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来山猫已经进入白热化,很多读者大大的情绪都被挑了起来,问题也就多了。但因为书是VIP,每个字都要算钱的,所以我也不好意思在正文后和读者大大们好好谈与内容发展无关的话。
想了一想,决定在公众区另开一副卷,专门回答大大的问题和疑惑,其中也会写一写山猫这个灵感的由来。
*******************************
今天第一次要说的当然是最重要,也是很多读者大大心中最大的问题:芙兰。
以下是对芙兰的死持反对态度的个别大大的精华留言:
jack1717520:是啊,本来看的很爽的,但是知道兰要死后就已经很郁闷了,知道他只有这两个女人时就更郁闷了,结果现在搞的我更郁闷.加了vip看了后面的两章我就没看下了,哎,沉重啊!希望能在后面的写出彩了,加油吧!
【小猪头】:没意思,把另一个女主角写给一个贱人糟蹋,真亏你想得出来,硬是现实生活中这种事情多了,也带动到小说中了说。这几章就不订阅了,我反感这方面的文章。思考了半天,你接下来的创作该不会是芙兰被糟蹋后,然后悲愤自杀,接着就是主角去报仇吧。虽然小说用悲剧来带动气氛,但是我对于这类的小说感冒,以后的几个章节就不看了,免得感情细胞发达,边看边哭。
kerry:强烈支持[小]兄的评论,本来芙兰就已经够惨了,何必再雪上添霜。如果结局真的如此,我想真的没必要看下去了!好的小说,应该是能给人一种爽心悦目的感觉,现实中此类悲剧就已够多了,何必不给我们的心灵空间留下最后一点美好的守望呢。
二次输入密码:看网上的书是为了休闲,就是图个看的爽看的开心,不管你是YY也好H文也好,不管你的写作功力有多高不管你的思想有多么高深,不管你的文笔有多么流畅。嘿嘿,如果你的作品让人觉得郁闷让人看了心里堵的慌,那怕这样的情况只有一次,这样的书我都是不会看的咯,忠告各位有‘个性的作者们’ 请照顾书虫的心理承受能力,呵呵,不要太个性为了情节而伤读者的心,呵呵我废话够多吧哈哈。
黑衣潇潇:哎~怎么越看越郁闷啊(我指VIP的最近几章)~555555不可以改个结局吗~为什么要芙兰死啊~555555555~
以下是对芙兰的死持支持态度,也有支持我独立构思,不受外界因素影响的个别大大的精华留言:
sting:所谓的快餐文学实在让人作呕,强者可不要妥协呀。按照自己的思路走下去吧,至少不会后悔~~ :)
中纬度:呵呵,我虽然没有看vip的章节,但已经感到花脸大将军可能已经不久于人世了,今天看了109章更加确信!因为丝丝要“加入”山猫,芙兰可以不顾一切的爱山猫,丝丝可没那么大的度量,到时候绞在一起……呵呵,山猫想强都难,所以《强者》是一定要把她写死的,是吧?——给猫王留下永生的记忆,……足矣……
呵呵,无论读者保什么态度,只要是有态度,就代表对山猫是支持的,是有感情的,我非常感谢这些读者大大们。也因为你们的存在,山猫才能勇敢、坚持地走下去,直到步出皇宫,成为一个全“人”。
现在当然轮到我自己来说说这个问题。
说这个问题之前,先说说小时候看《天龙八部》的事。当时对金庸先生让乔峰,也是萧峰死感到非常难过和不满。长大点了,看了一个对金庸先生的电视访谈,也听他老人家亲口说,在他十三部武侠小说中,最喜欢的笔下人物便是乔峰和令狐冲。这让我更纳闷,既然你作者本人都喜欢他,为什么还让他死呢,难道你希望用“死”带给读者无限的感伤,让读者无时间限制的记住你笔下的这个人物吗?难道长存人记忆的事永远都是感伤的事吗?那种刻骨铭心才是“记忆”的原动力吗?
直到我成年了,一年又一年看《天龙八部》,直到我自己也写了N多部的难登大雅之堂的作品后,我突然有了领悟:金庸老先生不是想让乔峰死,而是书剧情的发展到了那个时候,“死”对乔峰来说,才是最好的结局。
说明白点,乔峰不再是一个虚拟人物,而是有了真正的生命,就算是作者自己都不能扭曲“故事”随着他“个性”的应有发展。
乔峰为什么最后要死?因为早在阿朱死的时候,乔峰其实早就死了!他活着,只是躯壳在活着,“死”才是对他而言最好的解脱,也最符合书本身的发展。
到了我明白的时候,我甚至感谢金庸先生做了身为作者应该做的事。那就是没有辱没对自己写的书的尊重,没有扭曲辛苦塑造出来人物的命运。
是他免除了乔峰这个我儿时最爱的小说人物有气无魂的活在俗世,承受每时每刻对阿朱的思念和愧疚的痛苦。我埋怨了金庸这么多年,但现在心里只有感激。另外我最感激的还是冥冥之间他告诉了我以后写书的方向和原则。
当然,说这件事不是让芙兰和乔峰相比,那根本就是无法成比的。我只是想说,芙兰的死是顺理成章的。
在她背叛猫王,最后关头又想救人的时候,就注定她要死;早在她被强奸后拒绝男人,又被猫王挑起压抑了许久的性欲,深深爱上猫王,同时因为个人问题,猫王不能满足她时,就注定了她的背叛。
其实早在席应诺死了后,芙兰的存在就是为了让山猫重创;就是成为敌人手中对付山猫的棋子。在那个时候,她存在于书中的另一个使命就已经开始了。
背后捅的刀才最痛,情人的痛才最伤,感情的伤才最深。要让山猫和猫王如凤凰浴火重生,就要让他伤的最痛、最伤、最深、最彻底!
另外当然还有中纬度大大说的意思,如果山猫连家庭内部问题都搞不定,何以强大?何以称雄整个黑道?何以功成山猫时代?
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虽然kerry兄说的“现实中此类悲剧就已够多了,何必不给我们的心灵空间留下最后一点美好的守望呢。”但是我一直以为,书也是现实的倒影,同样也应该有笑有哭,有血有泪,有喜有悲,我不想因为符合大大们心理上一时的快感,让整部书毫无内涵而言。哪怕在VIP里的订书量少了三分之一,我也在所不惜。
我只希望,我在山猫重起的时候,能用笔驱散读者大大们现在心中的郁闷,能让你们把痛惜芙兰的悲伤留在脑海里一个不知名的角落,偶尔能触及这份失落,再想起山猫这部书。
我只希望,在很多年以后,有读者还会想起山猫,还会对身边的朋友说:哪怕是滚滚的浊流,也会有清泉的存在。
2月18日
17:26
想了一想,决定在公众区另开一副卷,专门回答大大的问题和疑惑,其中也会写一写山猫这个灵感的由来。
*******************************
今天第一次要说的当然是最重要,也是很多读者大大心中最大的问题:芙兰。
以下是对芙兰的死持反对态度的个别大大的精华留言:
jack1717520:是啊,本来看的很爽的,但是知道兰要死后就已经很郁闷了,知道他只有这两个女人时就更郁闷了,结果现在搞的我更郁闷.加了vip看了后面的两章我就没看下了,哎,沉重啊!希望能在后面的写出彩了,加油吧!
【小猪头】:没意思,把另一个女主角写给一个贱人糟蹋,真亏你想得出来,硬是现实生活中这种事情多了,也带动到小说中了说。这几章就不订阅了,我反感这方面的文章。思考了半天,你接下来的创作该不会是芙兰被糟蹋后,然后悲愤自杀,接着就是主角去报仇吧。虽然小说用悲剧来带动气氛,但是我对于这类的小说感冒,以后的几个章节就不看了,免得感情细胞发达,边看边哭。
kerry:强烈支持[小]兄的评论,本来芙兰就已经够惨了,何必再雪上添霜。如果结局真的如此,我想真的没必要看下去了!好的小说,应该是能给人一种爽心悦目的感觉,现实中此类悲剧就已够多了,何必不给我们的心灵空间留下最后一点美好的守望呢。
二次输入密码:看网上的书是为了休闲,就是图个看的爽看的开心,不管你是YY也好H文也好,不管你的写作功力有多高不管你的思想有多么高深,不管你的文笔有多么流畅。嘿嘿,如果你的作品让人觉得郁闷让人看了心里堵的慌,那怕这样的情况只有一次,这样的书我都是不会看的咯,忠告各位有‘个性的作者们’ 请照顾书虫的心理承受能力,呵呵,不要太个性为了情节而伤读者的心,呵呵我废话够多吧哈哈。
黑衣潇潇:哎~怎么越看越郁闷啊(我指VIP的最近几章)~555555不可以改个结局吗~为什么要芙兰死啊~555555555~
以下是对芙兰的死持支持态度,也有支持我独立构思,不受外界因素影响的个别大大的精华留言:
sting:所谓的快餐文学实在让人作呕,强者可不要妥协呀。按照自己的思路走下去吧,至少不会后悔~~ :)
中纬度:呵呵,我虽然没有看vip的章节,但已经感到花脸大将军可能已经不久于人世了,今天看了109章更加确信!因为丝丝要“加入”山猫,芙兰可以不顾一切的爱山猫,丝丝可没那么大的度量,到时候绞在一起……呵呵,山猫想强都难,所以《强者》是一定要把她写死的,是吧?——给猫王留下永生的记忆,……足矣……
呵呵,无论读者保什么态度,只要是有态度,就代表对山猫是支持的,是有感情的,我非常感谢这些读者大大们。也因为你们的存在,山猫才能勇敢、坚持地走下去,直到步出皇宫,成为一个全“人”。
现在当然轮到我自己来说说这个问题。
说这个问题之前,先说说小时候看《天龙八部》的事。当时对金庸先生让乔峰,也是萧峰死感到非常难过和不满。长大点了,看了一个对金庸先生的电视访谈,也听他老人家亲口说,在他十三部武侠小说中,最喜欢的笔下人物便是乔峰和令狐冲。这让我更纳闷,既然你作者本人都喜欢他,为什么还让他死呢,难道你希望用“死”带给读者无限的感伤,让读者无时间限制的记住你笔下的这个人物吗?难道长存人记忆的事永远都是感伤的事吗?那种刻骨铭心才是“记忆”的原动力吗?
直到我成年了,一年又一年看《天龙八部》,直到我自己也写了N多部的难登大雅之堂的作品后,我突然有了领悟:金庸老先生不是想让乔峰死,而是书剧情的发展到了那个时候,“死”对乔峰来说,才是最好的结局。
说明白点,乔峰不再是一个虚拟人物,而是有了真正的生命,就算是作者自己都不能扭曲“故事”随着他“个性”的应有发展。
乔峰为什么最后要死?因为早在阿朱死的时候,乔峰其实早就死了!他活着,只是躯壳在活着,“死”才是对他而言最好的解脱,也最符合书本身的发展。
到了我明白的时候,我甚至感谢金庸先生做了身为作者应该做的事。那就是没有辱没对自己写的书的尊重,没有扭曲辛苦塑造出来人物的命运。
是他免除了乔峰这个我儿时最爱的小说人物有气无魂的活在俗世,承受每时每刻对阿朱的思念和愧疚的痛苦。我埋怨了金庸这么多年,但现在心里只有感激。另外我最感激的还是冥冥之间他告诉了我以后写书的方向和原则。
当然,说这件事不是让芙兰和乔峰相比,那根本就是无法成比的。我只是想说,芙兰的死是顺理成章的。
在她背叛猫王,最后关头又想救人的时候,就注定她要死;早在她被强奸后拒绝男人,又被猫王挑起压抑了许久的性欲,深深爱上猫王,同时因为个人问题,猫王不能满足她时,就注定了她的背叛。
其实早在席应诺死了后,芙兰的存在就是为了让山猫重创;就是成为敌人手中对付山猫的棋子。在那个时候,她存在于书中的另一个使命就已经开始了。
背后捅的刀才最痛,情人的痛才最伤,感情的伤才最深。要让山猫和猫王如凤凰浴火重生,就要让他伤的最痛、最伤、最深、最彻底!
另外当然还有中纬度大大说的意思,如果山猫连家庭内部问题都搞不定,何以强大?何以称雄整个黑道?何以功成山猫时代?
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虽然kerry兄说的“现实中此类悲剧就已够多了,何必不给我们的心灵空间留下最后一点美好的守望呢。”但是我一直以为,书也是现实的倒影,同样也应该有笑有哭,有血有泪,有喜有悲,我不想因为符合大大们心理上一时的快感,让整部书毫无内涵而言。哪怕在VIP里的订书量少了三分之一,我也在所不惜。
我只希望,我在山猫重起的时候,能用笔驱散读者大大们现在心中的郁闷,能让你们把痛惜芙兰的悲伤留在脑海里一个不知名的角落,偶尔能触及这份失落,再想起山猫这部书。
我只希望,在很多年以后,有读者还会想起山猫,还会对身边的朋友说:哪怕是滚滚的浊流,也会有清泉的存在。
2月18日
17:26
八月十一日,芙兰来找我了……
当然,是在现实中……
我从前曾经说过,《山猫》书中的很多人物,原型都来源与我身边的朋友。
有的读者在看完“芙兰”在书中的一生后,都说,作者,也就是我,肯定在感情上受过类似的伤,所以把剧情写的这么伤感,有点变态。
我要说的是,是的,我伤过,那种刻骨铭心的痛,我一辈子都忘不掉。好无奈,和山猫之王看到“芙兰”死在自己怀中一样无奈。
不过,我和芙兰的一切和书中猫王与“芙兰”的一切并不是相同的,也许,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无奈”。
我与芙兰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网恋,经过那仿佛是上天注定的相遇后,我们在现实中疯狂的热恋着。我们曾经无比坚定的认为,我们的感情与大多数以网恋作为基础的感情不一样,我们会一起相知相恋到人生的尽头……
我们做到了,在相处中,从来没红过脸,吵过架;我们做到了,感情自始自终都如恋爱初期般那么甜美;我们做到了,亦朋友亦恋人亦知己。
但是,我们做不到,我们做不到天长地久,因为两个人在一起,并不是你爱她,她爱你就可以永远在一起的。
我到车站与她不顾一切吻别的时候,才真正知道,原来,在两个人的世界里,爱不是唯一、从那一天起,我长大了……
不能在一起的原因,是恋人们分手除了爱不爱这外另外两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却重要的不能再重要的原因。
经济、家庭!
虽然我们都有稳定的收入,但是毕竟那时一个才20岁,一个才18岁,加入工作的时间并不长,所以就不能长期维持我们两个每个星期双休日相见的往返车费与开销。在爱情中渗入“钱”这个字眼,感觉是那么粗俗,但却是绝不可回避的。
要解决这点,唯一的办法就是一方远离家乡去迁就另一方。可是,上天的安排总是那么残酷,我们两个,都是不折不扣把家庭放在心中首位的人,都无法忍受长期不见双亲的不安。在分手前的那段痛苦日子里,难受的我们也一样没有争吵,因为我们都理解对方,有一句话在那个时候经常挂在我们的嘴边: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
分手了,离开了,这一别就是四年半。
而令我们再次相见的原因,是她和她恋爱了四年的男朋友分手了,她痛苦、无助,她想到了我,因为我们的分手不是因为感情的破裂。她也许只有在我这里,才能找到男人纯纯的温柔。
因为我曾经对她说过:两个人,缘份到了,分手了,纵然时间无情地冲淡了我们浓浓的爱意,但是永远,缠留在彼此心间的,不变的是感觉,不舍的是感情。
爱情,爱情,没有爱,还是一样会有情的。
所以,到今天,我们即使四年半没见面,但第一眼的重逢还是那么自然亲切。
这几天,她每天都要哭几次,为了她和那个男人的另一份感情,那份我们曾经拥有过的感情。每次,我都静静(心静)地抱着她,轻轻地安慰她,这个时候,在我心中,都会响起叶倩文的新歌,《爱的可能》。
八月十三日,她又离开了我,留下虽然只有一句话,但带给我的却是无尽的心酸和悲伤,昔日的无奈仿佛又回到了我的身边。
“对不起,我不该来打扰你的生活,对不起……”
我这几天,用尽心思呵护她,尽量减少她分手的悲伤,得来的却是她的不理解。现在,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对她说:我对你虽然没有爱了,但对你的那份感情却是再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替代。你没有打扰我,因为我为你做的所有事,都是出自内心去做的,值得!
《山猫》书中的“日记”,都是出自她之手,我只是为了剧情的需要略做修改而已。
下面是我和她分手的那一天,为她写的歌,这首歌也会出现在我下部书,《暴力摇滚》中,随便作个广告,《暴力摇滚》里面很多歌都是我自己作词作曲的。
雨,是天空在哭泣,
我们动情在哭泣的夜里,
相依相偎看着雨中雨停,
写下至今,无悔的誓约。
这一夜,又是一场大雨,
看着它,想起远方的你,
没想到我们的爱竟然那么近,
转眼之间,就走到了底。
其实我,真的好爱你,
真的不愿让你离去,
可是上天无情,你又在哭泣,
把握不住我们这份感情。
我只有跪在雨里,
企求没有我你不再哭泣,
让幸福的笑洋溢在你眼里,
好好珍重,
把我忘记。
――《真的好爱你》
8月13日
9:30
当然,是在现实中……
我从前曾经说过,《山猫》书中的很多人物,原型都来源与我身边的朋友。
有的读者在看完“芙兰”在书中的一生后,都说,作者,也就是我,肯定在感情上受过类似的伤,所以把剧情写的这么伤感,有点变态。
我要说的是,是的,我伤过,那种刻骨铭心的痛,我一辈子都忘不掉。好无奈,和山猫之王看到“芙兰”死在自己怀中一样无奈。
不过,我和芙兰的一切和书中猫王与“芙兰”的一切并不是相同的,也许,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无奈”。
我与芙兰是一场轰轰烈烈的网恋,经过那仿佛是上天注定的相遇后,我们在现实中疯狂的热恋着。我们曾经无比坚定的认为,我们的感情与大多数以网恋作为基础的感情不一样,我们会一起相知相恋到人生的尽头……
我们做到了,在相处中,从来没红过脸,吵过架;我们做到了,感情自始自终都如恋爱初期般那么甜美;我们做到了,亦朋友亦恋人亦知己。
但是,我们做不到,我们做不到天长地久,因为两个人在一起,并不是你爱她,她爱你就可以永远在一起的。
我到车站与她不顾一切吻别的时候,才真正知道,原来,在两个人的世界里,爱不是唯一、从那一天起,我长大了……
不能在一起的原因,是恋人们分手除了爱不爱这外另外两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却重要的不能再重要的原因。
经济、家庭!
