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外史同人之我是朱七七
作者:花落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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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朱家有女渐长成(江南卷)
第一章 坠崖 第二章 替死鬼 第三章 诡异的托生 第四章 伤怀
第五章 诀别 第六章 异世界 第七章 家人(上) 第八章 家人(下)
第九章 无奈的婴儿生活 第十章 取名 第十一章 满月(上) 第十二章 满月(下)
第十三章 原来我真是朱七七 第十四章 老尼 第十五章 远大规划的开始 第十六章 还愿
第十七章 拜师 第十八章 习艺 第十九章 西湖 第二十章 水烟
第二十一章 花蕊仙 第二十二章 援手 第二十三章 收留 第二十四章 攻心
第二十五章 思量 第二十六章 开心坊 第二十七章 护卫队(上) 第二十八章 护卫队(下)
第二十九章 教训 第三十章 书儿 第三十一章 楚狂人 第三十二章 干爹
第三十三章 花茶 第三十四章 筹备 第三十五章 江氏兄弟(上) 第三十六章 江氏兄弟(下)
第三十七章 收服 第三十八章 阴谋开始了 第三十九章 辟谣 第四十章 纷争四起
第四十一章 重逢 第四十二章 醉酒 第四十三章 悲剧重演 第四十四章 心结
第四十五章 抽丝剥茧 第四十六章 议定 第四十七章 风雪夜来客 第四十八章 不败神剑
第四十九章 授剑 第五十章 七世堂 第五十一章 出行 第五十二章 孤岛
第五十三章 救人 第五十四章 你就是沈浪? 第五十五章 是缘是命? 第五十六章 变故
第五十七章 如梦散 第五十八章 审讯 第五十九章 买砚 第六十章 王怜花也出现了
第六十一章 五哥归来 第六十二章 送上门来 第六十三章 开胃菜 第六十四章 免费试用
第六十五章 婚礼 第六十六章 变故
第二部 欲静不止波涛生(中原卷)
番外篇
书友们的长评或番外区
关于《武林外史》的转贴卷



  为了响应女频的号召,今天刚以《白狐》的歌词为蓝本,写了篇几千字的小说《白狐之恋》,大大们可以到我的“作者专栏”里看!有多余的票票就给一点啊!呵呵,第一次写美文,不知道大大们有什么看法啊?多多提意见哪!

  ————偶要晕倒了,下面这个从百度里搜来的歌词居然不是原版,结果离题一千里了!汗哪——现在姑且随便看看吧!不要当真了!——大乌龙啊

  现提供大概歌词如下:

  我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狐

  千年修行 千年孤独

  夜深人静时 可有人听见我在哭

  灯火阑珊处 可有人看见我跳舞

  我是一只等待千年的狐

  千年等待 千年孤独

  滚滚红尘里 谁又种下了爱的蛊

  茫茫人海中 谁又喝下了爱的毒

  我爱你时 你正一贫如洗寒窗苦读

  离开你时 你正金榜题名洞房花烛

  能不能为你再跳一支舞

  我是你千百年前放生的白狐

  你看衣袂飘飘 衣袂飘飘

  海誓山盟都化做虚无

  能不能为你再跳一支舞

  只为你临别时的那一次回顾

  你看衣袂飘飘 衣袂飘飘

  天长地久都化做虚无

  



  今天有很多大大已经发现在阅读目录里,已增添了VIP章节的阅读栏——呵呵,没错,浮尘的朱七七终于上架啦!(极度的激动和兴奋中——)

  怎么说呢,浮尘也知道书一上架,难免会有很多一直跟文的非VIP会员的大大们要伤心、会失落——毕竟以后看书就要收费了说,而公众版的解禁又不会那么快。所以,你们如果有怨、有恨,甚至立即就退架从此不再回头,浮尘都能理解,因为浮尘也是个读者,想当初(包括现在),浮尘也是天天在等自己喜欢的书早早更新,一日没看到更新,就会失落,心情就会不好,忍不住要小小地去催一下文、发表一下感言——

  可是,亲们,浮尘还是作者呀!说真的,没有写过长篇小说的人,都很难体会作者的难处和艰辛,毕竟这世上出口成章、思绪如潮、日更一万以上的天才少(那些都已经成神了),大多的作者都是靠着热情、毅力、以及更多的勤奋坚持下来的。

  当然,中间绝对少不了大大们的支持和鼓励。在此,浮尘先向所有的作者致敬,尤其是一直保持着平稳更新速度的作者们——你们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同时,浮尘还要向每个看文的大大们表示真心的感谢,没有你们的一路陪伴,浮尘不会走到今天!你们的鼓励一直都刻在我的心里,一生,都无法抹去。

  可以这么说,签约上架是每一个作者的梦想,因为这不仅代表了会有物质的回报,更是对你写作的一种肯定、支持和动力。坦白的说,浮尘因为写的是女主,又是武侠类的同人小说,这三点几乎已经把起点最冷之文的特点,都集中在一起了,因此签约上架,对我来说简直就是一个几乎可以绝望的梦想——浮尘很老实地交代,那段时间浮尘几乎想过要放弃这个圆梦的同人故事——

  幸好,最终还是决定不放弃!幸好,还是坚持下来了!

  否则浮尘也等不来春节后那个天大的惊喜,在此,我要万分地感谢我的编辑“龙子大人”(鞠躬、鞠躬中——),没有她,浮尘这只菜鸟,也许会在坚持一小段时间后,就被淹没在浩瀚的起点书海里,从此畏惧写作一途,乖乖地只当个看客,而大大们等的后文也许从此遥遥无期!

  《武林外史同人之我是朱七七》这本书是从2006年12月11日正式开始上传的,到如今已近四个月了。在这四个月里,浮尘白天上班,晚上构思码字,除了春节期间和中间的一次请假外,从来没有隔过两天还不更新的,一直跟文的大大们可以做证。

  写文已占据了浮尘的所有业余时间,更让我改变了以往十点左右就睡觉的习惯,开始向夜猫子和熊猫(每天的熊猫眼)转型,无形中,本来已经很狭窄的生活圈子就更加狭窄了——这中间,为了写作,浮尘自认已经付出了很多,视力下降,从非近视变成微近视就是其中一个代价——呜呜——偶本来还算明亮的双眼哦——

  呵呵,开个玩笑啊!有了你们的支持,所有的代价都是值得付出的!浮尘能坚持下来,是因为梦想,而支撑梦想的,却是各位亲亲、各位大大!浮尘忠心的希望,你们能继续陪伴着我走下去。不是VIP会员的大大们,也请你们保留在书架上,因为浮尘将会不定期地推出一些番外,来尽量地弥补大家。

  今晚九点前,浮尘会更新最后一章公众版,以回报亲亲大大们!明日再开始上传VIP章节!由于浮尘的休息时间少(一个月才两天休息,没有单休更没有双休,也无节假日,这点请大大门不要怀疑,因为事实确是如此!),因此进VIP后无法保证每日更新,但是“三日两更”应该还是做的到的,请多多谅解啊!

  再此感谢各位大大、龙子大人、还有一直鼓励我、支持我的各位同仁们!希望你们以后能给我更多的支持、更多的指点、更多的建议!

  深深的鞠躬中——

  



  经常发现有新的书友发了书评之后,反应找不到“七七”这两个字了,浮尘在此解释一下:“七七”的中文字书评区会被起点的系统自动屏蔽掉(先暴汗一个,浮尘也不知道原因,不过肯定不是浮尘的人品问题——呵呵,开个玩笑啊!),以后各位在书评区里提到“七七”时,可以用数字“77”代替,特此申明啊!

  另外,浮尘也在此顺便解释一下:有很多注册书友只看藏书架中的更新提示,以为浮尘已停更很久,追问浮尘什么时候更新?——呵呵——其实停更的只是公众版的章节,VIP的章节浮尘一直有在更新的呀:基本上是日更(偶尔有例外,汗),大大们点进去看一下书的目录就知道了。

  还有,再次感谢新老书友的支持!浮尘想说的是:你们的支持和鼓励才是浮尘最大更新动力!浮尘每次看到你们的支持(尤其是很多一直在关注着浮尘经常在发书评的朋友们),就觉得激情澎湃,就是有再大的委屈,仿佛也可以忽略不计了。

  因是初次写作,文中确实有很多不足和生涩之处,大家提的意见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也会努力的去改正的——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宽容和包涵!在浮尘的心中,你们才是世界上最好的读者!

  鞠躬——



  今天浮尘偶尔翻了几章自己的文,发现里面的错别字——汗——实在不少,虽说网络文学难免会出现这类的情况,可自己真看见了那些幼稚的错误,不由地还是出了一身冷汗,想起大大们一直以来的包容和体谅,浮尘更觉得愧疚——红脸中——

  为了提高本文的质量,也为了后来的大大们能更顺畅地阅读本文,浮尘在此请求大大们帮浮尘来纠正这些错别字,具体的大大们可以去书评里跟贴(已置顶),浮尘无以回报,只能以加精和更加努力的码好文来感谢大家!

  希望大家能踊跃地支持浮尘,帮助浮尘,谢谢!

  另外,因为讨论区中的书评刷新的比较快,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书友们对本文的不同看法,浮尘将单独建立一个书评综合的外卷,收集一部分的书评,供大家交流,由于浮尘的时间也是有限,不能一一地将所有优秀的评论都放上来,还希望热情的书友们多多见谅!

