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不了的是母亲,那个温柔中永远带着忧伤的美丽女人,曾经用生命守护她,承诺给她无忧童年的母亲,亲手刺穿她的眼睛……那一刻,她终于明白,自己始终是母亲的累赘,母亲爱我,因为她身上流着和父亲一样的血统,可母亲也恨着她,因为她的出生让母亲失去了父亲,那肮脏到连自己都厌恶的血统!
忘不了师傅的尸体在她怀中渐趋冰冷,他曾经是那么温暖,是他从荒原中救了她,将她带到巫女的修炼之地,十年如一日的照料,让她找回被母亲破碎的温情……但为什么这样的温情却将他送上死亡之路,难道玄人注定不能拥有温暖吗?
忘不了与她爱恨交集的两个男人,溟,为什么他能够在明知自己对他的爱后又轻易背叛自己的信任?修罗,他说会为自己实现所有愿望,那修罗刀刺穿她和六魂幡融合的灵魂时,为什么会那么痛?
把她送进轮回,他们说是因为爱她,可从来没体会过轮回的他们又怎么知道空寂的轮回中等待的痛苦,拥有玄人无限的寿命,她却只活了四百年。
轮回里比玄冰神殿更沉寂,除了来来往往呆滞的魂魄,没有其它景象,漫长的时间让他们遗忘了记忆,然后等待新生,可是她不要,作为巫女的骄傲不允许她妥协,心中澎湃的恨时刻折磨着她。
捧着胸口的雪种,只有它陪伴着她的灵魂,或许,它是没有生与死的轮回中,唯一的花了吧,这千万年,它吸收了不少抵挡不了寂寞而魂飞魄散的灵,是它,时刻提醒着她不要忘却自己不堪的过往。
修罗大概没想到吧,他将她送进轮回,期待千万年后她的转生,可是,她又怎能让他如愿,他们是是天敌啊,玄人与天人势不两立,无论过了几世几代,她始终是玄冰巫女,既然他前世杀了她,那么就让我来生化为复仇使者吧。
因为杀了巫女,修罗必定受到六道法则的反噬,正如她杀死耀巫而受到反噬,若非如此又岂会在玄冰神殿被偷袭成功。
一时的虚弱对修罗构不成太大的影响,可修罗的疏忽却给了她机会,让她在轮回封印中做了手脚,如今雪种吸收了足够的能量,正是打破封印的最佳时刻!
以最后一任玄冰巫女洛夕儿的名义,她发誓一定会回到幽雪国度!
她用尽全力冲出轮回时空,迎接她的是杂吵的声音,但是作为冰巫,她的学识让她可以听明白这些人的话。
“皇后娘娘,不好了,您诞下的是一位公主。”
洛夕儿感觉到自己的手脚不听从指挥,之前在冲破轮回封印的时候她用掉了太多的力量,无法感知周围的环境,但她知道他们口中的“公主”说的必定是自己。
这就是脱离轮回的代价吗?
也好,自己原本玄人的身体已经死亡,灵魂需要新肉体的支撑才不容易泄露灵气,婴儿没有自主意识,不会出现排斥。
只听得一个虚弱的声音问道:“张贵妃那边如何?”
“回禀娘娘,张贵妃……诞下的是皇子……”
“不!不行,万一陛下若知道哀家无力生下皇子,他会废了哀家的,他如今正迷恋张贵妃……”
“皇后娘娘,您无须担心,为张贵妃接生的是国舅大人安排的人,如今宫人正把皇子送到您这来,给张贵妃换上一个奴隶的孩子,只要过几天再告诉陛下张贵妃与奴隶私通,您的后位将无人可动摇。”
皇后松了口气:“做得好,把这个女孩带下去,让一个可以信任的人养着,也许将来有用。”
“是,娘娘。”
那个宫人将女婴包了起来,趁着黑暗走入夜幕,殊不知襁褓中的婴儿露出讽刺的笑容。
自始至终,那个被叫皇后的女人没有抱她一下。
呵呵,无论前世今升,自己的出生都是不被接受的,她还在期待着什么?
婴儿果然太脆弱了,身体的软弱让她的心也软弱了,竟然会有再一次感受亲情这么不切实际的幻想。
最后,宫人将她送进一个将军的家里,她始终没有名字,到她可以自己说话的时候,她为自己取名“冰”。
也许是因为冰表现出婴儿所没有的智慧和漠然,将军又接到了皇后的命令,从她可以走路起就教导她武艺,却不让她看任何一本书,也不肯教她识字,她只知道自己所在的是夜叉族。
多么幼稚的举动,以为她没有文化就不懂得反抗,可以被他们操纵了吗?
冰用鄙夷而轻蔑的目光看着他们,却不再去翻看书籍,反正只要到18岁,她就可以恢复自己的力量,恢复玄人的身份,这个弱小的种族不值得她了解什么。
6岁那年,她名义上的父亲,也就是将军将她带进皇宫,让她当太子的贴身侍卫,想必这也是皇后的诡计,本来洛夕儿只是厌恶总待在一个地方想换换环境才来的,至于太子的死活她一点有不在乎。
然而,在看见太子本人的时候,冰没有表情的面孔终于带上了震惊,因为这个太子长着一张和溟一模一样的脸。
溟,是你来陪我吗?
冰感到眼眶微热,多年的恨与最初的爱在她胸口纠结,也很快得到冷却。
他并不是溟,溟独一无二的温柔可以让她找到从前的自己,可是眼前着个人只是个孩子,眉宇间全是未曾脱掉的稚气。
尽管如此,冰仍旧留在了他身边,至少让她在以普通人身份成长的这几年,让她再任性地找回自己湮灭的爱恋,他叫她“夕”,她却称他“太子殿下”。
她为他杀掉所有的刺客,为他斩杀妖魔,为他征战沙场,做着以冰巫的身份不屑做的事……
也许是吧,作为冰巫的她根本没必要用刀剑战斗,随便一个咒语甩出去就能够歼灭所有敌人,此刻她却迷上了鲜血淋在身上的感觉,微甜的血可以让她感到久违的温暖,无论是敌人的,还是自己的。
直到14岁,她遇到墨,“墨”不是他的本名,只是她送给他的名字。
墨是她从妖怪的洞窟里救出来的,她从来不救人,即使明知有人在妖怪的洞窟里,她也照杀不误,也许是杀得累了,也许是身上的伤口让她困了,也许……是墨漆黑的眼睛迷惑了她的心,她没有杀他。
当她醒来的时候,墨为她包扎好了身上的伤口,紧紧抱着她靠在山壁上。
由于失血过多,她感到身体无力,这是她成为冰巫之后从来没感觉过的,她很久没有受过伤了,也忘记人类的身体恢复力并不像玄人那么迅速,这才造成现在的窘境。
见到冰醒来,他一笑,道:“抱歉,妖怪的洞穴塌了,我就带你出来了,你是谁?”
“冰。”
“冰啊,真像你,当我有记忆的时候,我就在妖怪的洞窟,但我不是妖怪,我忘了我是谁,你为我起一个名字好吗?”
冰抬头看了他一眼,只是一眼,她便觉得自己被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睛吸走了魂魄,神使鬼差,她喃出一个字:“墨。”
“墨……吗?我就叫墨了,冰,你的身体好冷,就像冰一样。”
“放开我。”冰挣扎,却发现身体因为失血过多而无力动弹。
墨将她抱得更紧,她的脸贴在墨微热的胸膛上。
“不行,你太冷了,人的胸口是最贴近心脏的地方,靠着我的胸口你才不会冷,你的马被妖怪咬死了,等到天亮,我背你走。”
冰没有说话,墨的胸口真的很温暖,比血,比阳光更温暖,连溟也未曾给过她这么温暖的感觉,她缓缓地陷入睡眠。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她已经在墨的背上,缓缓走在山路上。
冰很强,她做的任务从来没有失败,冰也很孤僻,除了太子她不与任何人接近,所以每次她做任务的时候都没有带随从,现在她受伤,马又死了,只好让墨背着她一步步走回皇宫。
受伤的日子她真的很虚弱,需要到需要一个人照顾,墨每天都背着她走,到了晚上,他就抱着她入睡,奇怪的是,她从来没感到不习惯,和墨在一起,她感到很平静。
可是墨和她都太大意了,在野外有的不只是野兽,还有盗贼,而冰身上的武器正好是珍宝。
那一天,墨背着她跑了一整天。
“放下我,你走吧。”冰从不知道自己也可以为别人着想。
“我不。”
“你能背着我到什么时候,哼,不过是个人类,放下我,你可以逃了。”
“我会背着你到我死!你不在乎也好,我确实只是人类,但我不想再看见你染血的样子……”
冰将自己贴在墨的背上,双手圈住墨的脖子。
也许是墨的真心求来了奇迹,他们竟然真的从盗贼的追杀中逃掉了。
墨如他所说,背着她走回了皇宫。
可是,等着他们的却是变相的软禁,因为夜叉族对墨的来历感到怀疑,也为冰和一个男人单独相处三个月而不信任。
一天晚上,太子单独来找过冰,他给了她一把剑:“杀了他,你将是我的妃。”
“我不会是你的妃,皇后娘娘不会允许的。”
“我是太子,未来的王,母后老了,不杀他,你们都要死!”
冰接过剑,在太子走后她却把剑丢进草丛,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也许是因为太子并不是溟,也许是她并不想和一个下等种族成婚,也许是……她下不了手,死在她手上的生命数不胜数,唯独墨,她下不了手。
就当是还墨的人情吧,从此两不相欠。
冰走到墨的房间,告诉他:“墨,我有一把弓掉在那只妖怪的洞窟里了,你去帮我拣回来,今夜就动身。”
墨没有怀疑地骑上冰为他准备的马,却趁冰没发现的时候找到草丛里那柄剑藏在包裹。
“你不和我一起走吗,冰?”
“不,我要留在他身边。”
墨一笑,笑容里是冰看不懂的苍凉:“冰,如果我不能回来,你会忘了我吧?”
冰无言,点头,她递给墨一束用自己头发编的平安结:“去吧,小心。”
最终,墨没有离开,在夜叉族的城门口,他将剑刺进自己的胸口,鲜血洒在城墙上,点点成花,他将平安结放在自己的胸口,那里,是冰曾经躺过的地方……
冰始终不知道这件事,第二天她就被接进皇宫,因为太子不顾皇后的反对要迎娶冰为妃,皇后为了不让自己的罪孽暴露,她要冰死。
无论前世今生,她都与母亲无缘,可是,她不会死。
冰拔出自己的剑,她是冰巫洛夕儿,什么时候轮到夜叉族这样低等的种族主宰她的生死了。
“你就这么想和夜叉族的王子成亲吗?”熟悉的声音冲撞着洛夕儿的心,话一落音,被金黄的火焰将除洛夕儿以外所有的人都焚烧得了无痕迹。
一双金黄的眼睛出现在洛夕儿的面前,修罗轻轻用自己的手抚摸着她的脸庞,叹息般唤道:“夕儿,我找到你了。”
“修罗,上一次是你偷袭,我们再比一次吧。”洛夕儿将手中的剑朝修罗切下。
修罗伸手接出洛夕儿的剑:“夕儿,你知道,我不想伤害你,现在的你也不是我的对手,跟我回去,好吗?”
洛夕儿抬头,一笑:“不。”
她毫不保留地向修罗攻击,是为了前世的恨,还是想释放心中莫名的烦躁感,她也不知道,但她知道阿修罗王之所以会被谕为“杀神”,是因为一旦受到攻击,他就控制不住自己进入短暂无意识战斗状态,而以她现在的状态,是敌挡不住他无意识的一击。
仅是那一瞬间,修罗刀贯穿了名为“冰”的身体。
洛夕儿如愿看到修罗悔恨的眼神,我恨你,真的……因为……很疼啊……
修罗,他不知道墨的事吧,不然就不会说出刚才那番话,这样,墨就能活下去吧……
视觉开始蒙胧,意识抽离,身体渐渐变冷了……
墨,还是你的胸口比较温暖……
溟,我好想再见你……
墨,你走了吗……
一袭素净的白衣闯入了缤纷多彩的繁花世界,却并不显得突兀,是如此适合温暖的春天,即便雨过之后有点刺眼的阳光落到他的身上,也显得温和婉约了。
天凌缓缓漫步在百花齐放的山野里,微笑的神情里带了一丝忧郁。
数日前,他刚刚成为散仙,这对飞鹭而言并不是什么难事,也没什么值得庆贺,可是没想到刚成仙不久,竟然就遇到了瓶颈,修行始终无法上进,听一些修真前辈们说,是因为他历练不够,建议他最好到尘世走上一遭。
遁入红尘,说难不难,说容易也不容易,如今不比太古时期,人类占据了俗世的大部分区域,不过妖魔灵兽依然与人类共存,是以只要随便走几步,就能看到人类和妖魔灵兽混居的村庄。
可惜他来的不是时候,今年的春天雨水特别多,不少低矮和沿海地区的村庄都被洪水淹没,天灾之后又是瘟疫,尽管人类携家带口搬迁到外地,情况也不见好转,一路上他看到诸多死于天灾或瘟疫的尸体,他们没有人埋葬,想来也是,现在人人都自身难保,哪来的闲心去关心别人。
粮食在冬天已经吃得差不多了,春天却并没给他们带来希望,长期的阴雨并不适合播种,许多野菜都腐烂了,贫困的人家甚至吃掉了要在春天播放的种子,再这么下去,恐怕就要开始吃人了。
而这一切的悲剧,只是因为龙王想给新出世的龙子庆生,龙族的喜庆,人间却是一片颠沛离乱的悲剧,连灵兽都受到牵连,动荡的气流更是让诸多诞生于天地灵气的小小生灵受到致命的冲击,同为四灵族之一,作为飞鹭的天凌实在不能理解龙族炫耀般的举动。
想来也有不少妖族和灵族去向龙族抗议他们的嚣张,但作用不大,漫天的大雨没日没夜下了快两个月,这片小山林在天凌的守护之下才得以享受春光,然而人与兽死前痛苦的悲鸣依然穿透结界,声声折磨着天凌的感知。
思及此,天凌不住叹息一声,看来他真的是太年轻了,以前他一直呆在与世隔绝的天地中修炼,一入世就被人间的残酷震到了,他还有待修炼啊。
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天凌不知不觉走出了山林的结界,低压压的天空肆意刮着寒冷的风,大滴大滴的雨水珠帘般无情落下,人们的啼哭透过大雨传到天凌的耳朵里。
又来了,这到底是第几次了,仙人的入世都是这么难受的吗?