虽然我们都有稳定的收入,但是毕竟那时一个才20岁,一个才18岁,加入工作的时间并不长,所以就不能长期维持我们两个每个星期双休日相见的往返车费与开销。在爱情中渗入“钱”这个字眼,感觉是那么粗俗,但却是绝不可回避的。
要解决这点,唯一的办法就是一方远离家乡去迁就另一方。可是,上天的安排总是那么残酷,我们两个,都是不折不扣把家庭放在心中首位的人,都无法忍受长期不见双亲的不安。在分手前的那段痛苦日子里,难受的我们也一样没有争吵,因为我们都理解对方,有一句话在那个时候经常挂在我们的嘴边: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
分手了,离开了,这一别就是四年半。
而令我们再次相见的原因,是她和她恋爱了四年的男朋友分手了,她痛苦、无助,她想到了我,因为我们的分手不是因为感情的破裂。她也许只有在我这里,才能找到男人纯纯的温柔。
因为我曾经对她说过:两个人,缘份到了,分手了,纵然时间无情地冲淡了我们浓浓的爱意,但是永远,缠留在彼此心间的,不变的是感觉,不舍的是感情。
爱情,爱情,没有爱,还是一样会有情的。
所以,到今天,我们即使四年半没见面,但第一眼的重逢还是那么自然亲切。
这几天,她每天都要哭几次,为了她和那个男人的另一份感情,那份我们曾经拥有过的感情。每次,我都静静(心静)地抱着她,轻轻地安慰她,这个时候,在我心中,都会响起叶倩文的新歌,《爱的可能》。
八月十三日,她又离开了我,留下虽然只有一句话,但带给我的却是无尽的心酸和悲伤,昔日的无奈仿佛又回到了我的身边。
“对不起,我不该来打扰你的生活,对不起……”
我这几天,用尽心思呵护她,尽量减少她分手的悲伤,得来的却是她的不理解。现在,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对她说:我对你虽然没有爱了,但对你的那份感情却是再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替代。你没有打扰我,因为我为你做的所有事,都是出自内心去做的,值得!
《山猫》书中的“日记”,都是出自她之手,我只是为了剧情的需要略做修改而已。
下面是我和她分手的那一天,为她写的歌,这首歌也会出现在我下部书,《暴力摇滚》中,随便作个广告,《暴力摇滚》里面很多歌都是我自己作词作曲的。
雨,是天空在哭泣,
我们动情在哭泣的夜里,
相依相偎看着雨中雨停,
写下至今,无悔的誓约。
这一夜,又是一场大雨,
看着它,想起远方的你,
没想到我们的爱竟然那么近,
转眼之间,就走到了底。
其实我,真的好爱你,
真的不愿让你离去,
可是上天无情,你又在哭泣,
把握不住我们这份感情。
我只有跪在雨里,
企求没有我你不再哭泣,
让幸福的笑洋溢在你眼里,
好好珍重,
把我忘记。
――《真的好爱你》
8月13日
9:30
十一月十一日凌晨五点四十分,《十六少年兄之山猫》在历经五百多天后,终于在网上更新完毕。
对于早就在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五就完成了手稿的作品,竟然拖了这么久,是我去年六月分在网上开始更新时没有想到的。
不过不管怎么说,这部小说终于完了,没有让很多读者担心的事情发生。
我现在是什么心情?真的说不上来。
也许是不舍中带有一点轻松!因为我终于可以好好的,真正的放松一段日子,而不是每天睡前都要想着如何让它的情节发展的更好!
也许是轻松中带有一点振奋!因为下一个“生命”马上又要随之诞生,等着我把它培养,长大,结束。
也许是振奋中带有一点难过!因为让我费了五百多天心血的作品我以后可能不会再用心去触碰它!
也许是难过中带有一点遗憾!因为到书完成,我最大的心愿,出实体书,还只是停留在等的阶段。
也许是遗憾中带有一点满足!因为我毕竟因为它,结识了无数的朋友,也真正找到了自己一生在追求的乐趣。
也许是满足中带有一点不舍!因为我还没做到最好,没把最完美的一切呈现在喜欢它的朋友面前。
也许是不舍中带有一点轻松!……
复杂的心情,就这样转了又转,理不清,道不明。
其实,我只是想借这一章,告诉老朋友,新朋友,完成这部书最大的功臣是你们!是因为有你们的支持,这部书才有完成的一天。不然,就会象《龙腾三国》一样,夭折到至今。
谢谢!
你们看不见,我还是要做。我站在电脑旁边,真心实意地为你们鞠上一躬。
同时,也希望你们在以后的日子,继续支持我,鼓励我,为我提出宝贵的意见!
11月11日
6:13
2XXX年,世界社会治安越来越混乱,不良、恐怖分子比比皆是,纯粹变成了弱肉强食的世界。幸好世界联合组织当机立断,雷厉风行地制止了枪械外流及私人制造,连警察也不能配戴枪支。这样当然也有弊病,让恐怖活动越来越猖獗,往往只能出动军队才能平息。这个故事就是在这样一个环境中开始了。
在这种环境下,最让多数人担心的当然是学校,学生问题。每个学校的学生几乎百分之八十以上都入了帮派,学校里每日都有流血事件发生,而且还常常死人。学校校方屡禁不止,久而久之,校风成了自由化,除非犯大过:杀人、重伤人才被勒令退学。
残酷的世界!
我,16岁,读育华学校高一年级,人人都称呼我是小丁。意思是三寸丁的意思。因我16岁了才1米50,所以很自然地成了欺负的对象。我经常怀疑自己是不是投错了胎,这辈子不应该来作人。
不过既然上天已经安排我成了人,力量单薄的我当然要想办法在这个残酷世界里活下去,我也有自己的一套本领,那就是逢人便给三分笑脸;无论谁叫我去做什么事情我都会去做;无论什么级别的帮会我都算上一份(每月接时交钱成为所谓的荣誉会员),这样虽然我的脸部肌肉会笑得抽筋;人累得半死;放学后、节假日都要去打工,但毕竟身体不会受更多的“帮助”,那就够了。
我不怕累,不怕苦,只是很怕痛。
这一套照搬到高中来一样有用,开学一个月后,我就没有再被打了,我不用每天都象木乃伊一样回家,真是幸福。
谁知这样一个安分守己,胆小怕事的我,在这一天,在一条马路上,命运被彻底地改变了。
中午放学后,象很多时候一样,有四个人来找我,要我入会并交纳会费。清楚一切势力分布我虽然明知他们是学校里一个不入流组织的人,也许算起来这四个人可能就是这个组织的全部,但还是毕恭毕敬地交出了五十元钱,毫无新意地说道:“入会费交了,但只让我作个荣誉会员,好吗?”荣誉会员的意思就是挂名,不参与任何组织活动。
原因有两个,第一就是如果要参加我加入的所有帮派的活动的话,以时间来计算,我恐怕一辈子都没有时间作其它事了;第二就是帮派活动多半是打架之类,这是我最怕的,也是我只作荣誉会员的主要原因。
这四个人当然是听说过我的“事迹”,自然是有备而来,毫无惊奇之色,丢下另一句毫无新意的话:“有事找我们!”转身就走了。
我向他们的背影作了一个鬼脸。这种简单的反抗心理我还是有的,人吗,总是有脾气的!前提当然是不能让他们知道。
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我注意到了一个盲人老头,他正拄着拐杖,徘徊在路旁,看来是要过马路,但在这人情冷暖的社会里,至今为止,没有人向他伸出援助之手,连一个对他说:“绿灯了!”的人也没有了。
我虽然经常被欺负,但心理发育上并没有受到影响,而成为畸形、变态。但我也不是同情心泛滥的人,但在今天,我不知道怎么回事,突发善心,打算扶这个老头过路。
我跑了过去,扶住了老头的手臂,道:“老爷爷,我送你过去吧!”
晕,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有礼貌了?
盲人老头很高兴,毕竟在这种时候有人帮助,对他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
过了马路,那老头一下握住了我的手,准备向我道谢。可当他一触到我的手掌后,脸上涌起了凝重的表情,马上把拐杖夹在腋下,用另一只手在我的左手心上划来划去。
我不忍推开他,呵呵,其实我是慑服于他凝重的表情之下,那周身散发的气息告诉我,他绝不会是一个平凡的老头。
但被一个老头在大街上,拉住我的手,并在我的手心上划来划去,我实在没有面子,虽然我一向没什么面子。
我实在忍不住,因为手心越来越痒,道:“老爷爷,你在干什么呀?我,我,太痒了,我忍不住。”
老头没有说话,不过幸好,他也把我手放开的。我不敢走,呆在他的面前。过了半响,他才说话了,道:“过不了一年,你将拥有自己的帮派。如果这个帮派的名字取成‘山猫’的话,那将是最强的!”
我差点真的晕倒,不是因为老头说我会成为老大而兴奋,而是因为自己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在一个疯子盲人手上,简直是对我智慧的一种污辱。
我当然想要开溜,不料那老头又说话了:“其实我刚才也是在考虑应不应该告诉你。毕竟告诉了你未来的事,结果是坏是好,是没有人会知道的。但我从你手相感觉到了你的心,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
“手相?”我喃喃自语。这个瞎子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我认为他是疯子的念头有点动摇了,他可能是个装作算命来骗钱的老头。
“对,你的手相告诉我,你是百年难遇、天生的黑道天才!”
我再也忍不住,笑出声来,道:“老爷爷,可惜你眼睛看不见,不然你会知道我这个你口中的黑道天才长得什么样。”
老头当然听出我的意思,严肃道:“不管你什么样,我的推断绝对不会有错!”
我没再说话,因为我在不停的笑。笑得有点开心、带了点嘲弄,总之这个笑有点奇怪。奇怪的意思就是说我想起了从小到大那个被人打来打去、喝来叱去的我,一个已经达到见同学就怕那种境界的我。
老头眼睛虽然瞎了,但对“人”,他的感觉仿佛很灵敏,他在听见我那奇怪的笑声,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等我笑得差不多了,他才又说道:“我是‘神卜’柳耀辉!”
我不笑了,我怎么也笑不出来,因为我不敢再笑。就算换了本校里最凶狠的角色也不敢在知道这个老头是什么人时,还笑得出来。原来自己帮助了、怀疑了、嘲弄了“神卜”柳耀辉,晕,这笔帐怎么算?
“神卜”柳耀辉是黑道一流组织中“神卜会”的大哥,五年前,已经五十三岁的他亲率“神卜会”五十个精英与他的天敌“天霸组”决战。已经进入老年状态的他连连打倒“天霸组”的特种部队官员十数人,然后以一双眼睛的代价要了“天霸组”老大的一条命。
这一战里,“神卜会”以少胜多,从此后声名大震,跻身为一流组织。而“天霸组”一败不起,沦为三流组织。这就是现实,只以成败论英雄。
这个“神卜”柳耀辉自小除了学习武术外,还对相术特别有研究。只要是他开了口推断的,百发百中,所以道上的人都说他不仅是伟大的领导者、武术家,还是一个出色的占卜师。他也凭借他的这项特殊本领,让“神卜会”好几次逃脱灭会的灾难。
我根本就未想到如此普通的一个盲人老头竟是我的偶像(顺带说一句,我的偶像有很多,基本上黑道二流组织以上的老大和出名的战将都列入其中),于是要赶紧巴结,说道:“怎么柳老大……柳前辈……柳爷爷一个人就出来了?您看,您眼睛又不方便。不但到处有对您虎视眈眈的仇人,而且过个马路也不安全。”这是在提醒他,是我扶他过马路的,如果不是我,他也许早撞死在车下了。
谁知老头不怎么领情,他叹了一口气道:“唉,就是因为混黑道的仇人到处都是,所以我们这些做老大出门都会走固定路线和身后、沿路跟着一大帮兄弟。说是风光,其实一点自由也没有。今天我心血来潮,偷偷跑了出来,谁知一条马路就把我困住了。呵呵。”
我听了,正好有机会让自己的偶像来一释自己长久以来压抑在心中的一个问题,便问道:“柳爷爷,虽然我知道有许多仇杀事件,但以‘神卜会’今时今日的名声、地位、势力,敢打主意的应该不是很多吧?要知道,伤害了你,那可是与‘神卜会’,以及‘神卜会’的盟友组织,那千千万万的人为敌呀?”我决定叫称呼柳耀辉为“柳爷爷”,这样对增进双方的感情有帮助。
老头笑道:“除了与我有仇的,那些野心家,或者想一展抱负的人都会有杀我之心。在如今这个社会,如果有人杀了我,名声就会在一夜之间变大,我兄弟还没找上他报仇时,也许就有数百人拥他做老大了,纵然有可能实力不济被杀死,但对那些想一展抱负的人来说,可辉煌一时,可在黑道的历史上添上一笔,就会死而无憾了。”
我摸着后脑勺,对那种人的心态还无法理解。殊不知,以后我也会走上同样的道路。我对上的还不是象“神卜会”这样的一流组织,而是更强的社团。
我扯回正题,道:“柳爷爷,这次您的占卜可能要失算了。我想我有必要把我的情况向您报告一下……”
平常闲来无事,我从小到大的悲惨遭遇都会在脑里自然浮现,每每这个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很可怜。可这些可怜事从我口中叙述出来,已经不能用可怜来形容了。我把那种错生为人,或者是因为上辈子做了与毁灭世界同等罪孽的事,所以这辈子来受罚这些念头表达的淋漓尽致,让老头老泪盈眶。我才发觉我的说话能力这么强。在这个时候,我立志要作一个政客,不然真的浪费了我的口才,哈!
老头爱怜地摸着我的头,道:“真是苦了你。小兄弟,送我回家吧!”
我为了确定老头的心思,假装楚楚可怜道:“柳爷爷,我还要去打工。”
老头从我的报告中,当然明白我打工是为了什么,正容道:“我叫你跟我走就跟我走!”
哈哈哈!我情不自禁地竖起食指、中指,用胜利的手势来表达我的心情:我终于被柳耀辉同情了!虽然看起来柳耀辉对那个什么我自建帮派、“山猫”的占卜动摇了,但只要他罩住我,我在学校还不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那几个我心仪的漂亮MM还不对我动心?
提一下,我一向羡慕那些在学校里能横行霸道的人,他们的身边总不缺乏美人,我虽然长得矮小,但自问样貌还是过得去的。之所以身边没有欣赏我的MM,就是因为我不能带给她们安全感。现在,梦想就要到实现的一天了――和自己喜欢的女同学一起上学放学!
在不停地胡思乱想、浑浑噩噩下,不知是我带老头,还是老头带我,我们来到了“神卜会”控制的“华商街”。
我的好梦被一叫声惊醒了,当我们刚一转角踏入华商街时,就有人大叫道:“老爷子回来了!”
随后只听到“哗哗”、“噼啪”、“轰轰”脚步声不断,我还没回过神来,就有一百多人在我们前边的路旁整整齐齐地站好了。他们个个腰粗臂圆,穿着各式各样,但不管怎么样,让人就能一眼看出他们都是在道上混的,那种姿势、气势就告诉大家,他们每个人都是身经百战的悍将。
然后又是数个人从一幢房子里冲出向我们跑来,领头的是三个西装笔挺的中年人,看到老头同时叫了一声“爸爸”,而后面五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少年一起叫“爷爷”。
年纪最大的一个中年人拉着老头的手问道:“爸,你怎么一个人就偷偷跑出去?让我们一阵好找!”
老头笑道:“难道我连这点自由也没有吗?”
另一个中年人连忙解释道:“爸,大哥不是那个意思。我们都担心你这样出去会很危险,被有心人算计那就糟了。”
老头这时拍拍一直站在他身边,吓得不敢说一句话的我,道:“如果不是这个小兄弟,我可能真的回不了家了。”他捉狭地笑着说,一语双关。
本来是会被困于马路的意思被这些人误会成我救了老头的命,“哗哗哗”,那些列在路两旁的大汉全都向我跪了下来,而老头的大儿子大步向前,紧握住我的手道:“小兄弟无疑是我‘神卜会’的救命恩人,以后有什么差遣,我们万死不辞。”
他的话一说完,跪着的那些人齐声叫道:“万死不辞!”
我哪见过这种阵势?往常都是我向别人下跪,从没有人向我跪过,这第一次还来得猛,一下子这么多人跪我!我不知是吓傻了,还是呆了,不过最后一句话我是听得清清楚楚,不会漏掉。很明显,他们说出的,和学校让我入帮的那些人说得性质完全不一样,他们不是随口敷衍,而是实实在在会去做的。
我受宠若惊,手足无措,心里很高兴,嘴上却说不出话来,应该是不知道说什么好,如果说“OK”,显得我有点小家子气,施恩望报;如果说“不用”,要是他们真的不报了,那我一直以来的美梦不是落空了吗?
幸好这个时候老头开口了:“大龙,还不快把小兄弟带到家里去!”
家就是刚才他们跑出来的那幢房子,一共三层。我当然没进过这么大的房子。里面的装修,摆设弄得我眼花潦乱,以至于我不敢再多看,怕跟丢了在前面的老头和他的大儿子大龙的话,我会彻底迷路在其中。到时老头还要派“大批人马”在屋子里找我,那可是糗大了。
老头吩咐大龙离开后,把我带进了他的书房。他坐在了他专用的太师椅上,我则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等佣人上完茶水后,老头说话了:“你是否不相信我对你的占卜?”
我没想到老头的信心并没有动摇,现在又旧事重提,难道他只是还要再感动一次,想再听一次我痛苦的经历?
老头听我说不出话来,又继续道:“那么你认为你自己不能成为黑道天才的最大阻碍是什么?”
我还是不说话,等待着老头帮我回答,谁知这次他是铁了心要我回答,等了半响,我只好答道:“没身高、没力量、没信心。”
好个三没,我对我的概括能力非常满意。
“那好,我就从这三方面来教育你。”老头笑道,“先从身高入手!”
入什么手?我完全搞不懂。难道老头有特效增高药?
