来,刺耳的声音此起彼伏,前呼后应。过了好久,才又只剩下汽车穿流时正常的噪音。即使在偏远的日喀则,也能发现人类欲望的膨胀速度,总比现实改善得要快。
衣冠从袋子里抽出一瓶绿茶给我,自己拧开一瓶可乐咕嘟咕嘟喝了起来。喝毕,他突然冷不防地问道:“你们做爱了么?”
“什么?”
衣冠盯着我的眼睛和悬在半空中的绿茶瓶,点了点头道:“看来还没有做。”
我喝了一口略带苦味的绿茶,冰凉的液体顿时清润了喉咙,我咳嗽了声开口道:“她昨天都生病了。”
“不生病就做了?”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将绿茶瓶子放在脚下,眼睛盯着在阳光照耀下匆匆忙忙的人群,特别是那一双双耳朵,已经对周围的喧闹习以为常的耳朵。我将十指紧扣,撑着下巴颏,问道:“我一直很好奇,你能和女朋友相处多久?”
衣冠仰起头,搓着下巴严肃地思考,嘴里念念有词,过了半晌,像是通过一系列加权平均后,颇为认真地回答:“一般来说也就一两年吧。”
“你到底交过几个女朋友?”
“两个。”衣冠举了个V字手势。
“不可思议。”
衣冠一本正经地解释:“你说得是女朋友,又不是女性朋友。”他故意拖长了“性”这个字,然后他说:“有段时间我在一家影视广告公司做事情。我在通告部,电视剧或广告发通告需要演员了,我就会领着人去见导演,给他们讲点注意事项。说偏了,反正那会我经常和一帮模特一起玩。差不多三五来天换一个女性朋友吧。”
“那小石头算是什么?”
衣冠歪着脑袋想了想,对我说:“准确点,她算是女‘还没性’朋友。”
突然间,我们面前出现了一个穿着厚重军大衣的藏民。他在阳光下汗流浃背地站着,像张开翅膀一样将军大衣掀开。军大衣内侧的左右两边挂满了令人眼花缭乱的古董,老式怀表,军功勋章,画册卷轴,玉石佛坠,青花瓷碗等等,似是将自家古董店的东西全都缝在了大衣内侧。我们不感兴趣朝他摆了摆手。他怏怏将自己的翅膀收回,重新裹在身上,如同一只丧失了飞行功能的鸵鸟,没入熙熙攘攘的人群。
“和云裳怎么样了?”衣冠问。
“不知道,说不清楚。”
“怎么这么犹豫不决,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做朋友。”衣冠一脸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我将双手置于头顶,慢慢地捋顺翘起的头发,等头发扁平后,又一片一片地抓起来,然后才说道:“其实不知道是不是喜欢,只是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和我记忆中曾经遇到的女孩都不同。似乎很熟悉又很陌生,想在一起又怕伤害对方,总觉得像是被一双受诅咒的巨手推向某个令人窒息的深渊一般。”
衣冠挥手紧紧抓我的肩膀问道:“你交过女朋友么?”
“废话!”
衣冠松开手道:“矛盾就对了,即熟悉又陌生,即兴奋又害怕,我已很久很久经没有这种感受了,很羡慕你啊。初恋的小男人,真幸福。”说罢,衣冠似乎很认真地喟然一声长叹。
阳光缓慢地移动,顺着台阶向上努力地攀爬。我们不断地调整位置,直到最后迫不得已坐在台阶的最上方,靠着锁着的红色木板门。那个怀着心事的小眼睛藏民不友善地瞪着我们,似是我们入侵了他的地盘。他霍地站了起来,怒气冲冲地离开了。
我和盘托出地说道:“其实,我担心自己会伤害她。对待感情,我经常会突然之间,就像断了电似的,丧失掉起初的那种感觉。往往不到一个月,对待她们就如同陌生人一样。简直像是被诅咒了,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也觉得莫名其妙,不可思议。所以我从不轻易喜欢女生,也很烦被别人喜欢,但总有一些女生似乎天生就喜欢这样的男人,令我头痛得要命。”
衣冠哑然失笑道:“好好担心你自己吧,没瞧见人家手上的戒指?和你待在一起有段时间了,没觉得你有什么不正常,只是有时会很内向。唉,出来玩,这些事情不要太认真,你还担心一个月以后的事情,恐怕一个星期后大家就各奔前程了。记得我说的话么,过眼云烟,捧场做戏。”
听了衣冠话,令我不免有些失落,像是站在舞台中央发出很大的声响,却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关注。不过仔细想来,也许我真的是在杞人忧天,一次旅行何必如此认真?这么一想,就如同被人推了吧,忽然下定决心,之前的种种顾虑都立刻烟消云散了。
衣冠将我们喝完的瓶子收拢在一起,扔到街边的垃圾桶里。我在想衣冠到底会如何看待云裳昨晚病房里的话,便告诉他:“云裳跟我讲,我和她原来一个男朋友很像,不过那人死了。”
“女人的构造都差不多,大多数时候最好还是不要全信。”说完,衣冠摸摸了左边口袋,又摸摸了右边口袋,然后站起来从裤兜里摸出一盒烟和打火机,点燃了烟,又将烟盒递给我,我本想拒绝,但从未见过他抽烟,便也给自己点了根烟陪他。烟雾腾腾而起,被忽然刮来的一阵风吹得支离破碎。
衣冠一个指头推了推架在鼻梁上刚买的墨镜,问道:“你们做爱了?”
“不是刚才说了,没有。”
“真的?”衣冠斜叼着烟,将烟雾从另一侧的嘴角吐出,接着说:“怕你不好意思承认。”
“回去就闷头睡了,什么都没有发生。”我隐讳掉了自己一个人下楼抽烟的细节。
“聊什么了?”
“没什么,等我刷完牙,她已经上床了睡着了。”我说。
“什么话都没说?比如说,谁睡哪边,怎么睡之类的?”
“没有。”
衣冠猛吸了两口烟思考,然后问道:“你不觉得奇怪嘛?一般正常的女人跟一个陌生的男人睡在一张床上,至少要说清楚怎么睡,这种问题不至于不好意思吧?一句话也没有,这不暗示说即使你要和她做,她也不会介意。”
我耸耸肩说:“有可能她生病了,所以累了,睡着了。”
衣冠沉默了一阵子,看了看手表,将还没抽完的烟在地上踩灭,拎起袋子站了起来说:“算了,也别想那么多。遇见有人长得像死掉的男朋友,虽然几率不是很高,但你天生是一幸运儿,赶上小行星撞地球。既然她都无所谓,你又何必再拒绝。不过就是有个心理准备,旅行结束,这段感情也就完了。过眼云烟,捧场做戏,当你是朋友才这么认真跟你说。”
我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说道:“既然这样,我还要去买一件东西。”
————*————
尼玛下午来到医院,将边境通行证和身份证交给我们自行保管。我们合力把七七八八的物品放进越野车后备箱,然后几个人在病房的空床上,不出声地打牌。小石头不愿玩,一个人溜到街上拍照片。我们问尼玛会玩什么,他说会斗地主。各地规则不尽相同,我们定下折中方案,一口气玩到傍晚,小石头从外回来,点滴也总算打完。云裳说肚子饿得咕咕叫,我们便就近又去了尼玛朋友家的那间餐馆,这次没人敢再提喝酒的事情,大家低着头稀里哗啦地吃饭,我却没什么胃口,吃了碗藏式汤面,然后一个人喝了大半暖壶的酥油茶。吃完饭,衣冠拽着小石头的手,说要先闪一步,出门时还不忘回头朝我频频使眼色。我问云裳想不想去散步,她瞧了我一眼,赶快避开眼神,窘促地喃喃细语道:“好呀。”
我们出了餐馆,迈着轻快的脚步朝着与医院相反方向走去。夜色晴朗,明月高悬,偶尔有自行车响着车铃经过。有一段路没有路灯,只能借着月光辨识路面,两侧的藏式民居只从缝隙里露出微弱的光亮。又走了阵,总算上了嘈杂的街道,小商小贩们正在打点收摊。
“身体感觉怎么了?”我问道。
“身体好多了,就是在医院里闷了一天,头都大了。”云裳鼓着嘴,双手举在头顶,模拟头在膨胀样子。
街道的一隅整整齐齐地摆着十来张台球桌,台球桌的上方还高高架起了防雨防晒的顶棚。每张桌案上都伏着挥杆的藏族青年,不少人叽叽喳喳地边看边聊天。这种场面,没来西藏前绝不敢想象。我们穿过人群,走了一会儿,街道才又安静下来。我忽然发现原先的尴尬和迟疑都不知所踪,思绪就如同下山的泉水一般流畅无阻。我指着夹在云裳连帽外套口袋上的mp3说:“喜欢听音乐吧,听什么类型的?”
云裳动作优雅地将一侧的头发撩至耳后,露出白色的小花状耳环。她转过脸看着我说道:“对呀,只要是音乐我都喜欢。特别喜欢听很空灵很自然的音乐,可以想象在童话般的旷野里无忧无虑地飘来飘去。”她背着手翘起鼻尖,仿佛深深吸入一口来自落英缤纷世界里的空气,然后她顿了顿问道:“那你呢?”
“音乐上没特别大追求,听不出所以然来。所以各种风格兼容并包,好坏参差不齐。”我在脑海里把自己想象成一股波浪状的物体在旷野里东飘西荡,飘了好久才落到长满小花的青草地上。
云裳也许是对我的回答有些失望,暗自微微点了点头,换了话题问道:“在国外生活蛮好玩吧,已经去过很多地方了么?”
我略微思考了下回答:“无所谓好玩不好玩,其实除了学校外的地方去得也不多。一天到晚忙得不可开交,至于忙什么也说不清,什么都不做又觉得难受。”
“太可惜了吧,有这么好的机会。等我赚足了钱,买一栋大大的房子,然后靠租金养活自己去全世界旅游,可以在普罗旺斯种一片熏衣草田,也可以在北海道开一间酒吧,总之每到一个地方,一定要在那里生活一段时间,好好体会当地的生活和民俗,这就是我的梦想。”说罢她开心地露出了上排几颗洁白的牙齿。
“那可真的需要一栋非常非常大的房子才能养活得了你。”我忽然觉得仿佛自己和她倾心已久,甚至在一个瞬间里,我觉得自己便是她的男朋友。下一个瞬间,我才认清现实,自己只能自己。
“就是啊,必须要和城堡一样大的房子才行,”云裳心满意足地张开纤细的双手来形容房子要有多大,然后用手指顶着下巴说:“最好还外带一个白马王子。他弹钢琴,我拉小提琴。唉,真怀念小时候去学琴的每个清晨,迎着风,坐在爸爸自行车的后座上。”她突然打断掉自己的话说:“不说我啦,说说你吧,那你有什么很喜欢做的事情呢?”
“喜欢的事情有一大堆,但没什么特别情有独钟的。比如说有时候会和朋友一起去酒吧,但其实也不一定真的喜欢,无聊起来,也有过在酒吧里用笔记本电脑看《三国志》的经历,吓得朋友带来女孩不敢和我说话。”
云裳掩嘴失笑道:“这事要搁在我身上,也是不敢和你说话的。这么说你是很喜欢看书喽?”
“喜欢倒也不假,只是没有说一定非要看。觉得看书可以打发时间,如果不能看书,听音乐,玩游戏,去健身也都可以取而代之。”其实再认真想想看,又觉得自己并非如此,就是说,即使自己真的有什么特别喜欢东西,怕也不愿意承认。担心一旦承认了,那件东西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云裳手指轻盈地挽着头发,若有所思地问道:“要是没有很喜欢做的事情,那活着岂不是没有滋味?”我侧脸看着云裳,她与我的距离之近,伸手就可以触摸到她白皙的脸颊。她说完话刚好瞧过来,四目相交,望着她水汪汪的大眼睛,我的胸口忽地荡过一阵暖流,那感觉令人紧张将一口气憋在喉咙里,脑袋里各种思绪顷刻间轰隆隆地倒塌成一片废墟。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她也缄口沉思。两个人擦着肩膀行走,手指尖有意无意地碰触到她身体,手心不自觉地冒汗,但又想再靠近几厘米。走上了另一条路,街面很宽,两侧店铺低矮,不成比例的街道显得惨淡冷清。我边走边想,自从和云裳在医院谈话后,她简直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我们的处境也愈发融洽,难道这都是她死去男朋友的功劳?
我瞥了眼手表,估计差不多到时间了,便朝着计划的方向走去,拐上一条侧街,街角上花店的老板正在收回展示的花桶,其余的店铺也都连二连三地关门熄灯。直到经过一间糕点店铺时,我故意放缓了脚步。虽然店铺其貌不扬,橱窗里也无灯光照明,但是云裳还是注意到了,她弯腰眯着眼睛,借助街道上昏暗的光线,透过橱窗玻璃看着一块块蛋糕模糊的轮廓。可惜糕点店门窗紧锁,室内黑呼呼得空无一人,估计敲门也不会有人来开。
“想吃蛋糕?”我问。
“嗯。”云裳微微失落地咬着指甲说。
两人站在门前一时没有说话,我索性建议道:“破门而入?”
“真的假的?”云裳惊讶地瞪大眼睛。
我弯腰研究起那个玻璃门和门锁的构造,尝试性地推了推门,然后摇了摇头,转而用手指轻轻敲了敲玻璃橱窗。玻璃倒不是很厚,声音清脆,只要用些力气就可以弄碎,我挽起了双手的袖子,准备施力。
云裳紧张地拉住我的胳膊说道:“算了吧,你是开玩笑的吧?”
我耸耸肩退回袖子,两个人便继续向前走。迎面而来的藏民除了脸型肤色不同,衣着行为几乎和我们没什么差异。眺望着夜色下的雪山和寺庙,我的脑海里重复着衣冠所说的话,喜欢是一种眼神,而不是一番道理。
“明天再来买吧。”我安慰道。
“算了,明天还要赶路呢,已经因为我浪费了一天时间。”可能有些冷了,云裳从颈后翻起长着两只小耳朵的毛绒帽子。
“这样吧,答应你,下一次你想要蛋糕的时候,肯定给你买,买不到也会想法设法变出来给你。”我脸有些发热,挠着头皮勉强说完后总算松了口气。
“一言为定哦。”云裳停下脚步,认真地盯着我说。
“一言为定。”
欢迎加入《晴天以前》【讨论群:87507717】
我支支吾吾地说:“没做什么。”
衣冠大失所望地说道:“你干嘛不上?白白浪费了机会。”
我皱着眉头说:“我又不是为了发生关系才做那样的事情。”
衣冠用胳膊撞撞我的肩膀问道:“那为了什么,世界和平?难道她突然看到蛋糕时没有任何惊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那个‘破门而入’的主意很不错吧。”
我叹了口气,和盘托出地告诉衣冠:“其实也没什么。后来她看见了,挺惊讶也挺感动的,靠在我的身上,然后两个人手牵手睡了一晚上。”
衣冠进一步试探性地问道:“没做什么需要马赛克处理的事情?”
我摇了摇头。衣冠啧啧称奇。我俩走出了狭窄的石道,拐进画满佛像的长廊,突然出现在一座巍峨殿宇前的天井里。天井中很多喇嘛席地而坐,围成几堆有说有笑,在圆形木板上用糌粑捏出像小葫芦一样的供奉用品。云裳和小石头站在一群喇嘛的身旁,导游喇嘛指着他们捏出的东西在比划着什么,云裳和小石头不时地点头应和。
我心想着衣冠和小石头单独相处已有几天,最近几乎没跟小石头说过话,也不知他们情况如何,便问道:“你们怎么样了?”
衣冠正抬头仰望着金碧辉煌的殿顶,听到我的话,摇摇头叹口气道:“别提了,一言难尽,昨晚几乎一夜没睡,两个人讨论世界上存不存在鬼。”
“结论呢?”我好奇地问。
“她的世界存在,我的世界不存在。”衣冠耸了耸肩,撇着脸继续说:“这还不算什么,前天晚上也折腾到半夜,她不知从哪里买到了一副象棋,让我教她。我水平虽然很差,但绝对比不会下的人强。第一局我大赢,第二局我险胜,第三局我被她沉炮将死,然后她说小学时参加过全国国际象棋大赛,还说要跟我下第四局,让我一个車。”
衣冠在我耳边指手画脚,喋喋不休,我一个字也没再听进去。我站在经柱后窥视着云裳,不错过她身体一个弧度,一丝颤动,一缕闪烁,一抹红晕。她静静地经过一排转经轮,指尖微微滑过,经轮也随之颤动起来,低声鸣唱着手绘的藏语经文。阳光下,她晶莹剔透的眼睛中闪烁着辉耀,像平静湖面的水纹一样默默地反光。她姿态轻盈地走入大殿,跪倒在弥勒佛真身前,额头紧贴着磨平的地面。
一切显得如此真实,却让我有种无法触摸的虚幻感。不觉想起昨晚她突然看见蛋糕摆在床上那开心和惊讶的神情,她俯身趴在床上,解开蛋糕盒子的丝带,左右端详,然后轻盈地跳下床,从背包里取出一个粉色的发箍,将额前两侧长发别在脑后,整个人侧卧在床上,微微抬起头,示意我关灯。我只留床头灯,坐在床边沿,拆蜡烛的包装纸。那莲花状的蜡烛着实难以点燃,费了好半天劲,总算喷出一阵眩目的火焰,我说赶快许个愿望吧,要不然蛋糕就烧坏了。她匆匆握着手掌抵着鼻尖,闭上眼睛,眉睫一颤一抖,在烛光的烘托下,她嫣红的脸颊显得楚楚动人,我们把大煞风景的蜡烛拔掉扔进垃圾筐里,她用手指蘸了口奶油,尝在嘴里,良久地注视我的眼睛。然后,她仿佛被一阵微风送到了我的身边,侧靠在我的胸口上。我们一句话也没说,四周悄无声息,她抬起红彤彤的眼睛,喃喃细语地道了句谢谢,眼泪在眼眶里旋来旋去。我们将蛋糕撤掉,两个人仰面躺在床上,手自然而然就紧握在了一起。十指相扣,她的手心淌着汗。我的脸微微发烫,心情舒爽,就像被人晾在楼顶的晒衣绳上,面对着暖暖朝阳。
云裳远远地发现了我们,扬起弧形的嘴角,微笑着朝我们招了招手。衣冠就此打住了小石头的话题,我们也和她们一起继续跟着喇嘛的步伐参观。衣冠贴着小石头耳朵悄悄说了些什么,小石头侧过脸,
意味深长地瞧了我一眼,然后衣冠突然抓住小石头的手,边走边盯着我和云裳,笑嘻嘻地说:“青梅小姐,竹马先生,不打扰你们俩啦。”
衣冠和小石头离开了,我们也跟喇嘛导游话别。我牵起云裳的手,似捕捉住一股沁人心肺的暖风。两个人漫步在谧静的石道上,步入了纵深交错的幽深里,一线蓝天夹在耀眼塔尖和佛堂木楼间。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又回到了高耸佛殿前的天井里,很多喇嘛还是忙着赶制那些供奉用的祭品,有几个喇嘛抱着一盆盆做好的成品与我们擦身而过,转入走廊消失不见了。我和云裳盘腿坐在石阶上,背靠在画着一尊尊佛像的墙壁上。眼前佛殿的顶部,几个藏族妇女裹着头巾正忙着打理修补殿顶,
云裳用手指着忙忙碌碌的喇嘛们说:“你瞧那些喇嘛,笑得多开心啊,没什么心烦的事情,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天和海水一样澄净,心情不好都不行呢。”
“那到不至于,他们每天要为各种佛典,藏药,外语,天文的课程心烦,也要有考试,辨经,比赛,接待的杂七杂八的事情,不比我们轻松多少。最关键的是还要考虑成佛。”
“对啊,我就在想,为什么要想成佛呢?活在现实里虽然会痛苦一些,但总会有新的希望,期望就会成为现实,一切也都会变好。”云裳兀自摇了摇头,继续说道:“成佛后就没了爱情,没了希望,没了可爱的礼物。这么枯燥和单调的生活,我才不要嘞。”
石阶地面有些渗潮,天井里又微微刮起了凉风,我将自己的西服外套脱下递给云裳。云裳微笑地摆了摆手,将手里的衣服又塞给我说:“没事儿,我的体质可好了,现在蛮健康的。小时候我老爱得病,爸爸就送我去少年宫练武术。我早上练琴,下午就去练武术,我的长拳打得可好了,还拿过奖。我还会舞剑呢。”说着她撑着站了起来,做出一个柔弱的姿势要跟我过招。在我看来,一阵更强的风就能将她吹得像皮球一样在地面咕噜咕噜地滚动。
我无奈地站了起来,和她面对面摆了一个格斗姿势。她朝我胸口缓缓地挥了一拳,同时娇弱地喊了声“哈”。我微微侧闪,向前挪了一小步,轻轻地抓住她伸出的纤瘦手腕。她又伸出另一只拳头,被我的另一只手也牢牢抓住,我将她的双手举向空中。她跺着脚,涨红了脸说:“气死我啦,不带这么赖皮的。我的手都不能动了,招式的威力就没法发挥啦。”
我将她的双手并在一起,用一只手抓住,腾出一只手轻轻地用食指在她玲珑的小鼻子上刮了一阵,笑着问:“怎么样?”
她噘着嘴说:“好啦,好啦,我认输还不行嘛。”
我将她的双手松开。她用手揉搓着手腕,嘟嘟囔囔地说:“你看,我的手都被你捏出红印子了。”
我瞅了瞅她白净的手腕,帮她吹了吹气,又来回揉了揉几下。然后我俩又盘腿坐回原地,云裳歪着脑袋依在我的肩旁上,双眼没聚焦地望着空气里飘忽不定的气旋,说道:“小时候,每次练完武术,爸爸都会在少年宫楼外的草坪上和我玩儿。我追着打他,他从来都不还手,才不像你呢,这么暴力。”她停顿了会儿,蹙起眉毛,露出一脸狐疑的表情,冷不防地问了句:“你说过去的事情都跑到哪里去了?”
“什么过去的事情?”我问。
“就是过去啦。”云裳双手支着脸颊郁郁地说:“我有时候会不明白,为什么过去就这么忽然地消失了呢?明明我刚才还能感觉到的过去,一下子就没了。几年前的事情就跟昨天发生的一样,可是他们到底跑到哪里去了?就像一群跑丢的孩子一样,怎么找也找不到,真叫人干着急啊。”
“既然是过去么,就像过一条桥,过去了后回头才能看到整条桥。可能他们哪里也没有去,就在我们身体里,正是因为还没有过去生命这条桥,所以我们暂时只能隐隐约约地瞥见它。总有一天,会彻彻底底找回他们的。”我边说,边想象自己走在生命之桥上。桥下河水川流不息,有人指着水说,逝者如斯夫。有人指着桥说,过河了还要它干什么。
“会不会存在一个和我们生活的完全不同的世界呢?我可以随意地回到过去,想回到什么时候就回到什么时候,想改变什么就改变什么,你说这多好啊!”说完,她又试图弄清楚什么,随即又摇了摇脑袋,自言自语地说:“不想了,太复杂啦。如果生活在童话世界里,当一个可爱的公主,那多好啊。”
“你都这么大了,怎么还老在想着童话之类的事情?”我伸手去刮她的鼻子,被她侧身躲开。
云裳嘟嘟噘起小巧的嘴巴不服气地说:“怎么了,不行啊,我就要生活在童话世界里。哼,总会有一天,我的王子经历完了各种艰辛的考验,最终打败恶龙,就会将我从塔楼里救走。只要再忍耐一段时间就好了,再忍耐忍耐就好了。你要觉得好笑你就笑吧,哼。”
“没,没,我没笑。”我最终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笑得似开怀畅饮一般酣畅淋漓。
云裳蹙着眉头,怅怅地叹了口气说道:“不过现实就是现实,冰冷的现实啊。公主每天也只能从超市里买来大袋的东西,自己拎回黑漆漆、乱糟糟的家里,而王子却不知道公主的存在,多可怜啊。对了,你知道么,我们家楼下有家肯德基,我经常去超市的时候,顺便就会买一个儿童套餐。你瞧,还得了这个礼物。”说着她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指着手机上的咖菲猫挂饰给我看。
我将手指轻轻按在云裳鼻子上方的几条皱纹处,用手画圆将皱起的眉头舒散,对她说:“你一个人在北京生活,算是挺坚强的女孩子,这好像叫做北漂,那你的老家是哪里的呢?”
“我就不告诉你!你才老皱着眉头呢。”说着云裳如法炮制,伸出手指将我头上的皱纹驱散,然后她完全靠在墙壁上,用双手环抱起蜷起的双腿,开口道:“我才不想坚强呢。我就是一个小女人,世界上的事情已经有很多人在操心,也不差我一个人了。我只要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就好,最好能像小时候那样无忧无虑。所以我的男朋友一定要比我强大得多,令我崇拜,令我着魔,只要有他在,我什么事情也不需要操心了,脑袋彻底放空,跟天空没有飘着一朵云一样的空白,多妙啊,美丽的、蓝色的空白。”
天井里又有很多喇嘛端起盛放供品的大方盘子离开,有个喇嘛戴着口罩拿起扫帚清扫着地上撒落的糌粑。屋顶上的几个藏族妇女拿起一截木杆似的东西,有节奏的边唱边跳,似乎是修葺屋顶的一种方式。
“我很小的时候,有次回爸爸的老家。火车开到了尽头,又坐汽车,汽车颠颠得也开到尽头,还要走啊走啊,翻过一座大山,到了几户人家的小村子,我爸爸就是在那里出生的。村口有一条小溪经过,我们去的时候是夏天,几个小朋友挽着裤褪在河里摸小鱼。有一天,我忘记是怎么回事情了,自己一个人沿着小溪边儿走着走着就迷路了。其实我不知道自己迷路了,只是走着走着就累了,趴在一块大石头上睡着了。我醒来的时候,有几只好漂亮的蝴蝶绕着我飞呀飞呀,我蹦蹦跳跳地追着蝴蝶玩了起来。村子里人都很焦急找我,却不知道其实我玩得开心着呢。要是有个令我觉得安全的男朋友,也就是这种感觉吧。虽然周围有很多危险,我都可以不需要去考虑,我会高高兴兴和五颜六色的蝴蝶在溪水边玩一整天,晚上的时候,他就会领着我回家了。迷路的事情,我可能压根儿没察觉出来呢。”她美滋滋地边说边将头发撩至耳后,每当她做出这个动作时,我的心弦就像被她乱拨了一通。
“不过呢,光有安全感还是不够的,”云裳兴趣盎然地继续说道:“他还要会哄我开心才行。我有些多愁善感,可能会经常不开心,但是呢,只要有一丁点的快乐就能兴奋好久。比如你昨天晚上给我变出来的蛋糕呢,就可以给你加分啦。即使有再不开心的事情,我只要回忆起那个蛋糕,就会很开心很长一段时间。”
我沉思了会儿自己到底是不是云裳所谓的那种人,最终也得不出什么结论。看了眼手表,拉着云裳站了起来,该是去找衣冠他们的时候了。我拖着云裳的手,在狭窄石板路上漫步,咯噔咯噔的细碎脚步声扩散入无声无息的空气里。
云裳突然好奇地问道:“你信缘分么?”
我歪头问道:“什么是缘分?”
云裳低着头,看着脚下一块块被踩平的石板,突然停下脚步,松开拉着的手,从一块石板跳向另一块石板,就这样跳了几步后,她乐呵呵地回过头来望着我说道:“一起跳啦。”我使劲揪了揪自己的头发,硬着头皮跳了几下,然后无奈地叹了口气走到云裳身边,重新握住她的手。她将一只手指贴在红润的嘴唇上,眯着眼睛,一边似在回忆着什么,一边说:“刚才喇嘛跟我们说什么缘起性空的道理。我想来想去,觉得缘分可能就是该发生的没发生,但是不该发生的却发生了。”
“缘起性空是个复杂的道理,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清楚楚,我在澳洲哲学就学这些东西,其实和你说的缘分是两码事。”
云裳仰起脖子看着我:“那就没有什么简单的道理吗?其实,人只是需要一个答案就可以了,不管对与错,是与否,越简单越好。”
我搓了搓头发,淡淡地说:“成佛的道理很简单。”
云裳瞪圆眼睛惊讶地问道:“成佛怎么能简单呢?你看寺院里这么多人几十年来都忙着想成佛,怎么能不复杂呢?”
“成佛的道理和成佛是两码事么,我是说成佛的道理,至于成佛难不难,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云裳好奇地问道:“那你说什么是成佛的道理?”
“你有什么疑惑的事情么?”
“一大堆。”
“所以说你成不了佛。”
“那你说怎么成佛?”
“没有疑惑就可以了啊。”
“可是怎么才能没有疑惑呢?”
我摊开手说:“佛就是觉悟者,就是没有疑惑,怎么能没有疑惑呢?直接没有疑惑不就行了。”
云裳疑惑不解地皱着眉头盯着我。
我用手指轻轻拨了拨她的头发,解释道:“如果有个什么方法可以解决疑惑。那么那个方法是什么,或者那个方法怎么做,不就是最大的疑惑么?”
云裳噘着嘴不服气地问道:“那你已经成佛喽?”
我自嘲地笑了笑道:“其实这个道理很简单,除了直接没有疑惑外,还有什么能比这样更方便的呢?其他所有的佛经佛像公案典故都只不过是一个比喻而已,这个世界仅是一个比喻集合而已,而从这些从比喻中得出的观点,不过是另外一个比喻而已。道理确实简单,不过禅宗有句话叫做‘悬崖撒手,自肯承担’,敢不敢在悬崖边上真的撒手那就是两码事了。我现在连那悬崖都还没找到呢,更别说撒手的事情了。”
我们走出小道,朝扎什伦布寺的寺门走去,与缄默的红袍僧人擦肩而过。
云裳把头摇得如钟摆一样说道:“完全不懂,不过听起来挺深奥的,一般说来深奥的东西都有一定道理。”
我叹了口气说道:“我有篇哲学论文就是讨论这个观点,我称之为比喻主义(metaphorism),其实观点很简单,简单得我甚至无法论证,但是为了凑够字数,便写了洋洋洒洒上万字,引经据典说得天花乱坠,最后讲师竟然还是弄了个一知半解,怎么费劲解释他还是不能完全弄明白,也有可能是我的英文水平还没到家吧。对了,聊这些话题是不是很无聊?”
云裳睁着大眼睛,一脸钦佩地表情道:“不会啊,我其实挺喜欢听的,只是不愿意思考,所以你思考好,把结论告诉我就行了。我大学的时候还买过康德的书呢,看来看去就是不懂。现在彻彻底底地放弃了,对所有的思想都是持仰视的态度,哇,好厉害呀!世界的事情嘛,就由你们这帮将来秃顶的老头子来考虑吧。”我盯着云裳灵动清澈的瞳仁,在她可爱娇弱的外表下,我朦胧地看见了一个背负着太多期望和失望的女孩。如果再有一阵强风,她便会就此夭折。
尼玛,小石头和衣冠坐在寺外广场上的花坛边沿休息。我对云裳说:“走吧,要去珠峰了。”
————*————
经过一道海拔很高的垭口时,尼玛将车在路边停稳,利索地跳下车,从后背箱里拎出一个装着似碎草叶的塑料袋子,走向路旁一座挂满彩色经幡的玛尼堆,我们也陆陆续续地下了车尾随其后。垭口的风力极强,挂在马尼堆上的经幡被吹得铮铮作响,我的西服上衣早被吹得不成形状。好在太阳尚在云层外,心理上还能聊以慰藉。尼玛找了个避风的角落,招呼我们围住他。他蹲在土堆旁,从夹克口袋里摸出一只精致的打火机和一团纸,屡次之后才将废纸点燃,然后捏着纸的一端用火苗引燃堆在地上的像草屑一样的碎叶子,费了好半天劲,那堆叶子终于不负众望地冒烟,尼玛嘴里念着一连串的藏语,估摸着应该是祈求平安之类的话。云裳忽然糊其词地说要接电话,然后躲躲闪闪地跑到远处。我站在熏人眼睛的烟雾中望着云裳,她的长发被强风吹得飘散,遮住了半张脸,她时而拨开头发,露出愉快交谈的神情。尼玛起身回到车里,又捧出一捆哈达和经幡递给我们,教我们挂在马尼堆上。但那座玛尼堆上的东西已经多得遮天蔽日,我们只得略施技巧,见缝插针地挂上去。
烧完桑烟后,云裳仍揽着头发在风中打电话。衣冠和小石头裹紧衣服,坐在路边的土堆上争论着表象与内涵的关系,两人的观点与论据都荒唐可笑,还非要让我评理。我随便编了借口赶忙抽身离开,然后靠在车门上发呆,充耳可闻得只有荒凉萧瑟的风声,路边的几间蒙古包,虽然四角都用绳索拴在巨石上,仍被吹得摇摇晃晃。云裳终于打完电话,她低着头走过来,刻意避开我的视线。我估计自己猜得八九不离十,三思后还是决定问她:“是你男朋友的电话么?”她咬紧嘴唇,抠着手指指甲,无奈地点了点头。听到她亲口确认后,我的心情也不断地向下沉去。不过我仍可以从容地挤出笑脸,跟她说没什么。事情如此急转直下也的确出乎我的意料,有些不知所措的失落也是在所难免,一时间我只能以僵硬的笑容来应对一切。
叹气也罢,惆怅也罢,我们继续前往珠峰定日。与日喀则的晴朗相比,定日似乎被彻底地隔绝在另一个世界里。漫天翻腾着滚滚的乌云,狂风肆无忌惮地吹着地上的细沙,令人异常压抑,闷得喘不过气。我的心情也随着天气的突变而越来越糟糕,这难道就是所谓的嫉妒么?想来有些可笑,我何时具备了嫉妒的资格,两个人也不过只有数面之缘,恐怕是因为其它的原因才如此失落。嫉妒,可笑!我对自己准确无误地猜测而感到幸灾乐祸,冷漠地嘲笑着自己的异想天开。所以我才会总是告诫自己说,不要轻易喜欢别人。事实证明,一旦离经叛道便立刻到处碰壁。片刻后,内心的失落就转化成了一丝失望,一股怒气,甚至是一种怨恨。但平静一想,自己也没有这些权利。也许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在日喀则的那个傍晚,我只是抱着尝试的态度,捧场做戏而已,只不过入戏太深而一时难以自拔,和云裳的暧昧不过是这场过眼云烟中的一件副产品。
天气愈发糟糕,黑压压的云层遮蔽了太阳的光辉,昏暗的定日小镇上已经看不见了行人,钉在泥土地里的经幡条被刮了起来,在空气里毫无规律地舞动着,发出短促而闷钝的铮铮声。稍微有点规模的宾馆全部客满,好说歹说,倦怠的前台服务员只是冷冰冰地摇头。我们迫于无奈只能挤在一间简陋的小旅馆里,老板揣着钥匙开门时小心翼翼的那股神态,仿佛是担心一个失手就会将整个门都扭下来。房子千疮百孔,粗粗刷过墙上渗出一片片乌漆墨黑的印子,墙角的墙皮顺着墙缝一直裂开到天花板上,吊在墙皮脱落的天花板上摇摇欲坠的日光灯,一角明显地倾斜,与天花板形成一个梯形。拉开灯绳,日光灯就像频闪的手电一样发出短促而黯淡的光亮,挣扎半晌之后,才趋于稳定,持续不断地发出嗡嗡的巨大声响。暗弱的光线把屋子照得惨白,似乎电量并没用在照明上,而是用于制造那嗡嗡响的噪音声。房子被一扇带插销的木门分为内屋和外屋,两屋的光线和空气透过门下宽裕的缝隙自由走动。我和云裳睡在内屋。屋里有两张硬木板床,粗细相间的木板条之间的缝隙可以容纳一个拳头。我默不做声地收拾着杂七杂八的东西,把毫不需要的物品从包里取出,瞧来瞧去,却看不出什么名堂,只好又将它们塞回背包里,但又觉得放在包里总是不妥,干脆随手扔在床上。
云裳看着我无所适从的举动,担心地问:“怎么了?”
