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传说(原名马踏江湖)
作者:言西早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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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5月,老楼在一股冲动的支配下,开始了第一次写作尝试,就是《马踏江湖》,或许是运气吧,不怎么样的小说,却在2003年10月,才写了20万字就被人看中了,找老楼联系出版的事。
  如此意外的机会,老楼自然不可能放过,欣然同意,并且与读者兄弟相约,半年后见。
  结果证明,老楼失言了,由于中介方面的原因,这本小说没有能够出版成功,在2004年的5月,老楼终于放弃,开始写作《至尊无名》。
  经过一年半的写作,至尊无名顺利完结,马踏江湖也就重新提上了老楼的写作计划。
  修改马踏江湖,对于老楼而言是一件无比痛苦的事情,前面说了,这本书写得实在是不怎么样,哪里是修改,简直是大卸八块了,46万字的小说,最后剩下的字数不超过15万。
  经过近两个月的修改,马踏江湖终于脱胎换骨,原有的故事主线与骨架,完全抛弃。
  本书暂定为3月1日起,开始网络更新,之所以这个时间更新,主要是因为出版社的要求(老楼的运气,修改后的马踏江湖又有人要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犹豫,老楼最终决定,马踏江湖改名为《疯子传说》,故事主线也由原本的江湖之争,改为了以军略与战争为主的虚构历史+武侠的题材。
  不多说了,小说好不好看,还要兄弟们的火眼金睛来识别,等小说更新了,大家一定记得捧场……
  


 今天,老楼遭受了一次不小的打击,对于武侠小说的信心几乎彻底丧失了。
  武侠的没落是客观事实,但是老楼一直希望能够凭借自己的一点微薄之力,为它做点什么。
  但是自开始写作之后,老楼经历的就是一个又一个打击。
  一位总编大人对老楼说:“现在的社会是商业化社会,出版小说的目的是盈利,所以任何一个作者写作的首要要素,便是要迎合读者的口味,武侠已经不行了……”
  另一位给老楼出版了至尊无名的总编大人更是干脆的说:“小楼啊,咱们虽然交情不错,但是有些话要说在前面,你心里有个准备,如果这本书(指疯子传说)销量不行,到时候你要提前结束。”
  相信如果不是至尊无名在前面开路,这本《疯子传说》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
  但是不管怎么说,老楼都在坚持。
  然而就在今天,老楼与起点的一位编辑聊天时,无意中听到一句话,彻底的令老楼失落了。
  老楼开玩笑的说:什么时候给我安排封推?
  编辑:你这本老书难封推。。。
  老楼:不会吧?为什么?
  编辑:封推要看作品同时能有大量订阅增长,你这本书武侠的。。在VIP里就没有多少人去观注的。。
  老楼:似乎没那么惨吧……这么没有信心?
  编辑:不是没信心,是起点VIP读者不买帐。。。
  武侠小说你看起点封推过谁的。这类的读者太少了。。。
  老楼:这可真的是要把武侠斩尽杀绝呀 !唉!
  编辑:现在武侠最高订阅也只有一二千最多了。没办法的事,市场决定。。
  老楼沉默了半天没有回答,编辑可能是察觉到了老楼的失落,安慰了老楼一句:你的书还没上架,我帮你争取一下吧。你想走职业创作的路子,,市场因素一定要考虑。
  老楼心情非常难受,半天才回了一句:我理解……
  是呀,不理解又能怎么样?这就是现实!
  回想起来,只怕若不是老楼还算是个有点资历的老写手,起点的老板们照顾,这本疯子传说连起点的vip都入不了……
  没人关注武侠,武侠的没落甚至是灭亡也就在所难免,有心杀敌却无力回天,这份失落的感觉,想来每一个喜欢武侠的兄弟都能感同身受……
  有一句话说得好,顺潮流者生,逆潮流者亡,潮流如此,恐怕金庸放到现在这个时代,一样会淹没在滚滚红尘之中,更何况老楼这个小小写手?
  说一句大实话,老楼写一本武侠的工夫,能写两本yy玄幻,却只能挣到半本yy玄幻的稿费,这心情实在复杂得很……
  老楼已经说过了,下一本小说肯定会改变题材,也算顺应潮流吧……
  做一个俗人,其实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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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楼的新书开始上传了,3000点击倒有1000推荐,这么高的点推比,老楼相信都是一些老兄弟在给老楼帮忙使劲,老楼在这里先谢了!
  本来老楼没想单独拿出来作广告,不过昨天受了点刺激,一个新人写的一本新书,书的质量咱先不论,单冲新人新书这一点,老楼作为一个混起点混了三年多的老作者应该占着不小的优势吧,结果人家的字数比老楼少,人家的点击是老楼的二十倍还多,靠!
  面子啊!自尊啊!
  老楼简直无地自容了!
  羞愧至极间,老楼终于决定奋起一搏,开始打广告!先在自己的地盘打,如果效果还不明显,咱也不要这张老脸了,跑别人的地盘撒野去!
  另:还要谢谢一众始终支持老楼的老兄弟,老楼的每一个全本,都是因为背后有你们在支持鼓励,谢谢!


 写在开篇前的话,这部小说是老楼三年前的旧作续写,开始的十五万字尽为修改后的旧作,限于当初的水准,纵使经过修改,前面的章节仍然无法令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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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次看到本书的兄弟,如果觉得开篇没劲,可以尝试着忍耐的看下去,或许后面会很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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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似乎老楼的至尊无名也有这个毛病,同样开篇不够吸引人,但是老楼以人格保证,本书后面的内容一定不会令大多数兄弟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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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兄弟们可以从第六章开始看起,或许会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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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的斯塔里冷风阵阵,奇寒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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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塔里是漠北的土话,意思是死亡之域,位于漠北深处,由于经常有狼群出没而得名。在草原中,狼群是最可怕的,少则几十,多则成百上千,狼群过处人畜绝迹,所以这里荒无人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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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空云雾缭绕,星月无光,大地一片漆黑,不时传来断续的狼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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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点火光在这漆黑的大地上显得分外醒目,那显然是一堆由人类点燃的篝火,火堆旁盘腿坐着一个青年汉子,他眼观鼻,鼻问心,五心朝天正在打坐练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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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青年汉子并未骑有马匹,只带了一个简单的行囊,放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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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光闪烁,照亮了青年汉子的身形,他似是有一段时间没有打理自己了,长长的络腮胡子挡住了大半边脸,脸上露在外面的皮肤满是风霜的颜色,上身只着一件破破烂烂的单衣,下身是胡族常见的粗布马裤,在这滴水成冰的奇寒夜里竟看不出有丝毫冷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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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然,这汉子的眼睛缓缓挣开,在眼眸之间一道精光闪现,随即悠悠内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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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慢慢站起身形,活动了一下腰腿,嘴上喃喃自言自语:“已经两年多了,想我李志豪自诩聪明绝顶,竟然败给了一匹马二十次,想想也真丢人。不过黑风你先别得意,本少爷和你没完,不抓到你我誓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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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风,是一匹马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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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片草原之上,黑风的大名绝不比统治草原的诸族大汗名号小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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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它本是一群野马的马王,初为人发现即被惊为是天马,从此名闻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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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关内关外,想捉此马的人数不胜数,连中原陈朝不务正业的皇帝老儿也偷偷派了一支人马避过草原各大部族的眼线,前来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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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人悬赏万两黄金想购此马,一时间天下为之轰动,被传为天下第一名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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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想尽了办法,追踪、设陷、下药、围捕,无所不用其极,但这黑风似乎真的是匹神马一般,从未上过当,追捕它的猎手们一次次眼看着它趾高气昂的从他们眼皮前从容而逸,虽暴跳如雷,却也图呼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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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久了,绝大多数人都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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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马黑风之名,随着这些失败者之口,传遍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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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豪生性懒散,胸无大志,在他的心中,他的人生路上只有两个心愿,第一是替养父报仇,第二便是迎娶心爱的师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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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黑风是师妹想要的,便是再有天大的困难,他也不会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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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下了每日例行的给自己鼓劲的狠话,李志豪缓缓伸了个懒腰又喃喃道:“当初想的挺好,以为这马是手到擒来,也没和师父、师妹说就偷跑下山,一晃就是两年多,这下可死定了,回山不知道师父会怎么收拾我,唉!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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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凄厉的狼啸声越来越近,似是朝着他这个方向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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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豪一惊,挥出一记掌风将火堆打灭,翻身捡起行囊背在背上,就近蹿到一棵高约三丈的枯树上,他可没有兴趣同那群嗜血的畜牲比试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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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啸更近了,也更刺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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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是舒服的斜靠在枝干上的李志豪猛然坐起身来,凝神侧耳细听那丝随风而来的声息,一个不敢置信的神情随即出现在了他的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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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这阵刺耳的狼啸声中,他听到了那个令他恨到牙痒的马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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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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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脆的马蹄之声由几不可闻,至渐渐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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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借着天空中那一点点微弱星光的帮助,李志豪运足了神功的一双夜眼,已能隐约看到黑风那仿佛融入黑夜,力与美完美融合在一起的雄壮矫健的身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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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后虽有狼群追赶,但黑风在奔驰间仍显得那么从容不迫,骏逸不凡,在无数次的追捕中,黑风的马群早已散去,现在的它就象是一个孤独的王者,在属于自己的领地上,寂寞的奔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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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豪心下狂喜,忙将行囊挂在枝头,从怀中取出套索,虽然是最原始的捕马工具,但他始终认为也是最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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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刻李志豪表现出了他一流高手的境界,心神徐徐内凝,再无喜无悲,外呼吸自然而然的转为内呼吸,依靠一口精纯的先天真气在体内奇经八脉中循环往复,迅速运行了六周天,将功力提至极限,随时准备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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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老天爷被他的执著感动有意相助,也可能黑风被后面狼群追的乱了方寸,总之一向机警无双的它这一次竟没有察觉大树上李志豪的存在,从离枯树约两丈多远的地方奔驰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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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豪算准时机,陡然间身演天马行空之式,猛地扑向黑风,同时抛出手中的套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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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豪身形才动,黑风就已听到衣角破风之声,没有迟疑,在飞驰间一个侧跳想躲过套索套颈之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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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黑风交手多次,李志豪早算准了黑风会出此绝招,眼看套索落空,深吸一口气,运劲挥臂,真气贯穿长余两丈的套索,套索象灵蛇一般,匪夷所思的中途变向,准确的套在了黑风的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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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人与马的战斗这才刚刚开始,李志豪还没来得及运劲收索,已被黑风狂奔的冲势带的失去平衡,落地后勉强提气踉跄了几步,终于不支被拖倒在地,像一个破布袋般拖在马后,尘土马屁吃了个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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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风这是第一次被人用套索套住,受惊下发狂的奔驰,以图甩掉后面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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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李志豪并没有放弃,他无视衣服被拖成碎片,双手运劲交互将套索不断收回,同时运足护体神功避免内腹受到严重的伤害,他知道胜负就在眼前,如此强烈的冲击,他的护体神功只能支持三息(一息相当于现在的十秒)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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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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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豪拼命拉近自己与黑风间的距离,就在他即将力竭之时,他距离黑风扬起的后踢只剩下了六尺多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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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豪孤注一掷的运集全身真气,单掌猛拍地面,身躯腾空而起,在空中的一瞬间完成弓腰、挺背、缩臂、翩腿等一系列动作,终于坐到了黑风的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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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知道他还没有坐稳,黑风竟然一声长嘶,违反自然规律的在疾驰中突然将两只前蹄扬起,一个后仰瞬间刹住了冲势,紧接着前蹄着地后蹄扬起,李志豪在那股巨大的向前惯性的作用力下,无法控制的向前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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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他知道,只要他离开了马背,那么意味着这一次他又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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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急之下,他强提真气,双手搂住马颈,身体惊险的一翻,化去了那股惯性,回身重又回到了马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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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腑之中一阵翻涌,李志豪眉头一蹙,知道自己内腹无法承受这种消耗,已受了内伤,虽然不严重,但在眼前这个收伏黑风最关键的时刻,却很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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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风见这招没有奏效,在地上又叫又跳,施展出浑身解数,甚至连懒驴打滚这种高难度的动作皆使了出来,可是它碰到了一个难缠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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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豪就象一只动作无比灵活的跳蚤,无论黑风如何疯狂地摆甩扭动,始终粘在它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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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这一人一马全力斗法之时,李志豪突然觉得四周有一些异样的动静,百忙中抬眼看去,不由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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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何时,四面多了一百多对闪着绿光的眼睛,原来狼群不知何时已然悄没声响的围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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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风也发现情况有些不对,这时它真的慌了神,不管东西南北的认准一个方向奔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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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狼本来并不急于进攻,这时一见猎物要逃,哪还犹豫,同时向黑风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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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下李志豪可忙活上了,上要护己,下要护马,还要双腿紧夹马腹,防备别让黑风甩下来,忙了个不亦乐乎,还好黑风足够厉害,只用了三个起落就已跳出了群狼的包围,一路飞驰而去,地上留下了被李志豪打翻在地的五条恶狼,这五条恶狼在地上翻了几个滚,一骨碌又站了起来,跟在群狼的后面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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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豪是真的累了,若非他身疲力乏,以他的赤阳真气发掌,躺在地上的将会是五条发焦的狼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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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已经悄悄地过去大半,黑风醒悟到自己遇上了对手,如此一个顽固的对手,仿佛是它无法挣脱的枷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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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黑风长嘶入空,箭也似地射向渐露鱼白的东方,再一次展开急奔狂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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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已是它最后的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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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顽固的这对人与马,在辽阔的大草原上,又展开另一回合的长程耐力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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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此时,身后的狼群早已不见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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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已大亮,太阳升的老高,气温开始回暖,大地蒸起的水汽将原野罩笼着一片雾色,这似幻似真的茫茫原野,景色出奇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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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雾影中渐渐映出一对模糊的影子,影子渐渐清晰,现出一人一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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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风全身为汗所湿润,汗水与尘土在身上和成了泥,一块块的泥渍遮盖了黑风原本的乌黑神骏的皮毛,看上去狼狈之极,哪还有半点昨日的神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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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它背上的李志豪更惨,与黑风这一场较量,简直比跟师父大战三百回合还要累,由于体力极度透支,早已有些神志不清,但下意识中,他仍紧紧抱住黑风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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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风似乎已经屈服了,它低下头吃食着地上的嫩草,来回慢慢的踱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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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阵清风吹来,李志豪缓缓醒过神来,当他发现黑风正老老实实在他的跨下时,这一刻他的喜悦兴奋之情已不是任何言语所能表达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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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仰天长啸,却发现声音嘶哑难听的要死,黑风似是感应到李志豪的喜悦之情,扬蹄跑了起来,这一来可吓了李志豪一跳,赶紧抱紧马颈,以防乐极生悲,让黑风这只煮熟的鸭子又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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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灵的黑风立刻明白了李志豪的心意,马上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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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豪有些疑惑的问道:“黑风,你愿意跟着我,不会再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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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风竟似听懂一般轻轻的点了点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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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出望外的李志豪轻跳下马背,用手温柔的抚摸着它的鬃毛,原本心中对它的一丝愤恨现如今全被对它的怜惜疼爱之情所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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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的李志豪心情大佳,伸手抹了把脸,感觉滑滑腻腻,才发觉手上、脸上、甚至整个身上早和了泥,与黑风站在一起有如泥人泥马一般,翻身上了马背,一拍黑风脖颈道:“好小子,咱们找个地方好好梳洗打扮一番,瞧咱们现在这样子,简直就是两只泥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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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在枯树上的行囊肯定是找不回来了,在黑风的带领下他们寻到一个小水潭,天气太冷,潭面结了近尺厚的一层冰,远远望去那一片晶莹剔透好似一块巨大的水晶一般,冰面中倒映着蓝天白云,煞是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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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本轻松武侠《至尊无名》,书号10630,不会令兄弟们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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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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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是山野长大的“转世妖魔”,一个是市井出身的“无法无天”,一个单纯冷漠,一个奸猾似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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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受人陷害,无辜作了恶人的难兄难弟,完美搭档,将恶人二字,演绎至贯古铄今,绝世双恶惊天动地,在敌人一片鬼哭狼嚎声中,成就一段前无古人的恶人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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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豪不是吟诗作对的文人骚客,对于满身泥污的他来讲,再美丽的景色也比不上一盆洗澡水。
  这家伙来至潭边,勉力挥掌劈开冰面,露出水缸大小一个冰窟窿,黑风缓缓的走过去,垂头饮用着潭中清水,李志豪毫不畏冷,掬满了一捧清水,没头没脸的洗着。
  洗罢自己,又为黑风刷洗。
  一人一马好好的洗了个澡,当李志豪把脸上身上近两寸厚的老泥去掉,露出了本来面目,倒也算得上英挺,只是眉目间给人一种奇异的随性懒散的气质感觉。
  潭边生着些不畏严寒的嫩草,正可供饥饿劳累的黑风果腹。
  李志豪有些嫉妒的看着黑风大嚼特啃地上嫩草的馋相,摸摸干瘪又亏足油水的胃,喃喃道:“行囊只怕是找不回来了,虽说里面没什么值钱东西,可换洗的衣物都在其中……”说着话看看地上烂成布条的所谓衣裤发起愁来。
  大老爷们上身光着倒也还问题不大,可无论如何这裤子不能丢呀,唉!都是黑风害的,他哀怨的瞪了黑风一眼,接受到李志豪的眼神,黑风无辜的摇了摇脑袋,那意思好像在说这事与我无关。
  李志豪也没别的法子,索性将一切烦恼丢开,就在这小潭边上光赤着身子打坐运气疗伤。
  在他神游之际,时间如梭飞快而过。
  正午时分,他身形一震醒来,隐隐听得远处有阵阵马蹄之声传来,速度极快,方向正是这个水潭。
  李志豪心道:“来的巧,正好讨身衣裤穿穿。”想着跳起身形,活动一番手脚,感觉精力回复了八成有余,抬眼看向黑风,神马不愧称神马,短短时间内似已恢复了原先的风采。
  李志豪待将地上那堆烂布条勉强围在身上,却发觉顾上顾不得下,顾前又顾不了后,无法之下只得光赤着精实匀称的上身,着重保护下面的要害部位。
  待他围好布条稍事整理后,再次确认重点部位不会走光,好在关外民风不似中原般礼教森严,男人赤裸着上身那是稀松平常之事,因此他这样与人打交道倒也不致太过难堪。
  就在他整理的当口,七名骑客已驱马来到近前。七人一式大氅自头盖到脚,让外人看不出他们的身材面貌,座下马皆是千中选一的塞上良驹,看就非平常牧人,中间那身披红色大氅的似乎是首领,其余六个外披大氅皆是绿色。
  这七人也怪,既不下马也不出声打招呼,但李志豪通过自身真气的神异感应敏锐的感觉到这七人的目光集中在自己身上。
  脸上泛起一个干笑,李志豪有些尴尬道:“各位草原上的朋友,兄弟路遇盗贼仅以身免,恳请各位草原上慷慨的豪杰伸出你们坚强有力的手臂,帮兄弟一把……送在下一身衣裤即可。”
  这七人听了这话没有任何反应,仍是静静的看着李志豪。
  李志豪心中纳闷不已,这帮家伙是怎么回事?戳在马上不言不动,若不是他们身上没有一点敌意外泄,保不准真是盗贼也说不定。
  莫不是他们听不懂中原的汉话?