  



  父亲离开的时候,正是霜叶满天、艳红似火的季节,他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噩耗传到家的第二天黄昏,昏厥的母亲才从苏醒过来。母亲平静地、一如既往地亲手为我做好可口的饭菜,就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间里不见任何人,等我再见到她时,她已不会再慈爱地、温柔地叫我一声“岳儿”,留给我的,是一封长长的信。

  五天之后,我捧着母亲的骨灰启程赶往衡山,依照母亲的遗愿让她陪伴在父亲的身旁。

  回雁峰上飘扬的白雪,很快地就掩盖了父亲母亲的坟头,我跪在雪中立誓:我沈浪一定会继承父亲的遗愿,找出阴谋背后的真凶并诛灭他,以此来洗清父亲的愧疚,让父亲及所有葬身在回雁峰的前辈们得以安息。

  一个月后,我散尽家中奴仆,并将全部家资都托忠信之人送至仁义山庄,以资助他们悬赏花红、制裁恶人,我相信,这也是父亲的遗愿。从此,我正式改名为沈浪,开始浪迹天涯,踏上寻凶之路。

  带着母亲临终前写的信,我独自跋涉千里,终于找到了隐居已久的太师父,我请求太师父授艺与我,好让我完成父亲的遗志,弥补父亲的过错。

  太师父留下了我,长叹着出门而去,一去就是半月,回来时身边多了好几位太师父,他们商议了许久,才把我叫到跟前,慎重地以对待大人的态度道:

  “有关衡山的事,我们大体已清楚了,你的对手,实在可称是千百年来第一个拥有绝顶智慧的大奸大恶之徒。你若真想继承你父亲的遗志,找出真凶罪魁,为死去的英灵们讨回个公道,还武林一个太平,那么,除了我们每人所教给你的技艺,还有几样本事,你一定也要学!第一是喝酒,第二是赌博,第三饮食,还有更重要的是,你必须要了解女人,各种各样的女人,尤其是漂亮的女人。这几样本事你不仅要会,而且一定要精,一定要让别人觉得你就是这方面的专家、这方面的高手。你不要问我们为什么要学这些,我们只能告诉你,这些都是你将来寻找真凶、纵横江湖的武器,这些武器看似和你的大任无关,但很多时候,却远比任何的宝刀利剑、比任何精妙的暗器还来得实用。你的父亲不明白这一点,但是你却必须明白,只因,如今你身上的责任,比你父亲曾经所背负的都来的重、来得深。”

  我从没问过为什么?我只知道,万物既然存在,就必定有他的道理,太师父们的话也是一样。我花四年的时间,终于将太师父们所有的技艺和学识都纳入我的脑中。考验通过后,太师父们放弃了长达数十年的隐居生活,开始带着我走入江湖,让我以不同的身份阅尽世间百态。

  我曾化身为偏偏佳公子,白马玉鞍,出入高台楼阁,畅饮美酒、醉卧美人膝。也曾衣裳褴褛、垢面蓬头,只能靠行乞度日。我承受着众人的倾羡和赞美,也承受着唾骂和屈辱,有时一日之间,就能从地狱飞上天堂,也能自天堂坠入地狱!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永远不能骄傲自满、也不能意气沮丧,时时刻刻都要保持着清醒的头脑,不能为任何外力所影响,太师父们用血和痛为锤,以人情冷暖及人心的欲望为熔炉,来将我锤炼成他们心中的徒孙。

  三年后,我在最严寒的风雪之夜辞别了太师父们,身无一物地独自正式踏入江湖,开始了我漫长的寻凶之旅。为了追查事情真相,也为了生存,我开始成为仁义山庄的赏金猎人。当年衡山一役,武林精英尽散,黑道之势却大增,在没有找到当年的罪魁祸首之前,能除去一个为恶之徒是一个。

  ****

  七年来的训练,只有残酷两个字可以形容。

  太师父们从来就没有手下留情过,为了让我尽快地学会在江湖中生存,所有的测试都是以生命为代价的,或真刀真抢,或暗箭剧毒,不论地点,不论时辰,只要我稍微有所疏忽,迎接我的可能就是永恒的黑暗,七年的时间虽短,但我却早已记不清曾在地狱之门前俳徊了多少次。

  生死之如我,就如同家常便饭之与普通人,太师父们通过各类鲜血的教训,使我懂得了一个的道理,人只要有强烈的求生欲望,再加上足够的冷静和理智,那么在死亡没有最后降临的任何一刻,都有可能抓住能拉我离开地狱的绳索。

  因此当那场突起的风暴席卷一切、摧毁了船上所有人的理智之时,本能告诉我绝对不能坐以待毙,虽然我明白哪怕个人再强大,在大自然的巨大力量面前,也都只是渺小的蜉蝣,根本无法与天地相抗争。可我还不能死,因为早在七年前,我的生命就已不属于自己了,我的身上,还背负着整个武林的重责,在没有完成大任之前,我必须要活下去,在这茫茫的大海之中活下去。

  我紧紧地抓着一块浮木。

  当渐渐平静的潮水将我冲上一座礁石的时候,已是几天之后的事情了。虽然我尽可能地保持着自己的体力,但长久的海上漂泊和脱水,还是几乎榨干了我所有的力气,所幸的是再快要昏迷前的一刻,我的双手终于牢牢地扣住了一块礁石。

  周围很黑,很暗,我无法也没有力气去分辨所在的礁石只是大海上单独的一块突起,还是某片礁石群中的一块,我只知,只要抓住这礁石,我就不会再被海浪冲走,只要不再被海浪冲走,我就有可能活下去。我也必须要活下去!

  事实再次证明,只要坚持一切就皆有可能,我果然活了下来,因为我被救了。

  我曾经希翼过会被过路的船只搭救,但我没有料到救我的竟是个出海游玩的少女,而且——用的还是那样特别的、前所未有的方法。这个特别的方法着实令我有些无措,因此,听到另一个少女惊呼出声的时候,我只能继续闭着眼睛假装昏迷未醒,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等她离开去穿衣才慢慢地醒过来。

  我的救命恩人,有着一副极为动人的天籁嗓音,这是我彻底恢复神智之后的第一个感觉。

  她还是一个既大胆又善良的少女,这是我的第二个感觉。

  但这两个感觉都抵不上真正见到她后所带来的震撼。

  当我循声回头,正迎上那双比最璀璨的星辰还要清亮的眼眸时,忽然觉得自己仿佛见到的是一位刚刚从天池中漫步而出、湿漉的长发犹自还滴着如珍珠般水滴的美丽仙子,她的脸上未施任何的脂粉,可却只一眼,就将我从前所见过的所有的女子都比了下去。刹那间,除了一种乍见人间绝色的震撼,我的心中还突然升起一丝前所未有的奇异感觉,可到底是什么样的感觉,却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不禁微微失神了。

  幸而我无论何时都要保持清醒的本能令我很快就反应回来,我很快就注意到她看我的眼神有些不对劲,好象曾经在哪里见过我却又想不出我是谁一般,盈盈的波光中不自觉地流露出一种令人迷茫。我不由地暗忖,她认识我么?我认识她么?我自认有着过目不忘的记性,象她这样美丽脱俗的少女,如果我曾经见过,必然就不会忘记,但我以前确实不曾见过她呀?

  意识到自己查点又要失态,我忙借着起身之机收敛心神,假装一无所觉的感谢她的救命之情。没想到她一听到我的名字竟立刻大为震动,紧紧锁住我的眼神中,先是充满了不可思议,而后又转化为震惊,接着又变得惶恐无措,不仅身子微晃,随即更是如同想到什么似的慌乱地连退两步,实在出人意料。

  看着她那明显带着逃避的眼神,我突然涌起一股想苦笑的冲动,我沈浪虽然算不得潘安宋玉,可也不至于长的如此骇人吧!何以这位少女仿佛自己所救的不是人,而是鬼怪一般。难道她真的认得我并且还和我有什么渊源么?不,不会的,我改名已久,如今的容貌也早已与少时不同,我可以肯定,这世上知道我真实身份的,除了自己和太师父们了,就再也没有第三者了。或许,只是因为我和她曾认识的某人有些相似,所以她才会有如此奇怪的神色吧!

  她很快就安排我上船休息,并且吩咐手下尽心地照顾我,而我,也很快地调整自己的心态,压下心中的一切疑惑,专心地恢复体力。接下来的两日,我再也没有见过她,想亲自去向她道谢,她也婉转地回绝了。

  我不由地苦笑,她果然是有意地在逃避我,不过,既然她不愿见我,又是的救命恩人,我又何苦做个不识趣的人呢!我只需打听到她是何许人,将来找机会相回报也就是了,至于别的,我什么都不该想。

  只是我虽觉救我的这位少女,绝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儿,但却着实未曾料到,她竟是江南首富“活财神”最疼爱的七千金朱七七!那位传闻中的商业奇才!那位被李长青赞口不绝的狭义少女?

  关于这位朱七小姐的名头,我早在随太师父们游荡江湖之时,就曾在茶肆中偶尔听闻她的事迹,当时总觉得这个传闻难免有些不尽虚实之处,必然是过于夸大了,因此从来都只是一笑而过,就算是真的又如何,她人之虚名,与我又有何干?

  可这一次,我却偏生和她扯上关系了,而且,还是这样一种关系:她,救了我的命!

  这简直比她那绝世的容颜还要令人震撼。

  可当我在漫天的晚霞中,突然听到她展开清亮的歌声,伴随着铮铮琴音朗朗而唱,将那一曲《笑红尘》演绎地淋漓尽致、引得人心中顿生无尽神往的悠然之心时,我突然相信了,也信服了!原来,这世间真有这样的女子,能小小年纪就拥有如此宽广、丝毫不下于男子的洒脱胸怀!这样的女子,实在颠覆我沈浪从前对所有女子的认知!

  令人不禁油然而生起一股敬佩之意,刹那间,我真想就此将她引为毕生之知己。

  只可惜,男女本有别!更何况我自小就肩负重任,多年的苦练只为有朝一日能寻出当年惨剧之真凶,又怎能任由自己随性而为?当父亲自觉愧对天下同道,悲愤自尽,当娴静内敛的母亲依然决意追随而去之时,我的人生,就已注定是一条寂寞孤独之路,否则我又何必寡言少语?