我坐在自己的床沿上,无意义地清点着散落一床的物品,头也不抬地回答:“没什么。”
整个屋子被风刮着震动起来,像是一辆满载物资的火车刚从头顶经过,窗户上的玻璃哐哐作响。有几扇玻璃出现了裂痕,不知道是旧的,还是才裂开的。
“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啊,看你刚才一直都皱着眉头。”她继续关切地问道。
“还好。”我冷漠地回答
“其实,你不用在意我的男朋友。你和他不一样的,你对我真的很重要。”云裳声音颤抖地望着我。
“原来如此。”说罢,我摔上门,穿过正在收拾东西的衣冠和小石头,走出屋外,一股冷气飕地卷进屋里,小石头急匆匆地将门关上。尼玛紧绷着脸坐在屋前的台阶上抽烟,手上还戴着开车时用的沾着油渍的白色线手套,他的黑夹克和松垮的裤子被风吹得鼓了起来。我弯腰挨着他坐下,他递给我一只烟,费了半天劲才勉强用特制的防风打火机点燃。天气闷得紧勒我的胸口,感觉像是有一快沉甸甸的铅条卡在胃以上喉以下的地方,把身体压在极黑极静的大洋的底部的砂石河床上。尼玛眯缝着眼睛,出神地望着空气中某个我看不见的东西,喃喃道:“暴雨要来了,非常大的暴雨。”
我将西服领子上翻,用手指抓紧袖管,免得凉风刮进衣服里。寒风摩挲着我的脸颊,将我的头发吹的东倒西歪。眼前一派冷凄凄的颓废破败的小镇景象,强风将尘土,空塑料瓶,食品包装袋,残破的经幡卷在空气里,横冲直撞地发出丁零当啷的声响。我捏着烟抱紧膝头,望着冷风萧瑟中一面被吹翻在地的旗子,耳朵里灌满了狂风呼呼的咆哮声。我抽了口烟思忖道,云裳有一个男朋友,他并没有生活在我的世界里,他只是一个符号而已,冷冰冰的,没有感情色彩的问号。那个死掉的男人,成了一个完结的句号。而我仅仅是一个替代品,替代一段云裳曾经逝去的过往,一个代替用的符号,想来想去,计算机语言里的星号,正是用来代替他人的通配符,它完美地表达了我的处境。现实便是如下:
[?>。>*]
也许句号的境况会更好一些,跟问号不相伯仲,但无论如何我都会排在这个代表现实的不等式的末尾。好吧,在末尾待着吧,其实也没什么值得沮丧的。所有的失望和痛苦都会被我的冷漠和无情最终击退,像以前无数次那样,冷漠都会最终胜利地站在尸骨遍野的战场上,冷若冰霜地看着我的痛苦一点点如血迹斑斑的野草一样枯萎,最后消失殆尽。虽然痛苦的感觉每次经历起来都有些不同,但总的来说还是大同小异、缺乏新意。此时此刻,我仍然有些失望和难受,不过,我也承认,令冷漠发挥治愈的功效尚需要一定的时间,也许一顿晚餐的工夫就可以令我将整个事件彻底忘怀。难道不是吗,我原来便是经常如此。
尼玛怅怅地吸了口烟,吐出的烟雾被寒风快速地稀释入翻滚的空气里,忽然开口道;“我们这边说,只有功德圆满的人才能看见珠峰。这天气难说了。”
嘴里混杂着潮湿的甜味和干涩的烟味,我正在思考功德圆满四个字的含义。衣冠从屋子里窜了出来,大声喊道:“功德不圆满的绝对不会是我。”然后他又幸灾乐祸地说:“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灯泡废了。”灯泡没坏,是停电了。强风破坏了电路系统,整个定日陷入一团浓稠的漆黑里。
我们顶着凛冽的冷风,在泥沼一般的黑暗里步履艰难地前行,终于找到了破败不堪的小餐馆。吃饭的时候,我们蜷缩在角落里,昏暗的烛火摇摇曳曳,将我们晃动的影子投射在木墙上。云裳心情低落,默然不语,无精打采地嚼着食物。她的两只眼睛缺少灵魂的气息,像两口干涸的深井。我不再为云裳的事情心烦,在我看来,这些都是无关紧要、意料之中的琐事,我已成功地控制了自己的心境,它乖乖地受我摆布,随时听候调遣。只不过好景不长,或许是因为冷漠功效的副作用,或许是因为很久不曾如此强行压抑自己的情绪,我忽然陷入了一发不可收拾的低迷之中,无数次类似的经历感触交织在一起,轮番占据心头。我的左眼和头颅产生了剧烈的疼痛,一根根脑部的血管痉挛,纠结在一起打成死结。偏头痛的老毛病又发作了,像过去的每一次那样,如同汹涌澎湃的海浪一口气涌入细细的竹管,在清脆的噼里啪啦声中,竹管顿时四分五裂,断成一截截的竹片,漂浮着在冰冷的海水中。我不敢轻易地挪动身体,只要稍微晃动,痛楚就跟连锁爆炸一样在头颅里扩散,找不到出口。眼前的物件,变得缥缈和空虚,分不清哪个是现实,哪个是被烛火照出的影子,一切都鬼影憧憧。我瑟瑟发抖地卷曲着身子,手脚无法控制地抖动起来,在嘴里咀嚼的食物像蜡烛一般没有味道。有几次,我突然头晕眼花,天旋地转,胃液翻滚着涌入食道,在迷离恍惚之中,我认为我痉挛般地呕吐了起来,吐得满桌满地都是,可是定眼一看,我仍然端坐着,像其他人一样安静地吃着东西。似乎在别人眼里,我没有什么异样,我想,我其实真的没有什么异样。只是我的耳边不断传来奇怪的耳语声,沙沙沙沙个不停,像是一道突然而起的风,刮入一片一望无际的麦田。
毫不相关的画面,如同幻灯机里投在幕布上的图像,在我的眼前接连不断地重复出现,似曾相识而又决然不曾经历的画面,令我惊惧不已。这些画面如同一队正在列步游行的士兵,扛着骇人的凶器,步伐整齐划一地走入我的脑腔。我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但我知道我的抵抗将会于事无补,这些莫名其妙的画面将会代替我,代替我的记忆,代替我的过去,让我变成另外一个人。
我确认着其中的一张画面,直到我坚信这里的人物就是自己,确实曾经发生过的一幕。在澳洲某天傍晚回家的火车上。车里挤满了形形色色下班而归的人,各个表情麻木。我靠着车门,被一个简单的问题弄得困惑不已,“我快乐么?”我忘记是哪个惹是生非的人提到的,绝不会是我自己,我从不会思考这类问题。是啊,我快乐么?我被这个问题紧紧地扼住了喉咙,惊愕得哑口无言。在迷惘之中,我被拥挤而出的人群推到了陌生的月台上,一轮弯月悬在轨道边铁丝网的上空,我左右环顾,却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一哄而散的人群走掉后,空荡荡的月台上,只有一位衣衫褴褛的老人坐在脱漆的长椅上,他形单影只地望着电线杆上的鸽子发呆。我坐在瘦骨嶙峋的老人身旁等下一趟火车。老人用浮肿的眼睛瞥了瞥我,嘟嘟囔囔地说了几句含糊不清的话,拿起身边的绿色易拉罐咕嘟咕嘟喝了几口,又醉醺醺地嚷嚷几了句,便不再开口。就这样,我开始头痛,痛得支离破碎,那感觉就像所有的一切都在拒绝我,离开我。我身体中的细胞都在突然间失去了粘性,向四周的大气层飘散而去。我的性格,我的记忆,我的躯体都在散架,那个把这些笼络在一起的灵魂却嗤笑地看着我的坍塌,幸灾乐祸地观望着这一切而不去阻止。
日光灯嗡嗡的声响将我吵醒,我木楞楞地坐在床沿上,不知何时已经回到了残破的旅馆。我重重拍了拍脑袋,略微清醒了些。玻璃窗被风得吹咣咣直响。突然几道闪电划破天际,随后的几秒中,轰隆的雷鸣声震得屋子摇摇晃晃。屋外隐约地传来狗的胆怯哀号声。
云裳愁云莫展地低下头,蹲在地上收拾着自己的东西。她发现我正朝她这边看着,便怔怔地走到我的身边,侧身坐在地上倚着我的腿,用脸靠在我的大腿外侧,略带委屈地问道:“你怎么了?一句话都不说,脸色也好难看。看你这么难受,我心好疼。”她见我默然不吱声,就继续瑟瑟发抖地说:“不要不理我,好不好?我好害怕你不理我,不要不理我。”
我不忍直视她的双眼,俯下身子用手来回摩挲着额头和眼睑,继而深深吸入一口空气低沉地回答:“没事了。我稍微有些头痛,跟你没关系的。”
云裳听出我的语气已有些缓和,便坐到床上,用两只小手紧紧握住我的手指,温柔地问道:“那现在呢,现在怎么样?你今天下午脸色好差,吓死我了。”她的手里仿佛捧着温水,浸泡着我业已被冷漠冰冻住的双手。
我苦笑地敲了敲头说道:“头特别痛,想起来了小时候的事情,在澳洲的事情。很多很多都忘记的事情,就这么一下子都被生硬地塞回到脑子里了。”
突然,一道接一道的闪电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在夜幕中划出白色的裂痕,片刻后,震耳欲聋的雷声接二连三地传来,蜡烛从窗台上摔落,在地上滚了几圈,光焰灭了。黑暗中,阴冷的屋子随时随刻倒塌都不会令我觉得奇怪。云裳的头紧紧地靠在我的胸前,用手温暖地环抱着我的腰。她害怕地浑身发抖,颤颤巍巍地抬起头,问我道:“想到什么事情了?”
我将她抱的更紧了,怅怅吁了一口气道:“没什么,都是些令人难受,伤心的事情。”
云裳费力地将我的手从她的肩头举起,钻出我的怀抱,用手指点了点我皱着的眉头,然后蹬掉鞋子,爬上床,侧腿跪在我的身旁,用她纤细的手臂搂住我的脑袋,靠在她的胸前。她一下下温和地抚摸着我的头发,呼着气轻声说道:“难过的,伤心的,告诉我好不好?我也可以帮你分担一些。不想看你那么难过,我好心疼的。”
“你没办法理解的。”一个个记忆片断,又在我的眼前吵吵闹闹、蹦蹦跳跳,如何也挥之不去。这些记忆片断逐渐合拢,拼凑出来一个完整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不停歇地狂奔。我用手使尽全力搓揉着脸部的皮肤,希望能够阻止它们,从而不去思考。
云裳一遍遍抚摸着我的头发,脖颈,脊梁,温柔地说:“说出来吧,我愿意替你分担的。”从她嘴里呼出的热气如春风一样吹入我的身体,从她的指尖源源不断地释放出足以消融寒冰的热度,她也仿佛化作了我躯体里的一部分。我从未体会过如此的温暖,就像被呵护在无数片白色羽毛下,太阳的光芒照射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忽然明白云裳能够理解,也许这个世界只有她能理解。在她炽热的怀抱中,我心里大面积的冰原和冰川开始融化,那些化开的雪水顺着眼眶直泻而下,擦过脸颊也带着暖人心田的热度。
电闪雷鸣后,风也息了。暴雨开始冲刷起被风刮得到处都是的尘埃。
欢迎加入《晴天以前》【讨论群:87507717】
现在我已能在多数时间里用冷漠控制住自己的战战兢兢与惊慌失措,但在更小的时候,我会被自己的自卑,敏感与孤僻折磨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我仍然记得刚从小学升入初中的那个夏季军训,有一天,在我的宿舍里,同班的一伙学生在老师的询问下,逐个聊起自己所在的小学。轮到我时,我自卑地不敢说出小学的名称,东窑头小学,一听就是粗鄙不堪的农村学校的名字,估计在场的人根本不曾听过。我担心自己成了异数,便胆战心惊撒谎说自己在一个相对出名的小学就读,而刚好有个人也来自己那所学校,他惊讶地问怎么从来没有见过我,我支支吾吾地答非所问。好在老师并没有太过在意,又轮到下一位学生。我一直魂不守舍地想着各种解释的理由,直到同宿舍的一个人拍了拍我的肩膀,从一小包袋子里取出一颗巧克力豆递给我,我虽然很想尝尝那种味道,却无论如何也不敢接过,反复推让后,巧克力豆滚落到我的床下。整个晚上,我躺在床上都在猜测着巧克力豆的味道,后半夜,我从蚊帐里偷偷摸摸地爬下床,趴在冰凉的地面上,伸手在漆黑一团的床底下摸索,终于摸到了巧克力豆。我将它含嘴里,躺在床上乐滋滋地睡着了。可从那以后我更不敢接过别人手中递过来的零食,我守株待兔般地期待它们还能再次滚到我的床下。从那时起,甚至更早,快乐和喜悦反而成了一个令我恐惧的心魔,每当心底越是欣喜若狂,我就越会在表面上表露出截然相反的态度,轻些是冷漠,重则是愤怒。当我上小学六年级时,第一次听到有女孩说喜欢我,心喜的表情在我的脸上转瞬即逝,旋即我便愤怒地冲她咆哮,你怎么能喜欢我呢!
为了让自己不在别人眼里成为令人厌恶的另类,我总是变换方法作践自己引起别人的关注,我会强迫骨瘦如柴的自己吃很多的食物,直到被公认为班级里的饭王,我会在宿舍里第一个带头跳脱衣舞,博取大家的嘲笑。到了军训结束时,每个班级都要出节目,宿舍里的人都怂恿我去表演,却被我用各种借口搪塞掉。因为我清晰地记得在上小学的时候,一次班级的联欢会上,轮到我上台朗诵。我站在讲台上,脑海里突然变得一片空白,我甚至忘记了自己为什么要站在那里,台下的学生都吵吵闹闹地争抢糖果,我双腿打着哆嗦,冒着冷汗,我手里攥着演讲稿,却撒谎说自己的稿子丢了。我记得老师气呼呼地骂道,没用的东西!她的眼神落在我发烫的脸上,有几秒钟带着一股不屑,随即连看也不愿意看见我,就像我是一个不值一提的东西。我坐回座位上,将演讲稿在抽屉里撕得粉碎。
虽然我知道治愈自己的药片是勇气,却始终没有勇气吞下。后来在初中的时候,我总算找到了一个推心置腹的朋友。我鼓足勇气将自己的内心世界向他展露,希望得到他的理解。我现在还能清清楚楚地记得他站在学校操场升旗台上,一只手撑着国旗杆,俯下身子笑得喘不过气来,他用近乎谴责地口气质问,你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呢。他笑得近乎扭曲的面孔永远地烙刻在了我的心底,使我多年后想起还总是瑟瑟发抖。随后的日子里,我便将自己的自卑,敏感与孤僻用一种盛气凌人的狂悖来掩饰,装作并不在意别人的眼光。
我已经很久没有哭过,但每次伤心时,便能回忆起自己小时候哭得最厉害的一次,止不住的泪水从眼眶里倾泻而出。我躲在被窝里,眼泪打湿了被单和枕巾。我捂住自己的嘴巴,害怕哭声吵到父亲和阿姨。我猜测那是因为我还小,内心还不够坚强,我渴望长大,更强壮,更勇敢,能够摆脱痛苦,摆脱恐惧。我握紧自己的小拳头,发誓从那天起我将不会再流眼泪,绝对的最后一次。可是我抽抽搭搭的哭声还是惊动了阿姨。她将蒙着脸的被子掀开,耐心地问我为什么在哭。我撒谎说,母亲给我买的灯笼被火烧掉了,我很伤心。阿姨轻轻地抚摸着我的头发,宽慰我说第二天她会给我买一个更大更好的灯笼。可是我仍然很伤心,我丝毫不在意那只灯笼,因为是我自己烧的。晚上我躲在没人的角落里,取出那一截烛头,将纸糊的灯笼撕开点燃,像是举行了某种仪式那样烧掉了自己心爱的灯笼。稍早前的傍晚时,母亲将我送回到父亲这里,她不愿意见到他,便跟我在阴暗的门洞里分别。她蹲在地上,将我搂在怀中,我的脖颈里全是温热的泪滴。狭长的门洞很安静,暮色中昏暗光线染黄了门洞口的一部分,我依稀地辨识着母亲的面容。她将小红灯笼塞在我的手里,告诉我只能送我到这里。说完,她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我扒在门洞口的墙上,偷偷窥探着她的离去。虽然天光暗淡,我却很清晰的看见她的背影,冷风拨弄着她卷曲的发梢,头发包裹着一层金黄色的薄膜,她的背影逐渐消失在暮霭之中,踩在碎石上的脚步声也逐渐远去。我的心理突然涌出了浓郁的痛苦,虽然那时我已经在父亲这里住了一年多,在此之前,我却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莫可名状的痛苦占据了心田,我强行忍着不哭,我边走边警告自己不能哭。可是等到烧灯笼的时候,我的眼泪扑簌簌地落下,浇灭了燃烧跳动的火苗。
那个时候,我大概是七八岁吧。
我一直好奇自己到底在什么时候产生了明确的记忆,而这些记忆又没有在以后的日子里被带感情色地修饰过。我记得父亲,母亲和我生活在一栋家属楼里,我们住在三楼,上楼梯左手边的第一间屋子便是,屋子门前垒满了蜂窝煤。母亲在被服厂工作,父亲在纺织科研所工作,不过在我很小的时候他就停薪留职了,自己下海经商,我还能隐约地记得父亲在客厅里安置了很多养鹌鹑用的铁丝笼子和一袋袋堆满墙角的毛线织成的衣服。每个星期天的早上,父亲总会在路口的一家商店里买来回牛奶,只是后来父亲在星期天出现得越来越少,后来整个星期,甚至整个月都没回家而在外边做生意。只有母亲在家的那段时间里,我会时不时地故意摔倒在地上,或者装作肚子痛,来博取母亲的同情,从而骗得两三毛钱。每次拿到钱,我都会大呼小叫地夺门而出,飞快地跑下楼梯,在路口的商店买一板洋片,两毛五分钱,总共可以裁剪成二十小张,那段时间,洋片几乎占据了我生命的全部。
后来有天,父亲突然又出现了,领来一个我要叫做阿姨的人。那天年轻的阿姨破天荒地给我买了两板洋片,其中一板竟然是用电光纸做的,在阳光下呈现出五彩缤纷的颜色,因为太贵,我从来没有见到有人在实战中使用过。我用剪刀将洋片裁成整整齐齐的小张,心满意足地攥在手里,那沓洋片的厚度使我长时间处于心花怒放的状态。而后,父亲骑自行车带着我和阿姨到了郊区的野外,在一个长满芦苇的小池塘旁休息,我无聊坐在铺着塑料布的草地上看着他俩在池塘里游来游去,耳边传来青蛙呱呱的叫声。太阳暖洋洋得晒人,我在不知不觉中就睡着了。等我醒来,他们已经躺在我身旁,我拉起阿姨一起拍洋片。就这样,我借了她两小张,她一直输,到了回家的时候,我又赢了一整板的洋片,但需要等到她下次来的时候才能兑现。
往后的日子里,我一直渴盼着这个阿姨的出现,但却一直未能如愿。有时候,母亲会带我到被服厂和她一起在食堂吃午饭,我对被服厂记忆最深刻的就是在冬天里,自行车棚上结出长长的冰溜子,我总会捡起石块朝冰溜子砸去,每次都要惹得看车的老大爷握着笤帚从车棚里怒气冲冲地跑出来,等他东张西望的时候,我早就窜上楼了。楼上有一整层全部都是缝纫机,所有的工人坐在那里,脚有节奏地踩着踏板。缝纫机嗡嗡的鸣叫声和皮带随着轮轴的运动,令我异想天开地认为她们正在驱动着一条轮船。所以,我有时候会花整个下午的时间,寻找那艘在我想象中应是硕大无比的轮船。有天在即将找到决定性线索的时候,母亲突然在仓库门口找到了我,她问我,是不是父亲曾经领着一个女人出去过。我隐约地察觉出这件事情的不同寻常,但在母亲的威逼利诱下,最终以一板洋片作为代价,我愿意当着父亲的面讲出那天所发生的事情。我忽然发觉自己找到了一个可以一劳永逸获得洋片的办法,和那个阿姨出去可以得到洋片,在母亲这里说出和阿姨在一起的细节同样可以获取洋片,为此,我更加急不可待地期望那个阿姨的再次出现。
有天晚上,父亲又出现在家门口。我在母亲双手的抚弄下,竭尽全力地描述了小池塘经历的每一个细节,甚至包括我如何将一只可恶的青蛙一脚踢入池塘那件事。我如愿以偿地得那到了那板洋片,我在卧室里用小剪刀将洋片剪好,有些边角没有裁整齐的,我又重新修剪了一遍。我突发奇想地想知道如果所有的洋片全都垒在一起是否能够触及到天花板,便从红色的小塑料桶里,将新新旧旧的洋片全部倒在床上,一片片垒起来,有好几次都已经垒得很高,却又倒塌了下去。反复几次后,我便在床上睡着了。半夜我突然被杂七杂八的声音吵醒,我躺在床上,发现自己盖着一条厚厚的毛毯。屋子很黑,没有开灯,只能看见电褥子开关上的红灯亮着,门缝下边透过来客厅里的灯光。身边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客厅里传来激烈的吵架声,哭哭啼啼的声音,玻璃器皿摔碎时噼里啪啦的声音,金属硬物摔落在地面的叮叮咚咚的声音。我捂着耳朵不敢去听,依稀可辨是母亲央求父亲回家的争执。我忽然发现有一只孤零零的猫卧在我的枕头边,眼睛闪着奇诡的光芒,我捂着耳朵盯着它的眼睛看,看累了,我就盯着电褥子的红灯,再累了,我就又看看猫的眼睛,直到不知什么时候,我才被浓浓睡意拖入梦乡。当时我尚无法理解外界发生的事情,但是我却明白了,我不喜欢夜晚,不喜欢一个人躺在床上,不喜欢猫,不喜欢听到巨大的声响。
再次见到父亲时,是在离家不远的一个十字路口。那天晚上,父亲穿着一件又长又大的灰色风衣,推着一辆高大的自行车。母亲和父亲激烈地争论着什么,我无所事事地围着一个电线杆子转圈消磨时间。母亲突然兴高采烈地对我说,你跟你爸一起,我先回去做饭了。说完,她大步流星地朝家的方向跑去。父亲将我抱起放在自行车的横梁上,我侧腿坐着。父亲慢慢推着车,边走边问我,最近乖不乖。我使劲地点头说很乖,可是我妈不喜欢我了。他问为什么,我说,妈妈好久都不给买我洋片了。父亲将我送到楼下,从口袋里摸出十块钱递给我说,拿去买点什么吧。我心冲冲地攥着十块钱跑上楼,乐滋滋地伸出手指计算着能够买多少板的洋片。敲开门,母亲先是一愣,然后劈头就问,你爸呢?我说,爸爸走了。我举起手里的十块钱钞票,笑嘻嘻地对母亲说,你看,爸爸给了我钱。母亲的脸倏地变得铁青,不由分说地扇了我一巴掌,我一屁股坐在地上。她暴跳如雷地嘶吼着,去把你爸找回来!门砰的一声撞上了!我哭着从地上爬了起来咚咚咚咚地敲门,喊着,妈妈,快开门。半天,屋子里只传来母亲炒菜时嗞啦嗞啦的声音。我用衣服袖子擦干眼泪,晃晃悠悠地回到看见父亲的那个十字路口。我孤零零坐在马路牙上,望着昏黄光线里来来回回的汽车与陌生行人。夜晚的冷风嗖嗖地刮着,我蜷缩成一团,清鼻涕漱漱地流,腿也不停地哆嗦。我抱紧双手捂着嘴,哈出热气。一个穿着灰色风衣的人骑着自行车慢慢悠悠从我身旁经过,过了会又有一个穿着又长又大的风衣的人出现在马路对面,急匆匆地拐进了黑暗的小巷里。我掰着指头,算着穿灰色风衣的男人。深夜,安静的十字路口已经几乎没了人影,我靠在一根电线杆上打着瞌睡。母亲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蹲在地上将我一把搂在怀里,呜呜地哭了起来。我从母亲怀抱的双手下拍了拍她的脊背说,妈,不哭,我都记住了,有四个穿着爸爸风衣的男人朝那边走了,还有三个朝这边走了,不哭。母亲哭得更厉害了。
在此之后的生活里,家里总被一层灰蒙蒙的阴影所笼罩。母亲喜欢关着灯,坐在暗淡无光的客厅里的折叠椅上发呆,她的身旁是张圆形的木桌,但平时四边总是折叠收在桌面下。木桌上放着一个葫芦形的玻璃瓶,狭长的瓶颈上倒扣着一个塑料杯,母亲背后的墙壁上挂着一幅翻页的旧挂历,画得都是一些出浴的宫廷仕女。墙角的立柜上摆着一台黑白电视机。我坐在一张塑料凳上盯着电视看,又在播放《野鹅敢死队》。屏幕的画面突然变成了无数雪花点,发出沙沙沙沙的声响。我回头叫着,妈,妈,电视机坏了。母亲出神地想着什么发呆。我站起来将电视机关掉,跑回卧室里将塑料桶里的洋片取出来,在床上拼凑出各种各样的图案。过了不久,客厅里传来叽哩哐啷的动静,我推开门,几个五大三粗的黝黑男人,穿着背心,身上搭着毛巾,动手在搬一面带镜子的大立柜,玻璃茶几和黑白电视机。我问母亲,他们在干什么?母亲面无表情地对我说,告诉你爸,咱们没钱,我把东西卖了。我问,爸爸呢?母亲怒目切齿地对我说,死了。我瑟瑟发抖地躲进卧室,透过细小的门缝看着昏暗中一个粗壮的男人,一脸无所谓地表情对着母亲说,这堆破烂最多八十块钱,不卖算拉倒。到了现在,我才明白为什么母亲需要卖掉家里的东西,那段时间她已经不在被服厂工作,为了找到消失的父亲,她急需要一笔钱。可是当时,我总是很惶恐地看着那些面目狰狞的人突然出现在家里,将我熟悉的物品一件件地从昏暗的房间里拖出。屋子的门口有着很刺眼的光亮,像是浓重迷雾一样的白光。当他们抬着家具一脚踏出门口,我便看得模模糊糊起来。我心惊胆战地害怕自己也会有一天被人从这里带走,而母亲则在空荡荡的屋子里,透过窗子的光线,点数着手里的钞票。
母亲带着我在城市里东奔西走,我只能勉强地记得那些日子里,我们会在突然出现在一条陌生的街道上,然后母亲会对我说,你在这里等会,不许乱跑。她转身离开后的几个小时里,我都必须想法设法地让自己找点事情做。在那些无聊的等待中,我发明了很多游戏,特别是一个跳影子的游戏,即使现在我还会条件反射般地玩起来。规则就是必须要避开汽车和行人投射在街道上的影子,我低着头,看着移动的影子经过我的脚边,我便跳起来避开它,然后数着自己一共成功地避开了多少次。我常常会乐此不疲地玩上很长一段时间,直到累得气喘吁吁为止。
后来某个云淡风轻的下午,母亲,我,还有一大堆母亲的姐妹兄弟坐上一辆白色面包车,到了城市的另一头,接近农村的城乡结合的地方。起初,我兴高采烈地误认为这是一次郊游,我在口袋里揣足了洋片。面包车停在村口的一家小商店旁,母亲和商店门口的老板娘聊着天,臃肿的老板娘坐在快要被压垮的凳子上,没间断地嗑瓜子,哧哧地笑个不停。我闲着无聊,就和几个蹲在地上拍洋片的小孩玩了起来,后来忽然刮起了阵阵冷风,有个和我年龄差不多的男孩,单独领着我到了堆着楼板可以避风的地方,我俩全神贯注地玩了起来。半途我说,我叫王远。他说,他叫孙庆。我问,这是哪里?他说,孙家楼。我问,都姓孙?他说,你就不姓孙。我说,我不住在孙家楼。他非说我住在这里。我便和他扭打在了一起。半晌,我俩互相揪着对方的头发在地上咕噜咕噜地打滚,谁也不服气。外边突然传来了呜哩哇喇的嘈杂声响,叽叽喳喳的议论声,嘻嘻哈哈的笑声,还有女人的尖叫声。孙庆突然说,不打了,我要看下咋回事儿。我说,一二三,一起松手。然后我俩从地上爬了起来,他像一只瘦猴一样跳上楼板,我跟在他身后。他领着我翻上一堆盖房子用的红色板儿砖,这里可以俯瞰见那条村子不长的石子泥土路。有几个小孩已经蹲在砖头堆上,孙庆问,咋回事?一个长着歪斜嘴巴的小孩开心地回答,女的被打咧,嘹成马咧。
狭长的土路里三层外三层挤满了人,有些人推开二楼的窗户探出头来察看发生了什么事情,还有些个子矮的人干脆翻上墙沿观看。到处都是人在指指戳戳和交头接耳,我仔细看着被人群包围的正中心,那个曾经给我买电光洋片的阿姨被母亲的兄弟姐妹牢牢地揪住,她委屈地低着头,似乎刚才挨打的就是她。我的母亲站在她的旁边,一只高举的手被父亲抓住。母亲声色俱厉地问,你不考虑考虑孩子么?父亲使劲将母亲的手甩开,骂道,孩子算个屁。四周顿时传来一阵潮水般的哄笑声,几个墙头上的小孩呜呜地吹起了口哨。我记不清后来发生的事情,看热闹的人是如何意犹未尽地散去,母亲他们是如何垂头丧气地坐上面包车离开,我只记得自己呆若木鸡地蹲在红砖堆上,似是被所有人都遗忘似地愣在那里,我的脑海里重复出现着嘲笑声中每一张幸灾乐祸的脸。有段时间,当我已经生活在孙家楼时,每次看到他们问心无愧地从我身旁经过,我都要攥紧拳头,提醒自己那天发下要报复他们的毒誓。
在母亲和亲戚们不声不息离开的那一天,傍晚的时候,父亲骑着三轮车带我去修理鼓风机和买食用碱。父亲穿着一套薄薄的蓝色的运动服,袖子和裤子上都缝着两条白道。他卖力地蹬着三轮车在逆风中前行,经过油烟飘散的夜市摊位时,他突然将车闸卡住,跳下车从口袋里摸出几毛钱买了几串涮牛肚。我蹲在三轮车里,抓住车边沿翘起的铁皮,一路上一边嚼着牛肚,一边盯着父亲宽厚的脊背,从头到尾一言不发。晚上回来的时候,吃的是泡着油条的稀饭,可能是碱放得太多,稀饭苦味太重,我实在无法咽下。从那天以后的一两年里,我几乎顿顿吃油条做的饭,要么熬在稀饭里,或是和面条拌在一起炒,甚至夹在饺子皮里下锅。有段时间,只要一想到油条,我就止不住地反胃。那天直到半夜,我都热得无法入睡,父亲将铲子和塑料桶扔上三轮车,带着我去一块偏僻无人的树林里挖泥。一轮满月挂在树梢上,风吹着树叶一阵阵稀里哗啦的乱响。在昏昏沉沉的黑暗中,我蹲在湿漉漉的泥土地里,几天前下过的雨水仍然残留在地上,积成一洼洼污水,反射着月亮模糊的光线。到处是鸟儿和夏蝉的叫声,偶尔能够听见父亲的铁铲插入泥土里时,一瞬间发出的“嚓”的声音。我突然问道:“爸爸,为什么要挖泥巴?”
“用泥来糊炉子。”
“那为什么要糊炉子?”
