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国竞艳
作者:抱香
作品相关
公告:致所有书友的一封道歉信 朋友们注意啦,帮兄弟拉票,月票召来! 幽影会架构及杀手级别一览(持续添加) 实体第一集封面白兰香
实体书第二集韩嫣 实体书第三集白霜儿 实体书第四集季玉蓉 实体书第五集封面白霜儿
实体书第六集齐云露 实体书第七集水玲珑 实体书第八集齐青儿 实体书第九集许丹莹
活着比什么都好——写在汶川地震第三日 结局前的推倒释疑 说两句心里话 月票请投《超级状师》!!!务必看一看!
单身男女11.11节日快乐~~
书评集锦
备选新书之架空之作:那一贱的风情
药仙
前传
正文
第三章 这个房东好美 第四章 千万不要诱惑我 第五章 真的好尴尬 第六章 和三位美女同居
第七章 美女云集 第八章 冰山美女是老总 第九章 惹了美女老总 第十章 勾魂一笑
第十一章 被美女抓了要害 第十二章 你还太嫩 第十三章 奇异香水 第十四章 淘气两姐妹
第十五章 地铁上的艳遇 第十六章 美女也需要调教 第十七章 有委屈,找警察 第十八章 八卦啊,天大的八卦!
第十九章 败家啊,真是败家! 第二十章 监视的另类含义 第二十一章 这顾客太豪放了 第二十二章 管理中心的尴尬
第二十三章 我不是故意袭你胸 第二十四章 独门按摩技巧 第二十五章 史上最诱人滴呻吟 第二十六章 极品护理女郎
第二十七章 出租车上的特殊情况 第二十八章 不敢声张的幸福 第二十九章 极品小萝莉 第三十章 珍贵的成年礼物
第三十一章 打他个落花流水 第三十二章 女孩的心事很难猜 第三十三章 逗女孩子开心 第三十四章 暗香浮动夜难眠
第三十五章 哥哥那里有秘密 第三十六章 私人时间,请勿打扰! 第三十七章 来自跆拳道馆的挑战 第三十八章 棒子就是棒子
第三十九章 无规则格斗 第四十章 大夏人,你很厉害! 第四十一章 那一刻的火花 第四十二章 一波三折的见义勇为
第四十三章 再遇光韵美女 第四十四章 去警局录口供 第四十五章 姐姐带你去巡逻 第四十六章 警花的眼泪
第四十七章 这事不许告诉别人 第四十八章 这个家伙讨人嫌 第四十九章 高卢餐厅的比拼 第五十章 不懂装懂很丢份儿
第五十一章 失身的烦恼 第五十二章 电梯中的旖旎 第五十三章 一个重大的决定 第五十四章 小莹莹,恋爱吧!
第五十五章 人家要你背上楼 第五十六章 出水芙蓉还是搅局娇娃? 第五十七章 辣妞的表现 第五十八章 大夏人!
第五十九章 救了一个女特工 第六十章 一个懒觉引发的酷刑 第六十一章 惨无人道的酷刑? 第六十二章 偷鸡不着蚀把米
第六十三章 姐妹俩的香水 第六十四章 食用油的妙用 第六十五章 厨房里的缠绵 第六十六章 齐青儿的转变
第六十七章 苏柔的邀请 第六十八章 所谓的富豪聚会 第六十九章 追逐与堕落 第七十章 富豪聚会也就那么回事
第七十一章 精神与肉体 第七十二章 揭开伤疤好的快 第七十三章 楼下的巧遇 第七十四章 家庭聚会
第七十五章 不信,你摸摸 第七十六章 乖,把门关上 第七十七章 哥哥我是故意的 第七十八章 谁比谁漂亮?
第七十九章 假面下的真实 第八十章 异能升级 第八十一章 月亮惹得祸? 第八十二章 堕落的惩罚条款
第八十三章 越堕落越美妙? 第八十四章 禁忌游戏 第八十五章 谁来阻止这场游戏 第八十六章 东夷人的酒吧
第八十七章 人总要念点旧情 第八十八章 不敢发作的怨念 第八十九章 令人惊喜的真相 第九十章 不可原谅
第九十一章 秋后算帐 第九十二章 泡个温泉吧 第九十三章 汉风楼的巧遇 第九十四章 姐妹们的聚会?
第九十五章 美女也会玩偷窥 第九十六章 男女混浴猜想 第九十七章 温泉隔墙有耳! 第九十八章 这情况必须阻止
第九十九章 这温泉没法泡了 第一百章 泡还是不泡 第一百零一章 那一刻的温柔 第一百零二章 等你求饶
第一百零三章 我想要的不多 第一百零四章 要你成为我的奴 第一百零五章 今生愿做君边奴 第一百零六章 真作假时假还真
第一百零七章 君当怜惜奴身薄 第一百零八章 声名大振 第一百零九章 爱你在心口才开 第一百一十章 蒋家二少奶
第一百一十一章 莫明其妙的挑战 第一百一十二章 蒋氏一把刀 第一百一十三章 女人间的交锋 第一百一十四章 人都是我的何况其他
第一百一十五章 交换条件 第一百一十六章 编外特勤 第一百一十七章 身边那些女人们 第一百一十八章 香姐有麻烦
第一百一十九章 孤身赴险 第一百二十章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第一百二十一章 正在执行任务 第一百二十二章 柔情蜜意
第一百二十三章 坐享清福 第一百二十四章 病号的幸福生活 第一百二十五章 甜蜜的吻 第一百二十六章 那激情的缠绵
第一百二十七章 小女生的诱惑 第一百二十八章 缠绵的主导权 第一百二十九章 完美初夜 第一百三十章 事了拂衣去
第一百三十一章 十六小妇人 第一百三十二章 为侬擦伤处 第一百三十三章 激情再缠绵(解禁) 第一百三十四章 餐厅巧遇(再解禁)
第一百三十五章 突然成了爸爸(解禁) 第一百三十六章 未成年人止步(如约解禁) 第一百三十七章 罪恶碰呀碰 第一百三十八章 混乱的家庭关系
第一百三十九章 游泳馆的约会 第一百四十章 脱落的胸衣



  追根溯源,应该说老抱最努力的一段时间,应该是2月和3月,因为有月票的刺激,那段时间,老抱真的非常努力。整个人也都处于亢奋期,每天写书都写到很晚,还每每乐此不疲。

  我记得,有两次日码字过两万,都是通宵鏖战。恐怕书友无法想象,我上架的头天晚上,一章存稿都没有,完完全全是当时码了一个通宵,第二天传了两万多上去。当时书评区有书友议论,我都还记忆犹新。

  笑,那真是一段疯狂而又充实的日子。

  从四月份开始,一件意想不到,而又令老抱激动中略有松懈的事情发生了。老抱的书谋求繁体出版成功。这对老抱来说,是一个值得铭记的日子。

  在赶电子版的同时,为了保证繁体版的销量,老抱必须稍稍修改一下繁体稿,因为改的量不多,所以老抱总是以电子为优先。结果就是每每到了月末,老抱才动手改稿,结果就是一紧张就是几天。

  细心的朋友会发现,4月份开始,香国有了第一次断更。5、6、7、8月更新更是大致已经稳定在了十几万字,远远低于二三月份的水平。

  9、10、11这三个月,更新更是不济。只是刚刚过了保底线……

  老抱可以说是因为结婚,因为婚后一时不适应,更新量降低。可实际上仔细分析一下,症状从4月份已经开始显现了。

  我记得一个好朋友说过一句话:人不负债容易飘。当真是这样,一旦谋求出版的这块心病一去,老抱真的是每况愈下,一月不如一月。

  在这段时间,还发生了一些事。老抱仔细想想,应该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老抱在一个比较淫荡的QQ群组里面,算是老资格的成员。每天登录QQ的时候,总是聊一些比较淫荡的话题。当然,偶尔也聊一些正经事。诸如:出版啊、新书啊、新题材啊什么的。

  可里面颇有一些写书仆街的朋友在抱怨,这个时候,老抱自觉不自觉的会站出来说一两句。可能是以前评文落下来的毛病,看到不对的地方,老抱总是忍不住要说上两句。说好听的,可能夸老抱一句心直口快。可实际上,这毛病颇有要不得的地方,因为话过直,总有得罪人的地方。

  好在那群环境尚算宽松,好些朋友并不往心里去。反倒虚心向老抱讨教一些心得。

  我想,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老抱的心态发生了转变。自以为自己当真成了神,当真料了不得了。尤其是在繁体版前几册销量出来之后,老抱更是觉得自己不得了。

  唉……捧杀啊,这绝对是捧杀啊!

  老抱算是明白了,为什么那些明星一旦出名之后,就爱耍大牌。其实并不见得是他们要耍,而是身边的人一捧,他们就找不到北了。

  老抱自然不能跟明星相比,可老抱就是找不到北了!

  很认真的想了几天,老抱自觉是找到了自己身上的毛病。

  今日,老抱很诚恳的请求所有书友的原谅。并,决心认清自己,老抱毕竟还只是一个二三流的写手,顶多也就是个温饱水平。

  亲爱的书友们,一定要提醒老抱……北,在哪里!免得老抱哪天又犯老毛病,找不到北了!

  放低姿态,向所有书友赔罪,并以此文警示自己。

  07年11月27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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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言九部:临兵斗者接阵列在前,一共九部,因职能不同、分工不同,被幽影会着重培养的精英杀手们,从进入训练营的那一天,就会被分别送入九部,分别培养。这一个级别的杀手,是幽影会的骨干,放到世界范围来说,差不多都是二流上,一流下这个档位。统称为:真言级杀手。由因为是精英,所以又叫精英级。

  真法八部:精英级之上,是总数为八部的华英级杀手,华在精上,精英为九,华英为八。随着数字的减少,级别也相应提升。最高为一,在幽影会悠久的历史中,一者,仅有一人。

  华英八部是按照风林火山、岚森雷绝的字数排列的。和精英级最大的不同,便是每一个华英级杀手,都有一门绝活。在世界范围内排序,随便一个华英级杀手,拉出来都是世界一流。

  另外,华英级杀手和精英级杀手相对的,还有一个名字,叫做:真法级杀手。说是真法,其实并不会法术什么的,只是因为他们具有绝活,比真言高上不少,因此而名。

  星耀七部:普通杀手很难升到这个级别,大多数时候,他们可以因功提前退休,又或者因为莫大功勋,进入十三长老会,但是却难以进入星耀七部。因为星耀七部的杀手,从来只有七个。而且,基本上都是在同一时间开始培养,在同一年成材。成材之后,经常生活在一起。这个级别的杀手,都是天生的能力者,在幽影会内部,他们是相当于核弹头的威慑性存在。平时出任务的机会极少,但凡出任务,必定是七人同行,绝少单独行动。

  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星耀七部的成员七人相加,能够发挥出远超他们平均水平相加十倍以上的威力!

  真言、真法、星耀,是为下三部,是幽影会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十三长老联合会在魁首无法履行领导职责的情况下,他们所能动用的所有力量。

  在此之上,还有六邪堂、五方众、四圣兽,是为中三部。

  三才人、两仪星、一幽影,是为上三部。

  幽影为魁首别称,两仪星为魁首两位贴身护法,三才人为内刑部三位主管。

  以上便是幽影会整体架构,若是还有不明之处,欢迎大家在书评区踊跃发言!





















  大家看到这段文字的时候,这篇文字已经是删过两次了。

  一直想说点什么,可一直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很不幸,我距离震中不远,也遭遇了一次几乎不测的强震。幸运的是,没有躺在地上,成为不幸往生者的一员。

  三天来,惶恐、悲伤、愤怒,种种不同的情绪,充斥在自己周围。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抗拒不幸,每日活着的目的,似乎都是在等待下一次,再一下次的余震来临。

  我不是心智非常坚定的人,对于这样巨大的天灾,不能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生,安安稳稳的码字,踏踏实实的生活。

  所以,直到今天,才想起自己应该告诉大家一声:我还活着。

  活着就好,不是么?能活着,在这个时候,已经是最大的幸福。

  短短的三天时间,我们遭遇地震、阴雨、暴晒,甚至还有强烈余震将至、都江堰化工厂爆炸谣言侵袭的同时,还要面对通讯中断,无法向亲朋好友报告自己的平安。

  可尽管如此,比起汶川、北川、映秀、聚源、德阳这些受灾极其严重的地区来说,我们完全没有抱怨的资格。

  就写到这里吧,很多话,有关鼓励自己、有关关怀别人、有关怒骂XX的话,全都烂在肚子里好了。

  向所有在5.12地震中丧生的人们,致以最深切的哀悼。。。。。。



  看到有一些书友质疑作者写作水平下降,精彩程度降低的评论,有鉴于有几位VIP读者在里面,为了避免引起误会,所以在这里跟大家集中解释一下。

  不可否认的是,在写作过程中,会在某一时间、某一阶段,由于某些原因又或者某一条件的诱发,导致创作出现瓶颈又或者峡谷状态。

  瓶颈可能比较好理解,就是原本宽敞的大路,突然变窄了……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真有些像便秘。不过……便秘总比太监好,不是么?

  至于峡谷,可能有些作者曾经有过,却只是隐约所觉,并不是太过明显。而本人深思熟虑之后,认为自己却是比较明显的峡谷状态了。那种感觉很不好受,明明肚子里有货,如何写,人物如何穿插,剧情如何延续,心里面都明镜儿似的,可坐在电脑前面,却硬是一字都写不出来。

  那感觉,就像是你走在峡谷地带,抬眼就能看到天空,知道这条路不远,可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走出去,很郁闷的感觉……

  说着说着咋就变成诉苦会了捏?汗一个……回到正题,毫无疑问,写这本书的最初目的,是写的爽口一些,嗯……是男人都会喜欢的那种。

  然后写着写着,就不自觉的加入了真情实感,把书中的人物塑造的逐渐丰满,有血有肉了一些。仔细的兄弟想必都注意到了一点:书中出现的女性角色,很少见面就XXOO,又或者单纯的XXOO却木有一点情感交流的场面。

  没错,老抱在写作上,是有点那么一点啥……嗯,姑且称之为某种洁癖吧。和完全木有感情的女人XXOO,说老实话,和手X貌似木有太大差别,爽是有点爽,可之后却是无尽的空虚。若是有了感情呢?自然就不一样了,那种大汗淋漓的畅快和满足……嘿嘿,不足为外人道,不足为外人道。

  看老抱的书,大家一定会有这种感觉滴!

  自卖自夸完了,继续解释……

  没错,齐云露、月霓裳肯定是要推倒的。甚至于水玲珑……俺也在琢磨,在一个什么样的合适时机,一个什么样的旖旎环境,推到了事。

  可总不能不讲究氛围不是?比如月霓裳那一次,若是真要强推,也能说得过去。可情境啥的不配合,只怕大家看的时候,就没有和香姐一起的时候那种水乳.交融(晕死,貌似这个成语中间两个组合是个禁忌字。。。),也没有楼梯间那次那种畅快淋漓。

  所以呢,大家一定要相信老抱。不是不推,是时机还不成熟!

  另外,想必大家也是注意到最近老抱的VIP更新频率。在经过几近半年的低谷之后,连续更新19天之后,这两天又开始尝试每天两更。也就是说,自多月断断续续更新之后,老抱第一次坚持了21天连续更新。

  这对其他作者来说,可能算不得什么。但对老抱来说,这却不亚于一次涅槃重生。个中的辛苦,不亲自经历,是很难理解的。

  苦水倒完,嘿嘿,基本上俺要说的也差不多说完了。接下来的一段时间,自然就是努力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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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笔写这本书的时候,老抱就一直背负着相当大的压力。来自生活方面的、家人方面的,就不说了。毕竟,这是每个人都要面对的生活现实。活的好与坏,都是自己的事。况且,这方面其他写手也都吐了不少苦水,老抱要是再说这些,不免有人云亦云之嫌。

  既然这样,那就单说《香国竞艳》本身吧。这本书我个人觉得,写的还是相当克制的。固然有暧昧、有一些YD,可至少控制在我本人的底线和起点的底线之内。若不然,当初被频频举报的时候,只怕早就消失在了书山网海,哪里能混到现在,逼近收官?