看着山下雨水中搬迁的人类,他们带着对故土的不舍,踏上离别之路,雨水落到他们脸上与泪水混淆,却混淆不了那通红的眼眶和悲戚的神情,他们的不舍,他们的留恋,他们心中的呐喊,一丝不差传到天凌的耳朵里。
雨水虽然不能打到天凌的身上,但他的心并不比阴沉的天空好上多少。
他无能为力,生老病死是他必须看透的,这是命。
天凌一次又一次这么安慰自己,但效果显然不好,他终究是成长在安适的世界里,眼前的悲惨是他不能理解的,也无法作出任何回应。
逃避始终不是办法,他的修行必须继续,走出了山林的结界也许是一个契机,他也该真正入世看一看这个世界了。
天凌忍不住又看了一眼迁徙的队伍,转身走向相反的方向,他要去看看人类的村庄,看看……它到底颓废成什么模样……
村庄在不远的一个山谷里,木头搭建的房子显然也被雨水侵蚀得有点动摇了,河水淹没了河床,流向村庄,高度可以淹没一个成年人的膝盖。
村子里有行动能力的人都走了,留下了一些老弱妇孺,病人没有人照顾,残喘地躺在床上,他们无神的眼睛呆滞地看着房梁,绝望的空洞将他们的心也淹没了。
被丈夫无情抛下的妇女悲痛欲绝,老人的眼眶也湿润了,孩子们的眼睛带着茫然,显然他们的年龄还不能理解自己的长辈为什么这么悲伤,依然吵着肚子饿了,想吃东西。
日子终究是要过下去的,没人想死,他们都想活!
于是,人们把目光看向无知的孩童,长辈们对自己面前天真的孩子举起收割的镰刀,这些孩子是他们一手带大的,如何能不爱,于是他们一边流着泪,一边挥下手中的凶器,他们尽量下手得干净,不让孩子受到太多的痛苦。
然后母亲们拿起自己平日惯用的菜刀发挥最好的厨艺,将小小的尸体剁碎放进锅中,脑海中萦绕的是孩子最后不解的眼神,空洞的眼眶里弥漫着泪,一点一点落到汤里,代替了调味的盐……
这一切天凌都看在眼睛里,他也看着阴司霜白寒冷的锁链套在一个又一个孩童的身上,将那些至死都不明白缘由的孩子带向没有生命的国度,他的心也萦绕着难言的苦闷。
忽然,他看到一间没有生命气息的小屋里看到一抹清白的身影,是一个躲在角落的小女孩,年纪大约在五六岁之间,也许是角度的原因,从阴暗的窗外看去,她的眼睛仿佛笼罩着幽紫色的寒冰,眼神里是和年纪不搭配的冷漠。
天凌忍不住好奇地推开门走了进去。
随着他的靠近,女孩竟然没有一点瑟缩,只是原本就冷漠的眼某更加冰冷,神色中似乎带着难以亲近的傲慢,她应该是有看到外面烹煮孩童的场面吧。
在女孩两步远的地方,天凌停下了脚步,他尽量用最轻柔的声音问:“孩子,我叫天凌,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淡淡地说:“夕。”
“那你姓什么呢?”
“我没有姓。”女孩冷漠地看着天凌,“我没有父母,只是在这个村子里长大罢了,外面那些人都以为我早在风雨中死了,你要带我走吗?”
“你不怕我害你吗,像外面那些人那样。”
“你不会。”夕斩钉截铁地说,“你和他们不一样,我知道,你不是人类。”
天凌有点惊讶于她的话,要知道他已经不是妖,尽管是散仙,也是仙级了,他对于隐藏姿态很有信心,眼前这个女孩明显是个人类,为何能看穿他的真面貌?
“确实,我不是人类,我的原形是四灵族之一的飞鹭,是个散仙。”天凌重新介绍自己,“可是,你是怎么看穿的呢?”
“带我走,我就告诉你我发现的原因。”夕如此说。
“呃……”显然天凌不能跟上夕的思考速度,“你不怕我骗你吗,如果我是吃人的妖怪呢?”
夕轻哼一声:“那也无所谓,呆在这里只有等死,不是饿死就是被外面那些饿疯了的人杀死,即便你是妖怪也没什么差别。”
她的话让天凌深深震撼了,她真的只是一个孩子吗?
再看一眼那双闪耀着紫色光泽的黑珍珠,天凌经觉得有种被吸进去的感觉,那份不合年纪的成熟,她眼底毫不掩饰的冷漠,还有他所听到的——这个孩子心灵深处的强烈憎恨,她在恨着某个人,挣扎着,无论如何也想活下去,为了报复,为了报复……
尽管如此,她的眼睛依然清澈,并没有被仇恨侵染,只是冷漠地看待着事物,还有超越年龄的智慧,这正好是他修行上的缺陷,仙人所需要的正是能够用平常心看待世间百态,也许这孩子可以帮得上他。
“那么,夕,你愿意跟我走吗?”天凌对夕伸出了手,“成为我的徒弟吧,我会把我知道的仙术都教给你。”
没有犹豫地,夕把自己的小手放到天凌的手里。
夕的手异常小巧,冰冷的触感牵动了天凌连日来累积的背悯情绪,他弯下腰将夕抱起,夕僵硬的身体略微挣扎一下,随后感觉到天凌并无恶意才放松下来,她将双手圈住天凌的脖子。
这个人好温暖,他身上没有外面那些人恶心的血肉腥臭,淡淡的草木芳香令人想多呼吸几口。
曾几何时她也感受到同样的温暖过才对,记得应该有一个人也曾握住她的手,给过她犹如春日阳光的温暖……
想不起来,从她有记忆开始她就在这个村子里,受尽冷眼,突如其来的温暖给她更多的是不可思议,她警惕着,却忍不住想依靠。
妖怪也好,骗她的也好,她只想再拥有一点温暖。
女孩脆弱的呼唤从远方穿来,天凌不得不放下正在研读的玉简,作为四灵族中司掌风的飞鹭,天凌的听觉与感知范围非常宽广,如今他也觉得女孩的声音有些“远”,那么,他的小徒弟一定又在某个遥远的地方迷路了。
会收夕为徒,一半是因为她敏锐的洞察能力,当他询问女孩为什么一眼就能看出他非人类,夕当初的回答是——
“你的衣着虽不华丽,但布料和款式却很高贵,不是寻常人家穿得起,可穿着这样衣服的你走在路上,奇怪的是没一个村民和你打招呼,他们甚至没有‘发现’你,村子四周的路都被洪水冲了,可你的衣服鞋子上却找不出一点水渍,还轻易找到躲藏在仓库里的我,我在仓库躲了快一个月,村民都没有发现,你却第一眼就看向我躲藏的方向,并且我在你身上闻到了山林和风的味道,那不是人类肮脏的血肉之躯该有的味道。”
敏锐的观察力是她能在吃人的村子里活下来的凭依,天凌也忍不住对她刮目相看,没想到女孩会发现他身上特有的仙气和人类之间的差别,这就表明女孩有不差的天赋,换句话说,就是有仙缘,是极适合修真的奇才。
最让他惊讶的,却是女孩的命格。
第一眼见到夕的时候他就感应到了来自心灵的悸动,他也很清楚地明白他与眼前的女孩是有缘无份,但他并不在意,飞鹭的感情是不轻许的,怎么说他也是活了百年的散仙,他自信不会对一个非同族的小女孩许下自己永世的真爱。
可是他不明白,为什么明明可以将她送到更好的家庭去过普通人的生活,他却义无返顾地将夕带回了他的洞府?
想到人的生命有限,想到这个让他欣赏的女孩总有一天会老会死,他就忍不住想让她成仙,只有仙才能真正超脱轮回……
更让他不明白的是,他早已发下誓愿以破碎虚空为最大心愿,为何能够忍受女孩一次又一次地打断他的修炼,只要一听到女孩带着抽泣的呼唤,他就心急如焚地想赶到她身边去安慰她。
正如这一次……
天凌叹了一声,看来近期是不会有灵感创作新的法术了,他认命地招呼风找出夕的位置,下一秒他已经来到女孩的身边将她抱起,轻声安慰。
“不是告诉你不要随便走出洞府的吗?”
对于夕的路痴,天凌也颇感无奈,观察力强得能从玉简的片言只语中找出天道的奥妙,却无法从大路中找出回家的方向,该说是上天赋予她修炼方面的天才,就要夺走她认路的能力吗?
就是考虑到夕的路痴,他才特意把自己洞府门前曲折颇有诗意的小径改成笔直宽敞的大路,换个角度想,能在一条直线上迷路也算是一种天才吧!
夕心虚地低下头,纠着自己的手指:“人家是看天凌师傅不眠不休地对着一块玉简看了那么久,想摘些果子……”
“我说过,你饿了可以告诉我,我会给你找食物,你是人类呀,光吃果子是不行的。”
为了对自己拣到的孩子负起抚养的责任,天凌特意翻阅许多关于人类的书籍,又向他的朋友们询问一些人类的事情,印象中,人类喜欢吃肉更胜吃素,光吃素对人类的身体不好,尤其是小孩子。
“不是的。”夕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厨房里还有一些肉干,天凌师傅不用再为我担心了,噗嗤……”
一想到天凌在厨房里灰头土脸拨弄铲勺的样子,夕就忍俊不禁。
“夕……”
天凌懊恼又无奈地唤了一声,他也知道小丫头想到了什么笑成这样,可他二十岁过了辟谷期就没再碰过盘碗,早忘了菜该怎么切火该怎么烧,结果让小丫头看笑话了。
“嘻嘻,人家不笑了,嘻……”
夕好不容易止住笑,但是微微眯起的眼睛和有些抽搐的嘴角泄露了她忍得多勉强,看到她憋得通红的俏颜,天凌心中些微的不满最终不可避免花成了唇畔的微笑。
“既然不是饿了,小家伙,快说,这次为什么不听话地跑出来?”
“好啦,人家说就是了,人家是想摘给天凌师傅,您看。”
夕打开手上自制的空间袋,由于她法力不足,做出的袋子容量不大,如今袋子里面装了满了颗饱满鲜红的樱桃。
“呐,是您最喜欢的樱桃哦,这附近只有三棵樱桃树,樱桃都成熟了,我啊,找了好久,刚刚才终于把树上的果子都摘完,可是却找不到回去的路,我好怕再也见不着师傅,想着想着就忍不住哭出来了,又打扰到师傅修炼了吗?”
“……不,没有。”
面对女孩泫然欲泣的模样,到嘴的责备是怎么给吞回去的天凌不知道,他只知道等他回过神之后,女孩眼中水雾全无,取而代之的是计谋得逞的笑意。
“你啊……”
不用说,他又上丫头的当了,真该禁止丫头和雪狐结交,才几天,那老狐狸就把夕给带坏了,竟然还教未成年的她狐族的魅惑之术!
“天凌师傅不气嘛,来吃樱桃。”
见天凌神色不好,夕赶紧拈从袋子里拈出一粒樱桃递给天凌嘴边,天凌看见的却是与朱红的樱桃同色的伤口。
沿着天凌越发严肃的目光,夕总算注意到自己交织在手上的诸多大小伤口,她第一反映是赶紧把手藏起来,但天凌的动作比她更快一步,他单手抱着夕,腾出一只手握住女孩没有伤口的肌肤上。
“我错了,天凌师傅不要生气。”
不管三七二十一,赶紧撒娇认错。这是老狐狸针对天凌容易心软的个性为她量身指导的法宝,配上魅惑之术使用效果更佳,可是刚才魅惑之术已经用过一次,再用师傅会不会更生气呀?
没等夕整理出个实际可行的办法来,天凌已经将夕的手递到自己唇边,轻轻吮吸着伤口未干的血。
“天凌师傅?”
“伤口舔舔才不会化脓,回去还要擦药。”
“哦。”
见天凌没有丢下她不管的意思,夕总算放下提着的心,天凌师傅是第一个对她好的人,他身上风的味道总是让她很舒服,她觉得天凌是自己好不容易得到的幸福,不想再失去了。
夕将双手环在天凌的脖子上,很开心地送给天凌一个甜美的笑容。
“天凌师傅最好了,夕最喜欢天凌师傅。”
在一瞬间,天凌的身体有些僵硬,女孩一句无心喜欢换他一声无奈的叹息。
那瞬间他懂了,自己心中一直以来不明白的答案,可为什么偏要在他选择成为散仙之后才让他遇到今生有缘无分的所爱,她是他的情劫,这是命运一个无聊的玩笑,还是上天对他修真之路的考验?
缘分,是追不上的幸福,也是躲不开的劫难……
修得大道,是他有意识开始便许下的宏愿,也是所有修真者的最终目标,何况早已选择成为散仙的他,还有资格谈“爱”吗?
可是,他放不下夕,尽管她只是一个孩子,也非他的同族,可是命运却把他的心系在了夕的身上,为她明媚清澈的笑容而开心,也为她落下的泪而痛惜,恨不得将全世界的阳光都为她送上。
有的时候,他会庆幸夕的路痴,在她迷路的时候总会呼唤他的名字,等着他的出现,被需要的感觉,为他的胸口填满了幸福。
有的时候,他也在害怕,怕她有一天走到了他找不到的地方,又找不到回家的路,失去她的恐惧是那么清晰,所以每次发现夕迷路,他总会以最快的速度出现在她的面前将她抱住,真正害怕失去的人,是他。
那么,夕呢?
她还是个孩子呀,无论她多么聪颖,多么心思敏锐,她始终还是一个孩子,人类的孩子。
从朋友们的口中,天凌知道人类是一种喜欢群居的生物,夕需要同龄朋友的陪伴,需要学习,需要玩耍,需要被人疼爱……
总之,人类不适合跟他一起窝在深山里。
他可以一闭关就忘记时间,十年,百年,对他不过是眨眼间,可是夕不同,她如今依然是个凡人,需要吃饭,需要休息,人类的生命非常脆弱,一个伤,一场病,也许就能夺走她的性命。
那意味着,他必须时刻关注照顾这个随时可能会受到死亡召唤的孩子。
理智告诉天凌,他应该趁早割断这段不应该有的感情,散仙可以肆意妄为,却忌情,若想尝试情爱,他便会瞬间散去千年的修为,甚至可能会伤害到灵魂,也许从此就与大道无缘了,也许会恢复成最初的形态,消散于天地间。
然而,他做不到将夕抛弃,想到那孩子充满期待渴望被认可的眼神,想到她平日无伤大雅却逗得他开怀的恶作剧,想到为了给他摘果子而弄得满是伤痕的小手,想到夕对他全无防备的信任……他,如何能残酷地打破那孩子仅有的希望。
越是接触,就陷得越深。
人类的孩子长得很快,不象飞鹭需要千万年的自然灵气孕育,仅是几年的光阴,小女孩就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
夕很美,即便是仙女中也少有能和她相比的美丽,如白雪般,一眼就让人将她的无瑕与明媚深深印刻在心里。
如此漂亮的孩子,如何能不爱?谁人能不爱?