“赚钱给你买好吃的。”
“那我不要好吃的,咱们不要挖泥巴了。”
父亲在月光的映衬下露出和蔼的笑容,他用沾了泥土的手抚摸着我的头发,半晌,才又弯下腰,低着头,继续将铲起的泥土装进塑料桶里。我握紧手里的洋片,靠在一棵柏树上,在夜风中迷迷糊糊地睡着了。梦里,我不停的坠落,从高楼顶,空气里,悬崖上,永无止境地掉落下来,整个梦里,我一直期待摔在地面的一瞬间。
从那天起,我便在这个城市边缘的农村街道里住了下来。虽然在一个月后,母亲又来过孙家楼一次,她问我,愿意待在这里,还是愿意和她回城里。我佯装犹犹豫豫了会,才扭扭捏捏地说愿意待在这里。这个决定,我现在还能清清楚楚地记得其中决定性的原因:城里一板洋片是两毛五分钱,而这里的一板洋片是一毛钱。
父亲和阿姨在村口租了一间门面房,起早贪黑做着炸油条,熬豆浆,蒸凉皮的生意。每天凌晨,在一片漆黑之中,父亲和阿姨便揭掉红色油漆的门板,将包着铝皮的长条案子合力抬到屋外的泥炉子旁。泥炉子上架一口滚烫的油锅。每天清晨我总被鼓风机嗡嗡的声音吵醒,睁开眼睛便看见遮住床的帘子上一朵模样怪异的花,那朵红花被吊在屋梁上的灯泡照得惨亮。我揉着眼睛,打着哈欠,赖在床上,帘子外传来丁丁咚咚的声响。不一会就有人掀开沾满油渍的帘子,将一张折叠好的钢丝床掂了进来。不大工夫,又有人将帘子彻底拉开,从硬板床下哗哗铲出一簸箕的钢碳。我再也睡不着,只好穿好衣服,从红砖垒成的硬板床上跳下,穿过墙边堆着的几袋面粉,一包明矾,一包食用碱,几桶油,杂乱堆放着各种调料的案板。门口的地上,铺着一段用布包裹的电线,残破不堪地悬在空中,连接着屋外炉子旁的鼓风机,我总要小心翼翼地跨过这条电线,以免被电到。出了屋子,空气顿时清新了起来,没了混杂一团的潮湿霉味。天微微发亮,我便坐在街道对面钢筋裸露的楼板上,看着一屋子的人忙忙碌碌地进进出出。有人搬出矮桌子和小木凳,又有人将晾油条的铁筐和细长的夹油条的筷子拿了出来。父亲会在这个时候,打开一台已经不能播放磁带的收音机,不过它似乎只剩下了制造沙沙声的功能。有时,因为停电的缘故,我会蹲在铝皮案子下,费劲地摇着手动的鼓风机。总之,一定要在天亮以前将所有东西都准备妥当,有那么一年多的时间,我每天都要坐在冰冷的楼板上,睡眼惺忪地看着这一幕幕不断地在眼前上演。
刚在父亲那边生活下来的时候是小学一年级的暑假,我甚至忘记了还要上学的事情,只是整天口袋里揣满了窝起角的洋片,蹲在门面房对面楼板的背风处,和村子里的小孩们拍洋片。村子里的孩子全都说着土里土气的陕西话,讲普通话的我自然而然就被当成了异类,孙庆对待我还能友善一些,不过他也会和其他孩子一样,指着我鼻梁上的眼镜,管我叫做“四眼驴”。孙庆来村口玩的时候,口袋里从来都只装着几张洋片。输光后,他便会我问我再借两张。如果又输了,他便胡搅蛮缠地说,输的两张就是还我的两张。后来我不再借给他,他便想出新的花样,每次向我借一沓洋片,对我说,他和别人玩,输得算他,赢了都归我。可是,他很少会如数奉还那些我借出的洋片。
孙庆喜欢将手插在短裤口袋里,吹着口哨,大摇大摆在村口走来走去。村口的马路有一段小上坡,他要是看见装满蔬菜的三轮车经过,就会热情地帮忙推车。在戴着草帽的菜贩子的感谢声中,他会偷偷摸摸地将一把芹菜,几根葱,或是西红柿什么的塞进自己的口袋里,到了坡顶,他会笑容满面说声拜拜,不慌不忙地走回村口,趾高气扬地蹲在楼板上,一边嚼着芹菜,一边随口谩骂。他也有被发现的时候,有时精明的菜贩子会疑神疑鬼地回头瞅一瞅,一旦孙庆被发现,他便会笑嘻嘻地扔掉手里的东西,然后撑在三轮车上,双脚悬空,有恃无恐地望着怒气冲冲的菜贩子。如果菜贩子下决心停车揍他,他便会恶狠狠地朝车里的蔬菜啐一口浓痰,然后骂骂咧咧地窜回村里。
暑假结束后,我转到了东窑头小学上二年级,和孙庆在同一个班里。每天上学,顺着村口的马路,经过一个简陋的烧饼铺,一间卖粮油酱油醋的店铺,一片菜市场,一座几个村子公用的厕所,然后沿着一堵工厂的外墙就到了学校。每天放学后,孙庆都要停在一栋红砖盖起的四层楼前,天花乱坠地给我讲电子游戏机的事情。村子里有一个叫做孙恩洁的孩子,和我们差不多大,家里有一台令人神往的游戏机。他就住在我们面前歪斜的四层楼里。那栋楼和周围的平房比起来,显得异常的格格不入。地基原是为了两层而准备的,可是后来每过一段时间,便在原来的基础上加盖一层,到了我离开孙家楼的时候,那栋里已经有七层之高,却像比萨斜塔一样向一侧倾斜着,看上去随时都可能倒塌。孙恩洁家的门口总会堆满了板砖,沙堆,水泥袋和楼板,像是天天都在破土动工修建着什么。在那堆建筑用材旁,永远都停着一辆红色的丰田牌轿车,我几乎从来都没见过那辆车挪过位置,就如同一头用来装点门面的石狮子般伫立在那儿。而且,在尘土飞扬的街道上,那辆车的外壳却总是被擦拭的闪亮如新。有时,我正巧经过轿车时,车的主人会迅速地摇下车窗玻璃,狠狠地朝窗外吐一口痰,然后再慢慢悠悠地将玻璃摇上。
只要孙恩洁趾高气扬地出现在村子里,他的屁股后面就围着一群小孩,有些年龄甚至比他还要大很多。孙庆告诉我,要想去体验游戏机的乐趣,就把好东西都拿给孙恩洁玩,他开心了,说不定就会领你去他家。有天晚上,我终于被孙庆说动了,回到门面房,从我的红色塑料桶里取出珍贵的电光洋片,几本画书,一辆铁制的小汽车玩具,塞在上衣口袋中。晚上,村口马路上的一盏路灯亮了,村里的孩子都陆陆续续地聚集在那里,玩蒙瞎子,三个字和藏老猫的游戏。我坐在路灯旁的楼板上,望着盘旋飞舞的蛾子,乐滋滋地幻想着孙庆嘴里描绘出的游戏机。孙恩洁吃完饭,终于出现了,他穿着一件干净整洁的白色衬衫,一条裁缝量身而作的灰色裤子,脚上蹬着一双洁白无尘的旅游鞋。相较之下,我穿着一身和父亲一样的有两条白道子的蓝色运动服,膝盖和肘部还都磨出了破洞,脚上蹬着一双塑料底子的黑色板儿鞋。我立刻自惭形秽地不敢说话,只是怯生生随着人群跟在孙恩洁的背后,他走到哪里,我便跟到哪里,直到他突然掉转身子,冷冰冰地问道:“跟着我做啥?”我晕头晕脑地将口袋里的东西卷成一团递给他,他看了看,便将母亲曾经给我买的画书和汽车随手扔到水沟里,不屑一顾地说道:“我还以为啥东西,书有啥好看的。这车有啥好玩的,俺屋有真的。”
我发狂地跳起来,抓住他的头发,和他扭打在一起,他也不甘示弱地揪住我的头发,几个孩子幸灾乐祸地呼喊起:“打人咧!”还有几个小孩上来帮孙恩洁,从背后狠踹我了几脚,很快,我就被一帮人使尽全力仰面压倒在地上,有几个人使劲扳住我的手,还有几个人用力按住我的腿,孙恩洁不可一世的骑在我的胸口上,抓紧我的头发,将我的后脑勺朝地面嗑。过了会,他看我没再吭声了,就恶狠狠地骂道:“四眼驴,赶紧给我滚,以后没人跟你耍了。”说完他摘掉我的眼镜,站在了起来,把眼镜摔在地上,用力跺了几脚将镜片踩碎,然后一脚将眼镜架子踢进臭水沟里。不一会儿,刚还沸沸扬扬的土路上,只剩下我一个人鼻青脸肿仰面躺着。我从地面上翻身坐起,揉了揉疼痛的脸颊,然后趴在地上,借着不远处路灯的照射,伸手从水沟里捞出湿漉漉的书,和一只镜腿断掉了的眼镜框,却怎么也找不到那辆小汽车,那是有一年过生日的时候,我苦苦哀求母亲才买到的。我靠在楼板上,蜷缩成一团,哭得泣不成声。
那天身体上的疼痛,远远没有后来孙恩洁长期孤立我,对我的伤害大。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都很难融入到孙家楼的环境里。孩子们都避开我,从来不和我说一句话,还有一些人干脆站在不远处,指指戳戳地讥笑我,向我丢石子。我没法参加任何游戏,除了孙庆,我交不到任何新的朋友。孙庆是唯一仍然和我继续说话的人,但是一旦孙恩洁出现,他就会和其他人一样肆无忌惮地取笑我,攻击我。但是为了保持这份唯一的友谊,在学校时,我会拿出攒了很久零用钱或是从屋里抽屉偷出的毛毛钱,给孙庆买冰棍和糖果吃,他会因此而高兴一段时间,放学后和我一起回到油条铺子,我俩便在用帘子遮起的里屋地板上,一起拍洋片,或是拿出一盒麻将,在板儿砖垒出的床上摆出各种造型。如果我没有给他买什么,他便会和其他人一样地避开我,在我孤零零没有人陪伴的时候,我只能闷着头躲在墙角里偷偷哭泣,我一边急切地希望能和大家一起玩,一边又告诫自己,不能再为这种事情哭泣。我需要的不是朋友,而是坚强和勇敢。
大约在我到孙家楼后,过了一年多的光景,父亲和阿姨不再做炸油条的生意。他们退掉了村口的门面房,辞退了所有的伙计,将锅碗瓢盆之类的杂物全都卖掉,我们搬进了孙庆家的一间屋子。父亲和阿姨改行蹬三轮车在一座公园门口卖皮鞋。从那时起,我一天之中很难再见到了父亲和阿姨,他们天天早出晚归,往往我都已经合上眼睛,盖着被子,躺在自己的钢丝床上时,才听到门锁细微的转动声响,他们悄悄推开门,拉上灯,掀开将屋子隔开的布帘。父亲会问:“睡了么?”阿姨会悄声地回答:“嘘,睡着了。”不知为什么,每当遇到这样的时刻,我总会压抑着内心的激动心情,紧张地闭着眼睛,继续佯装睡熟,然后仔细聆听着屋子里细碎的声响,很久才能进入梦乡。
每天中午放学回到家里,我先要用簸箕和火钳清掉屋外炉子的煤渣,然后从在院子里楼梯间取出新的蜂窝煤,放入火炉之中,再将一锅凉水架在炉子上。之后,我便到离村口不远的菜市场里买几把香菜,再买一小捆买龙须面,或是十几个包好的混沌,回来后自己下锅做饭。晚饭也是大致如此,偶尔我也会在附近的小餐馆里吃一碗米线或是牛肉拉面。总之,我需要自己照顾自己,用搓板洗衣服,换螺口和卡口的灯泡,记录电表上的数字,向房东借钱交纳学校一笔突如其来的费用等等之类的事情。父亲担心我一个人在家无聊,便用两张白色的桌子对在一起,拼出了一个乒乓球案台,两只桌子的接缝处垒上板砖,平时就展开放在院子里楼梯间旁的空地上,可是除了孙庆有时会很不情愿地和我玩一阵子外,白色的桌子都会折叠起来塞回楼梯间里,落满了煤灰渣滓和灰土。
那段时间的某一个傍晚,母亲来看望过我一次,那晚我无法遏制自己的眼泪,烧掉了小红灯笼。从那天起,我发誓再也不能哭泣,之后,我几乎再也没有痛哭流涕过,我知道,期待已久的坚强和勇敢总算降临了。从此以后,白天我独自一人时,便会在村尾的一块废弃的空地里独自发呆,思考着一些莫名巧妙的东西。到了傍晚才回到院子里,没人的屋子就像一间没有存放多少东西的储藏室,即阴森森,又冷凄凄,我宁愿蹲坐在门口,听着家家户户炒菜的嗞拉嗞拉声音,闻着呛鼻的油烟味,直到夜晚彻底降临。黑漆漆的院子里只剩下透过房东家门窗玻璃散出的电视亮光。有时候我会偷偷地扒在房东家的窗台上,窥视着电视机播放的图案,这时房东就会打开门,喊我进屋去。我会扭扭捏捏好一阵子,才怯生生地坐在屋子一隅的床角上,远远地望着电视屏幕。
住在孙庆家里没过多久,房东就出事死了。那天他过生日,刚领了薪水,从工厂提前下班回家,在一个离村子不远的马路口拐弯时,自行车莫名其妙地滑进了迎面而来的卡车的车轮下,当场死亡,他的口袋里还塞着用牛皮信封纸包好的一叠崭新的钞票。孙庆领着我走到出事的那个路口,指着马路沿下水槽旁一滩发乌的斑痕说:“这就俺爸的血。”他一点也没有觉得伤心,甚至还带着一丝期盼地心情告诉我说,村子里在人死后的第三年,就会放电影和摆酒席,每逢这个时候,村子里的孩子都会兴奋不已。他一直企盼自己能够在自己父亲去世三周年的那天,可以耀武扬威向其他孩子来炫耀,这播放的电影和好吃好喝的东西都是由他家所赐。
村口炸油条的门面房被一分为二,改成了一间小门诊和一间裁缝铺。有一天早晨,我突然拉起肚子来,在村口的门诊里做检查时,一个尖嘴猴腮、其貌不扬的矮个子老头,说我有可能得了肝炎。我倒不是很在意这样的事情,就再一天放学回家的路上随口告诉了孙庆。第二天,孙庆便不再和我说话,在学校的时候也故意避开我,甚至和孙恩洁一起组织其他孩子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排起列队朝我身上抛沙子,辱骂我,我被彻彻底底地隔绝了。晚上我趴在房东家的窗台上时,孙庆会把窗帘拉上,然后从推开一条门缝,恶狠狠地骂道:“赶紧给我滚,难怪你妈都不要你咧。”砰的一声,门被摔上了。黑暗之中,除了我外,别无他物,一种令人无法喘息的孤独感占据了我的内心,四周像是海洋深处一样死寂沉沉。我的心很痛,像是被一柄小刀刺伤,刀刃在不停旋转,越旋越深。但是我已经没了眼泪,我告诉自己,我需要更加强大,我需要适应和熟悉这些痛苦。它们已经并不陌生,一次次袭击后,也变得黔驴技穷,直到最后它们就会如同我身体的一个部分而被淡忘掉。
此后一段时间里,每天放学我总是形单影只的一个人,在村子里的石板路上茫然地俳回。有时,我会朝村尾走去。沿路还有几间平房和小二楼的民房,门柱上大都贴着残缺不全的对联,门檐下还会挂上一对烂了窟窿的大红灯笼。在村尾有一处长满荒草的土山包,村子的小道就在山包处朝右拐去,从石板路变成了泥土路,沿着一条满目疮痍的墙,通向一扇很高大的铁门。这条隐蔽的泥土路总是泥泞不堪,自行车辙碾出的一道道深洼中积满了排不掉的雨水。透过墙体中脱落的砖头,可以望见墙背后是一处长满荒草的废弃空地。我会爬上小山包,绕到一处比较好攀爬的墙面,顺着缝隙,登上墙头。墙头上插着一片片玻璃,不小心就会划破手掌。趴在墙头上,可以望见如足球场一般大小的荒凉的草地。荒草地的尽头是一两间废弃的平房,一间已经倒塌,只剩下残垣断壁,另一间勉强地支撑着,但也已经摇摇欲坠。废屋背后就是墙,越过墙是一间工厂,可以眺望见带着顶棚的厂房,高过墙头的树木,一排整齐五层高的居民楼,和一个砖头垒砌的烟囱,偶尔会散出一些发黑发黄的浓烟。从墙头从跳下去,便跌入了和我差不多一般高的草丛里,我仰面躺着,天蓝得出奇。不多时就有蚂蚱,螳螂,蚂蚁,蝴蝶,瓢虫一类的昆虫来到我的身上休憩。草丛里长满了小朵蓝色的野花,被风吹得来回晃动。阳光照得刺眼了,我便会爬起来,蹲在地上,寻找那种一簇簇红的发黑的小甜果。我会摘上一把果子,塞满浑身的口袋,然后伸出手臂,缓步穿过草丛,发出像是风掠过草丛的悉悉窣窣的响声。这时,我便感觉自己真的是一阵轻飘飘的风。我会一口气飞到荒地尽头的空屋子,地上满是玻璃渣滓,几节木框,一两个破破烂烂的竹皮篓子,一堆烧焦的树枝。我顺着坍塌的墙壁,爬上另一间屋子的房顶。然后环抱着小腿,下巴枕着膝盖,思考着诸如死亡,灵魂,鸟的眼睑一类的古怪事情,默默地感受着阳光如何变得越来越弱,自己的身体如何由热乎乎变成冷冰冰。在这漫长的,几乎静止的时间里,我会感受到一股静静的,类似于永恒存在的生命,像一阵风一样吹着我的脸庞,但不从哪里吹来,也不吹向哪里去,更像是我自身里产生的一阵风。天地之间,除了这阵孤寂的风外,别无他物。
后来的某一天,因为一个比我的疾病更加令孙庆恐慌的东西出现了,才促使他又跟我说起话来。那段时间,在小孩之间突然掀起了一股恐怖的谣言。这个谣言声称血腥的吸血鬼会在夜晚神出鬼没地咬死小孩。后来这个故事又变更成了另一个版本,传说是化工厂的活体实验失败后,有五个身高三米,全身碧绿,长相狰狞丑陋的怪物从实验室里逃了出来,据说这条消息是某个小孩看新闻的时候得知的。巧合的是,那段时间似乎学校附近真的发生了命案,有一两个星期里,几个身穿制服的警察就坐在教室旁的柳树下乘凉和下象棋。而在放学的时候,我们也都排成队伍,列队穿过街道,老师总是千叮咛,万嘱咐不要一个人回家,要和同学结伴而行。总之,那段时间闹到人心惶惶,所有人都觉得怪物的事情千真万确,甚至连天不怕、地不怕的孙庆也忽然害怕了起来。
在一个放学后的黄昏,经过村口时,我和孙庆从大队人马中离开,拐进了村子的石板路。孙庆走得飞快,很快就超过了我,然而他闷着头在一面墙边停了下来,忽然抬起一只脚蹬在夕晖印在墙上的一道斜影上,像是要阻止影子继续移动似的。过了会儿,我双手拉着书包带从他身边经过。他将脚收回,叫住了我。
“你不害怕被鬼给杀咧?”他哆嗦地低着头,显得异常萎靡不振的样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这个谣言已经变成了鬼的故事。
我低下头,脚下踩着一块咯噔咯噔响的井盖。我盯着那个黑漆漆的窟窿想了会儿,回答道:“鬼把我杀了,我也就是鬼了。我不怕。”
“我给你说,那鬼猛得很。我几个晚上都睡不着了,难受得很,那鬼要来抓我咧。”说完,他又走了起来,这次走得不快,我和他并肩走着,经过几户邻居平房,就拐进了我们住的院子。推开半掩的门时,孙庆拉起生锈的门环,咚咚咚使劲磕了几下,然后又将贴着的门神纸画撕掉了一片,揉成一团随手一抛,垂头丧气地穿过狭长的门洞。
“门神可以挡鬼的。”
“顶个锤子用。”孙庆吐了口吐沫。
我们走出门洞,经过水龙头没有拧紧的水池,都没有回家,而是爬上了楼梯,到了二楼的一处平台,将书扔在墙角。我和孙庆胳膊枕在围墙上,可以将隔壁的院子看的一清二楚。夕阳正在村尾小山包上方的云层里,成片的云彩被染得彤红,有几朵云已红得发紫了。一只燕子突然从房顶上空斜飞进了院子,回到了二楼屋檐下的巢穴里。
孙庆将头耷拉在手臂上,好一阵子都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云层变成了灰黑色。他突然昂起头,像是被什么东西猛地刺激了一下,兴奋地对我说:“你那名字不好,王,四画,远,七画。四和七加一块,就是‘死去’。”他用手抹了一下嘴唇的吐沫,继续兴致盎然地说:“我的名字美的很,孙,六画,庆,六画,六六大顺啊。”
“是吧。”我无所谓道。
起风了,隔壁院子里挂在铁丝上的衣服摇摇晃晃,最终被一阵强风刮到了地上。看到这一幕后,孙庆裂开嘴笑了起来。他再也没有说话,黑夜降临了。
不久之后,孙庆就死了。他的死是一个根本无法解释的谜团。我总是觉得他并没有死,或是说还没有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掉,仅仅是又像往常一样故意避开了我,和其他什么人在一起。有时,我甚至还能在无意识的时候瞥见他掀开自家屋子的窗帘,对着我裂开嘴呵呵傻笑。无论如何从此以后,在孙家楼除了自己,我很难再找到说话的人了。
那天下午,孙庆家的竹帘子垂着,门户虚掩。我掀开门帘,轻轻一推,门就开了。我叫了声孙庆,没有回答。空荡荡的客厅里没有一个人,靠近门的床自从房东去世后,就再也没人睡过,枕头搁在四四方方的被子上,落得整整齐齐。我试探性地又叫了一声,还是没人回答。按往常,我自然就离开了。但那天鬼使神差,我突然变得胆大起来,继续穿过厅堂,走进了一条狭窄的长廊,我平时从没到过这里。走廊右手边的第一个房间门闭着,透过窗户可以看出是厨房,静悄悄得没有动静。然后另一个小房间是个厕所,门半开半闭着。最后一个屋子的门是敞开的,我看见女房东坐在一把椅子上,靠着大立柜,双目失明般地望着什么。我站在门口,说要找孙庆玩。女房东从椅子里直起腰,用近乎恐怖的眼神笼罩了我,没有回答。我瞥见孙庆躺在床上,又走近一小步,瞅见他双腿并拢地平躺,双手叠放在肚脐上,头下什么也没有枕。我忽然毫不怀疑地意识到孙庆死了,第一个念头就是他没办法等到他父亲的三周年了。我退了一步,发现女房东还是保持着像刚才一模一样的表情和眼神,似乎她并没有在看我,而是我背后的什么。我猛地转头,背后是那个半开半闭的门。我小心翼翼地退出门口,掉转身子,大气不喘地一步一步走出长廊,缓步穿过客厅,像是用自己的前半生来行走那样漫长。无数次我都被自己内心的声音诱惑:回过头看看吧。我强忍着不敢回头,心想着背后便是空洞洞的一团漆黑,也许比一团漆黑更加糟糕,比自己想象得还要凄惨和恐怖。当死亡成为一件具体的东西时,并不可怕。而当死亡成了身后的虚无飘渺的影子时,对它的揣测,想象和焦虑要比死亡本身令人恐惧。我终于走出了房东家,径直奔上二楼的平台。天色阴沉沉的,成片的积雨云聚集在上空,一群燕子绕着屋顶的天线忽高忽低地飞来飞去。我说,燕子带走孙庆吧。燕子没回答。我说,燕子带走他吧,不要让他被麻雀带走了。
孙庆无缘无故地患了白血病,就这么猝然死了。我还能清晰地记得,他站在二楼平台上兴高采烈对我喊出“六六大顺”时的一举一动,那双眼睛活灵活现地转来转去,甚至一度令我对他所说出的话坚信不疑。现在看来,就如同兴奋地大声宣判自己的末日一般令我毛骨悚然,从那以后我便告诫自己,一定要想到事情的最糟糕的一面,如果这样,孙庆就不会死。如果这样,就没什么值得担心得了。
孙庆的葬礼在暑假期间悄然举行,我没有参加。每年寒暑假,我都会照例回到母亲那边生活一段时间。母亲有很多的兄弟姐妹都住在同一个家属院里,白天的时候大家会在某个亲戚家里一起吃饭,晚上时再决定第二天在谁家聚餐。每当屋子里觥筹交错,热热闹闹的时后,我都躲在角落里,翻出一本书来读。过不了多久,就会有一位大人坐在我身边,用和蔼可亲的语气,不厌其烦地对我说,瞧,多么可怜的一个孩子!我总是被他们这番善意的论调压抑得无地自容,仿佛我是一个天生存在缺陷的人。又过了一会,就会有一些惹事生非的人问我,你到底喜欢你妈,还是你爸?遇到这种问题,我总是被逼得涨红了脸,哑口无言。母亲这时就会责怪地望着我,令我更加窘迫。
每次和母亲单独相处,她总是以一段毫无意义的抱怨作为开场白,要么是亲戚之间的关系问题,要么就是鸡毛蒜皮的琐事。总之她永远是对的,别人永远是错的。母亲喜欢不开灯,拉开窗帘,让傍晚的暮霭落入屋子里,然后蜷缩在沙发的一角。茶几上摆着很多瓶啤酒,她总是先一言不发地兀自喝上一瓶,之后便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和父亲恋爱的故事,那些故事我早已耳熟能详。我装作在听,一边喝着酒,一边盯着屋子里某样的东西发呆,柜子的把手,门帘上的一个颗珠子,或是啤酒瓶上的说明文字,用诸如此类的东西来打发时间。母亲总固执己见地认为我从来没听过这些事情,便一而再,再而三地竭尽全力告诉我,还不时地从抽屉里翻出过去的一些黑白照片作为例证。这些与我毫不相干的事情,总把我压得透不过气来,我只能大口喝掉啤酒来排解内心的抑郁。当我说,这件事我其实已经知道的时候,她会突然愣住一瞬间,而后当作充耳未闻的样子继续讲下去,和原来一模一样,连停顿,语气,甚至包括拿照片的时机都和上一次毫无差别。我甚至觉得她并没有跟我在说话,只是对着空气里的某个人,或是我身后的某个人。她一直在说,我一直装作在听,她根本不介意我的表情和眼神。屋子里越来越暗,甚至连轮廓也无法分辨的时候,她仍不开灯,还会继续喋喋不休下去。最后她都会以一个离异家庭的榜样孩子作为谈话的结尾,某个孩子知道自己的父母要离婚后,立刻威胁要自杀,终使一家人破镜重圆。这时她会诅咒那个贱女人,然后骂我屁用也没有,只是个累赘。继而之后的某个临界点上,她便在黑暗中呜呜地哭了出来,然后语气严肃地对我说:“你是我活下去的唯一希望。只有妈妈是爱你的。其他人的爱都是假的。”每当她说这句话时,我便立刻感觉到,世界上所有黑暗之中的无形压力一股脑地聚在我的肩膀上,试图将我碾成齑粉。我无力反抗,只能默默忍受,身体里就像裂开了无底洞,将所有的压力全部吞噬。
————*————
我断断续续地说了不知多久,直到疲倦得虚脱无力,眼泪早已流干。对于一个很久没有哭过的人来说,这无异消耗了太多的精力,就像将自己从内至外翻开晾在空气里风干。身体里裂开的缝隙也逐渐合拢,刚才还历历在目的回忆也变得朦胧模糊,我又要将这些往事掩埋得更深,才能彻彻底底将其忘记。从始至终,我都惊讶于自己做出如此毫无顾忌的自白,也许这要归功于云裳散发出的热量终于融化了我的心。她从背后抱着我,柔缓地抚摸着我的脊背和头发,呼出的热气敷在我的脖颈上,给我带来了久别的温暖,仿佛又一次躺在村尾暖洋洋的草地里,被阳光晒得睁不开眼睛,只是这次还有她陪在我的身边,将我保护起来不被寂寞和痛苦侵蚀。我什么也不愿意再思考,只想安静地躺在温热的怀抱里,渐渐睡去。
夜里,我突然汗涔涔地从床上惊醒。我梦见了一抹转身翩然逝去的背影,清洁纯白的裙衫,她的回眸一笑,如同在黑暗中迅速枯萎的一枝荷花。在梦里,我无法抑制心中的情愫,晶莹的泪滴如两股清澈的泉溪溢出。伤心欲决,撕心裂肺的痛楚在我醒来时还能清晰地感触到,脸上却没有泪痕。她为我等待了七百年,而历尽沧桑后我们相见,她告诉我将轮回附身在云裳身上,完结一段前世未了的情缘。我不清楚这个梦仅具有象征意义,又或是我将掉入神话世界的预示。在这里,神圣的佛国,我只能默默跟随着佛陀扬起指向月光的手指,顺着因缘的轨迹跌宕起伏。
欢迎加入《晴天以前》【讨论群:87507717】
云裳已不在床上,一地狼藉的杂物被整齐地收拢在墙角。我在床边又坐了一阵子,屋子的隔音效果一般,我模模糊糊地听到衣冠喋喋不休的低沉嗓音,似乎在振振有词地讲述着什么至关重要的道理。小石头刚插入几句怀疑,就被衣冠滔滔不绝的声音所淹没。又过了会,便是一阵穿衣服的悉悉窣窣的动响。末了,外屋的人也都离开了。
我披上羽绒服也出了屋子,在门口的空地上踱起步来。云裳换了一身浅粉色的户外防风服,在远处一条倾斜的泥土路上徐缓地走着,那神态宛如慢慢悠悠地浏览一间画廊。尼玛在车旁的石礅子上,弯腰坐着,抽了口烟,沉吟着什么。我抄起手,斜靠在疙里疙瘩的墙上,开始回忆昨天下午到晚上的经历,所有的细节都变得虚无缥缈,仿佛眼前山颠上一朵迅疾的飘云。衣冠朝我走来,丢了个眼色。我撑直身子,刚准备打招呼。这时,云裳忽地从斜坡上走下,一边喊着我的名字,一边挥手。衣冠也瞅见了,随即摆了摆手,转身凑到尼玛身边聊起天来。
云裳轻盈地跃过几个水洼,径直走了过来,手里捧着几颗晶莹剔透、棱角分明的石子,我挑了一块石子,仰着脸在空气里左右比划了几下,微笑着说:“挺好的。”
“是吧。”云裳得意地将石子全部收回,装进口袋里,然后乐滋滋地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我忽然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她和以前有些不大相同了,具体不同在哪里,我又无法指明,这种前后的变化就如同两片看似相同的叶子间的差异那么细微,说不出,但能勉强体会到。
衣冠和尼玛并肩走近。我们在细风中寒暄了几句,便顺着昨天的石子路,到小饭馆里吃了早饭。我没什么胃口,一连喝了五杯酥油茶。小石头从头到尾都没有现身,云裳好奇地问是怎么回事,衣冠摇了摇头,说别管了。等我们回到屋子时,小石头穿着咖色的风衣,双手拎着帆布包,靠在越野车上闭目养神。
我们穿戴整齐,坐上车,顺着满是玻璃渣滓的泥土路出了定日。颠簸了没多久,车就在一处围墙前停稳,尼玛叮嘱我们要早点回来。围墙内外横七竖八地停满了各种型号的越野车和大巴车,地上到处都是被车压出的轮胎印。几个戴着墨镜的游客在积着一洼洼污水的泥地里焦急地蹦过来,跳过去,就是无法走到干净的土地上。
我们在围墙外一个立着牌子的地方,登上一辆景区的环保车。仔细打量了一阵,能够猜出这辆面包车原先是漆成天蓝色的,而现今这些油漆在灰蒙蒙的外壳上已所剩无几,远远看去,就像是披着老掉牙的大象皮。等车子坐满了游客,一个秃了顶的司机不情愿地发动了汽车,他的嘴里似是含着一块很苦的糖,总是无法合拢,一路上都皱着眉头念念叨叨着什么。面包车离开停车场,顺着两条深深的轮胎痕迹,朝群山之中开去。起先是一道平坦的荒地,疏疏落落的草堆东一块,西一块地杂乱生长着。逐渐的,这块荒地变得狭窄起来,最终成了蜿蜒的盘山小道,汽车贴着乱石丛生的山体吃力地爬行。
车子丁丁咣咣震得非常猛烈,我竟然看见一根螺丝钉“嘣”的一声从椅子上弹射了出去。我想,就算一车人全都掏出榔头使劲敲打这辆车,也很难发出如此复杂和巨大的声响。云裳一只手拽住我的胳膊,另一只手握紧椅背上的铁圈。过了会儿,面包车又开到了被崇山峻岭围成的开阔地间,道路两旁连绵起伏的土山包上沟壑纵横,像是曾经被水冲刷过,现在长着疏疏落落的杂草,散落着无以计数的石块。道路稍事平缓了些,我们座位前的两个女人便叽叽喳喳地聊起天来。戴着牛皮帽的女人口沫横飞地讲述自己在佛洛伦萨的经历,戴着帆布帽的女人立刻盛气凌人地反驳说佛洛伦萨是座无聊的城市,澳大利亚黄金海岸的日光浴才是她的最大享受。牛皮帽不甘示弱地推翻对方的观点,说马尔代夫海滩的沙子才是最细的,她装了满满一玻璃瓶放在客厅的茶几上。这时,面包车忽地拐下主路,绕过一座正在维修的小桥,开上了颠簸的便道。帆布帽双手抓牢椅背的铁环,颠得忽上忽下,却仍然不气馁地,断断续续地描绘自己在萨哈拉沙漠的游历。一路上,这两个女人用磕磕绊绊的声音,乐此不疲地相互炫耀和贬低对方。听到后来,我情不自禁笑出了声。云裳侧过脸来问道:“怎么了?”
太阳从躲着的云层里探出脸,照进了车厢里。我伸出手,绕过云裳的身子,将车窗帘子拉上,遮住了在云裳眉头紧锁处闪烁跳跃的日光。我笑了笑说:“无聊的女人嘛。”
“什么?”云裳好像没听清楚,皱着眉头又问了一遍。
我含笑地摇了摇头,没有回答,只是将云裳抓在我胳膊上的手拿了下来,用两只手捂住,搁在膝头。她的手指头纤细小巧,体温和我相近,感觉像是握住了自己从前的小手。她疑惑不解地盯着我,俨然像是望着沙漠腹地里一根拔地而起的水龙头。片刻后,她倒在我的胸口上,闭着眼睛打起盹来。
环保车在绒布寺前的马尼堆旁停了下来,衣冠和小石头租了一辆马车先走了。我和云裳手牵手顺着绒布寺的台阶在寺内茫无目地溜达了一圈。她在大殿里点了酥油灯,似模似样地在软垫上嗑了几个头,忽地挽住我的胳膊,兴致勃勃地索问起佛教的事情。我便一五一十地从苦集灭道开始讲述,什么是缘起,什么是性空,印度佛教的分支,传入中国后的演变,各种脍炙人口的公案典故随手拈来。我和云裳信马由缰在绒布寺附近漫步,说到后来,已是口干舌燥,便坐在石头堆砌的矮围墙边喝水休息。矮墙后是几户人家,黑漆漆的屋子里看不见人影。
四下环顾,周围的山顶上都积着厚厚的一层白雪,有些雪滑落在半山腰上。天气已经转晴,天顶中疏疏朗朗地飘着几朵云,团团的浓云都被吹到了天边,但是珠峰仍然被云层遮蔽着,看不清任何端倪。这里是欣赏珠峰最佳的一个观察点,陆陆续续赶来的游客都失望在附近闲逛,有几个人盘腿坐在屋檐下打起了扑克。
“蛮厉害的嘛!”云裳靠在石墙上,低着头,用手指拨弄着自己的长发。太阳出来后,她便将厚外套脱下来,系在腰间。
“毕竟是专门学过的。”我说。
“你不是还学了电脑什么的?”
“差不多吧。但是你总不会喜欢听一些关于文件系统或是虚拟内存的事情吧?”我摊开手问道。
“没关系,你说吧,我乐意听。”云裳翘起头,瞪大眼睛望着我,像是小学时那些坐在第一排的孩子瞪大眼睛望着讲台上的老师。
我左右寻思了会儿,就先笼统地讲了指针的概念,而后说明了文件系统下一段段文件片断是如何连接的,并告诉她其实文件夹只是一个虚拟的概念,后来讲到虚拟内存时,便蹲在地上,用石头画出虚拟内存和物理内存联系的图画。我在说话时,先是有一老一少的两位游客溜达到了我们旁边的一块空地上,年老的那位很严肃地讲着佛教道教统一的理论,年轻的那位毕恭毕敬地听着。没过多久,老少两人租马车离开,又来了两位挺着肚子的中年男子指手画脚地聊着什么。正当我讲到如果虚拟内存没有指向某个物理地址,操作系统该如何处理,那两位游客不知因何缘故聊起了脚气的事情,似乎眼下是治疗脚气最恰如其分的环境。两人没完没了,大煞风景地谈个不停,令我兴趣索然。我叹了口气,站了起来,扔掉石头,拽起云裳离开。云裳回头盯着地上的图画,兴趣盎然地问道:“讲嘛,我还想知道操作系统该怎么办呢。”
剩下的马车不多了,云裳挑了一匹又高又瘦的白马。驾车的马夫穿着一件灰不溜秋的羽绒服,头上扎着一根深红的粗头绳,路上一句话也没讲,只是一个劲地吆喝着白马。白马套着的车架里垫着毯子,毯子上边绘满了深色藏族纹式。车里刚好可以平躺下两个人。我和云裳一左一右挤了进去,两侧连绵不绝的雪山不断地向后倒退。
太阳彻底地从云雾中出来了,阳光格外的强烈。我和云裳将外套脱掉,遮住脸,耳畔传来铃铛清脆的响声,混杂着不知从马车哪里发出的吱呀吱呀声。云裳抱怨道,这样什么都看不见啦。我想想也是,便扶她坐起来,斜躺在垫着卡通背包的马车挡板上,然后用外套遮住头,只露出两双眼睛。道路的尽头被晒得模糊了起来,似乎在不断地蒸发消失。我和云裳抱在一起,躺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阳光晒得我们一点也不想挪动身子,两人懒洋洋地简直如融化后的蜡烛粘在了一起,粘在了马车上。
“传说这里以前是一片汪洋大海。”云裳蓦地冒出了一句话。
我想略微将云裳的身子挪开了一丝空间,她贴得太紧,令我有些喘不过气。可是折腾了几下后,我们干脆坐了起来,靠在挡板上。我绕过一只手搂住她的肩头,她斜躺在我的胸口上,握紧我的另一只手。我开口道:“这个好像不是传说吧?初中的地理课上讲过,三叶虫的化石嘛。”
“哎呀,总之我的意思是,为什么大海会突然成了高山了呢?”
“地壳运动呗。”我抬起搂在她肩头上的手,轻轻地捏了捏她细嫩的脸颊。
她红着脸“呀”了一声,佯怒地侧脸闪开,用几乎是严肃地口气问道:“可是,地壳为什么会运动呢?”随即,她盯着我的眼睛问道:“地壳运动有什么好处呢?乖乖地待着,什么都没有变化,不是会更好么?”
我回答不了她的问题,只是默默地凝视着她的眼睛。她眼珠上的虹膜泛出秋天的叶黄,瞳孔深处,闪烁着奇异的光亮,像是小时候村尾废墟上空的一轮明月。
云裳指尖轻轻敲着下巴问道:“如果说有一天地壳再次运动了,我们生活的城市被大海淹没了,该怎么办呢?”
“有些杞人忧天了吧。就算子子孙孙无穷尽也,估计也赶不上那一天了。”
云裳的目光从我的脸上移开,转而望向道路。在一个拐弯后,绒布寺和游客全部隐没了。她忧心忡忡地说:“怎么能不担心呢,最好还是有心理准备。我曾经认为永远不可能发生的事,最后还是发生了。谁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呢。”
我想应该安慰她几句,便说:“那就搬到珠峰这一带来,海拔挺高的。”我将盖在头上的衣服拉掉,左右瞅了瞅,指着一座陡峭的石山说道:“喏,住那吧,看起来很适合开凿一个洞穴。”
她信以为真地考虑起我的建议,问道:“那倒是可以,可是这里冬天很冷,怎么办呢?”
“我带一把猎枪和一柄马刀,这里有很多野羚羊,肉可以吃,皮剥了可以做衣服。”
“要是肉不够吃怎么办呢?”
我一边梳理着她柔顺的头发,一边说:“我在山洞前犁一块小田,种些青稞,小麦,水稻,包谷之类的农作物。再用大石块垒出猪圈和羊圈,养些猪羊。要是还有地方,还可以挖个池塘,养些鸭子和鲤鱼。”
云裳仔细打量着我,突然露出上排整洁的牙齿,笑了出声,两只滚圆的眼珠子咕噜噜地转了起来。她已经完全投入到这个荒诞不经的故事里,忽然又想起了什么,问道:“那无聊了怎么办呢?”
“那我就唱歌好了。”
“不行,你唱歌太难听了。”
“喂!”
“不说了。”云裳噘起了圆鼓鼓的嘴唇。
“好吧,好吧,我不唱歌就是了。到时候,我捡回来一些……”我四周打量了一番,路边除了不可胜数的石头外,什么也没有,便继续说道:“捡回一些石头。加工一下,做成一台宽平的数字电视机。”
“怎么能用石头做电视机呢?”她皱着眉头,瞪大眼睛望着我。
“谁知道呢。等大海淹没城市时,天底之下,也就只剩石头了,那阵子估计就可以了。”
“不信。”一道刺眼阳光让她眯缝起眼睛瞧着我,半晌后,她开口道:“好啦,无聊的时候还是我唱歌好了。”
她将衣服重新系在身上,然后将乱掉头发用手拢顺,拨在白皙的耳朵后面。她用手指压住胸口,清了清嗓子,便开始唱歌。先是唱了一首《飘雪》,嗓音很有味道,很轻,空灵灵的像是落雪无痕的声音,我拍手鼓了鼓掌,继而躺下,闭着眼睛,完全融入她动人心弦的歌声里,她又唱了《七月七日晴》《发如雪》,似乎歌词都要跟雪沾一些关系。阳光温水般的敷在脸上,我隐隐闻到一股像是山雪融化的味道,这股化雪源源不断地注入我的内心,荡起了一连串的波澜。然后她又唱了《回到过去》《孤单北半球》,紧接着她用韩语重新唱了遍《对不起我爱你》。我枕在自己的掌心里,心情平静而舒畅,仿佛是享受着夜里刮来的一阵暖风,吹过草地,跃上墙头,轻柔地穿过我的身体。她不唱了。耳畔又是铃铛声,车轮吱呀声,还有马的喘息声。
“哇,羚羊在喝水呢。”她突然叫道。
我睁开眼睛,一条清澈的小河不知何时出现在路旁,沿着土路蜿蜒地向我们来时的方向流去。一只野羚羊迅捷地从河边跃上积满乱石的山体,和山腰上的几只羚羊汇合在一起。我们下车舒展身子,活动筋骨。河边的岩石滩里覆盖着像是苔藓一般的小草,我舀了一手水,尝了口,沁人心肺的冰凉。站在河畔,顺着上游望去,是一座座巍峨的雪山,半遮半掩在云雾缭绕之中,其中最高耸的那座就是珠穆朗玛峰,可惜却无缘目睹其峰顶。
我们又躺回到马车上。云裳并拢手指,支在额头上挡住阳光,没头没脑的问了句:“后来呢?”
“什么后来不后来的?”
“就是说,我们住在珠峰的后来呢,后来又发生什么了?”