老头仿佛看穿了我的心思,笑道:“我可没有什么特效药。我只是想告诉你,你知道‘舞龙会’特种部队的司令郑宣吗?还有‘狂龙会’副会主姚秋?对了,还有‘追风组’的头号杀手连天?”
我吓了一跳,道:“怎么会不知道。他们都是黑道上的名人。我闻名已久,不过就是没见过。”
老头道:“我在眼睛没瞎时,倒是见过郑宣。他的身高和你差不多,只有一米五三,而根据我‘神卜会’的资料显示,姚秋是一米五七,而连天……你知道吗,他只有一米四八。”
老头说得轻描淡写,而我却听得内心雷声不断,禁不住叫道:“真的?!这些人都是这样的身高?”
老头肯定地点点头道:“我把这三个人的资料给你看。”
他站了起来,就象没瞎一样,准确地来到一个大立柜旁,抽出了三份资料,递给了我。我迫不及待地翻了开来,一行行黑字、一张张照片映入我的眼帘。
郑宣:二十二岁,男,身高一米五三,“舞龙会”特种部队司令,胜利纪录一百一十三次……
我主要是看他的身高,了解后就马上翻开了另外两份。
连天:二十岁,男,身高一米四八,“追风组”头号杀手,伤人一百二十一个,杀人三十五个……
姚秋:二十四岁,男,身高一米五七,“狂乱会”副会主,无打架纪录……
我不敢多看,把资料还给了老头,但还是忍不住问道:“这姚秋既然没有什么打架本领为何当上了副会主?”
老头已经坐在了我旁边,他拍拍我的腿,哈哈笑道:“看你这急性子,怎么不看完?”
我心里道:“我怕看多了你会挖我的眼睛。我现在问你你不愿说就算了,我又没什么损失。”但嘴上还是道:“听柳爷爷说比较有趣些。”
老头道:“这姚秋是三人中最危险的一个人物,不仅诡计多端,而且力量如秘一般。虽然资料上写着无打架纪录,实际上他曾打死过许多人,但都无从查证了。也没有人敢亲口问他,他也不喜欢炫耀。就连‘狂乱会’的很多人都认为姚秋只是一个智囊。加上他个子矮小,就不怎么引人注意了!”
我点点头,“嗯”了一声道:“原来柳爷爷您是用实例来消除我对身高的顾虑。”
“不错,我只是简单拿这三个名人来说明,其实在黑道中,象你这样身高的可以说是大有人在。你实在没必要灰心。”老头说道。
“但无论如何,在力量上面我始终过于单薄。象连天等人应该不会如此吧?”我小声地说道。在老头的地盘上,我有点担心如果大声反驳他,不相信他,会得到什么下场。会不会第二天妈妈开门,就见我分成几截,整整齐齐地排在门前?
老头道:“所以从今天开始,你每天放学后就到这里来,我会锻炼你,教你一般的防身之术和黑道常识。”
武侠小说中的奇遇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有点欣喜,但我还有一个问题:“那自信呢?我实在是被欺负惯了,对着别人仿佛都矮了一截。”
“这个更简单。实力就是自信。”
老头没用多少功夫就解决了我的三个问题,然后今天的课程开始了……
※※※
翌日,我急冲冲地向学校跑去。因为昨晚思量老头的话,复习老头教的知识,很晚才入睡,才造成今天的迟到。
我刚到校门口,便看见五六个高二年级的前辈蹲在那里。我傻笑着走了过去,象往常遇见他们一样点头哈腰向他们行礼。
其中一个认得我的对我道:“丁仔,今天你运气好。就留在这里看我们怎么教训刚来的转校生吧。能亲眼看见地狱的机会不多哦!”
我唯唯喏喏地停下脚步,再也不敢动。因旷课受老师帮助还是因不听话受他们帮助?我觉得就象选择与兔子搏斗还是和狮子搏斗一样,根本不用选择。老师的责骂算什么,最多“临刑”前找两团棉花塞住耳朵就行了。
再说说教训转校生。这是每个学校帮派间规定,主要的目的呢是为了让转校生能尽早了解这个学校的“特色”、明白“尊老爱幼”,能更快地融入在新的大家庭中。
对于“教导者”、“执法者”这个角色,是学校里每个组织轮流一回。在黑社会是习以为常、混乱是家常便饭的社会里,学校当然经常会出现伤人、混乱、严重违反校规事件,肇事者通常都被作为转校处理,这和处理垃圾一样。所以几乎每一个星期就会有学生转走或转进来,不轮流不行。
这次执法者是学样五大组织之一的“震流党”。我不仅为转校生叹惜。同时也在庆幸自己一向奉功守己,不会成为沙包一样的转校生。
正当五个“震流党”人掏出香烟准备点燃时,一阵摩托车声音传来了。
一个震流党人叼着烟,口齿不清道:“这小子还满酷的。不仅骑机车上学,而且第一天转校就迟到。看来他是第一次转校的笨蛋。”
另一个道:“等会好好教训他,折了他的双腿,让他以后一骑车就想起我们。”说完猖狂的哈哈大笑,仿佛已经成功了一样。这种人就是典型的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摩托车越来越近,五个人都站了起来,丢掉了香烟,同时摩托车也停在了他们面前。
“骑士”下了车,取下了头盔。我看着他,不禁退后了一步。反观那五个震流党的,也同样有点骇然。
“骑士”并不是长得象“恐龙”,反之,还挺英俊的,配上他大概一米七五的身高,可以说是很多女生梦中的情人。让人害怕的是他的气势,他一出现的压迫感,就让我差点喘不过气来。我想那五个也和我差不多,就算他们打的架比我多些,见多识广些,最多也只是好一点点而已。
最让人惊奇的是他的服装:穿的是短牛仔服,裤子是运动裤,鞋子是高筒空军靴。一切都是打架的最好装备。
短牛仔服:与其它牛仔服不同之处在于它绝不会让身穿者的整条手臂有一点点的阻涩感,可以尽情地收缩手臂,挥舞拳头。而它同样具有其它牛仔服的厚度,对于拳头、钢管、铁尺,甚至是刀的攻击,都可以为主人分担一点,说它是小盔甲也不为过。
运动裤:作用就不用详说了,反正它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腿的作用,就算身穿者打架打不过,也可以让他逃跑得快点。
高筒空军靴:纯牛革制造,打架者致命的武器。如果让它亲吻到对手身体的任何一个脆弱部位,通常都可以获胜。
五个震流党人知道自己刚才的估计错误,看这个人的一切,绝不会象是第一次转校的问题学生。但现在他们是骑虎难下,如果就这样放转校生进学校,“震流党”的名声就毁在了他们的手里,别说会受到其他帮派的不齿和唾骂,就算是他们的老大,也绝不会放过他们的。反正都是“死”,还不如“死”在这家伙手里。何况他们认为,这个转校生不一定是他们一起上的对手。
五个人仗着人多,前进了一步,靠近了转校生。其中一人把样子做得很凶恶地说道:“你就是转校生马天宇吗?”
转校生点点头,用手紧了紧手中的头盔,冷冷道:“五位有何贵干?”
靠!果真是第一次转校,连转校生的基本知识都不知道。刚才还被他的这身行头唬住了,真是丢脸。他说话还敢如此冰冷,没有一丝尊敬前辈的意思。给他点教训,狠狠的!
一向在学校里横行霸道的震流党人为自己刚才的心理活动感到羞愧,要用实际行动来弥补一下。站在最前的一个跨了一个马步,挥直拳击向转校生马天宇的鼻梁。
“呯!”
血花飞溅。中拳的不是马天宇,而是想先发制人的震流党人。他的鼻子鲜血直流,看来是他的鼻梁断了。马天宇是退后一步,利用套在手上的摩托头盔,因为距离的差距,后发先至,打倒了那人。另外四个已经被怒火冲昏了头脑,一哄而上。他们利用的是混混本色,有“组织”的人多欺负人少。
可惜他们遇见的是比他们更狠更绝的马天宇。马天宇面对正面的那人起脚便踢,正中那人的下阴要害部位。
根据皮靴的硬度和那个地方的软度,我出一百元,赌他两个星期下不了床,而且对以后的X生活有影响。
毕竟双拳难挡六手,在这个时候,马天宇的脸上挨了另外一人一拳。一向自诩拳头连墙壁也可以打个洞的震流党人惊呆了。他的一拳竟没在这个转校生的脸上留下任何伤痕,而且他连头都没被打动一下。这一拳竟然还不能和蚊子叮相提并论,因为蚊子叮起码会留下一个疙瘩。
在他发愣的时候,马天宇顺手一挥,头盔重重击在他一边的太阳穴上,鲜血迸流的他今天不要再想起来了。
只听“嗤”的一声,最后两个人的其中之一抽出了匕首,划破了马天宇的衣服。如果不是他穿得是短牛仔服,肯定已经出血了。
马天宇闪开他的第二下直刺,头盔狠狠砸在他的后脑勺上。只能说,今天的育华学校校门口是用鲜血来清洗的。
最后一个趁机偷袭,用钢管重重敲在了马天宇的脑袋上。马天宇不是铁人,血顺着脸颊流了下来。当偷袭者以为已经搞定对手的时候,马天宇以他难以想象的速度来到了他的面前。打倒他的是马天宇的头,那个受伤的头。马天宇的头重重敲在了他的额头上,以头踫头,硬者胜。
马天宇望着地上昏迷和呻吟的五个人,哼了一声道:“你们这点程度的打架,算个屁!”随后抹抹头上脸上的血,把头盔放在了摩托车上,推着摩托车进了学校。
至始至终他都没有看我一眼,看我这个已经完全被他的强大所征服的崇拜者。我不免有气,跟在后面叫道:“你是黑道‘斩鬼会’的马天宇吧?”
在昨晚的教学中,老头把黑道上比较知名的人都给我介绍了一番。特别还提到了这个马天宇。我到现在才想起,是因为我万万不会想到,马天宇从现在开始就要和我一个学校了,那个黑道上的马天宇……
马天宇一惊,扭过头来道:“你是什么人?你怎么会知道?”
我傻笑着挠着后脑勺道:“你十三岁就闻名于学校了。初一的你就敢跟高中的前辈们硬拼,十五岁就入了黑道上的‘斩鬼会’,成为最早一个初中生就加入社会组织的人,十六岁时你就在一次谈判中救了斩鬼会的会长,从那个时候起被命为斩鬼会特种部队司令。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斩鬼会因你而出名。”我把他的经历如数家珍般说了出来,可惜不知不觉犯了老头的一条纪律:严禁道别人的隐私和经历,否则别人很可能误以为你对他有什么企图而对你采取行动。
果然,马天宇放开了把手,弃摩托车与不顾,快步向我走了过来,边走边喝道:“你对我有什么企图?”
来到我面前后,大概是因为轻视我,我又长得矮小,他双手向我领口揪来,我急忙叫道:“不要啊!小心!”
可惜已经晚了,马天宇已经揪住了我的领口,他马上大叫着放手,道:“好小子,竟然有暗器!”
原来我遵照老头的吩咐,在领口里安上了数枚图钉,谁叫我长得矮小,别人都喜欢揪我领口来衬托他们的高大。
马天宇捂住双手,随后一拳朝我打来。“通”的一声,马天宇又痛叫一声,退后几步。这一样不能怪我,我又是按照老头的说法,把背包换成了手提包,在包的夹层里放了钢板。刚才就是用手提包挡了马天宇一拳。这是名符其实打到钢板了!
马天宇冷笑道:“人不可貌相,我倒是低估了你。”说罢跨前了一步,又是一拳向我脸上击来。
你怎么想不开,明知我的提包比较硬,还用拳头来?我按部就班又用提包去挡。谁知笨的人是我。身经百战的马天宇怎么会被一个提包困住。他这是虚招,出脚才是真的!
我终于明白了高筒空军靴的味道了,幸好我长得矮,他这一脚只是踹在我的肚子上,不然我的祖宗就和刚才那位一样很可能完蛋了。
我惨叫一声,趴在了地上。马天宇蹲在我的面前,扯起我的头发,道:“你花样还挺多的,就是经验太少,如果刚才你采取主动,用提包反攻,我还真是不容易收拾你。”随后顿了一下,又道:“说吧,你把我调查的那么清楚究竟有什么企图?”
我苦笑道:“你是我偶像之一嘛。我真的没什么企图。”
马天宇哼了一声,大概相信了我的话,松开手,转身扶起摩托车走了。我捂起疼痛不堪的肚子,向教室走去。我才发觉马天宇竟然是和我走同一个方向。原来他是转到我班的新同学,真是有缘!
在如今这个年代,只要不是旷课,老师一般不会说什么。迟到根本就不算个鸟事,所以我和马天宇径自进了教室。这下班上的同学哄动了,当然是对转校生的安全到达感到意外。老师也站在讲台上不知所措。他从来没见过转校生能如此健康的出现,现在他不知是由他介绍转校生,还是由转校生自我介绍一番。
其实什么都不用,班上的几个“震流党”人都站了起来,今天要是收拾不了这个转校生,那么他们的面子全毁了。
我急忙拦住他们(事后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勇气),道:“他是斩鬼会的马天宇!你们惹不起的!”
这下班上更是热闹。马天宇可是众多学生崇拜的偶像,谁也没想到转校生马天宇就是他们心目中的那个英雄马天宇。那几个震流党人当然止住脚步,回到了各自的座位上。我刚松了一口气,忽觉头如裂开般一样痛。原来是马天宇用拳头狠狠击在了我的脑门上,他冷冷道:“你是什么东西?敢这样到处说我的字号!”
我忍着巨痛,伸出右手道:“我叫小丁,以后请多多指教!”
马天宇突然笑了,不过笑容中依然带了点冷酷的味道,他道:“好,我指教你!”
他伸出右手,一下紧紧握住我的手,当我感觉不妙时,他已经撞入我的怀中,我还没回过神来,就被他用过肩摔把我摔了出去。我模模糊糊地听见同学们的讥笑声,最不能让我忍受的是其中还包括了我心里暗底喜欢的几个女生,我只能昏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我悠悠地醒了过来,却见教室里已经空无一人。一看表,才十点过,还没到放学时间,难道都去上体育课了?不可能,今天没有!那他们去哪里了呢?
我满怀疑惑地向操场走去。
哇噻!不得了,这里人山人海,高一的同学全到了!
这里注明一点,学校为了防止不同年级的学生发生大规模打架事件,就把各个年级都分了开来。全校有六个年级(初中三个,高中三个),就分了六个部份。每个年级都有自己的操场和进出学校的门,但大部份还是喜欢走学校正门,因为他们认为走侧门是很丢脸的事。连我这种人都这么想的,何况是其他人。
我仗着自己身材的优势(矮小),钻进了人群,走到了最前面。一见之下大吃一惊。马天宇被五个身着“神卜会”作战服的人团团围住,地上还躺着两个神卜会的人,看来是被马天宇打倒的。但马天宇的手臂、头、鼻都在流血,看来受伤不轻。这些黑社会造成的伤害不是学校里那些混混能比较的。
旁边一个同班同学拍拍我道:“这下马天宇倒霉了。惹上了神卜会。他的后台斩鬼会再厉害也不过是二流组织,怎么敢替他出头。你刚才被他摔之仇有人替你报了!”
我知此人是学校五大组织之一的“暴力组”成员,便道:“我记得马天宇是你们的超偶像吧?你们每次打架不是都要拜拜你们为他所竖的像吗?现在偶像有难,你们怎么不去帮忙呀?”
“帮忙?”那同学一惊,笑道:“你这个三寸丁还不是普通的笨。偶像归偶像,把神卜会惹毛了,我们就死定了。会全部被杀的!这可不是开玩笑,他们杀人不眨眼的!”
我站在一旁,不知道怎么办好。神卜会的人已经是我的朋友了,按理说我应该对此事置之不理,就当看热闹一样。但我对刚认识一天就打我的、瞧不起我的、身处劣境的马天宇却有种说不出来的亲近感,仿佛他就好象是……好象是我的一只手般。怎么会有这种感觉我现在完全不知道。以后才明白过来:遇上马天宇是缘,他已经作为一种媒介,把我的另类生命之轮转动了,山猫到了要苏醒的时候了,而他就是山猫最大的助力和守护者。
还在我身处两难的时候,神卜会的五个人已经开始动手。黑社会打架就是和我们学生不一样,瞧那进攻的凶猛就不同一般了。马天宇同时对付五六个学生不成问题,但他面对的是“专业人士”,就颇难招架了。几分钟过手,他已身中数拳,而且看来痛苦的反噬已经渐渐把他的意识呑没了。他终于倒了下去。
五个神卜会的人仍旧不停手,对着马天宇一阵乱踢,有一个还不甘心,抽出了钢棒朝马天宇的脑袋砸了下去。我情不自禁地叫道:“住手!”
这声音还不是普通的响,不仅那个五个神卜会的应声而止,全部在场的师生都用神奇的眼光向我望了过来。当看见是我时,眼神全部换上了另外一种色彩:嘲弄。
我很不好意思,被这么多人看着还是人家的第一次。虽然我明白他们眼睛中的意思:平常三寸丁不是挺老实的吗,怎么在这种关头不知死活地出头?看来学校又要少一个发泄对象了。默哀……
那五个神卜会的也随着声源、大家的目光望向了我,然后一起大步朝我走了过来。我不由心里狂跳,想道:“糟了,不知道他们知不知道我是他们老大的救命恩人?神卜会这么多人不可能全部都知道我呀?惨了,还是快把老头的名字叫出来护身吧。不然那一棒甩下来,我就一星期起来了床了。”
我周围的学生纷纷闪开,看样子是怕我的血溅到他们身上。我刚想大叫老头的名字,然后说出我和他的关系,没想到那五个人到了离我三米远的地方就停住了,然后一起向我躹了个躬,一个看似领头的才走了过来,道:“小兄弟有什么吩咐吗?”
我心里狂跳,哈哈,这下爽了,他们认识我!不过要在这么多人面前又要经历一个第一次:第一次命令人,心里比刚才更慌张,不由变成了结巴,道:“请……请你们……放了……马天宇!”