天凌无法想像,夕若出现在人前,会有多少人为她丢了魂,失了心,所以他多想将夕藏起,藏在他的身边,不让任何人看见她迷人的笑容,不让任何人听见她柔美的嗓音,他忘记自己已经有多少年没有修炼,只想陪在他爱的女孩身边,陪伴她成长,教导她学习,招呼山林的妖精和她玩耍,时时将她捧在手中疼在心中……
本以为两人可以一直保持这样的关系,成不成大道都无所谓,只是见不得夕受半点委屈。
怜的出现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和谐,大概是年纪相近的关系,夕从最初的防备,渐渐地和怜成了好朋友。
那微笑不再只属于他,红唇中呼唤的也不仅是他的名字,望着他们牵在一起的手,天凌开始后悔答应龙王成为怜的师傅,他分明从怜的眼中看到了对夕的爱慕,龙族的宝库收罗了天下的宝物,怜是六爪金龙,深得龙王的宠爱,每有什么宝物是怜得不到的,包括玉简。
夕的修为进步很快,除了她的天资过人,多半功劳还要归给为她提供许多玉简的怜,一条六爪金龙,最可能成为下任龙王的继承人,居然为了和夕一起修炼,不惜让男性的身体吸收阴气,导致的结果就是身体女性化。
不知是被怜的执著打动,还是被怜的玉简给收买,自那之后夕和怜走得很近。
那一幕一幕,都让天凌感到难言的痛苦,女孩已经长大,她有了新的玩伴,有怜陪在她身边,她已经不需要担心迷路,怜可以给她准备很多礼物,有美食,有法宝,有玉简,还有许多稀奇的小玩意,那都是待在山林中的夕所没见过的。
被夕的笑刺痛了心的天凌出言打断两人的谈笑。
“夕,怜,今天我们下山玩吧。”
“下山?”
夕歪着头,奇怪地打量天凌,想确定眼前的人确实是她的天凌师傅,不是山里的精怪变出来骗人的。
从她被天凌捡回来之后就不曾再接触过外面的世界,被天凌师傅捡到之前,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在那个村子成长存活,更没有见过自己的父母,所以她对于在山林的生活一点也不排斥,甚至很高兴——终于可以不用再见到那些肮脏的人类了。
为什么天凌师傅忽然说要下山呢?
“今天是春节,在人间是个很重要的节日哦,夕今天十四岁了,人类女孩的十四岁是特别的。”天凌摸了摸夕的头。
夕对自己的成长根本没有印象,也不清楚自己的年龄,只是天凌一直希望她能象个正常的人类女孩一样成长,按照她的模样给她定了年纪,生日则是夕自己选的,春节,一个充满希望的日子,严酷的冬朝生命的春过渡的日子,也是夕的生日。
“今天夕不要再想修炼的事了,可以尽情地去玩哦,夕的伙伴都是山林的精怪,从来没见过人类吧,夕难道不想见见自己的同类吗?”
天凌承认自己有诱拐夕的意图,谁让怜那小子老是仗着和夕年纪相近,又展开礼物攻势,霸占了夕大半的休息时间。
可是,他又怎么知道夕根本不在乎什么同类,她心里有个声音告诉她,人类都是肮脏的,可恨的,那,不是她的同类!
“好。”夕笑着拉住天凌的手,手指交握,掌心传达着彼此的温暖,“天凌师傅也陪我一起去嘛,还有怜,我们一起去玩,好不好?”
需要问吗?
天凌和怜俱是宠爱地笑了,谁能拒绝夕的请求呢?
要练这个法术吗?明知道是冒险...师傅临行前曾交代她会有一劫要她小心,她一直以为是师傅杞人忧天,可是...这一劫,她始终躲不过...
夕把玉简紧紧握住,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她运起体内的仙气,逆转自己的经脉,将护在心脉上的防护真气完全散去。
一瞬间,所有痛苦从体内涌上,身体像被撕裂般疼痛,夕忍着痛楚,拔出手边的利剑,对着石壁用力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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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后,怜素白的身影走进山洞,只见夕躺在修炼台上,身上已经没了气息。
“夕...夕...夕!”
怜颤抖的手抚到夕的脸旁,却始终没有碰到夕,她注意夕身旁放着个玉简,拿起一看,上书“置之死地而后生大法”。
“夕,张开眼睛,告诉我这不过是你的一个游戏,好吗?”怜用近乎绝望的目光乞求地看着夕,可是夕却始终没有再开口。
“呵,呵呵,为什么...为什么得到你关心的始终不是我?修炼,除了修炼和师傅,你还在乎什么?!”
怜甩手转身,寸寸青丝在空中划了个弧度,再次披回她身上。
“我不会让你这样就算了的,你知道的。”
她挣扎了半天,终于睁开了如有千斤重的眼皮,适应了光线后她四下张望,眼前所见都是一层灰蒙蒙,还有白色烟雾在涌动,她试着动了动,手脚都僵硬没有知觉,僵尸果然不好当啊。
发生了什么事?我现在是在哪?淼夕回忆起...
明天就是截稿期,作为作家的她当然是没日没夜在赶稿,然后一个自称神仙的绝世美女出现在她面前,说要带她到另一个世界,然后眼前一黑...
一阵寒风吹过,淼夕眯起刺痛的眼睛。
“感觉如何?”怜悦耳的声音在淼夕耳边响起。
淼夕动了动嘴,还是无法张开,她全身都僵硬了,能动的只有眼珠。
怜看了看她,明白了什么,然后她附下身子,不顾紫淼夕的惊异,把自己温暖的唇印在淼夕冰冷的唇上,轻轻摩擦,直到淼夕僵硬的唇慢慢变得温暖柔软,怜将自己的舌头滑入淼夕口中,用一点点水分湿润淼夕口中的干燥。
半晌之后,怜才抬起头,淼夕的脸上终于有了点血色,只不知是怒的羞的还是吓的。
“能说话了吗?”
“...能。”淼夕的声音低沉沙哑,想是喉咙还干燥的缘故。
怜的脸上竟有不舍之色,她不知从何处取出一个白玉小瓶,打开瓶盖,一手扶起僵硬的淼夕,将瓶口递到淼夕嘴边,瓶中芳香沁人的液体缓缓滑入口中,喉咙已然不再干涩了,那是怜酿制的极品玉露,凡人嗅一嗅也能多活三百年,亦是仙人难求的灵药,一万年才一小瓶,怜自己都舍不得喝,现在倒也便宜了淼夕。
喝完玉露,淼夕喉咙总算舒服了,她急切地问:“你是谁?把我带来这里做什么?”
“我叫怜,是个天仙,这里是我妹妹当年修炼的场所,也是她永远安眠的地方,她叫夕,就是你现在用的身体原本的主人,夕是个很有天赋的修炼者,悟性高,总能举一反三,是修真界难得一遇的奇才。”
怜看淼夕的眼中带着宠溺,然后又转为伤痛:“夕对什么都不在乎,一心只喜欢修炼,她经常会悟到一些常人掺尽一生也无法领悟的奥妙,也常用自己的身体去实验...那一次,她失败了,只留下这个躯壳,我用天华池的寒玉将这里冻结了。”
“小姐,你说的故事很好,不过我们可不可以不要在冰冻库里聊天了,很冷啊。”这个美人该不会是神经病的吧?
怜看着淼夕,轻声低叹:“这里不是你原来的世界,是另一个世界,我在你脑中动了点手脚,你能把这个世界任何凡人语言都听成你原来世界用的话,这个世界和你原来世界的古代有点相似,不过这里有仙也有妖,你看。”
怜手一伸,一团金色的火焰就出现在她手上。
“小姐,你的手...”
“这是三昧真火,可以烧毁一切凡世俗物,但对仙人无效。”说着她把火焰放带淼夕面前,“如果不信你可以伸手碰碰它。”
“呃...不用,我信,我信...”不管现在是什么状况,总之人是不能碰火的。
“唉,你不信也无所谓,看那边。”
淼夕沿着怜的手看过去,见一面没有被冰盖住的墙壁上刻有三个字“五十年”,像是匆忙间用利器刻上,但用力很深,字里行间气势仍存,仿佛宣泄忧伤,又犹如带着期盼。
“这是夕最后刻下的字,她修炼时不喜欢有人在侧,所以我也是在她出事的四天后才发现的,已经...回天乏术了,根据她留下的典籍中记载,她所练的法术不过是旁门左道,以一死而换得强大的力量,五十年估计是夕复活的年数,可是,如今已过了不知多少个五十年,夕依然没有复活。”
“那,你找我附在她身上是为什么?”不会是想拿自己当牺牲来换吧。
“我想她,我好想夕,她仿佛昨天还在对我笑,和我拉勾勾,约定要在一起...我要你以夕的身份帮我做一件事,让麒麟选择的人成为王。”
“麒麟选择的人?谁啊?为什么要我去做?”
“命星显示你是最适合的人,至于麒麟选择的人,命运会让你遇到的...仅此交换,夕的体内还有当年的功力,对付凡人没问题,我这里有个储物手镯,里面放有一些练武秘籍之类的,也有各种金银珠宝,我留着没用,就给你拿去,我教你使用的方法。”
怜执起淼夕的手为她套上手镯,血一般浓郁又显妖媚的红玉镯身盘着耀眼威严的金龙,诡异的搭配却也和谐,在看到手镯里无限的空间后,再也无法自我安慰是幻觉的淼夕总算是信了怜的话,也不知是换了身体还是其他缘故,淼夕觉得此刻头脑异常清晰,怜的话一点就通。
等怜说完,淼夕也差不多能使用身体了,这个手镯还有当天然空调的作用,戴在手上冬暖夏凉,倒也清爽,听怜说这个世界使用的服装和礼仪与中国古代差不多,四季昼夜没什么差别。
“这里还有几个玉简,记载了我平素修炼的心得,你且拿去,夕的功力已能使你不老,但该如何适当使用还是参照玉简,当然,若你不练我也不勉强。我不能陪着你,天界的仙人大都对我有敌意,我跟在你身边反而会害了你,我会有手镯感受你的存在,如果有什么事你就用手镯呼唤我,我会尽快赶去帮你,不到逼不得已,尽量不要使用,切记!”
淼夕点点头,至少怜对她还没有恶意,既来之,则安之,天无绝人之路,怜留在手镯里的东西该是够她挥霍的,见怜刚才随便取出的都是价值连城的珠宝,仙人收集的定不会是垃圾。
怜交代完事情以后也满意地离去了,她出来太久也会因人怀疑,尤其是天界那些没点能力又爱瞎嚷嚷的蠢货,怜向来不屑理会他们的言语,但她还是很顾虑夕。
偌大的冰封空间里就只剩下淼夕一人,清冷得可怜,既然已经换了一具身体,她总该有权看看现在的“自己”长什么模样吧,淼夕伸手抹去自己躺的冰床上冰面的水气。
肌肤塞雪水嫩与寒冰相辉,一双柔情丹凤眼迷离更胜星辰,两弯柳月眉动辄传情,朱唇若含丹,纤指如削葱,白衣素裳遮不住通体诱惑,七份纯洁三分妖媚搭配得刚刚好。
“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恐怕也就是这么个意思,什么叫倾国红颜?见到这张脸还不明白的人不是瞎子就是傻子!
在淼夕为自己的身体感慨时,却不知冰壁字上的寒玉掉落一块,十字上头多了若隐若现的一撇成了另一个字——千,五千年,时间刚好快该到了。
走了很久,也许不久,只是一个人在黑暗中心理的恐惧让她以为过了很久,眼前终于看到了一点亮光,淼夕加快脚步向亮光处走去,然后,她楞了...
仙人的思想果然不是凡人能理解的,居然...在这种地方修炼,难怪她一直觉得呼吸困难,她在这种地方没窒息真是十二万分的幸运,看来怜的妹妹真的是体质过人,自己也有幸托福。
她,身处在一处雪山之上,照估计还是接近顶峰的地方,高处空气稀薄的道理很容易理解,人家爬珠穆朗玛峰还要背氧气瓶呢。
有怜给的手镯,就算她身上穿着薄纱也不觉得寒冷,但是,心理上的原因还是让她忍不住搓了搓手臂,不知道手镯里有没有大棉袄能让她包一包...算了,包得似个粽子也不方便行动,还好现在山上没有下雪,试找找能不能下山吧,不然没有冻死可能也会饿死,怜是仙人不食人间烟火,手镯里也没给她放点食物,刚才她在山洞里已经确定这件事了,摸了半天都没摸到吃的,不得以只好出来找,冰天雪地连根草都没,继续饿着。
真惨,这山应该很高也很大才对,她所能见到的都是一片白茫茫的雪,看来一切只能靠自己的双脚了,不知道自己清贫的肚子能不能坚持到有米有水的地方,最好能在天黑前找到另一个山洞,躺在雪地里睡觉不知道会不会被雪活埋了,万一来个雪崩或者暴风雪...
啊呸呸呸!大吉大利,大家都没遇上的事怎么会只有她那么衰...
貌似她是满有可能遇到的,大家都没遇到的神仙和穿越她不都碰上了吗。
很不幸的,关键时刻的坏事就是特别灵,淼夕走了半天后,上空乌云翻动,天渐渐黑了下来,寒风呼咻呼咻地吹,大有暴风雪来临的前兆。
再回原来的山洞吗?不可能,从那里走下来都花了半天,那还有精力再走回去,就算有,她也不认得路了,雪地上的足迹早已消失,雪山的风景又没有能辨认的,还是往下走吧。
原来她的运气还不算太差,总算找到一个山洞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躲了暴风雪再说,淼夕快步走进山洞,拍掉身上的碎雪。
“咦?”一声轻叹传如淼夕耳中,然后便是一把利剑架在她的脖子上,“你是什么人?”
我是走什么倒霉运啊!淼夕有翻白眼的冲动,这句话该是我问的吧,一下子从背后把刀架到人家脖子上,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我都是受害者好不好,才想出来闯荡世界,难道连山脚都没下就要夭折...或者说仙逝更合适,以怜的说辞,夕“死”了快五千年,换言之就是夕起码活了五千多岁,她现在就是夕,也就是说她现在有五千岁...她刚复活就已经是老太婆了,严重失落中...