我歪着脑袋想了想,故意地敷衍道:“没后来了,故事结束了。”
“怎么能没后来了?不行,一定要有个后来。”云裳生气地看着我说。
“还不是生老病死。或许再过个几亿年,新生的人类就会发现穆朗玛洞人的尸骨。”
“不行,不行,这个结局太不美了。你真的太不会讲故事了。”云裳极不满意地抿着嘴,摇了摇头。
我想来想去,无可奈何地说:“那你说个结局吧。”
“要我说嘛,故事一开始呢,咱们可以在山洞口种许多许多株可爱的熏衣草和玫瑰。”云裳神气十足地用双手比划着到底要种多少株。
“不行吧,这里海拔太高了,种什么花都会马上死掉的。”
“什么嘛,你不是刚才还种水稻和包谷了。”云裳气呼呼地侧开脸。
我动了动僵硬的脖子,抬杠道:“那可不一样,吃的东西很有用。我自然会想方设法地让它们活着。”
“不行,一定要种活熏衣草,玫瑰就算了。”
“不行,肯定种不活,你另请高明吧。”我偷偷瞥了瞥鼓着眼睛,咬着嘴唇的云裳。
“不行,一定要活。”
“活不了。”我俩各执一词。
云裳转过身子,面冲着马车侧面的挡板,闷闷不乐地不做声了。这时有一朵云轻轻地飘过天顶,遮住了太阳,整个大地顿时暗了下来。一阵风掠过,带来一丝清爽的凉意。云又挪开一点点,太阳的光线照到远处,山和路的尽头又明亮了起来。阴暗与光明的交线先是远远地慢慢地移动,越来越快,最后一瞬息,迅速地飞掠过我们的身体,照亮了整个天地。我们又被笼罩在强烈的阳光之中。
我摇了摇云裳的肩膀,她倔强地不搭理。我强行将她扳过来,赔笑地说:“好吧,好吧,我努力让它们活着就是了。那你继续讲吧。”
云裳咬紧嘴唇,一脸无辜受罚的表情,嘟着嘴道:“你太欺负人了。我讲不了,哎,都怪你,搞得我心情乱糟糟的。不管了,你要好好学学讲故事,要不然以后住在山洞里,就要无聊死了。”
我频频点头,做出虚心悔改的表情问道:“那讲什么呢?”
“随便吧,讲个关于风的童话吧?”
我挠了挠后脑勺,冥思苦想了会儿,说道:“我只会讲恐怖故事,你想听嘛?这个故事就叫做‘风中的哭声’吧。”
“不,不,不听,不要讲啦。”说着她立刻用手捂住了自己耳朵。
“我还什么都没说呢。”我将她手挪开,握在自己的手心里,说道:“好吧,我尽量不把它讲成一个恐怖的故事。”
“首先呢,”我眯着眼睛浮想翩翩地说:“这个故事要在一个能够刮起风的地方发生。所以呢,就不能发生在卧室或是厕所里。”我摩挲着她细嫩的双手,继续说道:“不过呢,也不能这么绝对,也有可能是电风扇或是换气扇刮起的风。但是这样的话,就很难讲出一个感人至深的好故事了……最多就是因为电风扇不小心掉了下来,把人砸死,或是换气扇把人的衣服吸起来后勒死的恐怖故事。你想不想听啊?”
云裳蹙起眉头,生气地说:“服死你了。说好了不讲恐怖故事的。你难道不能讲一些在宏伟场景里的故事吗?比如万里长城呀,金字塔呀。你重新讲吧。”
我寻思了阵,便讲到:“如果是中国长城的话,那么阵阵清风刮过,让我想起了当年的孟姜女,可是总不能讲孟姜女哭倒长城的故事吧。如果真把长城哭倒的话,破坏了国家文物,而且还宣传了封建迷信思想。讲不成……如果是金字塔的话,那么阵阵清风刮过。不行,那里是沙漠,风都带着沙子,会迷人眼睛的。只好先躲到金子塔里,然后不小心就中了法老的诅咒……你还是重新换一些场景吧。”
云裳噗哧笑了出来,弯着嘴角说道:“你是故意的吧,你就是爱反着来。好吧,再换一些有情调的场景,森林或者是海边。你讲吧。”
我轻轻拍着云裳的手背讲道:“好吧,这次争取好好讲。先从树林开始吧,一阵阵清风刮了过来,又听见了一个女人的哭声,夹杂在这阴森的风中,这好像是倩女幽魂的场景……还是说在海边吧,阵阵的海风吹了过来。不行,可能会带来海啸或是暴风雨。这样的话,就听不到女人的哭声了。”
云裳抽出手将我抱住,蜻蜓点水般在我的额头上一吻,然后贴近我的耳边说道:“就是说嘛,你其实也有很可爱的一面。”我无声地把她搂紧,太阳又将我们晒得粘住了。
在悄然不觉中,我们便到了珠峰登山大本营。七月份已经过了登山季节,来的都是一些普通游客。藏民在一些平坦的土地上为游客搭起了蒙古包和帐篷,还有一支央视纪录片拍摄组的绿色军用帐篷。在平坦空地尽头的土包上,有一间废弃的砖屋,墙上用油漆醒目地刷着“禁止登山”的字样。
下了马车,我们被贩卖绿松石的藏民团团围住。我们走上山包,他们也挤上山包。我们走到河边,他们就在河边围成一个弧形。末了,我和云裳左右突围,然后他们也兵分两路穷追不舍。云裳意志不够坚定,终于沦陷,尾随我的藏民看到云裳买了东西,立刻交头接耳,然后抛开我,陆陆续续地向云裳靠拢。好不容易将剩余的散兵游勇也甩开,正巧碰见小石头独自一人从扎满经幡的土包后绕出,手揣在口袋里,帽沿低得遮住了眼睛。
“小石头。”我叫道她的名字。
小石头抬起头,瞧了我一眼,左右调整了自己的棒球帽,忽然说:“我准备走了。”
“走,去哪?”我一时弄不明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回海南,家里打电话说有些急事,不得不走。明天到萨嘎就走。”
“噢,和衣冠说了?”我想起在纳木错时小石头说自己不喜欢水来着,海南人讨厌水,小石头的的确确是一个矛盾重重的人。
“早上说了。”小石头一只手搔了搔左耳的十字架耳环,但仍不满意,又侧着头双手摘掉耳环,低下脑袋边玩弄耳环边说:“我有些弄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喜欢云裳?”
我抱着双臂,皱着眉头问:“没什么道理,说不清楚。为什么这么问?”
她一边戴好耳环一边盯着我说:“总觉得你喜欢的人应该更惊天地泣鬼神一些。”
“还好。”我一笔带过,并不是很想讨论这类问题。
小石头露出耐人寻味的笑容,然后摆了摆手,扭头走掉了。
小石头离开后,我插着手,漫不经心地沿着河边的碎石滩兜圈,脑海里不连贯地出现稀奇古怪的想法。末了,我忽然想起小石头尚未讲完自己的推理小说,恐怕连她自己也忘记了这件事。此刻,天色和睦,空气清爽。我在一块巨石上站定,脑袋有些沉重,深深地吸进一口清薄刺肺的空气。一旦适应了高原,便觉得稀薄的空气完全是一种享受,没有尘埃,没有杂质。
云裳莞尔朝我走来,我牵起她的小手,迈着小心翼翼的步伐,走出岸边的碎石堆,避开帐篷附近喧嚣的世人,翻上一座小山坡,坡顶中央是几座玛尼堆,玛尼堆上缠绕着密密麻麻的经幡。我和云裳手拉手,肩并肩靠着,沉默不语地眺望着远处雪山和云雾混成一体的画面。就这样,视而不见的时间蹑手蹑脚地迈过我的身子,将现在的我小心翼翼地推向过去。
我的内心骤然之间涌出了一股强烈的愿望,想去抛开自身的一切,在此了结一生。世间如此荒芜,这里,那里,这些,那些,都没什么两样,外界看起来纷繁复杂,却都毫无意义,一如这里漫山的石头一般。世界是由石头构成的。石头是不朽的。世界是不朽的。我终究要化成石头的一部分。我也是不朽的。
“在想什么呢?”云裳突然捏了下我的手背。
我深深地吐了口气,又重新感受到了云裳手心的热度和她脉搏突突的跳动,搪塞道:“没什么。”
云裳一脸狐疑,拍着我的手背说:“还说没什么,你刚才一直愣神,叫你半天都没答应。到底在想什么啊?”
我也不知出于何种心理,随口略带挖苦地说道:“想你的男朋友呢。”
云裳撇了撇嘴道:“我才不信呢。”
“不过,说真的,每次听到你的手机响,我还真挺不舒服的。”我耸了耸肩说道。
她仔细地瞧了瞧了我,像是在确认我的真实想法。然后她下意识地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掰开机壳,卸掉电池,从里边取出SIM卡,在我眼前晃了晃,然后轻巧地抛了出去,拍了拍手说对我说:“以后就不会有手机响了吧。”
我叹了口气,像是刚睡醒那样抓了抓自己的头发。我想,我在想一些什么东西,但似乎什么也没有想。我停止弄自己的头发,将云裳一把搂住,抚摸起她柔顺的秀发。末了,我捧住她的脸,她的脸颊绯红,嘴唇微启,瞳仁露出若隐若现的羞涩与期待。我似乎又发呆了几秒。然后重重地吻了下去,两唇相接的一瞬间,种种悲观的,冷漠的想法都迅速地冰消瓦解。我又似被雨过天晴般的太阳晒得粘在了地表上。
云裳靠在我的肩头上,半晌,她突然莫名其妙地问了句:“你觉得一个犯了错的人能够被原谅么?”
我拨开她的头发,轻轻揪住她那两只精致耳朵:“傻孩子,在想什么呢。”我突然发现她的耳尖与耳垂异常的尖细,好似童话中生活在树林里会拉弓射箭的女精灵一般,我的脑海里又冒出七百年前女妖轮回的那个梦。
云裳推开我的手,“痛,痛”地叫了几声,然后坐直身子,双踝交叉,抱紧了双腿说道:“就是说,假使有人犯了很严重的错误,伤害了别人,该怎么办呢?”
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像是完全听不懂似地摇了摇头道:“不明白。”
“算了,估计你就回答不上来,完全是冷血动物嘛。”云裳将头耷拉在膝盖上。
“好像原来就有人这么说过。”我无可奈何道。
短暂的沉默后,云裳又问道:“那你相信永远么?”
我低着头,闷头想了好一阵子,问道:“你说的永远是指一成不变的永恒嘛?就像在时间的尽头,可能是黑漆漆的一团,可能是一间结满蜘蛛网的破屋,也可能是一阵刮个不停的冷风,总之,就是一种孤零零的感觉吧,永远都存在。即使什么都毁灭了,但是它却还存在……尼采有个永劫轮回的观点,一切都会原模原样地再发生一遍,然后一遍又一遍地再发生……也许,不知多久以后,我们可能要再活一遍,再次在这里,坐在珠峰底下的山包上,讨论这个话题。”
云裳急切地摇了摇头道:“不,我希望不是这样子。我所说的永远不是这么冷冰冰,而是,怎么说呢?很温馨的一种感觉,我也不知道,就是说,不论发生什么事情,两个人会一直在一起的感觉吧。”
“你说的是轮回转世,对吧?”我想到她去世的男友。我是他的轮回转世,也许云裳一直所猜测和希望的就是这点吧。无独有偶的是,我竟然也梦到了云裳的轮回。不过从梦的解析来讲,我很有可能是受到了她在医院里那一番话的影响。
“轮回么?也许吧,我也不知道。就是说,命中注定么?”云裳喃喃自语道。说完,她便沉思了起来,不自觉地抠着手指甲。
我站了起来,舒展了下僵硬的身体,然后沿着小山包转了几圈。四周的雪山近在咫尺,在阳光中熠熠闪光,感觉触手可及。雪山的山基布满了无数的细沙和石头,山腰上的岩石如刀削斧凿而成,根本无法攀援,山顶背阴处覆满了积雪。四下望去,顿时察觉自我的渺小和世界的悲怆。我将云裳揽入怀中,轻轻地亲吻了她的头发。永远的话题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我忽然想起西方的一个经典故事。一个叫浮士德的老头跟魔鬼签订了契约。魔鬼可以赐给他力量,但是需要以灵魂作为代价。魔鬼说,只要任何一个时刻你觉得非常满意了,希望停留在那个时刻,永远地享受那个时刻,我就会取走你的灵魂。可见,希望得到永远是一种危险,希望快乐延续是一种危险。我处在了这种危险的边缘上,踟蹰不前地徘徊,是会失去灵魂,抑或让我终究得到从来不敢奢望的快乐,这是一个问题。
————*————
虽然仍是下午五六点左右,但是天色已经有了暗下去的倾向。围墙旁孤零零地停着一辆越野车,尼玛焦急不安地来回踱步。他一瞥见我们,就挥着手,急匆匆地催促大家上车。他边发动车,边怪罪我们回来的时间太迟,其他的越野车已经结伴离开了。
越野车呼啸了起来,尼玛的神情比往日凝重了许多,双手紧握着方向盘,沉默不语,连音响也忘记打开,车里安静得令人极不舒服。衣冠神情倦怠地支着手望着窗外的景色,不久就睡着了。小石头戴着耳机发呆,靠在侧窗玻璃上,过了会儿,也似乎进入了梦乡。云裳在回来的路上已经精神萎靡,说高原反应有些头痛,刚上车没多久,就伏在我身上睡了。我却一点倦意也没有,精神奕奕地望着窗外逐渐暗淡下去的大地。尼玛凭借着记忆和地面上粗粗细细的轮胎印子,行走在一段地图上没有标记的线路上。我们穿过群山间的最后一个小村落,拐进两条山脉之间的河谷里。两侧的雪山连绵不断,纵横交错,山体上布满了雪水冲击而成的漕道,一道道山脊像是一根根突出的肋骨。融雪顺着漕道化成了无数条小河,轮胎印就此中断。尼玛不得不决定强行过河,还是另辟蹊径。河水深浅不知,尼玛要经常下车测量,反复思量一阵子,才敢下定决心。天像倒塌一般黑了下来,我们在喜玛拉雅山脉中错综复杂的河谷里绕来拐去。总算在黑暗彻底降临以前,开上了藏民铺砌的碎石路。尼玛松了口气,这才播起了音乐CD。他们也都陆陆续续地揉着眼睛醒了过来。车里气氛仍然如外界黑暗一样低沉。
晚上九点过后,总算到了旧定日。小镇子黑如浓浆,只有一间小旅社仍然撑起一片微弱的光亮,发电机的轰鸣声响彻黑夜。那旅店破旧极了,发电机的效率全部用在了前面的餐馆里,两个戴着宽沿呢帽的藏族男人蹲在餐馆门前的土地上窃窃私语。餐馆左边有着一扇洞开的大铁门,门柄上的巨型铁锁已经生锈,无法使用。院内杂乱无章地停了七八辆越野车车,车尾窗上都贴着数字序号。下了车我们匆匆走进餐馆,角落里坐着几个低着头的藏民,除此以外别无他人。我们点了羊排和汤面条,衣冠板着脸,风卷残云一般啃干净了羊排,将骨头丢得到处都是。
吃饱喝足,我们进了后院,一整排屋子安静地趴在地面上。有几间闪着微弱的灯,其中一间半掩的窗帘后,一个人穿着衣服,受了伤似地侧卧在床上,看不见脸。我抬头仰望,天上飘着薄薄一层雾,密密麻麻的星辰烘托着一轮半月。我和云裳住在长排屋子的最后一间,小石头和衣冠住在隔壁。
屋子里的电灯电压不稳,光线昏暗,像是倒挂起的蜡烛。环视屋内,没有电视,没有贴画。一扇窗户,脏了的蓝色窗帘,一张铺着白色床罩的硬板床,一张桌子,一个脸盆和一个暖壶。我掂了掂水壶,空的,便转身到餐馆里打了一壶热水。回来的路上,几个穿着拖鞋的游客吵吵闹闹地站在院子中央聊天,像是在争论天上星座的名称。进了屋子,云裳已把背包里的日用品都规整好,洗完脸,站在桌边上卸掉隐形眼镜。
屋外发动机像是泄了气似的,突然迟缓了下来,咣咣咣的响声慢慢地归于寂灭,死一般的寂静。灯灭了,屋子里霎时漆黑一团。过了会儿,银灰色的月光透过玻璃窗照进了屋子,地上落了薄薄一层没有脚印的雪花。白色的床单上像是覆盖着细细的银砂,云裳坐在床头的银砂里,只剩下一个模糊轮廓。屋子里的空气似是在轻轻地打着旋,所有的物件都在原来的位置上飘忽不定起来。
我不由自主地走近云裳,和她在床上面对面坐着,她的眼睛一眨不眨,表情朦胧,脸庞好似戴着一层透明的薄纱。我顺着秀发,吻着额头,眉睫,眼睛,鼻梁,在嘴唇上停留了片刻,继续亲着下巴,脖颈,然后拉开了她上衣的拉链,解开了扣子,脱掉了她的衣服。我将云裳抱起,平放在床上,随即双手支在她的脖子旁,双膝跪在床上,将头埋进她的胸前,片刻之后,我解开胸罩的挂扣,顺着她弯曲举起的臂肘,脱去了胸罩。她缩着肩膀,捂住了胸部。我伏在她的身上,嘴唇贴着她腹部的皮肤,有那么一阵子,我像睡在长满鲜花的草地之中,平静而安详地什么都没有想,然后我直起腰,一点点脱掉她的裤子和内裤。整个过程中,她仿佛是躺在祭台上的清纯少女,既不主动,也没有反抗,像是为了赎罪,更像是为了拯救。
我站在床边脱衣服。云裳双手掩着胸,蜷缩着身子,侧躺在银色的床单上。屋子里的空气打着旋,月光在床单上流动了起来,她像是飘浮荡漾在月光形成的一条小溪里。柔弱月华下,这里像极了静谧森林深处,她宛如熟睡在小溪里的一只精灵。面对着她纯白的肌肤,曼妙的曲线,我迟疑地楞住了,恍惚之中,她看上去太柔弱了,我害怕自己会伤害到她。紧接着,我的呼吸又变得急促起来,身体上产生不顾一切的冲动,这是一种欺侮,折磨和蹂躏的冲动,怜香惜玉的想法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抱住了她,活塞运动般地抽插了起来。她闭上眼睛,轻微地喘息着,木板床配合着发出吱呀吱呀的连贯声响。过了一会儿,我逐渐确认了自己内心冷漠如冰的感觉,性的感觉太过干涩,太过生硬,像是一种无意义的繁殖行为。如此冷漠的感受令我失望透顶,就像从童话故事的森林里,掉到了空荡荡的硬板床上。白色的床罩上绣着一朵乌黑的牡丹花,我便一遍又一遍地点数着花瓣的数量。我连续不断地活动着腰部,就像在一个永远止境的斜坡上快速下滑,渐渐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和希望。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终于**了。随之而来的是如洪水一样凶猛的生理低潮,我开始极端地厌恶身体接触,厌恶性爱,然后又是一种苦行僧犯戒后的内疚与自责。这时,与这一系列感觉相伴的是一种几乎完全矛盾的平静感,一种从未有过的波澜不惊,虽然仍有些烦躁和厌恶,却没有任何实际行动,没有下床,也没有松开抱着云裳的手臂。相反,我将云裳搂得更紧了,她身上的热度令我安静平和,像是抱着自己的双臂,从村尾的废屋顶上望着被雨水浸湿的草地。
我光脚下床翻了半天,从云裳的包里找出纸巾,清理干净身体和床单。云裳躺倒在我的怀里,像是一个婴儿,短促的喘息渐渐转成了平缓均匀的呼吸。过了会儿,她睡着了,我挪动身子,让她枕在我的一只胳膊上,我用另一只手取来被子盖在她的身上。又过了会儿,我的手臂麻痛了起来,我从她的勃颈下抽出手,给她塞了个枕头,她梦呓了句什么,然后蜷缩成一团,侧起身子又睡着了。我仰着头,黑黢黢的天花板就像是深不可测的永恒。我又胡思乱想地发了会儿呆,然后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穿好衣服,坐在床边上。我在想,到底要干什么呢?窗外传来噔噔噔的脚步声,门被打开,紧接着又被撞上了。黑暗之中,又恢复了无边的寂静和沉默。我套上羽绒服,踏上鞋,从背包里摸出香烟和火柴,出了门。
空旷的户外万籁俱寂,四周看不到一个人影,一片漆黑。几百米外亮着微光,像是山洞中晃动的天光。风悄悄地刮着,却吹不散黑暗的纹路。我竖起衣领,拉上拉链,靠在窗台上点燃了烟,一口又一口漫不经心地抽着,黑暗仿佛被点燃了一个缺口。抽完了一支,我又点上一支。黑暗之中的院子里忽然传来玻璃瓶倒地的碰撞声,人咳嗽的声音,紧接着是远处敏感的犬吠声。我借着模糊的月光,在院子里转了一圈,发现一个人独自坐在屋前的水泥平台上抽烟。我走近一看,衣冠盘腿坐在地上,周围是一大堆凌乱的啤酒瓶。有些还没有打开。
我坐到他的身边,拍了他的肩膀,问道:“这么晚了,干什么呢?”
衣冠抬头看着我,苦笑了下,说道:“打坐修炼呢。”
我从他说话的口气中,闻到了股浓重的酒味。我皱着眉头说道:“怎么躲这里一个人喝酒,你不怕高原反应了。”
衣冠将手里的烟在地上碾灭,然后问我要了一根烟,说道:“不是我自个喝的。刚才的几个台湾朋友请我喝的。”他扬手指了指背后的门说:“都睡了。”然后他又指着院子里横七竖八的越野车说:“这些都是他们的。”他伸手摸起一瓶喝了一半的啤酒,说道:“我没喝多少,都是他们喝的。而且这酒没事儿,超苦,不怎么好喝,就是尝点味道。”然后衣冠用夹着烟的手,将啤酒瓶递给了我,说道:“没事儿,尝尝吧,咱们跟云裳不一样,我看你的身体也不错,喝点酒杀杀菌。”
我接过酒瓶,闻了闻瓶口,苦涩的醇香飘入鼻中。我举起酒瓶,咕嘟咕嘟使劲喝了一大口,喝完我用袖口擦干嘴巴,皱着眉头说道:“这是什么啤酒啊,真是太苦了。不会过期了吧?”
衣冠抽了口烟,笑着说:“有可能,没听过的名字。”他站起来从地上拿起另外一瓶啤酒,用手拖着瓶底,瓶盖的边沿卡在台阶边上,使劲用力,啤酒瓶盖就脱落了。然后他坐回原地,举起酒瓶和我相碰。稍顷的沉默后,他用啤酒瓶口对着眼前的黑暗问道:“你看眼前这么黑啊,什么都看不见。我有时就在想,我们白天看见的东西,其实和电影道具一样,是不是这个时候都被搬回地下室里了。就跟在拍电影一样,几天前日喀则的东西都跟真的一样。说不定那边现在什么都没有了,空的,虚无,等我们快回到那里的时候,就有一帮人赶紧把所有建筑道具都造好,再发个通告请一帮人来当演员。”
我想了想,点了点头说道:“没准儿真是这样。”我举起酒瓶,暗想没必要告诉他,如果世界构成如此简单,那么人人活着也就成了一件非常轻松的事情。
衣冠满意地搓了搓下巴上的胡渣,继续说道:“我原来在上生物课的时候,用显微镜看见细胞时,就老在想,细胞里的各种东西,细胞核啊什么的,会不会就是这个宇宙的一个缩影。我也生活在某个细胞核上,或者是原子核,质子啊,电子什么的。我记得看《黑客帝国》时,有人对男主角说:‘人类就跟病毒一样。’我想,会不会真的是这样。为什么有些病毒啊,癌细胞生长的速度非常快,会吞噬其他细胞,其实就是那些细胞上寄居的人类繁衍扩展得过快了。《黑衣人》最后的那个镜头,宇宙之间环环相套嘛,就像是无限不循环小数一样无穷无尽。”
我双手撑在冰冷的水泥地平台上,满嘴苦涩的酒味,脑袋有些缺氧的疼痛,喘了口气回答道:“说句实话,我小时候也有过类似的观点。佛教说三千大千世界,一花一世界。世界到底是什么?不过是个比喻而已。寒冷是个比喻,苦涩是个比喻,痛疼是个比喻,雪山是个比喻,黑夜是个比喻,大地是个比喻,这些比喻说了些什么?模模糊糊,因为说出来的东西,只是一个更优美,更隐晦的比喻。”
衣冠用手搓着脸上的皮肤,皱着眉头看着我,突然问道:“你说,既然你是学哲学的。你能否告诉我人活着到底为什么?我们为什么匆匆忙忙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到底为了什么目标?”
我耸了耸肩,将最后一点酒底喝干净。衣冠站起来,拿起了一瓶酒,撬掉瓶盖,递给我。我迟疑地接过酒,抿了一小口,重新点了根烟,烟味干涩,抽了几口,又举起酒杯喝了一口酒,然后说道:“活着的意义,我不敢妄下结论。但恐怕不是为了某个目标,就是说,不是朝着一个谁都不知道的未来前进。想想看,现在一瞬间就成了过去,而过去的东西也越积越多。想必问题的答案早已在身后,终有一天回过头来,也就再明白不过了。”
衣冠摇了摇头,磕着瓶酒瓶底,低沉地重复着:“我完全没什么头绪,完全没有。听你说完,更没有头绪了。”他又喝了口啤酒,用手指着天空感慨道:“我有时候在怀疑自己是一个小说里的人物,完全被人牵着鼻子走。假使现在有个人正在看着这部小说。喂!就是说你哪,现在正在看小说的那位。我现在正用眼睛瞪着你,用手指指着你的鼻子,不知道你是一种什么的感受?神秘,可笑,嘲笑,奇妙?”衣冠垂下手,将脸转向我激动地说道:“也可能会有这么一双眼睛在看着他啊。”
衣冠扬着头,咕嘟咕嘟一口气喝完了小半瓶啤酒,然后问我要烟。我晃了晃扁平的空烟盒。衣冠一把抓过烟盒,解气地扔了出去,落在了越野车的挡风玻璃上。他忽然不知所由地笑了起来,越笑声音越恐怖,半晌,歇斯底里的笑声才被他一连串的咳嗽声所代替。末了,他拍了拍胸口,缓过气地说道:“在北京工作的时候,有时晚上回家,经过高层住宅,居民楼,建筑工地,我老在想一个超级可笑的问题。你说,这个世界上会有多少人正在那个时候做爱呢?全部都是脱光衣服赤裸裸的男男女女搂搂抱抱在一起,你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你一双眼睛,可以同时看见这么多人在做爱,不分男女老少,不分国家民族,不分贫富贵贱,这是多么令人震撼的场面,声音也是此起彼伏震耳欲聋。这要比全世界的军队加在一起都要震撼。如果真有一双眼睛,俯视着全人类,我觉得那个人一定会为如此可笑的场景笑掉大牙。”
我俩对视,纵声大笑了起来。屋子里传来几次干咳声,像是故意而为。衣冠又启开了一瓶啤酒,兀自咕嘟嘟地喝了起来。远处摇曳的光影灭了,传来一连串狗的嚎叫声。衣冠突然吼了几嗓子歌,然后又想到大家都已睡觉,失望地闭上嘴巴,骂道;“真他妈的不爽。”
“怎么了,小石头的事么?”我抱着酒瓶子问道。
“哎。反正就是不爽。事事不顺,以为会这样,可结果却是那样。不管怎么努力,都等于白费。老是意料之外,不受我控制的感觉。一直以为不会再烦这些事了,到头来还是,任你天大的本事,还是无法逃掉,在如来佛的五指山里打转儿。”衣冠抓着头发,转动着头,像在思考着什么。
“不会是真的喜欢上小石头了吧?”我惊讶地问道。
衣冠露出一脸茫然的表情,愁容满面地说道:“反正乱七八糟,她的事让我超烦,就是不能痛痛快快地解决。就是很不爽的感觉,任人摆布,无法做主。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明明感觉我可以操控一切,却事与愿违,无论再强大,有些事情也无法逃避。”衣冠吐了一口吐沫,又摇了摇头,忽然撑着身子在地上做起俯卧撑,边数边做。作了十来个后停了下来,气喘吁吁地靠在墙上,喘了几分钟才缓过来。他长长地吁了口气,说道:“高原就是不一样,差点就被废了。”
屋子里传出了鼾声。我俩闷着头对饮,我的胃不断翻腾,一阵恶心,差点将喝的酒全部呕吐了出来。衣冠晃晃悠悠地站起来,要给我再开一瓶啤酒,我赶忙摆了摆手,挪到墙边,靠着墙盘腿坐着。黑苍苍的山若隐若现地漂浮在深夜的幕布上,满天星辰仿佛是凝固在天幕上的点点雪花,朦胧的月亮散发着迷幻般的妖媚气息。我的脑袋隐隐作痛,浑身麻痹,一动也不想动,也不想开口说话。
衣冠一口气喝了小半瓶酒,忽然掩起脸,有气无力地喘了半天,然后将双手无所适从地置在头顶,片刻后,他又心神不定地揉搓自己的头发,末了,他深深吐了口气,双手无力地垂在腿上,惨笑道:“告诉你小子我的一个秘密,继续憋在心里的话,我就要炸了。”说完,衣冠趴在地上找了很久,总算摸到了刚才未喝完的酒瓶,他将酒瓶抱在怀里讲道:“原来上高中的时候,我和几个女孩有过来往,牵手逛街看电影,情人节买玫瑰花,在楼下接吻的事情,但是那都是因为无聊,为了打发时间。我不是很喜欢对方,对方女孩也不见得很喜欢我,分分和和,当时我似乎也并不很在意这些事,从来没有很复杂地考虑过。那段时间,我学习也很普通,门门课都勉强可以及格,唯一的特长就是画画,闭着眼睛去参加比赛都能拿奖。后来上大学的时候,我学的是艺术院校,修的是摄影电影方面课程。那段时间,我认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就拉了一帮人,一起借学校的设备拍自编自导的电影,当时缺女主角,我们就在学校里贴广告招,那个时候我们那帮人在学校里还有点名气,不少人来报名,后来我们选中了一个比我大两三岁的日本留学生,我是导演同时还演男主角,她演女主角。电影拍完,在学校里还起了不小的轰动,可是我却不怎么在意了,我喜欢上了她。我想,那可以算是我真正的初恋。她家住得超远,每天晚上我都送她回家,然后在寒冷的夜里头顶着星星再回自己家。每天一早,我又睡眼惺忪地坐车先到她家去接她,和她一起去上学。我拼命地学日语,试着做寿司和味增汤,看日本电影,听日本音乐,喝日本清酒。只要和她打电话时,她觉得孤独了,我不管在哪里,在做什么。我都会停手中的事情,直奔她家去陪她。为了有更多的钱给她送礼物,我省吃俭用,有空到处打工,赚了钱就给她买礼物,送她喜欢的郁金香,她喜欢的项链,她喜欢的香水,她喜欢的绝版CD。过生日或是情人节,我会变着花样,想法设法取悦她,我会在她不在家的时候把她的卧室装饰一新,挂满气球和彩带,每个气球里都放着一张纸条,打破一个气球,就可以得到一个奖品或是一个惩罚。我会屋子里点满红色蜡烛,亲自做上一桌饭菜,开瓶红酒倒在高脚杯里等她。我会在满是人群的街道上,买上几百个气球和无数的玫瑰花,让她看上去在人群中最显眼耀人。但我从来没想要她送给我什么,哪怕是句感谢的话,我都会为此而感动一阵子。我见过她的父母,可爱慈祥的日本老人,也都很喜欢我。一切都很顺利,我甚至以为我可能就会娶这个日本女生为妻,就这么在一起一辈子。后来有一天,她突然打电话告诉我她不再喜欢我,不想再见面了。我当时真的超傻,还一个劲地打电话问为什么?答案只会让自己更伤心,她说没有为什么,她不喜欢我了。”
我说不出什么话来,撑起身子,从衣冠的身边拿起一瓶啤酒,模仿着衣冠的样子,想用窗台沿撬开啤酒瓶,可是撬了半天,酒盖子还是纹丝不动。衣冠抢过啤酒,三下五除二就打开了酒瓶,溢出了啤酒花溅落满身。衣冠擦干袖子和裤子上的酒沫,接着说:“那之后的一个月里,我活得都没滋味了。吃饭就跟喝水一样,醒着和睡着没什么区别。头一个星期就瘦了十几斤。我不敢给她打电话,害怕她在电话直接再拒绝我。只好写了几封信寄到她家,就像石沉大海一样没有回音。在学校里我见了她,也只敢远远地望着,发现她看见我,我就会很开心。如果她装作没看见,我就会很难受。后来我终于明白,我们分手了,一年的恋情就这么一去不复返了。那感觉就像是二十年都白活了一般,想着干脆跳江自杀的心都有了。那个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她会和我分手,整天胡思乱想给她找一些推脱的借口,比如说她可能因为生病了不想拖累我,或是她其实会突然跟我和好,这一切都是个惊喜礼物。现在想来那时真是超级幼稚可笑。我就这么混乱地生活了一阵子,每天都稀里糊涂的,经常把自己关在房子里很久,闷头画画。那段时间感觉特别自卑,觉得不可能有人再会喜欢我,出门走路都低下头,怕被人看见脸。朋友也见的少了,几乎再也不出去玩,就这样过着跟和尚道士一样的生活。直到有一天,朋友过生日邀请我去了。本来是朋友喜欢的一个女孩,那天见到我后,就喜欢上了我,而且那个女孩的另一个朋友也喜欢上了我。我突然明白了一点,我其实长得很帅,而且很有女人缘,在此以前,我竟然没有发觉。朋友因为女孩喜欢我而和我决裂了,女孩的朋友因为我的缘故和女孩闹僵了,女孩爱我爱得死去活来,我却毫无感觉。那以后,我经常会去酒吧夜店,不需要主动搭讪,只是在酒吧的一角里,点一杯酒,表情冷漠听着音乐,总会有女生和我搭讪。至此,我明白了一点,我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爱情就是个欲擒故纵的游戏,比赛的是谁能够更不在乎对方。而我有这个资本玩这个游戏。”
我大口地喝着酒,倾听着衣冠的故事,如同透过一扇厚重的窗户玻璃,看着大雨瓢泼的原始森林被火焚烧,那感觉像是又冷又热,却又有一些事不关己,无法直接体会。衣冠已经完全沉醉在自己的故事里,低着头,一边不自觉地前后晃着身子,一边说:“明白了爱情道理后,我活得很开心,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内。没有哪个女生不再投降。我不会刻意地让自己喜欢上谁,如果有谁要求提出分手,我承认我会难受,可是马上我就会找另一个人女孩让我平静下来,当我越无所谓地对待这些感情的时候,她们就会更认真地对待。我不在意,她们就会更在意。记住,对女人,绝对不要太在意。太在意,她们就会慢慢习惯而不会在意你。你要让她们有种若即若离的危险感,她们才会死心塌地地跟着你。如何无所谓地对待爱情,这是一门艺术,你过于无所谓,过于冷漠无情,过于阴暗,对方则不会接受你,而你过于认真,过于热情随和,过于阳光,对方则会不在意你。一切如同画画一样,如何使用阴影直接决定画技水平高低,过明过暗都是错的,只有不断的练习才能掌握其中的奥妙。不断积累的经验会告诉你什么时候应该开个玩笑,送她礼物,给她一丝惊喜,什么时候应该拒绝她,挂她的电话,忽略她的感受,当你同时有几个女朋友的时候,你就会慢慢做到游刃有余。我想这方面的技巧,我已经出神入化了吧。”
衣冠歇了会儿没说话,一直玩弄着手里的酒瓶,半晌才开口道:“也许,你可能觉得故事到此就应该结束了。”衣冠长长地吸了口冰冷的空气,然后咕嘟咕嘟一口气喝完剩下的啤酒,又打开一瓶新酒,放到脚边,继续讲道:“前年冬天有一次我在书店里碰见了一个女孩,很可爱,很纯,很静,是我喜欢的类型。我不是很喜欢那些很吵闹的女孩,在酒吧玩时倒不介意,但在在一起待久了就腻了。我随便找了个借口跟她打了招呼。第二天,我就约了她一起上街。她那年刚上大学,父母都是很严肃的医生,我去接她时,在家属院楼下见过她的父母,我装成她的同学蒙混过关。那段时间我们在一起很融洽,她从来听不懂我的笑话,只是一个人静静地坐着看我。她也从来不会追问我乱七八糟的那些事情,也不会要求我什么,只要我说想见她,想和她上床,她就会一句怨言也没有,翘课来陪我。去年二月份我们一起过了情人节,我已经很久没和女人一起过情人节了,那天我送给她了一束蓝色的玫瑰花,她笑得很开心,逛街的时候一直捧在手上。后来我去北京工作,两人关系便断了,在网上偶尔碰见了打个招呼。我在演艺公司工作,上街欺骗一些幻想出名的男男女女,签合约,保证上镜的机会,从中得到提成,那段时间认识了不少模特,捧场做戏,虚情假意,活得很糜烂。今年过年放假回家,又见到了她,她那种特殊的安静气质让我放松和平静,甚至觉得自己真的有些喜欢她了。她一如既往,只要我需要的时候就出现在我的身边,从来不问也不要求。后来事有凑巧,鬼使神差,我认识的一个朋友的朋友刚好也认识她,他告诉了我很多关于她的传闻,据说她平时上学都有宝马车送,每次逛街回来都是大包小包的名牌,和宿舍的朋友也闹翻了,估计是被富商包养了。我起先听到,只是摆摆手一笑了之,谁知后来仔细想想,觉得真有可能。否则她怎么会如此的平静,也没有任何要求?”