我还在盘算怎么回答他们马天宇和我的关系,没想到他们只是一怔,然后点点头,没有开口问什么,抱起那地上两个受伤的同伴,再向我躹了个躬就向校门走去了。
看来老头的动作真是快,昨天才说要把我的照片发给神卜会每一个分属组织,今天就好象完成了一样。现在不是高兴的时候,还是先看看马天宇吧。
我跑了过去,扶起了马天宇,看着他惊奇的眼神,问道:“没怎么样吧?要不要去医务室?”
马天宇摇摇头,没有说话,示意我扶着他向教学楼后面的草坪走去。其他人见没有热闹可看了,又不敢跟在我们后面,就纷纷散去,回教室议论刚才的事了。我估计他们最大的话题肯定与我有关。
我和马天宇坐在草坪上,马天宇还是没有说话。一会儿捏紧拳头,一会儿托腮沉思,最后他伸出右手,走到了我的面前,道:“握手吧!”
“还来?”我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不由想起刚才那个过肩摔。
马天宇笑出声来,手再伸长一点,握住我的手道:“我们做朋友吧!”
我们做朋友吧!
多么感人的话,我有点想哭,自从幼儿园毕业后就再没有人对我说这句话了。如果马天宇是个美女的话,那就更完美了。
“你不愿意吗?”马天宇不高兴的语调把我从感动中拉了出来。我急忙改成双手握住他的手,道:“我愿意!”
晕,怎么象结婚时的承诺。
马天宇又笑了,继续坐了下来,这次是坐到了我的身旁,道:“我到现在还不敢相信救我的人竟然是你。看他们那么听话的样子,你也是神卜会的吧?而且职位不低吧?这是怎么回事?我怎么没听到过有高中生在一流组织任职的事呢?”
我急忙解释道:“我不是神卜会的,只是我和‘神卜’柳老大认识,关系不错的样子。”
于是我把昨天的事告诉了他。
马天宇“哦”了一声道:“竟然还有这种事?好!如果你真的创立了山猫的话,我也来凑凑热闹,给你当小兵。”
我傻笑着连连摆手,嘴里直道:“怎么可能,怎么可能。”随即问道:“对了,你怎么惹上了神卜会?”
马天宇的脸上闪过一丝怒色,道:“让你知道也好。上个月,秦汉升,就是斩鬼会的会长,因为不甘心他想发展的地盘被神卜会占了,在一次醉酒后派我砸了那个地盘上的一个地下赌档。当神卜会查到后,找上他,他却说是我自作主张,所以神卜会就把矛头指向了我。”
我不敢相信,道:“这种人还有人认他作老大吗?”
马天宇狠狠道:“不错,所以我准备今天去斩鬼会总部,向那个秦汉升挑明,老子不干了!”
我正要叫他三思后行,四个人向我们这边走了过来,我一看,是“暴力组”高三的成员。他们不一会儿就来到了我们面前,对我道:“丁仔,今天该你交会费了。”
我赶紧摸出五十元钱交给了说话那人,那人随手把钱放入了口袋,然后继续说道:“丁仔,听说今天你们高一发生了很多事?”
我点点头。
那人笑道:“听说震流党高二的几个成员收拾你们高一新转来的一个学生时,反而被转校生打得住进了医院,有这种事吗?真丢我们学校的脸。还有神卜会的大哥们跑来收拾那个转校生,又有人出面救了那个转校生。出面的人是谁呀?这么厉害,连神卜会那些老大都买他的帐!看来我们学校真是藏龙卧虎呀。还有那个转校生是谁呀?你应该认识吧,快带我们去看看。”
我又是只有傻笑,不知道怎么回答。我要是说出那个出面的人就是我时,他们一定会笑得发疯,很可能笑出什么三长两短,这都是为了他们好。幸好这个时候,这个人注意力放到了混身是血的马天宇身上,他嘲笑道:“兄弟怎么弄成这样呀?有后台没有?没有就赶快加入我们暴力组吧,如果再被欺负,你身后有好几百个兄弟会为你出头。”
马天宇笑着站了起来,道:“你们没被这样打过?”敢嘲笑马天宇,我心里开始为他们默哀。
四个“暴力组”的人同时大笑,一直说话那个看来很喜欢说话,又是他说道:“自从我入了暴力组后还没尝过被打的滋味,现在挨打是什么味道我都忘了!”
马天宇“哦”了一声,来到了他们面前,道:“你们想知道转校生和命令”神卜会“的人吗?”
四人点点头。那个人又要说话,就看见一个硕大的拳头出现在眼前,击在了自已鼻梁上,巨烈的酸痛和昏晕感使他倒在了地上,他终于回味起了被打是什么味道。这一拳比以往的任何一顿打还重得多。
其余三人先是一愣,然后狂叫一声一拥而上,如果不是马天宇有伤在身,趁他们惊愕的时候又应该有一人倒地了。
马天宇飞起一脚,竟然把一个看来有一百七十斤重的大汉踹得飞了起来。马天宇一落地,便纵身扑向另外一人,速度加上身体的重量和发出的力量等于马天宇这一手肘的威力。他利用他的身高优势,这一手肘是重重撞在那人脸上,我保守估计,那人脸上只要是有骨头的地方肯定全断了。
不过马天宇毕竟受了重伤,打倒这三人后不由得歇了手,完全没注意到最后这个人恼羞成怒地掏出了匕首,向马天宇的背心捅来。我看出了马天宇的不妥,急忙想帮手,仓促之下我也利用了我的身材,抱住了那个人的腿。那个人冷不防被我绊到在地,怒吼一声蹬开我,不过马天宇已经回过气来,转过身,看见那人手中明晃晃的匕首,心中又惊又怒,跑上前,一脚踢在那人的手腕上,巨痛使那人不由松开了匕首。马天宇再扶起他,一拳重击在他的面门,打得他昏头昏脑分不清东南西北,再用力扶住他,不让他倒下,然后伸直他的手臂,反方向撞下自己的膝盖,只听见清脆的一声骨响,那人惨叫一声,捂住断手倒了下去,痛得他在地上不停地翻滚。
马天宇看也不看他一眼,扶起了我,还帮我拍拍身上的灰土,说道:“你又救了我。”
我还在震骇于马天宇的残酷手段,那人如得不到及时的救治,可能会被活生生地痛死。听见马天宇在对我说话,我急忙答应,本着人的本能,不由自主地和马天宇拉近关系,说道:“我们是朋友呀!”
马天宇用力地点点头,然后回过头对同样捂着脸在地上挣扎的喜欢说话的那人道:“现在我告诉你,转校生就是我马天宇,而那个能令神卜会战斗人员撤走的就是他,你们口中的丁仔!”
那人惊奇的用眼光看着我,仿佛在想:既然他能命令神卜会的人,为什么还这么怕我们?扮猪吃老虎?不会吧,我们怎么是老虎,最多算是病猫而已。
看着他的眼神,我想起了昨晚老头对我说的话:“如果我以神卜会的力量来帮助你,你当然可以轻而易举地就创建了山猫,但这样又有什么意义呢?如果你想不通,真想那么做,就来找我,我一定会让你如愿的。”
我当然听出了老头的意思,我虽然表面懦弱,但我知道,我内心却是很要强的,我不想靠别人,我要堂堂正正,用自己的双手来建立自己的王国,就算失败了又怎么样?只要自己百分之百的努力过,就不会留下任何遗憾的。所以我并没有做出带神卜会的保镖来上学这些事,救马天宇也是迫不得已的。我的初衷并不是要别人因为神卜会来怕我。
※※※
下午上了一节课了,马天宇仍然没出现在学校,我马上意识到马天宇去找斩鬼会会长去了,我顿时如坐针毡。第二节课未下,我就再也忍不住,站了起来,朝教室外冲去。若在以前,肯定会被打回来。记得有一次我因为拉肚子,在上课时间急需上厕所,来不及向老师请假,刚一站起身,就被后排的一个同学用书狠狠地敲在我的头上,直嚷着别挡着他看黑板,当我躬着身离开座位时,又有三个同学把我摁倒在地,一阵重捶,然后说连他们都没离开,我这个三寸丁还敢公然翘课。那一天的结果我还是离开了教室,不过是因为把屎全拉在了裤子上,同学忍受不了那个臭味,而叫我自动滚出教室的。
今天呢?这次呢?
班上的同学在经过上午我命令神卜会的人,又和他们的偶像马天宇成为朋友后,我在他们眼中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而是他们的新生偶像。
他们用崇敬的目光看着我,老师笑眯眯地对我说:“小丁,早些回来哦!”现在的“小丁”两个字不再有讽刺的意思,反而成了亲昵的口吻,我红着脸点点头,加快了脚步。谁知道有的男同学跟着叫道:“丁哥,你跑的样子真帅,什么时候教教小弟呀!”、“丁哥,是不是有什么事呀?需不需要小弟帮忙呀?有事你说话!”……
相对老师和男同学的奉承,最让我受不了的是班上那些女生的话:“丁哥,人家等你回来!”、“丁哥,你不回来人家就不回家!”、“小丁哥哥,你一定要在放学前回来哦,人家打算今天晚上要和你在一起,随便你怎么样都没关系!”……
晕,这些人未免变得太快了吧。这种变化差点让我出师未捷身先死,晕死在这教室里(其实是那些MM的话,让我真的不想走了)。
不过经过不亚于十年动乱的思想斗争后,终于还是兄弟战胜了女人,我怀着悲哀的脚步离开了教室。
“斩鬼会”总部设在“七胡同”,这是一个偏僻的小道,两旁的墙壁上涂满了斩鬼会的宣言、口号和标志。一群身着黑装的人蹲在胡同一角上抽烟,使得我不敢再往前行。我在胡同口来回徘徊,忽然看到一个空的饮料罐,顿时计上心头。
救马天宇的决心已经让我忘记了什么是害怕。
我来的时候正好看见街口有一家外买店,于是便马上去买了一份外买和五筒罐装啤酒,再用钱租了一套伙计服。一切就绪后,压下心里的兴奋和稍许的一点害怕,向七胡同走去。
一进入那群看守人的警戒范围,他们便一起站了起来。但看清楚我的打扮后,以为里面老大叫吃的,便问也不问放我进去了。他们绝对不会相信来找麻烦的人敢一个人进入他们的总部。
我按预计般畅通无阻地进入了斩鬼会总部。这是一间废弃了的舞厅,十分宽大,个个角落里都有身着斩鬼会制服的人,不是站着就是蹲着,不是坐着就是倚着,有的人手上拿着刀在把玩,有的人不时缠着手中的鞭,有的人拿着钢管飞来飞去。反正各式各样的攻击性武器都有。
四十岁左右,头已经有点秃的斩鬼会会长秦汉升坐在中间的真皮单人转式沙发椅上,而马天宇和他隔着一张小桌站在对面。大家一见我的出现,都不由呆了一下。马上就有三个人朝我走来,一人喝道:“我们这里没有叫吃的,你他妈的给我滚出去!”
我顿时丢掉啤酒和外卖,跑到了马天宇身边,道:“我是马天宇的朋友!”
马天宇用责备的眼光看着我,其中掺杂着感动和钦佩,道:“不错,他是我兄弟!”
哈哈,没想到我和他的关系一天时间就从朋友升到兄弟了,以后会节省下很多打工费了,有他在,没人敢叫我交那些不知所谓的鬼会费了。
那三个人一听,没有再跟上来,回到了原处。而秦汉升却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没想到天宇你在外面也收起小弟来了。不错不错,又为我们增加了一员干将。”
晕,我现在这个样子也叫干将?那蚂蚁也成大象了。
马天宇则冷哼了一声道:“他不是我的小弟,而是我的兄弟。再说我的事你管不着了,一句话,你答不答应我退会?”
秦汉升的圆脸上闪过一丝怒色,随后又笑道:“这事好商量嘛。你不就是为了神卜会的事吗?这样好了,神卜会打了你的医药费、补助费我加倍补偿给你。你开个价吧?”
马天宇伸出一根手指头,道:“一万。”
秦汉升以为马天宇答应了,叫了一声“好”后从抽屉里拿出一沓钞票递给了马天宇,道:“以后咱们还是兄弟!”
马天宇接过钱,塞入怀里,然后道:“这些钱是你应该给我的。现在咱们谁也不欠谁的了。不管你同不同意我离开,我都要走。”
秦汉升再也忍不住了,拍桌而起,喝道:“马天宇,你这个忘恩负义的,你别忘了是谁把你带出道,是谁让你有了这么大名气的!”
马天宇的脸色同样不好看,仍旧冷冷地说道:“你也别忘了,是谁把这斩鬼会从三流升到二流?是谁替斩鬼会背了最多的黑锅?是谁数不清的救了你的命?”
秦汉升一时语塞,但这样让他冷静了下来,他知道他不能失去马天宇,又坐了下来道:“现在你既然惹了神卜会,以后日子肯定不好过。不如留下来,我向柳老大解释一下,将这事了了,你还是留下来,怎么样?”
马天宇不由看了我一眼,笑道:“不用了!已经有人替我摆平了!”
秦汉升一惊,再次站了起来,指着马天宇道:“你真的不想作我的兄弟了?”
马天宇又哼道:“你当我是兄弟了吗?我只是你的挡箭牌,牺牲品……”
秦汉升当然不可能让马天宇在这么多手下面前说完这些话,歇斯底理地叫道:“你不仁,我不义!兄弟们,废了他!”
秦汉升下达命令后,就有一条鞭子,两根钢管,三条铁尺向马天宇的脑袋击来,同时他自己就本着“老大本色”,往后疾退,害怕马天宇不顾一切地攻击他,也怕其他手下误伤了自己。这是做老大要紧记的:有好处一马当先,有弊处后面支援。
马天宇的反应很快,他本来就是抱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心理来的,他也明白秦汉升的性格,所以他并没有发疯般冲向秦汉升,这样不仅无济于事,而且还会遭到后面的重创。他第一步提起椅子抛向袭来之人,趁那些人闪避的空当掏出了怀里的铁尺,甩手一挥,打在了一人的头上,那人自然溅血倒下,然后又一脚踹在一个人的小腹。
打倒两个人后,包围圈露出了空隙,马天宇对我叫道:“小丁,快往外冲!”
我早已被这种场面吓呆了,颤颤噤噤不知道该怎么办好。马天宇见我愣成这样,心中大急,一手舞尺,一手过来牵着我往外冲。
毕竟我们面对的是身经百战的专业人士,虽然这里的大多数人都畏惧马天宇,但马天宇还要分出一只手来照顾我,不一会儿身上还是中了一棒,两刀。他不得不放开我,全力以赴。
很明显,失去马天宇保护的我是脆弱的,幸好这里的大多数人都不屑对付我,他们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了马天宇身上。但只是大多数人,还是有不少人喜欢拣软的捏。这时就有一个大汉向我走来了。
我的第一反应是摸索提包,很遗憾,来的匆忙,没带!我被那个大汉一拳击倒,还在我被威力十足的打击痛得晕头转向时,那个人又靠拢了。这次他是惯性般揪我的领口,想把我提起来再一顿狠揍。没想到我装有机关,他惨叫一声,松手后退。这时我已经完全豁出去了,顺手拣起旁边的两个啤酒拉罐,朝那人脸上用力抛去。
“砰砰”两声实物撞击的声音,全部命中!装满酒的铁罐当然沉重,那人的脸上马上被砸开了花。这是我第一次陷入如此场面的打斗中,而且还搞定了一个对手,心中的高兴把恐惧都淹没了下去。当然我高兴的时间并不长,麻烦跟着来了,好几个人都向我涌了过来,慌乱之中想起老头的话:你身体矮小,力量不足,对付敌人必须攻击他的要害,记住,不要害怕,奋勇向前!
可惜我被欺负惯了,勇气不是说有就有的,刚才只是脑充血,一时昏了头。现在迟疑间就被那些人一顿暴打,巨烈的痛疼渐渐吞没了我的意识,我失去了知觉。
“好大的雨!”
我从梦中醒了过来。刚一清醒全身的酸痛犹如潮水般涌来,让我不由地呻吟出声。然后就是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
“这群混蛋,竟然用尿把我浇醒了。”
这句话当然不会宣之出口。
“看吧,还是老子的肾功能强大!你听这小子叫‘好大的雨’。哈哈哈!”这个TMD的以威猛的姿势站在我面前,一边说,一边把他丑恶的小鸟放入裆中。真的是小鸟,我发誓,绝不是因为他用尿叫醒我的缘故才这么说的。
我边在心中咒骂这个人祖宗十八代,边擦着尿打量四周。发觉自己窝在一个角落里,而马天宇则在中间被两个斩鬼会会员架着,秦汉升站在他面前,大声训叱着,说着“老大是太阳,老大是唯一”、“一天老大终身老爸”之类的道理。
我看着全身是伤,满脸浮肿,很多地方都还流着血,不成人形的马天宇,心中又是心痛又是内疚。如果没有我的拖累,马天宇应该能杀出重围吧。不过看这里这么多人,就是他一个人也不容易吧?算了,不计较那么多,我要培养以后当“山猫老大”的气势和胸怀,什么罪过都我来扛吧。这次就怪我,我就内疚一下吧!
故事进入高潮了。秦汉升嘴都骂酸了,见马天宇还是一副昏昏欲睡,爱理不理的样子,心中当然怒火汹汹,再看众手下也听得瞌睡的瞌睡,挖耳屎的挖耳屎,玩兵器的玩兵器,更是怒火冲冠。老大尊严严重受损,不得不要立威了!
秦汉升大喝一声,提醒大家注意,然后总结:“马天宇呀,马天宇,你这小子不知天高地厚,敢这样和老大我对着干!如今还不知悔改,老子今天就让你永远消失!”他抽出了一把三角刮刀,准备亲自执行家法。打算杀人后把凶刀扔给一个手下,这样既可以表明老子也是敢放血的血性男儿,又可以不用担当杀人的罪名。
情况危急,马天宇不能死!
为什么?靠,这么简单的问题还要我说吗?马天宇完了不就轮到我了吗?谁叫刚才马天宇多嘴,介绍我时说我是他的兄弟。我他妈的刚才听到这句话还高兴的不得了,这下却要为这句话拼命了!
幸好我在他们眼中只是属于蚂蚁级的人物,连刚才用尿招待、负责看守我的小鸟哥哥现在都背朝着我,欣赏老大第一次动手杀人。最让我心跳的是,身旁不远处还有一把铁尺。哼,以为老子矮小就不在意我?我今天就要让你们这些人知道,什么叫“浓缩的都是精华”、 “小人物也是人物”!