  只因,唯有牵挂愈少,将来才能愈无顾忌啊!

  因此,我所能做的,只有以更加完美的微笑去掩饰心底的痛苦,只能假装惬意地一口一口地抿下杯中那已变的涩然之极的美酒!旁人想醉就醉、想唱就唱吧,那只是他们的生活和人生。而我,只需安静地等待着大船回岸,继续我孤独的天涯之旅,直到找到那恶人,杀了他,或者,被他杀,其它任何的人或事,于我都将是一眼过客,如水东流。

  身为江湖男儿,本当应该拿的起,放的下,更何论早已习惯得失的我,老天既不让我就此丧生,那我就更该坚强地走下去。

  至于她对我的救命之恩,既然人家都已不计回报,那我就把这份感激暂时留在心中,待日后寻机回报也就是了,不过,江南朱家非但富家天下,更是藏龙卧虎之所,即便我想报恩,只怕也不一定会有机会。但我没想到,这机会不仅有,而且还来的如此之快,这艘大船之上竟藏有奸邪之徒,而且还敢对朱家人起不轨之心。

  PS:2007年7月20日凌晨..重新修改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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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原想不露痕迹地拿下那三个恶徒,暗中还了她这份恩情,却没想到她竟早有所觉,反而聪明地假装昏迷以伺机一举擒住元凶,令我这一番出手反显得有些多余了。

  所谓有意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却成荫,我和太师父们漂泊江湖多年,寻之未果的线索竟被这个智勇双全的少女,从刘老三的口中问了出来。

  这一惊喜实在非同小可,当她的护卫罗长风亲口告诉我审讯的结果之时,我本能地觉得如梦散、云梦仙子、快乐王——这三者之间必定于衡山之变有所关联,因此在确定朱七七之后的行程再无隐患之后,我立刻循着线索前往昔日刘老三之所在地。只是当我真正追查起来之时,却发现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刘老三叛离云梦仙子已有四年,想那云梦仙子既能在我父亲指下诈死,智谋必极出众,刘老三既逃,据点必已被毁,又怎可能还留下线索让人追寻?

  事情仿佛又陷入了迷雾之中,似有头绪却又偏无从再查,不过,我相信天下之事,既有发生,必定有其可循之迹,只要我继续仔细查访,总有一日将所有的事情查得水落石出。更何况,刘老三曾多少透露了塞外快乐王之行迹,我若能往这方查询,说不定会有意外之收获。

  因此,我即刻更改行程前往塞外。将出豫境时,却在半途中又听闻“三眼狼”赖秋煌在鹤壁、安阳两地连犯两案,两家新娘皆当场饮辱自尽,四家喜事顿成丧事,此淫贼手段如此残绝,若不及时除之,只怕还会有更多无辜遭其祸央,事有缓急之别,我只能暂时先放下手中之事,准备将其诛之后再往塞外。

  这三眼狼果然不愧为极其狡猾之徒,我一路连追千里,才在江南的杭州发现他的踪迹,根据他嚣张的本性和一惯作案的特点,我确定他此番下手的对象必定是朱七七的护卫罗长风的新娘书儿!婚礼当日,我早早地就潜伏在洞房附近,只待三眼狼一出现,就即刻出手。

  一切皆已在计算之中,但我却错估了一个人所带来的影响,这个人,就是朱七七!

  东海之中两次见她,她皆是一身淡雅素装,秀发如云垂泻,当时其容之丽,已如月下仙子,不似凡俗中人。没想到此次她只不过微微装扮换了身粉裙,竟又是一面完全不同的美,尤其当她娇俏顽皮地捉弄新人之时,不论是狡黠的双目中所流出的神采,还是酒醉后如被桃花晕染的双颊,几乎都令人无法移开目光,若不是她陡然有所察觉似地回头,我几乎忘了需将注意力放在新人身上才是。

  可就是因这一耽搁,事情就有变了。

  两个月后,当第一场大雪覆盖开封之时,我终于亲手将三眼狼的尸体送到了仁义山庄,至此,总算了解了这桩心事。

  瘦马单骑,天地一片潇杀,迎着漫天飞雪,想起山庄中人特意提醒我可再去江南朱家领取千两白银,我不由地露出了一个苦笑。我诛杀三眼狼,为的本就不是那些悬赏,更何况还要去杭州城!那个城市,固然如其人一样秀美,可却充满了危险,或许我一生都将不会再踏入那地方了。

  只因,那里有一个她!

  追踪三眼狼的这两个月,我常在心中自责,如果我当时未曾失态,没有贪看她微熏的容颜,没有不自觉地跟随着她离开后院,又怎会大意地让三眼狼再次逃脱?那夜中秋,我原本已可以将他擒住了,纵然后来他因为我追的紧,没有时间作案,我也最终铲除了这个人间祸害,可我又如何能原谅自己?

  沈浪啊沈浪,你还记得当初太师父们是如何严肃地告诫你吗?

  “你不仅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清醒的理智,更重要的是,你必须学会要控制自己的心。在你完成这艰难使命之前,你绝不能对任何一个女人动心!只因心动则关己,关己则神乱,神乱了,你就有了弱点,而旁人都可有弱点,你却绝不能!”

  而今,只不过才过了半年,你就将他们的告戒就置之脑后!如果长此以往,将来你又如何能完成父亲的遗志,如何手刃真凶,平息那数百条冤魂之怨?如何化解武林中即将到来的浩劫?

  朱七七,这位才情卓越、聪慧美丽远别于世间其他女子的少女,她带给我情绪委实太过危险,我实无把握若再次见到她,是否还能如同第一次一般洒脱离开?罢罢罢,既然我已注定要孤独一世,危险一生,又何必再另自己平添烦恼,趁着念之未深,就让慧剑将一切斩却吧!

  我自飘零江湖笑,轻裘流鞍星裹霜!

  倘若有朝一日能得尝所愿,还将天下武林一个公道和太平,也许到那时,我才能恢复真性情,才有资格拥有寻常人一般的七情六欲吧!

  而此刻,前途渺茫,风雪迷津,我还是先找一处炉火,喝两杯热酒去吧!

  只是我实在没有想到,这份坚持不过半年,竟又有了动摇的痕迹,而且还来的如此迅猛。

  只因,她竟再一次从天而降般,又一次救了我,老天如此安排,莫不是真为了考验我沈浪么?

  我自幼小懂事,就已知江湖凶险,稍不留心,就有可能使自己陷入万劫不覆之地。父亲一生都行事谨慎,可到头来却因一念之误,相信了衡山之上有无敌秘笈,为了不使之落入奸人之手而造成了千古之恨,连尸骨也无颜回乡。

  却不料八年后的我,竟也在无意中犯了这个错误,让金不换这个小人有了可趁之机。

  断肘,要我断肘?我自入江湖,就已不再将生死放在心上,更不论只是一条手臂。金不换固然狡猾,可我若真要断肘,也必然能在其之瞬间趁他得意之时,救得眼前这个小女孩,以手换命,自是值得。

  只是,我个人之力与那恶人相比,远已悬殊,如再断了右肘,以此残疾之身,今后找到那真凶之时,还能否有把握将其诛杀?若不能,我又如何对得起父亲母亲,以及太师父们的教诲和期盼?

  大志未酬身就先死,这如何能教人心甘!

  但,我若不舍这右手,眼前这位可爱的小女孩必遭横祸——也罢,断肘之后,如何再报公仇就放到以后再说吧!无论如何,总不能眼见无辜女孩小小年纪就让其父母眼睁睁地看着命赴黄泉。

  举手吧——

  笑声?猫儿怎么来了?金不换怎么突然摔倒?

  但如此良机?此刻再不出手,更待何时?

  ****

  来的不仅是猫儿,还有她——朱七七!

  因了她,我得以在顷刻间转危为安,她脸上虽有精巧的易容,但我依然只一眼就认了出来。而且她教训金不换时,眼中流转的那种“我终于逮到你了,看你还往哪里跑”的俏皮得意之神情,和当初在船舱之中处理刘老三等人时如出一辙,我又如何认不出来?

  好个爱憎分明的女子,好副疾恶如仇的脾气,我不禁从心底泛起了一个微笑,莫非你注定是我沈浪之贵人救星么?

  但,你能同猫儿那般亲密无拘束,能对一个初见的小女孩那么温柔,能只因欣赏金无望的为人,便抛却武林中所谓的大义,为快乐王的手下如此费尽心思的掩护,令其有机会逃走,为何对我却一而再地回避?难道,我沈浪在你心中竟是如此地不堪和无用么?

  没想到,我沈浪可以受尽世人的白眼而无动于衷,而你不过是对我刻意冷淡了些许,我就如此在意?如此难以忍受!甚至还行同冲动之少年,逞一时口舌之快,恨不得让天下人皆知你对我有救命之恩,唉——这半年多来的克制竟在一朝之间全然轻易瓦解,原来我还是未曾修炼到家的毛头小子!

  沈浪啊沈浪,你真是白负了所有人,还有自己对自己的厚望了!

  “这本不能怪你!”心中似乎有另一个声音反驳道。

  如何不能怪?说到底,我还不是像其他人般,经不起美色之惑,定力不稳么?

  “当然不是,朱七七虽然容貌堪称姿容绝世,但她吸引你的地方可不单单只是容貌而已,她不仅善良聪慧、活泼机敏,而且心怀正义,胸襟宽阔,如此有智有勇之少女,原本就是你内心所渴求的伴侣,人生知己原本难求,你既有幸遇上,动心也是正常,莫忘了你总归还是一个人。”

  可我与旁人不同,我身上的担子比任何人都重,情是牵扯是纠缠更是羁绊,我若陷了进去,以后又如何能心无旁蒂地去找仇人?更何况,如果将来我的仇人得知了我的弱点,而殃及与她,你叫我如何对得起她?