衣冠用手搓了搓脸,然后用双手把额头上的头发捋在头顶,叹了口气,半天才又松开手,蓬松的头发又落回到原状,盖在额头上,他继续说道:“很生气,当时真的很生气。从来都是我控制别人,哪轮到别人控制我。我和她摊牌,她哭得很厉害,从头到尾一句话也没辩解。我们再也没有联系。这事也就不了了之,我继续回北京工作,换了间广告公司,反正做得都是些包装骗人的把戏。直到今年4月份我接了个电话,才知道她死了,我活这么大还是第一次遇到认识的人去世,当时楞得哑口无言,一天说不出话来。电话是她母亲打来的,说在整理遗物时,从她的日记里看到了我的名字,知道她很喜欢我,然后查她的手机联系到我,希望我能来参加她的葬礼。我犹豫不决,但还是去了,没参加葬礼,但在她的灵堂里守了一夜。那天晚上我把她的日记看了三遍,她的日记写得那么认真,想法那么单纯,我简直不敢相信世界上还有像她这样的人存在,如此纯真的人怎么会被包养呢?我愧疚地心痛,痛得死去活来,就跟亲手把自己的天使掐死一样,很久都没有那么心痛过。我开始不明白,为什么即使我游戏人生,娱乐感情,还是会控制不住地心痛,难道真要心如止水,无欲无求才能不再有痛苦吗?不过现在,我总算弄清楚了一点,想要控制别人,假装自己不在意,根本没有任何用!骗得了别人,骗不了自己。藏得越深,迟早痛得越厉害。”
衣冠胸部起伏,不停地喘着粗气,仿佛只要吸入空气,心就不会再感到痛楚。我脑海里不断出现天使被掐死的画面,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天使面无表情地蜷缩成一团。我想说点什么,却想不出什么安慰之类的话,我甚至不知道衣冠是否需要安慰,也许他只是希望一吐为快。为何来到西藏后,人人都变得如此脆弱不堪?我头晕脑胀,恶心发晕,真担心过不了多久,我就会被周围的黑暗同化成一抹影子,从此没了痛苦,也没了感情。
欢迎加入《晴天以前》【讨论群:87507717】
柏油路消失在尘土飞扬之中,又是一段坑坑洼洼的土路,汽车缓慢地驶入了萨嘎县城。刚进街道,小石头就喊停车,拎着包下去了,说要去找回拉萨的车。她离开后,车内充斥着一股尴尬的气氛。衣冠打开玻璃窗透气,胳膊枕在窗棱上,悠闲地哼着曲子。午后的阳光照在街道两侧林立的商铺门头上,零零散散的人在街道上步行,几辆摩托车呼啸而过。一间店铺屋檐上挂着“买300块钱化妆品,赠送1300块钱大礼包!”的红绸子广告,此店的门帘被卷起,店内一个人躺在两张椅子拼成的小床上,胳膊耷着额头,情景甚为诡异。
尼玛开着车在两三条街道组成的镇子里转了几圈,最终找到一间邮电宾馆。宾馆规模不大,只有坐落在后院的一排平房,平房修在几十厘米的一层水泥台阶上,台阶前留着一块块没有围栏的泥土地。尼玛坐在车里,一边抽烟,一边听着声音响亮的藏语歌曲,即使我们紧锁着房门,仍然可以听得非常清楚。我全身酥软地躺在床上,头枕着软绵绵的被子,昏昏欲睡,却又异常清醒。衣冠将包扔在墙角,然后长久地伫在窗前,出神地望着院子里的某样东西。阳光照亮了屋子的一角,衣冠挥手拉上窗帘,打了声招呼,急匆匆地推门出去了。屋外的音乐声终于停止了,拂动的窗帘空隙里漏进夏日炎热的光线。云裳穿着桃粉色的小喇叭袖短外套,将头发松松地扎在两侧,垂在胸前,坐在桌前的凳子上摆弄着一个彩色笔记本。她手里握着铅笔,时而旋转,时而用嘴角咬住,似乎并没有写出什么。她冥思苦想了好一阵子,最后怅然地将铅笔插入笔记本,发呆地望着封皮,继而随手将笔记本丢在桌上。她起身解开大背包的松紧绳,从包内掏出一沓沓各种款式、粉色系的衣服堆在床上,紧接着一件件掸掉灰尘,用手抚平,再极其认真地叠整齐,重新塞回包里。一切整理妥当,她总算松了口气,蹑手蹑脚地走近,偷偷捏了捏我的鼻子,然后离开了屋子。
屋子里空荡荡的安静,我又晕飘飘眯缝着眼睛躺了会儿,突然像是从云端摔落,“啪”的一声彻底清醒了。我从床上一跃而起,拉开窗帘,院子里停着我们那辆泥迹斑斑的越野车,此外静悄悄得空无一人。我走出屋子,顺着走廊,在厕所前的水池里,用凉水浇了把脸。回到屋子里,我翘着腿坐在床头,支起下巴,从窗户开始,审视起屋子里的每一件东西。我忽然觉得它们的出现必然具有某种特殊的含义。最终我的目光落在桌角的彩色笔记本上。我掂起笔记本,封页上绘着一个抱着小熊的女孩子,裹着一圈圈的厚围巾,站在下落的雪花中,仰望繁星点点的夜空。随手翻开一页,页脚里配着抱小熊的女孩站在落花落雨中的插画,画旁还有印有相得益彰的英文短句。留白的地方,云裳记着一些无意义的名字,一连串的数字,工作中的电话号码,几个不连贯的英文单词,还有几幅像是接电话无聊时随手画的草图,每一道棱角都被描了好几十遍。我又翻了几页,大多也是这种草稿。而后的一页上记录着布达拉宫和大昭寺的资料,像是参观时随手的速记。页眉上的日期,我掐指一算,正好和我们是同一天。奇怪的是,前前后后的几页都被撕掉了,残页像锯齿一样留在笔记本里。我隐约地记得,云裳在扎什伦布寺也用这个笔记本记录过导游喇嘛讲话的内容。我又翻了几页,却全部是空白,直到笔记本的最后一页上记录着一组毫无关联的日期“5月2日,7月7日,10月4日,7月”,在7月的后面是一连串的问号,10月4日这个日期,被几道圆圈圈住,像是在特别强调。10月4日?离现在还差三个月的时间。
我将笔记本合上,放回原来的位置,这才发现笔记本封皮下方的角落里用彩色笔写着“Sara”的字样。就在这个时候,云裳推门走进来,瞅见我正伏在桌子上,盯着她的笔记本。
“喂!不许偷看我的日记。”说着,她快步走到桌前,一把抓起笔记本,将它抱在怀里。
“放心吧,没有看。”我轻描淡写地撒了个谎,然后问道:“你的英文名字不会是Sara吧?”
“是又怎么样啊?”云裳噘着气鼓鼓的嘴,不开心地说道。
“真的吗?”我惊讶地问道;“如果是的话。那就太巧了!你知道到么,我的英文字叫做Sam,而你的英文名字叫做Sara。两个名字合在一起的话,刚好就是Samsara!这个词的意思是‘轮回’,或者说是咱们生活的这个存在轮回的世界。我原来上哲学课的时候,就在想如果碰到一个叫做Sara的女孩,那就有意思了。”
云裳似乎非常不满意我的偷窥行为,郁郁不乐地嘟囔着:“那又能怎么样啊。”说完她将笔记本塞进背包里,撇着嘴气呼呼地坐在床头。她看见我正在盯着她,便侧过脸,双手搂住膝盖,咬着嘴唇思考着什么。她的眼神像是一朵被风吹散的云絮,微风过后,四散而去。
我搔了搔头,叹了口气,默不做声地离开了屋子。我靠着窗台凸起的棱角发呆,棱角的砖块顶在脊椎骨的末端,产生了一种隐隐的痛楚,像是活着的证明。阳光已经弱了些,抬头仰望是一片碧蓝的晴空,几朵立体感很强的云朵点缀着天空的角落。我左右摸了摸口袋,没烟了,便溜达出了宾馆的大门。熙熙攘攘的人群出现在狭长的街道上,其中不少人都戴着标有某个旅行社名称的红帽子。他们像蝗虫一般从一间商店涌出,再一股脑地涌入另一间商店。
我在邮局旁找到了一家小型商店,一个六七岁的藏族小女孩,脸上皮肤黝黑,头发剪短,趴在玻璃柜台上愣神,手里拨弄着一团废纸。商店角落里放置着一个红色的塑料盆,盆里垫着毯子和枕头,一个大约只有两岁的小孩咿咿呀呀地躺在盆里打滚。我问香烟的价格,小女孩干脆利落地报出每一种烟的价格,我低着头,迷茫地面对着玻璃下成排成列的烟盒,挑了一盒名字笔划最多的香烟。躺在盆里的小孩突然号啕大哭了起来,小女孩一边哄着孩子,一边从一只装饼干的铁盒子里取出钱,找还给我。
我点上烟,出了商店正好撞见拎着包的小石头从邮电宾馆的大门走出,她瞧见我,站在原地,将包丢在地上,脱下帽子,在手里拍了拍灰尘,待我走进,她眯着眼睛,怅然地说:“车子找到了,回来拉萨的顺风车,马上走。”然后又迅速地将帽子戴回头顶,下意识地左右拉动帽沿。
“一路顺风。”我很不习惯与人道别,总觉得无论说些什么,该走的人还是会走。我吸了口烟,忽然想起小石头的推理小说,便问道:“你的小说的结尾是什么?”
小石头挤着眉头,问了我要了根烟,衔在嘴里,半天才冒出一句:“我讲到哪里了?”
“X先生和Y先生的战斗。好像Y先生已经抢先两次拿到了钱。”我心想,她果不其然把这件事情忘得差不多了。
小石头恍然大悟般地点了点头,咬着嘴唇,连吸了两口烟,然后拎起包,示意换个地方说话。我们便走到门洞里阴影里,她靠着墙,仰着头,仿佛在思考着其他的事情,一口口地抽烟。一位衣着朴素的藏族妇女拎着塑料水桶从我们身边经过,到后院里接水,水龙头喷出的激流冲击着桶底,发出清脆的爆破声。水满了,藏族妇女又歪歪斜斜拎着水桶走出院子。水龙头旁溅了一地水花,在阳光下闪着光。我有些等得不耐烦了,用胳膊撞了撞小石头,她咳嗽了声,才开口讲道:“X先生第二次失败后回到家里,抱着黑皮包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冥思苦想,这个可恶的Y先生绝非寻常人物,他到底是如何做到神出鬼没的呢?X先生心神不宁地擦着额前的冷汗,这完全是对他的一种侮辱和蔑视,甚至他觉得Y先生不会仅仅满足于那200万,Y先生会化妆成任何人接近他,然后趁他不备的时候,杀死他,并把黑皮包里的钱也夺走。X先生心惊胆战,他不可能是Y先生的对手!但是,X先生咬牙切齿地想,他自己绝非轻易就会被击垮的无名小辈。他从衣柜里取出左轮手枪,装上子弹,顶着太阳穴,手指微微发颤。值得么?X先生扪心自问。值得!X先生告诉自己说,我是在保护自己。X在客厅里绝望地踱来踱去,电视机里播报的新闻一个字也听不进去。短信总算来了,这回的内容是:‘伙计,你令人失望透顶,我已对你丧失耐心,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一个星期后的早晨八点,在D街区的十字路口朝北的第六个垃圾桶里。记住,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X先生将手枪揣入怀里,他已下定了决心。”
“X先生提前几天开车埋伏在那个垃圾桶附近,困了就睡在车里,饿了就去麦当劳吃一顿快餐。那是一个偏僻的住宅区,往常里也没有多少行人。他魂不守舍地熬过最后一个夜晚,等待着八点钟的到来。X先生忽然产生了一个奇怪的疑问,发短信的人到底是怎么将钱放入垃圾桶里的呢?不过这不是眼下最关键的问题,首先解决Y先生,他才能高枕无忧。就在这时,一辆在清晨里收垃圾的卡车慢慢地驶进街道,逐个清理着家家户户的垃圾桶。X先生不可遏止地大笑,他已看穿了Y先生的诡计。X先生重新检查了遍手枪,深深吸入一口气,然后跳下车,直奔垃圾车而去,在司机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X先生已经扒在车门上,用手枪指着司机的脑袋挖苦道:‘伙计,这次的把戏可不怎么高明。’司机吓得踩住刹车,瑟瑟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X先生拉开车门,坐进车里,用手枪抵住司机的下巴,快意地说道:‘伙计,别装样子,把钱给我,就放你走。’司机惊骇得喘不上气,赶忙将口袋里的钱包掏出,颤抖地双手呈递。X先生一把打飞钱包,怒气冲冲地说:‘别跟我装样蒜,快点交出钱。’司机委曲地缩成一团,靠在另一侧的车门上,好半天才能组织出语言,惊愕地问道:‘什么钱?’X先生怒不可遏地冲司机的腿上开了一枪,司机痛得翻来滚去,哀号声响彻天际。有几户人听见枪声,穿着睡衣推开门,四下打探。X先生已经顾不得那么多,用手枪顶着司机的头恶狠狠地说:‘快点!’司机神志不清,痛得死去活来,X先生又连开数枪,顿时一股报复的快感传遍全身,他知道自己终将是胜利者,这令他兴奋的发抖,X先生长时间地沉醉在胜利的喜悦之中。等X先生回过神,走下车,已经有十数个警察举着枪将他团团围住。X先生轻蔑地扫视了一遍神色紧张的警察,然后歇斯底里地纵声大笑,举枪饮弹自尽。”
听小石头讲完后,总觉得这个故事有哪里不大对劲,半天才搞清楚,这部所谓的推理小说除了主人公外,几乎没有提到任何疑犯,难道罪犯会是那个开垃圾车的司机?发短信的那个幕后黑手恐怕不至于如此愚蠢,想必垃圾车定时收垃圾都是在意料之内的事情,我疑惑不解地问道:“那么,到底谁是杀死X先生的凶手呢?
小石打了个响指,粲然而笑道:“谁都可以是凶手嘛,他的老婆,他的同事,他的朋友,他的家人,任何一个杀了他会得到利益的人。你应该可以看出来,Y先生根本不存在,他是那个主谋虚构的人物。在这个故事里,谁是凶手并不重要。我想表达的是,我们所对抗的敌人,所谓的Y先生,往往就是我们自己。”
短暂的沉默后,门外不远处突然响起了汽车尖锐的喇叭声。小石头扔掉手里灭掉的烟头,舒展了身体,伸了伸懒腰,拎起包,一字一句地说道:“本来是想留下手机号码什么的,但又觉得简直俗不可耐。还是名字吧,只要记得名字,总会再见的,我的名字叫陈石。”
刺耳的喇叭声又响了起来,好半天才停下。小石头意味深长地笑了笑,摆摆手,然后像是在傍晚的路灯下散步一样,迈着缓慢的步子,消失在院门口的空气里。小石头的离开让我产生了低微的失落,一个虽然仅有几天但朝夕相处的人忽然消失掉,就像离开了这个世界。一个人的世界有多大?只不过是眼前遮遮掩掩的狭窄空间罢了。
我站在门洞里,重新回忆了一遍小石头所讲的故事。脑子里就像在解方程式一样,反复地出现X=Y这个等式。它斜着从黑暗中飞了出来,翻了个跟头,字体的颜色也变了,然后缩小到看不清楚,几秒后又充满了整个想象空间。我忽然觉得小石头的故事,特别是垃圾车那段,完全是国外的情形,而且整个故事背景也设在国外,难道小石头也是留学生?这点恐怕成了悬念,永远也无法知晓了。走回屋子前,我仍依在窗台上,砖头的硬度依旧,痛楚感也似曾相识。我点燃了一根烟,怅然若失地吐着烟雾。一路上的事情都还历历在目,却恍若遥不可及,挥手去摸,却打散了烟雾。一阵风刮了起来,烟雾斜着飘上屋檐。屋檐上用树枝扎起的经幡被吹风得晃动。幡动,还是风动。心动?心在哪里。
门的边缘紧贴着坑坑洼洼的水泥地面,被推开时发出沉闷的磨擦声。云裳从门缝里探出头,左右打量时瞧见了我。她低着头,鼓着嘴,走到我的身边,一言不发地挽住我的胳膊。逐渐下沉的日光,令半个院子落入了阴影之中。半晌后,云裳打破沉默开口道:“刚跟你开个玩笑啦,我也没写什么东西。你怎么动不动就不说话了,干麻这么认真啊?”
我揉了揉她的头发,将她搂入怀里,微笑道:“没什么,我怕惹你生气。”她看起来情绪缓和了许多,安静地用挽住胳膊的手摩挲着我胳膊肘内侧的衣服。末了我们走入屋里,她说小石头走了,我说知道了。这时,衣冠兴冲冲地推开门,闯了进来,在拥挤的空间内舒展着身子,打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哈欠,然后轻松惬意地说道:“总算走了。”说完,衣冠脱掉了鞋,跳上床,盘腿坐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火柴,抖落所有的火柴棒,用其中的几根在床铺上摆出一个奇怪的图形,然后兴致勃勃地说道:“挪动两根火柴,让这个图形翻过来。”
我和云裳坐在床边思考着衣冠的智力题。衣冠忽然接了个电话,竟然还有人询问去纳木错的事情。云裳一边抠着手指,一边看着火柴棒。题不是很难,我稍微比划了下,便指出谜底。衣冠又摆出了一个新的图形。不大工夫,我又道破谜底。衣冠乐此不疲地用火柴棒组合出新的题目,而且难度逐渐升级,到最后几乎无法猜出。随着时间慢慢地推移,暮色逐渐染黄了屋子。最后,衣冠下结论地对云裳说道:“人傻是一辈子的,像你这样的孩子早就应该人道毁灭了。”气得云裳爬上床,用小拳头砸衣冠的脊背。衣冠在床上连滚带爬地躲来躲去,哇哇大叫地喊着:“你我都是正经人家出身,不要舞刀弄枪。”
傍晚降临后,我们上了街,暗光的街道上,传来一阵阵小孩的啼哭声。从楼房缝隙里露出的山景似是一层灰蒙蒙的薄雾,笼罩着天际。闲逛了会儿,我们发现了一间装修大气的四川菜馆,大门敞开,灯火通明。我们进了餐馆,竟无人招呼。所有的服务员围成一堆,懒散地趴在椅背上,津津有味地盯着悬挂在角落的一台电视机。电视机正在播放一部青春偶像剧。我也断断续续地瞄了几眼,剧中饰演高中生的几位主角的年龄,怎么看都至少超过二十五岁。看菜单时,我们三人不约而同地要求点鱼香肉丝,一谈之下才发现原来80时代出生的人都喜欢这道菜。饱餐一顿后,衣冠急匆匆地告辞了。我追问道:“这么晚了,干什么去?”
“打牌。”衣冠精神奕奕地转过身来,一边小步倒退一边说:“下午撞见了几个上海女孩,晚上约好了打八十分。”说完他哼着歌快步走了起来,拐进一间宾馆的院门,消失不见了。也不知衣冠此时的心情到底如何,经历了昨天半夜的一番话,总觉得他平时一直都活在自己的伪装下。
我叹了口气,和云裳牵起手,朝与宾馆相反的方向走着。街道上弯着腰的细长路灯时暗时灭。云裳停住脚步,疑惑不解地抬头看着我,问道:“衣冠和小石头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路灯暗黄的光线照在她的侧脸上,另一半的脸隐没在阴影之中。我仔细瞧着她,她看上去只有一半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中。她害羞地避开我的眼神,我发现她的脖颈上长着一颗黑色的小痣。这颗痣试图勾起我的某种回忆,脑海里却是一片灰凄凄的空白。
“我也说不清楚。好像她有什么急事,所以要先走。”我揉了揉眼睛,拉住她的手避开街道上随意放置的巨石。我们朝着前方有光亮的地方走去,也不管那里会是哪里。
“小石头的性格真是蛮奇怪的,我们平时都很难聊到一起。”云裳顿了顿,眨着眼睛问道:“她好像跟你很能聊嘛。她属于你喜欢的女孩类型吧?”
“我?”我摇了摇头,耸耸肩说:“不是,完全不是。她倒是很像我在哲学课里碰到的那些女生。上课的时候我们会深入地讨论各种不着边际的话题,下课后即使见面也不会打招呼。她只活在比现实高深一层的意义之中,不像生活在真实世界里。”
云裳揪着我的袖子说:“我怎么感觉你也不像活在真实世界里。”
我突然决定拐进主路旁的一条街道,街道上的行人稀稀拉拉,拐角口的肉店老板正在拉下铁闸门。铁闸门悬在半空之中,一个方形铝盆里只剩了一些肉末。扎着红头巾的老板用力,铁闸门被哐哐地一截截拉下。云裳缩着脖子,怯生生地问道:“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
“什么样的女生?”我认真思考了起来,却越想越觉得这个问题根本无法回答,甚至无法理解,是什么令我喜欢上一个人呢?我低着头寻思,脚下一片狼藉,包装纸,废袋子,纸箱壳,化掉的酥油,水果皮,大石块。有几个藏族小贩蹲在地上,收起摆在一块红布料上的发卡,梳子,镜子一类的小玩意。我吐了口气,回答道:“说不清楚,只要好看就行了吧。”
“就这么简单?”云裳撇着嘴,沉思了会儿,问道:“那你原来的女朋友都是什么样的人呢?”
我将自己的过去断断续续地回忆了一番,想不到有什么特别值得一说的地方,似乎和谁在一起的感觉都相差无几,只得无奈地回答道:“相处的时间都很短,都是大街上一抓一大把的那类人。”
“才不会呢。”云裳噘着嘴,瞅着地面。她看来非常不满意我的回答。我们在沉默中地穿过几个收拾垃圾的人。云裳突然带着试探性的口气问道:“你不想了解那个和你很像的人么?”
我鼓着嘴憋着气,搔了搔耳朵,随即又松开拉住云裳的手,心浮气躁地抓了抓头发。最后我将那口气吐掉,有些心烦地说道:“我估计,这个世界上肯定不会有跟我一样的人,就算像又有什么意义呢。何况,过去的事都已经过去了。难道你真的喜欢我总跟你谈我和女朋友之间的那些旧事?”
云裳委屈的神情在脸上一掠而过,随即她略微带歉意地说道:“也是,我不该说。”我用手指关节轻轻敲了敲云裳的脑门,云裳吓得缩着脖子,我重新将云手的手牵了起来。我为什么会突然变得心情烦乱,我很在意自己仅是个替代品么?
一个戴着白帽子的人在炭火上烤着肉串,我们经过时,感到一股火焰的热浪。又走了几步,云裳停下来,轻快地跑进一间商店。我站在门口等着,商店旁有个推着三轮车的夜市摊,三轮车里摆满了一个个小篮子,里边装着串成串的蔬菜和肉。油锅冒着热气,咽着口水的藏族小孩搓着手,死死盯着翻来覆去的那串肉。
云裳乐滋滋地走出商店,手里捧着一袋话梅。她取出一颗塞进我的嘴里,然后用拿着话梅袋的那只手挽住我的胳膊,说道:“我最喜欢吃这种酸酸的东西了。”
我们又拐进一条黑漆漆的街道。云裳挽住胳膊的手勒得更紧了。街道的尽头,是一处亮着灯的小型建筑工地,在水泥搅拌机前,几个穿着迷彩服的工人坐在废弃的胶皮轮胎上,喝酒聊天。到处都是呛人的灰土气味,云裳捂着嘴咳嗽。我们快步又向前走了一阵,街道消失了,一辆轮胎被卸掉的卡车孤寂地停在路边。向前望去只剩下一条在黑暗之中蜿蜒的灰色土路,像是一条通往黑夜深处的甬道。回头看,只剩下风中摇曳的灯光。我们宛如站在一座两头都断掉的小桥中央,下面流淌而过的是深不见底的黑夜。
我们找到路边的几块石头,然后面对面地坐下。石头之间的距离很近,我可以用双腿将她保护起来,她倾着身子躲在我的怀里,断断续续的风都被我的脊背挡住。我握住云裳的手,在她的手心里摩挲。她的掌纹恍若是融融渠水中的一道道波纹,在我的手掌里散开。
夜空中的繁星密密麻麻,一颗多余的星星也无法添入。我自发地感慨道:“我总算理解古人为什么那么多愁善感了。这恐怕才是他们当时看见的星空。”
云裳贴在我的怀里,问道;“你看星空多漂亮,你不是自诩文采好嘛,帮我形容一下吧?”
我用手指梳理着云裳额头上的头发,奇怪地问道:“我什么时候说过我文采好?”
“哎呀,总之,形容一下嘛。”
我指空气中悬着的半月,说道:“月亮如同剥掉皮的蒜瓣。”
云裳扑哧笑了出来,起哄道:“太棒了,再来一个吧。”
“月亮如同咬了一口的馒头。”
“太妙了,那星星呢?”
“繁星就如同黑暗中撒落在煤灰地里的一把玻璃渣滓。”
“太美了,那黑夜呢?”
“黑夜就如同踩过的石头路一样死寂沉沉。”
云裳抱着我的腰,颤抖地笑个不停。过了会儿,笑声渐渐地平缓,她贴在我的胸口,抬头看着我说:“我觉得你上辈子是个古人,还是那种很不得志的才子,或者是剑客。”
“为什么这么说。”
云裳脱口而出道:“总觉得你长得很怀才不遇。你上辈子可能是清朝人,上上辈子是唐朝人。”
“那中间的一千年我都跑到哪里去了?”
云裳吐了吐舌头道:“一千年,哦,不对,那是明朝。”
我轻轻地用手指敲了敲云裳的额头道:“那也有好几百年。我都在做什么?”
“不对,不对,你可以在天上。天上一天,地上一年。”
“我跑天上去做什么?”
“你怎么那么烦。”云裳噘着抱怨道。
“好,好,我在天上待着,顺便作了天蓬元帅。”
我们都不在出声了。突然一阵风刮得衣服铮铮响。天际边的雪山在月光和群星地照耀下,显现出一圈模糊的轮廓。黑暗之中搂住云裳,像是四周比往常多了一件东西。那样东西散发着炽热的能量,浑身上下暖洋洋的。风停了,云裳直起腰,咬了咬嘴唇,略带感伤地说道:“这里一切都太美了,美得令人恐惧,好害怕会突然失去。”月光中的云裳脸色凄白,恍若一朵凋萎的百合。在这一瞬间,我回忆起自己的梦境和Sam-Sara的寓意,这一切都太过巧合,太过荒谬了,简直像是这个世界的一个漏洞。我的心思变得迷离朦胧,难道这不过是场梦境?
云裳双手扶在腿上,仰望着群星璀璨的穹庐,恍然大悟一般地感叹道:“我突然明白了。一切的东西都不可能永恒,只有过去和回忆才是永恒的。”
我静静坐在黑暗之中浓度最高的那一点上。梦境的细节又浮现了,我突然下定决心和盘托出了那个扑朔迷离的梦。七百年的女妖,白色裙衫,一支枯萎的荷花,桥与河水,回眸一笑,轮回。我讲不清楚整个情节,但对细节却是难以置信的清晰。裙衫的褶皱,风吹裙衫扬起的角度,荷花的瓣数,桥头石柱的纹路,河水的波纹,和她说的话的内容,我看不清楚她的长相,她说完轮回的事情就离开了。消失前,她突然回眸一笑,荷花便枯萎了。
“这样蛮好的呀,你可以把我当作一段轮回吧。”云裳听完后,平静地回答道。
“你不相信这种故事么?说不定,我还是真是你原来男朋友的轮回转世。”
“相信也好,不相信也好。有些事情可能永远也无法改变了。”云裳慢慢拉开我身上羽绒服的拉链,拽住我的衣襟,躺在我的胸口上,然后再用我的衣服将她包住。
沉默统治着世界。皓月在天顶上一寸寸地挪动。影子也一寸寸地变化位置。我的胸口上是一片温湿。我将云裳的头托起,在云裳的嘴唇上长时间地停留,她的泪滴从我的两颊滑过,这种感觉仿佛是她在替我承受着某种创伤。我用手指背擦干云裳的眼,抓住她的肩膀,希望借住别的话题转开云裳的思路,便问道:“你知道我们明天要去的圣山是什么地方吗?”
云裳用手指抹掉眼泪,摇头道:“不知道。”
“这个山叫做冈仁波切。佛教,印度教都说这里是他们的道场和圣地。在梵文中意为‘湿婆的天堂’,你听过湿婆神么?”
“没有。”
“他是印度神话中的一个神祗,既是世界的毁灭之神,同时也是舞蹈之神。在《罗摩衍那》中,他有一个化身说过这么一句话‘我成了死亡,世界的粉碎者;等待世界毁灭时刻的来到’。我在学印度宗教的时候,听过一个关于他的故事,你想不想听?”
“想呢。”
我松开抓在云裳肩膀上的手,她看起来平静了许多。我把羽绒服脱下,想披在她的身上,她摇着手避开。我便抱住她,然后用羽绒服将我和她包裹成一团,我抱着她的腰,讲道:“湿婆神的老婆叫做迦莉,她呢,具有令其他诸神也恐惧的力量,还有着让天上天下所有女性都嫉妒的身材,是完美女性的范本。那个时代,有个妖魔诞生了,任何物理和魔法的攻击都对他无效,每当他的一滴鲜血落地,就会有成千上万恶魔诞生,和他一样可怕恐怖。这个恶魔不断摧毁他能看见的一切东西,凡尘世界的祭祀召唤出了上天的神祗,但是这些神也无法抵挡这个恶魔的妖力,他们一个一个被这个恶魔残忍地杀死。无奈的群神只能召唤出迦莉。她出现后,迅速扭转了战局,用闪电一样快的宝剑砍杀,在恶魔的血还没有落地之前,她就立刻舔噬血滴,不让更多的恶魔出现。最后她一剑刺穿为首恶魔的胸膛,把他整个身体全部吞掉了。”
“为了庆祝她的最终胜利,她跳起了自己的狂欢之舞。可是她越跳越兴奋,渐渐地丧失了自己的理性,她释放出自己也无法控制的力量,虐杀牛羊,凡人和魔鬼,破坏道路,村庄和城镇,大地震颤,山体崩塌,整个世界不断地下沉,濒临毁灭。她越跳越疯狂。诸神恐惧尘世世界的毁灭,便恳请她的丈夫湿婆神,来阻止她的死亡之舞。可是,无论湿婆神如何劝阻,她都听不见,只是着魔一般地痴狂。最后,湿婆神只能倒在迦莉的脚下,用他的身体来阻止迦莉的舞蹈,迦莉却依然癫狂,直到也把湿婆神杀了,她才慢慢清醒过来。”
“后来呢?”云裳仰视着我,问道。
“什么后来?”我捏住了云裳玲珑的鼻子。
云裳挣脱了我的手指,说道:“我是说迦莉呢?她多郁闷啊,在不清醒的时候将自己最心爱的人杀死了。她要是清醒了以后,肯定会伤心欲绝的。太惨了!”云裳反复摇头,似乎沉浸其中。我从未想过如此的问题,想必也没有多少人深究过,毕竟湿婆神有着不死之躯。
夜风开始咆哮了。我站了起来,将衣服强行披在云裳身上。云裳拉着我的手,轻柔地说:“回家吧。”我们在黑暗中折返,享受着全世界的温柔月光,大地安静的像是一只熟睡中乌龟的硬壳。
“困了,闭着眼睛,你拉着我走吧。”
“我把你卖了,你都不知道。”
“不能卖了我,我要跟着你呢,不松开你的手。”
欢迎加入《晴天以前》【讨论群:87507717】
猛然,汽车出人意料做了接近直角的转弯。我从座位上弹了起来,头狠狠地撞向车顶。剧痛的同时,我清晰地捕捉了云裳的叫声。砰的一声衣冠的头嗑在了什么地方,伴着闷响的是他的叫骂声。下一瞬间,汽车熄火了,乖乖地趴在地上。我吁了口气,斜眼瞥见,尼玛僵直地坐着,那双戴着白线手套的手死命地把紧方向盘。
尼玛喘了口气,回过头来询问情况。我的脑袋有些闷痛,云裳什么事情都没有,只是喘着气,手指张开捂住胸口,仍然心有余悸。衣冠的额头撞在了挡风玻璃上,下嘴唇被自己咬破了,但嘴角依旧笑嘻嘻的。尼玛看大家没事,松了口气,下车检查。一会儿工夫,他回到车里,脱掉手套,扔在座位上,愁容满面地解释道:“车颠得太凶,轮子里的螺丝全部绷断。”
我们都下车透气。空气极度清爽,视野异常清澈透明,车的左侧远远地有一片湖泊。我夸张地伸了个懒腰,舒展了几个小时没有活动的身体,温柔细腻的阳光暖洋洋地包裹着全身。尼玛紧锁眉头,指着明显歪斜的车轮子,又跟我解释了一番,我才大致弄明白是怎么回事。由于颠簸得太过强烈,用来连接一只轮圈和车轴的四根螺丝全部绷断,更糟糕的是,它们还卡在轮圈里边,很难取出。因为一般车辆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所以连备用的螺丝都没有准备。末了,尼玛拍着胸脯说,没事,车会修好的。说完,尼玛拖着脚步,在后备箱叮叮咣咣地翻东西,最后似乎什么也没有找到,尼玛又走到车前,一脸严肃叉着手臂,盯着坏掉的车轮子。
我和云裳拉起手,绕着越野车,毫无目的地散步。衣冠从储物箱里翻出一幅皱巴巴的中国地图,兴致勃勃在车盖上摊开。他用一只手遮着阳光四下眺望,又和尼玛小声嘀咕了几句,然后低着头凝视着地图,他的指尖在纸上摩挲了会儿,忽然兴奋地用手指在地图上的某处反复敲了敲。他卷起地图,夹在腋下,朝着我和云裳走来。
“发现什么了?”我问道。
衣冠从腋下掏出地图,没有给我看的意思,而是拿起卷成圆筒状的地图,反复敲着自己的肩膀,仰着下巴含笑地说道:“这里在公珠错旁边,海拔5100米,离人住的地方还有六七十公里。”他说话的时候一只手插入口袋里,还不停地抖着腿。
“不会有什么事儿吧?”云裳担心的问道。
“不会。”我和衣冠异口同声地说道。
衣冠转身离开,走到尼玛身旁。尼玛已经卸掉轮胎,钻入车底,在用藏刀撬着什么部件,衣冠坐在轮胎上,弯着腰,探着身子,仔细地观察着尼玛的一举一动。他不时地打断尼玛手里的事情,然后询问一些关于汽车结构的不着边际的问题。
云裳心血来潮想去湖边。从车旁望去,湖水犹如一条狭窄的青色带子,横亘在山脚下。我们朝着湖水走去,看上去很近的距离,走了也不知有多久,贫瘠的土地里逐渐长出了一堆堆青草。翻上一座小山包后,湖面就呈现在了眼前,在太阳照耀下反射出万道光芒。块状的云朵渐渐从天际边的群山背后浮出,天显得愈发悠蓝了。
我们在温暖的日光中沿着湖水的轮廓漫步,脚底堆满了松软的泥土,踩下去都是一个个深深的脚印。湖畔寂静无声,极度的安静与荒凉,我们似是步入了一幅风景画,没有声音,没有运动,只是两个人的背影,默默地伫立在荒野之中的湖边。时间在原地踏步,不进不退,它放弃了对我们的操控。我们走出了时间,走入了静止,如同琴键在某一乐章中突然卡住,在轩敞的空房间中发出鸣鸣的回响。
云裳松脱了我的手,径自走到一片干裂的土地上,她微微仰面,敞开双臂,揽住缕缕阳光。她闭起眼睛,嘴角翘起,享受着怀抱阳光的感觉。太阳在她的身后投下一抹细长的阴影。她张开嘴巴,轻轻地吸入一口气,又缓缓地吐掉。末了,她对着平静的湖面大声地喊了出来,声音很快就被空阔的虚无所淹没。我走到她的身后,伸出双手绕过她娇柔的腰肢,将她搂住。她的头发用两只亮粉色的小熊发卡扎了起来。我贴着她的发丝嗅了嗅,一股淡淡的味道。她抱住我的手臂,轻轻地摩挲着我臂弯内的皮肤。皮肤摩擦皮肤的感觉,像是世界上两种最柔软的东西相互碰撞。她忽然停下来,用手捂住了耳朵。
我松开腰上的手,掰开她的手掌,问道:“在干什么呢?”
云裳转过身,吐了吐舌头,说道:“在听耳朵里奇怪的声音,轰轰轰的声音,平时听不到的声音。”她拾起我的手,我们又继续漫不经心地走了起来。她边走,边用手指来来回回将一段刘海挽成圆圈。
“问你一个问题吧。”云裳突然问。
“什么?”我不知在思考什么,用力捏了捏了云裳的小手,她皱着眉头,挤着眼睛,痛得叫了一声。
她抽出手,用另一只手在手背手揉了揉,撇着嘴说:“你果真有暴力倾向啊。”然后她两只手握在一起,快步向前,刚走几步,差一点滑倒在泥土中。我从背后扶住了她,笑着问道:“你不是说有个问题么?”