  可以这么说,《香国竞艳》从上传的那一天开始,便一直磕磕绊绊,极为不顺。很多人看到香国现在的数据,会觉得这本书很红,会觉得抱香很顺,会觉得抱香应该没什么可埋怨的。

  忍不住想要苦笑,事实情况真的是这样么?谁能想象,这本书从开始在各个群里面号召,不厌其烦的在别的书评区里打广告,求爷爷告奶奶的到处腆着脸让大神给推荐的时候,本书只得到过很少人的帮助呢?

  在很红的书下面打广告,如果不被置顶,很快就会被淹没。若是在一般的书下面打广告,可能又会惹人厌烦,随手给删去。所以说,打广告从一开始,老抱就做的极不成功。

  所以,我必须要感谢老赖、感谢紫箫、感谢高楼大厦、感谢锦瑟年华、感谢男猪。。。这本书能在裸奔的时候,还勉强能有些许收藏,可以说基本上都是靠着他们的无私帮助得来的。

  做人要懂得感恩,虽然我从来没有当面谢过什么,但他们的帮助,我一直都是默默记在心里的。除去高楼大厦是很早就认识,只是因为他Q号被盗,后来便少了联系之外,其他都是在某YD的群里结识的朋友。不可否认,他们都很YD,但却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写到这里,忍不住有种想要流泪的冲动。当时他们的书都很红,问他们要推荐的都很多,可能他们都不记得曾经给过我推荐,可我却一直默默记在心里,并将一直铭记下去。。。人生一世,有谁能顺顺利利的获得成功?就算赤红如番茄,我也知道他有许多心酸。

  写的太动感情,有些偏离主题了,好在也是随便聊聊,不需要讲究太多。

  那就继续聊《香国竞艳》吧,继续聊这本书的磕磕碰碰。。。除了一直关注本书数据,并从一开始就跟这本书的,只怕很难想象,这本书一直到字数关系下榜,都没能在任何榜单上露过头。如果不是签约比较早的关系,我都怀疑自己是否能坚持下去。

  然后因为一次位置较好的推荐,让本书有了一些起色,收藏数渐多,让我的创作欲望也多了起来。令人烦恼的是,从那时候开始,各种流言蜚语,便开始多了起来。

  矛盾的激化,我记得似乎是从强推的时候开始。令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就是在那时候,因为《香国竞艳》居然也能登上周点榜。一本新书,想要在强推的时候上榜,其实并不容易。强推榜单,一贯是15本书,再加上一周内的几本封推、小封推的书,以及大神们惯性的占据榜单,哪怕是效果很好的强推,新书一般也是不容易上封推的。

  从那时候开始,形形色色的举报,令人瞠目结舌的责难,数不胜数的马甲大军,便像是约好了一般,疯狂的围剿本书。

  我当时怀疑过、鞭尸过(将书评置顶)、迎战过、颓丧过,因为有不少人披着VIP马甲在书评区里说这说那,甚至看都不看这书,就和骂人的马甲应和。

  从来没有做过这种事的我,很难理解他们的思维。不明白为什么会遭受这样的待遇,于是我自省,我问编辑,我问朋友,是不是我写的书,真的太次、太NC?我的水平是不是真的不如小学生?

  这时候,编辑鼓励了我,朋友刺激我(不要怀疑,YD群的那些家伙都是没人性的,在你失落的时候,总是落井下石。。。不过偶尔却又很厚道),所以,在那个时候,我坚强的挺了过来。

  本以为好好写书,不去管这些,也就没事了。不过因为没有经验,更新的次数和拉票的节奏没搞懂,新书最终只落得新书月票第七的成绩。很汗的是,事后才知道,很多朋友手里有票,因为请票请晚了,他们全投给大神了。。。欲哭无泪啊。。。

  又有点偏题,继续说。。。然后到了封推,然后很奇迹的。。。又上了周点,然后又开始被人围攻。。。于是知道,写YD题材,果然容易遭人恨。尤其是写YD题材,又稍微出点成绩。。。

  之后又发生了许多事,很多都是生活方面的,只有一点,跟书有关,那便是本书出了繁体版。令俺自己都稀里糊涂的是。。。繁体版还是拿的18X的书号。很多书友,甚至朋友都问我,怎么出了18X?我也很诧异,不过想到书稿都交了,出什么号,应该没关系的吧?

  可接着问题发生了,许多书友。。。包括朋友,都问我要无删节版。我当时还很白痴的反问了一句:什么无删节版?问的多了,我便无语了。。。都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索性,在这里就当澄清一次吧。其实这里面,是有个误会的,当时书出的时候,都没有封膜的。也就是说,本来不是18X的,可因为宣传上面的一些需要,就成了18X,然后。。。就成了现在这样。

  繁体版除了多了些番外篇,其他的,都和现行网路版,并无差别。

  也许是因为这样的误会或名声,让人有了更多攻击我的理由。哪怕是在本书即将收官的现在,也对我纠缠不休。

  老实说,这样的骂战,除了让我厌恶,我已经生不出别的情绪了。连迎战的心思,都半点欠奉。

  恰巧前几天又因为一些琐事,心情不愉快,然后身体又不太好,再被人持续攻击,结果终于怒了。。。我想,可能是一直都没有完全恢复的心理压力,在那时候彻底爆发了。知道原因的,自然知道我为什么心理一直沉郁,不知道的。。。我也不想多说了。有些事,只能靠自己解决。

  爆发的结果,便是我在VIP的某399X字的章节里,说了一些心里面的不愉快,暴露了一些灰暗的心思,以及想要草草收尾的想法。然后。。。便有书友或在Q里,或在书评区里安慰老抱。

  出于责任,即便那样说了,我还是准备努力把书写完的。就像我当时说过的,书写到这个份儿上,其实已经赚不了什么钱了。繁体完结(比网路版少的多),电子版订阅不高,能让我坚持写下去的,不过“责任”二字罢了。

  我是想好好写完这本书,然后写一本更好看的新书,来赚钱的。

  可能因为我懒,可能因为我比较喜欢把心思放在心里不说出来,结果,引发了一些读者的不满。如果是这样的话,我选择道歉。。。虽然我这人粗枝大叶,都不知道是因为懒在哪里导致的。不过只要是因为我的原因,我这个人还是比较勇于认错的。

  接下来该说什么了呢?想来,应该是本书的完结,和新书的上传吧?如果不出意外,本书应该在本月底结束。新书。。。之前其实我都已经不想继续用这个笔名发书了的,可。。。抹不开的书友深情,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决定才好。。。

  容我再想想,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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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对于孤单的男女来说,是个特别的日子。

  不知道别人对于这样的日子是什么感觉,我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触。

  某人总说我,不适合过婚姻生活,应该一个人过。

  每天总喜欢吃最简单的食物,每天总喜欢睡到日上三竿,每天总喜欢对着电脑,哪怕什么都不做。

  这样的生活,简单而快乐。很平淡,很懒散,但是,心情却很平静,偶尔,还会有点小小的快乐。

  可一旦被人强迫去做些什么,这种惯有的生活习惯,就会被打破。

  于是,心情就会变的沮丧、暴躁、易怒,大脑里就会充斥一些负面的思想。

  所以很多时候会想:如果还是单身,该有多好。

  说句心里话,我很羡慕你们,单身的朋友!

  不过,想到生活里的点点滴滴,有时候又觉得,两个人,其实也有两个人的快乐。

  一个人,又或两个人,其实,都是对生活的选择。

  只要觉得快乐,一个人,又怎样?孤单,却不会寂寞。

  如果懂得珍惜,两个人,拌嘴又怎样?生活,是我们的选择。



  感觉那个警花似乎应该是外粗内细吧,要不凭她那样的风格和行为,早被色狼给啃得骨头都不剩了!不过说实话,我个人还是蛮喜欢这个角色的,糊涂的小警花!哈哈!

  韩嫣么,感觉太高高在上,她本人倒是没什么缺点,就是太过骄傲,甚至可以说是目中无人,实在是不喜欢她,说难听点,用革命前辈陈胜大哥的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家世这东西,值得这么骄傲么?

  真正觉得喜欢的就是白兰香母女三人了,她们觉得更女人味一点,更...像真正的老百姓,无论是喜怒哀乐,觉得更接近主角一点,当然苏柔也很好啊,哈哈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如有不同,请尽情无视)

  PS:快乐小歪提供,抱香整理。

  



  其实韩嫣本身的个性并不是很讨人厌,她只是骄傲而已,太骄傲了。有那么好的家世,一直从小在优越的环境中长大,再加上父亲的严厉和其他人的低声下气,自然而然的养成了种居高临下的感觉,所以他们这样的人,只会佩服比他们更厉害,比他们更强势的人,就是那种从心底对强者的折服。

  有的人,是遇强则强的,那是一种有天生又有环境锻炼来的骨子里的不屈;有的人呢,说难听点就是外强中干了,那同样是本身和环境双重因素造就的,韩嫣就是那样的。在公司里大家知道她的家底背景深厚,所以可以说是有点害怕她,从而使她更加的骄傲,这样的天然的发自内心的高傲表现出来就是所谓的冰冷高贵(呵呵)?

  而当她遇上秦笛这样的完全不在乎她家世的人时,她根本就没地方可以骄傲了,人家一不知你的底,二又没什么把柄在她手里,大不了不干了走人,有什么好怕的?所以呢,秦笛在韩嫣眼中,就是强者的体现。

  因为秦笛对她来说,就是她始终无法驾御的野兽,他的桀骜不羁,是有实力后的高傲(她自己这么想的),是更强的存在,是强大的体现,所以才会对他发自内心的屈服,这样的表现外放出来呢,就是爱上他啦(哈,有点扯呢)!

  还有她的韩国师傅,在她的眼中,是“不败的神话”,是极为强大的表现了,所以才会对他恭恭敬敬,而师傅的傻X儿子压根甩都不甩下,因为那小子是个傻X。所以她不算是哈韩了。而对强者的崇拜和屈服,使韩嫣在她师傅被秦笛打的吐血后,看到师傅没事以后马上就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了秦笛身上,因为他代替了师傅的形象,成为偶像(这俩字觉得好难受...),再加上平时的桀骜不驯以及她自身的对强者的认知,所以才使秦笛在一瞬间能占满她的心了(听着有点玄乎哈)。

  现在对韩嫣所有的“调教”(神啊,原谅我用这么邪恶的词...),就集中在如何打破粉碎她固有的高傲,让她从高高在上的云端跌下来,真切的体验一下她所看不不起的那些人的生活,去体会在她原来的身份位置体会不到的东西,比如谈恋爱被人家给甩了~~~~~这对于原来的她来说,是不可能的,因为没人敢也没人愿意,大家都巴巴地等着她垂青呢,只可惜,她遇上的是万恶的男主角,所以,甩她没商量...^0^

  因此,真正讨人喜欢的韩嫣,要等到她拥有了真正普通人所能拥有的各种经历和体会,从而表现出自己性格中真正可爱的一面的时候,才会出现吧~~~~~~~~~

  (老规矩,还是一个人摸黑瞎猜的,不喜欢的看了也别生气哈)

  PS:网友快手小歪原创,抱香整理。

  没想到小歪看得那么仔细,说出了我的不少想法,感动ing……不同的读者有不同的观点,淫者见淫嘛,嘿嘿……只要支持本书的读者,不管是不是赞同我的想法,老抱都对大家致以最真挚的感谢!!更多潜水的家伙们,有时间就浮起来吧,把您的观点告诉老抱,我会用贴在这里的方式感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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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目的红芒灼烧着我的双眼,让我不得不从熟睡中惊醒,下意识的翻身,喊了一声:“老婆,早饭煮好了没?”

  “噗哧!”一声娇脆若银铃儿似的娇笑,就在我耳边来回摇荡,引得我不由自主的转眼过去。

  “你这小叫花子,可真是有趣。呐,这个给你!”一只白嫩嫩的小手,伸到我的面前,在那雪白晶莹的掌心上面,躺着两个热腾腾的包子。

  小手的主人,外罩一身翠绿夹袄,搭配着一条淡青色的长裙,竟是一副古装打扮。看她小脸粉嫩可爱,梳着双丫髻,身高不过一米二三的俏模样,年龄顶多不过八九岁。

  不自觉的,我伸手试图接过包子,讷讷谢了一句:“谢谢你啊,小姑娘!”

  “呀,你的手好脏!”小姑娘轻叫了一声,似乎意识到不妥,便又赶紧解释似的道:“你这样吃是会生病的,你若是生病了,可没有钱买药呀……”

  “诺,我用纱巾包了一下,你再吃,应该就不会生病了!”小姑娘把包子放在白纱巾上,重又递给我。

  只是,这一次我却再也没有伸手。

  “这肮脏的小手,是我的么?”仔细打量着自己现在的身体,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不过是应酬了一下,不过是和朋友喝多了酒,怎么醒来之后,就是这般模样?

  “呀,你干嘛要拧自己的脸啊?担心这是做梦么?嘻嘻……你这小乞丐,真是越来越有趣了!”小姑娘看到我的动作,先是惊讶,后是微笑,最后干脆抱着小肚皮,放声娇笑起来。

  等到小姑娘笑够了,我便也接受了眼前的现实。没错,我已经离开了那个喧嚣的都市,重又回到一个不知道什么时代的童年!

  “小乞丐,正好我家少一个杂役,不若你跟我一起回去,到我家打杂。我便央我爹爹管你一日三餐,总好过你整日露宿街头!”小姑娘将包子塞进我手里,便用大大的眼睛瞪着我,等我回话。

  瞧我现在的小身板,顶多也就七八岁的年纪,还如此的瘦弱。即便一肚子现代化知识,怕是一样的求生不易吧?既然有人肯管饭,纵是当个杂役,也好过忍饥挨饿!

  心中念头转过,我便低应了一声,算是答应了小姑娘的邀请。

  “那好,我们现在就走!”小姑娘也不嫌我手脏,一把拉着我,便挽起裙角向前猛跑。

  一番运动之后,我才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体有多孱弱。昔日强壮的身躯,也随着这次莫名其妙的转生,一同离我而去。

  一通急奔,才不过转过两个胡同,我便已经上气不接下气,“别……别跑了,我……我不……不跑了!”

  溜到嘴边上的“不行”两个字,被我下意识的咽回了肚子,换了一个词语,这才冲出嘴巴。

  小姑娘回头望了我一眼,灿然一笑,也不说话,拉着我的手微一用力,我便觉有一阵风从我脸上迅速吹过,身子轻飘飘的一拔老高,脚下空虚一片,混不着力。

  低头一看,我竟是已经飘在了空中。

  “你……竟然会飞?”我莫不是又睡过去了吧?

  “噗哧!会飞你个大头鬼啦!这叫轻功……”

  小姑娘几个起落,便把我带到一座庄园门口,那是一座很大的庄园。

  在空中的时候,我便有幸一窥庄园的全貌,纵目望去,只见山水亭台,却一眼看不到后门所在,可以想见,那是一座多大的庄园。

  “问儿,你买个包子,怎会这么许久?”

  出乎我的预料,小姑娘敲门老半天,这才有人过来开门。

  预料中的仆从如云,竟是一个不见。开门的长者,身着一袭丝绸长衫,一脸贵气,听他的口气,极像是小姑娘的长辈。

  咦?怎会是主人家亲自开门?这么大的庄园,纵是仆从不多,看门的老仆,总要有一两个吧?望着老者,我益发觉得奇怪。

  “爹爹,你看,我捡了个小杂役。咱们家这么大,连个仆人都没有,我请他过来给咱们干活!你看,我能干吧?”小姑娘松开我的手,扑进长者的怀里,天真地撒着娇。

  长者开始只是若不经意的用眼角扫了我一眼,微微皱了皱眉头,注意力便全都放回到小姑娘的身上。

  长者脸上挂着一半宠溺,一半无奈,叹着气对问儿道:“问儿,你可是个大姑娘了,什么时候才能懂事呀!”