  “倘若她只不过是朵温室中的花,经不起外界的风吹雨打,你自然不能动心,就算动心,也该强迫自己放手,就如同你上次离开一般。可她不是普通女子,她是朱七七,她勇闯古墓智救你命,又几番言语就令的金不换这个败类在武林再无立锥之地,为铁氏一家辩驳,同时更是巧放金无望。她施恩不图报,品行高洁,行事方寸得体,又如何能拖得了你的后腿?这样的女子,才是你真正的良助良配,绝不可轻易错过!”

  可就算是我对她有意,又怎知她的心思是否如我一般?她对猫儿和其他人都那般亲切热情,唯独对我——唉——只怕襄王有意,神女无心!我又何必自讨苦吃?

  “遇事稍难,就为之退却,这难道是你沈浪的风格吗?要知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凭心而论,倘若今日你无重负在身,你可会主动去追求与她?”

  ——自然会,可我肩上的担子——

  “那就是了,鱼和熊掌不可兼得,那只不过是针对普通人的,难道你沈浪也认为自己没有这个能力?更何况,你缉凶之途漫漫遥遥,你又如何能保证能在有生之年,顺利地完成心愿?倘若你因此而放弃其他,放弃婚姻和可能的幸福,那你虽对得起天下,却可对得起沈家?莫忘了,沈家如今已只剩你一根单苗,难道你想让沈家的香火就此断绝么?”

  话虽有理,可婚姻之事,未免谈之过早了吧!何况我不过是一介落魄的江湖浪子,如何能得配佳人?

  “你十岁便能散尽万贯家财,何时反而拘泥起这些小节来了?再说,朱七七岂是这种势利之人?她若在意钱财,又怎么建立开心坊,平时自己所用也甚为简洁?你父覆手可散千金,翻手又可重聚,你身为他最骄傲的儿子,岂能连这番雄心都没有?”

  你说的确实有道理,只是人家如今对我确实也无意,唉,还是顺其自然吧!随缘而安,才是自然之道,如今想这些却是言之过早了!

  “不错,随缘而安方是自然之道!”

  一夜意识朦胧、挣扎不休,待到晨曦初展时,才终于确定心之所定。

  猫儿一大早就来拉我去喝酒,我欣然而往。若今后还能再与她相遇,想必也是天意如此,不令我再三地退却,而今,需得保持平常心态才是。

  不论如何,能在这里得见猫儿这个爽朗的真汉子,实乃幸事,且与他把酒谈笑一番,虽不会醉也不能醉,但身边有个好朋友陪伴,比孤身独饮又何止好过一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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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定心绪之后,我立刻全心追查古墓迷案的线索。经过一番仔细搜索,果然在一条通往洛阳的路上发现些许踪迹,但循迹追到洛阳之后,线索却突然中断了,几番寻找未果,事情变得越发扑簌迷离。但我的判断和直觉都告诉我,我们所追寻的方向没错,在接到那个奇怪的情报后,我更加确定古墓失踪和客栈血案必定与云梦仙子有关,而洛阳就是一个关键之地。

  只是那个匿名情报是谁送来的呢?难道说,当日鬼窟之中还潜伏着第四方,目睹了古墓内外的变故?众人猜测纷纭之际,我脑海中却突然浮上了朱七七灵动中又带着一丝狡黠的眼睛,但随即又抛开这个荒谬的念头,暗笑自己近来放在她身上的思绪还是想的太多了,她虽有一身武功,又有一颗侠义之心,但毕竟不是江湖中人,何况当日她一直都和熊猫儿在一起,怎么可能是她呢?

  说起熊猫儿,其实是个粗中有细的汉子,他见众人都为了无头绪而愁眉不展,就建议大家去王府观赏牡丹、喝酒散心,却没想到我们才到王府不久,就听到门房高唱“朱七小姐和朱八公子”到时。

  我几乎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朱七七,她怎么也来洛阳了?

  “好个王怜花,难怪他只见了我们一面就跑掉,原来是特意去请七七了。”熊猫儿第一个反应过来,已哈哈大笑地跑出去迎接。

  原来,她是应洛阳第一佳公子王怜花之邀才来王府的么?我心中不由地微涩,王怜花,这个文武双绝、博学多才,又生就一颗玲珑心的俊美少年,他确实有这个资格追求她,或许她答应了邀请,就是因为有心接受王怜花吧?

  只是为何明知这种可能行很大,我的一双眼睛却还如有自我意识一般,早早地望向园门呢?

  园中扶疏的花木假山,不时地遮住他们行进的身影,但我仍一见就认出人群中的她来。

  她已正式恢复了女装,一头乌黑亮泽的秀发简单地挽了起来,一袭浅碧色的素衣,合身地贴在她玲珑的身躯上,不见丝毫的华贵和张扬,若不是早知她的身份,我也不会想到这样一个素净简洁的少女,会是江南首富的那个受尽万千宠爱的宝贝女儿。

  她被簇拥在一群俊男美女之中,一边与熊猫儿谈笑,一边神色自如地接受众人目光的洗礼,从容地向我们走来,那容颜一如我记忆中的灵秀淡雅、清丽绝尘。但眼波流转中,却又比东海初见时更多了一份自信和大方,更令人心神震动。

  察觉到自己有些失态,我忙微微移开目光,这才发现她旁边紧跟着一位楚楚动人、我见忧怜的绝色少女,姿容秀美,竟不在朱七七之下。两人一出现,顿将全场人都吸引了过去,令人不禁衷心地赞叹造物之奇,竟能同时蕴生这一双璧人?

  不过,纵然凡间绝色再多又如何,朱七七拥有的何止是外在的美丽,在我的心中,她那独特的风采,这世间已再无人能及!

  那一位年岁稍长的应该就是郑州双杰之一的上官修远了吧!他虽然掩饰的很好,但他那偶尔投射到朱七七身上的眼神还是泄露了他的深沉情感。我心中微微一凛,我毫不怀疑这个沉默的少年,会在危急关头为她付出一切,哪怕是生命。而王怜花,他不愧是纵横花丛已久的风流才子,所行所举,无不体现出他的体贴入微、殷情周到,以及,势在必得!

  我不禁暗暗苦笑,突然觉得前几日自己那些一相情愿的挣扎实在有些可笑。

  就算我喜欢她,被她所吸引,又能如何?莫说她对我那仿佛逃之不及的态度,就算她对我如同对别人没有两样,我又能真正的放开一切,和王怜花一般毫无顾虑地去追求她么?

  美丽的女孩子对于绝大多数的男人而言,就至高无上的权势一般,总是让人无法抗拒。更何况像她这样集聪慧和美丽于一身、兼具富有和高洁的千金小姐?此刻的王怜花和上官修远,只不过是个开头罢了,以后她必定还会吸引更多的目光,拥有更多的选择……而你却是真凶一日没有除去,便一日也无法光明正大追求她……

  罢了,沈浪,你还是收起那份心思,学一学那上官修远,尽量地珍惜和她相处的时光,默默地守护她,只在她需要的时候出现,为她分忧解难吧!只要她能平安幸福,就算这份幸福不是你给的,有什么关系呢?

  熊猫儿又在大笑了,还引得众人一起莞尔,呵呵,有时候我真是羡慕他那豪爽的直肠子脾气,只要有酒有朋友,就算有什么不开心不痛快,也可以很快就忘怀。难怪大家都特别喜欢和他交朋友,每次听到他那朗朗的笑声,我的痛苦仿佛也立时少了许多。

  真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也能如同他这般毫无顾虑的纵怀大笑,只可惜眼下我依然只能带着惯常的微笑面具,涩然而痛苦地保持着清醒,不动声色地退回到属于自己的心灵角落里,默然地看着这热闹的一切,看着她……此刻,她的心中又在想什么呢?

  我原以为你来到王府,是因为你对王怜花多少有几分好感,但事实上,自从进入花园之上后,你虽然对我疏离依旧,但对王怜花却也同样客气有礼,显然不是玩什么欲擒故纵的女儿家小心思,而后那几盆奇异的牡丹花端上来之时,你的面容也依然一派平静,我已然可以确定,你来洛阳,并不是如我以为的原因,那么,你是为了什么才来到洛阳的呢?

  奇怪的不只是你,还有那铁氏一家,他们在沁阳深受你的大恩,为何此次再见,却为何对你那般冷淡。还有,你为何处处将风头让给那个少女白飞飞,却又在看着她弹琴之时流露出那种深深的忧虑之色呢?

  我自问自己十分擅长推理剖析,但对与你,却没有一次能以常理来推算,反而越是关注就越觉得神秘难懂:你是被王怜花所邀来洛阳,却不住王府,反坚持和熊猫儿一起寄居到欧阳喜的家中,其后,在欧阳喜开玩笑说那妓院之中有猫儿的红粉知己时,你所表现出来的醋意更令人有些费解,

  难道,是我料想错了,你对熊猫儿,并不是只有兄妹和朋友之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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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番外(一)内容有所修改,不妨返回一读。

  ——

  晚饭时,朱七七不仅没有出来和我们一起用膳,连后来熊猫儿的求见也闭门不见,让连碰了几个冷钉子的熊猫儿不由地纳闷之极,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到底哪里得罪了朱七七。其实不仅他想不通,我也想不通,朱七七的性情一向和善,就算她真的吃醋,也不该如此严重啊!莫非她另有什么打算么?

  酒过三巡后,欧阳喜见熊猫儿还在介怀,就劝说他去老地方见见老朋友,也好散散心,说不定回来时朱七七的气已经消了,我原本只在一旁含笑观望,当听到欧阳喜提起所谓的老地方时,心中突然一动,这几日来,我们可以说暗中将洛阳的大街小巷都寻访了遍,却惟独没有去过这烟花之地,何不趁此机会去探究一番?