“我是想问你,过去心不可得是什么意思?”
“怎么会突然问这个问题。”我轻轻拍了拍她的头顶。
云裳微张着嘴,用手指轻轻的敲打着牙齿,思考了起来。我们平行地又走了一阵子,湖岸线很快就要拐弯,继续直走下去是一片荒芜的沙地,再向前则是连绵的崇山峻岭。云裳在拐弯处停住脚步,开口说:“有一年大学放假了,自己一个人坐火车回家。我身旁坐着一位上了年纪的老和尚,好像在五台山修行。我们聊得很投机,后来他捏着我的手掌给我算命。他说我这一生命苦,有太多的东西放不下。他还告诉我说:‘过去心不可得’。他让我把这句话铭记于心。”我们朝来时的路折返,天边的云层越积越厚,不久之后恐怕会有一场暴雨来袭。
我琢磨怎么把这类复杂的问题说得浅显易懂又不失真实,想了想回答说:“在《金刚经》里,释迦牟尼佛提到的原话是‘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未来心不可得。’最直白的说法大致是,你说一句未来,就成了现在,你说一句现在,就成了过去。念头生生不息,我们无法把握。所以成佛之人,就不会被未来,现在和过去的假象所蒙蔽。”
“哦,那就是告诫我们普通人,不要执着于过去喽。”云裳捧着脸问。
“可能吧,但红尘中的世人又有几个能真正做到呢?举个例子来说,为什么听音乐的时候,你能听出旋律?”
云裳蹙着眉,挠着脸颊问:“不明白,不是旋律的话,还能是什么?”
“一段音乐,为什么不是一个个孤立的音符,而是一个连贯的旋律?仔细想想就能明白,我们现在的一瞬间里包含了过去音符的缩影,甚至也有未来音符的预兆,只有这样,我们才听得出是旋律,而不是一堆没有联系的音符。理解我说的?”
“好像明白。”云裳似乎有所领悟,低头咬着指甲思考。
“所以说,作为人呢,只要在听音乐的时候,听出的仍是旋律,那么不论你是否执着你的过去,你的过去都会存在于你现在的每个一瞬间。没有办法,这就是人,这就是人生的旋律。当然如果你成佛了,恐怕要另当别论。”
静默。
我们沿着来时的脚印往回走。这块土地可能只被人踩过两次。一次是我来的时候,一次是我走的时候。云裳从口袋里掏出mp3,歪着腰戴上一只耳机,再歪向另一侧戴上另外一只耳机,白色的耳机线随着云裳的步伐抖动。阳光下,她的头发金光闪耀,我们仿佛走在一片没有树的森林之中,这里什么都没有,光秃秃的满地砂石,我有的只是一股漫步林间的惬意心情。
云裳突然拉住我的衣袖驻足,她用两只手指卸掉耳机,然后塞进我的一只耳朵里,对我说:“听听这首歌,歌词写的很好,我很喜欢。”说完她取掉另一只耳机塞住我的另一只耳朵。音乐声很大,是一首周杰伦的歌曲,印象中曾经听过,只是他唱得实在含含糊糊,我根本听不出歌词具体是什么。云裳张开嘴对我说着什么,我刚想拿掉耳机,她忽然用双手捂住我的耳朵,向我摇了摇头。我便继续听了下去,曲调非常优美,有机会我要查查歌词。云裳缓慢地说着什么,噙着泪水,还不时地咬住下嘴唇。这时,两滴在日光中闪烁的眼泪滴落,我伸出手掌替她抹掉眼泪。继而,她的眼泪如一连串雨滴簌簌落下。
我推开她的手,卸掉耳机,抓住她的肩膀问道:“怎么了?”
云裳赶忙用手背擦干眼泪,抿着嘴,摇了摇头,说了句:“没什么。”
我们没再说话,两人一前一后走着。太阳逐渐偏西,西面是无限座相连的群山。在我和云裳之间有一道歪斜的影子,影子和我的脚尖相连,不紧不慢地插在我和云裳之间。影子漆黑一团,慢慢地更加细长,最终触摸到了云裳的脚跟。我觉得自己犹如在无边的时间荒野里迷失了方向,忽然之间望见一个人的背影,硕大无朋的天地之间只剩这一个人的背影。我无法追赶上这个背影,她被我的影子阻隔。云裳的棕色发梢在微风中浮动了起来,踩在沙石上的脚步声模糊了。我突然停下,云裳和我的影子分开了。我转身望去,和睦日光中的娴静湖水波光粼粼,我想,取来一手湖水,含在口中,也许到了尘世才知道是冷是热。我想,我死后,可以埋葬在湖边。我想,那时墓碑就是石块。我想,不需要人的祭奠。我想,这里没有小鸟,我的灵魂会沉睡在湖边的泥土里。我回过头,发现云裳也止步不前,望向这里。我大步流星地追上云裳,她重新挽住我的胳膊,斜靠在我的肩膀上。
衣冠很远就呼喊起我们的名字,待我们走近,他抱着双臂,得意洋洋地用下巴颏指着地上用石头垒出的图案,兴高采烈地说:“LYL,我名字的缩写。怎么样?厉害吧。就算再过一千年,这里还会是这个样子!”衣冠简直生活在浓度完全不同的一团空气里,总是兴奋不已。
尼玛的脸颊,手掌和衣服都蹭了一抹抹乌黑的油渍,他单手撑在车上,抽着半截烟,语气低沉地说:“今天车子肯定修不好,晚上要在车里过夜。”他抽完烟,将烟头弹飞,又灵敏地钻回车底,继续忙碌。云裳回到车里,戴着耳机听起音乐,思考着什么。我环顾四周,彻底地明白了我们的车被困在无名群山中的一片荒原之上。这种感觉忽然让我豁然开朗:在无限宽广的宇宙之中,我就是这么被困在自身渺小的躯体里。明明自由自在,却又无处可去。
我的脑子里蓦地闪过一个异想天开的念头。我忽然急不可耐地想去一座荒山的山顶上去瞧瞧。随便是哪一座,只要它比这里高,只要它是一座山。我旋起身子,四面八方都是荒山。我终于找到了一座山,它不是很高耸,也不是陡峭,它在太阳落山的方向。我将这个想法告诉了尼玛,尼玛摇头否定说,还有两个小时天就会黑了,而且快要下雨。但是,我的心意已决,那座山上必然有着某种令我着迷的东西,某种如果错过,必将终生抱憾的神秘。我在身上揣了根手电筒,和衣冠打了声招呼。云裳坐在车里,眯着眼睛打盹,我轻轻敲了敲车窗玻璃,她没有醒来。我便慢慢悠悠地出发了。
我随着性子走,一步一步欣赏着自己的足迹,这里的每个脚印都可能是替人类踩上去的。不知不觉中,我走上了石子公路,沿着公路的一侧规则地排列着电线杆,我又走下公路,顺着电线杆步行,电线杆底基上不知出于什么原因都堆满石块。看腻了电线杆,我又随意走入没有痕迹的旷野之中,随处可见的是石头。这个世界上为什么有如此多的石头呢?各种颜色,各种形状,各种大小,实在难以想象为什么是人类,而不是石头在主宰这个世界。我走下一条干涸的河床,宽阔的河道里一丝水也没有,只是一堆堆的杂草和石块,还有几块不知道什么动物的枯骨。我拎起一块长条的骨头掂了掂重量,使劲抛向空中,骨头在空气里不断旋转,最终落入河床中的一堆沙土里,溅起了一片散沙。死亡,终归还是要归于沙土的。我支着下巴发了阵呆,又继续行走。河床上的泥土干裂松软,有几次我都误以为掉入类似流沙一般的沙坑之中,我放弃了挣扎,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下陷。河道远端狭窄的地方有一座白色的石桥,石桥的两端插着几面绿色旗帜,旗子在风中萎靡不振地飘着。
我爬上河岸,回头望去,车子已经渺小得微乎其微,像是丢弃在史前文明的餐桌上,等待时间默默地清理。穿过一片石子海洋的荒地,我开始爬山。从远处看去的高山,在我的脚步下,只是一个缓缓上升的大坡。站在山坡上向来时的路眺望,弧形穹庐笼罩着六合八荒。天空渐渐地暗了下去,云层也慢慢地堆积,空气中泛着潮湿的甜味。太阳已被云层包围,青色如盘的湖面再也无法射出光芒。暮色完全是一片暴雨前的阴暗。
攀升到半山腰的时候,我放弃了登顶的想法。天色已经偏暗,而山顶仍然遥不可及。我甚至怀疑,翻过这座山就将离开这个世界。山顶处有一块世界与幽冥的界碑,再跨一步,就是冥王惩罚跨越神界之人的极刑之地。我跃上一块巨大的岩石,眺望着四野,犹如坐在世界的对岸。世界如此完整,浑然一体。我忽然清醒了。我一生都坐在这里,哪也没有去过,此前的种种均是我的遐想。我是一个坐在石头上的人,守护着世界的空寂与落寞。我是一个石头人,没有感情,也没有记忆。我是一块石头,冷冰冰。
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却找不到火柴,只能把烟叼在嘴角上,品尝着干涩的烟草味。放眼望去,苍白的天空下一片旷荡寂寥。我从心底里产生了一股绝望,就像是无数次在村尾的废墟上望着拂动的草丛。彻彻底底,没有希望,死亡一般的绝望。在希腊神话中,受宙斯意旨的潘多拉,为了惩罚人类,把‘希望’永远地锁在盒内。这就是死的绝望,没了希望,步入死亡,便是永恒的沉寂。但这并没有什么可怕的,更可怕的是活着的绝望,仍有希望的绝望,存在希望是一种更可怕的痛苦。当我认为看透了死亡时,才发现有比死亡更可怕的事情。希腊神话中的西绪福斯抓住了死神,欺骗了冥王,超脱了死的绝望,但是却被惩罚从平地往高山推一块沉重的大理石,每当他即将成功到达山顶的瞬间,大理石会自动滚落山下,他不得不,抱着再一次就能成功地希望,重新把大理石推向高山,就这样,一而再,再而三,永不停歇地重复着。我是那块滚落山间的石块,不停歇骨碌碌地滚动着,我问,西绪福斯,你累么?西绪福斯沉默不语。
雨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打湿了我的头发。我从自己漫无边际的脑海里又回到了这块巨石上。天色阴霾,细雨中的一切朦朦胧胧,我努力眺望,也看不清越野车在哪里。进藏后的种种事情令人迷茫,纳木错的山岗,日喀则的蛋糕,定日的回忆,珠峰的惬意,直到现在,一种愈发冷淡的心情在我的心间聚拢,我又对快乐变得疑虑重重,难道我终究逃脱不了自己的设局,又将再一次丧失对云裳的兴趣?
小雨不久就停了,是下山的时候了。天幕以难以想象的速度黑了下去,我慢慢地遁入自己的影子之中。山和湖越来越朦胧和阴暗,最终完全消失,我的眼前只剩下手电筒照出的一条光路。黑暗之中,我循着越野车前灯射出的明亮光束,加快了脚步。亮着光的汽车宛若一间独立的小木屋伫立在高原之上。我回来后,所有人都大松了口气,云裳从包里掏出毛巾替我擦干头发。我已是饥肠辘辘,随手从食物袋里取出一瓶矿泉水,衣冠丢过来一包牛肉干。尼玛一边打开肉罐头,一边告诉我说:“已经从轮胎里撬出了两根螺丝,明天再加把劲。只要可以碰见别的越野车,我们就可以借上两三根螺丝。到普兰县城再去修车。”
细雨又下了起来,雨水吧嗒吧嗒地落在车窗玻璃上。吃完东西,衣冠翻出两副扑克牌,车里四个人玩斗地主。尼玛打得最稳健,很少当地主,但也很少输,只要当地主,那就是必赢。我和云裳都在中游徘徊,输输赢赢。衣冠局局想当地主,最后输得分数最多,被罚学猪叫。衣冠打开车窗,伸长脖子,撕心裂肺地吼了起来,雨夜之中的吼叫声显得异常凄厉。声音很快就被黑夜吞没了。
“你这不是猪叫,是狼嚎吧?”我问道。
“差不了太多,我学的是一种叫做狼猪的猪。”说着,衣冠又惟妙惟肖地学了几句猪哼哼的声响。
“我原来看过一个电影。”云裳突然开口道:“一行四人在无人的荒原上开车,后来汽车抛锚,他们无可奈何,只能在车里休息,和我们现在的情形一模一样。”
“后来呢?”我问。
云裳一脸严肃地瞥了瞥我,继续声色并茂地讲道:“后来,一群野狼发现了他们,眼睛散着恐怖的绿光。不过,他们躲在车里,没有受到狼群的攻击,他们本以为能够安全地度过那个夜晚。就在这个时候……”云裳停顿的片刻中,衣冠又故意模仿了几声似猪似狼的嚎叫声。云裳忍俊不禁笑出声,然后她捂住嘴,咳嗽了下,继续讲道:“突然,有一个只龇着牙的饿狼猛地撞向了前窗的挡风玻璃,然后重复着撞击着同样的部位,直到昏死过去。之后,另一只狼会代替着继续撞击那个已经脆弱的玻璃部分。就这样,‘咚’‘咚’‘咚’的声音回荡在荒野的黑夜里。”
衣冠一边用指节敲打着玻璃,模仿着咚咚咚的响声,一边说道:“看不出,你讲故事还不错嘛。后来呢?”
“人都死了。”说完,云裳畏惧地倚在我的身上。
“早点睡了。我熄火了,留点汽油以后用。”尼玛将车熄灭,车内顿时黑了下来,四周归于无限的沉寂之中,只能听见雨水敲打玻璃的声响。
我撑开在日喀则买的睡袋,平铺在中间座位上,我和云裳蜷着腿一起钻了进去。云裳捂住我搂在她腰间的手,小声地问道:“如果这里有狼怎么办?”
黑暗中只听见衣冠的大嗓门:“我都逛了一下午了,这附近连个毛都没有,别瞎担心了。”
漆黑的夜,只能听到细细的雨水打在挡风玻璃上的旋律。又过了一阵子,衣冠和尼玛打起了呼噜。车窗和车顶上雨水的声音也渐渐变大了。
“睡了么?”云裳问道。
“睡着了。”
云裳噗哧笑了,随即她又沉默起来。她在狭窄的座位上慢慢将身子翻过来,翻到一半时,脸对着漆黑的车顶,开口道:“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非常可怕的噩梦,一整天都在想。到现在,我还能非常清晰地感受到梦里的每一个感觉,每个一个画面。”
我的一只胳膊已经被压的彻底麻木了,我硬生生地从她的脊背下抽出,举在空中,才再次感觉到血液流动了起来。“什么样的梦?”我问。
她仰视着黑暗中的车顶,沉默了片刻,回答道:“我过去也经常做梦,画面很清晰,也有逻辑,但这次的梦太真实了,简直就是活生生地经历,现在都还历历在目。”
我将睡袋的拉链彻底拉开,让睡袋变成一个被子,我支起身子,将云裳扶起来,然后靠在车门上坐着,再将云裳的头枕在我的大腿上。我将睡袋盖在云裳的身上,自己披上了西服。丝丝凉气顺着缝隙钻入车内,令人寒冷颤抖,我双手握住云裳的手指,她身体的温度给了我适量的慰藉。云裳似乎也察觉到我在发抖,她撑着身子,头枕在我的胸口。我从后抱紧云裳,她把睡袋裹在我们两人身上。
“那到底是什么梦呢?”我把手伸进云裳的衣服里,紧紧的贴着她腹部的肌肤。她的皮肤光滑而紧绷,我用手在她的小腹上轻轻地来回抚摸。
云裳似乎自我下定决心般地“嗯”了声,然后若有所思地缓慢讲道:“很可怕,很可怕的梦。在梦里,天色阴沉,风卷起了地上的沙尘,一股股黄沙像龙卷风一样漂浮在空气里。大概是傍晚吧。我刚下班回家,走进熟悉而又陌生的楼道。楼梯间里悬挂着的吊灯忽亮忽暗,冷风就从碎掉的玻璃窗刮了进来。有一片非常锋利的三角形玻璃片还插在玻璃框上,蛮吓人的。我双手拎着箱子,箱子很沉,不知道装着些什么,我几乎是拖着箱子往上搂爬。楼梯不断地下沉,我力气耗尽就坐在台阶上。抬头一看,家还非常非常遥远。”
她浑身一抖继续说道:“突然,我的身后冒出了一个鬼影,用一根细如头发的钢丝,勒住了我的喉咙。我吓得想叫,却喊不出声音,使尽全力抠入脖子上的肉,想去腾开,哪怕是指甲缝大小的呼吸空隙。我绝望地踢着,蹬着,打着转,向后拼命顶着,向后退着。慢慢地,脖子上的钢丝不动了。我恐惧地转过身,一个男人,喉咙被窗户上破碎的玻璃尖端刺穿,黑亮的眼睛,鲜艳的肌肤,嘴角带着一丝诡异的笑容,安静地站立在那里,像是个木偶娃娃。几秒钟后,随着那块玻璃一起跌落在地面上。”
“文采还不错么。”我插嘴道,用手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小腹。
“讨厌,别打岔嘛。”云裳生气地抱怨道。
“好,好。”我安静并拢手掌,放在她的肚脐上。云裳似乎在拾起被打断的思绪,沉思了好一阵子,我又用手指轻轻拍了拍她,她才缓过神来,继续讲述:“我非常害怕地退后了几步,浑身发抖。我杀人了?我杀人了。我一不小心,竟然让一个活着的人彻底消失了。我惊慌失措地扯掉缠在脖子上的钢丝,靠在墙上,慢慢蜷缩成一团,歇斯底里地失声痛哭,大脑陷入一片空白。鲜血从他脖子上的裂口处,一滴一滴地落下,响着清脆的滴答声,就像是现在落在车上的雨水声。”说到这里,云裳浑身不自觉地颤抖了起来。我用手掌轻轻地按摩着她的小腹。
她的呼吸逐渐平稳下来,又继续讲道:“我心里想着,我根本没有杀人,我是自卫的!是他自己撞到碎玻璃上的,有那个的钢丝可以作证。我突然产生了一种很轻松的感觉,像是重获新生一样不自觉地对着尸体傻笑。我笑不停,差点呼吸不上来,脑子里一片混乱。”
“突然,那具尸体的脚跟忽然抽动了一下。我全身酥软,叫了一声,摔倒在地上。‘不用害怕,只是尸体的正常生理反应。’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一个男人背靠在墙上,双手插在口袋里,脸上挂着邪恶的笑容。这个声音让我更加害怕。他走到我的身边,眼睛注视着我。那深邃的瞳孔发出一股阴暗的诱惑。他的笑容充满了自傲,像是对整个世界都不屑一顾。他俯身用手指摸了摸尸体颈部的动脉,笑着说:‘死得很干净。’那邪气的笑容又一次颤抖了我的心脏,不知道为什么,我深深地被这股邪恶所吸引。就在这个时候,楼梯上传来了咯噔咯噔的脚步声,不急不缓,不快不慢。忽然,楼上的房客诧异地望着我们。”
这时,一阵急促的冰雹砸在车顶上,发出稀里哗啦的巨大声响。有那么几秒钟,耳边只剩下冰雹破碎的声音。过了会儿,冰雹声渐渐微弱,可是突然之间又像不顾一切地倾泻而下。就这样,响声反反复复地出现了好几分钟。云裳躺在我的怀里,身体下意识地抽搐着。虽然在黑暗之中,什么也瞧不清楚,我感觉她扬起了头,盯着我的眼睛。急促地呼吸着。稍顷,雨又稀稀拉拉地下了起来。云裳紧绷着身体继续讲道:“那个邪恶的男人忽然显得很焦急地说:‘先生,麻烦您帮我一下,我的朋友晕倒了。’说完,他蹲到尸体旁边,装作检查的样子,遮住地上的积血,还顺手拾起那段钢丝。楼上的房客跑过去。还没有等他发现什么问题,钢丝已经缠住了那个人脖子。他竭力挣脱,嘶哑呼喊,钢索慢慢地缩小。他的眼珠子突出了眼眶,喉管破掉了,胸部的起伏停止了。他的眼神看起来,绝望,诧异和恐惧。”
“他把第二具尸体扔到地上,弯腰解下钢丝,放进口袋里。他看我仍然傻傻地愣在一边,便走到我的眼前,晃了晃那只手。那只手很白,很纤细,像是一只弹钢琴的精致的手。他笑着说:‘别发呆了,等下还会有人来的。’他抱起一具尸体,催促地命令我:“你去把那一具尸体也拖过来。’他和尸体消失在过道里。我一动也不能动,害怕地发抖。他又出现在过道里,看我还是呆呆地愣着,他笑了。就是这个笑,就是这个撒旦式的微笑,充满恶魔一样的魅力,令我不知所措。”云裳的心跳加速得非常厉害,在腹部上的手指都能感觉到她的血管在突突地跳动。我摸到了云裳的手,然后将它们攥紧。
“他拖起另一具尸体,又消失了。地面留下一条漫长的血印子,不知道为什么,我却迷迷糊糊地看见零落一地的玫瑰花瓣铺砌成的道路。他再次出现的时候,手里多了两只拖把,一把递给了我。我机械地挪动着身体,越想去擦掉地面的血迹,血花就会生长得越快。从墙缝,瓷砖,地板中钻出,布满了整个走道。我的血管也隐隐作痛,直到痛入骨髓,我实在无法忍受,便竭力嘶叫,却听不见声音。血珠从皮肤中破土而出,在我的身边像一朵鲜花绽放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云裳已经有些气喘吁吁。我抱紧了云裳,将脸贴在她的脸颊上,对她说:“不讲了,早点睡觉吧。”她浑身发抖,根本没有听见我说的话。我也逐渐对这个恐怖和血腥的故事产生了兴趣。是什么原因令云裳作了这样的梦呢?
衣冠突然昏昏沉沉地冒出一句:“你们还没睡呢?精神头真大。”他叹了口气,在椅子上翻了身,发出悉悉窣窣的声响。我们在黑暗之中凝神屏气地沉默了会儿,待衣冠的鼻息又粗重了些,云裳忽然又用异乎寻常冷冰冰的语气讲道:“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看见了古代的战场,到处是沾满血的盔甲和宝剑,燃烧中的树木浓烟滚滚,互相搀扶的瘸腿士兵。我可以看见一个女人正在优雅地跳着舞蹈,轻盈而妖艳。无数的人都围聚着,无助的颤栗着,哭泣着,向神明一样膜拜着。我突然发现,自己就是这个女人,正在跳着毁灭世界的舞蹈。我轻轻地挥动一下手指,大地便裂开巨大的缝隙,无数的凡人,牛羊和恶魔便掉入无底深渊,活活摔死。我微微扭动身子,海洋便掀起巨浪,肆无忌惮地吞没道路,村庄和城镇。我慢慢地抬起脚趾,闪电便顿时击碎群山,从天而降的巨石,摧毁了寺庙,神像和祭坛。我唱出音调,太阳也为之震颤,焚烧了野草,庄稼和森林。我踩在庞大的尸体上,跳完了这支舞。这具尸体的面孔看起来非常熟悉,他临死前仍然留着吸引人的笑容。我忽然心碎地落泪,难以抑制自己的情感,我俯身亲吻着尸体的嘴唇。”
“我从梦里惊醒,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发现躺在家里的那张床上,床头的小灰熊依然笑嘻嘻地坐着。杀人的钢丝,恶魔的微笑,疯狂的舞蹈,原来这一切都是梦。‘做噩梦了?’这个声音比作噩梦更可怕。那个男人又出现在房间的门口,嘴角上保留着令人窒息的笑容。是用钢丝杀人的他,也是梦中在我脚下的他。他向我靠近,带着一股血的味道,慢慢亲了我的额头。我闭上眼睛,等待着他的第二吻。等我再次挣开眼睛的时候,他已经走到窗户前。我从床上坐起来,问道:‘你是谁?’他说:‘有意义么?喜欢就叫我湿婆吧。’”
说到这里,我突然打断地问道:“湿婆?湿婆神么?就是我昨天上跟你讲的故事么?”我忽然明白了她梦见的古代战场的情景源自我讲的湿婆和迦莉的故事。云裳在梦中把自己当作迦莉了。
云裳扭了下胳膊,做了嘘声,然后她全神贯注地说道:“我问那个男人:‘那你为什么要杀人呢?’‘你不也杀人了么?’我就辩解说:‘我不是故意的,而且是他先要杀我的。’‘故意和无意有什么的区别呢?’‘当然是有区别了。’‘那活着或是死了,又有什么区别呢?时间是什么?活着是什么?故意的死,无意的死,都是注定安排的死,我只是配合跳着湿婆神死亡的舞步。’我一句话也说不上来。他继续道:‘说的多了。对了,准备要走了,这一段时间肯定查的很紧,咱们最好可以出去避避。’他又看了看我,说道:‘你不走也可以,反正人都是我杀的。’”
云裳忽然伸出一只手,贴着我的脸颊,摩挲着皮肤,她安静地享受着黑暗之中皮肤摩擦的温度。半晌后,她接着讲道:“他的皮肤非常冷。我和他牵着手走在郊外的小路上。天上到处是星星,和我们在萨嘎那晚看到一样多。我们牵手走入树林里的弯曲泥土小径,到处是无人修缮的残破墓碑。他讲话的声音牵动着我的脉搏,让我恐惧,但是这种恐惧又让我产生了美的感觉,像是扎什伦布寺里看见的佛陀菩萨幻化出降魔时的真身,握着锋利的降魔杵,面目狰狞可怖,摆着诡异身姿。在他的强大面前,我根本没办法反抗。”
“我们来到一间别墅。月光下,它显得非常典雅,虽然已有一定的年代,但却可以看出修建时的细心意图。直上五层,每层都有很多扇圆拱形的窗户,还可以隐约望见顶层的植物,像是一个露天的花园。进入无人别墅,意外的没有灰尘和蜘蛛网,宽敞的大厅显得干净。顺着扶手楼梯上了二楼,他用随身的钥匙打开了书房,走到一个笨重的桌子后,寻找东西。然后他拉着我的手,走出房间,用刚才找到钥匙开启了另一扇门,像是某个女人曾经住过的卧房,摆放着华丽的梳妆柜,立式镜子。我不禁好奇地问道:‘这里是哪儿?’他略带感伤回答道:‘我的妻子生前住的地方。’我真诚地道歉。他嘴角无奈地笑了笑,‘没什么,是我杀的。’我震惊地挣脱了他的双手,歇斯底里地喊道:‘你一定是疯了!彻底的疯了!你连你的妻子也要杀掉。总有一天你也会杀掉我!你为什么不现在就杀死我?快杀吧!’(说到这里,云裳神经紧绷,声音微颤,需要停下来平静心情才能继续说话。)他凝视着我的眼神,对我温柔的说:‘我不会杀你的,因为自从第一眼看到你,我就知道你是谁。我不可能杀死你,因为我注定会死在你的脚下。’”
云裳忽然将枕在我胸口的头向后扬起,朝着我的脸说道:“说完那句话,他就讲了昨天你告诉我的故事。”说话时,云裳嘴里呼出的热气扑在我的脸上。
“什么故事?”我问道。
“就是迦丽的故事呀。总之这个男人告诉我说,他的前世是湿婆神,我是迦丽。他前世被我杀死,这世轮回,他命中注定还会死在我的脚下。说完,他轻轻亲吻了我的嘴唇,那种百世以来似成相识的肌肤触感。这感觉,就跟在梦中亲吻那具尸体发青的嘴唇一样。他转身离去,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这时,车外突然传来巨雷的轰鸣声,汽车也随之微微颤抖。雨点噼里啪啦地撞击车顶,发出咚咚咚的声响。我和云裳起身爬向座位的另一侧,透过车窗玻璃,一道道红色和白色的闪电在天际边缘处,相继垂直落下,劈裂了整个夜幕。云裳的手指甲紧紧地抠进我手臂的皮肤里,我忍着痛将她抱紧。接连不断的闪电将天空和大地都照亮了,天空中的乌云显得惨白,群山阴暗模糊的轮廓也变得清晰,云裳的脸庞映在沾满水珠的玻璃窗上,看起来愈发苍白与柔弱。
雷鸣声渐渐减弱了,车外只剩下被狂风吹得东飘西散的暴雨。我们又回到了原来躺着的姿势,云裳心有余悸地说:“好可怕啊。不是亲眼见过,真是不敢相信大自然会这么可怕。如果你不在我的身边,我估计会被吓死的。”
我抚摸着她的头发,不一会儿,她的呼吸平静了,然后又梦魇般地进入到自己的脑海里:“后来,我又梦见自己在墨绿色和橘黄色构筑的巨型房间内,什么也没有。没有门。也没有床。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从外面进到如此密封的地方,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来这样的地方,我只感到痛彻心扉,希望逃离这陌生的环境。可是没有门。却有一个窗户,一个奇形怪状的窗户,为了逃离这一切,我奋不顾身地撞破这个窗户。慢慢下沉,进入了一个房间,比刚才稍小,墨绿色和橘黄色的墙壁,什么也没有。没有门。也没有床。仍然只有一个窗户,一个奇形怪状的窗户,我又撞破了这个窗户。又慢慢下沉,进入了一个更小的房间,墨绿色和橘黄色的墙面,此外什么也没有。没有门,也没有床。就这样,撞不完的窗户,一个接着一个,直到那墨绿橘黄房子的空间仅仅能容下我的身体,我再也无法移动,只能在这缝隙大小的空间里生存。也不知多少年以后,反正很久。我终于掉出了这个空间,摔倒在楼道里,地上躺着一具死人尸体,鲜血正从他的脖腔流出,浸湿了大地,漫过了我的裤脚,那血水越积越多,越流越快,我漂浮了起来,刺鼻的气味让我发晕,我无力抗拒如此的血腥,只能任凭鲜血洪流把我送到它想去的地方。”
“我再一次从梦中惊醒,无法喘息。那个男人敲门进来,端着咖啡,摆放在我的面前。我任性地把咖啡杯打翻在地,哭喊着:‘我不要咖啡,我不要。’他坐到我的身边,抓紧我的肩膀,不让我乱动,然后给我深深的一吻,在我的唇上。我再一次睁开眼睛,他又吻了我。我搂住他那坚实的脊背,他是爱我的么?他爱我。他一边深情吻着我,一边解去我身上的衣扣,我也配合着他,疯狂地脱去他的上衣。他爱我。我知道他是爱我的。但是,他总有一天会杀了我,也许和他对他的前妻一样。尽管我看的出,他也是需要我的,这种方式能够证明他对我的爱么?还是,我会更快的死在他的刀下呢?难道,他真的爱我么。我奋力挣脱了他的怀抱,却无处可逃,望着窗外的阳光,我跳了下去。”
“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别墅附近的小门诊里。他把我送了过去。从二楼的窗户跳下,没有受太严重的伤。医生已经死在了病床上,一柄锋利的黑色小刀插入了他的心脏,鲜血染红了白色的医生外挂。他说这个医生有问题。我没有阻止他,为了掩盖他的罪行,我和他一起把尸体搬入了树林深处掩埋掉。我折断一小节树枝,插在泥土的上方,作为简陋的墓碑,记录着无名的死亡。又捡来各种颜色的残花碎瓣,漫无目的随意散在墓碑上。他则张开着怀抱,仰望树梢围成的蓝色天空,沉醉在倾听飞鸟鸣唱的欢快声中。从那次以后,他就再也没有向我表示过任何亲密的行为。每次他杀完人,我就替他掩饰现场。我总会在掩埋的泥土上,留下小小的装饰,借以安慰死者和我痛苦的心灵。”
“五楼顶的风,异常的和顺,轻轻地抚摸着脸颊细腻的皮肤,让人陶醉。阳光下的花园阳台,种了很多盆鲜花。他坐在一张古旧的椅子上,静静地翻阅着哲学书籍。突然他向我飞奔了过来,紧张的眼神,没有表情的面庞。当我从五楼下落的时候。太晚了。我已经选择自杀了。然后我就醒过来了。梦也彻彻底底地结束了。”
听完云裳的梦,是长久等待中的沉默。我闭上眼睛,把黑暗中的一部分据为己有。这里没有温柔的月光,没有孤独的路灯,只有那闪闪烁烁的思想火花,跳跃不已,像超时曝光后的街灯夜景。我抓住云裳的手指,一根接一根地数着。
我睁开眼睛,轻轻地摸着她的脸颊,她带着疑问的口气问道:“你知道在梦里,我为什么会自杀么?”
我摇摇头说不知道,然后安慰道:“别想了,只不过是个梦而已。有我在,不用害怕。”
云裳“嗯”了声,便没再说话。她仍有些颤抖,似乎还未从噩梦的阴影中走出。她昏昏沉沉地躺在我的怀里,全身不自觉地抽动,我将她搂紧,轻轻地抚摸着她小腹上的肌肤,她总算慢慢地落入了梦乡。我却异常清醒,思维活跃,仿佛肩负着某种必须思考的使命。云裳为什么会梦到如此血腥和恐怖的场景,她又为何又会喜欢上那个邪恶的男子,而最终选择自杀?虽然梦并不能代表现实,但它必然隐含着一层耐人寻味的深意,云裳身上到底发生过什么事情?七百年的女妖,湿婆神的轮回,这些超越现实的线索令我迷茫,仿佛置身于逆光的森林里,举目四望,仍是逆光的森林。
————*————
第二天早晨起来,雨停了,但是天色更显阴暗,沉重的积雨云压着令人喘不过气来。尼玛继续拿着藏刀使劲撬着卡在轮子的半截螺丝。中午,太阳慢慢驱散了厚重的云朵。那个曾经在旧定日遇到台湾旅行团,一共九辆车,正巧发现了我们。尼玛从几辆越野车的轮圈里卸掉螺丝,装在我们的车上,总算解决了问题。
汽车发动机又轰鸣了起来,我们朝着圣山冈仁波切开去,车队扬起的无数沙尘让视线变得模糊。一切都会被忘记,也包括这句话。那时,这里的沙尘已落了无数个世纪,慢慢地堆积成山。
欢迎加入《晴天以前》【讨论群:87507717】
我木愣愣地坐起来,双手捂住脑袋,良久才适应了黑暗。云裳坐在我的身边,一只手扶住我的肩膀。我摇了摇脑袋,让自己清醒,然后问道:“怎么了?”
“衣冠一个劲地出声,怪吓人的,你去看看吧?”我的肩膀被云裳紧紧地抓住。
我侧起耳朵倾听,从屋子的角落里传来断断续续的沉吟声,像是故意压低嗓门似的非常低沉。这股呻吟声时而短促,时而彻底消失,又突然急促地出现。在黑夜之中,沙哑的哀叫声令人毛骨悚然。
我迅速披了件衣服,扭开枕头旁的手电筒,光脚跳下床,冰冷的地板令我彻底清醒了。我快步走近衣冠的床边。借着手电筒的弱光,我瞧见衣冠弓着腰,趴在床上,用被褥和睡袋裹得密不透风。低沉的呻吟声透过厚实的被子传出,我轻轻地拍了拍隆起被子的顶端,问道:“怎么了,衣冠,没事吧?”
嘶哑的哼叫声突然停了,屋子里呈现出死一般的寂静。我又轻轻地拍了几下被子,碰触到了衣冠的脊背。他一动不动地趴着。我走到床头,拾起掉在床下的枕头。我掀开被子的一角,衣冠双手环抱着后脑勺,额头顶着木板。我摇了摇他的肩膀,他突然翻转身子,吓了我一跳。他用孱弱的声音说道:“没事。”这个声音仿佛从喉咙根发出。我用手电筒在他的脸上晃了晃,他闭紧眼睛,皱着眉头,额头上满是汗滴,脸上露出仿佛想从什么可怕的漩涡之中挣脱而出的痛苦表情。我用手背贴在他的额头上,感到一阵滚烫,像是发烧的症状。他蜷缩成一团,瑟瑟发抖,双手紧紧抱着胸。
我坐在床边,用被子将他盖好,问道:“生病了,是不是很难受?”
衣冠睁不开眼睛,喘着气,支支吾吾地说:“没事儿,你快睡觉去。”然后他往身上披衣服。我一边帮他找裤子,一边问道;“你穿衣服干什么?”他瑟瑟发抖地抱着双臂说:“没事儿,我就是肚子痛,上个厕所就没事了。”说罢,他撑着身子坐在床沿上,有几秒钟里似乎完全忘记了自己在哪里,两只眼睛迷茫地四下张望。他蹬上鞋,拿起桌子上亮着的手电筒,踉踉跄跄地走了出去。屋子里黑了下来,敞开的门吱呀吱呀作响,我走到门口,漆黑一片中有一条光束在蹒跚地移动,还能听见逐渐远去的沙沙脚步声。门前的空地上有一滩被月光染白的土地。我将门闭上,凉风就消失了。
我从包里找到另外一个手电筒,扭开后几步窜上床,将冰凉的双脚用被子捂住。云裳半坐在床上,问道:“到底怎么了?”