在秦汉升刚抽出刮刀,我已经拾起了铁尺,为了达到一击就倒的效果,我高高跃起,手中的武器重重敲在了离我最近的小鸟哥哥的太阳穴上。他惨叫一声,捂着鲜血迸流的伤处倒在了地上。这下,所有人的注意力都移到了我身上。
“操,抓住他!”秦汉升指着我大叫道。
不用他这个老大说的那么明确。在他开口之前就有三个人向我围了过来。
晕,我怎么这么做呢?当时我的脑袋在想什么?我这样做虽然能救马天宇……一会儿,但我可要提前死了。
妈,对不起了,儿子要先去了。你为了我一直没有再婚,现在我完了,你解放了!你终于把你的幸福建立在儿子的死亡上了。儿子一片孝心,现在就要用我的血,最好能带点别人的血为你送上婚礼的祝福。
以上道理说的冠冕堂皇,莫名其妙。实际理由只有一个,四个字――“狗急跳墙”!
走在最前面的一个人在心有不甘中倒在我的铁尺下,他万万想不到我这么一个窝囊废竟然抢先动手,而且气势汹汹,象条小狗一样跳起来,然后把铁尺用力地敲在他的头顶上。他最不甘心的是,窝囊废力气用的之重,把铁尺都砸飞了。
“难道我长得太英俊潇洒,高大威猛,他要这么嫉妒的对付我,以至于把手中唯一的武器都打掉了?”这是那个大汉昏前最后一个念头。
我才欲哭无泪,现在连心灵的寄托都没有了,飞走了,我怎么办?这都怪我读完幼儿园就没有怎么打过架,经验太少了。
还在悔恨间,我的头部就连中几拳,这几下打得我昏头转向。唉,人长得矮又长得帅,是罪过,是上帝的错。别人动手打我因为身材的差别当然只有打我的头和脸了!这么帅的容貌要对上这么穷凶极恶的拳头,真的是……暴殓天物。(说得有点过,天上会不会向我落雷闪电?)
为了保护我的“花容月貌”,我决定拼死反击。我相信世间“头可断,头式不可乱”的人都会赞成我这么做的。
我忍着巨痛,一脚踹在一个人的下阴处,我不是这么阴险的,谁叫人家矮嘛,顺脚这么一踢就中了。对了,我忘了说,柳老爷子为了加深对敌人那个地方的伤害,特地叫我在脚尖处钉了一块钢片。也就是说,踢那个地方是预定的……
那人惨呼着倒地,双手捂住要害在地上滚来滚去,我相信这一脚比马天宇用高筒军靴踢得还重。
俗话说的好,打铁趁热,我要一鼓作气消灭敌人――面前这个。对方已经作好一切准备,防止我出阴招,但他怎么会知道,“鬼灵精怪”这个词是为谁量身定做的。
他一手护住下面,一手又向我的脸挥来。靠,你丑是你的事,怎么能对帅的人这么痛恨,动手就是打脸!我不甘示弱,再次遵照柳老爷子所说“矮也是有优势”的,奋力凌空飞撞,“人体导弹”命中目标。头正好撞在那人的下颌上,他“咿咿唔唔”地躺在地上,和前面那位一样,只不过他双手扶的部位是嘴巴。大概是舌头被咬到了吧,鲜血不断从嘴中涌出。
其他人大概还不习惯我这样一个小不点能瞬间让四个专业流氓倒下,虽然打法有点无赖,都还是愣住了。这个时候,柳老头的另一句金玉良言再次出现在我脑中:“以寡敌众,先摛王!”如此机会我不把握,我就不是柳耀辉口中所说的“百年难遇,天生的黑道天才”了。
我在冲向秦汉升的时候,俯身拾起途中的一把砍刀,顺势一个滚地前滚翻,再一个前跃,漂亮得扑向目标。能有这么连贯潇洒的动作,全赖平时打工多,身体锻炼好。我现在不由感叹我以前多么的明智,每个会都去交会费,这样零花钱不够,便能强迫自己去打工。
我有点得意忘形了,以为象秦汉升那样的奸老大就象电视剧上演的那样,只会动脑不会动手,比我还废物。可是实际情况却是他仓促的闪过我劈来的一刀,虽然手臂被挂伤,仍然一脚蹬在我的心窝上。
我不由得连退数步,只觉眼前一黑,然后看见无数星星在跳动,一颗两颗三颗四颗……耶!连成线了。
我发疯了,在这个时候数星星。但我没有办法,因为我已经拿秦汉升没有办法了,我很不甘心地和马天宇同年同月同日死,然后一起被埋在深山老林。若干年后当我们的尸体被挖出来,乍看之下会很容易被误以为是殉情的情侣,而我因为是小骨骼,一定会被认为是女人的,我不要被看成是女的,哪怕是死了以后。55555……
“砰!”
靠,杀就杀呗,谁搞我屁股?我十分生气,随后我又十分高兴。因为……
大概是因为我的屁股很诱人吧,从后面跑来的其中一个大概身高一米八左右,体重二百四十斤的胖子狠狠地用脚蹬了它一下。这样侮辱我很让他们解气,但是他们不用脑袋想想,我刚被秦汉升踹回来,这下被蹬飞不就直往他那里去了吗。哈哈哈,命不该绝。幸好我意志坚定,在绝望的时候没把砍刀放下,虽然之前我好象是忘了手里还有刀。
秦汉升大概也没想到他的手下会这么笨,就这样把手里还拿着刀的敌人象踢皮球一样踢还给他。他还在察看自己手上的伤势,就被我压在了地上,我当然不会忘记把刀放在了他的脖子上。这种对我有利的事我是打死也不会忘记的,因为我从小到大吃亏吃的太多了。
我趁着各位还在感叹局面的起伏跌荡,我很快从秦汉升的身体上侧滚下来,两个大男人这么亲密的接触让我发誓生逃回家后一定要多洗几次澡。
我半蹲在地上,左手箍住仰躺着的秦老大的颈子,右手拿着刀在他脸上拂来拂去,眼神瞄来瞄去,又是得意又是惊魂未定地看着投鼠忌器的斩鬼会众人。
“放了马天宇!”我喝道。
不用秦汉升再说一次,那两个架住马天宇的人马上松开了手。我很嫉妒马天宇的身体质量,他被打成这样,失去扶持后,也没有倒下去,而是弯着腰,双手撑住双膝,咳嗽了几声道:“架他走!”但是看了看我,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知道因为我身材的局限性根本不能正常架住秦汉升,便又休息了一分钟,自己走过来,捡起那把差点杀了他的三角刮刀,提起了秦汉升。
马天宇一手箍着起身了的秦汉升,一手用刀抵着他腰眼,而我只能可忴巴巴地牵着秦汉升的衣袖,把砍刀放在他的肚皮上。我们就这样走出了这个旧舞厅,把守在门口的几个斩鬼会员赶了进去,再从外面把门拴了起来。
最后就是马天宇把秦汉升推倒在地,然后一刀插入了秦的大腿,跟着捂着耳朵,与同样甩掉砍刀捂着耳朵的我一起跑出了七胡同。
为什么捂着耳朵?很简单嘛,那秦汉升被捅叫的声音就是猪的嚎叫也比他好听十倍。
初战告捷!
马天宇把我送回家后,就赶紧走了,不敢停留半刻。这倒不是因为他伤势严重,急着去医院。而是受不了我妈看见帅哥后那种色狼般的眼神和虎狼般的动作。
当马天宇和我互相搀扶敲开我家的门后,妈正要喝叱满头是伤的我的时候却发现了马天宇,那两大眼睛顿时发出帅哥美女必怕的色狼般绿光。真难为了她,马天宇被打成这样,还是被她发现了。她第一个动作是把马天宇的手从我肩上移了开来,然后死死地挽着马天宇的手臂贴住他。嘴里不停唠叨:“唉呀,这样一个帅哥怎么被打成猪头似的,要不是阿姨眼尖就给你漏掉了。来,进来,阿姨帮你抺药水。”至始至终就没再看我一眼。
靠!谁是她儿子呀。我不满、委屈地叫道:“妈!”
“叫什么叫,你都十六岁了,很多事情都该自己做了!”
我倒,骂我也不看着我,还用手不停地抚摸马天宇的脸,做出一副心痛的表情,实情却是在吃豆腐。这哪能瞒过我,知母莫如子。
我伤心,我绝望,我无助,我好苦!我多多少少也是帅哥一个,怎么从来就得不到这种待遇啊?
还好马天宇机警,假装伤重站不稳,一个蹒跚挣脱了我妈的包围,苦笑道:“对不起,阿姨,我也要回家了。我答应我妈回家吃饭的。”说完头也不回落荒而逃。
妈还不死心,一个劲儿的挥手叫道:“那位同学,记得来玩哦。小丁可是很孤独的,十分需要朋友的关心照顾。”直至看不见马天宇后才把我象拖死狗一样拖回了家。
这个晚上的饭是用代价换来的。条件就是要经常把马天宇诱拐过来……这下大家明白我为什么长不高了吧?从小就受到胁迫,致使心理压力过重导致营养不良。
吃过饭,我当然是去华商街接受柳老爷子的特训,顺便也告诉他今天发生的事。把所有机关在身上装备好以后才心怀不安地走出大门,很不情愿地花钱打车过去,这是害怕遇见斩鬼会的人遭到报复。
为了引起老头的注意,我故意在他面前摸着头与脸上的伤痕叫痛,谁知老头只是淡淡问了一句:“怎么了?”
我赶忙把今天的事加油涂醋的说了一番,特别是把我的神勇更是形容的好象古往今来就只有我一个能这样一样,最后再含蓄地表示怕斩鬼会报复。
“我知道黑社会讲的是有仇必报……我倒是不怕他们了,毕竟我一个人在他们几十人的包围下仍旧面不改色地击倒了他们好几个人,但是我担心的是他们找到学校,到时我和马天宇与他们一场混战,难免会伤到其他同学,就算伤不到人,也可能损坏学校里的花花草草、桌椅板凳,这样多不好……”
“哪你说怎么办?”老头好象没明白我的意思。是我说的太含蓄了吗?还是直接求助吧。
“当然是……”我好象看见老头子脸上闪过一丝失望的神色,使我觉得要他帮助有点对不起他一样,在慌乱的情况下,无意识的心性一转,激动地站了起来,气势万丈地拍着胸脯,话锋自然一转道:“水来土掩,兵来将挡。靠,真正的男子汉当然是一人做事一人当!老爷子,你不要劝我,我绝不会让你帮忙的!”
“嗯……”老头要说话,被已经冲昏头脑的我阻止了:“我说了,您不用帮我,也不要劝我,我自己解决!”
说完这句话,我逐渐冷静下来,晕,我做了什么。
“好样的。我没有看错你。”老头不知所谓地向我竖了一下大拇指,道,“我会帮你的,至少你不幸战死的话,我会帮你收尸的。”
一时冲动,让我一个晚上心神不宁,强迫自己认真接受老头的特训后(因为这些都可能在以后帮助我、救我,之前在七胡同就是例子),回家失眠了。
刚睡着的我就被老妈叫醒了,让我去上学,最好能把马天宇带到家吃饭。我糊里糊涂地准备就绪后,才发觉不对劲,因为想起了昨天的事。今天我去学校,会不会遇见斩鬼会的人来报复,然后被乱刀分尸?我情不自禁地打了一个寒颤,能躲就躲吧!
正在打退堂鼓,浑然忘了昨晚在老头面前豪言壮语的我被老妈一脚踹出了门,喝道:“你小子今天要敢不去学校,请不来马天宇,就不要回家了!”
老妈啊老妈,你知不知道你这一脚很可能把我踢向了地狱。
我再怎么愤然不平也只得硬着头皮前往学校了,相比较而言,学校是仅次于家的安全地方了。
平常到学校要走二十分钟左右,今天我还不到十分钟就搞定了。我现在才发觉原来以前每天去送牛奶还挺锻炼我的脚力的,我应该考虑去参加什么田径团体,去拿个什么奖慰劳慰劳自己。
马上就要到教室了,我只觉得心在乱跳,我祈祷上天满足我两个愿望,一是斩鬼会的人还没查清我的底,二是希望马天宇拖着他受伤的身躯来上学。这样一来死也有个垫背的,二来不死的话还可以把他带回家,解决今天晚上的温饱问题。
斩鬼会没让失望,他们果然没找到地儿,可是马天宇,马大哥,你怎么不来呀?以你坚强的意志,如铁打般的身体,那些小伤能这样难为你吗?还是你不够义气,让我当衰蝉,去勾引螳螂,而你当黄鹊在后面捡便宜?
我象霜打的黄瓜般瘫倒在座位上,浑然没注意到周围同学那如江水般连绵不决的敬仰眼神。
“HI,小丁,伤还没好完啊?这么没精神!”
熟悉的声音让我激动地跳了起来。我扑了上去,一米五的身躯象猴子一样攀在马天宇一米七的身上,嘴里嘟嘟道:“我还以为你不要我了。”心里却在想:“老天爷,你对我太好了,黄鹊变小蝉,我就要变麻雀飞了!”
“我刚去例行每天早上的大便仪式了,如果你不介意我用还没清洗的手摸你的话,就赶快下来!”
我在大家惊奇的目光下离开了马天宇的身子,这时马天宇向各位同学说道:“看吧,我就知道小丁会来。昨天对上斩鬼会,他不仅打倒的人比我多,还受伤比我轻。比我实在是强多了。”
同学们虽然不是很相信马天宇说的,但是还是知道我干了架是假不了,头脸都是伤,比马天宇的伤轻得多,都以为是马天宇护着我的结果。但看在马天宇的面子上,还是集体向我鼓掌。
“这下好了,我们班上出了两个高手,就不怕高年级的欺负我们了。”有个男同学叫道。
“是呀,他们老是瞧不起我们低年级的,哼,以后让他们见到我们就夹着尾巴让道!”其余同学附和。
最让我心旷神怡的是有两个发育良好的MM一左一右夹住了我,在我耳边媚声媚气的调戏我。我恨自己无能,在这种情况下竟然不知所措,任由MM摆布,采取不了一点主动。
“丁哥,晚上有空吗?人家一到晚上就不知道干什么。”一MM嗲声道。
“丁哥,人家的床又大又舒服,而且还对着窗户,今天晚上你能陪着我躺在床上数星星吗?人家爸妈不在家。”她的手边说边摸向了我的……
“丁哥……”
“呯!”一声轰响打断了同学们对未来的畅想,也打断了两位MM对我的温柔。
“靠!谁放的屁,这么响!”我当然要发飙,是男人都不能忍受在这个时候受到打挠。
话发出去了,才感觉到教室一下子安静了,很多同学都乖乖地回到座位上,大气也不敢出,包括我身边的两个妹妹。等我看见发出声响的人后,也是变得和各位同学差不多,但比他们害怕多了,因为我刚才不知死活地骂了一句。
只有马天宇还站在原地。
狠狠打门的是十几个身着黑装的高三年级学长中的一位,我看教室里除了马天宇都认得他们,他们是校内最大组织之一的“暴力组”,而且还是别动队的!
到这里也有必要介绍一下了,黑道上每个组织都有特种部队,是组织里精英的组合。分司令、团长、连长、兵士四级,而司令就相当于是这个组织的战神、旗帜,有时候对士气的影响比老大还来得深,重大的任务都是由他们去做,去完成。所以秦老大才这么挽留马天宇,失去他,斩鬼会必定从二流再跌回三流。而学校的组织当然也模仿社会上的,仿效命名为别动队或者别动组。
看来这次暴力组出动别动队来我们教室,肯定是为了那天马天宇打了暴力组成员的事。他们是来“以血还血”的。
“妈的,三寸丁,你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对我们这样说话!待会儿再教训你!”
晕,惨了,斩鬼会还没解决,又搞上了暴力组。他们比斩鬼会麻烦,因为他们是学校的地头蛇。我怎么这么倒霉呀。怪不得人家都说红颜祸水,这次就是被两个大波妹妹害的。555555,我好苦!
“谁是他妈的马天宇,出来!”十几个暴力组的人叫道,教室里又一片喧华。
“我就是。你们瞎了眼了,爷爷我一直站在这里呢!”马天宇傲然道。
“靠,这个时候还这么酷!你知不知道你这个样子会让班上很多妹妹都为你着迷的,你把她们都抢去了,我喝西北风呀!”我心里愤然。
“妈的。你小子下手倒狠,把老子兄弟的一条手都拗断了,今天老子就断你两条手臂,让你尝尝那个滋味。”
“是吗,那就看今天是谁断手了!”马天宇还是那个样子。
我能忍心让马天宇这样去送死吗?他这副伤痕累累的样子,这个状态,出去肯定被暴力组的秒杀了,那不是由我一个人面对斩鬼会?不干!何况,他完了,暴力组还要来教训我呢。还是我出面搞定这件事吧,谁叫他是我兄弟,就再救他一命吧!
我不是莽撞的人,象我这样长期被欺负,长期处在被压迫状态的人来说,忍气呑声是我的天职,没有十足把握就不反抗是我的天性,所以现在我有了解决办法才站出来。
“你们知道他是谁吗?叫马天宇是不错了,但这个马天宇是斩鬼会的特种部队司令!”我搬出了斩鬼会,以前在学校用这招是屡试屡灵的。
果然,这些人都愣了。不过……他们只是愣了一会儿。带头的那个别动队连长开口了:“斩鬼会算个鸟,我们暴力组是跟舞龙会挂了勾的,一旦我们毕业就是舞龙会成员了!”
这是惯例,几乎黑道上的每个组织每年加入的新血有80%都是从学校里汲取的。
一听舞龙会,全班更是鸦雀无声,连马天宇都变了脸色。
舞龙会是黑道上名声赫赫的一流组织。一流和二流的差别大得很,并不象数字上“一”和“二”的相差。说明白一点,斩鬼会与舞龙会比起来,它的实力只相当于舞龙会的一个堂口。
我操,差点吓得我尿裤子,幸好老子有绝招。舞龙会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和神卜会差不多吗,你们毕业了还只是舞龙会的小瘪三,老子现在就和神卜会的几个老大(柳耀辉的几个儿子)称兄道弟了。
我才不象你们动不动就搬出后面的靠山来吓人(这个时候我忘了我也经常这么做),我现在就算不用神卜会的名头也能解决你们。
我一拍桌子,加强我的气势,把全部人的注意力吸引到我这边后,说道:“原来你们是舞龙会的预备队,那更好说了。我可是和你们特种部队司令郑宣是好朋友!”