  问儿吐了吐舌头,娇憨地道:“不嘛,人家不要长大,人家永永远远都要当个小姑娘!”

  扫过一眼之后,长者似乎又想起了什么时候,闪电般重又把目光挪到我的身上。

  那一瞬间,我仿佛是被两个小电筒罩着似的,几乎睁不开眼睛。

  “咦!好一副淫贼骨骼!”

  长者身影只是闪了一闪,我便觉手腕一痛,像是被一柄铁钳锁住了似的,怎么挣扎都甩不掉。

  “你想干什么?”我愤怒地嘶吼着,往日中气十足的声音,此刻也是既尖细,又稚嫩,毫无威势可言。

  想我昔日也是一名出色的配药专家,怎就生的一副淫贼骨骼?这贼老头,未免太也埋汰人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是让我茫然无措,一身胆气,似乎也随着身体的变小,消失了个干净。

  贼老头把我的浑身上下掐了个遍,还掏出我的小鸡鸡左看右看看了好半天,然后突然手舞足蹈起来:“小子,做我的徒弟,这栋庄园就是你的,不做我的徒弟,我就把你丢到山里喂狼!”

  “爹爹,你这是做什么呀!”问儿在一旁的拉着贼老头的衣袖,却怎样也无法改变他的心意。

  我毫不怀疑贼老头真有可能把我丢进山里喂狼,像他这种高来高去的武者,在这时代,杀个把人实在不算什么。

  天大,地大,保命最大。我没多做考虑,便答应了老头。

  便是一次应诺,我十年的光阴,竟都给了四书五经、琴棋书画。没有哪一天,我有时间想想我是怎么来到这个世界的,恍惚间,我几乎都在怀疑,曾经的前世,不过是一个漫长的梦境。

  而这每日练武习文,只是为了成为一个合格淫贼的生活,仿佛才是我真实的人生。

  (说明一下,原本是准备把手头的一些散稿发出来,让大家稍稍过过眼瘾的。不过目前看来,效果不是太好,并造成了不少误会。于是,便把手头存量不多的备选新书架空作品,送上网络,以供诸君审阅。觉得好的,还请投票并在留言区备注,俺会及时回复的。自我感觉这本作品也只是一般,不如我精心筹备的都市仙侠,待一段时间后,都市仙侠也会送上网络,请大家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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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的时间,让我明白了自己到底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年代。

  其时,正值明朝宪宗皇帝在位,我重生的那一年,恰好是宪宗皇帝登位,而今年,不过是成化十年,耶历一四五七年。

  那个贼老头,也就是我的师父,名叫秦笛,据说当年江湖上大半人都视他为“情敌”。一生纵横江湖,泡尽江湖美女,可惜夜路走多了,终究撞鬼。至于如何撞鬼,师父没说,只告诉我将来一定要摆平凌海仙阁,把那里变成我的后宫。

  我猜,师父一定是在凌海仙阁栽了很大的跟头。

  秦素问是问儿的名字,十年过去,她长得益发水灵,几有倾国倾城之色。

  若不是师父偷偷告诉我,我怎么也不会想到,素问竟不是他的亲生女儿,而是如我一般,是个被捡回来的小乞丐。

  一年前,素问把红丸给了我。没有什么媒妁之言,也没有父母之命,就是师父口头一句:“问儿,以后你就是烈儿的人了。”素问便半推半就从了我。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每日习文弄武,吟诗作画,更有素问相伴,便是神仙的日子,怕是也不如我逍遥自在。

  若不是成为淫贼这个要求太过让我为难,这样的生活也没什么不好。

  据我所知,我前一世的那个时代,对强奸犯判罚极重,也极是为人看不起。即便是在这大明朝,淫贼也是一个生存率极低,淘汰率极高的职业。让我做一个淫贼,我怕刚出江湖,就被人砍成十七八块。

  也不知师父给素问灌了什么迷药,这可心的小人儿,每日索求无度,竟是逼得我不得不向师父投降……若是不答应师父成为一名合格的淫贼,我便得不到师父的传授,没有师父的传授,我便无法金枪不倒。为了素问,我……不得不痛下决心,成为一名优秀的淫贼。

  目标的确定,让我又花费了三年时间,去学习更多技能,更多成为一名优秀淫贼的技能。

  惨无人道的三年,杜鹃泣血的三年,若不是有素问在我身边,怕是我根本就无法坚持下来。这三年来唯一的乐趣,便是每日和她研究生殖系统知识。

  我好不容易挺过这三年,即将踏入江湖的时候,师父丢给我一封信,让我去应天府找一个人。

  把信交给我的时候,师父已经气若游丝,直到那一刻,他依然念念不忘凌海仙阁。模糊中,我听到他念着一个人的名字:“凤彩衣……”

  …………

  江南好,

  风景旧曾谙。

  日出江花红胜火,

  春来江水绿如蓝。

  能不忆江南?

  今朝洪武皇帝开国,十一年定都应天,永乐皇帝登位,十八年方迁都顺天称北京。几十年的时间,似是抚平了战争的伤痛,漫步应天城内,到处可见一派繁华景象。

  “当!”

  一声惊锣爆响,响在不远处,吸引了我身下素问的兴趣。

  “师兄,前面好像很热闹哦,我们去看看好不好?”素问掀开车窗上的帘布,探头探脑张望了一阵,便推了推我的肩膀,低声央求。

  纵是已经和我成亲一年,素问依旧叫我师兄,不叫我相公,也不叫我夫君。我曾经问过她为什么不叫,她甜甜一笑道:“以后会有很多人叫师兄相公,但却只有我一个人叫师兄作师兄,那样师兄才会特别疼问儿呀!”

  不知道死去的师父到底和素问说了些什么,竟让她这般待我。大明,我真的开始喜欢你了!

  “你想看,便去看吧!”我另换了个姿势,提起一旁的酒壶道。

  枕着素问的膝盖喝酒,是我最喜欢的一件事。酒是玉婥,一种淡淡的水酒,与我前世的米酒味道相仿佛,只是甜味要淡上许多。

  最开始,我并不喜欢这种极淡的味道,绵绵软软,喝再多也不会上头。若非师父固执的教我什么“酒以淡为上,苦冽次上,甘者最下。”我断是不会去喝的。

  不知是否当真习惯成自然,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用师父教训,我便自觉的喝上了玉婥。

  “嘻嘻,师兄真好!”素问嘟起嘴唇,正正的在我唇上印了一下,随后便掀开门帘,对车夫吩咐了几句:“伙计,往前面赶赶,在那人群边上停下,小心别碰到人,我和师兄要看下热闹!”

  车夫大声答应了:“少爷,少奶奶,二位请放心!我赵三的手艺,苏州城内可是头把交椅,保准不会出半点岔子!”

  素问笑了一下,便又放下门帘,从一旁的果盘里取出一颗荔枝,剥开放进我的嘴里。

  新采的荔枝,新鲜水嫩,咬一口满嘴芬芳,汁水满舌,再饮一口淡酒,畅美的感觉更是获得了进一步的提升。

  一时间,我不禁迷醉在这美好之中。

  “知府有令,应天府总捕头一职,留待贤能。五湖英雄,四海豪杰,但凡自认有两把刷子者,请前往府衙报名应征。月俸纹银……”

  马车渐渐靠近人群,破锣也似的有力嘶喊,差点没笑得我喷出荔枝核。

  随口吐去核仁,我坐直身子,笑对素问道:“问儿,咱们大明朝几时也流行公开招聘了?”

  素问掩口窃笑着白了我一眼道:“师兄,你该不是在考素问的学问吧?大宋朝包黑子座下,不是有御猫展昭和那四虎将么?那五人,不都是从江湖中寻来的英雄好汉么?这应天知府,不过是萧归曹随,算不得稀奇!”

  我闻言一笑:“问儿果然好学问,不若等下你好生打听一下,看这应天总捕头,都有什么要求。”

  素问眼珠儿飞了我一下道:“师兄,莫不是你对这总捕头一职,也有兴趣么?”

  我苦笑了笑,从怀中摸出一封未贴火漆的信笺,交到素问手上道:“不是师兄我有兴趣,是这总捕头的职位对我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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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问将信将疑地从我手中接过信笺,拆开念道:“鹤龄兄台鉴,江南总捕一职,可委于我徒楚烈,唯需广造声势,以待我徒未入江湖,便先名传四海……”

  两相对照,那破锣似的嗓子,不正是在为我造势么?

  “可是,师兄,你都还没去拜见刘知府,他怎么就……”

  我轻笑着道:“问儿,你当真以为这信是交给刘知府的么?那是师父专门写给我看的!给那刘知府,不过是走个过场罢了!”

  素问掩口一笑道:“师兄说的那么自信,到时候可不要阴沟里翻船,败给无名小卒了哦!”

  我无声地笑了笑道:“要说无名小卒,你师兄我才是无名小卒。纵是败了,那也没什么。最多,我不当这总捕头便是!”

  素问小嘴一噘,不依地道:“不行!不行!师兄,你可是答应了爹爹,要完成他的遗愿的!”

  大明朝官场有多黑暗,水有多深,我可是知道的。纵是我不曾亲见,前世看过的那些电视剧,可也不是白给的。

  太祖设锦衣卫,成祖设东厂,宪宗设西厂。

  这三大特务机关,眼线遍及全国,几乎无孔不入。我若是当了这总捕头,虽然还算不得大明正式官吏,却也要整日提防这些小人,怎如我现在这般逍遥自在。

  素问见我沉吟不语,顿时急了:“师兄,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你可不能不尽力呀!”

  见素问如此着急,我心头一软,笑道:“问儿莫急,师兄几时说不尽力了?以我的功力,想必这诺大的江南武林,没有几个是我的对手。”

  “哼!好大的口气!”

  稚嫩而又相当冷傲的男性声音传入马车,惹得素问惊奇的同时,更是让我心中暗觉好笑。

  我师秦笛,昔年纵横江湖数十年不败,从师十年,若是连这点口气都没有,若是师尊地下有知,岂不是要痛斥于我?

  待到素问重又掀开车帘,用探寻的目光寻找到那不识趣的少年,并拉了拉我的衣袖,指给我看的时候。

  我这才漫不经心的瞥了那少年一眼,鲜衣怒马,衣是上等苏锦精致朱红少侠装,马是通体雪白怒目白玉骢。

  如果不是这无知少年出言讽刺,或许,我会暗赞一声:好一个英雄少年!

  真是可惜,我这人心眼很小,最受不得委屈。哪怕是别人言语上稍稍让我感觉不适,我都会很生气。少爷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若是想我不生气,也不是没有例外,如果这外表英俊不凡,眸如朗星,目如秋水的少年是个乔装打扮的美貌少女,或许,我会稍息怒火。

  好勇斗狠是最伤身体的行为:怒火炽烈,容易丧失理智,平白损失无数脑细胞;至于动不动就冲上去喊打喊杀,更是低层次的弱智行为。

  我没有许多耐心去摆平这无知少年,便轻轻抖了一下衣袖,用指甲盖弹出了一枚药丸,不着痕迹的打在红衣少年的白马身上。

  我使用的力道很是巧妙,时机也是一样的恰到好处,正正寻着红衣少年胯下白马迈蹄,降落未落的关键时刻。

  事件的发展,完全沿着我所设定的轨迹,正常的发展着。

  此时的红衣少年依旧懵然无知,兀自对我怒目而视,还挑衅似的轻扬着眉头,用居高临下的姿态对我扫视。

  我淡淡一笑,安静的看着红衣少年神色的突兀转变。

  想来,红衣少年怎么也不会料到,神骏异常的千里宝马白玉骢,也会有马失前蹄的一天。

  注意力全部放在我身上的他,顺着白玉骢跪倒的姿势,完美无比的跌落马鞍,一个滚地葫芦之后,半跪在我面前。

  事件的发展,完全在我掌握之中,若是此时不趁机奚落这少年两句,人生岂不是少了许多乐趣?

  “这位少侠,就算你知道自己不对,说错了话,也不用这般大礼道歉啊?只要配个不是,我也就原谅你了,你看你……这还没到过年的时候,你就算磕上三个响头,我也没准备红包呀?”

  唔……这话似乎稍嫌刻薄了点,不过……我喜欢!

  如果不是我这人不太喜欢一群人跟着,鲜衣怒马,恶仆凶狗的生活,其实也是很不错的选择。对于跟我有相同爱好的人,我是很大度的……我通常会把他们打到在地,然后狠狠的踩上两脚!

  开玩笑,武林就那么大,美女就那么多,稀缺资源我都还没来得及挑选,万一给了这些杂碎机会,我岂不是要后悔终生?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师父早就告诫过我,轻易不要动嗔念,我怎么又给忘了?差点没有管住自己的嘴巴,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说将出来,幸好我平日里训练有素,刻薄的话,远比真实想法脱口而出的速度快上几秒。

  “咦?这位少侠,你怎么哭了?我知道你很后悔,我都已经不怪你了,你就赶紧起来吧。不要再哭了,以后回去好好面壁个十几年,以后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我看好你,以后维护武林和平的重任,就交给你了!”

  “唔……唔……咯咯……”

  从我第一句话出口,就已经险些隐忍不住的素问,终于抵不过我这句杀伤力巨大的霹雳笑弹,抱着小肚皮,很没形象的狂笑出声。

  就连坐在行辕上的车夫,也忍得很辛苦,狠狠低着头,抱着脑袋,浑身颤抖个不平。

  来自后世的我,自然知道车夫为什么会不敢笑出声来,像他们这种经常在街面上讨生活的升斗小民,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夹着尾巴,这才不会为家中招来祸事。若是只为一时畅快,惹恼了那红衣少年,指不定他就会迁怒于人,这时候,车夫往往是第一选择。

  正围在前面看热闹的民众,发现了新的热闹,早就看稀奇似的把我这马车围了一个厚实的圆圈。

  站在前面的一些,不知是不是认识这红衣少年,一个个脸上蹩笑,却又并不敢当真笑出来,眼看着脸色都已经变成了酱紫,显然都忍的十分辛苦。

  倒是站在后面的人群,没了直接面对红衣少年的顾忌,一个个放声大笑,间或还有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坏小子,趁机嚷出一些怪话。

  (大年二十九了,明天就是除夕。所有没能回家的书友们,自个找点乐子吧。老抱也和你们一样,没能回家过年……然后身份证因为雪灾困在半路,让俺木有机会出去旅游。坐困愁城啊我……

  嘿嘿,活人不能让尿憋死,先给所有书友拜个早年!愿各位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倍儿棒,吃嘛嘛儿香!2008,鼠我最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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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所有看过《香国竞艳》、正在看《香国竞艳》以及准备看《香国竞艳》的朋友,2008年读书的朋友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老师夸、同学赞、美女校花爱上咱,2008工作的朋友升官发财步步高升,领导夸、同事赞、美女妖娥夜夜换,2008做生意的朋友财源广进通达四海,上家夸、下家赞、大小魔女赖上咱!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祝各位身体健康、一生平安!)

  “你……你……你好!”

  红衣少年勉强从地上爬起来,狠狠的瞪了我一眼,然后又目露凶光,四下里乱射:“都给我停下站好!谁要敢再笑一句,我立刻就让他变成死人!”

  静。

  死一般的寂静。

  前一刻还是热闹非凡的街面,仿佛被台风扫过一般,再也没有半点声息。就连站在远出,手持铜锣,正要吆喝的衙役,也定在了那里,动也不敢稍动。

  咦?这少年好大的威势!莫非,竟是什么王公贵族?