“应该是生病了。”我扶着云裳让她平躺下来,拨开她额头上的头发,对她说:“你先睡吧。我来照顾衣冠。”说完,我穿上鞋子,又套上羽绒服,举着手电,推门而出。
阿里的黑夜无比凄凉,一阵阵冷风裹身,四下里悄然无声,犹如在一个巨大的山洞里。月光中的天地无限辽阔,让我们所居住的几间屋子显得微不足道。我沿着踩出的土路朝厕所的方向走去,在一座残破倒塌的砖墙缺口处拐弯,走上一条泥土路。泥土路两旁是一些简陋的店铺,在这个时候都紧锁门窗。土路的尽头有一间用水泥修砌的厕所,看起来很高很宽敞,在高原僻壤之地,显得极其不合时宜。
我站在厕所门口反复喊着衣冠的名字,黑黢黢厕所没有应答。我抱着双臂在门口踱来踱去,最后很不情愿地举着手电走进厕所。厕所意外的干净,地面上铺着瓷砖,有几条橡皮胶管从墙上凿开的窟窿里一直延伸到厕所的尽头,不知用来做什么。厕所的天花板很高,像是两层楼的高度,在接近天花板的侧墙上开着一排窗户,月光正从其中的一扇窗户里照进来。空气中弥漫一股浓重的潮湿和腐烂味。听着自己的脚步声在空荡荡的厕所里回响,一丝恐惧窜入了我的血管。我一边低声喊着衣冠的名字,一边小心谨慎地摸索前进,仿佛害怕无意中触动了某个隐藏的机关。漆黑一片的厕所着实很难不让人联想到恐怖片里的情节,我的心跳,牵着死神的手,跳着不吉利的舞蹈。走到厕所的尽头,竟然没有看见衣冠,我用手电将犄角旮旯照遍,仍然没有看见衣冠的影子。我疑惑不解地快步沿着原路返回,一进门,我就问道:“衣冠回来了么?”
云裳撑开蒙住头的被子,困惑地问道:“没回来啊。”我点了点头,转身又出门了。天色极黑,耳畔传来远处的犬吠声和呼呼的风声。我顺着去厕所的小路仔仔细细地寻找了一遍,绕着厕所转了一周,可是毫无收获。我没有头绪地回到屋子的门口,心想他该不会是迷路了吧。我在屋外的开阔地里盲目地寻找,轻声地呼喊着衣冠的名字。忽然发现不远处的黑暗中闪着微光,我循着光线,看见衣冠趴在地上,瑟瑟发抖。我蹲在他的身边,扶着他的肩膀,奇怪他怎么会到这里来,我问道:“怎么了?”
衣冠没有回答,喘着吓人的粗气。我想扶起衣冠,带他回到屋子里。他拱着腰趴在地上不愿移动,我强行把他拉起,刚东倒西歪地走了几步,他突然一把推开我,哗啦哗啦地呕吐,我轻轻地拍打着衣冠的脊背。他跪在地上,低着头,吐到什么也吐不出,喉咙发出骇人的呻吟声。他扬起手说“痛,别拍了。”然后他用胳膊擦干嘴巴。我又用力托起他,才踉踉跄跄走了几步,他一头栽倒在地上,双手撑着地。我说背他走,他伏在地面上,摇了摇头痛苦地说:“不回去了,太热了。”黎明时分,冷风呼啸,我穿着羽绒服仍觉得脸庞冰凉。我三番四次地试图拽起衣冠,他死活赖在地上不动,一只手撑着地,一只手捂着肚子,瑟瑟发抖,像一支折断的铅笔。
“哪痛?”我问。
“肚子痛,左边。”
我赶忙跑回屋子里,取出一床棉被,盖在衣冠身上。衣冠痛得蜷缩在地上。我站在他的身边,觉得无计可施。我猛地想起尼玛开车在县城修车,此刻也不在这个村子里。这里手机没有信号,想要联系他也没有办法。我心神不宁地走回屋子,云裳被刚才的动静吵醒,她已经穿好衣服坐在床边等我,我叫她带好手电,在门外守着衣冠。
我决定先找旅店的老板帮忙。老板是个矮胖的藏族人,有着一张发褐发红的宽阔的脸庞。刚见到他时,他穿着一件褐色的夹克衫,戴着一幅茶色墨镜,走起路来大摇大摆。他有一个汉姓,不知道怎么得来,先前曾经在县城里的小学当过老师,当地的人都习惯地称呼他杨老师。
我摸着黑,沿着屋前的走廊,挨家挨户地敲门。很多被吵醒也都是游客,有的怒气冲冲地骂了起来,有些稀里糊涂地丢了不知道就没声音了。敲到了最后一间屋子,杨老师披着衣服,拎着手电,打着哈欠推开门,一脸茫然地望着我,问道:“咋啦?”
我吸进一口冷空气,平静了心情,尽可能作出情况危急的表情说道:“我的朋友生病了,这个村子有没有医生?”
“医生?”
“给难受的人看病。”我解释道。
“哦,哦,我明白。”杨老师迷迷糊糊地点了点头。
“这个村子里有没有医生?”我急切地问。
“有,有。”杨老师一边系着上衣的扣子,一边回头朝屋里说了一番话,然后领着路,回头跟我解释说:“村子里有两个能看病的。”他走路不急不缓,和我聊着衣冠的病情。我们穿过去厕所那条路上坍塌的围墙,朝着和厕所相反的方向走去。在几座房屋之间拐上一条土路,土路两侧有砖瓦房,也有夯出的毛土胚房,沿着土路走了一阵子,跨上几条木头搭建的小桥,桥下的水流湍急,发出哗哗的声响。过了小桥,我们走进一个房屋更加密集的小村子。杨老师似乎一点也不着急,他边走边东拉西扯地闲谈,我没什么心情,只是含糊其辞地回答。黑夜里的小村子宛若迷宫,东窜西走早已让我迷失了方向。天幕上的一片繁星闪耀,远处总能模模糊糊地望见一盏亮着的昏灯,令人觉得奇怪,这个时候发电机早该停止工作了。
我紧随着杨老师的步伐,走了十多分钟,总算看见一栋水泥修建的小屋子,窗帘的缝隙里竟然透出微弱的烛火。杨老师敲了敲门。门开了条细缝,一个上了年纪的汉族妇女谨慎地瞅了瞅,然后推开门。杨老师寒暄了几句,才告明来意。那老女人咳嗽了几声,说到他老伴今天不在家,去县城里给人看病了。
“那怎么办?”
“还有一个。”
我们又折腾了起来,在纵横的土路上东奔西走,仿佛掉入了深井一般,只能辨认的是井口的月光。这次开门的是个年纪轻轻的藏族小伙,穿着脏兮兮的衬衣,两只眼睛肿大,毫无神采,头发乱糟糟的散开,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医生。杨老师和他用藏语边说,边在身上比划。那个藏族小伙似乎很快就明白了,自信满满地点了点头,回答着杨老师。
“他说有可能是阑尾炎。”杨老师瞧着我说。
“阑尾炎?”我疑惑道:“我记得阑尾不是在右边吗?可是我的朋友是左边肚子痛。”
杨老师听了,又补充了几句。
那小伙子用手在肚子上摸了几下,然后又口沫横飞地解释了起来。
杨老师翻译道:“他说阑尾炎先是左边痛,然后肚子痛,然后右边痛,会慢慢地移动。”
我皱着眉头,听得稀里糊涂,怎么想都觉得这个回答不可思议。我又瞧了几眼表情颇为自信的藏族小伙,心想不能再浪费时间了。我挥了挥手,说了句拜拜,就拉着杨老师往回走。我问杨老师:“你有车可以带我们去县城的医院吗?”
“你们的车哪?”
“我们的司机开车到县城修车去了。”
杨老师犹豫地点了点头,然后我们头顶着黑色天幕上的群星,折回屋子。云裳打着手电,蹲在衣冠身旁。衣冠躺在地上,痛得声音嘶哑,有气无力。杨老师开来车,发动机的轰鸣声响彻夜空。我们两人合力将衣冠扶起,吃力地把他连拉带推弄到后座上,我关上车门,摇下玻璃,对云裳喊道:“我送衣冠去县城的医院。”云裳套着件白色手工编织的长毛衣,长长的卷发被吹得零乱,她用手拨开挡在眼前的棕色头发,在汽车照亮的空气里和我挥手道别。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觉得这个离别的画面必将意义非凡,我扒在车窗上,盯着她挥动的手臂,直至黑暗将她彻底吞噬,这才回过神来照顾衣冠。
杨老师一边转动方向盘,一边用缠着佛珠的手戳了戳仪表盘,担忧地说:“快没油了。”车内光线昏暗,仪表盘上污泥斑斑,还有几道划痕,我坐在后排根本看不清楚什么,就支支吾吾地点了点头。车子很快离开了村子,驶上荒野之中的石子公路,颠簸得一塌糊涂。我坐在车里,头皮发麻,后脑勺剧烈疼痛,透过车窗玻璃,盯着前方车灯照亮的狭长路面。白天广阔无垠的空旷世界不复存在,如今只剩下黄色灯光所射的区域,另外的部分都在黑暗的笼罩下静静地沉睡。
汽车在寂静旷野中快速地穿行,卷起的碎石绞在车轮里,咣咣作响。衣冠斜靠在后排座位上,意识模糊,喉咙里不时地发出低沉的痛苦呻吟。只要车子颠簸得厉害,他头上的眉毛就皱成波纹状。看到他皱着眉头,我就放心了许多。我实在担心他在无声无息中悄然离开这个世界。想来,确实觉得可怕。一个人的生命竟然如此脆弱。
汽油一滴一滴地减少,另一个生命也似乎一滴一滴从这辆车中流出。阳光一寸寸地升起,模糊了路面扬起的沙尘,世界又恢复了正常。穿越荒原的几个小时里,我一直提心吊胆,生怕越野车剧烈晃动几下后,嘎然而止。幸运得是,直到杨老师说快到县城的时候,越野车仍然干劲十足,让我怀疑根本就是油表出了问题。我担心路上万一出什么差错,就硬撑着眼皮,抵挡着来回冲击的疲倦和睡意,神经紧绷望着窗外无数的石块。
————*————
衣冠在诊断室里接受检查,我坐在脱漆的褐色木条椅上等待,仰着头望着天花板上渗水染黄的墙皮发呆。我抬起手臂,时针转到了10的位置,空气中已漂浮了适量的热度。一旦平静下来,便觉得胃里空荡荡的痉挛,高原的种种症状也都随之而来。疼痛感慢慢地匍匐在后脑,穿过一道道精神防线,一步步朝着左眼眼角挺进。我揪着头发长长地吁了口气,整个左脑爆炸般的剧痛,只要稍微晃动就像有利器插入。
这种痛疼如此熟悉,我闭眼上眼睛,将手紧紧攥在一起。脑子里的画面被一只形容枯槁的手一页又一页地翻开。当我得知尼采一生都被头颅和眼睛的疼痛所折磨,便觉得自己与他之间有着说不出的奇妙联系。通过这股痛楚的共鸣,我几乎不费力气就能走入他的世界。而这种仿佛是被赐予的痛,连我也说不清楚起于何种原因。只记得一次高中足球比赛中,我带球冲刺,忽然觉得天旋地转、头晕眼花,浑身无力地摔倒,被队友扶下场,呕吐了一路送到医院。医生检查完身体,下结论说器官都很正常,只是血压过低,血小板和白细胞低于正常值,淋巴细胞过量增加。也许受到了孙庆因白血病去世的影响,父亲让我做了骨髓穿刺的检查,医生拿着报告摇头说肯定不是白血病。之后其他的症状也逐渐消失,唯独偏头痛仍频频爆发。后在神经科做了TCD,竟然发现我的左右脑血液流速极其不对称,还有什么基底动脉流速过缓等等,脑部血管几乎没有一样指标是正常的。医生严肃地建议我住院检查脑部是否天生血管畸形或存在肿瘤。就这样每天我都要和几个六七十岁、行动迟缓的老人一起排队做脑血管造影,又或是在地下室封闭的房间里钻入古怪的仪器中,晚上就住在医药酒精和福尔马林味浓重的病房里,无聊地将探病送来的苹果削得一干二净。总之,被当作标本一样地研究和观察了两个星期,最终医生得出的结论是脑部构造一切正常。从此以后,我也渐渐地适应了这股起因不明的头痛症状,它就像是一个隐形的大脑器官发出的一阵噪音。一旦我启动这个器官,便可以和另外的世界对接,那里是漆黑黑的一片雨夜。
诊断室的黄漆木门被医生推开,擦着地钝钝的磨擦声将我的思绪打断。衣冠走了出来,恢复了最早见他时那副无懈可击的笑容,对我说道:“医生说没事儿,就是急性肠炎,打点吊瓶就好了。”
我站起身,有些不敢置信地问道:“急性肠炎?我觉得应该更严重点才对吧。”
衣冠耸了耸肩膀说道:“谁知道呢,现在什么感觉都没了,就是肚子有点饿。”说着他弯着胳膊摆出一个健美的姿势。我说没问题,然后上街帮他买了些零食和矿泉水。县城在边境,街道上不时能地看见一些异国打扮的尼泊尔人。我晃晃悠悠地折回医院,寻找衣冠。输液室是一间宽敞的房间,像教室一样摆着桌子和凳子,衣冠坐在其中的一张凳子上,一只胳膊在桌子上摊开,针头已经扎入了静脉。桌前支着一个生锈铁架子,架子上挂着微微倾斜的吊瓶。
我把包包袋袋的零食和矿泉水堆在桌子上,随意地问道:“怎么坐着打吊瓶,没有床么?”
衣冠摇了摇头道:“不知道,好像人都在这儿,你看那个老太婆也坐着。估计是打吊瓶无聊,这里刚好有台电视。”我瞅着放在房间一角嗡嗡响的弧屏彩电,拉出一张凳子,坐在衣冠的身旁问道:“感觉怎么样了,明天能转山么?”
衣冠歪着脑袋挠了挠头发,说道:“当然可以,现在就跟没事人一样。”
我盯着插在血管中的针头发呆。老半天才回过神来,喟叹道:“先是小石头在纳木错,然后是云裳在日喀则,这次是你在阿里,估计下一个就轮到我了。”
衣冠严肃地瞧了我一眼说:“你还忘算咱们的越野车,前天也坏了。不过你最好别来凑热闹,生病的时候痛得死去活来,那真是什么都不想要了,只要身体健康就好。世界上最大的幸福莫过于不痛苦,那幸福只能在痛苦的时候才体会得到。”
“经典。”我站起了身子,拍了拍衣冠的肩膀继续说:“我困得不行了。需要找个地方睡会儿,你在这里要到什么时候?”
“估计到怎么都到下午了吧,这么多瓶呢。我让护士把速度调到最快。”说着衣冠向一个忙着的护士打招呼。
我摆了摆手,走出了输液室,无所适从地站在医院门口,怅然叹了口气,想来想去,决定还是先给尼玛打一个电话,电话拨过去,响了半天没人接,估计他还在县城里。我又找到杨老师的车,他锁着车门躺在驾驶座上眯着眼睛睡觉。我敲了敲玻璃窗将他叫醒,然后盖着衣冠带来的那床棉被,在后座上蜷起身子睡着了。梦里小石头一直逼问我,为什么喜欢云裳。我答非所问,小石头生气地扔掉烟,摘掉棒球帽,她的头发像盘根错节的大树根一样将我缠住,死死不放。
“铃”的声音把我从梦里强行拽了出来,我猛地醒来,眼神迷糊,愣愣地望着车顶,脖子上仍留着被头发缠绕的痛楚。铃声响个不停,半晌,我才意识到是裤子口袋里的手机在响,我推开被子,忍着头痛,坐直身子,将双手抱在脑后。手机不响了。我长长地吁了口气,从口袋里翻出手机,三个未接电话,都是尼玛打来的。我拨了回去,尼玛还在县城,越野车轱辘上的螺丝已经装好了。我让尼玛来县城医院接我们。
挂了电话,看了手机上的时间,已经下午2点多,整了整衣服下车。杨老师蹲在医院出口的台阶上,悠闲地抽着烟,地下一滩嗑开的瓜子皮。我打了声招呼,告诉他,我们自己有车了,然后给他塞了些钱,和他握手道别。走进医院,不知为什么总会有几个护士盯着我看,也许只是我的错觉。我去厕所洗了把脸,拨了拨凌乱的头发,镜子里的自己显得更加清瘦了。我走进输液室,衣冠还坐在那里看着电视打吊针,零食吃得干干净净,矿泉水喝了一半。他见我回来,便非要和我讨论一夫多妻制的实施问题,我虽未表示反对,但他仍表现出据理力争的气势,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最终敲着桌子总结道:“如果我是妇联主席,一定会把这个事情放上议程。”这时,尼玛风尘仆仆地来找我们,衣冠看吊瓶里没剩多少药剂,干脆针头一拔走人。我们在县城里开车随便找了间尼泊尔人开的小饭馆,胡乱吃了一些东西。离开县城时,衣冠看到了家非常小的新华书店,下车买了一个本子和两支铅笔。我问干什么用,他说转圣山时候,可以画几张素描玩。我问他怎么不买橡皮,他说根本不需要那玩意儿。
————*————
云裳的离开对我来说是个谜,她走得很突然,没有任何征兆,我甚至认为这是个玩笑,包括衣冠在内一起设下的骗局。我怀疑衣冠其实并没有生病,只是为了把我引到县城,云裳好趁机藏起来,这一切为的是要让我担心,对我曾经变出蛋糕那件事情的善意报复。不过,这种自欺欺人的想法很可笑,因为事实很清楚,云裳的确走了,也许消失掉更准确些。否定是骗局的想法后,我开始怀疑这是不是场绑架,村民趁着我们不在的时候,将云裳劫持了。很快我就否定了这个可能性,桌子上放着一张折成四方形的纸条,纸条下压着车费。云裳走得不慌不忙,还将屋子里乱七八糟的东西收拾干净,被子叠好,我们的背包也整整齐齐地堆在墙角。
我展开纸张。这种纸的确是云裳的,是从她平时手里摆弄的那个彩色笔记本上整齐裁下来的,页眉上的“Page____Date____”都是空白,页脚的插画里一只手抱着小熊的女孩拖着行李箱,裹着飘逸的围巾,表情黯然地走在夜晚落雨的街灯下。在画的一侧还有一行印刷体的英文小字,“I_will_fly_away_tomorrow”。纸上留白的地方写着:
我走了,离开了,消失了,你也可以认为我死了。
该说的话,我在湖边都说过了,也许你也没有听见,我猜你肯定没有听见。
我本以为能够放下一切,现在看来都是骗自己的话,放不下的永远放不下。佛教并没有让我解脱,只是让我了解了轮回的意义。过去虽然无法逃避,但现实却可以自己选择。
我其实没什么奢求的,只希望你不要忘记我。
P.S.:衣冠一定会没事儿的,问他好,^_^
云裳(签名)于现实中的某一天
我将纸上的内容反反复复看了三遍,然后递给衣冠。我一头雾水在空荡荡的屋子里踱来踱去,努力压制住心中升起的焦虑,疑惑和失落。衣冠打开门,举起信纸在空气里晃了晃,仿佛要检查纸张是否存在夹层一样。末了,他回到屋子里,把信纸摊开在桌上,咳嗽了声吸引我的注意力。
我问道:“衣冠,你相信轮回么?”
“轮回?”
“就是人死了,灵魂又转生了,附身了之类的事情。”
衣冠坚定地摇了摇头说:“不信。”
我走出房间,坐在门前的台阶上,虽然已经是晚上九点钟,但仍然能看见天边的雪山被落日的余晖照射的熠熠生辉。衣冠随着我走出房间,坐在我的身边,凝神眺望。我的手在冰凉的土地上摸索,捡起一块小石头,使劲抛向远处。漂亮的弧线,落下的石头不偏不倚地击中了另一块石头。我拍掉手上的灰,哈哈大笑道:“我现在也是一个人了。”
衣冠胳膊肘搭在我的肩膀上说:“想哭就靠在我的肩膀上哭吧。”
我挥动胳膊把他的手推掉道:“去你的,有至于么。”
天幕下落得很孤独,雪山被黑暗覆盖,唯一的光只是灯火摇曳。月明星稀,我双手向后撑着身子,仰着头感叹道:“事事难料。昨天还一切正常,今天就消失掉了。我还一直担心自己会不会对她没感觉,她忽然就离开了。”
“到有信号的地方,打给电话问清楚吧。”
我怅然地叹了口气说:“我当时嫌她电话多,她把手机SIM卡扔掉了。”
衣冠学着我的样子,支着身子,说道:“说句实话吧。我一直认为云裳只是在捧场做戏,旅行结束,你们也就要各奔东西,她难道还能和你做出点什么?”
“也许我也只是在捧场做戏。”我想抽口烟,但又觉得就算拼命抽,也抽不出什么味道,随即作罢。
“你先听我说,”衣冠打断我说道:“不过现在看来,还真是跟她死掉的男朋友有关。她可能无法自拔了,但又不能放弃现在的幸福,所以决定离开,一刀割断。”衣冠双手交叉,嘴里发出咔嚓声。
我没有说话,心里只觉得所谓的“死去的男朋友”和“现在的幸福”之类的事情都与我无关,是十万八千里外另一个世界的东西。想想看,我本来也没有对这件事情抱太大的希望,现在我还能做什么?只有闭上眼睛,从一数到一万,然后当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衣冠用拇指搓着下巴说:“我看了那封信,最大感受就是她都快大彻大悟了,根本不像那个傻姑娘写的东西嘛。一看就是口是心非,如果她真得看透了一切,干嘛还要留下这封暧昧不明的信呢?直接离开不就成了。写这么一封信,好像怕你不追着去问她似的。”
我又捡起一块石头,投入黑暗之中,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如何开口。她既是自愿离开,我也想不出要留下她的借口。反反复复,纠缠不休,不属于我的风格。也不属于三叶虫时代大家追求的风格,结局终归是寂寞收场,谁也没有办法。从三叶虫统治地球起,我便是这种风格。五亿年的风格,不是说变就变的。我胡思乱想了一阵,又产生了一丝担忧,她能否安全回到拉萨?不过转念一想,她和我年纪一般大,而且已经工作了一年。
我终于下定决心说道:“算了,人都走了,一切顺其自然吧。”我最清楚自己需要的是坚定的意志,说一声停,心跳便停了。说一声不想,便不觉得难受。要是还不行,就呼呼大睡。
“说不定她也不愿这样子。女人有时候会做一些伤害自己的事情,非要把自己逼入绝境才能死心。你现在去找她,应该还有机会。如果你不去,真有可能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欲擒故纵呀,没想到这个傻孩子连这计策都会用了。”
“早点休息吧,明天我们还要继续转山。”我站了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灰,转身走进黑暗的屋子里,脱了衣服,钻入被褥里。衣冠一边脱衣服一边嘟囔:“你看她临走的时候把屋子收拾得那么干净,简直是为了拖延时间碰巧撞见咱们回来,她也就不走了。”我强迫自己不去想云裳,辗转反侧却如何也无法入睡,仿佛觉得任何睡姿都欠缺点什么,心里空荡荡,却又像被塞入了令人烦躁的东西。我在脑海里想象三叶虫的样子,然后一只一只地数,直到三叶虫多得遮天蔽日,我才在昏昏沉沉中入睡。
梦里我莫名其妙站在黑黢黢的石板小道上,微微细雨吧嗒吧嗒地拍打着我的肩膀。我无目的地徘徊着,寻觅一个可以栖身的地方。踩着湿漉漉的石板,不时发出咯噔咯噔的响声。
不远处灯火摇曳,我估摸着那可能是一个客栈。我倒没有加快步,反正前面也有雨。我便踟蹰缓行,仔细嗅着树叶被雨滴打散的清香。
跨进客栈的门槛,残破不堪的陈设一览眼底。没有客人,没有老板,只有在角落里默默发呆的店小二,我仔细一看,店小二竟然是衣冠。我拣了张漆黑而陈旧的四方桌坐下,本想开口说话,但是直觉却阻止我这么做。我只是做了个要喝酒的动作。衣冠木纳地点了点头,慢慢腾腾到厨房里准备下酒菜。
我独酌独饮,听不见人与人的声音,没有交流,没有沟通。喝完酒,独自一人端着烛灯,踏着咯吱咯吱的木楼梯,推开与世隔绝的房门。
在一个旧桌台上,我发现了面铜镜,抹去灰尘,样子模糊的令人觉得可怕和奇怪。镜面的反射中,我察觉自己的左手一直拿着柄剑,从石板小道,喝酒到现在,一直握在左手里的剑。我坐到床上,双手捧着那柄剑仔细端倪:一柄锋利的宝剑,散发着摄人心魄的寒气。我松开剑,慢慢放到桌子上。打开肩挎的包裹,没有衣服,没有盘缠,没有食物,只有一个精雕细刻的檀木小盒子。翻开盒盖,发现很多封信压在女性的簪子下面。我捏着簪子在烛火下旋转,半晌,我把它搁回盒子里,随手拿起一封信,拆开信封,展开被雨水浸湿的信纸,字迹依稀可辨,大致是一个女人留下的遗言。
我决定抛开一切的莫名其妙,吹熄蜡烛,躺在床上,灭掉雨夜的思绪。辗转反侧,我却无法在无人的环境下掩饰自己的寂寞和疑惑。我起身叹息,带着宝剑踏出客栈。雨一直下。走在街道上,没有岔路口,没有桥,没有小巷,就是如此笔直的一条直线。黑黢黢的石板路,树叶的清香,摇曳的灯火,陈旧的客栈。在这条直线上,我重复着自己的遭遇,听着节奏不变的雨声。直到此刻,我终于明白,这个凄冷的夜晚仅是我的梦境,但是这个梦却包含着揭开一切谜题的线索。时间所剩不多,如果不在太阳升起理解这个狭长世界所被赋予的某种意义,我便会无所收获地重新回到现实里,那时一切真相将被彻底掩埋。
惆怅的雨夜,我回到了最初地方。这次,我发现原来旁边还有一个宅子,也许是这个世界唯一的宅子,我仔细寻找,大门虚掩着。我佯装悠闲地步入宅子内的大厅,在沉重的红木家具摆设的核心处,静静地卧着一具男子的尸体,因为一剑刺入心脏而死,我仔细辨认着身体容貌,赫然发现就是我自己。我惊吓地躲开,却被堂上的楹联吸引住:
乾坤寂寞无情有情皆寂寞
天地忧愁不生不灭尽忧愁
我转出大堂,穿过通幽曲径,穿过竹林小池。在亮光处,我推开某位小姐的闺房,蓦地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瓷器娃娃般的精美面容,挂着浅浅忧伤和淡淡焦虑,表情惟妙惟肖,恍若活人一般。她同样是一剑穿心而死,她头上的簪子和我包裹里的一模一样。我定然一看,此人竟是云裳。
难道人都是我杀的吗?
我继续寻找,书房,阁楼,亭榭,花园,厨房,马厩都是空无一人。我赶回客栈,查遍每个角落,却发现衣冠也凭空消失了。在这个狭长的世界内,烛火甚至照不出我的影子,唯一剩下的就是我自己,和我形影不离的寂寞。
我回到大宅的厅堂,男子的尸体已经被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挪走。赶到闺房,云裳的尸体也蒸发了。
难道人不是我杀的吗?
是谁,或是什么,将我置于此处,却不给我足够的时间来理解周围的一切。
我抽出宝剑,光芒四射,照亮了女子的闺房,而殷红的血慢慢地滑落利器的剑尖。此刻,我打开闺房的窗户,让梦境里最后的曙光流入屋内。我等待着晨曦把我从这个世界里慢慢地带走。
会是何处?归于寂寞。
欢迎加入《晴天以前》【讨论群:87507717】
衣冠和尼玛穿过沸沸扬扬的队伍走过来,他们身后跟着一个牵着马的干瘪的老头,尼玛老远就和老头停住脚,商量着什么事儿。衣冠径直朝我走来,挥挥打了声招呼,开口道:“马夫来了,可以出发。”我瞥了瞥那个穿着咖色藏袍的驼背老头,他袒出右臂,并将右袖挂在腰间,时时刻刻都皱起眉头,龇着上排发黄的牙齿,像是一直忍受着空气里无形的皮鞭敲打在脊背上。我又瞧了瞧他手里牵着的马,它瘦弱得可怜,估计除了那个老头,谁都会把它压垮。它在原地溜达了几步,一只后腿竟然还有点跛。
我叹着气收拾行囊,然后锁上门,忽然产生了再也不会回到这里的预感,就像是走出了单向门,即使虔心默念三声芝麻开门,转身用力推开也罢,用钥匙打开也罢,屋子里的东西也都要面目全非了。至于为什么会这样,也不好说明,只觉得锁住的不是几张床铺那么简单,一并被锁住的那东西永远地逝去了,令人无比怅然。
我们也随着藏民的转山队伍出发了。天光绽放,群山一览无余。我们一行几人慢慢悠悠地走上山间的羊肠小道,时上时下,忽左忽右,有时又兜起了圈子。在太阳的暴晒下,我们走得很缓慢,土路旁丛生的杂草被晒得枯黄,山坡下长着一片片墨绿色的草堆,一直延伸到戈壁沙地旁,戈壁深处旁有一处天蓝色的湖泊。视线的尽头是起伏的褐色山峦。
一条黑白相间的小狗尾随着我们。我们停下了,它也趴在我们脚边摇尾乞怜。它跟着我们一起走完了山间的土路,和我们拐进了两条山脉相夹的河谷。与谷外的贫瘠土地不同,这里绿草如茵,草丛中还长着一朵朵小紫花。草地中央有一条踩出的土路,土路两旁席地而坐着一些吃东西的游客和牧民。草地尽头修建一座白底基的马尼堆。我们在马尼堆旁休息。有一个神色凝重的僧人长久地伫立在马尼堆旁,他戴着六角形的皮毡帽,身着青衬红袍,手里捧着一朵紫红色的鲜花。强烈阳光,在他的帽檐下形成了浓重的阴影,只能瞥见他凸起的鼻尖。他就这么一直恭敬地站在马尼堆旁,直到我们起身离开时,仍然一动不动。
河谷中的山脉都由红褐色的岩石组成,岩石一层层地挤压在一起,从远处望去,犹如一道道刀伤。宽阔的河谷渐渐变得狭窄,我们沿着碎石路爬坡。成群结队的游客和牧民出现在我们的眼前。不大工夫,我们就来到一处很多人聚集的斜坡上。四周到处都是石子垒出的玛尼堆,马尼堆上散落着经幡和旧衣服。有几个虔诚的藏民在地上磕着头。从这里可以望见圣山的容貌。它像是一块无法攀爬的巨大岩石,高耸矗立在河谷的山脉背后。圣山从半山腰上都披着雪,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显得神圣肃穆。
上坡路越来越陡,累得人刚走几步就想停下休息。水墨调和的浓云遮蔽了日光,天色逐渐阴冷,灰蒙蒙一片的苍天,怕是要下雨的前兆。到了下午五六点,我们才在山坳的乱石丛间看见一排牧民搭建的房子,蒙古包和帐篷。尼玛说不走了,我总算松了口气,靠在大石头上休息,顿时觉得说不出的自由自在。几十米开外已经被一层浓雾笼罩,一座座雪山在雾气里若隐若现。屋子和帐篷就在雾气的边缘上飘忽迷离。脚下的石缝里潺潺流过冰凉的雪水,潮湿的冷气贴在脸颊上,我闭上眼睛,靠着巨石发呆。这时,云裳的影像突然毫无预兆地浮现在我的脑海里。整个一上午,我已经完全忘记了她的存在。而此刻,她的一颦一笑又活灵活现,挥之不去。一时间,她在车灯中向我挥手道别的画面清晰定格,在我的心底里盘踞不散。
尼玛在一座帐篷内租了三个床铺,马夫老头和那匹瘦马不知睡在哪里。尖顶型的帐篷很宽大,铺着十几个脏兮兮的垫子。地面虽然修整过,但仍然是一片土地和碎石子。帐篷的中央有一个烧牛粪的炉子,炉子上架着铁壶,除了壶嘴还有点金属光泽外,其余的部分蒙着一层乌黑的铁锈。在帐篷的一角堆着几箱方便面,有一箱已经开封。除此以外,帐篷里再也没有其他的陈设,是一个仅供容身的庇护所。我奇怪地为什么不住在那些砖房里。尼玛说那些屋子的顶棚都只用茅草席盖着,下雨就漏了。
天色逐渐暗淡了,空气越来越潮湿和阴冷。我,衣冠和尼玛围坐在炉子旁取暖聊天。衣冠不知为何突然兴致勃勃地和我谈起他的逸闻趣事,从幼儿园说起,一直讲到来西藏前。听着,我便觉得人与人的经历实在不同。一个表情冷峻,颧骨高耸的藏族中年盘腿坐在炉火旁,不停地烧水,做酥油茶和方便面分给大家,然后又到帐篷外的山溪里取水。有一个戴着眼镜,一看就是大学生的年轻人,在向自己的女友高声地解释着图灵机的原理。帐篷内深处还有四个日本游客,三男一女,看起来年龄也不大,因为和我们语言不通,很早就闷头睡了。过了一阵子,从屋外又进来两个戴着头灯的人,前边的那个人头发略微有点秃顶,说起话来文质彬彬,坐在我们的对面,随后进来的那个人光着头,体形臃肿,三十来岁,刚坐下就咒骂着糟糕的天气。我们便有一句没一句地围着炉火攀谈。那个温文尔雅的中年人是个地质学博士,中科院的研究员,专门负责研究西藏,新疆,四川一带的冰川,他身旁的那个胖子是他的司机。我和衣冠安静地听着他讲述着各地的风俗奇闻,间隙里,我还不时地听到大学生在给自己女友讲述霍金的黑洞理论。聊到晚上,烧水的藏族人走掉了,尼玛便接替他给大家烧火烧水。末了所有人都睡了,只剩下烧火的尼玛和发呆的我。我招呼尼玛去睡觉。没多久,火灭了,帐篷里又潮又冷。
夜里下起了瓢泼大雨,哗啦哗啦地打在帐篷布上。我裹在睡袋里,帐篷内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我的头贴着帐篷布,仔细侧耳倾听雨水滑过的磨擦声。帐内静悄悄的,竟然没人打呼噜。闭上眼睛,又睁开眼睛。我想起了小石头在纳木错的话,的确,闭上眼睛的黑暗与真实的黑暗相比完全不同。我无法入睡,脑袋混乱不堪,像是缺失某种重要的东西,以至于很难集中注意力。我烦躁得不知所措,仿佛身子被一条绳子捆成了奇怪的姿势,不舒服地辗转反侧。我只好将西藏一行的事情彻头彻尾回忆了一遍。我记起第一次见到云裳的模样,她坐在飞机舷窗旁,侧脸对着我,偷偷擦拭着眼泪,玻璃面上映出模糊的面庞。现在想来,也许那时她已经因为发觉我貌似她的男友而伤心,但是那也只是一个虚晃的空影。谁知命运又将我们拢在一起,不过结局最终还是印证了我的梦境,云裳如一抹白衫裙飘然逝去。故事需要结束的句点,往往都不落笔在章节的末尾,就这样成了没有待续的文章。我想起了诗:我在楼上看着风景/看风景的人在看着我/明月装饰了我的窗子/我装饰了别人的梦。一路行来,我出现在无数人的梦境里,转瞬即逝,也无法知道那些梦的结局。我是活在云裳的梦里,抑或云裳活在我的梦中,不得而知。命运,如同这次旅行,处处断章。雨停了,空气中飘起了清凉的淡香。前方路途遥远,也是该合上这一页的时候了。此刻,也要成为过去了。
翌日起床时,空荡荡的帐篷只剩下我一个人,我穿好衣服打着哈欠走出帐篷,山间仍然飘着一团团雾气,但在阳光下,已经慢慢地蒸发。帐篷前卧着那条黑白相间的小狗,耷拉着脑袋,看见我走出帐篷,立刻抬起头,精神奕奕地绕着我的身子摇着尾巴。我弯下腰,蹲着抚摸了一阵小狗脑袋的毛发,便站起来四处溜达。衣冠坐在一块平整的巨石上,手持着铅笔作画。他瞅见我,翻身跳下石头,跃过石缝里的溪流,转眼到了我身旁,拿出一张画纸对我说道:“怎么样,你看不像不像?”
我展开卷起的画纸,赫然映入眼帘的是云裳的容貌。我失笑道:“你还真是有够无聊的。”
衣冠甩了甩手指,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哎,还不是怕你寂寞么。你没带相机,以后留个纪念都没了。”说完他又递给我一张画纸。
我仔细瞧了瞧,摇头道:“这张画得不太像我。还行吧,勉强看得出。”
衣冠意味深长地笑道:“谁说这张是你了,只是仿照你的样子,我画的是云裳死掉的男朋友,Mr.Anderson。”
“Mr.Anderson,什么意思?不过你真的很无聊。”
“《黑客帝国》主角的名字,不记得吗?那个追杀他的人总用这句话开头。”说完衣冠搓着下巴低沉地说道:“昨天晚上你在梦里念着云裳的名字,一共念了148遍。”
我摇了摇头说:“别信口开河了。我昨晚就没怎么睡,怎么可能听到我说梦话呢?”