  这么想着,他又用不太流利的蒙语复述方才的话,对方仍然莫测高深的毫无动静。
  李志豪在漠北这两年时间,对关外各胡族的语言都学了些,虽称不上精通,倒也能沟通无碍。
  不死心的李志豪又用女真语说了一遍,这回不错,对方终于有动静了,除了正中红色大氅那人外,其余六名身穿绿色大氅的骑客身躯开始抖动不已,李志豪超绝的耳力隐隐听到阵阵银铃般的笑声。
  李志豪大惊,心叫我的娘,怎么如此倒霉,竟碰上女子,大陈朝最重男女之防,他哪里有在女子面前如此袒胸露背的经历,脸皮薄得很,几乎瞬间工夫,红晕直达耳根,心念电转,走为上策,也不打招呼,突展绝世身法飘风步,人影倏晃,已坐到黑风背上,两腿用力,黑风会意扬蹄狂奔,待这七名女子回过神来,早已远去数百丈,追之不及了。
  此时一个少女的声音道:“头一次看到大男人脸红的象女子,那个汉人好有意思。”说的是蒙语。
  另一个也应和道:“汉人男子哪比得上咱们蒙人威武刚猛,一个男人却细皮嫩肉的象个女子,胸膛之上一根毛都没有,这也能叫男人吗?”真不知李志豪听到这话会有何感想。
  中间那位首领发话了:“都闭嘴,你们方才除了把眼睛盯在那汉人身上脸上外还注意什么了?这么冷的天气他打着赤膊可有半分冷意?以那人上马时的身法,草原之上能找个与他匹敌的只怕不多,如此高手说路上遇到盗贼你们信吗?”听声音清脆婉转,也是位年纪不大的姑娘家。
  六女身形一震,被大氅挡住脸孔看不出表情,然僵硬的身躯却说明她们对首领的畏惧,再不敢说笑。
  首领少女又道:“你们注意他的那匹黑马了吗?”
  六女一阵摇头,首领少女嗔怒道:“没见过男人还是怎地?若本郡主没有认错,只怕他那匹黑马就是天马黑风。”
  想不到这首领少女竟是一位郡主,蒙人自大元帝国土崩瓦解,被赶出中原后,仍然称霸草原,且无一日不想再次杀回中原,重得那花花江山,因此官阶仍沿用大元时的旧制,大汗的女儿称公主,次一级部落首领的女儿称郡主。
  天马黑风四字太有震慑力,六女同时惊道:“什么?那个女人般的汉人竟能降伏天马黑风?汉人怎会有如此厉害人物?”
  首领少女冷哼一声道:“你们懂得什么?汉人若不厉害岂会在百年前将咱们的大元帝国赶出中原。还记不记得十年前元帅忽可兰统各族联军三十万进攻中原,却在大同府被那谭天率十万陈军所阻,相持半年之久未能寸进,粮尽后不得不退兵之事,你们竟敢言汉人无能人?”
  六位随从少女显然晓得此事,蒙人最重英雄,那谭天虽是敌人,却又最为蒙人所敬佩畏惧。
  忽可兰可说是蒙人百年一遇的帅才,统兵征战二十余年,横行关外从未有一败,蒙人能够在大草原上维持其统治地位至今,有多半功劳要记在他身上,被族人视之为战神。
  谁想到纵横不败的忽可兰领军南征时,却遇到了生平唯一劲敌,被那谭天以少敌众,以弱击强,生生打了个平手,忽可兰以此事为终生之憾,五年前临终之时遗言中原有谭天一日,则大元复国无望。
  六少女不敢多言,你望我我望你,最后其中一个小声问道:“郡主,咱们……咱们要不要去追那人。”
  红氅郡主冷哼道:“你们的马能追上黑风吗?哼!走!”说着一领马缰,策马而去,不知怎的李志豪那羞窘难当、落荒而逃的模样竟似印在她芳心之中挥之不去,这事发生在号称草原明珠,以冷酷果敢著称,美丽与智慧并具的多罗郡主身上可着实奇异。
  “是,郡主。”六个随从蒙女不敢怠慢,策马扬鞭,追随而去。
  远远的传来多罗郡主冷静的声音:“通令各大部落,追查这个捉到黑风的汉人。”
  “是!”
  多罗郡主乃是蒙人中实力仅次于蒙巴克大汗的杰罗可汗爱女,自幼即表现出异于常人的智慧聪颖,在父亲杰罗可汗的有心栽培下,小小年纪已成为杰罗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
  多罗郡主心高气傲,从不甘居于男人之下,因此每年都会抽出一个月的时间来到漠北,誓要捉到这匹天下第一神驹,连续四年从无中断,与黑风也打过三、四次照面,结果自然可想而知。
  “或许正因为那个年轻的汉人男子捉到了黑风,我才会如此注意他。”多罗如此开解自己,死活也不肯承认方才她同那六个侍女一般只顾着看那人不同于蒙人的光洁精实的胸膛,直到人跑远了才想起注意别的东西,甚至没能早一步认出曾让她魂牵梦系,引为最大挑战的天马黑风。
  多罗郡主突然有种气闷的感觉,深吸一口气,突然将大氅的帽子掀开,霎那间一头乌黑长发随风起舞,显出她那风靡大草原的绝世容颜,线条明朗的脸庞不同于关内汉家女子的小家碧玉,孤傲与妩媚如此和谐与动人的共存于这一草原尤物中,仿佛大漠中的一支孤梅,气质傲骨而又暗香四溢。
  再说李志豪,他仓皇而遁,哪顾得上方向,足足跑出数十里外这才停下,辨了辨方向,大致估算出自己的方位,骑上黑风向着最近的集市巴尔图行去,虽说最近,却也有一百多里的距离。他目下心中唯一想到的就是如何弄来一身衣服,免得再遇上方才那般窘况。
  路上遇到了一个鄂伦春人的帐包,李志豪大喜,赶忙上前欲买上一套衣裤,却发现银两早已丢光,尴尬的他正不知如何是好之时,那鄂伦春人发现他身后的黑风,立刻惊呼起来:“这位汉客,你身后的马匹可是天马黑风?”
  李志豪操着半熟的鄂伦春语道:“正是黑风,唉,这位鄂伦春兄弟,我……”
  还没等他把银两丢失的话说出来,那鄂伦春人已惊的跳了起来,然后突然跪倒在李志豪的面前,大礼参拜,口中还说道:“汉客定是天神下凡,才能降服天马,小人那木奇拜过天神。”
  李志豪急忙上前搀扶,边解释道:“我哪是什么天神,只是运气好罢了,这位大哥快快起来吧。”
  那木奇从地上爬起,呆呆看着被李志豪摸过的手臂,就在李志豪以为他傻掉的时候,他突然疯了似的大叫道:“天神摸过那木奇的手臂了,我那木奇这辈子再不洗手了。”
  李志豪险些晕倒,再说不出话来。
  不过天神也有天神的好处,没有费一句口舌,那木奇把他最好的一套衣服以及一些干粮银两一并献给了天神。然后还千恩万谢的将李志豪送出老远。
  衣裤解决了,放心之余的李志豪又开始为自己两年来深受打击亏足了油水的胃打算起来。
  想想也是,这两年来他除了偶尔用猎到的兽皮到数百里外的市集上换些干粮外,全部的时间都在这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度过。开始的时候还能经常碰到一些同是捉马的猎人,可到了 后来一两个月都不见人踪,过了两年的野人生活,嘴里还不淡出鸟来。
  兄弟们,老楼又杀回来了,哈哈……
  多多捧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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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牧民族逐草而居,没有建城定居的习惯,因此巴尔图名为市集,实则与中原的城市村镇迥异,没有房屋,更别提城墙,只是漠北地区各地胡族交易的墟集,在方圆数里的广阔空地上,不规则的分布着百多个各式营帐,各色具备,色彩缤纷,煞是好看。
  李志豪抵达时,墟集内满是人群,喧哗热闹,看服饰以蒙古、女真、高丽、回鹘、鄂伦春等族为主,也有少量汉人商客,男女老幼皆着意打扮,颇有节日气氛。
  李志豪心中暗喜:“总算有些运道,碰上了交易开市的日子,看来可以大吃一顿了。”
  一般开市会持续十多天,在这十多天里方圆数百里内的人们都会陆续赶来,而这样的开市,每年只会进行六次。
  银钱对于这里的人并不是很重要,这里仍然保持着原始的以物易物方式,只有在同汉人的交易中才会用到银钱。
  对于漠北地区的人来说,开市是非常重要的时刻,人们可以在这里交换到自己需要的物品财货。
  李志豪正专注想着这顿庆功大餐该吃些什么的时候,却没发现周遭环境渐渐发生了改变。原本嘈杂的人群渐渐的安静下来,而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一点上,那就是黑风的身上。
  大概这是巴尔图开市有史以来最安静的一刻,人们象被施了魔法般变成了石人,甚至连呼吸都停止了。
  当李志豪辛苦从自己的口水中爬出来时,终于发现了眼前这诡异的情景。
  一下子成为数千人注目的焦点绝对不是一件很自在的事情,所以李志豪理所当然的觉得不自在,而且是非常的不自在。
  他有些困难的吞了口口水,努力在脸上泛起一个僵硬的笑容,与其说是笑容却比哭还难看,挥手冲集市上的人们打了一个招呼,结果没有人理他,人们的目光仍定格在黑风的身上。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颤抖的声音打破了死一般的寂静。
  “老天,这……这不会是黑风吧?”
  一石激起千重浪,霎那间原本安静如死的巴尔图沸腾了,所有的人,无论男女老幼皆发疯般向黑风扑来,看着那一双双狂热激荡的眼神,仿佛具有将金铁融化的热度。
  没等李志豪吩咐,通灵的黑风扭头撒腿就跑。
  不愧是黑风,撒开脚程,只用了两盏茶的功夫,就将所有的人抛的不见了踪影。
  李志豪还不放心,继续催着黑风全速奔驰了半个多时辰,直到确定甩掉了所有的追踪者后,才慢慢把速度降了下来。
  李志豪没好气的坐在黑风背上用手费力的掰着硬如磐石的干馍,好不容易运功掰下来一块,无意识的扔进嘴里,耳边听着干馍与牙齿交锋发出类似于石块交击的声响,感觉到自己的胃在哀鸣,算算已经有数月没吃过正经的热气腾腾、色香味美的饭菜了,本想在巴尔图大吃一顿,蒙人的烤全羊、回回的羊肉泡馍还有女真人的红烧鹿腿……
  李志豪擦了擦已经流到下巴的口水,厌恶的看了看手中石头般的干馍,这些他已经吃了两年多的干馍。
  皱着眉头甩手将手中干馍扔出老远,他实在咽不下这口气,狠狠不已的拍了黑风的脑袋一巴掌,抱怨道:“没事那么出名干嘛?这可好,害你主人连饭都吃不成。”
  黑风又是委屈又是沮丧,耷拉着耳朵轻摇马首,低嘶了两声,好像在说:“这能怪我吗?”
  李志豪也知黑风无辜,此举有迁怒之嫌,心情无比郁闷,垂头丧气的坐在马背上,任黑风自己慢慢踱步。
  就这样,一人一马溜溜达达走了约二十余里的样子,突然从后面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不只一匹,越来越近。
  李志豪眉头一蹙,隐隐预感到这是冲着自己来的,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冲着黑风来的,对方肯定有精于追踪之术的高手,能够沿着黑风独特的蹄印一路寻来。
  李志豪并不在意,此时满肚子怨气的他也正想找人发泄一番,活到这么大他可从没怕过任何人……
  当然,外表儒雅大度,内心阴险小气的师父与亲亲小师妹不算。
  何况他根本有恃无恐,再不济,打不过有黑风在,要跑没人能追得上。
  蹄声更近了,李志豪停马转头望去,只见一阵黄尘滚滚而来,那是急促的马蹄扬起的,已经可以看见马影了,有四骑,马上骑客的骑术很是高明,马速极快,转眼间已到眼前。
  四匹马都可以算得上是宝马级的骏马,虽比不上黑风,但如果拉到市集去卖,每匹也能值上千两白银。
  那四人不待坐骑停稳齐齐腾身下马,看身法个个身手不弱,尤其是中间那个似乎是首领的大汉更是着实了得。
  此人身披一条熊皮大氅,身形高瘦,腰间挎着一口雁翎刀,脸上那一条象虫子一样扭曲而丑恶的刀疤,横贯整个右脸,泛出阵阵可怖的阴森气息,眼神中射出两道冷削凶狠的神光,紧紧盯着黑风,其中尽是赤裸裸的贪婪。
  此人是漠北一带最可怕的强盗,漠北四凶的头子——刀魔呼尔吉,此人乃是蒙人公认最骠悍的一个部落阔伦太部落的叛徒,当年因同兄长争可汗之位大开杀戒,引起公愤,孤身一人中了埋伏,被数百族人围攻,仍被他突围而走,自此成为漠北最恐怖的恶魔。
  他武功高强,刀法以臻入微之化境,生性凶残,嗜血如命,刀下从无活口,身上的命案足有数百条之多,过往商客对其闻名丧胆,畏惧如虎。
  在他左手的是一个大胖子,胖胖的园脸象个大饼,庞大的脸上五官集中在中间,远远看去好像一个包子,他外号就叫人肉包子,本名倒无人知晓,别看他绰号好笑,人可是凶恶的很,手中那条生有倒刺的毒龙鞭上也沾满鲜血。
  刀魔右手边的两个人,靠左的是一个黑衣大汉,身形象山一样雄壮,衣黑脸更黑,站在那里好像一座黑铁塔般,手持一柄巨斧,一看就知道此人力大无穷,外功高强,他是四凶中最蛮横的巨斧开山铁振山。
  靠右的是个残废,左肩齐肩被人断去,左袖随风飘荡,人生的很是普通,没什么特征,也看不出有什么本事,右手拿着一根阎王刺,是四凶中最不引人注意,却最阴险毒辣的独臂狼心胡一手。
  胡一手武功虽不及另三人,但为人狡诈,是四凶中的军师。
  此人因在中原开罪了中原四大势力中的天凤帮不得不躲到了漠北,自与另三凶结为一伙后杀人无数,无恶不作。
  四凶缓步走向李志豪,四对贪婪而狰狞的眸子狠狠的盯在李志豪和黑风的身上。
  李志豪打量着对面的四个人,四凶的凶名他早已知道,今日一见立刻就知晓了对方的来历,不由暗自戒备。
  其实他曾起意为漠北除害,天山长春谷练功时,师父经常教导他在江湖上行走,要尽力惩治作恶之人,尤其是滥杀、奸淫这类恶徒更是交待他杀无赦,不过由于李志豪整日忙于追捕黑风,且四凶向来居无定所,四处游荡作恶,想找他们着实不易,所以一直没有碰上,没想到今天四凶倒自己送上门来。
  四凶每逢巴尔图开市之时都会前去踩探,看看有没有合适的猎物出现,没想到竟然见到黑风被一个毛头小子驯服。
  这四位当年也曾追捕过黑风,不过次次落空,每次都眼睁睁看着黑风从容的从他们眼皮前从容而去,气的他们跳脚不已,最后不得不放弃。
  对付马不行,对付人他们可太在行了,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由精通追踪之术的刀魔领路,一路追了上来。
  李志豪在天山习艺时独辟蹊径,创出了一套隐藏功力的独门功夫,可以将全身内力隐藏在双脚的涌泉穴处,外表不露一丝高手的征候,连眼神都象普通人般暗淡无光,即使有高手以真气探索体内经脉也不易察觉他的深浅。
  平时,他也最喜欢装作不会武功的平常人,藏拙,这是他幼年时的养父七窍玲珑临终时的最后叮嘱。
  四凶没能看出李志豪的深浅,混不知面对的是个喜欢扮猪吃老虎的煞星,以为眼前这小子不过是猎术好加运气好瞎猫捉到了死耗子,哪有什么真本事,没有丝毫紧张,走至马前约四丈处站定,老大刀魔冷冷地道:“小子,识相的把马交过来,我兄弟给你留条全尸。”在他看来,这已经算是天大的恩典了。
  李志豪一直在默默观察四凶,心中暗自盘算:“只看这刀魔就应该和自己在伯仲之间,再加上三个不弱的帮手,以一对四,恐怕胜算不大。”想到这,他心中已有定计,一副初入江湖的嫩哥模样,愣愣的问道:“你们几个凭什么要咱的黑风?”
  铁振山脾气最是暴躁,大喝一声:“好个小狗,连漠北四雄四个爷爷都不识的,还敢在草原上混吗?”