男人从背后看不见淼夕的表情,“你别想耍花样,回答我的话,你是谁?”
“我叫夕,帅哥,我知道你冷,但你的手也不能乱抖啊,别忘了你的刀还架在我脖子上,你的刀很锋利,不用拿我脖子上的肉试了,有点职业道德好不好,要绑票至少给我留条命啊。”
“你怎么会在这里?”
“躲雪。”真背!躲个雪都有罪!
“你是什么人派来的?”
“没有,我说你不会是通缉犯吧,是也没关系,我没看见你的脸,我们就当没见过面,你躲你的,我躲我的好不好?”
“你到玉雪顶来做什么?”
“下山。”
“你上来做什么?”
“都说是下山了,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上山了。”我一到这个世界就在山上,我只想下个山找吃的,天公却不作美。
“没有上哪来的下,老实说,你上来做什么?”
“唉!我...我不就是被带上山想走下去罢了,拜托你如果手要抖的话就不要把剑架在我脖子上,你拿布勒着也行,对了,如果你要杀我麻烦你不要用剑,你给我个毒包子吧,我已经饿了一整天了。”要死也要做饱死鬼。
男人沉默片刻后,终于把长剑从淼夕脖子上移开了,夕没回头,毕竟有时候可以少看一眼就安全一分,如果人家容貌要保密,她看了岂不是就要被灭口了,还不如看天看雪看风景。
突然,一只手从背后递到她面前,真拿着一个包子,淼夕没有多看,拿起就吃,就算真有毒也无所谓了,再不吃就要饿死,太难受,还不如中毒了一了百了。
“对不起,有水吗?包子太干了。”
等了一下,男人又从后面递上一个水袋,淼夕接过喝了几口,把哽在喉咙的包子咽下之后,又塞好木塞,把水袋推回后面,到了声谢,然后靠在壁上,闭起眼睛。
“靠过来吧。”
“嗯?”淼夕有点奇怪他会对她说话,“你说什么?”
“靠过来,这边有火,你穿得太单薄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对一个陌生的女人说这些话,他刚才差点就忍不住想把披风递给她了。
“没关系,我不会冷的。”不是她想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毕竟她也是女人,太靠近一个陌生男人不好,何况是一个刚才还拿刀架在她脖子上的男人,谁知道靠太近了他会不会又想再架一次。
“给你。”还是忍不住把披风递上了。
淼夕本想推辞,但他很坚持,既然是人家的好意就接受吧,反正只要过了今天他们就不会再见面,还是做陌生人比较好。
“明天我会还你的。”
“不用,给你吧。”
“会还你的,你需要,我不需要。”淼夕始终没有回头,她知道身后的男人很君子,至少从他目前的举动来看,他还算是个好人,除了他一开始把剑架在她脖子上。
“你...家在什么地方?”
“...很远的地方,再也回不去了。”查户口吗?
“你要去哪里?”
“不知道,下山了走到哪算哪。”
“你...是...你是雪山的精灵吗?”他突然想打自己一巴掌,这种调侃的话怎么会从他嘴巴里说出来。
“...不是...随你想吧。”
他这句的话着实杀伤力太大,淼夕本想说不是,可是自己不怕冷又出现在雪山上,让他当成是的话或许会好解释一点,可又怕他把自己当怪物,没准刀又架上来,还劈下去,那她还没开始的异世有理就宣告结束了,最后一句随他想,就是希望他往好的方面想,给她留一条小命。
“...我的名字是墨羽。”
淼夕不懂他为什么会突然说这些话,从他一开始的举动来看,他应该是不希望别人知道他的事才对,现在又告诉她名字,想杀她让她做个明白鬼吗?
过了一会,墨羽还是没有动静,他到底要做什么?
洞外,风雪越来越大了,两人依旧沉默。
淼夕揉揉眼睛,手好酸啊,很快她就发觉,不只手酸,全身都酸痛,虽然她不是没有坐着睡过,但她家的椅子是有棉垫的,怎么说软软的坐着睡屁股和后背也没有太受罪,山洞就不同了,硬硬的石头,坐着睡一晚能不腰酸吗?
为什么不躺着睡?别忘了里面还有一个男人,坐着睡要真有麻烦至少还有机会能站起来逃跑,躺着睡站起来就要花比较多的时间,要知道,逃跑的时候,时间就不仅仅是金钱,那是生命,生命是无价的。
看看地上的光影,太阳已经升起来了才对,怎么她就没照到,淼夕侧过头看向洞口,光线让她眯起了眼睛,她伸手挡在眼前,直到眼睛慢慢地适应了,淼夕才看清有人站她面前,替她挡住了妨碍睡眠的光线。
淼夕的脑筋短路十秒钟,才想起昨天在这里遇到一个把刀架在她脖子上的怪人。(汐:你都那么大把年纪了,好歹人家有供你吃喝,表这么记恨好8好。淼夕把作者活埋在雪地中:年纪是女人的秘密,笨汐!)
“墨...羽?”淼夕对名字和数字没有多少记忆力,不确定自己现在说的是否昨天听过的名字。
“你醒了?给你。”墨羽递上几个包子和一个水袋,“我还要上山找东西,这些你留着吃。”
淼夕考虑自身的清贫,没有拒绝他的食物,不管是不是好意,始终不能让自己饿死对吧,不过拿了人家的食物,墨羽又要往上走,万一她害人家饿死了怎么办?从怜的出现和自己的穿越来看,世界上是有鬼的,他要是变成鬼会不会来找自己啊?
“还你。”淼夕把包子还了一半给他,顶多她少吃点,希望可以撑到山下,“我够了,你留着上山吧,还满远的。”她从上面下来都花了半天,中途不少地方是用翻滚战术。(汐从雪地冒出头:系你摔倒了直接滚下来吧,粉省时。淼往汐辛苦露出的头上盖了一大团雪,做成土包子的模样:雪山还是该安静点比较好)
“我的食物足够,那些给你吧,吃不完就丢了。”墨羽没有接,他来得匆忙,食物根本没有多余,但不知怎么的,他就是想帮助眼前的女孩。
听他这样说,淼夕又不好再推辞,但总拿人家的东西还是会不好意思的。
“可以告诉我你要上去做什么吗?”不会上去练功什么的吧,那她就爱莫能助了,难道是像武侠小说那样去采什么仙果?那他一定是被骗了,上面连棵草都没有,哪来的仙果,要有她就不会从白天饿到晚上了,找人?拜托,那地方别说鸡不生蛋,鸡能不能活都成问题,人能在那上面过日子吗,除非是成仙了不用吃饭不用呼吸的人。
“...听闻此山有一处灵洞,里面铺满万年不化的寒冰,我要找到冰中的精髓。”
听起来怎么和她待过的山洞那么相似?万年不化的寒冰好象就是她那山洞的特产耶,怜为了保存夕的尸体...呃,说尸体就像说自己诈尸,应该是为了保存夕的身体,在山洞放了天界天华池的寒玉,冰中精髓该是寒玉吧,怜不会让他拿的,怜还要寒玉把山洞冰封着保持原样,不过自己倒是拿了一点,就一点点而已,玉石嘛,女孩子都有爱美之心的。
“那山洞有什么特征吗?”他该不会打算满山跑找一个洞吧,他绝对找不到的,怜在山洞边布了禁制,不是仙人都看不到,就算是仙人看到也不敢乱动怜的东西,又不是嫌命长。
“好象整个山洞都被冰封着,里面还有个女人在沉睡,绝对不可以去看那女人的长相,无论如何都不可以碰那个女人,否则就会引祸上身。”占卜师是这样告诉他的。
听到这里,淼夕可以确定,就是她待的山洞,“那个女人”就是说她了,不过为什么听起来她好象很恐怖的样子,不会吧,她记得自己的脸不吓人的啊,淼夕低头想了想,该不该帮他呢?他要去取寒玉是不可能的,他好歹也算帮过自己,应该是个好人吧,问清楚。
“你要寒玉做什么?”
“寒玉?你知道那个东西?你把它给我,我很需要那东西!”墨羽激动地转过身抓住淼夕的肩膀摇晃,晃得淼夕头晕,她拍开墨羽的手,让自己的头脑先恢复正常。
“你先告诉我你要做什么。”
“抱歉,我太激动了,我的恩师练功走火入魔,师傅的一个朋友是占卜师,那个人说要救师傅就必须找到玉雪顶找到冰中精髓,大约就是姑娘说的寒玉,请姑娘为在下指引一条明路吧,在下愿意以性命相报。”墨羽没有再冲上来,但从他颤动的身体和难掩语调的声音可以知道他现在有多么激动。
淼夕再三思量,墨羽应该没说谎,虽然披风的帽子太长挡住了视线,但从他的表现来看他是个好人,当然,扣掉把刀架在她脖子上那一幕的话...寒玉她拿着也是当摆设的,人家急着救命,送给他也可以。
“你要多少?”自己那一点不知道够不够用。
“不多,只要一点点粉末就可以,占卜师说过,冰之精髓非常坚硬难取,只要能磨到一点点粉就可以了。”墨羽不是贪得无厌的人,也不想对眼前的女孩撒谎,真的只要一点点就好。
很难取吗?自己怎么不觉得?淼夕记得她只是把怜给的短剑往上面一划就取下一块了,会不会搞错了东西啊?不会吧,怜说的不会错,东西还是她的呢,怜都认错那还有谁能认得。墨羽要找的难道不是寒玉吗?可是他景物描述一致,谁还有怜那么大手笔,把天界的寒玉都搬了过来,不管了,随便吧。(汐:无虾米你8想想你的短剑系怜给滴,人家占卜师系指用“凡间”普通滴剑磨)
淼夕把拇指大的寒玉又分出一小块递给墨羽,好舍不得,小寒玉,委屈你当粉末了,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现在她不信神都不行。
“夕姑娘,谢谢你割爱,在下墨羽在此对天发誓,日后必定遵从夕姑娘的任何吩咐。”墨羽接过寒玉后没等淼夕反应就跪在地上指天发誓,墨羽倒有点后悔把自己的披风给她了,帽子把她的脸遮了一半,他现在对眼前女子的容貌非常好奇。
“呃...墨羽,你叫我夕就好了,叫姑娘听起来很...不习惯,我叫你墨羽你不介意吧?”人家誓发都发了,再阻止就显得矫情了,何况墨羽看起来是个正人君子,自己对这个世界人生地不熟的,就劳烦他充当导游吧。
“是,夕姑...夕。”
“墨羽,东西你找到了,一起下山好吗?”人家是一步一个脚印走上来的,跟着他走下去安全一点,“对了,你等我一下。”
淼夕在怜给的手镯里摸了一阵,她记得上次在手镯里找吃的东西时发现了一个很适合的东西,嗯...找到了!淼夕取出一个能遮住上半截脸的银色精美面具,其实刚才听墨羽说的时候,她就大概理解那个占卜师的用意,这张脸的杀伤力太大了,藏起来比较好,为了别人好,更为了自己的安全。
她背后的墨羽看到她这一举动轻轻叹一声,他竟对这个突然出现的姑娘有种莫名的感觉,知道见不到她的容貌时心中填满了怅惘。
“墨羽,披风还你,谢谢你。”
“你穿着吧,这里是雪山,很冷。”
“我不会冷的啦,穿着披风不好走。”她穿这身衣服都老摔交了,再加一件披风不还要多摔几下,就算被当怪物也...也不好受,“算了,还是借我用一下吧,确实太单薄了点。”
墨羽奇怪地看了看淼夕,但没有多话,毕竟,大家都是有秘密的人。
“我们今天就能走出这片雪地了,从这里可以看到那边的树,那是高山寒冷地方长的针树,走下去气候就会变暖。”墨羽细心地为淼夕解释。
“我们还要走多久才能下山?”都走两天了,才只走出高山积雪地带,这山到底有多高啊?不知道食物够不够?
此时罪孽当事人完全没反省自己就是害两人走了两天也下不了山的罪魁祸首,淼夕习惯白天睡觉,不睡到烈日当空不醒,而墨羽也没有舍得叫醒她,晚上又不适合在雪山赶路,这速度能快吗?
淼夕一直很好奇,为什么墨羽没有氧气瓶能爬到有积雪的高山上来,墨羽只是笑了笑告诉她他的内功深厚,用龟息的气功可以减少呼吸,虽然身体还是会不舒服,但至少不会窒息,他也有点好奇地询问“氧气瓶”为何物,淼夕胡诌说是一种装空气的瓶子,可以用在高山和水中呼吸。
这两天他们的对话并不多,墨羽对淼夕是有问必答,只是淼夕自己不想问,也不想知道得太多,在不清楚自己所在的世界,不知道墨羽的身份的前提下,可以不问她都尽量不问,有时候知道得太多反而不是好事,谁能保证前一秒还和你说说笑笑的人下一秒会不会突然拿一把刀架在你的脖子上。(汐:你真小家子气,人家做一次你还真要记一辈子吖?)
“再走几天,我在山下留了马匹,到时就能快点了,来,把手给我,我扶你。”
墨羽小心翼翼地扶着淼夕往下走,经过三天的相处,他完全能确定眼前的女孩真的没一点武功,而且很迷糊,走路都老是神游(作家的职业病),昨天他一个不注意,她就摔了一交从山上滚了下去,墨羽沿着雪地的痕迹找到今天早上才从一个大雪堆旁边看到她,那个雪堆还有一个奇怪的大洞,似乎有什么从里面爬出来过似的,墨羽不得不承认,她滚下山的速度真的很快,照那个速度,下山只要上山时间的三分之一。
“等等,有声音。”
墨羽突然停住了脚步,侧耳倾听,淼夕也听了听,只有寒风的声音,她想起武侠小说中有写,一些高手可以听见远方很细微的声音,等了一下,墨羽拉着她往一个方向走去。
淼夕不得不把墨羽和武侠小说或者古装电视剧的那些高手联想在一起,他的脚步真的很轻,一个大男人在雪地中留下的脚印居然比她这个女人还浅,这意味着他可能会只出现在电视中的轻功。(汐:咋不想想有可能系你体重比他重呢?淼再次把小汐深深地埋在雪地里:因为女人的自尊!)