  欧阳喜显然是这里的常客了,进了园子就带着我们直奔盈香阁,说是花魁之首的染香姑娘今晚正好要献舞抛绣球,我不由地有些哭笑不得,原来他竟是为了那什么染香姑娘而来的,倒把我和熊猫儿拖了下水。但那染香姑娘一出场,我就发现这个青楼女子绝非普通人,且不说她的一举一动中,不自觉地融合了轻功,光是她跳舞时所散发出来的那种妖媚,就不是普通的青楼女子能够练出的。

  这个园子果然有问题,看来稍后须得好好探访一番了。但没等我想好该如何行动,随着绣球的抛出,我突然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墨兰?我不禁微微一笑,朱七七,你果然是个聪明之极的女孩,你既然也来了,这染香的底就由你来探吧!

  染香的出现,仿佛是从一团乱麻之中突然牵出了一个线头,其后的事情竟变的意外的顺利起来,我们不仅刚出阁就遇了在古墓中失踪的胜滢,随后又按着匿名的情报循迹救出了其他等人,但如此顺利的过程反教人心生不安,果然,当我们回到欧阳府的时候就听到了一个惊人的消息:朱八被人掳走了!

  我和熊猫儿立即返身寻找,终于在一处屋顶上发现了她,并且看着她快速无比地抬起来了,重重地惩戒着自己,尽管我们已用最快的速度冲了过去,可还是无法阻止那两声清脆的耳光声的响起,只能阻止她继续虐待自己。

  她抬起模糊的泪眼看着我们,迷朦的眼眸里满是悔恨和茫然,她不住地哽咽着、自责着,说自己没照顾好弟弟,反而把老八给弄丢了。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她直呼我的名字,也是第一次在她那一惯娴静而坚强的如玉面庞上,看到脆弱的痕迹,可我真希望一辈子都不要看见她的这一面。当那晶莹剔透的珠泪从盈满无助和柔弱的水眸中滚出,映着通红的掌印,滑过她苍白的面颊之时,我的心突然心疼地紧缩了起来,恨不得立刻将她所有的痛苦都转移到我的身上来……七七,你怎么能这么对待自己?

  若不是熊猫儿就在一旁,我真想不顾一起地拥她入怀,倾尽所有的温柔去安慰她……可是我没有立场也没有资格,我所能做的,就是尽快地冷静下来,尽量地了解情况,从中寻出老八失踪的线索,只有平安地找回那个可爱的小男孩,才是最好的安慰办法。

  她不自觉地反握住我的手,满含期待地看着我,请求着我一定要找回她的老八。

  她的手细腻而柔软,掌心却一片冰凉,我心疼地郑重地承诺,一定要想办法把她的弟弟平安地救回来,尽管此刻我已意识事情不会那么简单,如果我没有料错的话,今晚所遇到的一切诡异的事件,都是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我们的行动早已在敌人的预料之中,但我没有退路,就算不为了朱七七,我也不能任由朱八落入魔手。

  可在我终于寻到一丝新的线索寻往城外之时,却意外地见到了平安而归的朱八,而救他的,竟是赫赫有名的楚狂人李九天,还有,洛阳公子王怜花。

  真没想到潇洒肆意的楚狂人,竟是朱七七的干爹!看到朱七七又哭又笑地抱着他的宝贝弟弟,尽管人并不是我亲手救回来的,但我依然由衷地感到开心,我突然发现,只要她能开心平安,其它的真的不那么重要。

  事情果然是云梦仙子做的,内有这个昔日的女魔头,外有雄霸一方的快乐王,看来江湖果然再也无有宁日了,只可惜了弃恶从善多年的花蕊仙,还有那些痴傻的武林豪杰。

  正当众人举目以盼,希望李九天能出来一整大局之时,他却突然做了个出乎意料的决定,打算带着朱八和花蕊仙的骨灰返回江南,而我们远以为会一同回去的朱七七却留了下来,再也不提一个走字。

  奇怪的是,接下来的几日,江湖非但没有如大家所担心地一般频生波澜,胜滢、孙通等人竟也平安地各自回到家中。非但如此,就连一些平时经常出来为非作歹的恶徒也仿佛销声匿迹了。我们虽知这不过是暴风雨之前的平静而已,但他们既躲着不出,我们也无从寻起,暂时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危机”一过,儿女私情便重新浮了上来,也许是因为对自己的弟弟有救命之恩,朱七七对待王怜花的态度也有些转变,不再如第一日在王府所见般疏离。王怜花是个聪明人,立刻充分地利用这一点,也不知他从哪里探听到朱七七十分喜欢在风景优美之地野餐,便特意地寻了一处堪称绝佳的所在,邀请大家一起野餐去。

  美景、美食、以及恰到好处的野趣,令得人不知不觉地就放松了起来……不得不说,王怜花此举实在是深得人心,这一场野餐可谓是宾主尽欢乐,朱七七看起来也相当满意,她甚至没有拒绝王怜花的单独散步邀约,可她却不知道,在她的背后,有一双眼睛始终沉默地注视着她。

  只要你能幸福,我愿意永远地后面这样凝望着你,可是王怜花,这个神秘的世家公子,他对你,会是真心的么?

  没过多久,江湖中果然就有了新动向,帮主之位已经空了十余年的丐帮,突然广邀英雄至太行山脚参加选立帮主大会。丐帮素来为天下第一大帮,虽说十几年来都无帮主坐镇,但在三位长老的共同治理下,从来就没人敢小瞧丐帮一分。

  这样的盛会,我们自然不能错过。几日后,我们便出发前往太行山。有了豪爽的熊猫儿,再加上极擅长解语的王怜花,我这个浪子,自然就显得多余许多了。

  一路风平浪静,我们也顺利地收到了丐帮的请柬,不过令我没有想到的是,送信的居然是当日在洛阳见过的那个小女孩,这个小叶姑娘,和猫儿倒颇为“投缘”。其实那一夜,我是纯粹地看热闹去的,没想到以我的身手,居然会被朱七七给发现。这个从小生长在富商之家的朱七姑娘,真是令我越来越好奇了,尤其是当我发现她身边会不时地出现一些神秘人后,我更觉得这位自洛阳一事后就一反常态卷入江湖的朱七七,可远远不止游历山河这般简单,她的背后必定还有一个大秘密。

  不过有秘密的人何止是她,熊猫儿和王怜花,还有我,不都有各自的秘密么?尤其是王怜花,他的身后又藏着些什么呢?那一日救朱八,真的只是巧合而已么?朱七七固然神秘,这位洛阳世家出生的少年才子,却更显得深不可测,令我不得不小心防备。

  越接近小太行山,沿途所遇见的武林中人也愈见增多,毕竟是十多年来丐帮的第一盛会,各门派都不敢轻视,来的人大都是门派中身份地位极高之人。一切依然平静,但多年来养成的警觉性却让我隐隐地感到一丝不安,待到在路边茶馆亲见三大长老之一的左公龙之后,这种感觉就更加强烈了。

  丐帮三大长老,在武林中虽然素受尊重,但若论武功修为,却在天法大师、断虹道长、乔五等人之下,但这个左公龙,他的修为却显然要比传言中要高出许多。这一次丐帮突然要选帮主,理由难道真的只是帮主之位空悬太久这个单纯的原因么?还有,左公龙应当是从未见过熊猫儿,却为何会在看清熊猫儿的模样时,眼神会那样惊惧?以他这样的老江湖,表面功夫必定早已做的十分到家,可为何还会在见到熊猫儿时,有那么明显的失态,他和熊猫儿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熊猫儿,丐帮,丐帮已故帮主熊达,左公龙带着极其意外和惊惧的一瞥,还有高小虫初见熊猫儿时的喃喃自语……猫儿呀猫儿,看来你的秘密还真是不小呢!

  朱七七,这一次,你又会带给我什么样的意外呢?在下真是非常之期待!

  还有王怜花,你在这次大会中,又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

  PS:2007年7月20日凌晨4点2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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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好消息:

  一、下周将更新一篇沈浪的番外,呵呵,算是好消息吧?

  二、当当当,隆重地向大家推荐一本既轻松又超搞笑的、特别的、穿越的、仙侠故事哦,书名叫做《神仙也有江湖》书号142127,看书名就知道很有意思的文了,我自己也在看啊!

  这是柳暗花溟美女的又一力作,说起“柳暗花溟”,大家应该不会陌生吧,著名的灵异小说《驱魔人》的作者,另外还著有灵异类《女体》、架空探险类《大明西游记》等多篇精彩小说,至于文章的水平么,我也不和大家多说,先贴一章给大家看看,到底功力如何,各位亲亲看了自有分晓。但是千万要记得,不要吝啬你手中的票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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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正文赏析:

  ——

  卷一之迷踪地第一章好多神仙哪!(上)

  据说飞机在空中解体的时候,被甩出的乘客如果当场死亡是最幸运的,因为他不用体会疾速下坠的漫长过程,也不用体会直面死亡的恐惧。

  姚虫虫最近一直走背字,所以她不幸的保持着清醒,只是她不是遭遇了空难,而是推了不该推的地方,从悬崖上跌落了下来。

  要是能吓死该有多好,至少死的比较有创意。可是就连这也不能如她所愿,尖叫得嗓子哑了、四肢乱舞得手都酸了,可她还是一直一直坠落,过了好久也没有停止,好像这山崖深不见底,要穿到地球的另一端,到后来她干脆完全放任了,舒舒服服地飞在半空,爱有多深就有多深吧!

  物体下降一米,重量乘以三!以这个时间和距离计算起来,她摔成一摊肉饼还是蛮有把握的!