  李志豪闻言大惊,立时就体似筛糠的哆嗦起来,慌慌张张的从马上翻了下来,下马时一脚没站稳还摔了一个狗吃屎,哆哆嗦嗦的从地上爬起来,狼狈之极的颤声道:“原……原来是四位……四位大爷,小子有眼不识泰山,请……请饶小子这一次吧。”
  他装的实在太过成功,那副窝囊透顶的模样没有丝毫破绽,四凶尽都逗乐了。
  人肉包子一脸憨厚笑容,又有谁能看出他竟是杀人不眨眼的悍匪,懒洋洋道:“小子你听说过咱们哥们的行事吧?哪那么多废话,我们老大不是说了吗,赶紧把马交出来,给你留一条全尸。”
  “这……这个,马四位大爷尽管拿去,只求大爷饶小的一命,小子家中尚有八十老母无人照管。”李志豪继续装傻。
  此言一出,四凶被他逗得哈哈大笑,连轻易不露笑容的刀魔那冷削的脸上也隐隐显出一丝笑意。铁振山得意的笑骂道:“哈哈……你这小子能有多大年岁,就有八十老娘,你想笑死爷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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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豪趁着四凶一疏神的空当,突然翻身骑上了黑风,当然仍是装作只是骑术高明的平常人,不露出一丝高手的模样。
  四凶果然上当,以为他要凭马快逃跑,岂肯任他如意,齐展轻功向他扑去。
  黑风也是精灵,李志豪刚刚翻上背来已经扬蹄跑了起来,立时将四凶撇开,四凶运足功力追了二十余丈,距离倒越来越远,正待回身去取马匹,突然就见李志豪不知怎的一个没有坐稳从马背上摔了下来,在地上挣扎了一下,狼狈仓皇的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向黑风追去,而黑风也及时回头接他。
  四凶大喜,暗呼天助大爷,立刻放弃回身取马的念头,全力向李志豪扑去,希望抢在他上马前收拾下他。
  全力展开轻功奔驰,四凶之间立见高下,二十几丈的距离刀魔一马当先,人肉包子虽其胖无比却排在了第二,落后刀魔约两丈远,铁振山和胡一手轻功较差,落后人肉包子将近丈五左右。
  刀魔确实了得,几个起落就已抢至李志豪的身后,探手向他的后心要穴拿去。
  李志豪等的就是这一刻,耳中听得真切,身后刀魔的动作有如目睹,就在刀魔身法用老,势难改变的这一刻,蓄势已久的绝招倏然发动。
  只见他猛展师门绝顶轻功飘风步法,身形突然向左一晃,差之毫厘的躲开劈来一掌,紧接着体内真气突发,右手提掌运足赤阳真气划过一个诡异的弧形劈向刀魔胸口,他手掌似是才只起势,就已印在了刀魔胸口要害。
  同时左手也未闲着,暗藏多时的一枚铜钱劲射向后方追来的人肉包子。
  李志豪劈向刀魔的一掌乃是玄天掌法中一式凌厉的杀招,名曰鬼见愁,意即鬼见了也要发愁,何况人乎,在全无防备的情况下,即使是老一辈十绝中的人物也要吃上一个大亏。
  刀魔呼尔吉明白上当为时已晚,此人凶悍成性,明知自己在劫难逃,恨极之下索性也不躲闪,在李志豪的手掌劈上胸口的时候,用尽最后一口真气将满腔鲜血破口喷出,霎那间一股殷红鲜血,箭也似的由他喉管里喷射而出,直取李志豪面门。
  李志豪早防他临死反击,一掌击出后飘风步不停的向右后侧飞去,却没想到呼尔吉的临死反噬如此厉害,虽躲过了要害,仍被满含气劲的血滴在身上留下了几个小血洞,热辣辣的好不疼痛。
  再看刀魔呼尔吉,进得快退得更快,李志豪这掌所含的纯阳真火将他的五脏六腑打了个稀烂,身躯横飞出丈外,登时断气。
  回头再说那枚铜钱,快似闪电直飞入人肉包子的胸口,人肉包子闷哼一声,踉跄数步,雄壮无比的身躯似一座肉山一般轰然倒地。
  事情如电光火石般发生,只一眨眼的功夫,功夫最强的刀魔和人肉包子都倒了,后面跟着的铁镇山和胡一手皆惊的呆住了,只是下意识的双脚不停,仍向前赶。
  李志豪可不会手软,顾不得身上那几个小血洞,拔起身形,迎向二人挥掌击去。
  二凶毕竟也是久经阵仗的老手,虽一时发愣但马上就恢复了神志,见李志豪打来,一个挥斧,一个挺刺,齐向李志豪身上招呼,三人立时打在一团。
  铁镇山虽力大无穷,斧法精奇,奈何轻功身法与招式速度相差太远,每每一斧才出,李志豪早移形换位,只得中途变招。至于胡一手的武功就差得更远,在李志豪的飘风步法下,连人影都看不清楚。
  李志豪并不贪功冒进,打得是先消耗两个对手的体力,然后再慢慢收拾的主意,如此两个没甚威胁的对手,收拾下来是早晚的事,实在没有必要行险搏杀,若是再添新伤就不值得了。
  然而就在李志豪以为稳操胜券而稍有大意的这一刻,背后卷起一阵疾风,毒龙鞭划过一道模糊的鞭影,呼啸间光临李志豪背心要害。
  李志豪暗叫不好,而正面二凶却已经脸泛喜容,齐操兵器,各展绝招杀向李志豪,务求逼得他动弹不得,封死他各条退路。
  在这种避无可避的情况下,李志豪没有丝毫慌乱,在一瞬间已精确的推算出自己现时的处境,腰上怪异一扭,在没可能间,上身好似突然与下身断成两结般前伸,有效减少背部被打击的面积,运气于背,做好了硬挨一下的准备,同时瞅准斧与刺间的空隙,瞬间点出两记保命绝技洞金指。
  洞金指是将赤阳真气凝聚成一点发出,其至刚至猛的威力霸道无匹,可于丈外击石成粉,被江湖公认是天下第一指力。
  不过这种霸道的功夫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耗力过巨,以李志豪现在的功力,最多只能打出三记罢了,三记过后,气虚力疲,就剩下挨宰的份了,因此这洞金指不到紧要关头,他是不会轻易使用的。
  铁镇山与胡一手本以为胜券在握了,脸上满是得意地狞笑,哪想到猛然间风云突变,两道由于极速空气摩擦产生尖锐异啸的气剑自李志豪手中射出,刚发及至,两凶未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已经中招。
  铁镇山额头正中被开了一个血洞,临死时脸上竟还保留着狞笑表情,看上去说不出的诡异恐怖,胡一手则幸运许多,由于他本是残废,李志豪手下留情,未要他的命,只是一指打断了他右臂大筋,叫他以后休想再去作恶。
  李志豪也没能躲开身后的毒龙鞭,后背结结实实挨了一鞭子,虽已运神功护体,然气功对气功,他功力不足以完全抵消掉鞭上的力道,被打得踉踉跄跄跌出数步,背心的衣服被完全撕烂,皮肉上多了一道血肉模糊的鞭痕好不凄惨,生有倒刺的恶龙鞭这一下至少也刮下了三两肉下来。
  李志豪强忍锥心剧痛,回身扑向人肉包子,一记夹着十二成功力的鬼见愁带着他满腔的愤怒,打在肉包子的脸上,直吧他打的头骨迸裂,脑浆四溢。
  人肉包子一身肥油,李志豪射出的那枚铜钱竟然未能立时致他于死地,终被他觅得机会,回之以暗算得手。
  李志豪一掌打死人肉包子,心中仍然又惊又怒,暗中反省自己不该如此大意,再回过头来准备对付胡心,却见胡心满头大汗,瘫坐在地上,脸上一片惊恐不信之色,呆呆的看着地上的三具尸体,连右臂的伤也好像无知无觉似的,任鲜血长流。
  李志豪本就不想杀他,要不刚才那一指就已经要了他的小命,缓步走到胡心的面前,背上的痛已经有些麻木了,冷冷的道:“看在你双臂俱失的份上绕你一命,以后若再作恶,小心报应临头。”
  胡心听了立刻头如捣蒜般磕起了响头,嘴里还叫喊道:“多谢少侠饶命,多谢少侠饶命。”
  李志豪不愿听这些虚假之词,转身向黑风走去,就在他转过身还没迈步的当口,身后传来一阵疾风。
  那是刀风……
  仓促间,李志豪竭力向右一闪,躲过了要害,但左肋却被刀锋划了一条血口,不深但是很长。
  他并未回首,凭着感觉一掌向身后拍去,打中了正欲逃躲的胡心的天灵盖。
  李志豪纳闷不已的转过身来,发现胡心自衣袍下又伸出一只手来,那是他的左手,手上还握着一柄短刀,不知有多少高手丧命在他这招无耻的偷袭之下。
  李志豪松了一口长气,从怀里拿出伤药,慢慢给自己擦上,背上的伤很麻烦,用手够不到,且手臂一动就痛,没有办法,李志豪只得随便向背后撒了一把药,也顾不得是不是撒在伤口上,翻身上了黑风,赶着四凶的马匹上路,地上的四具尸体他实在是没有力气去理了。
  无法想象这是李志豪第一次杀人,他没有常人的惊恐与不安,因为他永远记得师父天山异客的教导:“杀一个恶人等于救无数无辜的人,除恶务尽,养虎为患,终必为虎所伤。”
  就在李志豪除四凶的当天晚些时候,四凶的尸体被路人发现,当认出是四凶之后,这天大的喜讯不久就传遍了漠北。
  漠北四凶被诛的消息所引起的轰动,绝不下于人们知道黑风被驯服时的盛况。
  四凶的尸体被悬于呼尔图镇中心的空地上示众,无数的人涌到此地只为了能割上一块肉走,哪怕是吐几口口水也好出口怨气。
  不到半天,四凶就只剩下几堆不成样子的骨头,也不用人来打扫,自有路边的野狗果腹。
  人们纷纷猜测到底是谁,是哪位英雄侠客干下的这件大好事,有心人立刻就把四凶的死与那位降服黑风的年轻汉子联系在了一起。
  所谓的有心人自然包括多罗郡主,击杀蒙人中最凶恶的恶魔呼尔吉这事迹在她芳心中又加上重重一笔,那个与她以前结识的所有男子都不相同的汉家男子在她心中留下的印记更深了……
  北元皇帝蒙巴克大汗听闻天马黑风竟然被一个卑微的汉人驯服,这个大草原上凶名卓著的暴君当场气得大发雷霆,当即发下诛杀令:
  黑风乃是草原之神,岂容汉人亵渎,杀掉那无耻汉人,献上黑风者,皆赏牛羊万头,赐草原第一勇士号。
  草原再次轰动,数不清的草原豪杰,骑上各自的爱马,在奔走于草原之上,寻找着那个亵渎草原之神的该死的汉人。
  一个原本的无名小卒,将关外搅得翻了天。
  而李志豪的命运,也因为一匹马,完全的偏离了他原本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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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豪并不知晓自己无意间已经成为了草原公敌,但经历了巴尔图的一番遭遇后,他却不自觉的小心了起来,尽拣荒凉僻静处行走,边赶路边养伤,竟然鬼使神差的被他逃过了所有的追捕,悄然回到了天山。
  他一路归心似箭,可真到了地头,反而心绪难安起来,当初偷溜下山,冒冒失失跑到了漠北捉马,这一去就是两年多时间,师妹还好说,凭他的能耐,单纯的欣欣哄一哄便能过关,师父这一关可怎么过?
  看着远处天山那壮丽而又熟悉的山影,李志豪咬咬牙道:“管他那么多,大不了再被师父收拾一顿就是,反正从小到大,也早习惯了。”
  在天山脚下的一座市集上,李志豪将四凶的坐骑卖了三千多两银子,又买了全套的防寒毛毡给黑风装备齐全,这才行入山中。
  二月中旬,正是天山上天气最好的季节,这段时期山上很少有暴风雪,积雪也不是很厚。
  在山中行了七日,终于回到长春谷。
  长春谷乃是天山中一处特异之地,早年为李志豪的师祖发现,谷内有一处地热洞穴,使得地处天山的长春谷却能四季如春。
  小谷之中一片碧翠,古木参天,青藤缠绕,莺雀婉转,许多温驯的小兽穿梭嬉戏于其间,仿佛人间仙境,世外的桃源。
  李志豪牵着黑风冲进谷中时天已擦黑,他首先看到正在练拳的龙叔。
  龙叔是李志豪的师祖天山不老仙翁的随侍仆人,自不老仙翁仙逝后即随他的师父李振宇一起行走江湖,因其指力奇强,故被江湖人尊称为铁指翁。
  隔着老远,李志豪就已经大叫道:“龙爷爷,豪儿回来了。”说这话的功夫,已到龙叔眼前。
  龙叔是眼看着李志豪与欣欣长大的,最是疼爱二人,这时见到李志豪,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连声音都有些微的颤抖:“豪儿,你这个该打的小混蛋终于肯回来了。”
  李志豪知道这顿唠叨是免不了的,赶紧跳下马来认错:“是,都是豪儿不好,豪儿知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龙爷爷您最近身体好吧?师父、师妹呢?”
  龙叔叹了口气道:“龙爷爷老了,身体比不上从前,少主在练功,欣儿小姐……唉,这丫头因为挂念你,两个多月前偷跑下山寻你去了。”
  李志豪一听当场蹦了起来,大叫道:“什么?欣儿下山找我去了,这可如何是好,要是有什么意外可怎么办?不行,我要去寻她。”说着慌里慌张的就要上马。
  “豪儿,站住。”
  随着这一声清朗的低喝,从谷内行出一个温文儒雅中年文士,他一身黑色儒衫,面白如玉,宽额挺鼻,双目有神,一撇整齐的短须使得他整个人显得成熟斯文,正是李志豪的师父,名震天下的超绝高手,十绝中的一客,天山异客李振宇。
  所谓十绝,乃是近三十年来,江湖中公认的十个无敌高手,他们是一客、二龙、三奇、四邪。
  一客就是李志豪的师傅天山异客李振宇。二龙一为当今武林四大势力中诸葛世家之主玉面龙王诸葛青松,一为有神龙见首不见尾之称的入云神龙郭天磊。三奇是破衣财神史爱财,少林神僧空慈与醉酒狂丐陆擎天。四邪则是江湖中最可怕的四个凶魔:武林四大势力中最恐怖的黑道帮会正副帮主孪生兄弟白骨双魔及绿衣邪神和百草邪医。
  别看李振宇一副文弱的模样,他的修为实已到了返璞归真、不着皮相的武学通玄境界,看上去仿佛三十许人,其实今年已五十有七。
  李振宇三十岁方下天山,三十五岁方才成婚,他生性淡薄,无欲无求,然他的妻子却是个热衷于名利的女人。
  十六年前,夫妻俩反目,李振宇一怒之下带着独生爱女和老仆龙叔返回天山,于路上收了李志豪这个徒弟。
  便是李志豪这个名字,都是李振宇起的。
  李志豪对师父甚是敬畏,闻听低喝,条件反射的脖子一缩,赶忙跑上前来,扑通一声跪在地上道:“豪儿参见师父,弟子不孝,偷下天山,近两年来未在您身边服侍,请师父责罚。”
  李振宇冷着脸道:“你这混小子还知道回来。”
  李志豪猴精猴精,师父脸虽冷,话音中却没多少怒意,登时来了精神,嬉皮笑脸道:“有师父在,徒儿怎敢不回来?”随即想起宝贝欣儿,又急道:“师父,师妹偷跑下山,弟子想赶紧下山去寻。”
  知师莫若徒,李振宇果然没有生气,脸色和缓下来,带着点得意道:“豪儿不用着急,欣儿偷溜下山后为师为她卜了一卦,卦象上说她此行无惊无险,且会有一番遇合。”
  “什么?”李志豪听罢当即从地上跳了起来,两只眼瞪得有若铜铃一般道:“师父您……您卜了一卦就不管师妹了,怎能……怎能如此不负责任?若是您的卦不灵,师妹……”
  眼见自己师父的脸色越来越沉,李志豪突然停住话头,他又忘了,这是师父的禁忌,以前为了这没少被修理。
  “怎么,你怀疑为师的龙王神算吗?”李振宇的声音明显低了两度,而这正是他发怒的前兆。
  李志豪不自觉打了个冷战,自师父迷上那不知灵验与否的龙王神算后,性子就变得反复无常起来,时而是为人师表的儒雅君子,时而却又变成了性格古怪的算命“半仙儿”。
  没少吃“半仙儿”师父苦头的李志豪赶忙解释道:“徒儿不敢,徒儿只是心急师妹安危,一时口不择言,请师父原谅。”
  李振宇的神色这才转为平和,一抚整齐的长须,徐徐道:“今日天色已晚,你若寻欣儿,明日再去好了。”
  既然师父吩咐下来,李志豪心里再急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得闷声应是,忽然想起了黑风,当下拉过黑风为二老介绍道:“师父、龙爷爷,这就是黑风,豪儿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捉到它。”
  黑风精灵至极,轻轻仰首打了一个响鼻,像是在打招呼,弄得李志豪不禁暗自嘀咕这家伙挺会来事。
  李振宇上前单掌运劲在黑风背上一按,若是普通凡马,只此轻飘飘的一按,恐怕已经趴伏于地了,然而黑风却纹丝未动,只是不解的看了天山异客一眼,大概它是不明白为什么眼前这人会有这么大的力气。
  天山异客点头赞道:“果是好马!”
  龙叔也在一旁连连赞叹,三人便说话便行入木屋,黑风则懂事的自行跑开,在谷中找些嫩草吃食。
  进到屋内,各自坐下,李志豪立刻自动自觉将自己捕捉黑风的经过全盘道来,经过本就精彩,他口才又好,说到关键惊险处更不时添点油加些醋,听的二老津津有味,足足讲了一个多时辰,这才把添油加醋版的李志豪捕马记说完。
  龙叔见天色已晚,向李振宇告便后,独自起身回房休息。
  随后李振宇好好的考较了一番李志豪的武功,李志豪在漠北的两年时间,每日认真苦修,功力进境神速,李振宇大为满意,又指点了自己弟子一些今后练功的诀窍。
  仿佛一转眼间,窗外已然天明,师徒俩彻夜未眠。
  第二日一大早,心急寻找师妹的李志豪拜别师父与龙叔,重下天山,下山后一路打探,终于在老龙口打听到心爱师妹欣欣的行踪。
  可打听到的消息却令李志豪冒出了冷汗,听一个饭馆的掌柜说,欣欣竟一众不知来历的女子向南走了。
  李志豪生怕单纯到极点的师妹受骗上当出什么意外,心急火燎的向南继续追寻下去。
  入关之后,人们虽是听闻过黑风的名号,但无人亲眼见过,所以黑风在这里不会像在草原上那样引起轰动,李志豪总算可以正常的在人群中探问寻人。
  然而令李志豪心急如焚的是,自出了老龙口后就再也没有了师妹的下落,他一点江湖经验都没有,不知道该到哪里打探消息,只是一个人漫无目的的向南走,走到哪问到哪,颇有瞎猫去碰死耗子的感觉。
  这天傍晚,李志豪孤零零的一人一骑走在官道上,由于近来时常有江湖仇杀之事发生,所以天未全黑官道上已经没有了人迹。
  刚过六月,正是盛夏之时,一人一马在酷暑中奔波近一个月,皆感觉疲惫不堪。李志豪拍了拍黑风的脑袋嘟哝道:“也不知师妹去了哪里?天下这么大,这不是大海捞针一般?”