他们来到一个突出的小岩石面前,岩石下面长着几棵植物,是植物,开着半透明的花,淼夕迅速搜索记忆,这莫非就传说中在寒冷地方开花的阴性植物珍贵中药——雪莲,阴影下半透明的雪莲在白雪的衬托中极其晶莹,就像是冰雕出来的花朵。
这时淼夕也听见了,雪莲后面依稀传来细微小动物的叫声,这种地方也有动物能活吗?两人向雪莲走去想一探究竟。
“叽!”一声凄厉的惨叫顿时唤住了二人的脚步。
两人回过头,只见一只通体雪白的狐狸站在一边,它似乎是受伤了,走路一瘸一拐,行动不稳,它见两人的目光注意到它,立刻拖着腿转身逃去。
“夕,你在这里等等,我去追它,别乱走。”免得又摔交,想到她上次摔交的情形,墨羽觉得自己的心差点跳出来,他以为自己就要失去她了,那时他才明白,自己竟爱上了一个才相识不过三天的神秘女孩。
淼夕点点头站在一边,没人带路她还真不敢乱走,万一又失足,虽然下山的速度快,但头很晕啊。
墨羽离去后,雪莲下的声音好象没有了,淼夕好奇归好奇,但并不想多事,遇到困难她最多也只能用翻滚的办法逃命,如果逃得过的话...她全副心神都在思索着那只狐狸的目光,那眼中似乎有某种她所熟知的东西,很久以前她也知道的才对。
“叽!”
淼夕循声看去,那只狐狸又出现了,还是那副一瘸一拐的模样,见淼夕在看它,它又转身跑开,可是淼夕没有追去,片刻后狐狸又回来了,叫了几声,见淼夕不过去,它的叫声越发凄厉,然后...它咬破了自己的腿,鲜红的血顺着银白的躯体流下,异常刺眼,它的叫声很急切,眼中闪烁的光华让淼夕的心震动。
好熟悉的感觉,她也曾经明白的,想守护某件东西的眼神,带着浓浓情意的眼神,她也曾经拥有过的情感...那是母爱,莫非...
淼夕别过头不看它,身体微颤地走向雪莲,狐狸急了,不断惨叫着,拼命撕咬着自己的身体,拖着血淋淋走向淼夕,似悲哀又带着乞求地看着淼夕,想在渴望淼夕的目光,竟刺痛着淼夕的心,那惨叫一声一声都带着鲜血。
一瞬间,淼夕懂了,她转过身朝狐狸奔去,狐狸转身便逃,身型却如释重负般,在雪地里拖出一道长长的血痕,它不时回过头来看淼夕,见她跑得慢了狐狸也放慢脚步缩短两者的距离,见她快追上又拔腿跑,淼夕很着急,她想为狐狸止血,它的伤很重,再不止会死的。
果然,跑了很长的一段距离之后,狐狸的速度慢了下来,这次淼夕接近的时候狐狸没有再加速,淼夕知道它不能再跑了,但它仍拖着身子前行,仿佛要把淼夕带得更远。
淼夕也不知道自己从哪来的力气,突然冲过去抓住狐狸,把它按在雪地上不让它乱动,她把雪盖到狐狸身上,雪可以冻住伤口,让血流得慢一点。
“不要再动了,我帮你止血,求你不要再动了,我不会伤害你,你安静好吗?”
淼夕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两道冰冷的液体滑过脸颊,滴在雪地上留下两个圆形的痕迹,是汗?是泪?她自己也不知道,或者两者都有吧,但她没有时间想这些,她只是拼命在手镯中翻找,希望能找到可以帮助它的东西。
片刻,她找到一些止血的药粉,急忙把药洒在狐狸的伤口上,小心地为狐狸包扎,她没想到狐狸会这么恨心,竟然把自己咬成这样,肚子上的伤口尤其重,淼夕甚至看到它的肠子,她强忍着恶心呕吐的冲动把狐狸包扎完毕。
狐狸太大了,她抱不动,可是她知道必须带它回去,回去雪莲的旁边。
“夕!太好了,你没事太好了!”
墨羽从背后搂住了淼夕,微颤的身体透露了他的担心,他一回到雪莲边没看到她就急了,直到在雪地边看到血痕,还有血痕边的那双脚印,他的心差点跳出来,幸好,她没事。
“墨羽,帮我,把狐狸抱回雪莲那边去,快。”淼夕连忙拉住墨羽的手央求,“快带它回去,迟了就来不及了。”
墨羽看了看地上的狐狸,刹时明白了她的话,弯身抱起狐狸往回走,把狐狸带到雪莲旁边,狐狸叫了一声,对淼夕刨了刨爪,淼夕对上它的目光,明白它是在叫自己过去,但它似乎并不让墨羽接近,连墨羽刚才抱他的时候它也很挣扎。
狐狸颤抖几下坚持站起来,摇摇晃晃走到雪莲前咬开了雪莲,把头探到里面去,衔出了一只和她一样的银色小狐狸,小狐狸灵动的眼睛看着自己的母亲,知道母亲伤势重,它嘴里发出一声惨叫,用舌头舔着狐狸妈妈。
狐狸对小狐狸叫了几句,把小狐狸衔起递向淼夕,淼夕伸手接过小狐狸,小狐狸似乎想回妈妈身边,但狐狸妈妈对它叫了一声,它便乖乖躺回淼夕手上,淼夕可以从它的眼中看到不甘和悲哀。
“我会好好照顾它的。”不管它听得听不懂,淼夕对狐狸承诺。
狐狸似乎满足地笑了一下,眼中的光彩顿时消散,它便倒回雪地里,淼夕知道它再也不会起来了,狐狸真是一种狡猾又残忍的动物,不管对别人还是对自己,它先是装着有伤在身引开了墨羽,跑了一段距离后又甩掉墨羽,转回来引开她,甚至不惜伤害自己,让她以为可以抓住它,它把人引开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保护藏在雪莲后的小狐狸,既狡猾又残忍,充满天性的母爱。
小狐狸从淼夕手中跳了下来,跑到妈妈身边蹭着狐狸,眼角也滑出透明的液体,它哭了一阵之后又跑到狐狸的后面撕咬着,把狐狸的尾巴咬断一小截,在淼夕惊谔的目光中把狐狸妈妈一小截的尾巴拖到淼夕的脚边蹭着淼夕。
淼夕楞了,但很快又释然,是想记住妈妈吗?那就带着把。淼夕伸手抱起小狐狸和那截尾巴,让小狐狸靠着那截尾巴。
埋了狐狸妈妈后,淼夕顺便摘走了岩石下的雪莲,这可是滋阴驱毒的珍贵药材啊,放着就太浪费了,墨羽似乎并不知道雪莲的功效,只当它们是生命力强的野花野草,淼夕也懒得解释,估计这个世界没有李时珍和神农那样尝百草的大无畏中医,或者这个世界的雪山、雪莲稀少,大家不知道它的作用。
虽然花了点时间,但两人还是在天黑的时候走到了针树林。
出针树林了,前面的植物越来越多了,偶尔能看到一些动物,淼夕通常回请求墨羽捉一些小动物给小雪吃,小雪就是小雪狐,雪狐妈妈把小雪狐托付给淼夕,淼夕很尽责地照顾它,小雪也很乖,但光是它的食物就让淼夕头疼老半天了,狐狸是吃肉动物,淼夕也不知道雪狐妈妈是从哪里找到食物给小雪狐吃,包子小雪是不吃的,淼夕就把包子里的肉馅挖出来给小雪,自己吃没馅的。
起初墨羽不同意,坚持把自己的包子给淼夕吃,可是被淼夕拒绝了,几天下来她多少也对他们的情况有一点了解,墨羽的食物真的不多,根本不够他们下山,幸好山上有一些动物,墨羽的武功也很好,这几天便将就着过了。
淼夕也发现了一件新奇的事,小雪自己会捕猎哦,偶尔它跑出去之后会拖着一些小动物的尸体回来给淼夕,是给淼夕,小雪不肯让墨羽碰它,每次看见墨羽来了都趴在淼夕肩膀上对墨羽龇牙咧嘴,东西都是淼夕接过后再递给墨羽处理。
“小雪乖啊,夕儿我不会做烧烤,让墨羽处理,乖乖,等等我会把烤好的拿给你啊。”淼夕几乎每天都要重复这样的话安慰小雪,以至每次看见小雪叼着东西就说着句话,包括它叼着树叶...
小雪很粘淼夕,黑色的眼睛清澈明媚,尤其喜欢让淼夕用狐狸妈妈的那一小撮尾巴逗它玩耍,可能是它把淼夕当成了自己的母亲,淼夕也希望自己可以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照顾小雪。
这样带着狐狸妈妈的尾巴很不方便,尾巴上的肉已经开始腐烂,淼夕想了想,干脆把毛取下来,做成首饰或者装饰品戴在身上会比较方便,淼夕成为作者以前曾经为了赚钱打过很多工,其中也包括精品制造,所幸怜在手镯里放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也有一些道具。
考虑到小雪喜欢她用尾巴逗它玩,又经常趴在她的肩上,淼夕把自己的耳环做了修改,将狐狸妈妈的毛粘了一大撮在上面,随时可以抚着小雪,但还多出很多,丢掉就太浪费了,淼夕又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将怜放在手镯里的发簪步摇之类的首饰都拿出来改造了,发簪上多了几个直径两厘米的银色小毛团,宫绦上也串上直径五厘米的大毛团,看起来还挺漂亮的。
小雪自从淼夕戴上有银白毛团的首饰之后更加粘淼夕了,不管是睡觉还是吃饭,连洗澡都挂在淼夕身上。
你问淼夕为什么敢洗澡?首先,我们可以非常确定小雪的警觉性,任何风吹草动小雪都会鸣叫,墨羽非常君子,绝对不会趁人之危,有时还会帮她把风。
淼夕依然每天忍受坐着睡带来的全身酸痛了,本来墨羽想要把肩膀借她靠着睡的,但淼夕死活不愿意,不是提防墨羽,是提防她自己,因为她很悲哀地知道,自己睡觉有抱东西的习惯,躺着睡还会翻身,她第一回躺着睡就差点把自己翻进火堆里,好在墨羽和小雪尚未熟睡,墨羽及时拉住她,小雪也连忙咬住她的衣带才将她抢救回来,她现在对睡觉是又爱又恨啊。
这几天淼夕没有再遇到麻烦,她充分领教了墨羽的武功高超,上次的蛇,上上次的老虎,上上上次的熊...才刚现个身叫了一声,墨羽长剑一挥,完了,晚上加餐。
倒也不是说淼夕真的不会做饭,其实她的手艺不错,我们要考虑一下,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家庭主妇,就算再本事,就算厨艺再好,在连锅铲匙勺都没有,更没有煤气炉的情况下,你说吧,除了让墨羽这高手用长剑挂着烤还能怎么样,调料也就只有墨羽带的盐,墨羽想来也是自力更生习惯的高手,这样恶劣的条件还能把肉烤得香喷喷,淼夕暗赞,当然不会忘了撕一些吹凉了喂小雪,不过小雪显然更喜欢吃血淋淋的鲜肉。
一路上墨羽都不会忘记介绍环境的特点和注意事项,淼夕的迷糊他已经见识得够多了,不随时跟在她身边保护实在不行,上次走雪山失足,这次睡觉往火里滚...还有平日走路发呆,不管谁牵着她她都会跟人走,没人牵着她的时候她就沿直线向前走,前面有树,撞上去;前面有石头,踩前去;前面有野兽,走过去;前面是山崖,掉下去...幸好每次都有他和小雪及时拉住,否则他真不敢想象她还有几条命。
淼夕自己也很困扰,职业病发作啊,看到稀奇的景色就产生联想,灵感一来挡都挡不住,她真希望现在手里有一台电脑,立刻把自己的灵感翻译成文字,可是她现在已经不是作家了,想写没得写,以致几天都精神恍惚,脑中灵感闹腾个不停,好痛苦哦。
明天,他们就可以到山下了,也可以找到有人的地方吃一顿有汤有米的正常饭,然后淼夕也就能知道这个世界的大概情况,终于...终于可以见到人了。(汐:你身边的墨羽8系人啊?淼:我还真没把他当人,静悄悄地突然一把刀架我脖子上...汐:=_=|||敢情你一直把他当鬼啊)
篝火旁,两人和往日一样沉默,淼夕正用一支有毛团的发簪逗小雪玩,小雪在地上时而打滚,时而跳跃,可爱的模样逗得淼夕开颜,却看痴了一边无言的墨羽,就算她脸上戴着月牙型面具,从她灵动的双眸和纤美的身材曲线来看,她应该是个非常美丽的女子,有多少个夜里他曾梦想亲吻她薄薄的红唇。
“夕,你为什么要戴面具?”墨羽终于忍不住问出这几天一直缠绕在心头的困惑,“能让我看看你的脸吗?”
“最好不要看哦,我是为了你好,因为一个人曾经对我说过看过我模样的人会引祸上身。”
“你很美吗?”
“谁知道呢,美与丑不过是一张表皮,评判的标准是人心。”人生在世,不过是换了一张又一张的皮相,呵,人老珠黄之时,枯花凋零之刻,又有谁想过他们也曾经美丽,它们也曾经是人们赞赏目光的焦点。
“你是个奇怪的女孩。”
“或许吧,在你眼中我奇怪,你在我眼中又何尝不怪,对不了解的东西人们都会说奇怪,但是没有一个人能够完全了解另一个人,即使是最亲近的亲人。”
“你真的很奇怪,但你也很吸引人,你是个好女孩。”墨羽不得不承认她说的话很有道理,根本不是一个看似十四五岁的少女可以说出来的,莫非她真是雪山的精灵,方能如此看尽看透人间沧桑,那自己又能不能留住这个绝尘的精灵呢?“你下山了想去哪里?”
“不知道。”淼夕摇摇头,“到处走走看看,当是云游吧。”
“云游?你一个女孩子?你的家人呢?”
“家人...不在了...再也见不到了。”
看着淼夕的黯然,墨羽真想上前给她一个拥抱,让她在自己怀中诉说她的痛苦,而不是这样默默看着她强忍泪水,但他更加清楚他不能,越过了若即若离的关系,她必定不会让他再留在她身边,从这几天的相处墨羽看得出来,她是个习惯孤独的人,她不需要同伴,而且她不喜欢爱情,可以说是鄙视厌恶爱情这个字眼,还有悲哀痛苦...