  我心中转过疑惑的念头,仔细想想,也并非没有可能。朱家不愧家学渊源,都是能生的主儿,有明一代,除了少数几个皇帝,个个都能生无比。以至于天下江山,大半都封给了朱姓子孙。在这繁花似锦的江南地界,随随便便撞上一个贵族子弟,也算稀松平常。

  侠以武乱禁,儒以文乱法。江湖人历朝历代都不受统治者待见,在他们心目中,顶多也就是个尿壶,用得着的时候,拿出来摆在台面上,用不着的时候,又恨不得丢在地上,摔个粉碎。

  而今是宪宗朝,正好是皇帝需要尿壶的时候,我自然不会相信,眼前这玉面如同敷粉的毛头小子,会是皇帝又或太子。只要不是这两个大拿,其他王公贵族,纵然能对我有些许责难,也难以动及我筋骨。

  我心中既然有了计较,自然不会因此改变对红衣少年的态度。

  “啧啧,这是谁家的少年,真是好大的威风。难道,你是这应天府的主人?”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我这话问的有些许歹毒,少年一个回答不好,可就是诛心之罪!除了当今天子,谁敢自称是应天府的主人?

  红衣少年两眼一红,恶狠狠的瞪着我道:“你管我是谁家的,就算我是……”

  “灵仙,住口!”

  一声威严的爆喝,在这紧要关头,插入少年的话中,完全盖过了他后面的语句。

  我忍不住感到有些遗憾,这么好的机会,就这么被人给生生搅和了。等到这少年醒悟过来,怕是要恨我入骨吧?

  嗯,人生在世,若是没有几个仇人,岂不是太过寂寞?就这这些蝼蚁,跟在我的身后,追逐我伟岸的背影吧!

  随着那一声爆喝,拥挤的人群,竟然自发的分开一条通道,以供一个身着朱红官袍的威猛男子,大踏步的走进圈内。

  双翅簪花官帽,松鹤五品补服。咦?竟是应天府的知府?难道说,这红衣小子,竟是陆鹤龄的儿子?

  大水冲了龙王庙,该不是一家人不认一家人吧?若是当真如同我猜测的,和陆鹤龄这个时候见面,免不了让大家一起尴尬。与其如此,道还不如我先走一步,换过一副面孔,再来和这陆鹤龄相见。

  “咦?五品补服唉!师兄,他不就是我们要找的应天知府么?师兄,我们还是上前去见见他吧!”

  事实证明,身边带着一个思维跟不上自己的女子,是一件极其麻烦的勾当。我还没来得及说要走,她就先自冲了出去,扑上去要和陆鹤龄相认。

  罢!罢!罢!

  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左右我笑也笑了,闹也闹了,先已经过足了嘴瘾。只要这红衣少年不为己甚,我也就不逼他太过。

  若是当真不识抬举,嘿嘿,就不要怪少爷心狠手辣,杀了你这小子,少爷我流浪江湖去也!

  如果当真要走这一步,我也只好对不起师尊,辜负他的期望咯!

  不过话说回来,那老小子实在是奸诈。比我这后世转生之人,还要精通黑白掺杂,蒸这灰面馍馍的道理。

  自古以来,捕头是官,侠士是匪,别看所谓英雄侠士顶着好听的名头,其实都不过是一些不服统治的刁民,在官府的眼里,和地痞、流氓、山匪、流寇这样的黑社会没什么两样。

  所以说老小子奸诈,既是官,又是匪,黑锅有人背,好处自己得,实在是……人生一大妙事,当浮一大白!

  若不是看透这一点,我也不会当真来这应天府,去当什么江南总捕。

  想我上一世,人生也还算平顺,只是可惜,从来没有尝过当官的滋味,想不到当真是风水轮流转,这一世我竟然也有机会尝尝欺压良民的快乐。

  大明官制比较特殊,捕头、衙役一流,不过是父母官的帮衬,吃不上皇粮,这薪资通常都要知府、县官一流自掏腰包。

  若是碰上稍显清廉一些的官爷,自然也就当真掏了自己腰包,可这天下乌鸦一般黑,哪里当真会有清如水、明如镜的好官,能贪污受贿的同时,稍稍做上两件实事,已经算是了不得的好官了。

  有这历史根源在里面,就算当上江南总捕,我也是不吃皇粮的编外人员,和后世的联防队员,差不多是同一个范畴。不过好在这是踏入官场的第一步,更兼手中权力可大可小,留给我的操作空间极大。

  原本心头想的挺好,真是可惜了我这难得的官运。我略带惋惜的望了陆鹤龄一眼,直看的他莫名其妙,我这才离开马车,缓步度到素问身后。

  “知府大人,您是陆知府,陆伯伯么?我是素问呀!”

  素问到底还是个小女孩,一副没有心机的样子,还没有确认对方的身份,就开始滔滔不绝的表露自己的身份,若不是我见机的早,给了她一些暗示,说不准,她早已把我们的家底,全都抖落在这知府面前!

  红衣少年最先看到素问的时候,也曾露出过惊艳的目光,可比起素问走到他近前的时候,简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不可同日而语。

  这少年的眼神让我觉得不舒服,很不舒服!素问乃是我的禁脔,私家蜜宠,怎么能被你这般打量?想橇少爷的墙角,告诉你,不但没门,就连窗户,也不给你开一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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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阴沉沉的,五月半的天气,像是后娘的面孔,难得有一丝晴朗。这般时节,最好的选择是窝在家里,舒舒服服的睡上一个囫囵觉。对于都邑这个大陆西南的小城居民来说,更是如此。

  都邑城郭虽小,却依山傍水,是个颇有名气的旅游城市。青羽山更是因为其四季常幽,浓荫覆地的特点吸引着海内外的游客。大多数时候,青羽山不会缺乏寻幽探胜者,只有每年的五月份例外。

  每年进了五月之后,整个都邑都会被阴云笼罩,时不时会有降几场豪雨下来。南方山体多土少石,雨天容易出现山体滑坡的现象。所以,在南方地区很少有人会雨天登山。青羽山虽然闻名遐尔,却也是同样的土山,没有什么旅行社会冒险组织游客上山。

  奇怪的是,今天却有两道人影慢慢的向山上攀爬着。更奇怪的是,这两人不走正门登山,而是从一条非常隐蔽的小道向侧面前进。

  “随风哥哥,今天还是算了吧!你看天色好黑哦!万一下雨了……”其中后面一人犹犹豫豫的走着,不停的试图阻止前面健步如飞的另一人。后面跟着的,分明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女生,生的娇美可人,尤其是一对美丽的大眼睛,又黑又亮。虽是十几岁的年纪,却已有了足够诱惑男人的本钱。女孩身上穿着一套红白相间的运动服,脚上则是白短袜、白色运动鞋。山路泥泞,女孩漂亮的白色运动鞋上已经沾了不少泥水。

  前面的那人顿时停下了脚步,猛然回过头来道:“雯雯,早跟你说不让你跟着,你偏要跟着!现在都爬到半山腰了,你又说这些丧气话!”

  前面停下的是个男生,十六七岁的年纪,脸上满是不耐之色。男生留着一头短发,面孔略显稚气,谈不上英俊,却有几分阳光的味道。

  这两个少年都是都邑本地人,本是总角之交。如今同在一所学校读书,平房拆迁之后,仍然是左右邻居。男孩叫李随风,是都邑一中高三的学生。女孩叫贾晓雯,是都邑一中高一的学生。

  跟在后面的女孩一时不查,狠狠的撞在了转过身的男孩胸脯上。女孩子的身体本来就比男孩子娇弱,这么用力一撞之下,雯雯只觉鼻子猛的一酸,眼泪不由自主的就流了出来。

  李随风一见贾晓雯流了眼泪,立马慌了手脚。左掏右掏了半天,才抓出半张揉成一团的餐巾纸。摸出这么一团纸,还不如没有。李随风尴尬的递也不是,不递也不是。

  “别……别哭了,算我不对好不好?”憋了半天,李随风才憋出一句道歉的话来。

  贾晓雯闻言暗乐,嘴上却依然哽咽着道:“人家喜欢和你在一起嘛!你……你还记不记得……自己……怎么跟人家约定的!”

  “……呵呵……”李随风咧嘴强笑了两声,却不知这笑容比哭还难看。

  贾晓雯这句话算是点着李随风的死穴了,说起来还是两人小时候的一段往事。那时李随风七岁,贾晓雯五岁。两个小屁孩和其他小孩子一起,玩过家家的游戏。李随风扮新郎,贾晓雯扮新娘。最最不该的是,李随风当真和贾晓雯躲进了晓雯家的仓库里洞房。虽说两人最终没有洞房成,可李随风到底掏出了自己的小鸡鸡要做坏事。

  从那以后,贾晓雯就像个跟屁虫似的,天天跟在李随风后面。李随风去东,贾晓雯不会去西。李随风摸狗,贾晓雯不会去抓鸡。两人整日里形影不离……当然,主要是贾晓雯非要以老婆的身份跟在李随风后面,在向别人介绍身份之前,一定要加上一个前缀——“我是随风的老婆贾晓雯……”。

  学生的生活是很单纯的,因为贾晓雯的自称,李随风在学校里没少被人用异样的眼神盯着。为了不在被同学嘲笑,李随风不得不和贾晓雯妥协:保证做什么事都带着贾晓雯,以换取晓雯不在别人面前自称“李随风的老婆”,这就是两人的约定。

  “怎么会呢!我……我怎么能忘呢……”李随风想起幼年时的自己,很是悔不当初。有时候,李随风也很奇怪,幼年时的事情,自己怎么就记得那么清楚呢?

  “没忘就好,人家走不动了……你能不能背我一下?”贾晓雯见好就收,不再刻意的去刺激李随风,而是提了一个小小的条件。

  李随风望了望蜿蜒的山路,有些迟疑。山路不比平地,一人攀爬都很困难,再背上一个人,难保不出什么事情。

  “哼!就知道你从来没把我们的约定当回事,不想背我就算了!”贾晓雯脸色一沉,很是有些不悦。

  “没有!没有!”李随风连忙否认。

  “我背你还不行么?”李随风暗自叹了口气,蹲了下来。

  “这还差不多!”贾晓雯立刻转嗔为喜,搭着李随风的肩膀,便跳了上去。

  李随风背起贾晓雯,腰部微一用力,低喝一声便站了起来。

  时节已近初夏,两人身上的衣物都比较单薄。起身之后,李随风便觉察到背上有些异样。说不出的绵软,带着一些特别的温暖,在微微摩擦间,让李随风有些神不守舍。可怜李随风因为贾晓雯的关系,打那次过家家之后,便连女孩子的手都不曾牵过,更不要说这么刺激的接触了。一时间,李随风愣在了当场。

  贾晓雯趴在李随风身上,浑然不觉李随风心神不定,摇晃着身子娇嗔道:“随风哥哥,快点走呀!你干吗傻愣着呀!”

  被贾晓雯这么一摇,李随风倒是清醒了不少,微一摇头,暗骂自己:“我这是怎么了!居然会被一个小丫头迷成这样!”摆脱绮念,李随风迈步继续向山上走去。

  多了一个人,李随风行走的速度立刻慢了下来。行不过一里路,已经很是吃力。脚步之间已经颇见虚浮,若不是一口倔劲支撑着,说不定李随风早就一屁股坐在地上了。

  贾晓雯骑在李随风背上,脑袋抵着李随风的脖子,眼睛似闭非闭,脸蛋红红的,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正因如此,贾晓雯压根就没注意李随风已经体力不支,更没想到跳下来让李随风休息休息。贾晓雯不说,李随风自然不好主动开口,只能强撑着。

  (这是两本都市仙侠里的其中一个开头,原本并不算满意,现在回头看看,居然感觉很不错。尤其难得的是,这本书的后续情节很好。不知道大家的意见怎样,发出来给大家品评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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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走了不多时,李随风迈上一个土坡,没走两步,便觉脖子一痒,下意识的缩了缩脖子。却不料,因为身上多背了一个人的关系,李随风立时重心不稳,仰身就向后倒去。匆忙间,李随风只来得及扯住贾晓雯的一条膀子,迅速把自己换到她的身下,用力将晓雯抱紧。在完成这个动作的一瞬间,李随风便种种摔在了地上,紧接着便是顺着山势向下翻滚。

  贾晓雯哪里会想到,刚刚还舒舒服服的趴在李随风背上,只因自己拱了拱李随风的脖子,就惹出这么大的祸事来。在向下摔倒的刹那,贾晓雯只觉天地的旋转一下子变得怪异起来,惊慌的尖叫,也在刹那间从贾晓雯喉中发出:“啊……”

  翻滚再翻滚,旋转再旋转……李随风已经不记得自己撞歪多少棵小树,轧死多少根绿草。他只记得紧紧的把贾晓雯抱在自己怀里,尽力护住贾晓雯不受一点伤害。

  若是从空中俯视,可以看到青羽山的侧面,有一道细小的波动,自上而下,一直翻向青羽前后山之间的山涧。

  李随风和贾晓雯两人一路翻滚到山涧边上,顿了一顿之后便又继续向山涧里滚落。好不容易不再因为撞树而感到疼痛,李随风还以为自己运气好,没撞上什么山石便停止了翻滚。偷眼瞥了一下之后,却看到青羽山向上拔升,还以为自己看到什么稀奇事:“雯雯,青羽山在上升唉……”

  话未说完,李随风便觉不妥,又扭头向下看了一眼。一看之下,差点没吓昏过去,只见下面是一眼望不到底的云山雾海,不知通往何处。凛冽的山风又呼啸着向上卷动,李随风觉得自己的身体几乎已经不属于自己了。

  以前在电视上看到主角别人跳崖之后总有奇遇,李随风也不是没幻想过自己也能有这样的机会。可当这种际遇当真落在李随风身上的时候,他只有无尽的悔恨和对人生的眷恋。“怎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我还要学医,我还要炼药呢!贼老天,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一时间李随风不甘到了极点,尽管身体在飞速下坠,却忍不住对着天空大吼大叫。

  贾晓雯在坠下山涧之前,就已经昏迷了过去。这会儿并没有听到李随风的喊叫,自然也就不会知道自己的处境。相比之下,境遇却算是要比李随风好上了些许。

  一切都会有尽头,不管李随风不甘也好、不愿也好……不管他怎样想,这急速下坠最终还是到了结束时刻。

  就在李随风喊叫出声没多久,他感到一阵强烈的吸力裹住自己的身体,把自己和怀中的晓雯一起吸了过去。被这股吸力带动,李随风和贾晓雯下降的身子生生停在半空,然后与原本下坠的方向呈九十度转变,直接撞向山体。

  如果说坠向未知的深渊只是让李随风感到不甘的话,那么径自撞向山体,自己却无法控制自己的身体,那就让李随风感到恐惧了!看着自己的身体,迅速的撞向山岩,嶙峋的石块此时迅速在自己的面前变大,看起来是那样的可怖。

  “啊……”在撞向山岩的刹那,李随风终于克制不住,大声叫了一下用力闭上了眼睛。

  不想,预料中的血肉横飞和钻心疼痛并没有降临到自己的身上。李随风觉得自己的身体慢慢飘落在了平地,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袭来,李随风几疑自己落身于花丛之中。

  睁开眼来,李随风并没有看到任何花瓣,反倒看到一具盘膝而坐的枯骨,枯骨身上罩着一件道袍,年代久远,已经看不出来原本的颜色。枯骨正用那对幽深的空洞望着李随风。若在平日,李随风突然见到这样的枯骨,或许会吓上一跳。可今天经历的刺激实在太多,李随风此时就连点惊讶的表情也都欠奉。

  放下怀中仍旧昏迷的贾晓雯,李随风用力将她摇醒:“醒醒……雯雯!醒醒!”

  贾晓雯幽幽醒来,只觉身上很是疼痛:“随风哥哥,这是哪儿呀?我身上好痛啊!咱们不会死了吧?”

  李随风听到贾晓雯说痛,便蹲下检查起她的伤势。又听贾晓雯说的有趣,忍不住逗她道:“是啊!咱们俩都死了,你看,这还有一个拘魂使者在这儿等着呢!”说着,李随风向着枯骨所在的地方指了指。

  贾晓雯顺着李随风手指的方向望去,当场吓了个半死:“哎呀……骷髅!吓死人了!”说着,也顾不得疼痛,一个劲儿钻向李随风的怀里。

  “哈哈……哈哈……”李随风见贾晓雯吓得厉害,忍不住大笑出声。

  贾晓雯醒悟过来,忍不住在李随风腿上用力扭了一把:“随风哥哥你坏!欺负人家!”