  就在他唠唠叨叨自言自语的时候,官道前方有一辆乌蓬马车迎面驶来。赶车的是一个身着青衣的青年壮汉,此人腰跨单刀,长的裂嘴暴睛,一副凶恶面孔,车蓬内不时发出男人淫笑和女人尖叫救命的声音,在这空旷的官道上十分的刺耳。
  李志豪寻不到师妹正自不爽,心中暗想:“光天化日下就有这等色胆包天之徒,找死!”想到这里他横马拦在官道中央,挡住了马车的去路。
  赶车大汉急拉缰绳,马车停住,李志豪还未开口,那人已经大喝道:“大胆小狗,也不看看这是谁家的车驾,竟敢挡住爷爷的去路,可是嫌命太长了。”
  李志豪听了这话更是确定这人非是善类,也不生气,故作一副书呆子的模样道:“这位兄台此言差矣,小生不过是听闻贵车之内传出女子呼救的声音,不知发生何事,怎叫嫌命长了?”
  就在这时,车帘一挑,一个华服少年从车内出来,人长的很是俊美,可是眉目间有一股淫邪之气,破坏了英俊的一张脸。
  这少年蹙眉道:“老五,这是怎么回事?”
  赶车大汉恭敬道:“回禀少爷,这小子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挡住咱家的车驾。”
  少年阴鸷的目光扫过李志豪,当看到黑风时,眼中一亮道:“好一匹龙驹!老五,把人杀了,马留下。”
  赶车大汉应了一声跳下马车,脸上泛起一丝狰狞的笑意,缓缓抽出背负的长刀,凶目之中尽是残忍的凶芒,呵呵怪笑着道:“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小子,下马受死。”
  被那少年犀利的目光一扫,李志豪心神微震,暗道:“这小子不简单?嘿!有意思!”
  这么想着,他继续扮他的书呆子,一脸的义正严辞道:“大胆狂徒!朗朗乾坤之下,尔等还敢作这害人夺马之事不成?”
  车蓬内忽然传出一个少女的声音:“外面那个书虫还不快跑,这两个人是江湖中有名的淫贼强盗,他们什么事都敢作,你快逃命去吧。”
  李志豪故作豪放的哈哈一笑道:“车内姑娘放心,小生在书舍之中学过拳脚弓马,区区两个蟊贼,不在话下,待小生我打败这两个蟊贼,将你救出。”说罢翻身下马,向赶车大汉走去。
  赶车大汉大喝一声,举刀当头劈下,刀势快疾狠辣,颇见功夫。
  李志豪一脸逼真至极的惊骇神情,手忙脚乱的闪了过去,样子狼狈之极,恶面虎长笑一声,反手又是一刀,斜着劈了过来。
  李志豪好象避无可避,手忙脚乱间来了一个懒驴打滚,从赶车大汉脚边滚了过去,这一滚已经滚到距离华服少年不足一丈的距离,而这个距离正是绝学洞金指最有威力的距离。
  李志豪突然拧腰,身演自创身法灵龟翻身,倏然间人已翻了起来,闪电般向华服少年点出一指,锐利指风呼啸而出。
  华服少年平日里狂妄惯了,再加上李志豪扮书呆子扮得象极,根本没把眼前这个可笑的书呆子放在眼中,哪想到李志豪这是扮猪吃老虎,待指风临近,空有一身超绝功夫,却哪还来得及躲闪,未及运功护体,仅是下意识的偏了偏身子,洞金指风已打中他的左胸,“噗”的一声闷响,血花崩现,霸道至极的指风在其胸口开了个大洞。
  华服少年一脸不敢置信的神情,一手捂住伤口,一手指着李志豪吃力的道:“你……你耍奸,为何……不给我公平……公平一决的……机会?”
  李志豪记得人肉包子的教训,不敢背对陆五,闪身至安全的位置后才懒洋洋道:“反正你是要死的,这样多好,既省得累出我一身臭汗,又让你少受不少皮肉之苦,一举两得,何乐不为?”
  华服少年听罢这番话,一口血再也压不住了,狂喷而出,拚着最后的力气喝道:“卑……鄙……卑鄙小人……我好恨……我好……恨,我……好……”脑袋无力的歪到一边,双眼怒睁,死不瞑目的瞪着李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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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豪毫不在意对手临死前怨毒到极点的目光,他虽然师承天山异客,但行事风格却全是受幼年时养父七窍玲珑的影响,只要认为自己作的事情是对的,才不在意达到目的的手段是不是卑鄙,嘴角噙着一丝淡笑,望向另一方的赶车大汉。
  陆五不敢相信的看着金少华的尸体,这个从未遇到过对手的少主人就这样一招未发的毙命,一时间斗志全消,转身就跑。
  李志豪耸了耸肩膀,并未追杀,没有江湖经验的他根本不晓得斩草不除根,会有何等样严重的后果。
  他走到乌蓬车前,翻开车帘就要进去,却见车内的少女一身衣服被撕扯得七零八落,露出大半羊脂白玉般的玲珑胴体,李志豪虽已与李欣欣订情,但俩人也不过就是拉拉小手,说说情话,哪见过这等香艳阵仗?一时手脚失措,一脚没踩稳,一个倒栽葱,狼狈的摔在地上。
  车中少女又羞又急道:“喂,你……这位少侠,请快帮我解开受制的穴道。”
  李志豪在车外狼狈的爬了起来,平日里伶俐的口齿这会儿变成结巴了:“姑娘,你……你这样子让我……怎么帮你解穴?”
  少女道:“你不会蒙上眼睛,那淫贼金少华制住了我的玉忱穴。”
  “你等等,”说着话李志豪找了一块黑布蒙住双眼,然后摸索着爬上马车。“哎呀,好痛。”慌乱中他的脑袋撞到了车顶的横木上,身形失去控制,踉跄间扑倒在车中,只觉身下一片温润,整个身体着着实实的压在了那姑娘的玉体之上。
  姑娘气急道:“你……你做什么?”
  “我……我不是故意的。”
  李志豪手忙脚乱的用手撑起身子,想要爬起来,忽觉得手下一片温温软软甚是舒服,不自觉地捏了捏,猛然醒悟摸错了地方,脑袋“嗡”的一声,仿佛被电到一般,猛地将这只闯祸的手缩了回来。
  短短的一瞬间,他身上的冷汗都出来了。
  老天作证,他不过是想撑起身子,谁想到这只手竟鬼使神差的按在了人家姑娘的胸部。
  这姑娘在李志豪的手刚放在自己的胸部时整个人惊的呆住了,待他收回手后才醒过神来,又羞又怒道:“你……你……亏本姑娘把你当成君子,没想到你也是一个淫贼。你……你混蛋!”
  “不……不是的,姑娘我这不是看不见吗,我真的……” 李志豪还想解释,结果他话还没说完,就被这少女打断了。
  “你这个淫贼。我……如果本姑娘能动,一定把你碎尸万段。”
  李志豪心中叫苦连天:“我的命咋这么苦?”当下不再解释,不顾少女的呵斥责骂,轻轻将她翻过身来,摸索着在她的命门穴上送出两股真气,姑娘嘤咛一声,被制穴道解开。
  他不敢在车上多做停留,转身跳下马车,这时少女的声音冷冷的传出来:“喂,你有没有多余的衣服,借我一套。”
  李志豪心中理亏,忙不迭应道:“有,在我马上,姑娘稍待,我这就去取。”说着将蒙眼布取下来,从黑风背上的行囊中拿出一套自己的衣服,扭头塞入车中。
  一阵悉悉索索的穿衣声过后,车帘一挑,少女走下了马车。
  她肤如凝脂,面白如玉,眉似弯月,目若繁星,尤其是那一对怒视着李志豪的明眸,晶莹亮澈,羞恼之中仍难掩其中的机智和妩媚,虽然身着李志豪的衣服很不合体,仍不减一丝风采,于朦胧的月光之下,象极了跌落凡尘的月宫仙子。
  李志豪虽然生性奸懒馋滑,却是专情之人,心中已有欣欣,眼前姑娘美则美矣,他也不过感觉看着赏心悦目罢了,没一点非分之想,况且还有方才那段尴尬的事情,因此他只求早些离开,当下道:“姑娘,若没有其他吩咐,在下这便告辞了。”
  少女的神情冷峻至极,充满智慧的星眸中射出两道精光紧盯着李志豪道:“这位少侠且慢,咱们是不是该先把帐算清了再说其他。”
  “算……算账?” 李志豪有些摸不着头脑,随即自以为是的摇摇手道:“其实在下救姑娘只是举手之劳,姑娘不用放在心上,这帐不算也罢。”
  少女绝美的脸蛋上平静无波,只是一双美目中的精光更盛,缓缓道:“少侠误会了,这帐另有所指。”
  “什么?” 李志豪怔怔问道。
  少女好整以暇道:“方才本姑娘的玉体少侠看也看了,摸也摸了,难道不该赔偿一些清白损失费吗?”
  “清……清白损失费?”李志豪的脑筋一时没有转过来,被少女这突如其来的一招弄晕了,不自觉跟着念了一遍,这才猛醒,禁不住两眼一瞪道:“开玩笑?我将你从两个淫贼的手中救出,即保全了你的清白又救下了你的小命,这笔保命全身的帐又该怎么算?”
  少女理所当然道:“本姑娘有求过你相救吗?你自己自愿来救,本小姐欠你什么?”
  李志豪被这番强词夺理说得一时哑然,深吸了一口长气,压了压心头火气,才道:“也罢,不知道姑娘要在下怎么个赔法?”
  少女美目中光彩一闪,悠然道:“以本姑娘的身份,委屈点你就赔万把两银子吧,没现银用银票也行。”
  李志豪被气的一佛出世,二佛升天。
  这算什么?救人救出这么一个刁钻无赖女子,实在是气煞他也。
  李志豪岂是随便受人欺的主,越想越恼火,越想越不甘,两眼冒火,怒视着眼前的少女,一步一步向少女逼近,每走一步,身上的气势便增长几分,心中打定主意准备好好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好歹的臭丫头。
  谁知少女毫不畏惧,冷笑道:“怎么?想来硬的,本小姐怕你不成?”说着话未见她做势,一股强大气势透体而出,堪堪挡住了李志豪攻来的那一股无形威压之势。
  李志豪心中微惊,他早看出少女不凡,却也未想到竟有如此高明,被少女气势所迫,停下脚步,心中估计自己便是比这丫头强也不过半分而已,高手相斗,这半分优势等于没有,猛然间神志一清,暗叫好险,险些中了激将之计。
  眼珠一转,李志豪计上心头,突然扬首哈哈大笑道:“哈哈……好一个清白损失费,哈哈……哈哈……”
  少女被他突如其来的大笑吓了一跳,气势不由一缓,迟疑的道:“你笑什么?”
  李志豪听了她这话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更是笑得前仰后合,不能自制,张口想说什么,却哪里还说得出来,弯着腰连连摇手,那意思似是示意要少女不要再逗他笑了。
  少女因为无法看透眼前这人而秀眉紧蹙,她不喜欢眼前的情势,习惯于掌控一切的她却发现,竟看不透眼前这个似傻又精,处处透着古怪的男子。
  李志豪仍在大笑不止,少女有些不耐,不觉缓步走上前去,两人距离越来越近……
  突然,异变发生了,李志豪毫无一点先兆,猛然出招,他脚踩自创的由师门绝学飘风步改进而来的灵龟奇步,身形好似鬼魅般划过一道虚影,倏然间欺近少女身侧,好似忽然生出千百条手臂似的,将少女包裹在一片如山掌影中。
  少女虽然有意刁难李志豪,实则却并未将他当成敌人,哪有防备,猝不及防之下,欲闪不及,心中恨极,索性全不招架,紧咬银牙聚起全身功力劈出一掌,待与眼前这卑鄙小人同归于尽。
  满天掌影忽然化为乌有,甚至李志豪也如一缕轻烟般消失不见,少女心中大叫不好,只觉右肋下一股疾风瞬间而至,腰间一麻,被制住穴道,四肢僵麻,只有头脸能动,僵立于原处,还保持着出掌的姿势。
  李志豪悠悠然自少女身后走出,他方才那招使得颇为玄妙,满天掌影皆为惑敌的虚招,待少女中计,他已用超绝的轻功身法自少女视觉盲区中闪至她侧后空门处同时弹指制其穴道。说来简单,其间却包含知敌、惑敌、愚敌、制敌等无数武学至理。
  李志豪走至少女面前得意道:“丫头,还要那个什么……对了,清白损失费是吧?”
  少女早气的说不出话来,哽了半天才道:“你……你卑鄙……下流无耻,江湖败类……”
  李志豪微皱眉头一脸好笑神情的掏掏耳朵道:“小妞,提醒你一下,看清楚现在的形势。官道之上,月黑风高,四野无人,这可是作奸犯科的最佳环境。”
  少女不惧威胁,冷哼道:“那又怎样?”
  李志豪也不晓得能怎样,不过场面已经摆开了,说不得他也只好继续充下去了:“看来你还不晓得少爷的名头?听好了!少爷就是江湖人称……江湖人称玉树临风赛潘安、风流潇洒超宋玉的……”一时想不出一个恰当的绰号,着急之下口无遮拦续道:“大淫魔李志豪。怎样?知道害怕了吧?”这话说完他自己都觉得别扭。
  少女噗嗤一声娇笑出来,脸上可看不出一丝一毫的害怕神情,勾魂夺魄的柔美眼神瞟了李志豪一下才道:“大淫魔?本小姐没听过,你叫李志豪?我记住你了。”
  李志豪没想到自己如此卖力的演出竟然得不到观众的响应,不觉有些泄气,再无心情与这少女夹缠下去,口气一软打着商量道:“我看咱俩不如就此算了吧?你不要劳甚子清白损失费,我也不收你的救命全身费,从此一拍两散,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老死不相往来,你说可好?”
  少女眼神之中全是笑意,她自有记忆以来从未如此开心过,一直以来被人为压抑在心底深处的真性情不自觉浮了上来,此时的她再不是平素的那个一呼万应的女强人,只是个单纯任性的小姑娘,嘴上哼了一声倔强道:“不行。”
  李志豪故作凶狠道:“你就不怕我真的把你……那个了?”
  少女逗他道:“哪个?”
  李志豪猛然出掌抓向少女胸部,在少女一声惊呼中,手掌悬停在她胸前半尺处,这才得意道:“就是这个。”
  少女秀脸一阵发烧,红晕直达秀美耳垂,小性子也上来了,连叫了五六个不怕,然后眼神挑衅的迎上李志豪,那意思好像在说有种你就来吧。
  她如此作也非冒失,只因方才李志豪在车中的表现让她心中很有把握。
  李志豪真想一把抓上那丰满坚挺的圆润,彻底摧毁少女挑衅的眼神,可是他不能,他虽行事任性,却分得清是非,这种淫辱女子的行径,他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出来的。
  然李志豪又岂是轻易认输之人,眼珠一转已然计上心头,突然笑着问道:“你可是一定要那清白损失费?”
  少女敏锐感觉到他这笑容有鬼,却又想不出个中蹊跷,迟疑片刻才应道:“那是自然。”
  李志豪好似四川变脸般猛然笑脸阴沉下来,冷道:“清白损失费可以赔你,不过,姑娘身上那件衣服本少爷忽然不想借你了,还请姑娘脱下来还我。”
  少女一下傻了眼,没想到李志豪奇峰突起竟有此招,一时间全无还手之力,嘴里结结巴巴的说道:“这……这个……我……要不这衣服我买下来,我花一百两……”看到李志豪把眼一瞪赶忙又改口道:“要不一千两总可以了吧?你卖给我好了。”
  好不容易争回一口气的李志豪哪会就此罢休,得理不饶人的道:“想的美!你就是花一百万两银子,少爷我也不卖,快快把衣服还来。”
  少女本是因为方才在车中被李志豪轻薄,想惩治他一回,没想到现在反为其所制,无法之下只得认输道:“好嘛好嘛,人家不要你赔了还不行吗?”
  李志豪哪肯轻易放过她,神气的道:“那怎么行,姑娘你清白有损,这钱我当赔呀。”
  这位姑娘本是一个极有来历的人,平日里呼来喝去,只有她管人,何曾让人欺负过。而今,不但被金少华用迷香迷倒,险些失了清白,还碰到了李志豪这样一个刁钻古怪,毫不知怜香惜玉的人,一时觉得无限委屈,不禁悲从中来放声大哭。
  别的姑娘家若哭泣,那是泪儿轻弹,小嘴微张,玉手掩面,惹人生怜,更增三分凄美之感。
  这位大小姐可不是,仰首冲天,生生将一张樱桃小嘴张大至足以塞进一只拳头,那哭声之大远胜嚎啕,两条清涕自那秀鼻中流出,实在是吓人到了极点。
  李志豪做梦也没有想到如此娇媚动人堪称绝世美人的少女竟会是这等哭相,当即慌了手脚,赶忙劝道:“你……你怎么说哭就哭了,这要是被人看到,还以为我欺负了你,别哭了,别哭了……也罢,这衣服送你就是,别再哭了。”
  少女才不理他,边哭边道:“呜……本来……就是你欺负人家,呜……”
  李志豪被她哭的心烦意乱,头晕脑涨,有气无力的道:“随你吧,算我怕了你,咱们后会无期。”
  说罢看也不看少女一眼,弹指解了少女麻穴,纵身跳上黑风落荒而逃,足足驰出了有三里多路,依然能够听到那烦人的哭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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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豪落荒而逃,骑着黑风顺官道一通狂奔。
  天色已全黑了下来,方才的事他越想越觉窝囊,救人竟然救成这么一个结果,堵了他一肚子火气,明明晚上没吃饭,他却一点没觉得肚饿,但他不能不想到黑风,自下山以来,到如今已有月余时间,在六月的酷阳下,黑风一直没有好好休息过,若换了别的马儿,恐怕早已跑死在路上。
  李志豪心疼的轻抚黑风的脑袋道:“黑风,跟着我可苦了你了,看样子附近没有市集,咱们又要露宿了。别跑了,咱们就在这道边歇息一晚吧。”
  黑风似听懂的停在了路边,李志豪找了一棵大树,一人一马就在这大树下安歇。
  不知过了多久,正在打坐练功的李志豪被远处的一阵马车赶路的声音惊起,这马车车速极快,向着这个方向靠近。
  李志豪心中不禁一颤,暗自琢磨:“不会又是那个烦人的丫头吧?不行,还是躲一躲的好。”想到这,起身去拉黑风。
  黑风自从与李志豪在一起后,警觉性比起当初可要差了许多,再加上这一阵从未好好休息,实在是累了,这会儿睡的正熟,突然被李志豪叫醒,不由发出唏溜溜一声惊鸣,在这寂静的夜晚是那样的刺耳。
  李志豪气的轻打了它脑袋一下,这时再想躲为时已晚,那辆马车已来到近前,赶车的正是那个少女。
  少女的功力极深,借着微微的光线,一眼就认出了李志豪,这时她已没有了方才那股刁钻之气,小脸红扑扑的微垂着玉首,扭捏的道:“这位少侠……嗯……恩公请了。”
  李志豪瞪了一眼还不太明白状况的黑风,没好气的答道:“姑娘不用这么客气,有什么话你就说,没事就请自便。”
  少女并未生气,仍是扭捏的道:“傍晚之事,少侠总该给小女子一个交待。”
  李志豪纳闷道:“交待?你想要什么样的交待?不是还想要清白损失费吧?”