两个人又恢复了沉默,淼夕依然逗着小雪,眼中却添了落寞,墨羽则看着篝火,不时偷偷观察着淼夕。
突然,树丛中传来阵阵声响,顿时吸引了两人一兽的注意,墨羽摸上了自己的长剑移到淼夕身边,淼夕也收起发簪,将小雪抱在手上。
声音越来越近,两人一兽也提起十二分警惕,不是野兽,从树边窜出了几个人,他们先是惊讶地看着墨羽和淼夕,然后扯开了友善的笑容。
“两位晚上好,在下与同伴看到此处有火光闪动,因而过来查看,卤莽打扰了两位,容在下在此致上歉意。”一个看似领队的人上前拱手作揖,“在下顺风镖局沈帆。”
“在下墨然,这位是小妹墨夕。”
墨羽收起长剑作揖回礼,淼夕看出他仍带着警戒,他是不想让别人知道身份吧,墨然吗?她可要记住了。
淼夕站在墨羽身后弯了弯身算是行礼了,她并不说话,多说多错,不如不说,自己就听听他们的对话,顺便了解这个世界的情况。
既然是太平盛世,人多口便杂,男人话起家常来头头是道,比女人还能说,淼夕深刻领略了沈帆的嘴上工夫,他难道不知道有一种污染叫噪音吗?尤其是在沉静的黑夜中,沈帆的声音特别刺耳,荼毒她的听觉,他不知道小雪还小,小孩子不适合熬夜,即便他不关照小雪这小狐狸,但也要想想她和墨羽两个大活人吧,他们白天都赶了一整天的路,现在很困的,呃...她很困好吧,墨羽很精神,但沈帆看不出墨羽脸上的不耐吗?
“墨姑娘怎么不说话呢?”沈帆好奇地打量着淼夕。
“舍妹怕生,不习惯与陌生人交谈。”
墨羽淡淡地回应沈帆,他对沈帆没有好感,这个人虽然多话,但言行谈吐间不时表现出的高贵可以让墨羽确定沈帆不是普通人,还有和他随行的镖师举止看似粗鲁,却不时默默观察情况,墨羽的手依然搭在剑上,小心地将淼夕护在身后。
“哦,墨姑娘无须害怕,在下并非恶人,只是不知姑娘为何戴着面具?在下看姑娘窈窕娇柔,必是可亲之人,何不以真面目示人?”
“无聊,小女子看沈公子也不是肤浅之人,怎可凭相貌断人,奉劝公子一句,美貌如花空易逝,真心方能千古存,至于我戴面具的理由...我喜欢,我乐意。”看脸不看心,迟早死在女人手上。
睡眠不足容易引起神经冲动这句话果然没错,疲惫中的淼夕非常不乐意旁边有一只乌鸦瞎吵嚷,有话快说,没话快滚,在这里罗里八嗦一大堆,影响他人宝贵的睡眠时间,不知道熬夜对皮肤不好吗?虽然身体不是她的,但她还是很宝贵自己的形象,这个世界又没有化妆品美容师的,顶着两个黑眼圈多难看呐。
“哦,姑娘言之有理,在下受教了,只是姑娘这样遮掩,岂不浪费天生的丽质,美本该让天下人欣赏,姑娘难道不想要个好夫君白头偕老?”
“沈公子莫要激我,小女子确是不想要个只看容貌的伪君子,若真凭一张脸面便订下一生,等人老珠黄之时,怕是他要弃我而去,如此男人岂是寄托一生的良人。”哼!低俗,我干嘛要把自己往火坑里送,先玩几年再说,婚姻可是自由的坟墓。
“哥哥,我困了。”我很累,你滚吧。
淼夕不再理会沈帆的话,把头靠在墨羽身上,虽然不想在睡眠中失态,但这沈帆实在太吵,白天消耗了体力现在还要消耗精力,很累的,咬文嚼字也要用大脑思考,和古人说话尤其是累。
“沈公子,在下也困了,公子和诸位请便。”逐客令下了,你们有话没话都快走吧,省得扰人清梦,“夕,你赶路也累了,靠过来一点吧。”
“墨公子,大家都是外出之人,本该相互照应,这荒郊野外也不知有何猛兽,不如墨公子和令妹到我们的营地住上一宿,如何?”沈帆显然不想轻易离开,“这样令妹也能睡得安稳一些。”
“多谢沈公子的好意,但公子与诸位有任务在身,我们本不便打扰,且舍妹并不习惯与外人太亲近,人多了舍妹反而难以成眠,在下就不叨扰沈公子了。”墨羽依然有礼而冷淡地拒绝,“在下还要照顾舍妹,就不送沈公子了,沈公子请自便。”
人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沈帆也不是俗人,自然晓得该走了,只是临走前不忘打量“兄妹”二人,还把目光在墨羽身上逗留了片刻。
墨羽并没有入睡,他侧耳倾听,确定沈帆一行人离得远了,他才摇醒淼夕。
“夕,我觉得那个沈帆并不简单,他的眼神让人不放心,而且听他的言语也不像是个普通镖师,更像富贵人家,我想我们还是趁夜色离开吧。”墨羽压低声音对淼夕说出自己的怀疑,“我知道你累了,我背你吧,我走也比较快。”
“好,我也觉得那个沈帆不是什么好人,不过还是我自己走吧,我怕...”怕睡迷糊了抱人家,既然这里和中国古代那么相似,是不是也对贞操看得很重,万一以后人家找她负责就惨了。
“我背你,黑夜里不能用火把你看不清路怎么走,你睡着就好,明天还要赶路,我会尽量走稳些的。”白天走路她都还要出事,晚上让她走说不定跳下悬崖也没人知道,包括她自己。(汐:职业病害死人啊,死了活该!淼:闭嘴,就你废话最多!)
“可是黑漆漆的你怎么看得见?”又没有红外线眼镜,今晚又没什么月色,不会摔到吧,像故事上说的踩到猎人的陷阱里怎么办?
“我能夜视,晚上也看得很清楚,别多说了,万一他们的人又找回来就麻烦了。”
墨羽不容抗拒地蹲在淼夕面前,淼夕尴尬地趴在墨羽的背上,一手抓住小雪,小雪像是有灵性一般很懂事自始至终没有叫一声,墨羽弄熄了篝火,一手拿起包袱和剑,一手扶着淼夕,快步走进黑暗中。
“墨羽,我有个问题想问你,如果你不想回答也可以。”
“什么事?”
“你好象很防备别人靠近,为什么?”
“...只能说我的身份比较特殊,接近我的人大都是有企图的,所以我不想和别人有太多的接触。”
他可以回答她的任何问题,惟独这个墨羽不能告诉她答案,或者说不敢告诉她答案,怕她知道后会用和别人一样的目光看他,因为她或许会是天底下唯一不知道“墨羽”这个名字的女人,也是唯一会心平气和与他相处的女人,心里越是在乎她就越害怕她知道真相,能拖一时是一时吧。
“墨羽,你为什么这么帮我?”他大可以丢下她自己离开的,何必带着她这个累赘,一路上他也该知道她有多麻烦。(汐:原来你还有自知之明哦)
“...你给了我寒玉可以就师傅一命,而且...你让人不放心。”最重要是他爱上了她,舍不得丢下她,像她这么迷糊,他一离开就会有危险,“对了,你以后要把小雪藏好,知道雪狐的人虽然不多,但雪狐的血是提升功力的良药,很多人会打它的主意,万一遇上了识货的人难免又要惹祸上身。”这就是他当初为什么要追雪狐妈妈跑的原因,虽然最后他还是没喝。
“这样啊,真可怜,怀璧其罪,都是人类太贪心,它们却要为人类的贪念受罪,唉!”淼夕伸手摸了摸怀里的小雪,小雪似乎听懂了她的话,安慰地舔了舔她的手。
“...你说得对,是人类的贪念在作怪。”夕啊,我有时真会忍不住想,你真的不是雪山的精灵吗,那么迷糊,却看透人性,你是否也看到我心里的卑微念头呢?
“墨羽,我们这是要去哪啊?”被称为怪人的淼夕提问,她遮脸是可以理解的,但头发没有梳理就冤枉她了,要知道二十一世纪的地球女性哪可能会梳理古代的发型,还是墨羽叫她别用绳子绑她才用发簪挽的,披头散发更加惊骇世俗。
“回我师傅那里,我把寒玉赶快送过去。”也不知道师傅这些天有没有什么事,希望赶得急。
“那你快去吧,我一个人没问题的,带我太耽搁时间了。”
墨羽奇怪地打量了她一下,叹了口气,她要一个人没问题连三岁小孩都不会被人拐了,她让人很不放心啊,小雪都比她聪明,一路上多亏小雪帮忙她才没出事。
“你还是和我一起走吧。”且不说她身无分文,前几日见他拿钱还抓着一个铜板看了老半天,墨羽很怀疑她真的是人类吗?
淼夕也知道自己严重缺乏古代常识,没有墨羽照顾真的很不方便,可又不想耽误人家的时间,毕竟他师傅的情况满严重的样子,看电视剧和武侠小说,人家走火入魔不死也要疯的,不然就来个全身瘫痪终身不遂什么的,《天龙八部》的天山童姥还返老还童呢,不过功力尽失倒是无奈。
墨羽的疑惑淼夕也知道,也不能怪她不认识铜板,那东西只在电视和博物馆出现过,她当然要好好研究,被当怪物看还真不是滋味,有本事叫个古代人到现代去悠转,没半天相信他就发疯了。
本来墨羽是想骑马飞奔回去送药的,但是...我们的淼夕大小姐第一次在动物园和马戏团以外的地方见到真实马匹,结果可想而知,她根本不会骑马,墨羽带着她骑了一会她就叫累,全身骨头都要被震到散架了,墨羽便改乘马车,没想到她居然“晕马车”,古代马车没有弹簧摇摇晃晃颠得她头晕,墨羽只能以黑线表达他的无奈与叹息,最后依然选择骑马,只不过马不是用跑的,是用走的,唉!枉费邀晴还是世间罕见的千里马,沦落到这种慢慢走的地步,眼神都暗淡了不少。
邀晴每天哀怨地看着它的主人,墨羽主人,你为什么不让我跑?变成风才是我的个性,我好可怜,我的才能都被埋没了,你看那女人手里的小狐狸都在嘲笑我,邀晴于是无语问苍天,我的伯乐你在哪里啊?你可知道我好想你啊?
对于邀晴哀怨的神色,墨羽只能选择回避,邀晴,为了主人的终身幸福,你就忍忍吧,谁叫淼夕这个精灵不会骑马呢,墨羽已经不指望把她当成人看了。
身为罪孽当事人的淼夕全无知觉地逗着小雪,还是小雪最乖,不像墨羽这几天都用奇怪的眼神看她,连他的马都好怪,她怎么越瞧邀晴越觉得它的眼里多了点幽怨的味道,邀晴怎么像看剥夺了它生命的罪人一样看她,是她多心了吗?一定是她多心了。
见罪孽当事人无知觉,于是邀晴更加幽怨了。
“夕,累了吗?”墨羽见淼夕神色古怪,找了家客栈停下马,把邀晴递给店小二,牵着淼夕走进店里,“今天我们先在这里休息。”
“...好吧。”其实淼夕很想说她没事,但墨羽都说要让她休息了她也不好再拒绝。
墨羽要了两间上房,又叫人烧了水给淼夕洗澡,他知道淼夕每天都要洗澡,在山上的时候小雪会发挥动物本能负责找水源,现在更方便些,至少不担心水太冷她会感冒,但墨羽不理解的是...她从哪里拿出换的衣服来?明明不见她有包袱,为何每天都有新衣服?
淼夕舒服地泡在水里,也顺便给小雪一起洗了,等她换上手镯里的新衣服出去的时候墨羽已经叫好食物了,山上几天淼夕吃够了肉,想吃点青菜换换口味,可是...古代没有农药这件事是可以肯定的,所以害虫特别嚣张,一片菜叶里硬是给淼夕挑了二十几条虫出来,让人看了后食欲全无,不得不认真吃墨羽夹给她的肉。
最不爽的当然是小雪,它喜欢吃血淋淋的鲜肉,现在居然要它吃炒肉,还是有致癌物质的焦黑怀疑是碳炒的炒肉,没食欲啊。
见淼夕吃了几口就没再动筷,小雪也是对炒肉嗅了嗅掉头钻回淼夕怀里,墨羽轻叹一声,这一主一宠真难侍侯,他走江湖倒是吃习惯了,大多客栈都只能做出这种东西来。
看到这份上,淼夕终于知道古代人为什么这么短命了,一定是很多癌症患者,尤其是食道癌...
半晌,墨羽敲了敲淼夕房间的门,他的精灵始终让人不放心啊。
“夕,我们出门一下,我带你去买东西。”
淼夕不晓得墨羽怎么突然这么说,一个大男人也喜欢逛街吗?不过她也不反对,去见识一下古代的市场也好,免得再丢脸,无知不是罪,但让别人困扰就不对了,要早点习惯。
一路下来,墨羽并没有买什么东西,只是看淼夕的脸色,见她喜欢的就掏钱,买得淼夕糊涂了,墨羽怎么尽买女人用的东西?(汐:无知还素有罪滴)
“给你。”
墨羽递了一串冰糖葫芦给淼夕,接着又买了棉花糖、千层糕、桂花馅、串烧羊肉、粽子、麻花、烤玉米、豆腐花...往淼夕手中塞,然后又给淼夕拿了碗糖水解渴。
“等等等等,墨羽,你别再买吃的给我,我已经吃不下了。”他当养猪吗?她还怕蛀牙呢!“你还是买你自己的东西就好了。”她现在看到吃的就头晕想吐了。
“我没什么要买的,我看你下午吃太少不放心,而且你也没有首饰打扮,我想给你准备点,你喜欢什么尽管说吧,我的钱够买的。”他确实很有钱,这点花费还不看在眼里,只要能让她开心,买下整个城镇都无所谓。
“不用了,我有的,只是...”淼夕看了看墨羽,低下头用很小的声音说 ,“我不会打扮。”怜给的手镯里有很多非常精美的首饰,但她又不会梳发型,也不知道那些东西该怎么用,古代女人真难做。
女孩子不会打扮?这倒是墨羽听过的第一奇事,幸好这几天习惯她的与众不同,每个女人莫不想把自己打扮得出众来觅个好夫婿,她却不屑,想起那天晚上她和沈帆说的话,他的精灵确实和其他女人不同。
“你早说不就好了,我给你打扮吧。”
“你...”淼夕同样吃惊地看着他,男人会给女人打扮,怎么想怎么奇怪,“你刚才说了什么?”她耳朵出现幻听了吗?有可能,糖吃太多了,现在头已经开始晕了。
“我说我会给你打扮,我师傅有教我给女人打扮的技巧,我的工作需要这些技巧。”
淼夕很好奇墨羽的工作,什么工作会需要给女人梳头发的?古代也有美发师吗?还是这个世界与中国古代不完全相同?