  不知又过了多久,就在她无聊得快要睡过去的时候,忽然觉得屁股下重重的一颠,之后是很柔软的感觉,连忙张开眼睛一看,发现自己是坐在一片花丛上,地处一个极美的山谷之中。

  原来天堂就是这个样子啊!

  她怔怔地想着,不知道自己是死是活,或者是半死不活?作梦?还是死亡本来就是那么简单?可是等等――屁股下那大片的柔软中有一外极小但又极坚硬的不知名东西,正硌在她的左臀下,当她意识到这种不和谐的情况出现时,一股尖锐如刀的疼痛立即从左股直窜到她的脑门,全身上下的每一条痛感神经瞬间都活跃了起来!

  “我的屁屁!”

  她惨叫一声,一跃而起,手按在后腰上,却不敢碰一下痛感的源头,大滴的眼泪挤出了眼眶,模糊的视线中,蓦然看见一个人站在花丛的另一边惊愕地看着她。

  急忙抹了一把眼泪,看清与她隔花相对的是一个男人,大约四十多岁,皮肤黝黑,穿着灰色粗布的古装,身材不高但很强壮,虽然有些络腮胡子,面容看起来却相当善良,此时他正弯身轻托着一朵粉红色的花,另一只手却不伦不类地拿着一把扫帚。

  天堂不是应该有仙女吗?那这位是――

  “大叔?”她试探性地叫了一声。

  男人神色一窒,似乎被她惊醒了似的,神色古怪地看着她。而这时,半空中突然毫无征兆地炸响了一声爆雷,就像有人用一把斧子把天空生生劈开一样,两人都吓了一跳。

  抬头望去,就见天气格外晴朗,天空蓝得像一块易碎的玻璃,连一丝云也没有,怎么会打雷?

  “姑娘,此地凶险,请速速从后山离去。”没等虫虫说话,大叔先说,语气非常温和。

  “呃――我――”

  “出了紫竹林往左。”大叔再说,然后再不理虫虫,单手一甩,突然骑上扫帚凌空而去。

  哈里波特?!难道那个漂亮的英国小男孩长大后会进化成中国人?

  虫虫吃惊地看着那位大叔架着扫帚飞在半空中,心中的震惊和疑惑压过了身体的疼痛和不适,就见他飞得不高,也飞得不快,于是什么也顾不得了,快步追了上去。

  “哈大叔!哈大叔!请您停一下!哈大叔!行行好!”她冲着半空大叫,可哈里波特大叔似乎没听见,根本不理她,虫虫没办法,只得一路昂着头边喊边追。

  她不知道自己是梦是幻、是死是活,也不知道自己身在异世界、魔法王国还是天堂、地府,这位大叔似乎是这里唯一的人,看来也和蔼,所以她非要问清楚不可,怎么能让他就这么跑了?

  出了那片没看清楚是不是紫色的竹林,迎面出现一条银光闪闪的大瀑布,瀑布的左右两边,各有一条小小的山路,蜿蜒地伸展到山林之中,哈大叔是让她往左的,可是她却跟着还在飞行的哈大叔向右而去。

  山路狭窄而崎岖,上上下下的有数不尽的台阶,眼见哈大叔的身影在半空中忽隐忽现,虫虫拼命的紧跟在后面,跑得好几次差点断气,感觉几乎绕过了半座山,才看到前方宽敞的出口,而哈大叔的身影向下一落,不见了。

  她扶着山壁站在最后十几阶石阶上,大口地喘着粗气,听到山道外传来纷杂的呼喝声和兵戈相交的声音,仿佛外面正有许多人在械斗。

  哈大叔说此地凶险,让她快点离开,难道是说外面正发生黑社会的群殴吗?那她是不是应该快速离开?可是她要去哪儿?她虽然不想参与斗殴事件,但不是应该找个人问一下才好吗?

  正犹豫的时候,忽然感觉一个很小的影子向她猛撞过来,来势又急又快,她根本看不清那是什么,只是本能快速躲闪。

  还好!还好!躲过了。咦,哪来的清甜味?闻起来很好吃的样子。她得意忘形地想。可是她忘了,石阶上有一种绿色的植被叫苔藓,据说那是很滑的,结果可想而知。她不知道自己在空中转体了多少度,感觉着天与地在她眼前不停的交替,浑身的骨头和肉肉被石阶轮番硌垫,直到她一个嘴啃泥趴到山道口才停止。

  要发财了,要发财了!眼前不是金星就是银星!

  虫虫被摔得七荤作素,眼神聚焦了半天才发现山道外是一片极大的空地,有很多的人正站在这里,大约有两、三百名之多,有男有女,绝大多数年纪很轻,身上穿着清一色的灰色古装、束着发,只不过有的人的衣领和袖口滚着红色的边、有的滚青色、有的滚白色、有的滚黑色、有的滚紫色,似乎用服色的不同把彼此区分开来。

  他们之间并没有打斗,而是全体比比划划的挥手指向半空,有的人神色很紧张、有的人一脸愤怒、有的人咬牙切齿,总之看来都很亢奋,有点像某精神病院的病人在放风时间集体做早操,呼喝声正是出自他们口中,而鸣金之声则来自半空。

  虫虫趴在地上,下意识地向上望去。

  一瞬间,她还以为有一条彩虹碎裂了散落在天空中,因为她所能想像出的所有美丽颜色全部在同一时间涌入了她的眼帘,赤橙黄绿青蓝紫、闪金、墨黑、亮银、瓦蓝,整个天空像个大调色版一样,漂亮得无法形容。

  只是那彩虹像要从天上掉下来一样,不仅各色光芒疯了一样四处乱窜、半空中还响起各种尖锐刺耳的声音,有的像金属之间的摩擦,有的像玻璃划过玻璃,还有的像被踩了尾巴的动物在狂吠尖叫。而伴随着这些声音,四周的山壁上有大小碎石滚滚而落,互相冲撞着砸到空地上,带起一片片泥沙,威势惊人!

  天哪!

  世界末日!

  外星战争!

  克隆人进攻!

  电脑统治了世界!

  不到一秒钟的时间,虫虫的脑海中闪过无数种解释,第二秒钟她唯一的念头就只有逃命,屁股上的疼痛早就不重要了,这个时候保住脑袋才是头等大事。

  她哪见过这种阵式,偶尔在酒吧内遇到斗殴事件,顶多飞飞酒瓶、桌椅就完了,可现在这情况,简直能要了人的命。仓皇之中,她来不及分辨方向,只看到前面不远处有一排大石头,围成一个半圆形,看来很安全的样子,于是决定先逃到那里去。可是才一撑地,就感觉手下毛茸茸的,吓了她一大跳,连忙收手,失了支撑的身体又狠狠摔趴在了地上。

  “我的咪咪!”

  她疼得身体一抽,跪在地上双手抱胸,恨不得以头撞地。再看她眼皮子底下,有一只黄黄的小东西,看模样和大小像是刚孵出不久的小鸡,身体又圆又胖,翅膀短小,此刻两只桔红色的小爪子伸得直直的,眼睛紧闭,似乎是死了。

  虫虫本想不管,但不知为什么又觉得这小东西可能没有死,一时动了恻隐之心,一把抓起它扔到背上的双肩背牛仔包内。在抓起它的一瞬,闻到它身上有一股说不清的甜味,恍然认出这小鸡就是刚才疾飞过来,害她滚下石阶的罪魁祸首。

  可是以这种生物状态,它能飞那么高那么快吗?鸡虽然能扑腾两下,但却是不能飞的吧!这死东西害她摔了两次,真该扔到石阶上让它被石头砸死。可是算了,她姚虫虫以德报怨,上上之人!

  忽的一声,头顶上飞过一个大铁条,横掠过天空,狠狠钉在虫虫身边不到一尺的地方,吓了她一大跳。细一看,却是一把黑不溜秋的的剑,没入地面半截后仍然颤抖不止,发出类似于呜咽的低鸣,偶尔闪两下黄光,好像活了一样。而在虫虫还很震惊的时候,那剑又咻的一声离地而去,飞到半空中了。

  鬼片!一定是灵异现象!

  虫虫以她能达到的最快速度,手脚并用地爬到那排石头后,下意识的伸手一摸左臀,虽然感觉不到疼痛了,但透过她的白色七分裤,手掌上还是沾了血,显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刺入她的左臀肌肉了。不过她现在顾不得这小伤,把身体蜷成球状,心里把老天爷、观世音菩萨、上帝、真主都求了一遍。

  她会疼,她会流血;这证明她不是作梦,也没有产生幻觉;她更不是鬼魂,而是真实的人。那么这是哪儿?她究竟到了哪里?但是不管这里哪里,千万别让她成为矛盾的中心,她已经倒霉够了,现在命在旦夕,这点要求不算很难达到吧?

  她只要――只要不被人注意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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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浮尘终于也要开新书了,自己祝贺自己一下(无数道鄙视的眼光刷刷刷地飞过来……浮尘举起新书盾牌,我连红尘都能相决,还怕你不成?)

  呵呵,回归正经,其实看过七七这本书的人都知道,浮尘是个比较正统的人(泪,其实我也很想尝试搞笑来着,只是似乎没这天分),写的文也不会超级的YY,又是典型的慢热型(表拍砖,这点一定改正),当初开始以玩笑和自娱的性质写这篇同人时,真的没想到自己居然能一直坚持下来,还能走到今天,更能得到这么多人的关注。

  浮尘还能说什么呢,除了感动,还是感动。因为是你们,包容了我这只刚开始学飞的雏鸟那歪歪斜斜的飞行姿势,鼓励着我不住地加油和努力,并在我渐渐可以独立的时候,还不忘良言提醒、指点建议……

  其实,作者和读者之间应该是最亲密的鱼和水的关系,我离不开你,你却不见得也离不开我……呵呵……我作为一条鱼游在其中,其实是非常惶恐的,所以在每次的挫折之后,都能看到大家的认可和鼓励时,真的觉得非常的幸福和骄傲!