  “不是不是,”少女双手绞着腰带,玉首垂的更低,幽幽道:“小女子的身体,恩公你……你……”说到这里不好意思的停住了口,悄悄仰起头来,璀璨如星辰般的绝美眸子哀怨的望了李志豪一眼,又再低头看向地面,看她那专心的样子,好像地面上突然长出了一朵花一样。
  这一瞬间,李志豪面上的神情精彩极了,象极了忽然被人重重一拳打懵了,忽而煞白,忽而惨绿,一张嘴张的老大,偏偏脑袋里面一片空白,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依照大陈朝的礼法,男女授受不亲,未出嫁的闺女便是被男人触摸到一寸肌肤也要以身相许,他们虽然是江湖中人,计较不多,但以他们方才在马车中的尴尬情形而言,这少女也只能嫁与李志豪。
  少女见李志豪半天没有反应,不禁抬起头来,眼见他脸上那副古怪神情,星眸中一丝促狭笑意一闪而过,小嘴中却仍是哀怨的道:“恩公倒是给人家一个答复呀。”
  李志豪心神已乱,哪还能注意到姑娘眼中的促狭,张口结舌的道:“这……这个……姑娘……这事你还要看开些呀。”
  少女一听话头不对,急道:“你……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本姑娘配不上你不成?”
  李志豪赶紧解释:“非也非也,姑娘貌比天仙,才高八斗,是我配不上姑娘才是。”
  少女又一副垂首揪衣的扭捏神情,声音微若蚊呐道:“事已至此,哪还容我挑三拣四,我不嫌你就是。”
  李志豪啼笑皆非,慌忙摆手道:“不瞒姑娘说,在下……在下已经娶妻,怎好再娶姑娘。”
  这少女一听此话,明显微微一怔,晶莹的泪滴似断线的珍珠一般自眼角滴出,李志豪刚叫不好,那颇具特色的号啕大哭已然再现,可惜这次李志豪想跑都不行,只得强忍这魔音穿脑之苦,还要不停的劝解人家,心里这叫一个憋屈。
  少女哭过一阵,渐渐平静下来,仿佛做下了什么重大决定一般,含泪星眸直视李志豪,抽泣着哽咽道:“都是我……命苦,也罢……我……我便给你做妾好了。”说完一张小脸已然成了大红缎子,偷看向对面的男子,却见他满头大汗,脸上无一丝欣喜之色,不由急道:“怎么,这也不行?”
  李志豪急忙点头,还不忘伸出两只手指,忽而一想又觉少了,又多加了一只,口中道:“不瞒姑娘,在下……嘿!在下已娶有三房小妾,实在是不敢委屈了姑娘。”现在他为了能摆脱这个麻烦少女,什么也顾不上了。
  少女大失所望,眼泪又不争气的掉下来,失望道:“你……你……看你年纪轻轻,怎会娶了这……这么多?”
  李志豪也觉得自己的话好像有些过分,不过现在已经是骑虎难下,只能硬着头皮撑下去,干咳了两声,然后道:“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父母之名,媒妁之言,已经娶了,总不能休了她们。”
  少女秀眉微蹙,接道:“既然你已经娶了这么多了,也不在乎多我一人吧?”
  李志豪被这话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来,心念电闪,终于想到说辞:“姑娘有所不知,我那原配夫人就是因为嫌我太过风流,所以负气离家。唉,说起来我此行正是为了寻她,哪敢再娶。”
  少女听后低头想了想,最后万般不愿的说道:“我好命苦,想当初那么多人上门求亲我都不理,现在送给人家当小妾人家还不收,罢了,我给你做个丫鬟总行了吧?”
  李志豪没想到这位姑娘会如此说,不由奇道:“你?做丫鬟?这……这怎么行,姑娘一看便是大家闺秀,岂能屈尊作我的丫环,此事万万不可。”
  少女可是吃了秤砣铁了心的跟定了李志豪,斩钉截铁的道:“如若公子还是不应,那……那我也没脸再活在这个世上了,我……呜……”说着说着,不禁悲从中来,那恐怖的哭声又再响起,而且看来如果李志豪胆敢不答应的话,大有哭死在这里的意思。
  这一晚发生的事,早已令李志豪身心俱疲,再无精力与少女纠缠,又是打躬又是作揖,千求百恳道:“别……别哭了,也罢!随你心意总行了吧?”
  少女这才破涕为笑,那眼泪说收就收,好像变脸一样,令李志豪肚子里面的火气更盛了三分,只听她道:“小婢史月华多谢公子收留。”
  李志豪没好气的瞪了史月华一眼,心中已然后悔不该一时心软答应,嘴上不甘不愿道:“今后你要听话,不然小心我将你逐出家门。”
  “是,公子,”史月华嘴里答是,心中却娇哼道:“想赶本小姐走,哪有那般容易,本小姐倒要看看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家伙。”
  李志豪抬头看看天色,东方已亮,大概卯时将过,遂道:“该上路了,你就骑这匹拉车的马,马车不要也罢。对了,那淫贼的尸首怎样了?”
  月华小嘴一噘道:“还能怎样,当然是留在那了呗,象金少华这样的恶贼,将他碎尸万段也不为过,这样死太便宜他了。”
  “那个什么叫金少华的,真有那么该死吗?”李志豪问道。
  史月华惊讶道:“公子,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在装傻,金少华出道三年来,被他污辱至死的女子总有三百多人,你说此人该不该死。”
  李志豪一怔,傻呆呆道:“如此穷凶极恶之徒,那些所谓的名门正派,大侠少侠们都干什么去了?怎么没人站出来除凶?”
  月华轻哼一声道:“一是因为金少华武功高强,行踪诡秘,其实最主要还是怕他的义父,四凶中的绿衣邪神姜老邪。公子真不应该放那赶车的恶仆陆五逃走,此人是姜老邪的随侍仆人,将来老魔定不会善罢甘休。”
  李志豪不甚在意,随口道:“管不了那么多,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吧,只要没杀错人就好,该上路了。”说着去叫正在睡回笼觉的黑风。
  史月华应了一声,星眸扫过黑风,眸中精光一闪道:“好马!咦?此马……此马可是天马黑风?”
  李志豪一怔,瞥了月华一眼,心道这丫头倒是识货,点头道:“正是黑风。”
  月华望向李志豪的眼神又变,口吻中也多了一丝奇妙的变化:“原来公子就是降服天马黑风,毙杀漠北四凶,更将蒙古鞑子搅得大乱的风侠。”
  李志豪心道前两项也就算了,我又怎么将蒙古鞑子搅得大乱了?不禁探问起来,月华也没隐瞒,将蒙古汗庭的悬赏诛杀令大致说了一番,最后下结论道:“公子的事迹已然天下轰传,降伏黑风,彻底羞辱了北元鞑子,替天下汉人争光,人人都称公子乃我大陈真正的英雄豪杰。风侠二字,公子当之无愧。”说话间,小脸上尽是一片仰慕。
  李志豪听闻自己已然名满天下,不但不喜,且脸色还难看到了极点。
  月华星眸中微微一动,面上却仍是一副仰慕崇拜的娇憨神情道:“公子怎么了?”
  李志豪苦恼的摇摇头,并未答话,径自翻身上马,道:“附近的路月华可熟悉?”
  史月华答道:“月华走过数次,晓得大概,这里向南三十里是小镇五里铺,向东六十里就是西安城了,公子,我们去哪里?”
  李志豪想了想道:“去西安,看看西安城有没有我师……老婆的消息。”
  两人并骑而行,李志豪闷头坐在马背之上,始终在闭目沉思着什么。
  李志豪的性格,受其幼年时养父七窍玲珑的影响甚巨,世上绝大多数人都是追名逐利之辈,他却视出名为畏途,信奉的是人怕出名猪怕壮的理念。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做人还是低调一些的好。
  月华奇怪的望着身旁这个一身古怪的男子,知道了他的来历之后,她反而更加的看不透这个人了,眼珠转了转,嘴角噙起一丝坏笑,忽然凑上前去,带着一点撒娇的口气道:“公子,打个商量,让我骑一骑黑风好不好?我就骑一会儿,好不好嘛?”
  李志豪一怔,醒过神来,被月华的娇媚神情弄得头皮有点发麻,登时将出名引起的不快忘在了脑后,故作正色道:“想骑黑风可以,但要看你的表现,如果你既听话又能立些功劳的话,我自会让你骑。”
  月华嘻嘻一笑,不晓得在想什么,玉首微偏道:“公子打算怎么去寻……夫人?”
  天下之大,人海茫茫,寻找师妹不啻是大海捞针,李志豪最头痛的就是这个问题,无奈道:“还能怎么寻,沿路打探,找到哪算哪。”
  月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边笑边道:“哪有这么寻人的?公子莫不是初入江湖,竟连这点江湖常识都没有,寻人探事,丐帮的人最拿手。”
  李志豪自幼坑蒙拐骗练出一张天下少有的厚脸皮,闻言毫不觉得尴尬,反有顿开茅塞之感,一拍大腿道:“好主意,我们去长安找丐帮的人问问。”
  月华得意洋洋的道:“有本小……本丫鬟在,哪还用找那些臭叫花子,这点小事包在月华身上就是。”
  李志豪一惊,心念一动,暗道这个从天上掉下来的便宜丫鬟绝非常人,故作不经意的斜眼一瞟,一副不屑神情道:“口气倒是不小,有没有真本事可就不知道了。”
  不知怎的,平日里聪慧无比的月华却受不得李志豪小小的一个激将法,小嘴不乐的一撇道:“我爹的商号遍布天下,消息比丐帮可灵通多了。”
  “你爹?你爹是哪位?”李志豪不自觉的问道。
  这位史大小姐的来头可真是不小。
  她爹乃是武林三奇中的破衣财神史爱财,史爱财不但是名闻江湖的无敌高手之一,更是赫赫有名的天下第一大富豪,真可说富甲天下,可惜其为人惜财如命,标准的铁公鸡一只,平时身上总是一习破衫,因此而得名。
  史爱财一套元宝掌法技压群雄,手中一把铁算盘出神入化,尤其是那一百零五颗算盘珠更被公认为天下第一暗器,行走江湖三十余载,除了与三奇中另一人醉酒狂丐交手三次未分胜负外,可说战无不胜。
  月华姑娘艺自家传,除了嫌女儿家使算盘不好看而未学算盘功外,将她老爹一身绝艺都继承下来,尤其是暗器手法,她那一百零八颗银弹手法,除了功力稍逊外,运用的技巧,手法的变幻,大有青出于蓝之势,行走江湖两年余,就创下了千手仙子的名号,也是武林新一代的风云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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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史月华这次本来欲往长安与她老子破衣财神相见的,不想途中被金少华盯上,金少华也知她武功高强,不可力敌,所以暗中相随,乘着月华姑娘一时的疏忽大意,施下迷药,幸亏李志豪相救,不然可就在劫难逃了。
  李志豪听了月华这一番话后,了然的道:“原来是破衣财神的千金,难怪如此会算帐了。”算帐二字,他故意加重了三分声调。
  月华想起方才的窘况,俏脸一红,扭头他顾,心中却甚不服气的冷哼了一声。
  她人美老子又有钱有势,追求的名门公子不计其数,可她从未有一个看上眼的,到如今芳龄二十,早过了一般女儿家婚嫁的年纪,还是个大闺女,为此不知急白了她老爹多少头发。
  而今她却对李志豪产生莫大兴趣,他的手段堪称卑鄙无耻,偏偏又给人朴实敦良的怪异感觉,如此矛盾对立的性格集中在一人身上,不觉吸引起月华探求究竟的好奇心,所以她才会这么一反常态,死皮赖脸的硬要跟着李志豪。
  其实她心中自有主意,只待弄清这个古怪男子的究竟之后,便马上将他甩掉。
  李志豪可不晓得这许多,心中盘算着若面前这个丫头真的能够帮他找到师妹,倒也不枉自己费力救她一场,当下故作慷慨道:“若月华能够帮我找到师……夫人,我便答应让你骑一次黑风。”
  月华小嘴一撇道:“如此大功便只有这么点赏赐吗?公子忒也小气。”
  李志豪没好气道:“你待怎样?”
  月华心中奸笑两声,仿佛做贼一般将玉首凑过去,伸出一只纤纤玉指向上指了指道:“若是找到了少夫人,如果少夫人不反对的话,公子升我一级如何?”
  李志豪与李欣欣青梅竹马,一起在长春谷长大,对于世间的礼法知之甚少,只是觉得月华凑近身来后一股淡淡香气飘入鼻中甚是舒服,浑不觉得两人现在的姿势着实暧昧,微有些纳闷道:“升一级?什么叫升你一级?”
  月华本是故意为之诱惑李志豪,哪知这人却对自己浑如未觉,不禁更是有气,面上一副无比动人的羞涩神情道:“就是……就是把人家的丫鬟身份升一级嘛。”
  李志豪明白了,只是这时他可不想得罪眼前这个能帮他找到欣欣的人,所以虽然心中不愿仍不得不敷衍,面色古怪道:“这个……这个等你真的帮我找到人立了功时再说吧。”
  两个人在官道上迎着新出的晨旭,边走边聊,两张伶牙俐齿,不时斗斗嘴皮。
  李志豪自从下天山追捕黑风以来,两年多时间少有与人接触,从未如此放松快乐过,月华的机智与口才极佳,与她斗嘴实是一件有趣的事,不自觉便对她生出一份亲切之感,觉得这丫头似乎也没起始时那么讨厌碍眼了。
  史月华也是一样,她老爹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自然当作接班人来培养,小时候除了要练功之外还要学习如何经商与管理庞大组织,可以说从未有过一个真正的童年。
  自小没有玩伴,长大后所遇到的男子不是贪图她的美貌就是看上她老爹的财势,个个对她全是一副模样,逢迎拍马,百依百顺,从没有人象李志豪这般只是当她是一个平凡女子,如此轻松笑闹是她从未有过而又一直梦寐以求的事情,不自觉间深深被李志豪所吸引,竟忘了原本接近李志豪时心中的打算。
  笑闹间,俩人不知不觉间已经来到长安西安城不觉已经遥遥在望。
  西安,本叫长安,陈太祖宏德大帝问鼎天下后立为西京,故改名为西安。
  西安城位于关中平原,地当渭河之南,秦岭之北,自古以来就是交通和军事要地。
  曾是周、秦、汉、隋、唐这历史上五大皇朝的国都所在,历经近千年的修建扩充,至隋唐时期更是到达了最鼎盛的巅峰,绵延婉转七十余里的城墙加百多万的人口使之成为了当时世界上最繁荣的城市之一,甚至有“世界的中心”之说。
  虽然经过几百年来数次战乱的侵扰破坏,已经大不如前,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现在的西安城仍然是中原西北地区的中心城市。
  时下正当午时,城内熙熙攘攘,人潮涌动熙攘,一片繁荣歌舞升平的景象。在月华的引领之下,俩人谈笑间来到一条繁华店铺林立、商贾穿梭的大街上。
  至一间巍然耸立的酒楼前,月华一牵马缰道:“公子,午时便在这里休息可好?”
  李志豪打眼观瞧,此楼高三层,气势非同一般,单只门脸就十分的考究,四门大开,雕梁画柱,门前那两尊青铜狮子威风凛凛,抬眼上看,一块巨匾横于门上,上题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富豪酒楼,放眼望去,整条大街上以此楼最为醒目。
  他也未多想,点头答应。
  俩人迈步进了富豪酒楼,自有伙计将马拉到楼后的院中马栏。
  进了楼内大堂,只见其间布置豪华舒适,虽然奢华却并不低俗,显见此楼老板不是个庸俗之辈,颇有品位。
  因为正当饭时,楼内已是人满为患,一楼大堂坐得满满当当,在座的多是些商贾名流,用餐极是文雅,不似一般酒楼那般吵吵闹闹嘈嘈杂杂,很是安静。
  二楼三楼是雅间,店伙计在上面穿来穿去,忙的不亦乐乎,可想见客人也是不少。
  李志豪看的有些眼花缭乱,想他一个山野小子,何曾见过这般场面,心中不禁打鼓,忍不住埋怨道:“月华你这丫头搞什么鬼,可是诚心想看少爷破产?”他虽卖马赚了三千两,却将之当作老婆本藏在了长春谷,这次出门只带了一百两作为路费,进了这么好的酒楼,不啻是入了合法的黑店,自然难免心中揣揣不安。
  月华听罢不依道:“公子这话可冤枉死了月华,跟人家来就是。”
  李志豪哼了一声道:“跟你就跟你,反正你家有钱的紧。”
  月华并不答话,只是小脸上现出一丝鬼灵精怪的笑意,不晓得这丫头又想到什么坏点子,可怜李志豪傻愣愣的跟在她后面,自然察觉不到。
  两人正往里走,本楼掌柜也是破衣财神史爱财的心腹手下胡进财听闻手下来报,晓得自家小姐到了,急急忙忙跑到两人近前,对史月华那一身不合身的男装打扮视若不见,躬身行了一礼后恭敬道:“胡进财给大小姐见礼了,大小姐晚到了一日,老太爷有事已先走了,临走吩咐说要小姐在此等他几日。”
  方才还一脸天真与李志豪巧笑逗弄的月华面对胡进彩时,突然变了一副面孔,一张美绝凡尘的俏脸无喜无怒,陡然生出一股奇异特殊的迫人气势,不疾不徐应道:“知道了,立刻准备一间上房,我们的马已经牵到后面,那匹黑马要小心侍候,不得出任何差错。”说话间,那股迫人气势由淡而浓,叫人不由自主的生出一种仰视之感。
  这才是史月华的本来面目,试想她平日帮老爹史爱财打理各处生意,管理着手下数万,又怎会是与李志豪在一起时那副小女人状?