“既然已经没有要买的东西了,我们回去吧,我给你梳理头发,你该打扮的。”是他想给她打扮,就算只是碰触她的头发也好,他怕再抑制下去会不由自主想拥抱她。
“等等,我们去肉铺买点肉。”淼夕拉住墨羽找肉铺去,“小雪也没有吃饱呢,给它买块鲜肉吧。”
怀里的小雪高兴地低叫一声,还是主人好,主人是全天下最好的女人了,它爱主人一辈子。(汐:一块鲜肉就把你收买了...真米节操。雪:节操是个啥,能吃吗?不能?那要来干嘛?没用!)
“夕...”
“嗯?”墨羽怎么又用奇怪的眼神看她,看得她心慌。
“肉铺在这边,你走到反方向了。”那边是回客栈的路。
“呃...你带路吧。”失败!
比如昨天,一群强盗在树林里布下许多陷阱准备打劫他们,却因为邀晴走得太慢,栓在两树间本来准备用来扯马腿的陷阱就这样被慢慢走的邀晴华丽丽地无视了,至于铺了树叶的大坑,眼看就要走掉下去了,淼夕居然叫累,再次把眼前不到一米远的陷阱华丽丽地无视,休息半天之后,淼夕带着小雪玩耍,只要再走一步就会踏进用叶子遮盖的绳子里,小雪却很不给面子地从绳子上跳过...
最后,等在一边盼着他们中陷阱等了一个中午的强盗终于忍不下去了,看只有墨羽和淼夕两个人,他们这边有二十来个壮丁,还怕打不过吗,冲!结果因为晒了一个中午的太阳把他们照晕了头,自己踏进自己的陷阱里...
白白拣了便宜的淼夕拉着墨羽让强盗带路回山寨,只为了见识强盗的山寨是什么模样,顺便玩黑吃黑把强盗抢来的东西都塞到自己手镯里,人不嫌钱多嘛,何况她又没钱,只有价值连城的宝物而已。
拿了人家全部家当,淼夕还不知足,问了墨羽这里的强盗有没有赏金,得到肯定的答案后,她不从手镯里拿出《西游记》中出现的宝物——捆仙绳,把所有强盗捆了个扎实,换钱去,美其名曰“为民除害”,还不忘叫墨羽点了他们的哑穴,免得他们把自己抢了黑银的事说出去。
人的潜力果然是无穷的,在金钱的诱惑下,淼夕的轻功无师自通且炉火纯青,连墨羽都差点追不上,还在一瞬间学会了骑马,喝着邀晴狂飙一个时辰内赶到下个城镇,然后直奔衙门,把一群强盗拖得十个死了九个,只剩一个活着的被推给了县太爷。
收下赏钱后淼夕才发觉全身酸痛,再次回复蜗牛爬的速度,在墨羽的搀扶下花了两个时辰才走出县衙大门,墨羽看看天色也快黑了,在当地找了间客栈住下,叫人放了热水给淼夕缓解全身的酸痛,淼夕洗完后躺在床上,让小雪在她背上翻滚,小雪柔柔的毛正好做免费按摩,刚才骑在马上她完全没有这种感觉,拿到钱时精神一放松疲劳就上来了。
最高兴的还是邀晴,原来笨女人这么热情,谁说她不会骑马,她的骑术分明比墨羽主人还要好,把自己的潜能发挥到极限,以前它都没试过这么短的时间内拖了二十多个人跑了一百多公里,只是几天都没跑,突然爆发起来现在也很累,它也全身酸痛啊,谁也来给它按摩按摩吧。
第二天,一夥人又恢复老牛散步的速度,慢慢地朝目的地前进。
“夕,你很缺钱吗?”
“嗯...算是吧,我没有钱。”只有很多能换钱的宝贝。
“唉,这个给你。”墨羽拿出一个钱带塞到淼夕手上,“里面有五百两黄金,你拿去用吧。”
“不,我不能收。”她也不知道五百两黄金是多少,但非亲非故的拿人家的钱毕竟不好。(汐:那平时他付住宿费伙食费购物费你又心安理得?)
“拿着吧,这点小钱我不在乎,你看到什么喜欢的就拿去买吧,不够的话我还有。”
“哦。”
小钱吗?那就收下吧,应该是没什么机会用的了,平时都是墨羽付帐。淼夕只知道他们每天的住宿费是“十纹钱”,“十纹钱”是多少她没概念,古装电影那些大侠什么的一出手就丢一个钱袋或者干脆搬个钱箱什么的,都不介绍价格转换,谁知道纹啊,两啊的是什么概念。不过墨羽突然给她钱做什么,该不会是要赶她走吧?想想这几天自己也给他添了不少麻烦,人家急着送药都被她给拖延了,她也该走了,别再耽搁墨羽的行程才好。
“墨羽,你家在哪里?”
“安玖城。”
“很繁华吗?”
“很繁华,你不知道吗?安玖城是龙灵国的首都,全天下出名的丰饶之城,是龙灵最繁华的城镇。”夕怎么会连这个世人皆知的常识也不知道?墨羽对她的身份非常好奇,“夕,你是哪里人?”
“火星人。”淼夕以为墨羽想嘲笑她的无知,没好气地随口说了个地球人都知道的名词。
“火星?没听说过,是哪个国家的城市?”
“呃...一个小国的偏远村落而已,呵呵。”淼夕干笑一声转过头仔细看路,心思早飞到九霄云外避难去了。
看出淼夕的回避,墨羽也不想逼她,像她这么单纯的人儿,墨羽反倒觉得她什么都不知道才是正常的事,他甚至庆幸淼夕的无知,至少,夕不知道他是谁,也不会用和旁人一样的目光看他,还愿意把他当个普通人一样的信任依赖。墨羽想对淼夕隐瞒自己的一切,最好永远也不要让她知道任何他的事,就当是她想的那样,他只是个武功“比较”高的普通男人,其他什么都不是,仅此而以。
“夕...”
“嗯?”
“你认为...我...”
“你?你是好人,墨羽是好人。”
“唔...好人吗?”墨羽低下头近乎自嘲地笑了笑,这几天做的对她来说自己只能算是好人?但他很快就恢复了,至少在她心里他是个好人,天下恐怕只有夕会这么想吧,所以他才想守护这么奇特的夕。
“谢谢你,夕。”
“不用客气。”虽然不知道说了什么值得他道谢的,算了,就当她无知吧,反正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越问越显得她无知,干脆不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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淼夕发现,这些天小雪和邀晴相处得不错哦,每到休息的时候小雪就会去和邀晴聊天,不过每次邀晴的反应很大就是了,可惜淼夕听不懂它们说些什么。
雪:蹩足的笨马,愧你还叫千里马呢,连跑都不会,每天走得比蜗牛慢,你羞不羞啊?
邀:什么?你这小白脸狐狸,你敢侮辱我,要不是你那没用的主人一颠就散,我哪需要这么辛苦迁就她。
雪:是你的主人不疼你吧,没人要的笨马,你家主人觉得我家主人比你重要,叽叽叽!
邀:靠!我服侍我家墨羽主人已经四年了,墨羽主人每天都会夸我跑得快,还说我是他最好的伙伴,伙伴如手足,女人是衣服,墨羽主人哪可能觉得一个认识才几天的女人比我重要。
雪:说你笨你还不承认,伙伴如手足,别人的手足呗,女人是衣服,过冬的衣服啊,不然你说你家主人怎么会委屈你慢慢走,还不是怕我家的美女主子被你颠坏了,嚯嚯嚯!
邀:不可能的,主子对我最好的,每次到客栈都叫人带我到最好的马厩,喂我最好的饲料让我健康休息。
雪:切,我家美女主人对我才好呢,让我和她同住一个房间同睡一张床,每天晚上还小心地给我盖被子,怕我吃不饱特地给我买很~多鲜肉,每天还会让我和她一起洗澡,用她滑滑嫩嫩的小手给我洗得干干净净...你家主人有吗?没有吧,把你丢给别人去处理而已,喈喈喈!
邀:你家主人迷糊得要命,要没我家主人照顾小命早翘翘了,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宠。
雪:哦,那你就和你家主人一样劳碌命喽,天生就是被我家美女主人压在下面,你注定没人疼的了,果然是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宠,唧唧唧!
邀晴越发失落,小雪得意地在它面前落井下石,彻底打击邀晴做马的自信。
“小雪,在说什么这么开心?”
淼夕伸手让小雪到她怀里,没看到小雪向邀晴示威的目光:怎么样,我家美女主人疼我吧,她的胸脯软软的靠起来好~舒服哦,你家主人没有抱过你吧,你每天都是被奴役的,我才每天被主人疼的,大声嘲笑你,叽叽叽!
邀晴郁闷地低下头,缩在角落低落着,讨厌的小白脸狐狸,呜呜呜...
“邀晴,怎么这么失落?”墨羽看到自己的爱马缩成那个样子,于是走过来安慰,“邀晴啊,我知道你喜欢小雪,不过它是夕的宠物,夕习惯小雪在她旁边睡,你今晚就忍耐一下,明天我跟夕借它来陪你。”
邀:天大的误会啊!主人,我不要啊!我一辈子也不想再见到那只小白脸狐狸!
“看你激动的,唉,真是马大不中留,夕也知道你很喜欢小雪,她会让小雪多陪陪你的。”
墨羽的话对邀晴无疑是晴天霹雳,它两眼一翻,晕了。
“高兴成这样,真是的,看来要跟夕借久一点才行,让邀晴和小雪多沟通一下。”
墨羽为邀晴计划以后和小雪的美好生活,殊不知邀晴已经因为他的话陷入噩梦中了,它不要和小白脸狐狸再说一句话啊!
人影疾步快跑,深形鬼魅般地穿过大街,当人影闪入一条小巷的时候,好奇的太阳也忍不住从山边抬头想看看是怎么回事了。
清晨,墨羽如往常一样早早起床,点了早餐等淼夕,可是等了半天也没见她从房间出来,思及昨夜他听见后院的异响,莫不是夕出事了,墨羽急忙推开了淼夕的房门,见窗户大开,床铺整齐,有整理过的痕迹,到处都寻不见夕的身影。
最后墨羽在桌上找到一张四分之三压在盘子下的纸张,上面乱七八糟写了一大堆符号,墨羽完全看不懂,不过照房间的情况推敲起来,应该是淼夕自己离开了,但她为什么要离开呢?如果墨羽懂汉字他就不会这么烦恼了。
信的内容是汉字写的:“对不起墨羽,这些天麻烦你照顾,既然你已经把钱给我,我知道你一定是急着想回去送寒玉,我自己先离开了,你不用再给我什么,我收你的礼物已经够多了,我会照顾好自己的,也会照顾好小雪的,别担心。”
可惜墨羽看不懂,注定要担心的啦,他握着信在淼夕的房间里坐了片刻,他自己漫无目的地在镇上乱找实在没把握能找到夕,墨羽决定先把寒玉送回去救恩师,让手下的人手去找,相信会更快一点,希望夕在这段时间内不会出什么问题才好。
墨羽收拾了行李快步走到马厩,牵出邀晴。
“邀晴,对不起,你暂时不能再见到小雪了,我们现在以最快的速度回安玖城给师傅送药。”
邀晴瞪大眼睛,不懂自己的主人为什么这么说,墨羽主人不是很喜欢笨女孩的吗?怎么舍得丢下她自己走,笨女孩自己留下来很危险的哦,被人拐了还会帮人家数钱耶。
“邀晴,我知道你也想小雪(邀:才怪,我一点也不想它),夕昨天带着小雪离开了,我们要快回去调人手找到她才行,找到她了你就能再见到小雪了(邀:都说我不想再见小白脸狐狸了)。”
没有了夕在身边,墨羽策马狂奔,以最快的速度两天内赶回安玖城,本来邀晴就是千里马,他之前从安玖城到玉雪顶山脚下的时候也只花了五天,只因为迁就淼夕才硬是走了一个月的回程,还只走了五分之三。
“师傅,我回来了。”墨羽快步进一个阴暗的房间,跪在床边察看床上人的气息,转过头问一边的老人,“穆挲先生,师傅他...”
“你师傅还没事,只是虚弱得紧,孩子,你可找到冰中精髓了?”穆挲扶起墨羽,让他坐到一边。
“找着了,您看。”墨羽从怀里掏出淼夕给他的一小片寒玉,“此物是否先生所说的精髓?”
“我瞧瞧。”穆挲接过墨羽手里的寒玉仔细观察,“是!是啊!孩子,这就是天界天华池的寒玉...”穆挲忽然发现什么震惊的事般瞪大了眼睛,“孩子...你是如何得到这么大块的寒玉?寒玉是天界圣物,凡器能磨下一点已属万幸,可你这块切口分明是以利器一刀两断,你是如何作到的?”
“穆挲先生,这个...并非我的所为...是一个姑娘给我的。”墨羽思量着该不该把夕的事说出来。
“是...是什么样的姑娘?”
“这个...我与她有约定不可说。”
“等等孩子,你是如何找到那灵洞的?那里并非常人所能出入,你是否在灵洞里见了那姑娘?”穆挲激动地抓着墨羽的肩膀,“告诉我,她是否一袭素衣,美艳非凡,让人见之忘俗,却冷傲冰霜,不易亲近?这很重要!”
虽然不悦穆挲的举止态度,但毕竟他能救师傅,墨羽略微思衬,一袭素衣是没错,但他压根没见过夕的模样,冷傲倒没有,只是话少了点,不易亲近?完全没的事,三岁小孩都没她那么好拐,墨羽摇摇头,否认了穆挲的说法。
“非也,我并未寻得那灵洞,只是一天山上风雪大作,我躲进一山洞避雪之时偶然遇见,我未见过她的容颜,她知我救师心切,因而将此物赠我,但我并不觉她不易亲近。”
“莫非不是她...也对,她不会帮人,或许是你运气好,遇到贵人吧。”穆挲挚起寒玉,细细看了看那断口,“能将寒玉一刀切断,若非有神兵利器,便是得神功仙术,确实可称贵人,孩子,你是遇到仙人了,可惜非她,所幸非她...”
“穆挲先生,我遇见的是仙人?那姑娘...”夕那么迷糊的女孩是仙人?墨羽有种天旋地转的感觉,“您说的‘她’是何人?”
“她...是天界第一的仙女,那个灵洞是她所布置的。”穆挲回忆起过往,露出期盼的神色,“我年幼无知时也曾进过那灵洞,是一次非常偶然的机缘,在那里,我见到了世间最美之物,一个冰封的女人,她是个非常非常美的女人,只要见过她一次就不会再觉得世间有更美丽的存在,此时,一个声音喝住了我,我回头一看便痴了,再无任何事物能入我的眼,那就是她,天界第一的仙女,怜。”
穆挲停顿了一下,脸上尽是痴迷之色,他对怜动了真情,墨羽也不打断他的回忆,忽见穆挲的神色低落。
“怜当时只是一挥手,蓄满仙力的掌风登时将我吹出了老远,后来我再上山找寻的时候已经不再见那灵洞,直到我得道成仙,飞升天界,我才再见到怜,她依然是那么美艳非凡,却早把我遗忘,我这刚飞升的小仙只能远远地看着她。”
“您...是仙?”墨羽吃惊地看着眼前邋遢的老头。
“呵,曾经是,如今却只是知道些许天机的凡人...”