  乐极生悲,李随风疼的咧了咧嘴,连忙讨饶道:“好妹妹,我不吓你了,松手好不好?”说着按住了贾晓雯,不让她继续扭动。

  贾晓雯轻哼了一声,放开手道:“这次就饶了你,再吓我……再吓我……我就死给你看!”

  李随风心中一凛,收起了玩笑之心,连忙岔开话题道:“雯雯,你身上哪里不舒服?”在翻滚下山的过程中,李随风尽力把贾晓雯抱在怀中,多数的碰撞都由李随风承受了,可还是有少量碰撞落在了贾晓雯身上。李随风身体素质比较好,身上虽然很痛,却还能忍受。

  贾晓雯却不同,刚刚转移了注意力还好,被李随风这一问起,又痛了起来:“呜呜……哥哥,我身上好痛!你不是在和李叔叔学中医么?帮我止痛好不好?呜呜……好痛!”

  想是贾晓雯身上确实很痛,忍不住哭了出来。李随风见状,连忙拉开她的衣服观察,只见不少地方都红肿了起来。甚至连女儿家的隐私部位也有一处擦伤,只是李随风不便观看。

  “我是和老爸学了点针灸皮毛,可……可我没什么工具啊!”李随风一边沮丧的回答了一句,一边扭头四顾,想要找找看有没有什么替代品。

  (木有人发表意见捏?看来要开个专门的意见征询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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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细打量四周之后,李随风发现这里是一处依托山体挖空的洞窟。洞窟不大,通共不过二十来个平方。内里的陈设也相当简单,除去面向李随风这边盘坐了一具枯骨之外,就只有洞窟中央摆放了一座鼎炉。李随风隐隐觉得自己先前闻到的香味,便是从那鼎炉之中传来的。

  “咦!随风哥哥,那里怎么摆着一座香炉呀?居然还有盖子!那不是电视剧里用来烧香的么?”顺着李随风的目光,贾晓雯也注意到了那座鼎炉,不过说出来的话,就有些让李随风哭笑不得了。

  “香炉?嘿!你还真能猜!告诉你!这是人家炼丹用的药炉名为炼丹炉,又叫老君炉。叫你不要看那些垃圾电视剧,你还偏要看!”李随风毫不客气的狠狠鄙视了贾晓雯一把。

  轻轻皱了皱鼻子,向李随风表示了自己的不屑,贾晓雯忍不住爬了起来道:“随风哥哥,你说这炉子里是不是有什么好吃的?我怎么闻着这么香呢?”说着,就想上去揭开盖子看看。

  李随风一把拉住贾晓雯道:“且慢!我觉得这炉子有些古怪!咱们从山上摔下来,本来应该掉到山涧里的……”李随风知道贾晓雯先前昏了过去,便一五一十的把两人掉落的经过详细描述了一遍。最后指着炼丹炉道:“我怀疑咱们两个是被炼丹炉给吸过来的!就是不知道,这炼丹炉为什么只把咱们吸到这枯骨的旁边!除非……”

  说到这里,李随风心中不由得一动。他向前走了两步,向枯骨盘坐的地方望去。果然!枯骨的膝盖下方,被道袍遮住的地方,似乎有什么东西。

  李随风蹲了下去,试图揭开道袍取出下面的东西。不料这道袍衣角被李随风一捏,立刻风化,散作飞灰。李随风微微一愣,还是照旧把那东西取了出来。展开一看,却是一幅卷轴,上面写满了繁体正楷字。

  好在李随风随父学中医,对这繁体中文并不陌生,阅读起来毫无障碍。只见卷轴上写道:“入我生死门,拜我人间体。三跪九叩后,真经赐尔读。他日入红尘,扬我生死道。纵无天帝位,三界可逍遥。一念生死人,再念肉白骨。若要仙人死,佛祖留不住。阎王干瞪眼,天尊亦怕吾。今日飞升去,道统留于汝。百草天尊于飞升在即。”

  读完卷轴,李随风不由得倒吸了口冷气:“这百草天尊好大的口气!生死人,肉白骨还不算,居然可以随意处置仙人生死!到底要不要照他说的做?”

  就在李随风犹豫不决的当儿,贾晓雯凑了过来,盯着卷轴磕磕巴巴的念了几句,却不解其意,不由得问道:“随风哥哥,这上面写的什么呀?字看不懂不说,还不知道什么意思。什么入我生,死门拜,我,人间体,三跪九叩……完全搞不懂嘛!”

  李随风好气又好笑地道:“谁让你不好好学古文来着?断句都断不好!这是繁体正楷字,上面的意思是说……”李随风把百草天尊的原话翻译成白话文解释了一遍。

  不料贾晓雯听完之后,立刻拉着李随风拜倒在地道:“不管怎么说,这具枯骨都是个老前辈,不知道大我们多少岁了呢!我们拜上一拜,也算不得吃亏。如果有什么好处,咱们可就美死了!”贾晓雯娇憨的说着,眼中还闪烁着动人的光芒。

  李随风好气又好笑的看着贾晓雯拜了下去,拗她不过,也就跟着拜了下去。不一刻,两人行礼完毕站了起来,却不见周围有什么动静。

  贾晓雯狐疑的四处望了望,皱眉道:“这老前辈不会骗咱们吧?咱们可是跪也跪了,拜也拜了。怎么没见到老前辈留给咱们的礼物呢?”

  李随风在给贾晓雯解释道统的时候犯了难,不知道如何解释才能让小丫头明白,索性就说是百草天尊留下的器物。不想,贾晓雯干脆给理解成了礼物。李随风觉得也可以这样理解,也就由她。

  正说间,只见那高有两米,直径若两个窨井盖的炼丹炉缓缓旋转了起来。不多时,一团团紫色光焰自丹炉的孔洞中冒出,合起来足有八团之多。那八团紫焰各自旋转,又稍停,纷纷落向地面。紫焰方才落到地面,只见地面立时腾出一圈青光,与那紫焰相交发出一阵“噗、蹦”的接连巨响。紫焰每落一道,便又一道青光腾起与之相撞,一连响了八声之后,炼丹炉方才停止旋转。稍顷之后,炼丹炉这才向左移动,露出一个足有半米深,两个平方左右的小洞来。

  两人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眼里看出了惊骇。若是两人刚刚不知死活的去揭开炉盖,只怕那青光要对付的就是他们了!看那紫焰与青光交接的威力,若是两人上去,只怕有死无活,甚至有可能连灰都不剩!

  洞内留下的器物不多,只有一个黄色的小囊,两本书册,以及一方玉石。单是那方玉石,便占了小洞一半以上的空间。

  贾晓雯小孩儿心性,看都不看书册和土里土气的小囊,径自爬上玉石有模有样的盘膝坐了上去:“随风哥哥!随风哥哥!你看我坐上来像不像老道呀?”

  李随风张嘴一笑,拿起小囊先收到怀里,又翻起两本书册。这两本书册不知道是什么材料制作,入手清凉柔软,不似布帛,不似丝绸。

  两本书册封面俱有名谓,一曰《断生死》,一曰《掌乾坤》。鸡蛋大小的金色小篆书名,与那百草天尊遗书一般狂傲。由此可见,两者乃是一脉相承。

  李随风正翻阅间,不知从哪本书里滑出一张白笺,轻悠悠的在空中来回飘荡。李随风心中一动,顺手一把将白笺抄在手中。定睛一看,居然又是一张留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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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作为代价,人类生存的环境开始逐渐恶化。然而,这些关乎人类未来的哲学思考,除了热心公益的社会学家,或者吃饱了没事干的闲人,大多数人是不会考虑的。

  生活是如此的艰难,即便是在这样下着暴雨的恶劣天气,许多人仍然不得不出去讨生活。不管一个国家是多么的富裕,只有极少数人可以衣食无忧,多数人不得不拼命的工作,以图一个温饱。不过,他们至少可以不用每时每刻都为自己的生命担心。

  在社会的边缘地带,有一些人仍然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把脑袋系在裤腰带上。一个小小的失误,在别人来说代价可能是一通责骂,而对他们来说,代价就是生命!

  一个人影靠在被雨滴击打得啪啪作响的落地窗前,时而皱眉望一下阴沉沉的窗外,时而扫一眼手中的笔记。

  客厅里的灯亮着,照在男人的脸上,那是一张普通的面孔,没什么特点,只是年轻而已。

  不知道是不是风太大,卧室里传来一阵轻微的啪嗒声,男人脸色一肃,一股凛然的气势喷薄而出,仿佛有形之物一样,振的男人的衣服猎猎作响。

  “谁?”一句艰涩的冷喝,从男人的嘴中挤了出来。

  “哈哈,果然不愧是魁首的高徒,我这么轻微的动作也被你发现了!”一个矮胖男人从卧室里走了出来,尽管身材臃肿,但是他的动作却极其轻盈,竟像是狸猫一般,不发出一点声音。“别误会,我不是敌人!”

  男人冷冷地扫视着矮胖男人,对方的身上一点雨水都没有沾上,显然是一个相当出色的高手。“你是谁?是谁让你来的?有什么事?”男人不因矮胖男人的嬉皮笑脸稍微放松哪怕一下,浑身上下绷的紧紧的,就像一条已经张满了弦的弓箭一样,随时有可能弹射而出。

  矮胖男人心头一凛,强笑了笑道:“秦笛,别乱来!我是地行组的特使地猫,专门给你分派任务的。这是我的信物!”地猫说罢,用尾指弹出一个金光闪闪的东西,飞速射向秦笛。

  秦笛左手轻轻在面前一抡,将金色物什抄在手中,扫眼一看,心中便有了计较,面色不动地道:“竟是以执行时间短暂闻名组织的金剑杀令,这么说来,我的时间不多了?”

  地猫皮笑肉不笑地咧了咧嘴道:“这说明组织很信任你的能力啊?您说不是吗?伟大的魁首高徒——临字第一杀手!”心中却是颇为不忿:“狗屁的临字第一!勉勉强强通过杀手训练的蹩脚成绩,凭什么占据临、兵、斗、者、皆、阵、列、在、前九部第一?要说那老不死的没徇私,谁会相信啊!”

  秦笛眼底闪过一道怒色,依旧用平静的声音说道:“我刚刚从‘亚马逊’回来,对亚洲的情况并不熟悉。安排给我操作时间如此短暂的任务,恐怕不太妥当吧?”

  地猫冷笑着道:“怎么?这么说你是对亚洲区执行长老不满咯?进入组织那么久,你该不会不知道组织的规定吧?”

  秦笛心中的怒意更盛,却不得不忍气吞声。地猫的潜台词,秦笛心中十分清楚:“幽影会”十三位长老,是实际的掌权者,对于组织的影响力,远远比摆在台面上的魁首要大的多。如果自己还想继续生存下去,任何一位长老都是不能得罪的。

  “好!这个任务,我接了!”秦笛冷冷的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寒冷的语气直奔地猫而去,仿佛是有形之物一般,紧紧将地猫包裹住。

  一道淡淡的白色轻雾,从秦笛说话的刹那,便忽然从地面浮起,将地猫牢牢裹住。

  “幽影会”杀手众多,用毒本来就是基本功之一,地猫审查了一下自己,立即发觉情况不妙,只是却看不出裹住自己身体的是什么毒,当下连忙服软:“有话好说,别动手,千万别动手,毒可不是那么好玩的!”

  秦笛微微一愣,用毒之术他自然精通,只是这会儿用的却不是毒啊!难道说……自己掌握的特殊能力,竟然会让别人误认为是毒术?如此一想,秦笛心中不由得竟是一喜。

  还在杀手训练营的时候,秦笛就知道自己有一种特别的能力,那种能力来自一个奇特的小本子,和小本子一同记载的,还有一些连毒研所都没听说过的奇特炼毒方法,秦笛原来的打算是利用地猫愣神的一刹那,立即把他给制住的,不过现在看来,似乎不用了!自己只用自己的那种异能,就可以制住地猫!

  “你到底想干什么?快帮我把毒给解了,你不可以杀我的,我是传令使者!杀了我,你也会给我陪葬的!”地猫已经有些歇斯底里,秦笛的迟疑,让他误以为是有意的折磨,他虽然想让自己表现的硬气一些,可脸上的恐惧却暴露了他的内心。

  地猫的身体依然僵硬,毫无感觉,并没有因为秦笛的精神有所放松而好转,他看到秦笛埋头想着心事,根本就不理自己,不由得益发担心!

  秦笛觉得自己只是稍微催发了一下自己的特殊能力,然后留下来一缕思感在地猫眉心的松果体里面而已,他自然不会知道地猫看到了什么。

  那是一副极其恐怖的画面:朦胧的薄雾将自己裹住之后,浑身就再也没了任何感觉,就像身体已经不再属于自己,难以动弹分毫!

  更让地猫觉得崩溃的是:那层薄雾仿佛是有生命的东西一样,一缕缕的粘在自己身上,每粘到一处地方,便会有一处地方凭空消失!先是衣服,大片大片的衣服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吞掉了一样,消失的无影无踪,很快,地猫便看到自己浑身上下不着片缕,细小的生殖器在胯间无力的下垂着,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羞耻!

  “秦笛,我操你妈!你他妈的混蛋,居然敢这样侮辱传令使者!你最好给老子一个痛快,要是老子今天不死,改天一定让你丫好看!”地猫已经豁出去了,索性骂个痛快,骂完这些,他想起自己的传令使者身份,顿时想起来,秦笛是不敢拿自己怎么样的,如果他真要杀了自己,那可是等同藐视组织的大罪!

  “啪!啪!啪!”秦笛轻轻拍了几下手掌,戏谑地望着地猫:“好!骂得好!我很想知道,你的意志力,是不是和你的嘴巴一样坚硬!”

  说罢秦笛停止了思索,加大精神力的输出功率,地猫的好日子也随之到头,他清醒的看到,自己的皮肤一片片的剥落,就像是菜市场剥兔子皮一样,表皮掉落,却剩下红红的内皮,他甚至可以看到那半透明的红皮下面,一股股的血液在流动!地猫害怕了,恐惧像是泛滥的洪水,只用了一瞬,就把他的意志摧垮!

  “秦笛,秦大爷!您饶了我吧,饶了我这条狗命吧!我在您眼中,不过就是一坨屎,杀了我会脏了您的手,求您饶了我吧!我不想死啊,我真的不想死啊!”地猫鼻涕横流,恐惧的泪水迅速把脸打花。

  秦笛心中无比鄙视地猫,脸上却带着微笑着望向他,秦笛的笑容十分亲切,就像邻家的大哥一样,给人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然而,地猫却一点不这样想,他所看到的,是猫捉老鼠的时候,那种玩弄老鼠于股掌之间的戏谑。

  



  地猫感到屈辱,万分的屈辱!可再大的屈辱,也不如保命重要,于是他继续求饶:“秦爷,您已经剥了我的皮,也算出了气,不如就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吧!”

  秦笛眼中闪过一道异色,这种胆小如鼠的混球,不正好用来实验自己异能的实际功效么?于是,他漫不经心的道:“我这毒,你觉得怎么样?”

  地猫是怕到了骨子里,没口子的称赞着:“秦爷,您这毒厉害啊!真是太厉害了!依我看,比咱们毒研所最厉害的‘融骨水’还厉害,居然能把衣服和表皮通通融掉,却不伤一点肌肉,依我看,世界上再也没有比这更厉害的毒药了!”

  秦笛知道,地猫提到的“融骨水”是组织很辛苦才研究出来的一种毒药,效果非常可怕!专门用于惩罚犯错严重的组织成员,这种毒药可以把人的骨头给溶解掉,却不伤及肠胃等内脏组织,可以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一团不能说话、不能活动,却可以依靠药物活下去软肉!想到“融骨水”的功效,秦笛禁不住微微打了个寒颤。

  “既然厉害,不如你就帮我继续试下去好了!”秦笛似笑非笑的望着地猫。

  地猫神色大变,强笑了笑道:“秦……秦爷!您不是开玩笑吧?这毒……能随便试的么?我都已经成这样了,再试下去,那是会死人的!”说到最后,地猫都快要哭出来了。

  秦笛哈哈大笑了三声:“你不用怕,我用的不是什么奇毒,只是一种能让人产生幻觉得毒药而已!你刚刚看到的皮肤没了,其实只是一种幻觉!”