牛皮是吹得,加上我不久前和神卜会突然扯上了关系,让大家都相信了这个善意的谎言。从班上同学们的脸上能看出,他们更羡慕我了。
这件事看来连暴力组也有耳闻,听到我这么说,连长低声道:“你真的是郑司令的好朋友?”
我当然要撑下去,自信地点了点头。
连长那面脸凶相的脸一下变得和蔼可亲,点头哈腰道:“好好好,三寸……不,小……不,丁哥,你如果真和郑司令成了好朋友,今天和以前的事你可得多担待些。”
“算了,以后大家都是一家人,我不会计较的。”我显得很大量地摆摆手。
“今天是郑司令的生日,您会来吗?我们可都会去。这都是我们运气好,那天与特种部队的团长大人结识了,今天去打个下手。我们期待丁哥您的光临,还希望您在郑司令面前为我们多多美言几句。”连长说完,和十几个手下向我边躹躬边退出了教室。
教室欢呼一片,把我说成了古往今来的黑道大赢家,与黑道上所有重量级的大哥都有交情。他们都没注意到我听了那连长的话后变得脸色苍白,整个背心都湿透了。
还是马天宇把我放在心上,注意到了我的不妥,把准备向我靠拢的几个MM推开,来到我面前,低声问道:“你真的是郑宣的好朋友?”
我在他面前不用吹牛,当然否认。
“糟了,你怎么能这样说!如果今天晚上被揭穿了,后果不堪设想。黑道规矩,冒认他人,断其舌,黑其眼!”
“我怎么知道这些预备队这么快就有机会去郑宣身边。以他们的个性就算没看见我,也会想办法凑到郑宣面前提起我的,一来可以辩明我的真假,二来如果我是真的话也能踩着我的名字往上爬。”我知道后果如何,现在我慌得想洒尿!
马天宇皱着眉头想办法,却听见我在念念有词,好奇地问道:“你在说什么?”
我白了他一眼,说道:“当然是祈求上天救命,让郑宣到不了生日宴会,最好之前就被车撞死,被雷劈死,被人砍死,再不济也让他生场重病!”
马天宇差点被我说的话气死,他拖着我的手道:“只有先去躲几天了,避避风头,想想办法!唉,你太……”
我知道,我闯祸了,但你不用看起来象世界毁灭一样呀?古人说的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又说:“船到桥头自然直”。存在即是真理,这些名言既然存在了这么久,我们就应该对它们有点信心嘛!
没想到祸事来都这么快,我和马天宇刚准备离开学校去避风头,就在正大门的操场上遇到了不该、不能出现的“东西”。
这才上午八点过,学校没有户外课,操场上除了这些人就只有几个没有课、察觉到风声的老师在旁边的教学楼下看热闹,其中还有两个是名义上负责学校治安的体育老师。在如今这个社会,很难请到什么保安,所以很多学校都是由老师或学生担任。
这三十多个人身着同一制服,拿着各式各样的攻击性武器,周围横七竖八地停放了接近二十辆一看就知道改装过的违法摩托车。他们或蹲在地上,或坐在车上,看见我和马天宇,都表情一热,不知什么意思。
“是要见血的兴奋吧!”我心里很怕,双腿已经在打颤了。我看见了他们衣服上的统一标志,各具形态的张天师,毫无疑问,他们都是斩鬼会的。
“周远志!”
马天宇对着站在这群人前面,看来是领头的人喝道。
“什么?”我脑袋更昏。怪不得这么高的效率,这么快就堵到我们,原来是马天宇的旧部下,斩鬼会的特种部队。而这个周远志我知道,是仅次于马天宇的副司令。
二十几岁的他,虽然看起来黑黑瘦瘦,貌不惊人,但在马天宇没到斩鬼会之前他可一直都是特种部队的司令、战神,负责着斩鬼会对外的一切武力解决,支撑着帮会在如江河泥沙般多的三流组织中生存。
马天宇刚入斩鬼会就遭遇到帮会自成立以来的最大危机。秦汉升因为醉酒,在夜总会里和一帮人争小姐,言语不合便打伤了这帮人。但后来才得知,这帮人领头的一个,也是受伤最重的一个是二流组织“秋雨盟”老大的独生子。这下两个组织的大战爆发了。
虽然在二流和三流之间,不象一流和二流差距那么大,但是双方还是不处在同一档次,何况以秋雨盟身处二流多年,与之有交情的肯定不少,虽然没有与之联手以大欺小,但是扯后腿、捡便宜总是有的,而与斩鬼会交好的大都是三流组织,绝对不愿趟这浑水的,所以没过多久在秋雨盟老大坚决不同意赔偿的情况下,斩鬼会就陷入了崩盘中。而这个时候马天宇挺身而出了。
在周远志等精英多次堵杀、刺杀秋雨盟老大不果,反而损兵折将之下,当时还是小卒,只有十五岁的马天宇在一个暴雨夜,一个人,一把刀,伪装成生病的乞丐倒在雨中,等待着秋雨盟老大从他每星期三必去的情妇家出来。
没想到的是出来的不仅有秋雨盟老大,还有几个秋雨盟的重要干部。他们带着几个保镖从公寓出来,汇合门外的守卫打着伞朝停在对街的几辆xx豪华轿车走去,而马天宇就在其中两辆车间隔的中间躺走。
谁也没在意他,因为谁都不会想到,至少当事人没有想到。能躺在这样的大雨中一个多小时,除了是神经病,就只有生病了的乞丐或流浪汉了。
有两个秋雨盟打手抢前一步,正要拖开马天宇时,马天宇动手了。
那一泓的刀光在连绵的大雨中挥舞,伴随着的是雨滴和血。
那一战,秋雨盟老大被捅数刀而死,被他叫去开会的秋雨盟四大干部三死一重伤,八个保镖五死二重伤,一个当场逃跑,从此失踪,而凶手却是潇洒地离开了战场。目睹这一切,能说出大概经过的只有那轿车上的司机,说完以后他们都会补充一句:不是我不想去帮手,而是等我回神后,战斗已经结束,看见的只是躺着的兄弟们,还有满地的鲜血,那么大的雨都一时无法冲洗干净。
那一战不仅成就了马天宇的威名,也成就了斩鬼会。斩鬼会趁秋雨盟群龙无首,绝地大反击,彻底顶替了秋雨盟成为二流组织,而秋雨盟则猢倒猴孙散,成了不入流的社团。
而当马天宇一下成为斩鬼会特种部队司令时,外界的人才知道那恐怖的一夜是谁创作的。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坐上了那样的宝座,虽然那个功劳奇大,但不服的人还是大有人在,内部最不服的当数降职的周远志。
在不断对马天宇挑衅和设绊的周远志,在一年后终于心愿达成,马天宇同意与他单挑。
胜利者当然是马天宇。成王败寇是江湖不变的定律,从此以后周远志老实下来。不过马天宇在战后曾经说了一句话:“我之所以让你拖我后腿一年,是因为在那时我根本没有把握赢你。当时你杀不了秋雨盟老大,成就不了我这样的功劳,不是你实力不够,而是你不能象我这样忍!”
这句话不但说明了周远志的实力,也说出了马天宇自己的特点。
而今天无疑是周远志报仇雪恨的好日子,我看以小马如今的情况,两个都不是周远志的对手。而最让我不安的是,真要打起来话,我的对手却是那三十多个人!我的老天,我发觉我是最苦命的。
在我心神恍惚之际,周远志已经戴着墨镜拽拽地走了过来。
马天宇知道现在的状况。他拉住我的手,把我往身后拖,然后紧紧握了我一下,示意我逃跑。
我大义凛然地反捏了一下他,然后并排和他站在了一起,表达的意思很明确,大家并肩作战、同生共死。马天宇好象早知道我会如此一样,在这生死关头,用鼓励,知心的眼神看了我一眼。
靠,我想他是误会我了,我不是不想跑,可是想到我一动就会有三十多个人来追我,我人矮腿短,多半是跑不过的,左右都是死,还不如在这里和马天宇一起企求有奇迹的发生,如果真的要死,也有一个伴。55555,我干吗被柳老头古惑,真的以为自己会成为什么黑道天才。
在我怕得双腿打颤,头昏眼花,四肢无力时,奇迹发生了,顿时让我一愣,放松之余,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如果不是小屁屁很痛,还真以为是作梦。
那周远志竟然来到我们面前,把墨镜取下,放入口袋,都以为是动手的前兆时,他却向我们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礼,然后大步向前,双手紧握马天宇的手说道:“周远志带领三十五个弟兄脱离斩鬼会,愿继续跟随马司令。”
由死到生的反差,连久经沙场的马天宇都承受不了,虽然经过那次决斗后,周远志再也没有找他麻烦,但是他万万想不到,自己刚反出斩鬼会一天,他就来投奔了,这样导致马天宇结巴地说不出话来,老是一个“你……”在嘴里打转。
还是周远志自己作出了解释:“经过司令你这次事后,会里的很多骨干都心灰意冷了,昨晚就有很多人带着自己的人离开了社团。我们的头就是你嘛,当然来找你。”
我这才长长的吁了一口气,而马天宇也露出了笑容。我从地上爬了起来,正想向马天宇炫耀我的预感,但是话刚要出口,才想到舞龙会的事,道:“周……周大哥,你可能来的不巧,我们刚惹了大祸。”
看来马天宇比我迟钝,他这才想起来,向周远志说出了事情的来由。
现在我和马天宇的心思完全是两样,我相信他是真真正正地希望周远志明白,然后去留自决,而我是不希望和舞龙会对决时,他们来个反戈一击,让我死得冤枉。
没想到周远志这个家伙很轻松地甩甩头,对身后三十五个原斩鬼会特种兵道:“马司令和他的兄弟招惹了郑宣,招惹了舞龙会,我们应该怎么办?”
“操,干掉郑宣,灭了舞龙会!”
很多老大高举着手中的兵器叫嚣着,比起他们,我汗颜。一直让我担惊受怕的事,在他们看来竟如此轻松。他们还不是普通的……说好听点是不怕死,难听点就是不知死活了。
马天宇很感动地反握住周远志的手,脸上恢复成酷酷的样子,眼睛扫视了大家,说道:“不错,我们兄弟怕过谁!”
马天宇一只手举着周远志的手,一只手举着我的,接受那些“莽汉”的欢呼,然后我们在被惊动的很多学生,老师的注视目光中,离开了学校,前往原斩鬼会特种部队的根据地“七杀酒吧”。
不管我愿不愿意,虽然我心里很愿意,我开始走上了黑道这条路;不管我高兴不高兴,虽然我不高兴,我还是开始面对强大的敌人以及很多的生死选择。
过去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是每天在被凌辱中踏实过活,还是提心吊胆在刀光剑影中拼搏,到死也不会向任何人哀求,我无疑选择了后者。是对是错,我不知道,但是我相信我不会后悔。至少,还没面临死亡的时候,我是不会后悔的。
这几天的七杀酒吧每天都在狂欢,为了表示我有亲和力,当然也要参预进去,不过心情很沉重就是了。不要说我胆小,没见过世面,我看得出,连马天宇都是强颜欢笑,他都在思量以后该怎么办。
都怪马天宇!
要是他在我面前表现的自信一点、开心一点,我就可以把“处男”这个头衔甩掉了。
?????
就是因为他是我的靠山呀,现在他都是这副死样,弄得我“把”妹妹的兴趣都没有了,一个劲的为生死担心。还装着十分清高的很多次拒绝了兄弟们从酒吧、妓院、OK厅、按摩房等很多地方带回来送给我“快乐”的MM。
虽然这种有钱就可以上床的女人不是我想要的,我也确实有点不甘心把人家的第一次交给她们,但是毕竟就快死了,连开开心心尝一下女人的资格都没有,真的不是一般的郁闷。
大概大家都知道该来的终究要来,越到后面变得越来越放纵,甚至在众目睽睽下交欢的都有。
这是不对的!我要阻止大家!
为了我的心脏!为了我的精血!
每次他们让我看到那一幕,我的心跳都比平时快了三倍;到了激烈处,往往鼻血狂喷;他们结束后我才开始,一个人跑到厕所解决。
同时我又有点感动,因为这些兄弟他们宁肯在这里挥霍生命也没有离开,看来是真的下定决心要和我与马天宇同生共死。
今天就是要让石头浮出水面,弄清楚马天宇究竟在想什么的时候了。
吃过午饭的那段时间是酒吧最安静、惬意的时候,兄弟们都躲在包间里,或躺在沙发休息、打盹。我把马天宇拉到了一角落,问道:“看你这几天头发都白了,想出什么办法没有?”
如我预料中的一样,马天宇酷酷地摇摇头说道:“到了现在还有什么办法?我们都应该抱定杀一个够本,杀两个有赚的想法来激励自己!”他只有在我面前才用这种不负责任的口气说话。
我白了他一眼,道:“那你这几天干吗愁得象个小老头?”反正我和他混熟了,没有以前那种敬畏的口吻了。
马天宇装着思考了一会儿,说道:“毕竟对头不是省油的灯,这里的很多人可能连对方一个人都拼不下来,例如……你!所以我这几天在计算我要多杀几个才能帮你们赚回来。”
“靠!”我手一挥,转身就走。要把他留在这角落里反省。就在这个时候,酒吧的门被撞开了。
在这种草木皆兵的时候发生这种状况,当然是把所有人都惊动的,每个人都拿起了即使是作爱也放在身边的武器,还有动作快的、兵器多的劈头盖脸的就把暗器向撞门而入的人扔去。
好大胆!一个人就敢这样冲进来。
冲进来的这个人大概没想到迎接自己的是满天的小刀,锤子,锒头,一时之间手忙脚乱,边躲边叫道:“是我呀!”
大家定睛一看,原来是放在外面打听动静的自己兄弟,周远志笑骂道:“操,你撞门干什么?找死呀!”
报信的人身手还算敏捷,把利器全躲过了,但是钝物却挨了不少,鼻青脸肿,鲜血长流地说道:“这不是情况紧急嘛。”
马天宇走了过去,沉声道:“什么状况?”
“靠。秦汉升那老家伙把我们卖了!”报信人叫道。
原来郑宣在知晓这件事后就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找到我们,因为好久都没有人敢这样明目张胆地惹他了。冒认是他的兄弟,无疑是把他当成了“虎假狐威”里那只笨老虎了,这是他最不能容忍的。
这几天舞龙会都在道上不停地寻找我们的踪影,但是因为我们撤得比较干净迅速,所以毫无进展。而在这个时候,秦汉升向郑宣告密了,他根据周远志等人的背叛,断定是与我们有关,所以叫舞龙会的到七杀酒吧来查查。
“我得知这个消息后就赶快回来报信了,他们可能就快要到了!”报信人说完这最后一句后,伤重不治……昏倒在地。
没有慌乱与喧哗,兄弟们都开始磨擦着手中的利器,眼睛在马天宇、周远志,以及我身上打转。
马天宇镇静地命令道:“这个时候舞龙会来势汹汹,不易硬拼。我和周远志断后,看看情况,小丁你带着大家先走,在十字码头等我们。”
“你们……”我不相信他们只是看看这么简单。
“呵,我们又不是成X,李连X,敢与那么多人PK,放心了,我们一会儿就到,不见不散哦!”
马天宇的话打消了我的顾虑,我们一起拥出了酒吧后门,这里藏停着我们的交通工具。
马天宇指指巷外,说:“我和远志就在酒吧对面大楼的察看,你们就放心走吧!”
※※※
我没想到自己能单独骑一辆摩托,看来在这些兄弟的眼中,我是和马天宇、周远志一个级别的。能在这么多人心里占这么重的份量,就甭提我的心有多美滋了,再加上我是一马当先,隐约为这群人之首,浩浩荡荡地飙在路上,很多交通警以及小股暴走族见到我们就让道,这样巨大的虚荣兴奋地让我感觉自己好象是骑在云上一样。
这里要提一下我其实早就学会骑摩托了,但一直都是走路上学,这是因为买车的钱几乎都去交了那见鬼的会费了,最重要的原因当然是我怕、非常怕:车子被抢,而且是当着我面用正大光明的理由,譬如“小丁,车子不错,借我骑几天”、“小丁,你的车可能有点问题,我帮你送到修车厂看看”、“小丁,我们一场同学,看在缘份的份上,我不介意你送我一辆车,就这辆好了”……最后车子就一去不复返了。
让我觉得这就是我梦想中人生的感觉还没持续多久,就到了目的地十字码头,我不得不停了下来,心里不禁暗恨那些没脑的城市规划师为什么不把十字码头设计的再远一点,人家好不容易这样风光一次。
还没等多久,原来是特种部队连长的家伙就靠了过来,只听他担忧地说道:“小丁,你觉得马司令和周大哥会不会出事呀?”
靠,什么意思。难不成你小子巴不得他们死,由你来继位?
我表面则装着什么也不知道,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他。
没想到这家伙叹了一口气,又说道:“我觉得马司令留下来断后有点不妥。”
“什么意思?”我好奇地问道。难道小马真的敢和舞龙会的大部队PK?
“这当然是我自己的感觉。”连长先申明在先,然后继续说道,“以马司令的性格与专长,我认为他是伺机伏在酒吧对面的大楼,如果是郑宣亲自带队,他就会出手暗杀!”
“这不是找死吗?”我倒吸了一口气。
连长点了点头,道:“不错,就是找死!如果杀了郑宣,马司令虽然会死在其他舞龙会成员的手里,但是既然发动这次搜捕行动的人都没了,凶手也死了,最后不就不了了之了吗?我们不是得救了吗?如果杀不了郑宣,司令死在他手里,我相信郑宣也会解了气,追我们也不会追得那么凶了,或者这件事就这样了了,我们还是得救了!而周大哥在这件事里纯粹就是当个向我们报信的角色。马司令一定不会让他出手的。”
55555,小马同志,你的打算很好。没想到这个时代还有你这种活雷锋,牺牲了自己,成全了别人,我真是幸运,认识了你这种伟人。你放心的去吧,我一定会好好的活下去的。希望郑宣能把你的尸体留在原地,我好安排你的身后事,然后每年清明,我会记得去祭拜你的。
“小丁,小丁,你在想什么?”连长见我发呆,一个劲地叫我。
我当然不能把我想法说出来,随口说道:“那如果不是郑宣带队呢?”