  呵呵,就让我骄傲一下吧!不要拍我啊!

  今天,另一个幸福的坑已经正式掘开了(这个……新书前面会比较虐……但绝对不会是悲剧,看官们请耐心先养着吧……),希望大家能和浮尘一起幸福地来填完这个坑,跟随着浮尘一起进入这个悲欢离合的故事里,浮尘想要给大家的,只是一份小小的感动、唏嘘,以及更多的会心一笑,和期待幸福的最终到来。

  谢谢大家!

  对了,关于老书的更新情况已调整为两日一更,番外则留在下月补上,毕竟浮尘还要上班,精力和时间都不够,请大家谅解。

  厚颜隆重推出纯粹虚构架空历史新书:

  新书名:《决红尘》

  书号:160279

  衔接:http://www.cmfu.com/showbook.asp?bl_id=160279

  内容简介:红尘十丈,若欺我太甚,我便与命一决……

  ……

  一个外柔内刚、因种种原因被判死刑的的女囚,穿越时空后,原本指望再世为人的自己能平安地渡过一生,却在从天而降的时候又犯了误杀罪……

  不幸的姐弟、淡泊的神医、热情的杀手、身份诡异的富家公子……

  看她如何在这人世再度绝处逢生,看这宿命的因果,将会把她和这些个性截然不同的他们,如何地连在一起,看她这只飘荡的命运之舟,最终将会驶向何方……

  ……

  下面是图片衔接,封面下午上传,请大家养肥了再看吧!

  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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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30上午10点半……呵呵,记录一下这个非常的时刻,因为浮尘的第一本处女作(全文近九十万字)终于顺利的完结了!庆祝啊庆祝啊……呵呵,当然,大家放心,这只是指正文,番外浮尘还会继续努力滴……

  其实落笔写下“正文完”三个字时,浮尘心中真是百感交集,又是欣慰,又是不舍,仿佛是和自己相交很久的朋友,终于要和自己分离了,但,好在还有番外,就好像哪怕朋友不在身边,也可以通过各种途径来联系。所有支持浮尘、一路伴随或者半路才加入的朋友们,你们都是浮尘的朋友,浮尘好希望我们的交情不会因正文的完结或番外的完结而结束,浮尘好希望这一切只是我们友谊的开始,好希望大家都能来支持浮尘继续在写作这条路上走下去,并且帮助浮尘、指点浮尘、鼓励浮尘为大家写出更多更好看的书……呵呵,话说,浮尘有好多好多想写的故事,要是只是靠思想就能变成文字,那就好啦……做梦中……表踢醒偶……

  ^-^

  VIP的读者看过结局就都知道,其实故事的最结尾是发生在三年之后的,也就是说,这中间有三年的空白故事……哈哈……想像的空间是不是非常大啊?三年哎,不甘心的王怜花可能就此罢手么?他为了得到七七,又会使出什么手段呢?而面对刚刚丧母失父的王怜花,善良的七七是否有可能会因一时的心软和同情,而答应王怜花什么要求么?沈浪曾让七七担心的几乎神志不清,七七的那些亲人、拥护者们,会这么轻易放过她么?为什么,要三年之后才成亲呢?

  哈哈,大家尽情的想像吧!

  另外,本书的出版一直存在着一些困难,如果到时候能顺利出来了,浮尘一定会在结局那里再加上几万字,一则算是和网络版区别一下,另外,到时候也会在实体书里满足大家的想像!呵呵,在次之前,欢迎大家踊跃地来写番外,来猜测这三年的生活哈!

  当然,如果浮尘有时间也是会写这三年的故事的,只是不能保证,因为下月就是紧张的PK月了,了解十二月新更改的PK制度的大大们都会知道,对于没有包月读者基础的浮尘来说,下月将是场艰难的苦战,浮尘不敢奢望大家能专门为浮尘去办包月来支持浮尘,只希望大家能对新书《决红尘》投以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哪怕只是推荐,哪怕只是点击,浮尘都十分感谢!

  再次不厌其烦的推荐新书《决红尘》,书号:16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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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0点开始,以上衔接的封面下方,将会出现粉红色的“PK作品投票”几个字,希望有PK票的大大们,能不吝地投给浮尘宝贵的一票。感谢大家!!!!!

  ^-^新书的图片衔接请直接点击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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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溜群,发现居然还有很多人不知道浮尘发新书,更不知道浮尘已经参加了十二月的PK活动,狂汗一个先……再泪奔……是不是浮尘平时做人太失败了?

  埋头反省先……

  呵呵,其实,说来说去,就是想让大家多去支持浮尘的新书啦!

  新书需要收藏、新书需要推荐,新书更需要喜欢浮尘、喜欢七七的你——宝贵的一张PK票,浮尘十分希望大家能像喜欢七七一样的喜欢新的女主“苏尘”,这是一个外柔内刚,容貌秀丽的女子,有着坚韧不拔的性格,呵呵,浮尘自己是很喜欢的啦,否则也不会写,是吧?

  关于书中的男主人公,因为新书刚开始,浮尘不能透露太多(举手挡砖中……)呵呵,其实是知道的太多就没有意思了不是,不过,浮尘小小的透露一下哈,新书里确实是“正太、帅哥、酷哥……”……那个,一个都不会少,接下来会慢慢出场的。

  下面是给浮尘投票的方式:

  衔接:http://newmm.cmfu.com/showbook.asp?bl_id=160279

  如果您是包月用户,点击封面下方的粉红色字体“PK作品投票”就可以啦!每一票就可以支持浮尘10分哦!

  如果您是移动手机用户,如果您愿意花一元钱为浮尘投上一分的PK分,您可以编写信息YGG2077到10668828,这样就可以为浮尘投上宝贵的一分了。之后,您给那个收到回复,可以在登录后,进入充值中心,去兑换50点起点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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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下面是新书的图片衔接!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
支持浮尘的请点这里!让支持来的更猛烈些吧!!!!



  浮尘的新书参加女频的PK比赛,已经进入第六天了,浮尘发现很多读者还是不了解PK票是怎么回事,呵呵,也难怪,浮尘的读者基本上都是主站的VIP用户,对于女频专门的包月不熟悉也在所难免。现在浮尘引用纳兰的详细包月相关介绍,如果大家不反感,都可以看一下。

  内容相当详细,大家可以选择行阅读!

  在这里,先谢谢纳兰的详细总结了,偶沾了你的光了,呵呵!

  …………………………

  本文分三部份,

  第一部份为扫盲性质的包月简述,对包月不了解,或对包月得失利弊有置疑的,可以看看。

  第二部份,为如何包月,及怎样包月最省钱。想包月的,或暂时不想包月,但可能包月的,或是已经包过月,但以后可能续费的,都可以看看,至少可以帮着省省钱。

  第三部份,什么是月票和PK票,如何投票。包月读者如果想要支持自己喜欢的作者,又不懂如何投票的,请看这里。

  特别注明:::因为说明可能较长,每一部份以分割符分开,可以跳跃着看。

  …………………………

  第一部份包月简述

  女频的包月制度,始于2007年7月,包月同VIP点击是用了两种不同的付费方式,包月帐号不能看主站VIP作品,主站VIP帐户也不能看包月书库作品。

  因此,包月制度在推出之初,很受了一些置疑。很多VIP读者,都不能接受另外还要支付包月费用,也有很多读者因为包月书库中,并没有太多自己想要追的文,只为了一本或两本书,要付出一月十五元,觉得并不公平。

  为此,女频的编辑们,颇费了一番心思宣传推广包月。比如一个月的免费试用,比如参加构思文章简介赢取包月帐号的活动。而且,也一直推出了种种忧惠,比如现在还在进行中的包三月送两个月的活动。

  到目前为止,女频包月制度已经推行了五个月。各方面的利弊得失,也已经很明显地让所有读者感受到了。

  相比最初包月制推行时,很多人的置疑,现在包月的若干优势也显现出来了。

  比如,经过五个月的积累,书库里的文章数目直线上升,且很多精品佳作在包月书库里的存稿极多。(浮尘语,更有很多精彩的包月书已经完结,浮尘也一直有在追新的包月书,其实只要稍微搜索一下就会发现好书真的不少。)

  而读者只需要包一个月,就可以完全不需要计算数字,不用每章计较费用,一口气把好文佳作全部看完,酣畅淋漓地享受阅读之乐。因此,若是耐性足够,数月一包的话,有可能花费远远比主站点击订阅少上许多。

  而如果长期包月的话,尽量善用最佳的支付方法配合女频的包月的种种优惠,基本上,只要整个书库中,有两本正在追的文,在经济上也不会吃亏。(这一点在第二部份如何包月,如何付费中,会详述)

  根据以上分析,包月制度对自己是否合适,得失若干,是否要包月,便需请读者根据自己的阅读习惯和阅读喜好,自行判断了。

  ——————————————————————————————————————

  第二部份:如何包月,及怎样包月最省钱

  要办理包月并不难。首先当然是要汪册一个起点帐号,有帐号的直接略过本步骤.

  其次呢,就是为自己的帐号充值。充值的钱在国内可以汇款,可以用“开通了网络支付的”信用卡(银行卡),可以用手机,可以去银行支付或者汇款,也可以去购买盛大互动娱乐卡,然后在网络上填写卡号和密码,完成充值,或者直接购买起点币充值。帐号了有了钱,直接照起点的包月程序走就行了.

  那么,以上若干方法,哪种方法最好,最实惠,最省钱呢?

  首先,以上各种包月方法里,银行汇款,即要排队,可能还要手续费.

  网上划帐拔钱,倒也方便,只是要注意安全问题.