  地猫兀自不信,秦笛爷不解释,只是笑着挥了挥手,地猫只觉自己闻到一股若有若无的清香,接着就看到自己失去的皮肤和衣服立即重新长了回来。

  这一变故让地猫大喜不已:“秦爷!我的好秦爷,您这手真是太漂亮了,别的不说,只要您把这毒药上交给毒研所,立怕您立即就能当上A级毒研员!”

  秦笛解除对地猫的精神压制时,就已经想清楚了,这个地猫留不得!他自家人知自家事,自己哪里有那么厉害的致幻毒药,“致幻剂”倒是有一种,可主要功能是麻醉!对地猫使用的,分明就是精神异能而已!

  秦笛悄悄地又放出了异能,出声分散地猫的注意力:“毒肯定是会上交的,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地猫果然被吸引了好奇心,只是很快又察觉到了不对,他又感觉到了自己的身体不再属于自己。

  秦笛脸上的笑容异常灿烂:“只不过我想请你帮我实验一下这个毒药的效果,你只要老老实实的说出你的感觉,我实验完了就放你离开,如何?”

  地猫脸都被吓青了,刚刚那种如同鬼压身一样的诡异感觉,自己实在不想尝试第二次!他哆哆嗦嗦地答道:“秦……秦爷!您大人……有大量!刚刚……是……是小人不对,求您放我一马吧!只要……只要您放了我……您要什么我都答应!”

  显然地猫是下了很大的决心,说出最后一句尤其肉疼,大约是害怕秦笛要自己的所有财产。

  秦笛好奇不已,莫非自己的异能真有那么大的威力?以前怎么没觉得?哦!是了,自己得到那个小本子之后,练习倒是没怎么停过,可也也没怎么用过,也就是一次生死搏斗中,小用了那么一下,当时的对手也只是稍微愣一下神而已!

  心中想着,秦笛当然不会把自己的想法如实告诉地猫,他淡淡地道:“两条路任你走,要么帮我试毒,要么你死!”

  听到秦笛无比坚决的语气,地猫肠子都要悔青了,他实在后悔,自己为什么非要在地行组里争什么面子,胡吹大气说什么不把秦笛放在眼里,要不是这样,自己也不用跑来给秦笛传令,自然也就不用尝试这种让人恨不得自杀的感觉!地猫张大着嘴,脸上挂着惶恐、惊愕以及莫名愤怒交织的奇怪表情,看起来就像染坊一样精彩。

  看着地猫变换不定的神色,秦笛心中闪过一抹快意,一抹随意决定他人生死的快意。秦笛不等地猫答应,便继续催动异能。

  地猫无力,也不想再去说什么,只是呆呆望着自己身上的变化,然后木偶一般回应着秦笛的提问。

  “现在什么感觉?”

  “衣服没了,没感觉!”

  “现在呢?”

  “皮肤一点一点往下掉,可以看到半透明的红色皮肤和血液流动,没感觉!”

  “现在……”

  “血干了,肉一点一点的掉,好像还有蛆……啊……救命啊!好痛!痛死了……啊……”

  地猫经受着有如地狱受刑一般的痛苦,皮肤一片片的脱落,肉体一点点的消失,血液一滴滴的流出,骨头、筋脉仿佛被蛆虫咬过一样……地猫刚刚升起蛆虫这个念头,身上立马布满了一条条涌动的白色物体。地猫脸色苍白的望着发生在自己身体上的一切,拼命的喊叫着,嗓子都已经喊哑了,却无论如何也停不下来。

  地猫很清楚身体上的一切都是幻象,都是秦笛那该死的毒药制造出来的幻象效果,自己的身体实际上还是好好的,可是为什么自己就控制不了自己的神经,身体里所有的痛感和恐惧,仿佛是约好了一样,同一时间汇集到了身体里面?

  明明知道一切都是假的,可就是无法抑制恐惧的蔓延。亲眼看着自己的肉体一点点剥离,一点点被蛆虫啃噬掉的痛苦,远远超过其他死亡方式的一千倍!一万倍!可是这一切都不是真实发生在身上,而是作用在精神上的,也正因为是作用在精神上的,所以更加的直接,更加的考验人的意志力!

  显然,地猫并不是一个意志力坚强的人,他无法忍受,他在地上不停地翻滚、嚎叫、求饶……秦笛目注着地猫表现出的丑态,眼中不由得露出了一抹厌恶的表情。此刻的地猫,在秦笛异能催发的幻象效果下,丑态百出:一股黄色的液体从裤脚处流出,显然是吓得小便失禁,脸上更是鼻涕横流,两眼翻白,眼看就要不行了。

  秦笛仍然没有住手的意思,他想看看,自己的这种异能使用到极致,会是一种什么效果。

  大约过了几分钟的样子,地猫站直的身子猛然一阵抽搐,随后便直挺挺倒了下来。

  秦笛心中讶然:这能力竟然可以杀人!?不想闹出太大的动静,秦笛一个纵身,抢到即将倒下的地猫身前,手臂一探,拖着地猫的脑袋把他轻轻的放回地面,随后探了探地猫的鼻息,已经没有任何动静,秦笛这才确定对方已经死去,

  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小瓷瓶,秦笛打开瓶盖,用小指甲挑出了一点粉末,然后挤开地猫的嘴巴,弹了一点进去。被弹了粉末进去的地猫的尸体,开始慢慢的萎缩,大约缩到原来的一半大笑之后,便开始融化,这个过程很快,不过片刻的功夫,就化成了一滩黄水。

  秦笛这才拍了拍手,微笑着望向黄水:“下辈子投胎一定要记住,有些人,是不能随便惹的!”

  将房子里的所有痕迹清除干净,秦笛这才想起来自己似乎忘了什么事。他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却怎么也想不起来。秦笛下意识的搓了搓左手的食中两指,他感觉到自己手里还捏着一件什么东西,展开一看,正是地猫带给他的“金剑杀令”。秦笛这时才想起来自己到底忘了什么了:他忘了问地猫自己要杀的目标是谁!

  “居然把这么关键的问题给忘了!我真是个笨蛋!”秦笛苦恼地揪了揪自己的前额。此时的他,和面对地猫时那个冷血、残忍的秦笛,简直就不像一个人。

  秦笛望了望地猫死去的地方,不禁再次摇头苦笑。在“亚马逊”养成的好习惯,凡是在他手中死去的对手,没有一个不被他毁尸灭迹的!地猫已经在他手里死的不能再死了,现在哪怕连一串DNA或是一枚体表细胞都找不到,更不要说什么记载目标各项指标的“羔羊文件”了!

  “大不了就是反出组织去,这他娘的‘幽影会’,老子早就不想呆了!这能力既然能让人产生幻象,干脆就叫‘幻能术’好了!”秦笛恨恨的念叨了两句,索性不再去想这个让自己烦心的问题。“船到桥头自然直,先去睡觉好了!”想到之后,秦笛便迈步向卧房走去。

  窗外的雨更大了,被强风裹挟着的的雨点,重重砸在玻璃窗上,发出噼里啪啦的爆响。

  



  这一夜,秦笛睡的并不安稳。他又开始做噩梦了,那个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席卷自己的噩梦,再次出现在秦笛梦中。

  每次,那个噩梦都是以同一个形式出现。一张苍白的面孔,被长长的黑发遮掩着,总是看不清他的样子,可是他却总是以最突然的方式,在最不应该出现的地方猛然出现。每次梦到这个人,秦笛就会从梦中惊醒。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做这个噩梦,噩梦中的那个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和自己又是什么关系。一切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一个迷。

  有时候,秦笛甚至会想,那个人是不是自己的亲人?可当自己记事起,就已经被“幽影会”收养了,哪里还有半点儿时的记忆?

  秦笛到洗手间洗漱的时候,已经是清晨了。下了一夜的雨终于停了,推开窗子,一股混合着泥土气息的清新空气,扑面而来,让人精神为之一爽。

  太阳出来了,清晨的太阳没有一点刺眼的味道。红彤彤的太阳刚刚爬上树梢,越过远处低矮的楼房,就像一枚圆的过分的鸭蛋黄。这样的太阳,是可爱的。

  秦笛傻傻的望着太阳出神,杀了传令使者,在组织里来说,是不可饶恕的重罪。就算他是魁首——“幽影会”名义首领的爱徒也不行!此时,摆在秦笛面前的,只有两条路:一条是主动向组织认罪,争取宽大处理。另一条就是反出组织,开始逃往生涯。

  “能不能两条都不选啊?”秦笛叹了口气,走回屋里,慵懒地靠在了沙发上。两条路他一条都不想选,可又不能不选。在秦笛内心深处,他是非常厌恶打打杀杀的,可是,为了生存,他又不得不打打杀杀。不管是留在组织,还是背叛组织,都要过着永无宁日的生活。背负着这样的十字架,实在太过沉重了!

  轻易谈什么背叛组织,就算是“幽影会”的三岁小孩都知道,这是多么愚蠢的行为。身为魁首的嫡传弟子,秦笛很清楚组织的实力有多庞大。纵然魁首更多的时候只是一种精神象征,可即便是这个精神象征都拥有很大的能量。

  经过一夜的思考,秦笛终于下定了决心:“如果留下来,肯定是死路一条!组织连抗令不遵都是赐死,何况是杀死传令使者这样的大罪?逃亡的话,虽然前路会很艰难,可至少还有一线生机!不管了,搏一搏吧!”

  决心一下,秦笛便轻松了不少,简单收拾了一下行礼,把房子里所有可以抹去的痕迹统统抹去,这才离开自己短暂停留的地方。

  离开房子之后,秦笛直奔机场。他早就已经想好了行程,香江这个地方“幽影会”的影响很大,只有返回内陆才有办法躲避“幽影会”的追杀。大夏内陆不同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在那里,黑帮连生存下来都很困难,更不要说为非作歹了。相应的,“幽影会”在那里的影响也很弱。

  三个小时之后,秦笛踏上了滨海的土地。走下旋梯的那一刻,秦笛心中一直紧绷着的那根弦,终于放松了。

  “幽影会”在内陆依然有势力,秦笛仍然不敢掉以轻心。但至少不必像在香江或是东夷那样,随时随地都要小心有人暗算。

  作为“幽影会”历史上第一个尚未正式出任务就开始逃亡的杀手,秦笛的账户上只有组织给的一百万港币启动经费。就这么点钱,还未必取的出来。秦笛很清楚,如果他不动这笔钱还好,组织上需要花费很大精力去寻找他的下落。若是他跑去取钱,无异于主动告诉“幽影会”那帮人他的位置!

  走出机场还没高兴多久,秦笛便开始为钱发起愁来。身上的大票子已经不多了,通共还有一万多元港币。这么点钱,安排衣食住行再怎么节省,也用不了太久。

  “先找套房子租了,然后找工作吧!”秦笛翻开地图,随手画了一个地方,点了点:“就这里好了!给房介打个电话!”

  地图上面的小广告和便民提示,给了秦笛极大的方便。找到公话,一个电话打过去,对方居然告诉他现在就可以带他去看房。当秦笛表示自己刚到虹桥机场的时候,对方甚至表示可以亲自来人接待。

  推掉了房介过分的热情,秦笛搭乘出租车来到位于淮海路的一处电梯公寓。早已等候在那里的一个中年妇女,迎着秦笛便走了过来:“秦先生是吧?我是新海房介的周洁!”

  薄有姿色的周洁对秦笛的第一印象很好。一身的书卷气,皮肤白皙,双目有神,一看就是个斯文人。这样的房客一般脾气较好,不具备攻击性,人又长得普通,不容易招蜂引蝶,自然也不会影响到房东休息,很适合介绍给那些希望租出单间的房东,或是喜欢合租的房客。

  秦笛笑着向周洁点了点头:“周姐你好!”

  简单的招呼之后,周洁带着秦笛进了公寓,乘坐电梯上了十三楼。

  十三,在西方不是一个很好的数字。基本上在国外长大的秦笛却没有这样的顾忌,甚至对于这种类似禁忌的东西,还有一种近乎偏执的特殊喜好。

  “叮咚……”周洁按下门铃不久,便有人将房门从里面打开。

  开门的一瞬,秦笛惯于保持冷静地心脏,居然不受控制的猛烈跳动起来。他看到了一个足以用极品来形容的女人!这是一个一眼望去无法立即看出年龄的女人,似乎是三十几岁的成熟模样,容颜却是那样的娇嫩,犹如二十许人。稍近一点,只觉其人手如柔荑,颜如舜华,肌若凝脂,气若幽兰,浑身上下洋溢着一种如梦似幻的美感。

  “如此极品的美女,怎么还需要出租单间?”带着疑惑,秦笛望向周洁。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已经极为少见了,何况是这般掉下个极品美女来?

  尽管秦笛什么都没说,周洁还是读懂了秦笛的眼神。她微微一笑,介绍道:“这位就是房东白兰香女士,秦先生的疑问,等下我会给您一个合理的解释!”

  “请!”面色恬静的白兰香神态极为从容的吐出来一个音节。没有一丝尴尬,没有一丝惊异,甚至连眼神都不曾改变过!

  刚刚从白兰香极品容貌的吸引中挣脱出来的秦笛,再次被震撼。那一把清脆,就如一股清冽的山泉,温柔的浇在秦笛的头上,让他的灵魂结结实实打了个机灵。就连埋藏在内心深处,对“幽影会”的忌惮,似乎也被洗涤一空。

  这个女人带给自己的惊奇太多,秦笛有一种强烈的不真实感。这种感觉就像是在梦中,尽管一切看起来都是无比的真实,可那种把握不住、不由自主的难过劲儿,最是容易让人担心这是一场梦!

  



  换上拖鞋,踩着绵软的羊毛地毯走进客厅,秦笛心中的疑惑更大了。毫无疑问,女主人的公寓,和房内的装饰是有相当差距的。就如同一座外墙残破的房子,内里居然金壁辉煌一样!巨大的落差,很难不让人心生疑惑。

  分别落座之后,周洁开始为秦笛解惑:“秦先生,请原谅我没有在楼下向您解释清楚。因为我第一眼看到您的时候,就断定您是非常符合白女士要求的房客!您知道,我们新海房介一向是以房主的意愿为第一优先考虑因素,所以……”

  秦笛笑着摇了摇头:“这些都是小问题,奔主题吧!”

  一直淡淡地听任周洁和秦笛交谈的白兰香,此时略带惊异地望了秦笛一眼。一般人听到这种话,不是以为可以一亲芳泽而沾沾自喜,便是因自卑过度的虚假高傲而拂袖离去。像秦笛这样言语直白而又意志坚定的人,可谓少之又少。

  觉得应当给予回应的白兰香,吐出黄鹂般的优美音符:“秦先生,我很欣赏您的直爽。我也不绕弯子,我有一对双胞胎女儿,刚满十六岁,上高中一年级。我老公早逝,这俩可怜的孩子缺少应有的父爱。事实上,我出租房子,只是为了给自己的女儿一些真正属于家的温暖。相较于传统的征婚方式,我更信任新海的眼光。”

  “不是吧?居然打着出租房子的幌子给孩子找爸爸?”秦笛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头脑发懵,接着才想起白兰香话中传来的信息“有了两个十六岁的女儿?”卖膏的!即便是“幽影会”想要用十大酷刑来吓唬秦笛,他也有自信淡然自若。可是听到这条信息,秦笛却有一种晕过去的冲动。

  “您的意思是这是一次变相的相亲?”缓过劲儿来的秦笛下意识的问道。目光落在白兰香绝美的面孔上,秦笛不由得咽了咽口水。当他的视线停在白兰香隆起的一对绵软上面,险些再也无法挪开。生过孩子的女人,的确不一样,还真不是普通的大啊!