衣冠像是发现我不打自招一般,哈哈大笑道:“看你想云裳,一晚上都睡不着了啊。”
我怅怅地叹了口气,没再搭理衣冠,撑手跳上一块石头。我坐在岩石上,展开画像又重新审视了起来。末了,我将两张画纸都认真折好,和云裳的信一起放进钱包里。本已波澜不惊的心情,又被衣冠搅弄得一团糟。想到衣冠说过仍有机会见到云裳,我便失落得无以复加。只要心存期望,就如同无休止地向山顶推石块一般痛苦不堪,石块终究是要滚落的。平心静气,摒除杂念,重归绝望。
帐篷外有一条明显被踩出的土路。我们整理好行装,就顺着这条路继续前进。在乱石堆中,有一个藏民只穿着一件单衣袍子,光着脚,远远地看不清面容,也分辨不出年龄,每走一步便头顶着地,在碎石堆里一步一个脚印地嗑着头。道路愈发艰难,不停地爬坡和翻山,我和衣冠沉默不语,发了疯似地低头暴走,将那些悠闲的游客远远甩开,也顾不得看美景,眼睛里只剩下被踩了千万次的土路和路旁被游客随意丢弃的红牛罐。单调地走起路来,脑袋根本忘记了思考,只能重复着简单的事情。我数红牛罐,从一数到了一千,实在觉得乏味,漫山遍野到处都是红牛罐。数完了红牛罐,我的脑海里出现了Mr.Anderson这个名字,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呢?衣冠的想法匪夷所思。然后每看见一个人,我就数一次Mr.Anderson,数了几十个Mr.Anderson后,我又觉得毫无乐趣。身体筋疲力尽,脑袋里却响起了一段音乐旋律,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听过。末了,我也不去思索什么,就让这个不知名的旋律在脑子里回响,伴随着不断重复的步履。
翻越最高处时,已经将近海拔5700米,虽然在七月份,仍是积雪皑皑。在白雪深处搭着一个个玛尼堆,每个过路人都顺手添上一块石头。寒风刺骨,各色的经幡被冷风吹着铮铮直响。在顶峰处没待多久,天上又突然下起了冰雹,我们实在不敢停留,加紧脚步下山。山腰处有一处大大的冰盖,冰盖的尽头有一潭碧色的湖水。衣冠突然笑着说,如果有谁来这里投湖自杀,那真是有够酷的。下山的时候,双腿已经乏力,几乎是没有用力地小跑,有几次险些跌落悬崖。
我们在山脚下的藏民帐篷里稍事休息,又马不停蹄地行走了起来。我终于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喜欢行走,行走的时候,思想就会消亡,没有过去,没有现在,也没有未来,有的只是一具躯体。只有躯体是件多么轻松的事情!我们步履蹒跚地走进了河谷的湿地里,湿地里的草丛中积着一洼洼泥水,残留着前人的脚印和动物的足迹。
暮色凄迷中,我们已经在无意识的行走,不知何时走出了河谷中的湿地,又走上了山间的羊肠土路。夕阳黯淡,我们经过了牧民的羊圈,尼玛说可以在这里休息过夜,我们眼瞅着只剩十几公里,便决定一鼓作气。月色皎洁,我们拖着沉重的步伐又回到原先住宿的村子。斜坡土路的两侧是一些低矮的土坯毛房,没有供电,有些屋子里燃着明火,还有一些屋子里漆黑一片。我记得那天破晓前找医生的时候来过这里。月光下,坑坑洼洼的土路中显得灰白,一群穿着破破烂烂的小孩叽叽喳喳地你追我赶,皮肤糙黑的藏族妇女安静地坐在屋前的石块上发呆。昏暗的光线中,这里简直是一个戈壁滩中的贫民窟。走出这条街道时,我回头望去,摇曳火光中站在土胚房前的人们,显得遥不可及。
我们仍旧住在杨老师旅社里,还特意选了那个房间。推开房门,屋子还是那样的简陋。我躺倒在床上,肌肉僵硬,浑身酸痛难忍。我从钱包里取出云裳的留言,借着手电昏黄的光线,认真仔细地重读了一遍,试图发现一些新的线索,一如既往的疑惑不解、失落怅惘。我关了手电,犹如一具没有触觉的尸体,脑海中想着如果自己真的能够再次遇见云裳,到底该说些什么?恐怕还是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黑暗之中,衣冠突然开腔道:“明天打算怎么办?往狮泉河镇开,还是回拉萨?”
“没关系,我没事。你决定吧。”我说道。
衣冠提高嗓门说:“我有事儿啊,就咱们两个男人,你不觉得太无聊了么?而且,我实在烦透了,那天打吊针的时候,竟然还有人问我是不是明天要去纳木错,我真奇怪他们怎么没人把那张纸给撕了。”
我突然觉得黑暗仿佛在吸摄着人的能量,而白天又将这些能量归还,所以黑暗中的人都是脆弱的。我陷入了长久的思考,半晌之后,忽然发觉脑袋却是空空如也,只得怅怅地叹了口气,说道:“好吧,总是要回去的,如果真碰到了也好问清楚。”我心里暗想,只是要问得明明白白,做一个干净的了断,没有什么期待不期待的。如此一想,我倒感到一阵释然。
衣冠忽然极其深沉又严肃地说道:“原来看过一本书,好像叫《百年孤独》。只记得一个故事了,有个女人拒绝了自己喜欢的男人,直到把那个男人逼死为止。当时我就纳闷,为什么有些人宁愿毁了自己,毁了别人,也不敢接受快乐。后来我明白,人要是习惯了痛苦,便再也不敢相信快乐了,便再也不敢抱有希望了。”他停顿了下补充道:“云裳就是这样一个人吧。”
我面对着深不可测的天花板上覆盖的一层黑暗,怅怅地叹了口气道:“也许我也是这样的一个人。”我忽然明白了云裳梦境结局的含义,选择自杀,即避免了被那个男人杀死的痛苦
,那不仅仅是肉体上的痛苦,也永远地否定了他对她的爱。
无声下落的沉默。我们都沉浸自己的思绪里,谁都没有再开口。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衣冠的苦恼我感受不到,我的苦恼他也感受不到。我只知道,活着的人,都是会苦恼的。想到这点,便觉得是最大的安慰,没有苦恼,我又能如何知道自己在活着。我平躺在床铺上,双脚轻轻地并拢,双手轻轻地捂住,搁在胸口,开始模拟死亡。每天夜里,每个人都会经历一次死亡,第二天清晨起来,我们又是重生的自己。在一次车祸中,奇迹般逃生的我,甚至曾经幻想过,也许在同车人的世界里,我已经死掉了,可是在我的世界中,我将继续存活下去。也许我永远也无法死去,因为在每个人的世界里,自己都将是永远存在的。
————*————
从阿里驱车赶回拉萨的三天是我一生中最枯燥的三天,每天从早到晚都只能憋在车里,一样的风景,一样的干燥,一样的噪音,一样的颠簸。每到吃饭住宿的时候,衣冠就会嘱咐尼玛开车到我们曾经待过的地方,然后他会问我要走云裳的画像,不厌其烦地询问服务员。他们的回答往往都模棱两可、含糊不清,得不出什么确切的结论。晚上躺在床上,我都会仔细重读一遍云裳的信件,然后关了灯在黑暗中思考。我已不再对云裳的离开感到疑惑,她必然有着无可厚非的理由。问题是,我在这段关系中,究竟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也许我只把自己当成了Mr.Anderson,不自觉地引导去自己去喜欢云裳。如果没有Mr.Anderson的铺垫,我和她恐怕很难走在一起。结论就是,我对她也并非真心实意。云裳离开,时隔也仅仅几日,却恍如隔世,她带给我那前所未有的温暖感也慢慢淡去,可见我已渐渐清醒,明白自己只能是自己,绝不是什么Mr.Anderson。如此想来,便觉得所有的问题都迎刃而解,可是纷繁的思绪却仍不愿对号入座,纷纷叫嚣说这是自欺欺人。而我只能有条不紊地将事实和线索罗列开来,循循善诱地分析和解释,可是一个个思绪就是捂着耳朵不听,跺着脚,非说我自欺欺人。
回到拉萨,衣冠冲进旅社的第一件事就是撕掉布告栏的纸片,然后拿着画像趴在柜台上和川大表演系聊天。我在木凳子上发呆,桌子的一角坐着一批生龙活虎的游客,喋喋不休地大声喧哗,吵得人心神不宁。衣冠跟川大表演系道了声谢,捧着账本走过来,将账本在桌面上摊开,指了指一行小字,叹气道:“晚了一步,昨天走的。”
我仔细瞧了瞧那行字,的的确确写着云裳的名字。我无奈地耸了耸肩,心中一块大石头总算落地了。虽然内心不免有些意犹未尽的失落,但这就是尘埃落定的结局。只要没了期望,痛苦也不会可怕到哪里去。
衣冠将账本合上,转回柜台,交给川大表演系,然后抱着胳膊缓缓地走过来,似乎嘴里说着一些安慰的话,不过具体是什么我一点也没听进去,我只是盯着衣冠硬朗的面庞,仔细地将他的容貌纳入我的记忆力之中。我知道,如果不努力些的话,他的长相就会被我逐渐淡忘。我闭上眼睛,开始回想,云裳的样子已经变得模糊了。
离开拉萨之前,我去了八角街旁初遇小石头的露天酒吧,点了瓶啤酒,独自等待被小石头形容成失忆也想记住的画面。我怅怅地靠在椅子上,摘掉左手小拇指的戒指,在阳光中的空气里左右旋转。这是再普通不过的一枚戒指,是出国前过生日时母亲送的礼物。在纳木错的山岗上,我就是用它给云裳变得魔术。如果没有这枚戒指,我和云裳的结局是否会有所改变?我掏出手机,迅速按下了云裳的号码。一个程式化的声音冷冰冰地说:手机已经关机。我一口饮尽啤酒,心中迟疑地抉择是否删掉云裳的手机号码。
太阳落山时,成群的喇嘛在喧嚣声中穿过我的身旁,我却什么也听不清,声音模模糊糊的像是从厚重的毛玻璃外传过来。心中涌出止不住的惆怅,这种惆怅感到底是什么呢?我忽然觉得如果不将其诉诸文字,脑海中的一切思绪就会变成沙堆,微风袭来,四散而去。
欢迎加入《晴天以前》【讨论群:87507717】
清晨起床后,我便带着笔记本电脑和mp3直奔家门口的星巴克。咖啡屋靠内放着一个简易书架,堆着几本诗集和旅行杂志。书架旁还摆着一张连着电源插座的书桌,正适合写作。我一坐便是一整天,一杯接一杯地喝咖啡,中午饿了就吃巧克力曲奇饼和黑森林蛋糕。如此一连去了一个星期,整个咖啡厅的服务生都认识了,见我就笑容满面地招呼:“您又来了,还跟昨天一样?”
跟他们寒暄时,我往往支吾应答,满脑子都是写作的事情。起初,写自己时,我倒还有种势如破竹的干劲,可越到后来,越觉得吃力,几乎举步艰难。这才发现对于别人的心理,我根本无从把握。我活在自己坚硬的外壳下,只晓得从缝隙中观察这个世界。衣冠,小石头和云裳,他们的脑子里到底都在想些什么呢?思绪还未成形就立刻枯萎,写了改,改了删。没了灵感,我闭起眼睛听音乐,音乐听了十几遍仍是无用。我起身去买饼干和饮料。吧台内的服务生穿着白衬衫和绿围裙,从冰桶里哗啦舀起一勺冰块放入杯中。碾磨咖啡豆的机器嗡嗡地转着,听得人心情烦躁。
服务生热情洋溢地将咖啡杯和曲奇饼放入托盘递给我,关切地说:“累了,休息会吧。”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端着冰咖啡踟蹰走回,放在书桌上,然后盯着电脑屏幕发呆,为何所有的人都误认为我在忙碌着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我不过是为自己的心情做过冬的准备罢了。对面坐着两个穿着运动校服的高中女生,拿着挂满饰物的手机交头接耳。桌子上堆着倒扣的课本,作业和翻开的时尚杂志。我戴上耳机,向后靠在椅背上听音乐。为什么写文章如此之难?自己实在不适合玩弄语言,没有这个本领,明明是小李飞刀的轻盈玩意儿,到我的手中却使得和冷艳锯一样纹丝不动。
我摘掉耳机,角落里传来一连串欢声笑语。我叹着气走近书柜,挑了两本书,权作消遣。一本是配着插画的《莫扎特小传》,随手翻开,便觉得同样是人,为何一生的经历却千差万别。我仰起头望着天花板上如阵形一样排开的筒灯发呆,忽然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没去当一个音乐家,或是翻译家,或是警察,或是消防员。在这个世界上林林总总的各行各业里,我一路走来,为何独独选择做了现在的自己?我不解地合上书,拿起另一本封皮起角的《顾城诗选》。顾城,一个可怜的诗人,最终杀妻自尽。我伤感地读了几页,忽然想到了云裳梦境里自杀的结局,灵感立刻涌出得一发不可收拾。我赶忙放下诗集,决定从云裳的梦境写起,思绪就如同行云流水般畅通无阻。这其中的原因值得思考,难道说我对云裳仍念念不忘,想去探究她离开的原因?我暂缓敲击键盘的手指,思索着云裳讲述梦境时的表情和语气。那时车内黑得如在深渊底部,我从背后抱紧她,她仰起头看我,那表情究竟是怎么样的呢?
对面长满青春痘的女学生忽然推开杯子,伏着桌子笑得前仰后合。我闭上眼睛调整呼吸,然后睁眼沉住气继续打字。面前另外一桌的一对男女用英文聊天,说得不亦乐乎。我越拒绝去听,越遏制不住倾听的冲动。罢了罢了,我举械投降地停下手,支着脑袋,忍耐地仔细听了阵子。他们也没聊什么有趣的内容,都是些工作上反复磋商的琐事。背对着我的女人说得头头是道,戴金丝眼镜的外国男人面露喜色,频频点头。两个人总算敲定了最终方案,然后收拾圆桌上铺开的合同文件,我也松了口气,准备专下心接着写。那个女人扭动腰肢站起来,回头拨了拨头发。蓦地,和她四目相交,我几乎不敢置信地倒吸进一口空气,惊讶的程度不亚于撒哈拉沙漠下起了暴风雨,哗哗哗哗地下,停了一阵子,又哗哗哗哗地下。眼前这个举手投足具显精明干练的女人竟然是小茶。
小茶也是一愣,目光迟疑地打量着我。她简直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留着过耳的短发,套一件白色的丝缎衬衫,穿着一条银灰色的中裙,脚上踩着一双黑色的高跟鞋。她从原先的纤瘦到现在成熟风韵,仿佛就在相视的一秒钟里一蹴而就,只不过她仍然有着小麦色的肌肤和细长上挑的双眼。原先我和她在一起的种种细节都像重新上了漆一样显得光彩夺目,瞬间我又将那段感情重新经历一番,内心一阵百感交集。
小茶轻轻地收了收上衫的衣襟,低声和高个子的外国男人说了句什么,然后朝我缓步走来。估计她也认出我了,这么多年来,我几乎没有变化。
“你也回国了。”小茶一只手抱着文件夹,站在桌子不远处的过道中。她一开口,我便豁然开朗,一直忘却的嗓音原来是这个样子。
“刚回来。”我坐直了身体摆弄着笔记本电脑,滑动鼠标,打开网页,关闭网页,佯装在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现在在做什么呢?”小茶边说边双手环抱起文件夹。
“没什么,无业游民。”我停下手里的鼠标,挠了挠头发尴尬地说。
“经常来这里?”
“还好,最近常来,有些事情要处理。”我端起咖啡杯,脑子里罗列出几十种谈话方案,然后逐一否定,否定时还不忘踩上几脚。
无言的气氛在默默耳语。桌子对面的两个高中女生偏偏在这个时候一脸严肃地开始做习题,场面安静得一触即发。小茶含着嘴唇,缓缓地点了点头,然后露出微弱的笑容说:“还有事要先走了。”然后,她和提着公文包的外国男子一前一后走出咖啡厅。
小茶离开后,我便觉得心情糟糕得一塌糊涂,一个字再也想不到,心中惆怅地说不出话。我合上笔记本电脑,仰头抱着胳膊发呆。服务生端走喝完的咖啡杯,又倒上一杯热水。咖啡屋内放着曲调和缓的冷爵士乐,掺合着走道上生硬的高跟鞋走动声。我的脑海里浮现出记忆中小茶的容貌,那五官长像,衣服穿着,仪态手势和现实世界里的小茶已不大相同。逝去的时间都对我们做了些什么?忽然间,我又想到了云裳,假设这会儿突然出现的人是云裳,我该是种什么样的心情呢?如果时隔多年后,我和云裳能再次相见,那又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景呢?我怅怅地呆坐着,一直到傍晚降临,室内暗黄色的光线照在大面积的玻璃窗上,反射着若隐若现的人头和眼神。
我实在无心继续留在星巴克,仓惶得如败军之将一般溃退而出。街道上,衣着凉爽的男女从枝叶茂盛的树下挽手而过,被一晃而过的车灯照亮。我灰头土脸地朝回走,院门口的保安穿着皱巴巴的制服,岔开双脚,斜靠在椅子上打瞌睡。我自行推开铁门,穿过结满藤枝的长廊,走进空荡荡的大厅里等电梯。电梯旁的电视里接二连三地播放着楼房开盘的广告,看得人心烦意乱。电梯门霍地打开,从地下室上来的一男一女瞧见我,突然闭上嘴。我低着头钻进电梯,在无声的对峙中紧盯着楼层提示灯。叮的一声电梯门开了,我快步走出,在自家门前站定,按了两声电铃,家里的保姆打开门,笑脸相迎地说:“你回来了。”
我没吭声地点了点头,疲惫不堪地换上拖鞋,然后踱进客厅。父亲戴着眼镜,专心致志地捧着书,坐在客厅里的硬木塌上,旁边的茶几上垒着一沓历史和管理书籍。我走近打了声招呼,准备回自己的房间。父亲忽然叫住我,他卸掉眼镜,合上镜腿放在几本书的顶部,严肃地问道:“现在毕业了,准备来公司来做些什么吗?”
“还没有具体的打算。”我说。
“哦,你自己决定吧。”茶壶开了,父亲关掉开关,往杯里续了些热腾腾的普尔茶。
“知道了。”我毕恭毕敬地点了点头,刚准备转身离开,父亲又叫住我。
“去你妈那边了吗?”父亲低着头,用一只手掌盖着杯口,手指轻轻地捏着茶杯边沿。
“还没有。”
“有机会去看看你妈。”父亲叹了口气,又拿起眼镜戴好,一只手举着书对着灯光,一丝不苟地读了起来。
“知道了。”
我回到自己卧室,锁上门,打开空调,仰面躺在床上。屋子的角落里停放着高中时的自行车,因为经常有保姆擦拭,显得崭新干净。靠墙的书架上摆着一排排的漫画书,只有底层还有些像模像样的名著。我一骨碌爬起来,打开书桌的抽屉。每次回国后,我都会重新检阅一遍曾经属于自己的东西。里边乱七八糟地塞满了没有封皮的游戏光碟,断了头铅笔,从未用过的本子,学校的存车牌。我胡乱翻了一阵,找到了高一时的准考证,上边贴着一张一寸照片,我照着镜子比了比,好像只是发型有所变化。我又翻了翻,找到两张集体照,一张是小学3年级的照片,孙庆站在第三排的椅子上,其他孩子都一脸严肃,只有他咧开嘴角傻笑,他那时到底在笑些什么?我瞧了瞧第二张照片,初中的毕业照,我穿着校服站在第四排的边上,不情愿地侧开脸。
保姆敲了敲门,说到了吃晚饭的时间,我回答说没胃口已经上床了,然后将照片又扔进抽屉里,继续寻找其他东西,剩余的都是些笔帽,磁盘,钥匙,铅芯之类的杂物。经历了三番五次的搬家,这里保留着我仅存的过去。我合上抽屉,关了灯,躺回床上。空调忽然嗡的一声又启动了,我在黑暗中支起身子,将窗户关死。汽车猛然制动后冗长的刹车声仍透过玻璃传进屋子。窗外高楼顶部的红灯一暗一灭,仿佛是黑夜的脉搏在跳动。我歪倒在床上却睡不着,先是想小茶,和她在一起的那段时间里,她总是删掉我电脑中的金属摇滚,然后让我听些什么音乐来着?然后我又想起了和云裳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一颦一笑。那天越野车坏掉后,在湖边时她捂着我的耳朵究竟说了些什么?我记得那时听了一首周杰伦的歌曲。我扭开床头灯,跳下床,打开电脑,上网搜索周杰伦的专辑,一首一首认真地听过去,凭着脑海里的旋律总算找到了那首歌,原来叫做《晴天》:
故事的小黄花,从出生的那年就飘着,童年的荡秋千,随记忆一直晃到现在,吹着前奏望着天空的我想起花瓣试着掉落。为你翘课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消失的下雨天,我好想再淋一遍,每想到失去勇气我还留着,好想再问一遍,你会等待还是离开。刮风这天,我试过握着你手,但偏偏,雨渐渐,大到我看你不见,还要多久,我才能在你身边,等到放晴的那天,也许我会比较好一点。从前从前,有个人爱你很久,但偏偏,风渐渐,把距离吹得好远,好不容易,又能再多爱一天,但故事的最后你好像还是说了拜拜。
配着歌词听完歌曲,我知道这些话都是云裳说给Mr.Anderson听的,自己只不过是一个替身的木偶,心里顿时充满了说不清的嫉妒和难受。我掏出手机,心情难以平复,心跳加速地拨了云裳的电话。一阵短暂的空白音后,一个缺乏感情的声音回答:您好,您所拨打的用户已关机。我丢掉手机,松了口气。就算接通了,我又能说些什么呢?我的胸中泛起止不住的失落,为何一度波澜不惊的心情又不再风平浪静。我随便从书架底部抽出本书,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看得人心情极度压抑,头痛难忍,简直要同主人公一块发病了。我扔掉书,灭了灯,倒头数着黑暗之中飘忽游离的三叶虫。
第二天我去星巴克,仍旧坐在老位置上,从早到晚托着下巴心不在焉地胡思乱想。各式各样的人物在咖啡屋里进进出出,我便随意给每人安插一个名字,然后从他们皱着的眉头,欢愉的笑声,前仰后合的姿态编出各式各样的离奇故事。故事的结局往往莫名其妙地联系到了云裳或是小茶的身上,时空交错复杂,情节乱七八糟,一会儿是小茶和我去了西藏,又一会儿是云裳和我在澳洲生活,到后来连我自己也说不清楚,在现实里,我到底是躺在谁的怀里倾诉,是云裳还是小茶?她们两个人忽然又如连体人一样同时出现,追在我身后呼喊,天黑得要命,我一直在悬崖边的独木桥上奔跑。画面由突然一转,景物逐渐淡出,一排排字幕打在荧幕上,幕布中央站着一个女人,被追光灯照亮,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小石头,她围着我团团转,然后突然问道:“你为什么喜欢小茶?”我说:“我记得你问的是,我为什么喜欢云裳?”小石头突然不乐意地皱着眉头,恶狠狠地说:“你要是不解释清楚,全宇宙的平衡就会被打破,到那时寒武纪的三叶虫就会成群结队,戴着棒球帽,穿过时空门来统治这个世界。”说罢她脱掉棒球帽,然后甩开头发缠住我的脖子。
在这种心情下写出的东西完全看不成,我重新读了一遍以前写的部分,除了云裳的梦境外,其余都删得所剩无几。我仰身嘬一口苦涩咖啡,失落得如同掉入无底的深井,井壁上还爬满了前来看热闹的三叶虫。这股失落到底源于何处,是小茶措手不及的出现,还是云裳毫无预兆地离开,我无法说清,只觉得为何自己总将感情搞得一团糟糕。难道我和所有人的最终结局都只能是形同陌路吗?为什么如此之多的三叶虫总是如影随形,紧抓着我不放?难道都跟我有深仇大恨不成,我只不过曾经默默无闻地生活在寒武纪的那个时代里。为何一个个该死的三叶虫却非要把他们喜好的结局强加在我的身上?
我每天在星巴克里期待小茶的再次出现,晚上到了家便给云裳打电话,却怎么也接不通。抑或是,我白天期待着云裳的出现,晚上到家给小茶去电话。我一点也说不清楚真实世界具体发生了什么,私底下已经有了和三叶虫握手言和的打算。
欢迎加入《晴天以前》【讨论群:87507717】
“缘,怎么讲?”我总算和现实对接在了一起,脑子内那个制造噪音的隐形器官忽然停止了工作。我端起咖啡杯,杯里空空如也,只剩下一些残留的汁垢,传来一股浓重的苦味,我只好将杯子放下。
小茶微微地摇了摇头说:“不知道。不知道的东西就说缘了。”
我坐直了身子挠了挠头皮说:“原来如此,看来一切都是缘了。”
小茶撕开一小包糖,加到咖啡里,用小勺子画着弧线搅拌,抿了抿新调和的味道,低头继续说:“我一直挺珍惜和你认识的缘分。但是我想你太随便了,也就放下了。”说完她从手提包里取出文件夹和签字笔,展开夹子,熟练地从中取出一份份文件,然后在桌案上摆开。我也不吱声,继续敲击键盘,打成一行行无意义的句子。零零散散落座的咖啡馆里飘浮着适度的交谈噪音。我有时抬起头,发现她正朝这边望来,她便大方一笑,随即继续一边啜饮咖啡,一边圈圈点点地处理文件。我侧过脸望向窗户,反视着玻璃里的小茶,借此治愈自己的勇气不足。我的脑海里又浮现出小茶穿着格子围裙下厨时的情形。
“出去走走?”小茶忽然轻轻地拍了拍嘴巴,打了个哈欠,合上文件夹。
“好吧。”我将笔记本塞入电脑包,然后挎在肩上。
闷热的傍晚,晚霞一直飘在空中,横竖几道漂亮极了。街道上溜达着不少乘凉的人,有两个穿着短袖短裤的男子,一个举着扇子,另一个拎着板凳,站在街边的一棵大树下,气势汹汹地互相指手画脚,不少人笑嘻嘻地围成一堆,被眼下的一幕所吸引。我和小茶快速穿过一片嘈杂声,她领着路回头说:“带你去个地方。”
我们走上了繁华的主街道,高楼林立,灯火通透,行人川流不息。堵在小轿车之间的公交车晃晃悠悠地前进,车内挤满了神情疲惫的人。两个穿着广告体恤衫的大学生往我手中硬塞传单,我转手丢进公车站牌旁的垃圾桶里。小茶忽然拐入两栋高层建筑物之间的岔路,路旁紧挨着停满了占道的汽车。有几个刚下班的女导购,身上穿着商场的制服,肩并肩笑嘻嘻地经过。我们走了一阵子,一侧的高楼下开着一间灯光昏暗的爵士乐吧,开在这种偏僻的地方只怕是误打误撞才能找到。
“才开不久,我也是最近才发现的。”说着她推门先走进去。
酒吧内气氛倒很惬意,放着一首我没听过的抒情爵士乐。吧台上搁着一台留声机,估计仅是用来装样子。满墙都是玻璃封起的招贴画,其中一幅是Miles_Davis,另一幅是John_Coltrane,其余的几个坐在钢琴旁或是举着萨克斯的黑人老头一概不认识。酒吧的确刚开张不久,没有客人,吧台里的酒保也只有一位。一个长满络腮胡子,看起来像是老板的男人,偶尔一露面朝我们笑笑,然后赶忙指挥着工人进进出出地搬东西。我们找到最靠里的一个角落坐下,四周光线昏暗。
“最近刚开张,还在试营业,所以还没有现场演奏。”小茶脱掉小西装,叠好和手提包一起放在沙发的空位上,然后指着酒单跟酒保说:“12年的Chivas,老样子。”然后冲着我说:“你应该喝什么都无所谓吧。”
“无所谓。”我说。
小茶手指交叉支着下巴含笑问道:“可记得我最喜欢Jazz?”
“大致是记得的。”被她如此一问,我终于记起来她那时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在卧室里开一盏昏灯,听着爵士乐顾影自怜。
酒保端着托盘,将两只晶莹剔透的玻璃杯,一小瓶芝华士和冰桶放在圆桌上,各倒了小半杯酒,用冰镊子夹了几块冰块,沉入杯中,然后收起托盘弯着腰退走。原先的歌曲嘎然而止,酒吧忽然响起了Chet_Baker的《My_Funny_Valentine》。每次听这首歌,都被他那忧郁拖曳的嗓音弄得心情沉重。
“可还记得这首歌?老板见我来了,就放这首歌。”小茶说着轻轻抿了口酒,微微一笑,直勾勾盯着我的眼睛。
“记得,你几乎天天听嘛。”我低着头避开她的视线。
我们半天都没说话,安静地听着音乐,自斟自饮。耳畔回旋着ChetBaker唱出的歌词:“Don_tchange_a_hair_for_me,not_if_you_care_for_me.(假如你不在意我,请不要为我做任何的改变。)”每次听到这句歌词,我都觉得像是被小茶亲口质问,只是我从未像现在这般内疚不已。
我们自顾自地喝酒。小茶不时地摇晃酒杯,听着酒杯里冰块碰撞的哗哗声响,她手腕上的海星吊坠手链也随着晃动。忽然,她仰起脖子喝掉一大口酒,然后重重地将杯子搁在桌上,舒了口气,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道:“好,其实我很想你,因为对现在的爱情越后悔,对那时的回忆就越清晰。好像是唯一的希望,话有点重了。”说完,她激动的情绪也随之平稳,向后退回入沙发柔软的包围,把自己藏在沙发淡淡用力地呵护下,静静地发呆,或者说等待。
我用力地搓揉着脸部肌肉,盯着杯子里琥珀色的液体说道:“你很好。我觉得自己有点问题,表面上和别人没什么区别,但总觉得哪里不大对劲,好像把每段感情都处理得极其糟糕。”
小茶摇了摇头说道:“那是因为你从来就没有真正的有勇气面对过感情.这就是为什么你总像个孩子一样。”
“也许是吧。”我掩住脸怅怅地说。
小茶的语调里混着一丝怨恨和激动,继续说:“你聪明,甚至智慧,但是没有人应该经历的感情。生活在自己的世界当中,一切都是你的伪装。你还是个孩子,有空的时候,给自己写封信吧。”我沉默着,低头盯着自己的手指发呆,不知道说什么,心中沸腾而起的愧疚已经被冷漠压抑不住了。自从我的那一层冷漠被云裳捅破后,我愈发对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感到愧疚。现在这股愧疚感已把我逼到无路可退的地步。再往后退,就是深不见底的寒武纪深渊,我再也不想回到那冰天雪地之中。半晌,我开口说道:“我最近觉得有点恍惚,已经分不清楚梦境和现实的区别,两者太类似了。某人做了一件事情,或者说了句话,我总要想,到底是真的,还是自己想象的呢?经常,想到事情就要赶快记录下来,否则感觉自己必然会忘掉,什么记忆都会消失掉。如果不做笔记,我连前一天的事情都怕会忘记,但是又好像事事都历历在目,什么也不曾忘记过。”
“你总是疑神疑鬼,患得患失,只认为自己的办法才行的通。你真的很小孩子,不敢相信别人。真的,真的,一直想做大人,可是却不从做小孩子开始。”小茶从手提包里取出细长的女士香烟,点燃了,侧开脸一口一口吐着烟雾。
我用手玩弄着酒杯,忽然觉得只要能将心事一吐为快,小茶也许会像云裳那样理解我,将我环抱起来,给我同样的温暖和安全感。我有些犹豫不决,心脏咯噔咯噔地跳动,喝了口酒下定决心,鼓足勇气地说道:“我爸和我的后妈最近离婚了。算是我遇到的第二次离婚了吧。”
小茶惊讶地停下手,转过脸望着我的眼睛,愁容忧忧地说道:“为什么每次从你嘴里听到的事情都这么郁闷?”
“不过我倒没有什么太大的反应。觉得惋惜之外,到是挺平和的。家里也没有什么太大反应吧。平和的分手,我和家里每个人的关系也都不错。至少在某些方面。我倒并不觉得整件事情在我身上有什么影响,一切照旧,没有改观,心情也是同样的平复。”说完我喘着气环顾左右,四周的桌椅沙发都是空荡荡的,像似漂浮在海浪中的飞机残骸,随着我的心情一上一下。
小茶在水晶烟灰缸里碾灭烟,向前倾斜着身体,伸手抓住我的手指说:“虽然你这么说,我知道你心里一定很难过。想见我,想和我聊天,就给我打电话。在我心中,永远留个位置给你。”
沉默降临,打开的话匣子被用力地盖上,合住的一瞬间也将散发出的光芒聚拢回盒内。我的手被紧紧地抓住,像是有一团热量源源不断地从小茶的身上传来,送入我全身的脉络里。酒吧里回旋着ChetBaker轻快的《Let’sgetlost》,我们没再张口,只是安静地欣赏着音乐,就连时间仿佛也于沉默中在我的周身凝聚着暖人的热度。
“送我回家吧。”小茶忽然松开手,叫来酒保封存了剩下的半瓶Chivas,然后穿好衣服,将香烟放入口袋。我们起身离开,酒保推门相送。一路上我都紧握着小茶的手。这双手我曾经也触摸过,但从未如今天这般炙热。
小茶说自己一个人住了,是外企补贴租的酒店式公寓,离酒吧不是很远。我们在高楼之间三拐两拐,就找到了那栋酒店,外表看起来和一般星级旅店基本无异。门口还站着一个戴着双白手套的保安,胳膊手指摆出各种造型指挥停车。我们穿过金碧辉煌的大厅,乘着三面镶有镜子的电梯,一直快到顶层,出电梯后是铺着灰色地毯的走道,一个个感应灯随着脚步亮了起来。小茶在一扇门前掏出钥匙,打开门,然后靠在门框上,用手指撩了撩额前的头发,笑盈盈地问道:“可记得我做的咖啡味道?”
“无以伦比。”我努力地试图回忆起那股遗忘已久的味道。
“现在想喝一杯?”小茶的笑容里荡漾着暧昧的味道。
“算了,太晚了。”我搓了搓头发,吐了口气说道。
小茶忽然将脸贴在我的胸口上,使劲嗅入一口空气,说道:“你身上那股特别的味道,本以为再也闻不到了。”说完她抬头盯着我,露出灿烂的笑容,然后恋恋不舍地进屋。小茶消失后,我从电脑挎包的口袋里翻出一盒压扁的香烟和一次性打火机,点燃一根,靠在过道里粉刷得煞白的墙上发呆。我忽然直觉地认为一根烟的时间内,小茶会推门而出,将我邀入屋内。走道里静悄悄得没人经过,只有墙角根的地板里发出持续不断的嗡嗡声。过道尽头的感应灯忽然都灭掉了。我抽着烟,盯着低矮天花板上的烟雾探测器,那玩意儿是否真的工作?我揪起胸前的一块衣襟仔细嗅了嗅,一直被小茶形容的‘特别的味道’究竟是什么,我为何闻不出来?我叹了口气,心中又升起吞噬人心的愧疚感,一波接一波的绞痛。我原来太过冷漠,根本没有认真对待过小茶,自己的心没有敞开,自然也体会不到她的温暖。我不能再伤害她,我也不能再搞砸自己的感情。如果再要失败,我只能卷起铺盖回寒武纪与三叶虫一起在冰天雪地里打坐。我从口袋里摸到手机,调出云裳的号码,心中默念这是最后一次给云裳打电话。短暂的等待后,电话那边仍传来冷冰冰的回答:您拨打的号码已关机。我自嘲地笑了笑,删掉了云裳的号码,恍如删除了自己的一段记忆。一根烟刚好抽完,走道内仍安静的骇人,连地板里的蜂鸣声也消失了。我扔掉烟头,拖着脚步回家。
往后的几天里,小茶下班后都会来星巴克,她坐在一旁用笔记本电脑处理工作,偶尔陪我说上几句话。一切仿佛又回到了过去,我坐在毛茸茸的地毯上,小茶在厨房里切菜做饭,只不过这次我的心田不再是荒芜一片,当我敞开心扉时,便能体会到那种心照不宣的微妙感情,这是我之前不曾体会到的,那感觉就像是找回了一件丢失已久的宝贵东西。我逐渐明白,小茶的出现是命中注定的结果,是一系列多米诺骨牌的作用。西藏之行中,我由Mr.Anderson那里获得了一个新的生命,通过他我才和云裳走在一起,而又通过云裳的帮助,我也终将自己心门的打开,最后关键的时刻小茶出现了,她牵着我的手,走出了漫无边际的冰天雪地。
桌角上咖啡杯旁的电话突然响了,来电显示竟然是衣冠,我忽然产生了种不详的预感。接了电话,衣冠先是客套了一番,然后直奔主题,问我云裳的事情进展如何。我含糊应对。他先是唉声叹气,忽又话锋一转,出主意说可以打电话到云裳的公司去查人,他印象中好像是某某会计事务所,来头还不小。我说算了吧,然后扯开话题,询问他的近况,两个人随口敷衍了几句便挂了电话。我已经下定决心,云裳对我而言只是一个具备象征意义的梦境,我需要更加珍惜身边的人。
(请继续关注结局第十七章明夷)
欢迎加入《晴天以前》【讨论群:87507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