“那...”
“是我触怒了怜,我爱怜,再也忍不住被她漠视的日子,于是我想让她注意到我,故意把灵洞的事宣传出去,因此触怒了怜,怜毁了我的道基,把我打下凡间,我怕是永无成仙之日了,多希望能再见怜一眼,哪怕是一眼也好啊,当年的自作聪明如今令我后悔不已。”穆挲长叹一口气,痛苦地凝视远方。
“穆挲先生,你可知那灵洞寒冰中是何人?”墨羽总觉得那人似乎和夕有脱不了的关联。
“唉,我也不知,怜性情怪异,从未见她对一物有如此情感,平素见仙人偷偷取走怜的仙器也不见她生气,怎知她如此捍卫那冰中之人,天界仙人似也无一知道那灵洞的存在,该是怜的秘密吧。”穆挲摇摇头,不再多言,“孩子,你听我忠告,别管这仙家之事,怜的神通非你所能想象,连天帝也要对她礼让三分...”
墨羽不说话点点头,他也知他只是凡人,仙家的事不是他能理解的,他只是担心淼夕,她真的是仙女吗?那么单纯,天真无邪,一点武艺也不会,迷糊得可以,又挑嘴,还有那双不时看透生命的双眼以及悟道至深的真言...
穆挲见他若有所思也不打扰他,自是取了寒玉配药救人去了,有些事是该想清楚,凡人是不能爱上仙女的,那注定是个悲恋。
许久,墨羽还是决定先找到夕再作打算,至少...她帮自己救了恩师,他该报答她的,不能一生与她在一起,那就十年,五年,一年...哪怕只有一天,一秒都可以,让他知道夕没事,让他再见夕一眼他也会感谢苍天。
“来人!传令下去,找一个戴着银色月牙面具的女人,她身边有一只银色小雪狐,不管花多大代价都要找到她。”
“紫兄依然风情万千,看煞小弟了。”一个翩翩佳公子拍拍手赞叹少年的风采,“紫兄今日怎么有空来我的醉仙楼?”
“没什么,来看看唐兄是做什么生意的罢了,顺便填饱肚子。”少年清悦的声音听不出性别,却让人心神清朗,“你的茶楼开得不错嘛,点心很好吃,要不要尝一块。”
少年夹了块杏仁银糕递到绯红瓷碗中推到被称唐瑞面前,唐瑞笑笑接过瓷碗,象牙筷子夹起银糕咬了一口,唇齿留香。
“给,你们茶楼的招牌,银针雪露。”
淼夕扶起一个同款珐琅杯倒了杯茶水给他,自己也拿起杯子轻啜一口,顿时心旷神怡。
原来当日淼夕和墨羽分别后自知以她的容貌断是不可做女装,早早从手镯中摸了套男装换上,怕墨羽找她,又拿了个蓝堇月牙面具换上,小雪她也怕被人认出来,遂在手镯里找了个怜给的仙器变形绳给它戴上,把小雪变成一只普通狐狸。
换装完毕,淼夕在城只悠转,她不确定自己该往哪个方向走才合适,虽然怜要她帮被麒麟选上的人成王,但那人在天涯的哪个角落她也不知道,以她现在要钱没有,要权没有,要人手没有...自保都成问题的情况下还怎么帮人,还不如称她能活的时候看风景,尝美食,赏玩宝贝...
在街上走了半天,她遇到最常在电视中出现的情节,卖身葬母的姑娘,那个姑娘面黄肌瘦,衣着破烂,全身肮脏,但依稀能看出是个可人儿,只是她跪了半天也没人愿意掏钱给她,最后还是个妓院的老鸨看上她,淼夕随即想起自己的养母,心下一暖,也到姑娘面前,从墨羽给她的钱袋中摸出一锭金子放到姑娘手上。
“我也没多少钱,这锭够吗?”她对钱真的没什么概念啊。
只听周围一阵抽气声,死一般地沉默,然后便是菜市场一样的吵闹,嚷得淼夕头晕,不过她总算听出个大概,那姑娘要的只是十两白银,她给的一锭是五十两黄金,不是不够,是太多了,淼夕总算知道了,原来一锭黄金是五十两,难怪墨羽给的钱袋那么沉。
“恩公,小女子名为刘兰,请恩公等我一阵,待小女子安葬家父定随恩公到天涯海角。”刘兰不卑不亢地对上淼夕,似是做好承受一切的心理准备。
“刘兰,春兰的兰吗?”淼夕自言自语地说,早知道古代人取名字都喜欢用花名,尤其是“兰”。
“是,以后奴婢就叫春兰。”刘兰以为淼夕不满她的名字,既然已经卖身给他,那他便有权给自己改名,从次她不再是刘兰,而是春兰,也挺好听的。
“哎?哦...那春兰你去办你的事吧。”还以为刘兰是自己想改名,随她吧,人家叫什么名字是人家的事,以后就叫她春兰了,比刘兰好听。
淼夕本没打算要让她跟的,可是想想自己对这个世界多有不熟,让个人帮她提点着也好,而且春兰又是女子,不必像男子一样时刻提防着,看春兰眼神清明,应该是个可以相信的人,有她帮着自己会方便点,而且她该知道银子金子的价值吧。
春兰是个守信的人,果然在天黑之前到淼夕下榻的客栈找她,还一度被店小二当乞丐撵,可是春兰没有就此离开,而是一直站在门外等着淼夕的出现,直到淼夕下楼吃饭的时候才见着她。
淼夕带着她上楼,叫店小二多开个房间,给她准备热水让她清洗干净,凭记忆在手镯里给她挑了套衣服送去,等她洗完又叫了饭菜给她,看她还算斯文的吃法,淼夕想她应该是个倔强的女孩,任何时候都不想表现卑微。
淼夕自己倒是没吃多少,客栈的饭菜一直是她的胃所拒绝的,等春兰吃饱之后,淼夕就问了她身世,春兰家原不富裕但也不落魄,依现代人来说就是小康家庭,但因为有个好赌的哥哥,把家给败光了,家里的东西都给拿走连田地也抵押了,可还欠了一屁股债,她父亲因不想让妻女吃苦而休了她母亲,也免了她被抓到青楼的命运,无奈母亲体虚,又受此打击,于是一病不起,几日前过世了。
“恩公现在是春兰的主子,春兰的一切都是恩公的。”说着径自宽腰解带。
淼夕还有点不明所以,春兰一把拥着她,把嘴往淼夕唇上印去,淼夕大脑登时死机,半晌才反应过来,被女人吻了!被女人吻了!!上次怜吻她就够她吃惊了,但当时怜是为了帮她取暖,而且怜又是夕的姐姐,现在居然还给一个才认识一天的没有任何关系的女人吻了,心理阴影啊...
淼夕一把推开春兰,郁闷地坐回椅子上低落着,空气中弥漫着乌黑的死气,这下轮到春兰不明所以了,她自认虽不是什么绝世美女,却也是个少有的清丽人儿,肮脏时别人尚无法把她当丑女,怎么吻一下就这样死气沉沉的,要落寞也是她落寞才对啊,何况若不是为了那种事,恩公买她干嘛?
“恩公?”
没反应。
“恩公?”抬高音量。
继续低落中。
“喂,你还是不是男人!”敬语都省了。
“我本来就不是男人。”小小声音,大大震撼。
“你...你你说什么?”
“我才不是男人,不就是为了方便行动才穿着衣服的嘛。”欲哭无泪,只是好心救个人,就被女人吻了,人生灰暗啊。
春兰目瞪口呆地盯着淼夕,像是要把人给看穿,看得淼夕全身毛毛的,反正房里就她们两人,干脆...衣服一脱,以无限春光证明自己的身份。
震惊过后,春兰陷入了和淼夕一样的低落状态,果然是正常女人的都会低落,不过她适应力更强,恢复的速度比较快。
“小姐,春兰会好好服侍小姐的,是否需要春兰为小姐更衣?”语气平淡,脸色依然桃红,想来还在为方才的荒唐事儿尴尬不已。
“...不用了,你睡吧,我回房间了。”淼夕拖着疲惫的身体缓缓往房门走去。
“小姐慢走。”
“对了,我叫紫淼夕,你还是叫我淼夕或者夕,我暂时要以男装出现在人前。”
“公子。”春兰也是个水晶心儿,一点就透,“请容春兰叫您公子,春兰是您的奴婢,不可直呼小姐名讳。”
“这个...随你吧。”古人的思想就是固执,说不动,不浪费口舌了,她爱怎么叫随她吧,睡觉睡觉。
第二天,淼夕拉上春兰准备继续逛街去,才出了客栈的门,见一汉子直扑而来,幸好夕原是修炼高手,身体存了不少内力,淼夕这几日闲来无事时又翻了翻怜给的武功秘籍,其他的有待考究,轻功倒是练得有模有样,抱着春兰一个转身闪过了汉子。
淼夕在心里大呼好险,要不是这几天实在除了赶路就是闲过头,她什么书都没有就是武功秘籍多,无事时胡乱翻看随意练了点逃命的功夫,现在小命堪忧了。
至于玉简里的修真法诀,不是淼夕不练,是无从下手,要知道这个世界的文字跟地球不一样,但可能是夕的残留记忆,淼夕居然还真看懂了,问题就是这个看懂是指看懂了字,可看不懂字里的意思啊,谁来告诉她丹田气穴是个啥东东,灵海元神又是什么,人家武功秘籍有图可参照,玉简可是纯文字,还属深奥型文言文,不懂啊。
“登徒子,放开小兰!”汉子对着淼夕大喊。
“你朋友?”淼夕疑惑地看向春兰。
“...他是我隔壁家的陈大,一直对我很照顾。”春兰有点不好意思地对淼夕解释,“陈大,你这是做什么?”
“小兰别怕,我来救你,我不会嫌弃你的,我要娶你做我妻子,待我收拾这个白脸小子。”说着又对淼夕打来,这次却是春兰挡在了前面。
“住手!不许你对小...公子无礼!”
“小兰...你让开,我要为你讨会公道!”
“你走吧,我已决心追随公子到天涯海角,你自己保重。”
“小兰,他对你用了什么魅惑术,你该嫁的人是我才对,我会保护你的。”汉子紧紧牵住春兰的手,春兰甩也甩不开,淼夕看不过春兰脸上吃痛的表情帮她拍掉了。
“春兰,你喜欢他吗?”淼夕有必要确定春兰的心思,如果春兰有意,她不反对。
“不。”春兰摇了摇头,“陈大对我就是大哥一般的人物,我与他并无男女之情。”
“小兰,你说什么啊,我爱你,你该嫁我的。”
“你没资格这么说,你爱她?那她痛苦的时候你在哪?她需要帮助的时候你在哪?她卖身葬母的时候你在哪?等事情结束后你才敢跑出来闹,你有什么资格说保护?”淼夕最看不得这样孬种的男人,只会说嘴里的漂亮话,实际行动起来又推三阻四,畏首畏尾,“还有,你凭什么断定春兰有什么地方让你嫌弃,你这么说分明就是对她的侮辱,你只在乎你自己的想法,从来不考虑春兰的意思,你没资格说爱她!春兰没看上你真是她的幸运!”
“你...你懂什么?”汉子被说中痛处,一时找不到反驳的话来,恼极地挥动拳头打向淼夕,“你这小白脸的,找打!”
“我是不懂,我只知道你根本不爱春兰,若爱她你便不会伤她,刚才春兰就在我身边,你却用死力地打过来,全然不顾忌是否伤到春兰,你在乎的只是你自己!”淼夕一边避过拳头一边剖析他的心理,他纯粹是大男人主义,春兰不过是他自尊心的陪衬品罢了。
两人这么纠缠,一直打到了大街上,淼夕就是轻功了得,却完全不懂反攻,汉子还以为是故意侮辱他,打得越发用劲了,看得春兰都为淼夕捏了把冷汗。
此时汉子也打疯了,赤红了眼见东西就砸,不小心砸到了个华丽的马车,车上的人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横祸吓住了,一时竟然没有出声,倒是淼夕先走上前去隔着车门和他道歉,当然其间又躲了陈大几拳。
车上出了个人来问围观者情况,然后又回车上去回报,车中的人便是唐瑞。
“方才那位有礼的兄台甚合我的眼,三言两语道出了汉子的自私自利,鸷,你去帮他。”
鸷是唐瑞的心腹保镖,听了唐瑞的吩咐三两下就帮淼夕打退了陈大,唐瑞也和淼夕认识了。
“在下醉仙楼唐瑞,请问兄台大名。”
“在下紫淼夕,多谢兄台方才出手相助。”淼夕不知道别人听到唐瑞的时候为什么又抽了口气,大约是他身份不凡吧,反正她就是没常识。
虽然淼夕戴着面具,但唐瑞看出眼前这人面具下的脸对自己的名号似乎并不吃惊之意,心下好奇,便多与淼夕攀谈了几句,发现淼夕的言语果然不俗,便结交了下来。
淼夕也不管他是什么身份,人家既然这么热情,她就接下了唐瑞给的令牌,说是有那牌子就能随时到醉仙楼坐坐,免费饭票,不要是白痴,她的钱本来就不多,何况现在又多了春兰,能省就省省吧。
见唐瑞也在,春兰服了服身子同他问安,走到淼夕面前放下捧盒,将里面的草莓葛粉汤取出,一碗放在淼夕面前,一碗放在唐瑞面前,自己立在一边低垂着头不说话,倒是淼夕经不住那种气氛拉着春兰坐下,把自己前面的汤让给了她喝。
“公子,算了吧,春兰只是奴婢,不可与公子同桌。”春兰还是循着礼仪不答应。
“唉,你就坐下吧,我又不是洪水猛兽,真是...”
古代的礼教真要不得,中国有一个女人发明三从四德,被后人称为才女,在淼夕眼里她根本就是吃饱着撑着没事干去搞男女歧视,照估计是自己没魅力老公跟人跑了让她心理失衡,要不是婚姻生活落下风,才想出那么多约束女人的变态条例,纯粹心理变态,还被一些称为圣贤的男人赞赏,圣贤?“剩”“闲”,挑剩闲着的!充其量就是没女人缘,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丑男!
唐瑞在一边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