  白兰香被秦笛这话羞红了耳根,这种问法未免太过直接了,给白兰香的感觉,就像是直接说:“我们今晚上床吧!”这样强烈的刺激,可不是她这种良家妇女能够接受的。于是,白兰香已经默默的给秦笛下了一个定义:披着羊皮的螃蟹,说话都不会拐弯!

  良好的教育背景和宽松的生活环境,是白兰香建立自信的基础。她很快稳住心神用清朗的声音道:“秦先生,我想您误会了!父爱是一种宽厚的情感,就像母爱一样,非常的博大。对于您来说,给予的同时,也是在收获。有句话是这么说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很希望您能慎重考虑!”

  秦笛不得不承认,白兰香的声音很有蛊惑力,简简单单的说辞,从她嘴里出来,简直就让人生不出反对的念头!这种近乎妖异的能力,几乎让秦笛误以为白兰香也和自己一样,有着某种特殊能力!

  同样是精神领域的发展方向,代表天生资质的能力者,可比自己这种代表后天修炼的术法者少见的多!秦笛忍不住想道。

  心中的疑窦几乎只存在了一瞬便消失了,秦笛没有感觉到来自白兰香的哪怕一丝威压!对,最重要的就是威压!这是小本子上提到过的,具备精神层面上的特殊能力,彼此接触的时候,会自然的相互产生威压,可白兰香身上没有那东西,自己也感觉不到一点精神上的振荡,她声音的感染力,或许只能用天生魅惑来形容了。

  秦笛靠在沙发上,笑着点头道:“白小姐,我不得不承认您很会说话!我差不多么被你说服了!只是我想知道,我获得您房子的居住资格,需要付出什么,你们如何验证?”

  白兰香眼睛一亮,望向秦笛的眼神益发的不同起来。和聪明人说话,总是比较省力,我喜欢!白兰香念头一转,绽开笑颜道:“秦先生,您很聪明。我也不多废话,租我的房子,不用给房租,但要闯过我设的三道难关。”

  “不要房租?居然还有这等好事?”秦笛心中一阵诧异,随后便一阵释然:拥有自己的电梯公寓,家中装饰豪华,如果还要依靠出租单间来混生活,未免也太掉价了。反正身上钱不多了,正好可以省下不少!想到后面,秦笛更是微微有些窃喜。

  “没问题,我答应了!”秦笛爽快的答道。

  周洁听到秦笛答应,面上露出一丝古怪的笑容,站起身对白兰香道:“兰妹子,我可先走了,你千万要爱惜点自己,不要太操劳了哦!”

  白兰香一下子便听出了周洁话中的调笑意味,心中一颤,脸上堆满红晕,连忙起身轻嗔道:“胡说什么呀!我送送你!”

  周洁连连摆手,嘴上依然轻笑连连:“不用!不用!我自己走就好,你可千万要招呼好客人!”

  坐在一旁的秦笛,听出一丝暧昧的味道,心中不由一荡:莫非……莫非是要测试我的性功能?想到这个,秦笛下身不由也微微起了反应,眼神更是情不自禁的跟着白兰香的臀部移动。那对浑圆饱满随着莲步轻移而左右摆动,带起阵阵波浪,勾人到了极点。尤其擦身而过的刹那,一抹幽香涌进秦笛鼻息,更是引得秦笛几乎瞬间昂扬。

  “安娜苏SUILOVE蝶恋?”秦笛下意识的默念出白兰香身上的香水品牌。“只有渴望爱恋的女人才会涂抹这种香水,看来这位房东当真是一个深闺怨妇……哦不,应该是久旷的寡妇!”秦笛脸上绽出一抹玩味的笑容。

  白兰香将周洁送至门外臻首探出房门,身子却留在房内,低声对周洁道:“一切按计划行事,一会儿你可千万别忘了让我女儿开门进来!”

  周洁促狭地挤了挤眼睛笑道:“我看这男人不错,脸蛋虽然文文弱弱的,身上的肌肉却挺结实,尤其是他的鼻子大而饱满,在床上一定很强。不如,你就假戏真做,和他成了好事吧!反正,你也苦了那么久!”

  白兰香闻言大羞,再也顾不得保持自己的仪态,探手便伸向周洁的软肉:“你个小浪货,说的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周洁笑着跑开了,闪身钻进电梯间,临走还不忘再留下一句:“过了这个村儿,可就没这个店儿了!”

  白兰香倚在门框上,身上有些绵软乏力。对自己的身材和容貌,白兰香还是很有信心的。出于女人的敏感,白兰香很清楚自己的身体对男人依然有着强大的吸引力。就连这个秦笛,刚刚都还盯着自己的胸部呢!不如真照着周姐说的,假戏真做?心中涌出这个大胆的想法,白兰香不由一阵脸红心跳:“呸!我这是怎么了?该不是想男人想疯了吧!”

  想起秦笛,白兰香差点惊叫出声。自己居然把房客丢在客厅里,自己一个人倚在门框上浮想联翩。若是这事传到公司里去,脸肯定要丢光了!

  秦笛的目光定在白兰香圆润挺翘的臀部,久久舍不得离开。随着白兰香探头的动作,臀部翘的尤其高耸。米色的居家长裤上,绷出内裤的痕迹。以秦笛锐利的目光,可以清楚的看出那只是一块窄窄小小的布片。

  “情趣内衣?”秦笛因为自己的这个想法而激动起来。偷窥居家少妇,居然让秦笛的心神有一种战栗的快感。

  下身鼓胀到几乎爆棚,秦笛只得调整了一下坐姿,两手相合,手腕分别盖在两条大腿跟上,如果不是近距离光看,一般不容易发现他的异常。

  近在咫尺的诱惑,是个男人都可能犯罪。若非“幽影会”的压力挥之不去,秦笛肯定自己会主动扑上去。可现在不行,只能压抑自己禽兽的内心,让自己尽量斯文一些。

  关掉房门,白兰香低着头转身,娉娉袅袅地走向秦笛。

  狠狠盯着白兰香的丰臀,秦笛的满脑子邪恶的想法,却不料对方出其不意的转身。变起仓促间,秦笛只能勉强维持镇定,微微对白兰香笑笑,迷惑对方的视线。

  



  白兰香也自一笑,她并没有发现秦笛的不妥。

  回到先前的位置,白兰香差不多也平复了情绪,想起先前的计划,她轻掩樱唇,娇呼了一声:“哎呀,你看我这记性!秦先生来了这么久,我还没拿什么饮料出来!秦先生,您稍等一下!”

  秦笛巴不得白兰香离开一会儿,若是被对方注意到自己的丑态,这房子肯定是没法租了。于是,连连点头道:“好!好!”

  白兰香移步厨房,取出两袋速溶咖啡泡好,放在托盘内,连同方糖、奶壶一起端了出来。

  秦笛目送白兰香离开,这才重重吐出一口浊气,想起身下还在僵硬,连忙深呼吸,尽力把思维方向转向那些枯燥无味的东西。

  “不好意思秦先生,我这里没什么好招待的,只能请您喝点咖啡了!”白兰香站在秦笛对面,弯腰将托盘缓缓放下。

  茶几位于两台沙发之间,个头很矮。白兰香俯身放置托盘的动作很慢,秦笛可以很轻易的从她弯下的腰身窥见胸前的乳沟,胸罩是浅蓝色的薄纱,兜着那对雪白丰满的玉乳很是诱人,最要命的是两粒殷红葡萄映入眼帘大半,虽不是赤裸相见,却比之更为刺激。

  乍泄的春光让秦笛好不容易略微疲软的家伙,再度龙精虎猛,昂扬之态比之先前更甚,连连吸了几口冷气,却按不住心中的骚动,秦笛不由得暗恼:要是依了老子的性子,现在非要把你给吃了不可,居然这样诱惑我!秦笛几乎已经可以肯定,白兰香是在主动勾引自己!

  兔子不吃窝边草,这女人根本动不得,偏偏又让我看了这么多不该看得东西,天呀!这可怎生了得!秦笛狂吸着冷气,尽力去想“幽影会”的威胁。

  白兰香放置咖啡的动作是精心设计的,她对自己的胸围很有自信,只不过这卖弄风骚到底不是良家少妇所为,白兰香心中依然有如鼓敲。

  将托盘内的咖啡、方糖、奶壶一一放置几上,白兰香偷眼撇到秦笛正目不斜视的望着自己胸前。

  “呀!他在看我那里!羞死人了!”白兰香身子不由得发软,手指也有些轻颤,险些把奶壶掀翻。

  白兰香做这一切完全是为了测试房客的心性,她们家中只有母女三人,若是招上一个色中恶鬼不啻于引狼入室,在周洁的建议下,白兰香才设下了这个测试,迄今为止,秦笛还是享受这番待遇的第一人,所以,白兰香的动作才会这般生疏。

  秦笛盯了片刻,强自克制住心中奔勃的欲望,扭头转向一旁:不行了!再看下去非得出事不可,实在不行就另外找地方算了!

  自忖时间差不多够了,依然不见秦笛动作,白兰香再度偷眼望去,却见秦笛已经把眼转到一旁,不敢再看自己,“这男人倒也正派!”白兰香安下心来,三两下弄好一切,坐回秦笛对面,不知为什么,白兰香心中隐隐有丝失落:难道我的魅力已经大不如前了?

  “咳!秦先生!”白兰香唤起秦笛的注意,轻声道:“我的两位女儿都在上高中,课业上可能需要人辅导一下,尤其是英吉语方面!不知道秦先生这方面有没有问题?”

  秦笛脑中正在想着是不是该给新海房介那边打电话的事,听到白兰香的问话,这才醒转道:“英吉语方面没问题,白小姐出题好了!”

  语言方面秦笛确实有足够的自信,“幽影会”为了训练他们这批顶尖杀手,可谓殚精竭虑,狠下血本,单是语言一项,便要求掌握五种以上。

  白兰香看到秦笛一脸的不在乎,不由得微微扬了扬眉,当下便用英吉语问道:“好!既然如此,这第一关就是考英吉语,我用英吉语问,你用英吉语答。秦先生,您是从事什么工作的?”

  秦笛顺口也用英吉语回答道:“我是一个香水调培师,刚刚从国外回来,准备在国内发展。短期内可能会找一家香水销售公司上班,以后有机会再做自己的香水公司。”

  白兰香惊讶不已:“香水调培师?”惊讶于秦笛的职业,白兰香更惊异的是秦笛居然一口地道的牛津英吉语,抑扬顿挫之处居然有几分贵族气质。

  秦笛笑着微微颔首:“做这个行业的女生会比较多一点,我一个大男人做这一行,倒让白小姐见笑了!”

  香水调培师并不是秦笛顺口胡诌的职业,秦笛在杀手训练营里调毒固然是一把好手,调香也是他的兴趣所在,在调毒的时候,本身就需要使用各种香料调剂,用来压制某些动物毒液的腥味,一来二去,秦笛对调香也生出来浓厚的兴趣,甚至专门研究了高卢国香水发展史,乃至各大香水公司的知名香水品牌。

  恰好白兰香也对香水极感兴趣,一来二去两人就用英吉语聊开了。越聊白兰香心中越是惊讶,从秦笛嘴中蹦出来的许多专有名词,她竟是听也未曾听过。

  “嘻嘻……啊哟……好妹妹,你不要闹了啦!”一串银铃儿似的笑声,伴随着开门声同时响起。接着,便是两道青春亮丽的倩影一前一后闪了进来。

  “不好意思秦先生!是我女儿回来了!”白兰香从沙发上起身,微微松了口气,她一个人和秦笛相处,心中总是有几分紧张,抬表一看,竟是比约定时间足足晚了十五分钟!白兰香心中不由得暗自后怕:幸好这秦先生是位正人君子!十五分钟的时间,只怕该发生的都发生了!这两个小丫头,回头看我怎么治你们!

  “没关系!没关系!”秦笛口中答着,也跟着站了起来,只是往房门处一望,便再也收不回目光。

  一对水灵灵的玉人儿,并肩走了过来。一般的马尾辫,一般的白底兰纹水手服,一般的晶莹大眼,一般的青春美貌。偏偏这对孪生姐妹花一般无二的漂亮脸蛋,却散发出截然不同的两种气质,一个温柔婉约,一个妩媚动人。

  秦笛暗自吸了口气,心道:这家子前世也不知道修了多少阴德,怎么这万般灵秀都集中到这母女三人身上来了?南美、香江两地美女我也算见了不少,却几乎没有一人能和这母女三人相提并论。莫非……美女都在内陆?

  白兰香眼睛从秦笛脸上扫过,脸上微露笑意:“秦先生,这两个就是我的女儿。一个名叫俞雪儿,一个名叫俞霜儿。雪儿、霜儿,这位是秦笛秦叔叔,以后就是咱们的邻居了!”

  白兰香设定的三关分别就是美人关、英文关和金钱关,先前那般诱惑便是为了试探秦笛,只是许多话却不好当面说出口,英文关自不用说,秦笛那溜溜的牛津英吉语比自己强过太多,最难得的是他还通晓各类香水知识,还是一位香水调培师!几经考量,白兰香对秦笛十分满意,心中早就中意了这位房客,乘着给女儿介绍的机会,干脆顺口把秦笛的身份给坐实了。

  那妩媚动人的女孩儿一听母亲的话,顿时不干了:“哼!他顶多大我们三四岁,凭什么让我们喊他叔叔?喊哥哥还差不多!”

  温柔婉约的女孩儿虽未说话,眼神却和妩媚动人的那位差不了多少。

  两个女孩早就得了周洁的通报,知道家里来了个帅哥,故意比既定的时间晚出现了足足十分钟,原本是打定主意看看两人是不是能擦出什么火花,却不料两人却是端端正正的坐着。

  再一定神打量那男人,正见到白白净净,却又略显文弱的一张面孔。这种样貌普通,却又没什么男子气概的平凡男人,大街上随处可见,除了年轻,他简直一无所有!两个女孩彼此对视了一眼,均感很是有些失望。

  白兰香好气又好笑的瞪了妩媚动人的女孩一眼:“霜丫头,就你话多!你愿意叫他秦哥哥就叫秦哥哥好了!”

  俞霜儿嘻嘻一笑,眼珠儿咕噜噜一转道:“妈妈,不如,你也跟着我们叫情哥哥好了!”

  



  白兰香美艳绝伦的脸蛋顿时红了个通透,惊讶于女儿的大胆,居然故意已经念错发音,把“秦”喊成“情”,以致于忘记了愤怒,只是呆呆的看着嬉皮笑脸望着自己的俞霜儿,说不出话来。

  “霜儿,你要死啦!”温柔可人的俞雪儿轻轻敲了妹妹一下,她很为这个大胆的妹妹担心,万一惹到老妈发飙,那可不是好玩的。

  秦笛整个人干脆傻了,心思一片混乱:内陆什么时候这么开放了?十六岁的小女孩,居然这么跟妈妈说话,最扯的是妈妈居然完全没有责骂得意思。

  好半晌才反应过来的白兰香浑然忘了秦笛在场,一把拉过俞霜儿,扑腾一声坐在沙发上,撩起小姑娘的短裙,露出白色窄小的小熊图案内裤,抡起手掌就是啪啪几下。

  秦笛的视线迅速被白兰香的动作吸引住了,牢牢钉在那浑圆挺翘的小屁股上,再也挪不动分毫,那青春雪白的臀肉分作两边,靠右的一边被狠狠打了几下,映出条条红色印记,红色与白色相交,配合蓝色掀上去的水手服与小熊图案白色小内裤,天真可爱的小女被成熟美艳的妇人调教,呜嗷嗷……秦笛觉得自己简直就有狼化的趋势。

  强烈到极点的诱惑,是个男人就无法抗拒。秦笛觉得今天简直就是自己小弟弟的受难日,好不容易安抚下去没多久,今天又开始了第三次奋起。

  “啊……”俞雪儿一声娇呼刚刚喊出,便连忙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小姑娘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属于男人的昂扬凶器。那东西虽被西裤遮盖,却依然顶出老大一个蒙古包。

  秦笛听到俞雪儿的娇呼声,回头望了面红耳赤的小姑娘一眼,便知道坏事,更让他觉得难堪的是,对方居然一点收回视线的意思都没有,一直死死的盯着自己那儿,反倒让秦笛心中生出强烈的不安起来。

  急忙闪到沙发后面躲避俞雪儿的目光,秦笛这才轻咳了一声道:“白小姐,请问洗手间在哪儿?”