  “是。”胡掌柜没有半点废话,他心中对大小姐比老太爷史爱财的敬畏还多,大小姐的精明干练在财神势力中是出了名的,十五岁开始管理财神势力事务以来,至今从未出过哪怕一丁点错误,在她面前谁敢不兢兢业业,便是史老太爷对这女儿也怕的紧。
  胡进财引着二人穿过大堂,从后门走入楼后的院中。
  大院是标准的四合院,酒楼位于正北,东面是马房,南面是柴房,西边是一排破破烂烂的矮房。
  胡掌柜领二人来到西面那排矮房前,推开其中一间房门,只见房内除了一张平桌,两只破凳外,便只剩下一张木床,再无其他摆设。
  胡掌柜肃手让道:“大小姐,您请进。”
  月华泰然而入,随意优雅的坐在破凳上,好像那是皇帝的龙椅一般,轻抬玉首道:“这里没你的事了,下去吧。”
  胡掌柜躬身又行一礼:“是,小姐,”说完转身离去,自始至终没有用正眼看李志豪一眼。
  李志豪倒并未在意这个,他还处在极度的震惊中没有恢复过来,此时正一脸错愕的呆立在门外不知所措。
  这……这算什么?那个乖巧可人的丫鬟一转脸的功夫就变成了高高在上的女皇,而这间所谓的上房……
  谁又能想到所谓的上房会是如此不堪的模样,跟长春谷中自己所住的木屋都没法比。
  胡掌柜前脚刚走,月华这丫头象四川变脸一样马上又变回讨喜丫鬟嘴脸,自凳子上一跳而起,蹦蹦跳跳来到兀自在房门口发呆的李志豪身前娇道:“公子,你发什么呆呀?还不快进来。”
  李志豪回过神来,疑惑的道:“月华,这……这就是上房?怎么好像……好像……”他一时实在是找不到什么特别形象的说明词来形容这个上房。
  月华小脸上全是理所当然的神情道:“当然,我爹在此都是睡在南面的那排柴房里,他还舍不得睡这么好的房间呢。”
  “什么?”李志豪不能自制发出一声惊呼,开玩笑?可看月华小脸上那认真的神情又实在不象,当下哭笑不得道:“你爹倒也真是一个非常人。”
  月华一本正经的答道:“我爹他老人家常说,钱好比珍玩,是用来收藏的,如果一定要花,也要花在刀刃上,绝不能为了这点生活小事随意挥霍。” 说完冲着无言以对的李志豪甜甜一笑,那样子足以迷倒天下间所有的男人。
  别看这丫头脸上神情正经的紧,其实肚皮都快笑破了,
  虽然以前她也经常在下人房如此戏耍追求她的那些名门公子,但那些人着实乏味,或是一脸受辱的模样拂袖而去,或是故作甘之如饴,表明追求她绝非为了财富,那一张张面孔让她看了就厌烦。
  又有哪人象眼前这位似的,短短数息的工夫,脸上的表情足足变换了十多次,胆子更是大到了极点,竟敢当着自己的面反讽她老爹是“非常人”,实在笑死人,偏偏月华表面上还要强忍着不露声色,不然岂不是没得玩了,真难为这丫头还能忍得住。
  李志豪早对月华的美貌免疫了,对着那能迷死人的笑脸翻了翻白眼,然后无奈弯腰进了矮屋,没办法,房门太矮。
  进到屋内,他将行囊往床上一丢,一屁股坐在薄板床上,才发现这房间比在屋外看的还要小,不禁叹口气道:“月华,屋里怎么连个茶壶茶碗都没有,我真是服了你们父女俩,便是抠门也用不着这么虐待自己。”
  月华道:“公子,你就将就将就好了,我家一直都是如此。”
  李志豪无奈道:“也罢,谁叫这是你家的地盘,不将就又能怎地?我说丫鬟小姐,既然到了你家地盘,身上的衣服总该还我了吧?”
  月华赖皮道:“可是这里没有我的衣服,而且我身上也没有钱……”
  李志豪气的又翻了翻白眼,难怪以往师父提到破衣财神时都是那种怪怪眼神,以女观父,已然可见一斑,只得无奈的自怀中掏出了一锭银子道:“算我怕你了,这是十两银子,你叫伙计买套衣服,看你现在,男不男女不女的。”
  月华高兴的接过银子,美滋滋道:“那月华可就不客气了,多谢公子。”说完出门招来一名店伙计,让他为自己买衣服去了。
  李志豪看着月华那副高兴的样子,不由摇头苦笑道:“难怪人常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天下竟会有这样的怪胎,明明身家无数,还要占别人一件衣服的便宜,唉。”说着忍不住又叹了口气。
  正在自言自语间,月华已经回到屋中,冲李志豪甜甜一笑道:“公子饿了吧?我已叫人送来饭菜。”
  李志豪确实有些肚饿,闻言大喜,他天性好吃,心道如此气派的酒楼,做出来的饭菜总不应太差吧?各种诱人美味在他脑海中不停飞舞盘旋,忍不住没德行的咽下口分泌过多的口水笑道:“好丫头,总算还有点良心,知道公子我自昨晚就被你气的没吃饭。怎么着?打算叫什么好菜招待你家公子。”
  月华神秘一笑道:“一会儿公子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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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李志豪急切期盼的等待之下,终于有三个店伙计端着菜出现。
  头一个伙计手中是一锅白饭和两只瓷碗,后两个每人手中端着一只景德镇烧出的青花大瓷盘,光是这两个瓷盘就已价格不菲,两个瓷盘之上盖着两个同样的瓷盘,恐是怕盘中的菜肴凉了保温之用。
  李志豪暗暗吞下一口口水,心急道:“月华,不就是一顿饭吗?哪用搞的这么麻烦,快点吧,我肚中的馋虫已造起反来。”
  待伙计将饭菜放妥出屋,月华才笑道:“公子,你急什么,吃吧。”说着揭开了保温用的两支盘子。
  李志豪的目光触到盘中的菜时,原本已快流出来的口水又都自动退回到了肚子里,饥火中烧的感觉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原来,这两盘菜一盘是清炒萝卜丝,另一盘是醋溜大白菜。
  俗话说的好,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看着这两盘菜,李志豪大失所望的道:“月华,这就是你差人送来的饭菜?”
  “公子,这是你的饭。”月华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心,丝豪没有察觉到李志豪的失望之情,为李志豪和自己各盛了一碗饭,然后极为香甜的吃将起来,好似桌上摆的全是山珍海味似的。
  李志豪欲哭无泪的端起饭碗,却没有动筷子。他在心中不住暗骂自己愚蠢,这个吝啬到极点的臭丫头又怎会请自己吃什么好东西。
  他的目光不觉瞟向月华,却被这丫头那不算优雅的吃相所吸引,心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她一个家财无数的千金小姐都能吃得下,我一个乞丐出身的穷小子还嫌什么?嘿!想不到我李志豪竟还比不上这个臭丫头。”
  掩下心中暗涌的惭愧之情,李志豪叫道:“喂,臭丫头,你吃那么快干什么?给我留点,别抢我的白菜。”说罢,筷如闪电,攻向盘中之菜。
  月华冲他一笑,手上也加快速度,与李志豪争抢起来,眼中闪过一丝异样的光彩,不过李志豪这蠢蛋光顾着抢菜,没有看到。
  一顿饭吃得好像是打架似的,只用了一盏茶的工夫就吃的盆干碗净,那盛菜的盘子更被吃的汤水俱净,好像是用舌头添过一般。
  李志豪拍了拍鼓涨的肚皮仰天打了个饱嗝不忘抱怨一句:“月华,你这丫头就请公子我吃萝卜白菜,看我不治你一个大不敬之罪。”
  月华边叫伙计打扫收拾边道:“俗话说鱼生火肉生痰,白菜萝卜保平安,公子,我这可是为你好。”
  “总有你说的,你这臭丫头。”李志豪摇头苦笑道,却没发觉自己话中所带的娇宠味道。
  待伙计收拾完毕退下去后,李志豪记起欣欣忍不住问道:“月华,我那……老婆的事你没忘吧?”
  月华答道:“放心吧公子,月华已经交待下去了,几天内定有回报。”
  李志豪放心道:“如此就好,来月华,你坐下,现下无事,给公子讲讲江湖上的事。”
  月华应了一声,坐下来道:“公子想听什么?”
  李志豪沉吟着道:“我什么都不懂,月华随意说吧,只要是江湖人应该知道的,都说来听听。”
  月华点点头,秀眉微蹙着准备了片刻,才道:“自七大门派因消灭通天魔宫而衰落之后,经过六十余年的血腥纷争,现在江湖上形成了以四大势力为首,四足鼎立、群雄纷争的局面。”
  李志豪来了兴趣,说道:“哦?仔细说来听听。”
  月华道:“四大势力各霸一方,分别是诸葛世家、白骨教、天凤帮和云雾谷。”
  “诸葛世家不但本身实力极强,且颇得白道群雄拥戴,当代之主乃是二龙之一的玉面龙王诸葛青松,德高望重,可以说是整个武林白道的精神领袖。
  白骨教教主是白骨双魔……”
  李志豪突然听到了刻骨铭心的这四个字,登时浑身一震,失声打断月华的话头道:“什么?白骨双魔是白骨教的教主?”
  月华有些诧异,却并未多问,接着道:“白骨教原本是保定一带的地方势力,当时叫黑血盟,不知什么原因在十四年前,白骨双魔这两个绝世魔头突然出现在黑血盟,从那以后黑血盟改名为白骨教。
  自从这两个老魔入主白骨教后,大肆扩充势力,有无数的黑道高手投入其摩下,短短十来年的时间一举成为了名动天下的大帮派。
  白骨教中多为黑道凶徒,他们行事狠辣阴险,是江湖上最可怕的势力。”说到这,还是禁不住好奇问道:“公子,你怎会如此重视白骨教?”
  李志豪轻轻吸了一口气,抬手按在了胸前所挂那块陪伴了自己十六年的心型玉玦,这是养父七窍玲珑临终前留给自己唯一的纪念之物,强自按下心中激荡的仇恨之火,摆摆手让月华继续往下说。
  月华心中留意,却不多问,继续道:“天凤帮是由一群女子组成,平时做事亦正亦邪,看不出是黑道白道。其帮主齐天凤终日蒙面,除少数亲信外,无人见过她的真面目。
  而四大势力中最神秘的要算云雾谷了,他们行事诡秘异常,江湖中无人知晓他们的武功来历和组织形式,甚至连他们的总坛设在哪里都无人知晓,只知道他们的势力范围遍布整个西南地区。”
  “如今江湖上最厉害的就是这四个帮派势力,其他势力如丐帮和七大门派等一向不会主动挑衅,所以只要不招惹他们,公子倒不用在意他们。
  基本上就是如此,公子你还有什么想知道的?”
  李志豪点了点头,想了想道:“江湖中近来的风云人物有哪些?”
  月华道:“近来的风云人物基本上都是老一辈十绝的门下弟子,共有六人,江湖人无聊,变了两段顺口溜,刀狂、彩凤、玉麒麟,淫魔、莽汉、美仙子。”
  不待李志豪细问,月华已续道:“刀狂,出道仅半年,月华也没有见过,此人出身不详,武功不详,年龄不详,只听说他终日戴着黑斗笠,看不清面孔,刀法凶狠泼辣,无人能敌,不过行事正而非邪。彩凤,天凤帮主的亲传弟子,名叫顾雪心,为人冷艳异常,从不对人假以辞色。玉麒麟是玉面龙王的嫡亲长孙,叫诸葛洪信,生的英俊儒雅,丰神绝世,有武林第一美男子之称,极讨女子欢心。淫魔,就是被公子杀掉的金少华,自不必多说。莽汉,姓名不详,此人是三奇之一醉酒狂丐那老东西的宝贝弟子,嗜武成性,终日找寻高手比武,不打赢对手决不罢休,是江湖公认最为难缠的人物之一。基本上就是这些。”
  李志豪掰着手指头,奇道:“就这些?月华刚说了五个,好象还差一个,不是还有一个美仙子吗?”
  月华早料到他会如此问,得意洋洋道:“嘿嘿,公子爷,不好意思,美仙子正是你的丫鬟也就是月华我了。”
  李志豪没好气地上下打量了月华两眼,撇着嘴道:“想来江湖人的眼睛都长到下巴去了?”
  月华何曾被人如此损过,又气又恼,小性子上来,半是玩笑半是认真的舞起两只小拳头,捶向李志豪。
  就在这时,门外传来胡掌柜的声音:“小姐,衣服给您买来了。”
  好突然,就在一瞬间的工夫,月华便从嗔怒打闹的小姑娘变成了威严无比的女皇,让正在躲避粉拳的李志豪煞是无法适应,心道:“听说过女人善变,可没见过似这个丫头一般这么善变的女人。”
  月华缓缓转过身来,声音低沉中带着无上威严道:“胡掌柜,将衣服拿进来。”
  胡掌柜恭敬的用双手捧着一身白色的衣裙进来,交给月华,显然他还有事情要说,稍微犹豫了一下然后迟疑道:“小姐……”
  话还没说完,就被月华打断了,月华道:“你先到前面去,一刻后再来。”
  胡掌柜的话不敢再说,赶忙告退。
  胡掌柜刚走,月华又变回李志豪面前那个没一点心机的小女孩,抱着衣服欣喜的对他道:“公子,你先出去一下,待月华换过这身衣裙好不好?”
  李志豪对她的这种变化已经有些见怪不怪了,无可奈何的摇了摇头,然后推门来至屋外,顺手将屋门关紧。
  不一会儿的工夫,房门打开,一身白衣的月华将李志豪拉入房中。
  月华兴奋的旋了个身,有意秀了下自己曼妙身段,开心道:“公子看月华穿这身白衣怎样?漂不漂亮?”
  这身白衣简洁素净,可就是如此平凡的白衣一旦穿在身材妙曼的月华身上,竟仿佛变作了衣中极品,而月华自是显得更加的风韵万千,清丽绝俗,叫人情不自禁的要感叹,原来衣与人还可以如此天衣无缝、相得益彰。
  在李志豪眼中,清新高雅的月华有如芙蓉仙子般光彩熠熠,将女孩的天真与女人的美艳如此完美的集中在她一人身上,早被她迷的有些花了眼,不过依照他的性格,自是不会把这种话说出口来。
  吞了口分泌过多的口水,他撇撇嘴道:“马马虎虎还算过的去。”随即想起了什么伸手又道:“这衣服怕值不得十两银子吧?将剩下的银子还来。”
  月华啐他一声,嗔道:“公子真是小气,赏下来的银钱哪有再要回去的道理?”
  李志豪岂肯善罢甘休,逼上一步道:“少说废话,当公子是冤大头不成?快快还来。”
  月华两手交于背后,挺着坚挺圆润的小胸脯撒娇道:“不还不还,就是不还。”眼神如醉人陈酿,投射在李志豪眼中。
  可惜李志豪没能接收到那醉人眼神,他的目光焦点全落在那迷人的坚挺之上,心神难以自制的荡漾不已……
  月华见公子爷突然两眼发直盯在自己身上,以为自己身上有了什么不妥,莫名其妙的顺着他的目光寻去,猛然惊觉竟是自己的……自己的……
  月华的目光立时就严厉起来,一道精光如刀刃般刺在李志豪脸上。
  偏偏李志豪脑子正处在走神溜号状态中,如此犀利的眼神竟迟钝的一点感应都没有,这在象他这等级数的高手来说简直是不可能出现的状况。
  月华的眼神忽的柔和起来,这人若真是登徒子,自早有无数次机会对自己下手,怎么可能留待这时。
  不知怎的,月华莫名竟有些喜欢起李志豪这等痴迷目光来,脸颊不由浮起两朵红云,樱桃小嘴也似气非气的噘了起来,却不提醒李志豪,倒要看他接下来会干出什么出人意料的事情。
  李志豪似大梦初醒般猛然惊醒,他自己也不晓得为何方才竟会如此失态,偷眼看去发现月华紧盯在他身上似笑非笑的眼神,心中咯噔一下暗叫完蛋,还不晓得月华这丫头会怎样把自己往坏了想?
  眼看自己一世英名就要在一念糊涂间破坏殆尽,待想张口解释又怕越描越黑,心念电转间,灵机一动,张嘴打了个哈哈没正形道:“方才突然记起一事,不知怎的竟发起呆来,月华勿怪。”
  月华心中莫名生出一股失望的感觉,随即又嗔怪起自己的荒唐来,失望什么?难不成还希望公子真的伸手摸自己一把?
  忽然醒觉自己的想法更加荒唐起来,不仅小脸又是一红,哪还顾得上拆穿李志豪的托词。
  屋中二人正尴尬间,一刻时间已到,胡掌柜的声音准时出现在了门口:“小姐,属下有事禀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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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掌柜的到来打破了二人间那难言的尴尬,李志豪心道:“这丫头又要变脸。”
  果然不出他所料,方才还娇羞不已的月华转眼变成威严的女皇,就好像她随身携带了两副面具,一副是毫无心机的天真小女孩的面具只在李志豪面前出现,还有一副就是眼前这威严的女皇面具,在除了李志豪外的所有人面前都是这种面目。
  月华好似方才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冷静的如一潭无波的古井道:“进来,有事快报。”
  胡掌柜进屋后,有些迟疑的看了李志豪一眼,欲言又止。
  月华秀目微瞪,带着薄薄的怒意道:“李公子不是外人,有话直说就是。”
  胡掌柜恭敬道:“启禀小姐,通天魔宫有人再现江湖,据说是个黑衣汉子,目前江湖各大势力都已派人追杀。但那人武功极高,多次逃脱,刚刚传来的消息,那人已被各大势力围在了五里铺。”
  李志豪闻言不禁插嘴道:“五里铺?好像离此不远?”
  胡掌柜瞄了李志豪一眼,眼神中的轻蔑,象是在看一条癞皮狗,充耳不闻的请示月华道:“还请小姐定夺。”
  李志豪哪里受得了这等轻蔑对待,登时有些火了。
  月华凝神细思,并未注意到李志豪的脸色已变,心念电转间果断道:“立刻备马,我要去看看。”
  胡掌柜应道:“是,小姐可还有其他吩咐?”