“那我相信他们不久就会回来了。”连长笑道。
“什么?两个老大断后?”
原来是那个报信兵醒了,在得知马天宇、周远志断后,大叫道。
“怎么了?”旁边的人问他。
“唉,这次是郑宣亲自带队!老大他们……”报信兵情况知道的最清楚。
“哦,没什么,两个老大只是留下来察看状况,又不是打架那种断后。”那人向报信兵说明情况。
与他们不同,连长在听了报信兵的话后,脸色一下变得苍白,无言地看着我。
靠,看着我干吗?你不是在打什么歪脑筋吧?
果然,那混蛋连长看见我没说话,就擅自拿主意了,大声对众人说出了马天宇可能的打算,最后叫道:“看来我们只有一起杀回去了,大家兄弟一场,死也要死在一起!”
没想到这里还不只他一个坏蛋、混蛋、笨蛋,其他兄弟都是!他们高声应诺,高举兵器,高呼口号,做好了马上出发的准备,就等我一声令下了。
等等,你们都看着我干吗?难道在等我一声令下?不会吧,你们把我也算进去了?
事到如今,我只有硬着头皮上了。我忽然想起了柳老头,他说过:在道上混,就是混个面子。只有你有面子了,别人才会给你面子。面子就是……
我知道在这个时候万万不能落了面子,不然连他们都唾弃我了,我不是又要回到那种人见人欺、暗无天日的日子了吗?
等等,柳老头?神卜会?那不是……也?不知道这个办法行不行,现在只有死马当活马医了。
我挺起胸,大无畏地扫视了众人一眼,正气凛然地说道:“你们都不用去了!我一个人去!”
?????
看着众人头上冒出的问号,我没有答理,对报信兵道:“你确定是郑宣带队?”
报信兵点点头。
“你不要搞错哦,不然连我也会没命的。”
报信兵虽然不知道我是什么意思,但还是狠狠地用父亲母亲十八代祖宗以及自己的名义发了一个毒誓。
“好!”既然带给我勇气的原因有了实施的对象,我一下变得豪气万千,对各位道:“兄弟们,如果你们想天宇、远志和我能安全回来,就不要跟来,让我一个去!”
“你们相信我吗?”我想接受欢呼。
愿望达成,三十几个兄弟一起回答:“相信!”然后纷纷称赞我。我飘飘然地骑上了摩托,我相信在这一刻,我的形象在他们心里变的更高大了。
我之所以要一个人去,无非是有两个原因。一是他们不跟来,会成为与郑宣谈判最大的筹码;二……二……二,呵呵,如果在我赶去时,马天宇已经死了,我落跑也方便些,不用被他们拉去报仇,以卵击石。
只要能保住命,再回到以前那种日子我也认了。
上天保佑,阿门!
※※※
作者语:呵呵,没想到六月十一日《十六少年兄之山猫》刚收录入幻剑,十二日第三十只NBA球队夏洛特山猫就成立了,好巧。
其实这部书我是在高中一年级时候写的,原名为《十六少年兄三部曲之山猫》,本来打算写三部,三个十六岁少年不同的故事,不过写完第二部就停笔了。这第一部完手稿于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所以大家不用担心它是太监了。:)
而与之同一时期写的《龙腾三国》因为篇幅太长,情节太曲折,所以只有构思,手稿止于二十多章。
现在我是更新一章《龙》,再更新一章《猫》,尽管《猫》有手稿,只需修改一下就可以录入,但因为《龙》的速度,所以总体速度比较慢。一般每个星期每书更新一章。
都怪马天宇!
要是他在我面前表现的自信一点、开心一点,我就可以把“处男”这个头衔甩掉了。
?????
就是因为他是我的靠山呀,现在他都是这副死样,弄得我“把”妹妹的兴趣都没有了,一个劲的为生死担心。还装着十分清高的很多次拒绝了兄弟们从酒吧、妓院、OK厅、按摩房等很多地方带回来送给我“快乐”的MM。
虽然这种有钱就可以上床的女人不是我想要的,我也确实有点不甘心把人家的第一次交给她们,但是毕竟就快死了,连开开心心尝一下女人的资格都没有,真的不是一般的郁闷。
大概大家都知道该来的终究要来,越到后面变得越来越放纵,甚至在众目睽睽下交欢的都有。
这是不对的!我要阻止大家!
为了我的心脏!为了我的精血!
每次他们让我看到那一幕,我的心跳都比平时快了三倍;到了激烈处,往往鼻血狂喷;他们结束后我才开始,一个人跑到厕所解决。
同时我又有点感动,因为这些兄弟他们宁肯在这里挥霍生命也没有离开,看来是真的下定决心要和我与马天宇同生共死。
今天就是要让石头浮出水面,弄清楚马天宇究竟在想什么的时候了。
吃过午饭的那段时间是酒吧最安静、惬意的时候,兄弟们都躲在包间里,或躺在沙发休息、打盹。我把马天宇拉到了一角落,问道:“看你这几天头发都白了,想出什么办法没有?”
如我预料中的一样,马天宇酷酷地摇摇头说道:“到了现在还有什么办法?我们都应该抱定杀一个够本,杀两个有赚的想法来激励自己!”他只有在我面前才用这种不负责任的口气说话。
我白了他一眼,道:“那你这几天干吗愁得象个小老头?”反正我和他混熟了,没有以前那种敬畏的口吻了。
马天宇装着思考了一会儿,说道:“毕竟对头不是省油的灯,这里的很多人可能连对方一个人都拼不下来,例如……你!所以我这几天在计算我要多杀几个才能帮你们赚回来。”
“靠!”我手一挥,转身就走。要把他留在这角落里反省。就在这个时候,酒吧的门被撞开了。
在这种草木皆兵的时候发生这种状况,当然是把所有人都惊动的,每个人都拿起了即使是作爱也放在身边的武器,还有动作快的、兵器多的劈头盖脸的就把暗器向撞门而入的人扔去。
好大胆!一个人就敢这样冲进来。
冲进来的这个人大概没想到迎接自己的是满天的小刀,锤子,锒头,一时之间手忙脚乱,边躲边叫道:“是我呀!”
大家定睛一看,原来是放在外面打听动静的自己兄弟,周远志笑骂道:“操,你撞门干什么?找死呀!”
报信的人身手还算敏捷,把利器全躲过了,但是钝物却挨了不少,鼻青脸肿,鲜血长流地说道:“这不是情况紧急嘛。”
马天宇走了过去,沉声道:“什么状况?”
“靠。秦汉升那老家伙把我们卖了!”报信人叫道。
原来郑宣在知晓这件事后就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找到我们,因为好久都没有人敢这样明目张胆地惹他了。冒认是他的兄弟,无疑是把他当成了“虎假狐威”里那只笨老虎了,这是他最不能容忍的。
这几天舞龙会都在道上不停地寻找我们的踪影,但是因为我们撤得比较干净迅速,所以毫无进展。而在这个时候,秦汉升向郑宣告密了,他根据周远志等人的背叛,断定是与我们有关,所以叫舞龙会的到七杀酒吧来查查。
“我得知这个消息后就赶快回来报信了,他们可能就快要到了!”报信人说完这最后一句后,伤重不治……昏倒在地。
没有慌乱与喧哗,兄弟们都开始磨擦着手中的利器,眼睛在马天宇、周远志,以及我身上打转。
马天宇镇静地命令道:“这个时候舞龙会来势汹汹,不易硬拼。我和周远志断后,看看情况,小丁你带着大家先走,在十字码头等我们。”
“你们……”我不相信他们只是看看这么简单。
“呵,我们又不是成X,李连X,敢与那么多人PK,放心了,我们一会儿就到,不见不散哦!”
马天宇的话打消了我的顾虑,我们一起拥出了酒吧后门,这里藏停着我们的交通工具。
马天宇指指巷外,说:“我和远志就在酒吧对面大楼的察看,你们就放心走吧!”
※※※
我没想到自己能单独骑一辆摩托,看来在这些兄弟的眼中,我是和马天宇、周远志一个级别的。能在这么多人心里占这么重的份量,就甭提我的心有多美滋了,再加上我是一马当先,隐约为这群人之首,浩浩荡荡地飙在路上,很多交通警以及小股暴走族见到我们就让道,这样巨大的虚荣兴奋地让我感觉自己好象是骑在云上一样。
这里要提一下我其实早就学会骑摩托了,但一直都是走路上学,这是因为买车的钱几乎都去交了那见鬼的会费了,最重要的原因当然是我怕、非常怕:车子被抢,而且是当着我面用正大光明的理由,譬如“小丁,车子不错,借我骑几天”、“小丁,你的车可能有点问题,我帮你送到修车厂看看”、“小丁,我们一场同学,看在缘份的份上,我不介意你送我一辆车,就这辆好了”……最后车子就一去不复返了。
让我觉得这就是我梦想中人生的感觉还没持续多久,就到了目的地十字码头,我不得不停了下来,心里不禁暗恨那些没脑的城市规划师为什么不把十字码头设计的再远一点,人家好不容易这样风光一次。
还没等多久,原来是特种部队连长的家伙就靠了过来,只听他担忧地说道:“小丁,你觉得马司令和周大哥会不会出事呀?”
靠,什么意思。难不成你小子巴不得他们死,由你来继位?
我表面则装着什么也不知道,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他。
没想到这家伙叹了一口气,又说道:“我觉得马司令留下来断后有点不妥。”
“什么意思?”我好奇地问道。难道小马真的敢和舞龙会的大部队PK?
“这当然是我自己的感觉。”连长先申明在先,然后继续说道,“以马司令的性格与专长,我认为他是伺机伏在酒吧对面的大楼,如果是郑宣亲自带队,他就会出手暗杀!”
“这不是找死吗?”我倒吸了一口气。
连长点了点头,道:“不错,就是找死!如果杀了郑宣,马司令虽然会死在其他舞龙会成员的手里,但是既然发动这次搜捕行动的人都没了,凶手也死了,最后不就不了了之了吗?我们不是得救了吗?如果杀不了郑宣,司令死在他手里,我相信郑宣也会解了气,追我们也不会追得那么凶了,或者这件事就这样了了,我们还是得救了!而周大哥在这件事里纯粹就是当个向我们报信的角色。马司令一定不会让他出手的。”
55555,小马同志,你的打算很好。没想到这个时代还有你这种活雷锋,牺牲了自己,成全了别人,我真是幸运,认识了你这种伟人。你放心的去吧,我一定会好好的活下去的。希望郑宣能把你的尸体留在原地,我好安排你的身后事,然后每年清明,我会记得去祭拜你的。
“小丁,小丁,你在想什么?”连长见我发呆,一个劲地叫我。
我当然不能把我想法说出来,随口说道:“那如果不是郑宣带队呢?”
“那我相信他们不久就会回来了。”连长笑道。
“什么?两个老大断后?”
原来是那个报信兵醒了,在得知马天宇、周远志断后,大叫道。
“怎么了?”旁边的人问他。
“唉,这次是郑宣亲自带队!老大他们……”报信兵情况知道的最清楚。
“哦,没什么,两个老大只是留下来察看状况,又不是打架那种断后。”那人向报信兵说明情况。
与他们不同,连长在听了报信兵的话后,脸色一下变得苍白,无言地看着我。
靠,看着我干吗?你不是在打什么歪脑筋吧?
果然,那混蛋连长看见我没说话,就擅自拿主意了,大声对众人说出了马天宇可能的打算,最后叫道:“看来我们只有一起杀回去了,大家兄弟一场,死也要死在一起!”
没想到这里还不只他一个坏蛋、混蛋、笨蛋,其他兄弟都是!他们高声应诺,高举兵器,高呼口号,做好了马上出发的准备,就等我一声令下了。
等等,你们都看着我干吗?难道在等我一声令下?不会吧,你们把我也算进去了?
事到如今,我只有硬着头皮上了。我忽然想起了柳老头,他说过:在道上混,就是混个面子。只有你有面子了,别人才会给你面子。面子就是……
我知道在这个时候万万不能落了面子,不然连他们都唾弃我了,我不是又要回到那种人见人欺、暗无天日的日子了吗?
等等,柳老头?神卜会?那不是……也?不知道这个办法行不行,现在只有死马当活马医了。
我挺起胸,大无畏地扫视了众人一眼,正气凛然地说道:“你们都不用去了!我一个人去!”
?????
看着众人头上冒出的问号,我没有答理,对报信兵道:“你确定是郑宣带队?”
报信兵点点头。
“你不要搞错哦,不然连我也会没命的。”
报信兵虽然不知道我是什么意思,但还是狠狠地用父亲母亲十八代祖宗以及自己的名义发了一个毒誓。
“好!”既然带给我勇气的原因有了实施的对象,我一下变得豪气万千,对各位道:“兄弟们,如果你们想天宇、远志和我能安全回来,就不要跟来,让我一个去!”
“你们相信我吗?”我想接受欢呼。
愿望达成,三十几个兄弟一起回答:“相信!”然后纷纷称赞我。我飘飘然地骑上了摩托,我相信在这一刻,我的形象在他们心里变的更高大了。
我之所以要一个人去,无非是有两个原因。一是他们不跟来,会成为与郑宣谈判最大的筹码;二……二……二,呵呵,如果在我赶去时,马天宇已经死了,我落跑也方便些,不用被他们拉去报仇,以卵击石。
只要能保住命,再回到以前那种日子我也认了。
上天保佑,阿门!
※※※
作者语:呵呵,没想到六月十一日《十六少年兄之山猫》刚收录入幻剑,十二日第三十只NBA球队夏洛特山猫就成立了,好巧。
其实这部书我是在高中一年级时候写的,原名为《十六少年兄三部曲之山猫》,本来打算写三部,三个十六岁少年不同的故事,不过写完第二部就停笔了。这第一部完手稿于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所以大家不用担心它是太监了。:)
而与之同一时期写的《龙腾三国》因为篇幅太长,情节太曲折,所以只有构思,手稿止于二十多章。
现在我是更新一章《龙》,再更新一章《猫》,尽管《猫》有手稿,只需修改一下就可以录入,但因为《龙》的速度,所以总体速度比较慢。一般每个星期每书更新一章。
题外话
若干年后,有很多人都羡慕我那如慧星般崌起江湖的奇迹,许多知晓我身份的后生晚辈都来请教我成功的最大秘诀,我当然是言无不尽。
“我为什么能成功?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呀。你们看看我……喂喂喂,别用那种眼神,小心我PK你,这种身材叫精华,你们没听说过浓缩的都是精华吗?你们再看看我的样子……靠,你们的眼睛怎么都在说‘不过如此’?想当年,我不仅是山猫的大哥,还是山猫的形象大使!别笑,不信你们去问小马,你们的战神偶像马天宇,他要是敢说,不,是说我当年不帅,我就给你们舔皮鞋。现如今这个样子,也是身经百战留下的后遗症。说到小马,当然那些忠贞不二的伙伴也是我成功的关键,他们之所以能对我、对山猫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这跟我风华绝代的魅力也是分不开的!”
“操!停停停,你们别吐了,我老实给你们说吧,除了以上那些原因,最主要的还是好运一直陪伴着我。”
“没有运气,千万别混黑社会!”
※※※
当我如偷油的老鼠般踮手踮脚挨到了能看见七杀酒吧的转角处时,心里一凛。
靠,为了我们值得出动这么多人吗?酒吧门口简直能用人山人海来形容了,一百多人挤満了这小小的一条街,全是统一身着恶龙腾云服势的舞龙会成员。
拜托,拜托,一定要是郑宣带队!保佑,保佑,马天宇还没有嗝屁!
以我这种非凡命格,上天当然要听从我的祈祷。不一会儿我就在从人群中发现了郑宣、马天宇,顺带周远志的身影。
运气真不错。
马天宇、周远志都分别被两个壮汉挽着手抬着,他们都耷拉着脑袋,双腿半曲半跪的,以他们破烂的衣服和不停从身上脸上滴出的鲜血来看,全靠那搀扶的人支持,不然早就躺在地上了。而他们面前站着一个高不了我多少,穿着花衬衫,二十四五岁左右的人,当然就是现在而言对我最亲爱的郑宣。
幸好这条街很小,再加上舞龙会纪律比较严格,这么多人都没有喧哗,让我能清清楚楚听到他们的对话,并且找到了一个绝好的角度从人缝中看到他们的表情。
只听郑宣说道:“幸好老子带了这么些人来,不然还让你们跑掉了!现在你们倒是跑给我看呀?”
马天宇艰难的昂起了头,以他招牌性动作对郑宣作出轻蔑一笑,不过可惜,说不出嚣张的话来。
郑宣哼了一声,旁边两个“善解狗意”的狗腿马上一人给了马天宇一个耳光。
“你们都不错,怪不得斩鬼会能从三流升到二流,你,马天宇,去年我对你雨夜屠杀还抱怀疑态度,不过现在我相信了,你绝对有这个能力!只要你告诉我那三寸丁在哪里,我马上让你成为舞龙会特种部队的副司令,而你旁边这位,周远志是吧,一样可以。”
“他妈的,你那种小样儿还装着爱什么才,没事干吗追着我不放。老子就在你旁边,你来咬我呀!小马那种铁哥们是绝对不会出卖我的。”我大怒,心里却有点虚,把自己的身体再往角落靠了靠,而且担心在“死”面前,很少有绝对的伙伴。我不愿也不想马天宇背叛我,除了我和他之前已经有了很深的友情,还因为他都不在我身边了,我无疑一个人对抗舞龙会,那不是和世界末日没什么两样吗?死定了!
马天宇没有让我失望,他用尽全身力气,挤出了一句话:“如果我出卖了朋友,就已经没有资格活在这个‘义’的世界里了!”