  还在教训女儿的白兰香身子一僵,这才想起家中还有客人,事已至此,掩饰也没了必要,指了指浴室方向,便连忙拉下了俞霜儿被掀起的裙摆,想到自己居然在一个外人面前,表现出粗暴的一面,而且还把女儿从未给外人见过的小屁股露给那人看,白兰香心中居然生出一丝异样的兴奋来。

  “呜呜……呜呜呜……”俞霜儿适时的痛哭出声,听得白兰香心中更是难受。

  秦笛再也呆不下去,匆匆躲进了浴室。

  合上浴室房门,转过身来的秦笛在地定在当场,正对着他的,是散落在洗衣机上的一些胸罩、内裤、丝袜之类的贴身玩意儿,也不知道洗还是没洗,放在那里很是显眼,几经诱惑的秦笛再也控制不了自己,情不自禁的把手伸了过去,拿起那条诱人的小内裤。

  透明柔软的粉红色刺绣薄纱,入手光滑细腻,散发出一股女人特有的香气,欲火旺盛的秦笛如何还能受的了这种感官上的刺激,秦笛呼吸沉重的解开腰带,释放出那团不文,一手拿着薄纱内裤裹向了胯间。

  白兰香等到秦笛进了浴室,忽然想起自己今早换下的内衣还没有洗,丢在了洗衣机上,也不知道那人会不会看到,一想到这件事,白兰香也顾不得惩罚俞霜儿,把俞霜儿丢到一边,坐立不安的望向浴室。

  一时口快的俞霜儿说出那话便后悔了,若是这秦笛和自己一家人熟悉了还好,可今天才第一次见,自己便开了妈妈那么大的玩笑,似妈妈这般面皮儿极薄的人儿,肯定会羞死。

  白兰香动手打了俞霜儿屁股几下,小女孩心中的不安反倒没了,虽然自己的妈妈很少打自己,可只要打了,心中纵有万丈怒火也会立即消散,甚至会反过来哄自己开心,可俞霜儿到底是个要脸面的女孩子,想到自己的小屁股有可能暴露在一个陌生大男人的眼皮底下,也是羞不可抑,半真半假的便哭了起来。

  这时被妈妈掀到一边,俞霜儿便觉得有些不对,往时妈妈多半会哄自己开心,纵然不哄,动作也该轻柔一些,怎么今天会这般生硬?

  俞霜儿半掩着脸,透过指缝儿偷偷瞄向白兰香,却看到妈妈神色忸怩的望着浴室,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俞雪儿也如妹妹一般,发现了白兰香的怪异举止,坐到妹妹身边,低声和俞霜儿交流起来。

  “妹妹,妈妈今天是怎么了,怎么怪怪的?”俞雪儿趴在俞霜儿肩上。

  “谁知道!人家还在哭唉,你们两个怎么都不安慰人家一下?”俞霜儿放下双手,脸上却不见泪痕,倒是有几分羞红之色尚未全部褪去。

  “唭!谁不知道你是装的,会被你骗到才有鬼!”俞雪儿面露哂笑。

  “哼!你和老妈一样,一点都不心痛人家!”俞霜儿愤愤地瞪了姐姐一眼。

  “好啦!好啦!乖!雪儿,你说……妈妈是不是动春心了?你看她表情好奇怪哦!”俞雪儿偷偷望着白兰香,编排着自己的妈妈。

  俞霜儿故作老成地抚摸着光滑的下巴:“嗯……我看这事八成有猫腻!要不……咱们干脆撮合他们两个!”

  俞雪儿眼睛一亮,两个小脑袋并在一起,嘀嘀咕咕商量了起来。

  泄出来欲火,秦笛只觉浑身舒畅,可惜不是自己一个人住,不能完全尽兴,在把小内裤放回去的时候,秦笛赫然发现上面居然溅了一点不该有的东西。

  秦笛的色胆似乎也随着喷出去的东西一起没了,来回走了几圈才想到一个办法,把那滑手的小内裤和胸罩、丝袜堆在一起,全都丢进了洗衣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出什么纰漏的。做好这一切,秦笛按下来马桶上的水阀,施施然推门出来。

  听到水流声,白兰香慌忙收回自己的目光,正襟危坐。却被自己一双儿女看在眼里,发出一串咯咯娇笑。

  白兰香回头瞪了两个宝贝女儿一眼,自己却绷不住也笑了起来。女人心道:就算被他看到又怎样?反正我都决定,要他当我们的房客了,以后说不定会经常被他看到!如此一想,白兰香古井无波的心中径自生出来一丝绮念。

  秦笛回到沙发上坐定,却见到一对完全一样的美丽面孔,连同白兰香那美艳之极的脸蛋一起望着自己,秦笛轻咳了一声道:“白小姐,是不是还要继续出题?”

  白兰香脸上再红,轻声道:“不用了,秦先生!我已经决定了,我的房子租给你来,以后咱们就是邻居里,以后还请你多多关照!还有,以后不要那么生疏,喊我什么白小姐,你直接喊我白姐或是香姐也就是了!”

  “噢!噢!噢!”美丽的双胞胎姐妹击掌相庆,一左一右挤在秦笛沙发上,把他围在中间,叽叽喳喳的问着自己感兴趣的问题。

  (本书在说频打榜,如果有说频票票的朋友,可以给老抱投上两票,送上点评价,谢谢!)



  清晨,六点钟,窗外还是一片乌黑的时候,秦笛便从床上爬了起来。长久以来形成的习惯,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改掉的,秦笛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改掉它。

  洗漱完毕的秦笛下楼沿着小区周围晨跑,然后在小操场打了一趟少林长拳,出了一身大汗的秦笛再回去的时候买了一份《招聘专刊》和四份早餐。

  轻轻扭开房门,秦笛生怕把熟睡中的母女三人吵醒。经过昨天的熟悉,秦笛有些喜欢那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儿了,对于她们的母亲,秦笛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秦笛把早点放在厨房的餐桌上,摊开报纸,一面吃着油条,一面查阅着有用的消息。

  滨海是个国际大都市,处在改革的前沿,又是全国的经济、金融中心。工作岗位比其他地方很多,竞争也一样。

  秦笛已经决定要去香水公司,无关的信息一律排除,一目十行的跳过。翻遍了十几页的报纸,秦笛却只找到三家化妆品类的公司,香水公司却只有一家,还是家销售公司。也就是说,秦笛的调培技巧是指望不上了,只能靠自己的香水知识来混饭吃。

  “先去看看好了!现在最重要的是在滨海站住脚!”秦笛知道自己最大的本事是杀人,最优秀的技能是炼毒,可这些东西很难在普通人的社会里换钱用。

  喝完最后一口豆浆,秦笛回房换好衣服,照了下镜子:“精神状态不错!”秦笛自我肯定了一番,便关掉房门,来到浴室门口准备上个厕所。

  轻轻推开门,秦笛便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一条水线从芳草萋萋的地方弹射出来,白花花的两瓣几乎耀花了秦笛的双眼。披散着头发的女人茫然的抬起头,却看到面红耳赤的秦笛直愣愣的站在那里。

  秦笛分不清那张睁着迷离睡眼的漂亮脸蛋是俞雪儿还是俞霜儿,却清楚自己看了不该看得东西,慌忙关上门。

  “啊……”一声几乎刺破天花板的尖叫,在秦笛关上浴室木门的刹那响起。

  秦笛退到客厅,愣在那里,走也不是,留也不是,又想到自己住到白兰香家不过一日,就闹出这么大的尴尬,心中更觉难以面对白兰香。

  “大清早的叫什么呀,吵死人了!”白兰香迷瞪瞪拉开卧室房门,穿着一件薄纱睡衣,紫色蕾丝丁字内裤本就极吸引人,偏是白晃晃的上身竟是真空!

  “死霜儿,还不到起床时间,你闹什么闹!”被搅扰了好梦的俞雪儿像一头母狮般,披散着头发就冲了出来。

  秦笛再和这对母女相见,当场石化,呆呆的望着白兰香,再也作不出任何表情。

  “啊……”

  “啊……”

  又是两声尖叫分别从白兰香和俞雪儿的口中爆出,白兰香叫的是自己的身子被秦笛看光,俞雪儿叫的却是自己粗暴的一面暴露在秦笛面前。

  “砰!”

  “砰!”

  两声大力的摔门声惊了秦笛一个机灵,留下去也是尴尬,秦笛厕所也不去上了,惶急的逃离这令人尴尬的源泉。

  出了家门老远,秦笛才算回过神来,苦笑了笑摇头自语:“这叫什么事儿啊!”

  对付女人并不是秦笛的强项,所以他一直认为自己不适合作杀手,也作不成一个真正的杀手!杀手是冷血并残忍的,可以狠下心来对付一切目标,可秦笛不行,他不忍心对付女人,除非那个女人实在无可救药。

  “大不了搬家!”秦笛恶狠狠的对着天空挥了挥拳头,只是这话里却又几许的无奈。

  在杀手训练营的时候,秦笛可以由着自己的性子,喜怒随心,看谁不顺眼,杀了就是,只要不惹到教官,就算翻出天去也没人管,可一回到现实社会,秦笛发现很多东西行不通了,自己的性子必须要改一改。

  丽兰香水营销总公司位于汉口路的天力大厦十八层,占了这一层的一半,另一半这被一家内衣销售公司给占了。

  秦笛照着报纸上的地址,来到丽兰公司,刚出电梯门口,就险些撞到人,再一打量,队伍已经从公司门口排到了电梯门口,秦笛穿过人群,往前走没几步便停了下来,他发现情况有些不太对头,整条队伍居然是清一色的女生,没有一位男性同胞。

  见到有男人探头探脑,一众女将纷纷把目光对准秦笛,说不出里面掺杂了些什么。

  秦笛有些明白为什么队伍会是清一色的女生了,再有勇气的男人,被这么多女人同时看着,也是会招架不住的,这会儿,秦笛也有些想打退堂鼓了。

  “这位先生,你是来应征的么?”一位戴着眼镜的女孩走到秦笛身边,手里拿着一叠报表。

  秦笛望了女孩一眼,很清秀文静的样子,胸牌上印着两个字:柳莺。硬着头皮点点头,秦笛倒是有心说不的,可被这么多女人这么看着,若是当真说不,他会一辈子看不起自己的,更何况,就这么灰溜溜的走了,自己心里也不会甘心!

  “真好!我们公司想招聘两位男士呢,可惜一直都没有男生来应聘!”女孩高兴极了,清秀的脸上泛起兴奋的红晕。

  秦笛吞了口口水,有些口齿不清的道:“小……小姐,你们公司现在……是不是一位男士都没有?”透过丽兰公司的玻璃门,秦笛打量了一番,却没有看到一个男人的身影,结合柳莺的话,秦笛心中不禁生出一丝不安。

  秦笛从来不曾胆怯过,就算是在南美丛林里,独自面对最可怕的毒物时,也不曾害怕过,可现在,居然有一种逃跑的冲动。

  柳莺举起报表遮住自己的下巴,眼角露出几道细纹:“等你加入我们公司,你就知道了!别多说了,快点填表吧!”柳莺随手从报表中抽出来一张,交到秦笛的手里。

  “给你笔,赶快填了交给我!”柳莺催促着秦笛。

  “柳姐姐,你好偏心哦!”

  “就是!种族歧视哦!”

  “嘻嘻,长得斯文就是有优势哦!柳姐姐多半是被勾出了博大的母爱胸怀!”

  排的比较靠前的几个女生,打趣起柳莺来。

  柳莺清秀的脸蛋变成了一片红布,扬着小拳头:“你们几个好调皮!小心我让你们多等半个小时!”

  那几个女生却嘻嘻哈哈闹成一片,显然没有把柳莺的威胁当回事。

  “柳莺姐姐最好了,才不会那么做那!”

  “柳莺姐姐是刀子嘴,豆腐心,不会那么残忍的!”

  还有一个女生更夸张,楚楚可怜的望着柳莺:“哦,亲爱的!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有了新欢,就忘了我这旧爱!”

  秦笛填写资料的动作明显僵在了那里,整个人仿佛和墙壁连成了一块,他怎么都想象不到,一群女人围在一起的时候,居然可以这么疯狂,这还是光天化日之下,若是晚上……秦笛忽然后悔来这里找工作了,若是当真正这个公司上班,若是晚上大家集体加班……秦笛不敢深入的想下去了。

  “写……写好了……没有?”柳莺颤抖着勉强把话说完,强忍住心中的羞意没有落荒而逃,可当秦笛傻傻的把个人简历交到她手上的时候,薄面皮的女孩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羞急,匆匆跑回公司内。

  



  被一群女人指指点点,然后听到一点点轻声细语汇聚成菜市场般的噪杂,是一件非常让人痛苦的事情,这并不容易享受到的待遇,今天却被秦笛不幸遇到了。

  若非秦笛受过专业的训练,不会轻易被影响情绪,只怕现在都要暴走了,都说一个女人是两百只鸭子,一群数量超过三十人的女人聚集在一起,威力可想而知,同理可以推测,秦笛的神经有多么坚韧。

  秦笛不停地深呼吸,强制克制自己的暴虐欲望:“妈的,八卦的女人果然是恐怖的人型凶器,我真怀疑自己跑这里来找工作,是不是一个错误的决定!神啊,如果再不来人让这些女人闭嘴,我就放弃这份工作!”

  坐立不安的秦笛看到羞走的柳莺去而复返,尚未来到身前边道:“秦先生,我们经理有请!”

  秦笛顾不得问原因,现在柳莺送给他这么一个光明正大的离开理由,他简直想把柳莺抱起来亲一口。

  “谢谢你,柳小姐!”秦笛激动的握住了柳莺的手,用力甩了两下。

  柳莺却会错了意,粉嫩的脸蛋再次挂上红晕,像是被烫着一样用力抽回自己的小手,转身便走。

  人群的起哄声很快便被秦笛抛到了脑后,应聘者的整体素质还是很不错的,尽管有人望向秦笛的目光充满了嫉妒,却没有因此而变成泼妇,求职者本就是弱势一方,在用人单位闹事如果不是别有用心,便是打定主意不想在那里做,否则不易于自掘坟墓。

  柳莺把秦笛带到了一间办公室门前,交代了几句注意事项,便匆匆离开了。女孩的脸蛋很嫩,在秦笛面前又接连失态,于是便不好意思多和秦笛相处。

  轻轻敲了两下门的秦笛得到了允许,进入办公室便看到一男两女三位身着制服的考官并排坐在一溜长桌后面,制服的色泽都和柳莺的相同,相当合身的剪裁,大约都是量身定做的。

  三人之中最能吸引秦笛目光的,便是坐在中间的女性,她有着不输白兰香,甚至更胜一筹的容貌,琼鼻有如悬胆,樱唇殷殷一点,秋水双瞳波光潋滟充满了摄人的魅力,只可惜神情冷漠,简直就像一座万年不化的冰山。

  在秦笛打量考官的同时,三名考官用审视的目光上上下下把秦笛打量了个遍。

  坐在中间的冰山美女感觉到秦笛肆无忌惮打量自己的目光,微微皱起了眉头,心中升起来强烈的不满,仿佛是要反击似的,冰山美女恶狠狠的瞪了秦笛一眼,一瞪之下才发现,事情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样,这个无礼的男人望向自己的目光里没有任何色情的意味,仅仅只是单纯的欣赏,那种欣赏,更像欣赏一件艺术品,而不是一个美女,冰山美女心中的反感不见了,却又生出来一丝莫名的愤怒。

  “难道我不是美女么?难道我不够性感么?这个该死的混蛋居然对我一点‘性趣’都没有!”

  若是秦笛知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