  月华摇首道:“快去准备。”
  胡掌柜领命出去备马,他一出门,月华又变为一脸柔顺可爱神情的样子对李志豪道:“公子,咱们去看看热闹如何?”
  李志豪不是蠢人,他虽然为人懒散,但却精明极了,经过胡掌柜的冷遇,再回想了一遍与月华这半日来的相处,登时想通了月华这位千金大小姐实则一直在耍他这个傻小子。
  李志豪哪受得了这等侮辱,猛地站了起来,冷哼一声道:“怎么?你大小姐决定了的事情还用得着问我吗,我算什么东西,一个江湖中的混混罢了。不好意思,我对什么狗屁魔宫不感兴趣,要去寻我师妹去。”
  月华惊疑道:“咦?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一转眼就变脸了,谁惹公子你生气了?”
  李志豪冷然道:“我李志豪虽穷不傻,史大小姐便别做戏了。”说话间抓起行囊就走了出去。
  李志豪一出门就见到对面马房中,几个伙计正要给黑风和另一匹健马套上马鞍和缰绳,黑风哪容生人近身,不耐烦的发出一阵嘶鸣,并扬起前蹄阻止。
  李志豪见状大怒,竟然有人敢碰他的宝贝黑风,他高喝一声:“大胆,谁让你们动我的马的?”喝声中注入内力,好似惊雷般在几个伙计耳中爆响,几人一时不备,全被震傻了,手中之物丢了一地。
  站在马房外监督的胡掌柜回过头来,不耐烦的道:“刚才你在房中没有听到么?是我家小姐让备马的。”
  这下更是火上浇油,李志豪只觉得怒火直冲脑门,强吸口气,徐徐道:“奴才就是奴才,不过是个狗仗人势的东西,她是你家小姐,可管不到少爷的头上。”
  胡掌柜一听这话,脸色大变,气的他哆哆嗦嗦的道:“你……你说什么?你这……”
  史月华在一边可听着不对劲了,忙打断胡掌柜的话道:“公子,何必发这么大的火气,胡掌柜也是一番好意,何必出口伤人呢。”
  刚才月华一直在思索有关魔宫少年的事情,判断下一步如何行动对于财神势力才是最有利的,因此并未注意李志豪的情绪变化。
  李志豪心中本就已对月华生出看法,再听月华这么一说,更是坚定了他原本的想法,哪还能忍的住心中的怒火,当场发飙道:“好意?少爷我受不起。黑风,出来,咱们走,不受这份窝囊气。”
  黑风早已不耐,闻声稀溜溜发出一声长嘶,也未见它做势,后蹄原地一蹬,竟然轻松蹿过近丈高的马栏,跑到李志豪的面前,李志豪翻身跳上马背,在众人的嗔目结舌中,扬长而去。
  月华有些发呆不知所措的望着独自扬长而去的背影,搞不懂这位公子爷怎会突然发怒?
  这时耳边传来胡掌柜的声音:“哼,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就凭你这样小混混也敢追求我家小姐?”
  月华突然脑中灵光一闪,心中有了些许眉目,她不动声色的道:“胡掌柜,刚才你可是对他无礼了吗?”
  胡掌柜赶忙道:“回禀小姐,属下与以前的态度一样,并无特别无礼之言。”
  原来史月华为了摆脱那些追求她的无聊男子,总是想尽方法捉弄之,经常使用的一招就是扮穷,而作为月华下属的胡掌柜自然也不会给这些人好脸色看,久而久之成了习惯,这次也把李志豪当成了这类人对付了。
  月华闻言气往上撞,连一直以来在属下面前的冷静也维持不住了,颤声道:“胡进财!你……看你平日聪明,怎么今日如此糊涂,他是本小姐的救命恩人,好不容易才求得他与我同行。你……你真是气死我了。”
  胡掌柜吓的赶忙跪地请罪:“属下无知,请小姐降罪,请小姐息怒。”
  月华着急追赶李志豪,这时哪有空理他,急道:“还不快去备马,若能将他追回,我就饶你这次,若是追不上……”接下来的话月华故意没说,不过以胡掌柜的聪明及对这位大小姐的了解,自是明白,急忙亲自为她备马。
  月华上马,一句话也没交待,追了出去,留下胡掌柜喃喃道自语:“救命恩人?那为何还让他住下人房,吃萝卜白菜。”
  再说李志豪,一怒出了富豪酒楼,因大街上行人太多,无法放马疾驰,他只得顺着街道向城门走,一路行来借着打量四周街景,驱散心中的怒火。
  不经意间,他看到前方路边蹲着一个小乞丐,小乞丐一身衣衫褴褛,蓬头垢面,骨瘦如柴,明显长期营养不良,看身形不过五六岁大小,身前放着一只破碗,几只蝇虫不停的围着他转,可以想见他此时身上的味道,路人老远就捂鼻绕行。
  小丐身前的破碗是空的,看来他今天还一无所获,一双不解世事的眼睛空洞而无力,充满了饥饿与迷茫。,嘴里还兀自嗫嚅着什么,只是声如蚊蝇般谁也听不清楚。
  李志豪见状心中一酸,这小丐象极了幼年时候的自己,同样的弱小,同样的无助,不过自己比他幸运,有养父的照顾教导,虽然吃了无数颠簸流离之苦,但仗着精明的头脑,却很少被人欺负。
  他下马走至小丐身前,掏出一锭碎银放入碗中,小丐先是一愣,有些不敢置信的看着碗中的那锭碎银,然后突然将碎银抓在手中,生怕被别人发现来抢,小脑袋还机警的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注意才稍稍松了口气将碎银偷偷藏到了怀里。
  李志豪看着他的这些动作,心中充满了熟悉的感觉,真像当年的自己,连动作都几乎一模一样。这时小丐才反应过来,不住的给李志豪叩头,连声道:“谢谢大爷,多谢大爷。”
  李志豪一把将他拉起,道:“别谢了,还不快走,小心别让人抢了。记住以后要长能耐,有出息,可别一辈子要饭呀。”
  小丐天真中带着一丝世故道:“我明白,我知道怎么不被人抢走,我走了,好心的银子叔叔。”说完拿起地上的破碗,从人缝中跑了,转眼就不见了踪影,看来确实很有经验。
  李志豪望着小丐溜走的方向不禁摇头,陷入了沉思,遥想起童年的自己,不由感慨万千。
  笑了:“这小家伙,还真有点头脑。一群市井小民的哄闹声打断了他的思绪,“唉,我今天是怎么了,居然有点儿女情长悲伤秋月的感觉,一定是刚才被气的。”
  方才这一幕全被追赶而来的月华看到,这时见他要走急忙催马上前对他道:“公子,你等等人家呀,你不要我这个丫环了?”
  李志豪的心情已经平静下来,一副古井无波状道:“算了吧大小姐,你又何必继续装下去,难道戏弄我戏弄的还不够吗?”
  月华慌忙解释道:“公子,你误会了,你听我解释嘛。”说着将此中原委一一道来。
  李志豪听罢这番解释,虽还有些将信将疑,心中的火气却已消了,忍不住揶揄道:“反正吹牛又吹不死人?会有那么多人追求你?还对你百依百顺?我可不信。”
  月华嗔道:“公子,你坏。”
  总算放下心来,会这么说至少表明他已不再生气,她生平头一次如此在乎一个人,还真怕他生气再不理她,现在心情总算放松下来,问道:“公子,我们现在去哪里?”
  李志豪道:“你不是要去看看那个魔宫的人么?去看看也好,正好我也挺好奇魔宫的人到底有没有传说中三头六臂那么恐怖。”
  月华大喜,像个孩子般拉住李志豪的袖子撒娇道:“多谢公子,公子真好。”
  李志豪怔怔的望着月华兴奋中带着一丝天真的小脸,却哪里分辨得清,眼前的她到底是真情还是假意。
  两人上马,出西门顺官道直奔五里铺驰去。
  月华望着忽然变得沉默的李志豪,不知怎的,竟然觉得甚是心慌,然而一时间她又不知该说些什么,两人便始终这么沉默着各自想着心事,任凭胯下马儿向前疾驰。
  前方突然出现一片平野,黑压压站着许多人,少说也有数百之众。李志豪举目望去,心道:“八成就是这里了。”
  俩人走至近前,见人群中围了一个十几丈方圆的大圈,正中站着一个青年汉子。
  看这人年岁不过二十,却奇异的给人历尽沧桑的感觉。一身黑衣已经破碎不堪,身上满是伤痕,有翻着血肉的新伤也有刚刚结疤的旧创。
  他身形瘦削,由于受伤失血过多脸色有些苍白,两道厉眉下,一双冷芒四射的鹰目,面对这一群高手的包围,可说已到了必死之境地,却没有一丝畏惧之色,细薄冷削的嘴唇微微向上撇着,全是轻蔑不屑的神情,嘴角一条血痕流至下巴,看来内伤也不轻。
  李志豪虽明知这汉子是魔宫的余孽,整个武林的公敌,却不由自主的对他生出一股由衷的敬佩之情,佩服他虽身陷绝境却无一丝胆怯畏惧之色,显得那样从容与孤傲。
  李志豪自问若角色对调,换到对方的处境,怕也做不到对方的视死如归,没办法,谁叫他自幼接受的是保命第一的教育?因此不由对此人起了惺惺相惜之心。
  月华在他身边低声道:“好热闹,四大势力和七大门派的人都到了。”然后悄声为他指认,李志豪依月华的指点,看向四周,只见各大势力分站一处,界限分明,极易辨认。
  东北方是一群身着青衣的女子,年岁都不太大,领头的是一位彩衣姑娘,也就二十许的模样,生的玉貌雪肤,双瞳如水,黛眉似月,环鼻樱口,秀发如云,好一个绝色佳人,只是自她那如水双瞳射出丝丝冷意,令人不敢亲近。
  此女正是天凤帮帮主齐天凤的亲传弟子,江湖六杰中的彩凤顾雪心。在她身后的一百多名绿衣少女皆是天凤帮中的精英。
  正北被一群身着黑衣面目可憎的凶神恶煞占据着,他们正是李志豪恨之入骨的白骨双魔的手下。
  这些人昔日都是凶名卓著的黑道煞星,为白骨双魔收服后归入白骨教,平日行事诡异莫测,下手狠毒无比,对敌时不择手段,下毒暗算无所不用其极。
  白骨教领头的是一个干瘦老头,他是白骨教总护法追魂掌云九山,在教中的地位仅次于正副教主白骨双魔,武功高绝很受二魔器重。
  李志豪的目光在白骨教处停顿了一会,面上表情平静,只是眼中射出丝丝杀气。
  正南是一群紫衣蒙面人,他们就是四大势力中最神秘的一支云雾谷。云雾谷中人每次出现,人数不定有男有女,一律黑巾蒙面。他们从不主动生事,但若有人相犯,其报复之惨烈绝对令人胆颤心寒。
  十年前,雄霸西南的飞云帮无故杀了云雾谷十三名属下,结果云雾谷在一夜之间将飞云帮总坛杀了个鸡犬不留,飞云帮帮主恨地无环秦奉天身遭千刀万剐之刑而死,红极一时的飞云帮就这样土崩瓦解了。此事轰动江湖,自此后再也无人敢轻易招惹这些神秘的人。
  正西是一群黄衣人,诸葛世家少主玉麒麟诸葛洪信赫然站在最前面。他正如月华形容的那样俊逸儒雅,丰神绝世,而方才道上碰到的潜龙堡护堡八卫正在他的身后站立。
  诸葛世家现在可说是整个武林白道的象征,其行侠仗义,主持公道之名远播,江湖上的恩怨是非双方当事人皆愿到潜龙堡请世家家主玉面龙王诸葛青松来评断。
  自玉麒麟诸葛洪信出道以来,凭其武功机智着实做下了几件震动江湖的大事,隐然已有新一代武林领袖之势,且由于他的相貌、风采、侠名引来无数名媛侠女争宠,所以身边总少不了美女相伴。
  这不,现在在他右手边站着的正是白道名宿铁扇狂儒的爱女白燕崔小玉。
  紧挨着诸葛世家的是已有些没落的七大门派,他们僧道俗全有,显得杂乱无章,比之四大势力那整齐划一的阵势,在气势上已弱了半筹。
  七大门派自知势力日衰,于二十年前结成同盟,共同进退,奈何彼此间互相争权夺势,形同一盘散沙。
  再剩下的就是一些来过过眼瘾的江湖浪人,他们没有组织,零零散散的站在四周,为数不少,其中也不乏有想看机会捡便宜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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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志豪听罢不禁有些纳闷,奇道:“怎么没见到丐帮的人?”
  一提到丐帮,月华这丫头就有气,谁让丐帮那老不死的醉酒狂丐得罪过她爹破衣财神,还同破衣财神力拼了三次,这怨不可谓不小,她撇了撇小嘴道:“那群叫花子还有点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实力不行,来了也得不着好处,自然要省下力气去要饭了。”
  其实丐帮中人一般从不介入江湖仇杀,他们只是跑腿传送消息或者帮忙找人找东西等挣些辛苦钱,是江湖中最没有野心的一个大势力。
  可绝没有人敢因此而小看了他们,长老醉酒狂丐身列三奇,帮主铁头神丐是武林中有数的高手之一,而醉酒狂丐那难缠的徒弟莽汉也是江湖新一代的顶尖高手之一。
  除这声威赫赫的三大高手之外,丐帮耳目遍及天下,任何风吹草动都很难瞒的过他们。拥有这样的实力,再加上它的无害性,也难怪各大势力会不约而同的约束手下,尽量不去招惹丐帮。
  李志豪听了月华的气话心中好笑,笑道:“你这丫头,你是说我们没有自知之明吗?你认为我们能得到什么好处?”
  月华眼见李志豪已然恢复如常,再不似方才那般深沉,登时松了一口气,悄悄将小嘴伸到李志豪的耳边,吐气如兰道:“听我爹说,魔宫之中隐藏着一个大宝藏,内有奇珍异宝无数,据说最诱人的是一部由黄帝所著的绝世秘籍——金丹大法,习之可以得道飞升,白日成仙。公子,要是你,你会不会感兴趣?”
  李志豪开始还觉得耳朵痒痒的,又是舒服又是难受,待听罢月华的话,禁不住气就不打一处来,嗤之以鼻的道:“胡扯,你又见过几个神仙?还不是那些江湖术士的愚民之说,亏你这么聪明的人会相信这个。”
  月华天真的道:“就算武学秘籍是假的,还有那个大宝藏呢,魔宫数百年的历史,敛财无数,这可是有据可查的。公子想象,数百万两银子,足以建成一座银砖银瓦打造的纯银大院,天天住在里面,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说着话月华已是一副无限陶醉的神情。
  李志豪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不自禁的身手在月华滑腻动人的小脸上拧了一把,嗔道:“你个财迷心窍的丫头,小心银子多了砸死你。跟人家丐帮学学,穷的天天要饭,也不贪图非分之财,再想想你自己,唉,坐拥亿万家财,还一天到晚想着发财,也不惭愧。”
  他与师妹打闹惯了,并不觉得自己方才的举动话语何等样的亲昵,月华的小脸上一片羞红,顿了许久才讷讷道:“丐帮的人要是不要饭,那还能叫丐帮吗?”
  李志豪想了想月华这话,也觉好笑,呵呵笑了起来,嘴上嗔骂一声“你这丫头没救了”,不再理月华,却没有看到身旁的月华冲他扮了一个俏皮的鬼脸,星眸中尽是得意开心的动人神采。
  各大势力的人并不急于对魔宫之人动手,他们已将他视如囊中之物,因此正在争夺各自的利益,而这年轻汉子也乐得有个喘息之机,暗自调息疗伤。
  只听玉麒麟朗声道:“各位同道,既然我等现在已将这魔宫余孽围在此处,依在下拙见,应先将其暂时扣押,然后召开武林大会公决,不知各位以为如何?”这番话说的义正词严,不负他平素的侠名。
  追魂掌云九山嘿嘿冷笑数声道:“诸葛少堡主所言甚是,此人为老夫所伤,所以理当由本教代各位看押。”
  “云九山,说大话也不怕闪到舌头,凭什么让你们白骨教看押,照你所说,此人身上的伤有一半是我们云雾谷留下的,依我看应归我们云雾谷。”话音清脆动听,是个少女的声音,循声看去正是来自云雾谷的阵营里,只是他们皆黑巾蒙面,不知是哪一个说的。
  此言一出,云九山的老脸有些挂不住了,大喝道:“大胆!是哪个不知死的东西,有种出来叫老夫见见。”
  这时外围有人轻声道:“人家一个大姑娘,哪来的‘种’让你见呀。”此言一出,场中登时一片暧昧的笑声,李志豪也被逗的呵呵直笑,直道此言“有趣”的紧,弄得月华满面飞霞的用手捅了他一下,低啐道:“无聊。”
  任他云九山城府再深也不禁大怒,勃然道:“谁?是哪个小辈?给老夫出来。”
  想当然的,自然没有人愿意逞这无谓的英雄,云九山比之十绝中人也只不过是稍差一筹而已,其功力之深,威名之盛,足列武林超等高手之列,再加上现在身为白骨教总护法,在白骨教中二人之下,万人之上,可说位高权重,得罪了他,等于连整个白骨教都一并得罪了。
  这时,彩凤顾雪心有些不耐烦的道:“云九山,这里没人是来看你耍狠卖狂的,要发火冲你的属下发,别人可不吃你这一套。”
  云九山一肚子的火气正没有地方发泄呢,听到顾雪心的话,冷笑道:“姓顾的丫头,你可是想讨打吗?”
  顾雪心冷道:“怕你不成?”
  “也罢,老夫就替你的师父管教管教你。”说罢,云九山缓步走入场中。
  顾雪心冷哼一声,也向场中走去,眼看俩人就要展开一场大战。
  这一战无论谁胜谁负,都会少一个厉害的对手,甚至有可能两败俱伤,岂不是更妙,众人自是乐得旁观。可就在这时,玉麒麟诸葛洪信朗声道:“二位且慢!云前辈,顾姑娘,当前还是处理这魔宫余孽为重,何必先自乱阵脚呢?”