而周远志看来抗打能力相对差一些,无论如何都没有气力说话,只是软弱无力地点点头,以表示赞同马天宇的话。
“好,好,说得太好了!来,小马,啵一个!”我差点叫出声来,急忙压住心中狂喜的冲动。其实我现在已经可以出去“单挑”郑宣了,不过害怕马天宇他们以为故意试探他们,躲在一角不出来,等试出他们的心意后再出来的话,那就惨了。
郑宣从手下那里接过了一把匕首,冷冷地说道:“你们是个人才,但不听话的人才就是最大的敌人!你们既然愿意为那个三寸丁代罪,我就成全你们。我答应你们,你们死了后我不会再去找那三寸丁的麻烦。”
已经没有时间让我思索是否放弃马天宇和周远志来保全自己,我急忙从转角处跳了出来,大声叫道:“住手,我就是三寸……不,小丁!”操,心神不稳之下差点顺着他们的称呼去了。
“哗~~~~~~~~~~~”
好整齐的动作,所有人的头一齐往我这面扭了过来,不少人都露出了不信(不会吧,一个人来的?)、疑惑(笨蛋、白痴?)、佩服(带种,为了兄弟命都不要!)、嘲笑(找死!)等各种神情,小心一点的人马上就分散开去,查找我是否带了大队人马过来。
马天宇、周远志也很给面子的抬起了对他们来说很重的头,一看真是我,眼中都露出了埋怨的眼神,还好他们有先见之明,没有和舞龙会的那些人一样用神情来表达,不然他们的鼻青脸肿肯定会严重妨碍他们的表达,看起来就会变得很搞笑了。
我向他们比了一个OK的手势,强制直起腰,挺起胸,迈步往郑宣走去,舞龙会的很多人虽然目露凶光,张牙舞爪地想冲上来,但当我一步步走来的时候,都不自觉地让开了一条道。
“也许你现在不相信我所说的,不过以后你一定会明白的。气势、勇气有些时候比实力更能给人以超震撼。”我突然想起了不久前柳老头对我的教导。
柳老爷子,为什么我每次都是在这种时候才能真正领悟你的话?
也许这也是你为什么让我独自面对强敌的原因!
因为自己亲身经历的一定比别人传承的意义来得深远的多。
在不经意的时候,我在众人眼中是面不改色的经过了“狼群”来到了“狼王”郑宣面前。其实我是在思索老头儿的话,忘了害怕。这样更让所有人猜不透我凭借的是什么。
“你有种就找我!”不知为什么,我真的不那么害怕了,还敢说出这种话。
郑宣听了后都一愣,打量了我的身高后,笑道:“真是江山代有能人出,如今的黑道可是越来越热闹了,一个比一个有种!”
“过奖。”我心态平稳地说道,并隐隐约约感觉到柳老头儿的话也许真的没有错。
我,也许真的是个黑道天才也说不定。
“你不仅敢打着我的旗号糊弄舞龙会的小弟,还敢一个人来这里救你的兄弟!我真想知道你的胆子有多大?我在你这个年纪可比不上你。”
哈,没想到这么快就引入正题了!郑宣啊郑宣,你不会想到我有一根救命稻草吧?
“哪里,哪里。我十六岁了可一个人也没杀过,你郑司令可在八年前就杀了两个人,还是挺有来头的两个人吧?”我笑着说道。
话音一落,郑宣脸色大变,吓得连退数步,先前的威严、沉静已经荡然无存,就象换了一个人似的,结巴着说道:“你……你怎么……知道?”
我没有意识到说下去会有什么后果,这都怪我江湖经验不足,我现在只知道趁胜追击:“你一直把这件事隐瞒的很好。因为这两个人身后的靠山你是绝对惹不起的,就算是舞龙会也可能保你不住。我相信,虽然事隔八年,他们的人一定还在追查这件凶案的真凶,如果被他们知道了,嘿嘿,郑宣……”
郑宣听我已经说出这些话,脸色更是苍白的吓人,不过还说的出话来:“你,你,你……”就是“你”不出个所以然来。
后来我才知道,他当时完全被我弄得超糊涂了,搞不懂我这个人了,又象老江湖,又象什么都不知的菜鸟,本来拿来威胁他的事情就这样大庭广众之下就说了出来。
几年后,由已经成为我得力助手之一的郑宣本人亲口说道:“靠,当时被老大糊的一愣一愣的。他当时还不是普通的菜,自以为文学水平多高,自以为自己说的事只有他才知道,其实他那句话一出口,在场所有人都知道真相了。操,如果不是老子想拉几个垫背的,老大和小马、远志他们早就在和阎罗王打麻将了。”
我还没有注意到所有人在听到我这句话的那种反应,那种恍然大悟的样子,还洋洋自得地继续说道:“你不要想杀人灭口,你知道我那三十几个兄弟为什么没来吗?不用我明说吧。”这个时候的我,完全按照电视电影上演的一样威胁着郑宣。
郑宣摇摇欲坠,以他几年后的话来说就是:“日!老大还说什么杀人灭口之类的,当时我带来的人至少百分之九十都知道是什么事,我总不能全杀光吧?我当时差点晕倒了。”
我看见郑宣被我几句话就打击的差点人神皆灭的样子,无比兴奋与得意,下总结道:“只要你今天放了我们,而且保证以后不再找我们麻烦,我保证这件事再不会有人提起。”
“你这个超级大白痴!”
每次郑宣在讲述完这件事后,都会这样大声喧哗,然后每次都要我亲自走到他面前问道:“你在说谁?”
郑宣无不例外地堆起笑脸,道:“当然不是在说现在的您,是说以前呀,我就事论事呀。我只是趁此机会发泄一下,因为如今的您英明神武,丝毫不犯错,我想骂也找不到地方呀。不过话说回来,老大,当时你怎么那么笨,你是不是之后作过换脑手术,为什么与现在比起来反差那么大?”
每次这个时候我都无语,因为那一次真的是我最糗的一次。
我完全没想到除我之外已经有一百多个人知道了,还在满怀信心地等待着郑宣的屈服,根本不知道郑宣很可能在恼羞成怒下杀了我这个白痴。
幸好郑宣想拖几个帮手,泄气地说道:“好,好,好你个三寸丁,我认栽了。你这个白……”他没有把话说完,拖着身体,也不招呼手下,一个人分开人群就这么走了。而那些舞龙会的也徬徨了一阵,好象在做什么决定,又好象接受不了什么,最后还是一个个低着头走了。瞬间,这一条小街就只剩下一个站着的人和两个趴着的。
以后每次我想起这件事都有点后怕,除了郑宣可能下杀手的缘故,也因为很可能郑宣那些手下在知晓这件事真相后,会马上抓住我们,根本不会听从郑宣的命令,拿我们去向那两大后台邀功,最主要的是,在山猫还没成立的时候就招惹了最大两个强敌。
每次对这件事,以及后来这件事对黑道产生的巨大影响,我只能摸着后脑勺,尴尬地自嘲道:“运气,运气。”
我傻了,“扑”的一下坐在地上。
没想到我自以为完美的退敌妙计竟然会是如此……丑陋。不但救不了要救的人,而且差点连自己都搭了上去,最不能原谅的是,还连累了……
没想到郑宣问题解决了,却换来了更大的麻烦。
让我明白的当然是马天宇他们。
他们刚有力气说话,就答谢我的救命之恩。周远志半开玩笑地说道:“看来不仅马天宇要欠你的,我也注定跑不掉。呵呵,没想到,你竟然敢一个人跑来救我们,而且还成功了,虽然……”
“虽然用了一个最笨的方法!最不能原谅的是使用这个方法的手法白痴到了极点!”马天宇和我比较熟,直接了当就骂了我一通。
我当然不服!靠,我救了你们呢,用了最有效的方法,难道就换回你这样的评价吗?看到马天宇怒火熊熊的眼睛,我不顾一切地反驳,虽然语气很小近似撒娇:“你怎么这么说?你好伤我的心哦。事到如今也只有这个法子能救你们了呀。我才不愿让兄弟们陪着杀回来同归于尽。”这是先申明时间的紧迫,状况的危急,再动以那三十多个兄弟之情。
果然,马天宇情绪渐缓,语气还是有点生硬:“虽然那个法子很笨,不过也是唯一的办法,这不怪你。但是你知不知道,你用的手法真的是……”
“那又有什么问题?”看见马天宇妥协了,我声音大了点。这十多年的处世之道让我深深领会到“敌进我退,敌退我进”的硬道理。
马天宇叹了一口气,好象是气得说不出话来,原因可能是因为我到现在还没发觉问题出在哪里。
周远志很轻松地接着说道:“你是不是以凯旋集团、春山剑组两个老大的儿子之死来威胁郑宣?”
我震惊无语,瞪大了眼睛,张大的嘴巴。这可是机密中的机密,他怎么都知道了?
马天宇和周远志看见我现在这个样子,都不约而同的笑出声来,马天宇没好气道:“你还不明白吗?我怀疑你是怎么上到高中的,怕你小学都没毕业吧?”
怎么侮辱到我的IQ了?要知道我的学习成绩和我在学校的地位是成反比的,也就是说我的成绩是可以排到前十的。
“你是想知道既然这个机密连我们都知道,为什么八年来应该也知道真象的两大组织不找郑宣麻烦?而且又为什么今天郑宣听你说出后又那么害怕,几乎是落荒而逃?”周远志说出了我想问的。
我急忙点点头。这可是被神卜会定为S级机密的情报,而且档案上不是说估计百分之九十五的可能只有神卜会才知道凶杀的真象吗?
“原因很简单,因为是你刚刚告诉我们的!”马天宇讪笑道。
我倒,怎么是我说的?我可是一个字都没提。
“还想不出来为什么吗?”两人几乎是同时问。
我依旧茫然……
“你的问题就出在开始威胁郑宣后还说出了第二句话,这样无疑告诉了大家答案!”马天宇指出了重点。
因为刚才威胁郑宣时处在极度兴奋与害怕的状态,说出的话忘的很快。我马上努力回想,终于想起了,不过还是不知我那句乘胜追击的话有什么不妥。
“什么叫‘这两个人身后的靠山你是绝对惹不起的,就算是舞龙会也可能保你不住’,这不明摆着告诉大家郑宣怕的是什么吗?”马天宇忍不住叫了出来,不过他为他的激动付出了代价,他牵动了身体的痛处,叫完后直在那里咧嘴喘气。
“看来小丁不是笨,是江湖经验太少了,这种江湖逻辑题对他而言有一定的难度。”周远志明白了。
Oh,亲爱的远志,你真是我的知己,你说的太好了,比那个马天宇顺眼多了!我就说吗,我的IQ,绝对不是假的!
我很痛恨打马天宇的人,为什么不把他打得再重点,打得他不能说话!因为马天宇还不放过我:“也只能这样认为了,不然和他作朋友,连带我们也成白痴了。”
我恨恨望着他,真想趁他重伤的时候冲过去打他一顿,不过想到他伤好后我的下场,我那满腔恨意化为心虚,再经他虎目一扫,我那被怒火燃烧的眼睛马上变成一泓秋火,柔情一片。
这时周远志说出重点:“连由一流社团舞龙会撑腰的郑宣都有惹不起的人,那就只能是比舞龙会更强悍的组织了!”
“此间你还说错了一句话,舞龙会不是可能保他不住,而是一定保他不住,就算是其中一个也有能力让舞龙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马天宇接着说道。
“不会吧,不是说他们同是一流组织吗?我只相信两大组织联手才有可能让舞龙会就范,如果舞龙会真要保郑宣,那肯定也是一场大战。”
“你消息落伍了。八年前最轰动的一件事就是凯旋集团、春山剑组两大少爷之死,也许在那时两组织只是一流,不过当时的郑宣也还只是一个小混混,当然只有把这事埋得很深。当郑宣成为舞龙会的特种部队司令后,他还是只是隐瞒,因为江湖上的势力已发生了变化。一流组织被分成了ABC三级,A级有两个组织天鹰和凯旋两个集团;B级有风火轮、春山剑级、海峰会;C级才是以神卜会、舞龙会为首的其它一流组织,也就是AB这五大组织是凌驾于一流组织的S级社团。”
一听就知道周远志书读得不多,语言表达有点混乱,不过我还是大致明白了,但是心里却有点纳闷:“为什么老头没对我讲过这些?”
就象两人是双打组合一样,配合默契,周远志话音刚落,马天宇又接着:“你知道我最气恼你什么吗?不是你的白痴,大不了我们兄弟三人一起死嘛,我愿意和你们共赴黄泉,高兴的时候还可以一起把那阎罗老儿拉下宝座,这是多么的痛快!但是你知不知道,你还连累了其他人?你说出这件事,知不知道江湖上从此再无宁日,到处又将掀起血雨腥风?”
“连累?”我已经被两个兄弟攻击得脑子停止了思考。
“八年前三寸丁多少岁?他为什么知道这个秘密?是谁告诉他的?什么帮会和他走得最近?”周远志一连串发问。
“神卜会!”马天宇答道。两兄弟就象在演戏。
“哦,原来是号称‘黑道军机处’的神卜会,早就该想到只有它的情报才这么无所不至。当初我们去问柳老大是谁杀了我们的儿子,他却以会规搪塞我们,说什么不知道,还在调查,就算有眉目也不能外泄,我们理亏,没有找他麻烦。不过现在他竟然把凶手的名字告诉其他外人也不通知我们,这下可以名正言顺地教训他了,顺便吞了神卜会的地盘!”周远志原来是在饰演两大组织的老大。
我已经没心思计较他们演得好不好了,我的心仿佛停止了跳动,麻木中带了一点酸,不会吧,我连累了神卜会?如果真依马天宇所说一个组织就可以让舞龙会消失,那么神卜会也是一样的下场,我怎么会做了这么一件蠢事!
可以用死来挽回吗?这是我的第一个念头。当然这是不可能的,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想哭却哭不出来。
会有多少神卜会的朋友因我死在这一战中?神卜会难道真的要从此消失吗?我以后还能看见那一张张熟悉的脸吗?除了马天宇他们,神卜会也是自己仅有的朋友了,看来全部都会因为自己的自作聪明毁在两大组织的手里。
悔恨到了极处,连泪腺发达的我已然无泪。
这个时候,我感觉我被两个强有力的手臂扶了起来,眼睛如机动般一转,看见是马天宇与周远志,原来他们力气已经恢复地差不多。
没有看错吧?他们还在笑。难道说今天的一切我只是在作梦,现在梦醒了?太好了!不过不对,他们伤口依旧,还在渗着血,原来没有梦。
我很想就此昏去,逃避现实。不过办不到,唉……
“你们怎么还在笑?”我几乎是哼着出声的。
马天宇一拳拍在我的胸口,问道:“我们是兄弟吗?”
我当然点点头,现在可是我最无助,最需要依靠的时候。
“好!”马天宇和周远志一起拍拍心口,互望一眼再望着我一起说道:“你犯的错,就让我们兄弟一起扛!”
这可是要用死来扛呀!他们还笑得出来?还如此轻松?
刹那间,我的眼睛模糊了,泪,终于在这一刻流了出来……
……
是对是错让我共你并肩去承受
风高也奉陪猛风中碰杯
雨多急也奉陪我不懂说后悔
这一章与下回有多凶有多险也奉陪
能如手足已值回
这心不再灰
雨多急也奉陪我不懂说后悔
这一章与下回有多凶有多险也奉陪
更艰辛也奉陪
……
番外篇
“酷~~~~好靓的车。”两个穿着牛仔裤,露出有着花花绿绿纹身的上身,耳上挂环的混混经过一条路边,其中一个发现了停泊在不远处的一辆X马迷你型跑车。这种车全球仅有三十辆,怪不得能引起他的惊叫。
还没等年纪较长的同伴说话,他就挤眉弄眼道:“兄弟,怎么样?今天我们运气不错,刚一出门就遇见好货,下手牵了吧!”
年长那位皱了皱眉头道:“你多少岁了?”
“靠,大哥,你脑袋秀逗了呀?我在说这辆车,你问我年纪干吗?快动手吧,趁车主不在。”小混混不耐烦地说道。
“有十八了吧?尝过女人了吗?有什么愿望没有?”年长的眼睛里明显带了一种嘲笑。
小混混一副“你是不是有病”的神态,手一挥道:“老子十五岁就上过女人了,生平有的是愿望,也有的是时间去实现!现在把这车弄到手就是我的新愿望。”
“你还是赶快把其它心愿了了后才来动这辆车吧。”年长的终于笑出声来。
小混混一愣,当然不明白年长的在说什么。今天他第一次正式加入帮派,第一天和这个兄弟合作,所以并不清楚伙伴的习性。
“如果你动了这辆车,不出三天,你必死无疑!”
※※※
“知道凯旋集团吗?知道春山剑组吗?这辆车可是这两大组织的大少爷一起买的战车,用来泡妞的战车。哈哈哈,你去动呀。”年长的看见小混混后怕得越来越青的脸,开心的大笑起来。
这一带无论是谁,只要是道上的,就没有人敢动这辆车!最后一个动这辆车的人只是不小心吐了一口痰在车门上就已经在城郊那条污水河里睡了快一年了。
但是在这两个混混走了后不久,就有人动了。因为这个中年人只是一个普通的市民,根本不知道道上有什么禁忌。只怪他运气不好,刚被公司辞退,心情郁闷在酒吧醉了酒出来,在路过这辆车时正好酒气上涌,一口喷在了车上。酒后的他只觉天下间就他最大,干脆又在车旁洒了一滩尿,边尿边发牢骚:“靠你妈的,你们这些有钱人!叫你买车,叫你有车。”
他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惹了杀身之祸,如果他这个时候走,也许没有人能找到这样这一个普通人,因为这里没有一个目击者。但是他却靠着车身坐了下去,不堪酒意的他就些睡了过去。
从此再没有醒过来,也就此消失了。
凯旋集团、春山剑组的下一代继承人杀个把人算什么,根本不知道自己因此惹了一个毛头小煞星,几天后就把此事给忘了。
但是有个人却不可能忘,他便是那中年人的儿子,郑宣,那时他才十六岁。
郑宣在知道老爸的死是那两个人所为后,就带着一把西瓜刀跟踪了他们一个月,终于找到了机会。那一天,两个少爷每人都抱了一个妹妹,心慌得来不及去别墅,就在外面找到一间宾馆,把保镖叫下去喝咖啡后,就一起进了房间,打算来个四人混战。
郑宣就这样找了个借口,混进房间,把两个罪魁祸首以及那两个女人全部砍死后逃逸,没有留下任何线索。
那段时间,江湖局部一阵血腥,所有和凯旋、春山有过节的人及下一级帮派全部被两大组织联手歼灭。而且两大组织当家亲赴神卜会总部,希望神卜会给个答案。但那时正值巅峰,眼还没瞎的柳耀辉因为内心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