  云九山本就不愿同顾雪心为敌,毕竟对方是新一代武林顶尖的年轻高手之一,功力不可小视,何况天凤帮是实力不比白骨教弱多少的江湖一大强势,与这样的对手对敌实在没有多少把握,何苦先拼个两败俱伤,让别人看了笑话还当自己是大傻瓜,只是刚才被话赶到那种地步,为了维护自己的威望不得不如此,现在有了诸葛洪信这句话当台阶下,何乐而不为。
  他就坡下驴道:“哼!这次就算了,姓顾的丫头,咱们以后再算这笔帐。”说罢转身回到自己的阵中。
  顾雪心也有云九山同样的顾虑,所以冷哼一声:“本姑娘等着你。”也转身回到天凤帮的阵营。
  看到场中这一幕的众多江湖浪人中赞叹声连绵不绝:“不愧是诸葛世家的少主人,诸葛少堡主真是一代豪侠呀。”
  “是呀,是呀,毫无私心,主持公道,好。”
  一片歌功颂德声中,李志豪心里却暗自嘀咕,不自觉低低的自言自语道:“这诸葛少堡主我怎么看他这么不顺眼?”
  他的声音虽然很低,却还是被耳尖的月华听到,这丫头一脸坏笑道:“公子你不是嫉妒人家吧?嫉妒人家年纪比你轻,相貌比你俊,武功比你强,家世比你好。不过公子你放心,有三件事他肯定比不上你。”
  李志豪气得笑道:“丫头胡说,公子我是这么小气的人吗?”顿了顿又好奇道:“你倒说说我有哪三件事比他强?”
  月华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道:“第一,公子的饭量肯定比他多。第二,公子的老婆肯定比他多。第三,他肯定没有月华这样聪明美丽的丫鬟,所以这点公子也肯定比他强。”
  月华的言下之意很简单,第一,公子是饭桶。第二,公子是好色花心之徒。第三,可见月华是多么重要的了,其实只有这点才是公子唯一真正强过诸葛洪信的。
  李志豪听了一愣,嘀咕一声臭丫头你等着,眯着双眼迅速打量一下左右四方,见人人皆将注意力放在场中,无人注意他们,脸上闪过一丝诡秘的轻笑,闪电般抬手狠狠给了月华那圆润翘挺的小屁股一巴掌。
  月华突遭此重创,不禁低声的惊呼了一声,小脸红得好似关老爷,一头躲到了李志豪身后,羞涩的抱怨道:“公子讨厌,怎么能在这么多人面前打人家那里?”
  那声音好娇嫩,不但没有丝毫恼意,且话语之中好像有些语病,难道只有他们俩人的时候就可以打了吗?
  李志豪打完这一下也有点发呆,自己怎么就这样没走脑子的打了月华的小屁股呢,这可是属于男女间最亲昵的动作,这代表什么,李志豪不敢再想下去了,他只是觉得自己有些对不起亲爱的小师妹,两个人同时沉默了。
  就在这时,场外突然传出一声惊雷般的暴喝:“前面挡路的都给太爷我闪开,太爷要找那魔宫之人比试武功。”声音粗犷有力,充满了霸气。
  接着,就见人潮向两侧分开了一道通路,走来一个大汉。
  此人膀大腰圆,身高足有九尺还多,一脸络腮胡须,短眉,小三角眼,蒜头鼻子,脸上还有点点黑斑,身着一件敞胸破衫,露出黑压压的胸毛,若不是那一身强烈的霸气外露,倒很象是个杀猪的屠夫。
  月华暂时抑住娇羞,对李志豪道:“公子你看,这就是丐帮的那个大傻瓜莽汉。”
  李志豪也及时调整了自己的心理,眼睛瞄着莽汉打趣道:“怎么像个杀猪的?”
  这话一出,逗得月华笑道:“不然公子你以为丐帮会有如玉麒麟那样的翩翩公子吗?”顿了顿旋即又道:“听公子一说,这傻子确实挺像个杀猪的。”
  只见莽汉进到圈内空场,打量了一番,突然哈哈笑道:“太好了,彩凤、玉麒麟还有追魂掌,你们都在,倒省了太爷不少功夫,待我与那魔宫的人打完,有空再找你们比试,到时你们可别跑呀。”
  被他提到的三个人脸色都变得有些不自然,莽汉难缠之名甚著,他为人浑愣,又极为霸道,有理讲不通,偏偏生性嗜武成狂,最喜找高手比试,与他动手若输给了他还则罢了,若是胜了他可就倒了大霉,他会缠住你不放,直到打赢了才肯罢休。
  因此武林中人当他是瘟神太岁,避之唯恐不及,输了身败名裂,赢了纠缠不休没完没了,也没人敢下重手伤他,谁叫他有一个更是难缠的师父。
  不过说他真傻吧,他还是会挑比试的对象,不然如果他找上白骨双魔这样的比武,恐怕就真的要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了,白骨双魔可不是特别在意醉酒狂丐那个老叫花子。
  莽汉打量了一眼黑衣汉子,满意的点点头道:“喂,小子,你就是那个什么魔宫的人吗?”
  汉子只是冷冷的看了他一眼,似是懒的理他,并未回答。
  这莽汉也不生气,接着道:“小子,太爷一生只有一好,那就是和人比武,来来来,让太爷见识见识独步武林的魔宫绝学。”
  魔宫汉子依然冷的象块冰,不言不语却用行动在回答,他含胸提掌,摆出了一个奇怪的起手势。
  场边这数百人皆是江湖中有名有号的高手,各大势力的首领们更是时下江湖中一流中的一流高手,皆是识货的行家,仅从汉子的起手势中即可窥见其中所潜藏的凌厉气势,不由皆凝神观望,要仔细看看这场难得一见的高手之战。
  李志豪虽也有心见识一下俩人的武功,但他莫名有些喜欢那个魔宫汉子,实不愿看他就这样带伤同莽汉对决,他突然间想起了什么问道:“月华,为何无人阻止他们比武,难道这些人不怕这人被莽汉打死,宝藏秘籍泡汤吗?”
  月华低声道:“公子你有所不知,别看这莽汉一脸的浑像,其实他手上极有分寸,与他比过武的人还没有因伤重而死的,倒是有不少人自己想不开自行了断了。”
  再看场中,莽汉目睹那魔宫汉子的起手势,眼中精光闪现,那是一种看到挚爱般的兴奋与狂热,他立掌如刀就待出招进击。
  李志豪早已对魔宫汉子起了惺惺相惜之心,欣赏他的孤傲、冷静、坚强和一点点倔强,不想看他就这样结束,不禁想也没想的高喝一声:“且慢。”
  所有人,包括月华在内都被这声大喝吓了一跳,没有人想到会有人敢打扰莽汉正要进行的比武较技。
  这位莽汉兄最忌讳比武时被人打扰了兴致,曾有一次一人在他比武时放了个响屁,这莽人大怒之下武也不比了,把那个人打了个鼻青脸肿,足足在床上躺了半年之久。自此后江湖中人皆知他这一忌讳,在他比武时别说阻止,就是说话都要小心点。
  果然,莽汉听到有人竟敢阻止他比武,气恼得再无暇理会那个魔宫汉子,一对眯缝小眼好似要喷出炙热的火焰般,登时膨胀的大了一圈,惊雷般暴喝:“谁?是哪个混蛋,给太爷出来。”
  李志豪出声之后便觉得自己太过孟浪,怎么把养父当年所教的藏拙都忘了个干净,当下闷头不语,心道:“反正在场这么多人,料那呆头呆脑的家伙也不可能晓得是我喊的这嗓子。”
  然而事实证明,李志豪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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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莽汉岂肯善罢甘休,猛然转身面向声音传出的方向,这边正是那群江湖浪人围观的地盘,再次暴喝:“太爷数到三,若还找不出那混蛋,可别怪太爷拳脚无眼打错了人。”
  这是威胁,也是最后通牒,没人怀疑他的话,立时间人群四散,露出一条通道,通道的尽头正是一脸目瞪口呆、哭笑不得的罪魁祸首——李志豪。
  当然,一无所知的黑风忠实地站在他的身后,至于月华,这丫头早见机的随人群散开,这会儿正躲在一边偷笑,等着看傻公子的笑话。
  莽汉小眼眯成了一条缝,一字一顿道:“小子,方才可是你说的且慢?”
  李志豪怎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一时毫无准备,尴尬的搔搔头道:“我说不是你信吗?”
  莽汉咬牙切齿道:“是你过来受死?还是要太爷过去?”
  人家既已找到头上,李志豪也非怕事之人,哈哈一笑道:“那就不劳大驾,少爷过来就是。”说着话签着黑风缓步进入圈中。
  莽汉见他那嘻嘻哈哈满不在乎的模样更是大怒,狞声道:“小子你可知太爷我的规矩?打扰太爷比武的人太爷从不放过。”
  李志豪看也没看他,走入场中后站定身形摇头晃脑的叹了口气道:“人都说莽汉乃是江湖中一等一的英雄好汉,没想到今日一见,唉……”
  莽汉的反应不快,不觉顺他的话问道:“怎样?”
  李志豪道:“也不过是一个趁人之危的小人罢了。”
  莽汉怒道:“什么?你竟敢如此说太爷,今日你若说不出理由来,说不得太爷只好破了规矩,揍死你这小子。”
  李志豪依然故我的慢条斯理道:“我有说错吗?你没看到这位……”说到这里顿了一下,显是不知该如何称呼那魔宫之人,稍停才又道:“这位魔宫的朋友一身上下都是伤?你就算打赢了他又如何,不是趁人之危又是什么?”
  “这个……”方才莽汉一心比武,并未想到这点,李志豪这么一说,才算注意,他虽好与人比试,却向来重视比斗的公平,这时自然被李志豪说的哑口无言。
  半晌,莽汉紧握的双拳渐渐松开,哭丧着脸失望道:“唉!我四天赶了一千多里路就是为了见识一下魔宫绝学,想不到……又白跑了。”
  李志豪看他这可怜模样突觉这呆子也有可爱一面,眼珠一转说道:“你还真是个呆子,这有几百个高手,你可以随便从里面挑出一个就是了,尤其是那个什么追魂掌云……云什么的,好像很厉害嘛?”
  莽汉得他提醒一拍脑袋,恍然大悟道:“对呀,多亏你提醒,待太爷想想找他们谁打。”
  云九山可被李志豪这话气的够呛,他怎能容一无名小辈在这场合公开侮辱自己?只气的他一个纵身跳入场中,怒喝道:“小子,你可是活的不耐了?老夫便成全了你。”
  李志豪不理正在叫嚣的云九山,冲莽汉道:“呆子,还想什么,这不是有一个自愿的跑出来了。”
  莽汉正自为难不知找谁下手,闻言想也没想,不见他提功作势,叫声来得好,巨掌一挥,猛然劈向云九山,瞬间,一股雄浑的掌力带着高速摩擦空气的锐啸声破空涌向云九山。
  云九山是何等样人,这一掌虽然来得突然,他又身在空中无处躲闪借力,却毫不慌乱,猛提丹田真气,一振大袖,一阵狂风呼啸,身形划过一条怪异的圆弧,妙至毫巅的让过袭来掌风。
  云九山不愿与莽汉纠缠,并未报复进招,反而身形急退,让过莽汉紧随而上的第二掌,口中急道:“莽汉慢来,我与这小子有帐要算,待我收拾完这小子咱们再说。”
  莽汉闻言停步收式,想了想道:“那你快些解决,不要耽误了太爷的工夫。”
  云九山乃是江湖顶尖高手,称雄一方的武学宗师,方才虽为李志豪言语所激一时气怒,待他真正面对李志豪时已经完全冷静下来,阴声道:“小辈,你可是想借此机会扬名立万不成?”
  李志豪撇了撇嘴,本来他并不想在有足够实力剿灭白骨教之前暴露自己,但事已至此,他也不是怕事的人,当下阴阳怪气的答道:“云老头,就凭你怕还不配做本少爷扬名立万的垫脚石。”
  云九山阴沉沉的笑了笑,目中尽是杀机,冷然道:“小子,今日你死定了!”
  要想在江湖上成名,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打倒已经成名的高手,几乎每个刚出道的新人都抱有这个想法,当然他们当中的绝大部分都以失败告终,而失败的结果只有一个——死!
  这就是成名的代价。
  李志豪则满不在乎的道:“要本少爷死只怕你还差点,回去再练个三五十年吧。”
  云九山成名数十载,何曾被人如此肆无忌惮的揶揄过,一张老脸已然阴沉到了极点,一双泛着异样光泽的手掌缓缓的扬起。
  大战一触即发。
  就在这时,场外传来一阵低低的声音:“老赵,你看那匹黑马……”
  “好眼熟呀,不会是……”
  “怎么会?难道真是……”
  突然不知是谁惊呼出来:“黑风!老天,绝对是黑风!两年前我还在漠北见过它。”
  黑风似是晓得众人为它所惊,仰首一声长嘶,吓得众人的座骑躁动不已。
  云九山面色微微一变,对一个无名小卒可以随便的收拾,可如果对方是新近轰动天下的风侠,他却有了些犹豫,语气间明显缓和了许多道:“你是传说中的风侠?”
  莽汉也不甘寂寞的道:“好小子,原来你就是劳动蒙古鞑子大索草原却徒劳无功的风侠?有意思,来来来,你我先打上一场再说。”
  李志豪没好气的对莽汉道:“你这呆子先等等,待我先收拾了云老头再说。”说着话,挑衅的眼神直盯着云九山。
  云九山自出道以来,近四十年未逢对手,后来更是被白骨双魔重金厚礼请入白骨教出任总护法之职,哪曾受过这等侮辱,气的他大喝道:“气死我也,小辈你受死吧。”说着话毫无前辈风度的抢先进招。
  只见云九山抢步近身,左掌虚击李志豪面部,右掌则夹带了八成功力直击李志豪胸肋要害,其势快极,本来两人间有一丈多的距离,转眼间双掌已到,掌势带着虎虎风声直迫过来。
  李志豪早已有备,身形暴退,他有心试试自己的功力火候,不闪不避,运足十成功力硬接了云九山一掌。
  两人所运的都是阳刚内力,两掌相交,发出一阵剧烈的爆震声,二人的衣摆被四溢的掌风吹的鼓涨起来。
  结果两人各退一步,表面上不分胜负,皆暗惊于对手的功力。
  云九山只觉得一股难当的热气似要攻破自己的护体神功一般,手臂经脉一阵燥热,大惊之下赶忙运气调息,真气推经走脉迅速的运行了一个小周天,才觉舒服过来,心中暗惊:“这小子好厉害的纯阳功力,若假以时日,那还了得。”不觉心中暗起杀念。
  李志豪毕竟功力稍逊一筹,虽然是以十成功力对云九山的八成功力,仍然吃了点小亏,只觉一阵气血上涌,内腑也被震伤,虽无大碍但也证实了自己的功力要弱对手一筹。
  他也不想一想,云九山比他多练了三十多年的功夫,而这次对掌乃是实打实的硬拚,他也不过只是吃了一点小亏而已,换了旁人足以自豪了,不过李志豪却在心中暗自咬牙,连手下人都打不过,如何对付白骨双魔?
  在场的数百人皆为李志豪所表现出来的功力所惊,其中反应最大的要算莽汉了,他大叫道:“好小子,有你的,你快点收拾了云老头,咱们再来比试。”
  李志豪回道:“没问题,你等着我。”
  云九山冷喝道:“只怕你没命和他比试。”同一时间右掌如刀自上而下直劈过来,没有任何花招只将一个快字用至极限。
  真的好快,好似才抬手,掌影已数倍放大至眼前。
  李志豪既知自己力不如人,岂会再犯傻硬接,说到速度他可绝不比任何人慢。没见他作势,身子凭空横移五尺,云九山犀利一掌徒将肉眼所留李志豪的残留影像劈碎。
  李志豪碎踩奇步,倏然晃至,拳影依稀难辨化作三道,直冲云九山三处要害穴道。
  云九山听风辨形,左手浑然天成的画出一道完满圆弧,将李志豪的攻势笼罩其中。
  李志豪心呼厉害,展开自创灵龟步法,奇异的抢至云九山的死角方位,化拳为指点他圆心腋窝。
  云九山身形猛然拔起,人在空中身演猎鹰搏兔之势,合身向李志豪扑来,强大的真气爆发出一股巨大气旋,看得场边观战的数百名江湖高手一片吸气之声。
  李志豪脚下抹油,贴地滑出两丈,单掌撑地,左脚闪电般幻出六只脚影罩向云九山。
  李志豪采取的是打带跑战术,依仗自己神妙玄幻、诡异莫测的灵龟步法,绝不与云九山硬撼,如此一来任云九山功力高出他一筹却由于身法克制不住而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两人你来我往斗了五十余招,看上去半斤八两,斗了个旗鼓相当。
  云九山越打越是别扭,无论功力、经验尽都高出对手,偏偏拿这滑不留手的刁钻小子那古怪玄妙的步法没一点办法,心中憋足了一口窝囊气,再顾不得藏私,猛提集十二成功力,决意使出他从不在人前施展的保命绝学。
  李志豪猛然觉得自云九山的左掌处发出一股强大的吸力,刚自心惊,云九山的右掌已经当胸捣来,此掌掌势飘忽不定,气机不断转移,攻无定点,以李志豪的能耐竟也估不透到底攻向自己哪里。
  他待要施展灵龟步法开溜,却觉身形迟滞,有若被什么东西所牵绊,心中晓得是云九山通过他那雄浑玄妙的真气将自己四周的空气凝滞若有形之物。
  可知道归知道,一来他头一次见识到如此神功,毫无应对经验,二来内功要逊上敌手一筹,自是应对失道,无奈下勉力身形后仰,挥掌相迎。
  仓促间李志豪自是无法运集全力,两掌虽然抵消了云九山大部分掌力,却被云九山的铁掌突破中宫,扑面而来。
  李志豪哪会知晓,此招乃是云九山的压箱底功夫,追魂掌中的杀招,招名阎王有令。云九山一直对这招珍若拱璧,一生也不过只有七人见过罢了。当然,见过这招的那七个当世一流高手都已经不在这个世间了。
  云九山掌势长驱直入,就在这避无可避,挡无可挡的情形下,所有人都认为李志豪死定了的时候,李志豪于不可能间突然微一偏头,让过掌力的正锋,然后做下了一个让在场所有人都瞠目结舌,并且从此奠定了他未来在江湖中形象的动作……
  他张开了嘴,狠狠的咬住了云九山的右掌。
  牙齿可以说是人最锋利的武器,何况李志豪这一咬是在情急拼命的状态下,超水准发挥,足足用上了十二成功力,便是一块精钢也能咬断,而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