  用手机充值,最吃亏,可能据说充20最多充进13元,其他的全交手续费了。

  因此,最不推荐的,当然是手机充值,但是,如果手机费可以报销的话,呵呵,那读者就可以看着办了。

  其次呢,如果是没有网上购物帐户,不会使用淘宝购物的读者,我个人强烈建议选用盛大游戏卡充值。

  原因之一,购买方便。各地网吧和书报亭均可以买到,面值从5元到100元不等。(卡号要CS或者S打头的,别买错了。)似乎也可以打电话或者网购。拿到卡,刮开背面密码,将卡号和密码在充值页面上填好,就可以充值了。

  原因之二呢,则是有折扣优惠,以三十元面值的卡为例,通常二十六七元就能买到手,

  原因之三呢,就算不包月的话,点卡也可以玩游戏,或是转卖转送给别的玩游戏的人,不会浪费.

  而如果是常在网上购物,拥有淘宝帐号的读者呢,最实惠的方法,莫过于直接购买起点币了。在淘宝,起点币折扣,最高已可达到0。69。在淘宝搜索起点币,并点击按价格从低到高排,立刻就能找得到。

  六九折直接购买起点币,这是我目前所知道的,最低最实惠的折扣价,而且现买现冲,不要手续费,不要邮费,连房门都不出一步就可以把事情办好。适用世界各地的人群,只要有网络,就能买得到。

  好,用以上任何方法之一,把钱充值到帐户中之后,则可以开始包月了。

  包月的方法很简单,女频主页上就可以找到购买包月的按纽,点击即可。或者看中任何一本书,点击其包月章节时,如果你没有包月的话,女频也会自动询问你是否要包月,并且替你转到包月页面。

  然后照着页面上的程序走就是了。

  只是要注意几点,一,如果你本人的帐号是高级VIP帐号,则可以在包月时享受八折。因此,如果读者认为自己会长期包月,为了享受长时间的折扣,可以考虑花30元,为自己升级为高级VIP。也曾有读者提供过一个不升级而享受高级VIP折扣的办法。就是同一个有高级VIP帐号的朋友合用同一个帐户,前题当然是彼此信任。

  要注意的第二点则是,选择只包一个月,还是多包数月。只包一月,纯从经济角度来说,实惠点,而多包数月,加上女频的优惠,在经济上,也不算吃亏,且不用忍耐着等文,每次可以在第一时间看到自己追的文。目前女频在搞买二送一,买三送二的活动,包三个月的话,自动延伸成五个月,也是有好处的。

  有关包月的方法介绍到这里,下面就是以实例,用最省钱的网购起点币的方式,算算各种包月法的费用。

  举例如下。

  若包一个月,

  15*0。69=10。35

  若本身是高V,包一个月,享受八折,则是

  15*0。8=12

  12*0。69=8。28

  若是包三个月

  45*0。69=31。05

  因为附送两个月,成为五个月,则平均每月花费为

  31。05/5=6。21

  若是高V,同样享受八折,

  45*0。8=36

  36*0。69=24。84

  除以五个月,则平均每月花费为

  24。84/5=4。968

  差不多就是实际上只花五元包一个月,这是我所知道的,最便宜最实惠的方法了。

  目前女频的作品,更得快的,比如本人的《小楼传说》目前差不多一个月是十万字以上的,更的慢的,好象也不会低于六万字,

  也就是说,即使用VIP点击收费来相比,只要书库里有两本是自己想追的书,那基本上在经济上就没有吃大亏。

  另,如果想一次性升级高V,再包三个月(汗,我估计如果只包一个月的话,未必会想升高V,在此就不举例了。)则花费如下:

  30+36=66

  66*0。69=45。54

  这样的好处是,以后买包月,或是看主站VIP,都可以享受八折,或2分的优惠了。

  (以后,起点若是推出新的优惠方式,或淘宝有更低的优惠,则以上说明,保留更新修改之权利)

  ………………………………………………

  第三部份:什么是月票和PK票,如何投票

  包月的读者常会遇到作者讨要月票和PK票,有时也常会有读者发贴询问,什么月票啊,在哪呢,怎么投啊,是VIP的月票吗?

  在此说明如下。

  包月读者,除了和普通读者一样,拥有以点击,收藏,推荐的权利来表现自己对作品的认可之外,还能够通过PK票,和包月月票来表示对作者的支持。这也是只有包月读者才拥有的权力。

  首先来说PK票。

  女频每月都会举行一次PK比赛,得到PK票多的作者,可以签约女频。

  对读者来说,以手中的PK票,让自己喜欢的作者,得到好的待遇,让她的劳动得到一定的经济回报,一般来说,都是一件极欣慰且高兴的事。

  而且,作者签约起点,有了固定的收入,这会让读者喜欢的文章,可以比较稳定地更新,最大可能地避免太监。特别是女频包月作者特殊地稿酬支付方法,也使女频绝不会象主站那样,即使入了VIP,也照样满地是坑,满世界太监文。

  因此,如果读者在每月PK的新文中,看到自己喜欢的作者,自己喜欢的文,希望这文可以好好写完,不至太监,希望作者能得到鼓励,就千万别忘了把手里的PK票投出去。

  女频的PK票计算方法,目前是这样的。

  一、12月开始拥有女频PK投票权限的有:

  1、包月用户;

  2、手机投票用户(限移动手机用户,并且北京地区暂停此项业务);

  二、每位新包月用户(自然人)每月获得一张PK票,票值为10;

  三、连续包月三个月以上的用户(限11月30日之前),在续包情况下从十二月开始每月获得三张PK票,票值为10。(如停止包月,则全部重新计算);

  四、包月用户每月获得的PK票,必须在30天内使用,过期作废

  (以上说明,随着女频PK制度的更改,随时保留修改的权利)

  而投票的方法,也比较简单。

  PK票:

  在每一本参加PK的小说主页的封面下方(浮尘语:不是主站地址,一定要是女频的地址哦),都有一个很明显的PK投票标志,只要点击就可以了。而手机投票的用户,则编辑短信YGG+自己投票的小说的PK号,发送到10668828即可(如浮尘的书是:编写YGG2077发送到10668828)。基本上每本PK小说的主页简介处都有PK票投票指南,一看即知。

  浮尘语:如有PK票的朋友,请直接点击最下方的图片衔接投票地址,点一点,就是支持浮尘了!

  ………………

  月票:

  首先要就一个读者常会有的误会做说明。很多读者总是在听到作者召唤月票后,投了VIP月票,然后又茫然不知道这和包月月票到底有什么不同。

  其实包月的月票,是指包月用户专有的月票,不是指VIP月票,也不是指高VIP用户的月票。

  有的高V用户在包月之后,会同时拥有包月月票和高V月票,个人建议,包月月票可以投给自己喜欢的包月作品,而高V月票因为对包月作者并没有太大意义,所以不用浪费,可以投往主站别的自己喜欢的VIP作品。

  每个包月用户,每个月可以得到一张月票,可以投给自己最喜欢的作品。

  而女频每月都有一张月票榜,女频拿出一万元来,做为月票奖金。第一名得三千元,第二第三名各二千元,第四第五第六名各一千元。

  即使扣除百分之二十的所得税,这笔收入,对于作者来说,也是颇有份量的。

  因此,读者希望自己喜爱的作者的劳动,得到更多的报偿,希望作者有更高的创作热情,请不要吝啬手中的月票,反正一月一张,过期作废,不投可惜了。

  而且,即使自己喜欢的作者拿不到前六名,让他们看到读者的支持,让他们从月票数上知道,原来有这么多读者看她们的书,并认为在包月书库中,只有她们的文章才可以得到这张月票,让她们知道,自己正被读者支持和认同,给她们更多的自信和勇气,相信,她们也能以更好的心态来写文的。

  而包月的投票方法也很简单。

  其一,在每本书的主页中间的更新区,在包月章节更新那一行的右方,可以找到投月票支持本书的红色链接,点击即可。

  其二,在“女频主页”右方(浮尘语:不是主站地址哦)的月票榜下方,有很小的红色,“更多”链接,点击之后,就会出现,包月作品榜单。每本书的最右方,都有投票链接,找到自己想要投票的书,右方的投票链接,就会出现月票说明页面,以及很大很显眼,处在页面正上方的红色投票链接,点击就可以投票了。(另外,打开这个专门的包月作品榜单,还可以第一时间查看月票排行,刚刚投过月票,只要刷新一次就可以看见,而主页在显示上则会有延迟,因此以前常有不知道月票总排行榜的读者,在投过月票后,看到主页的数字不增加,而发贴询问。)

  其三,一般每本包月小说,作者也会在简介,或在正章中作好详细的投月票说明,只要细心找一找即可。

  ……………………………介绍完毕分割线……………………………………………

  浮尘私语:最后,如果您包月了,如果您愿意,请投浮尘的新书一张宝贵的PK票吧!浮尘需要更多的鼓励,有了更多的鼓励和支持,浮尘就会更加努力的码字,呵呵,拼出去了!

  新书投票地址,请点击下方图片衔接!请注意是直接投票的地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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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察看图片链接:直接投《决红尘》一票,支持浮尘!



  上架篇:

  经过一个月的紧张PK,一切终于从昨晚的零点尘埃落定,浮尘的新书《决红尘》侥幸获得了十二月PK榜眼的位置,在此,浮尘要郑重的向所有支持浮尘的书迷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没有你们,浮尘恐怕连第五都爬不上,这样的话,说起来似乎很土很俗,却是浮尘心中最真的感觉。

  真的,此刻除了感谢,浮尘实在说不出更多煽情的话了。

  从2007年11月20日上传,才短短42天,《决红尘》就能走到这个地步,确实很不容易,因为大家都看到了,本书的第一卷相当的虐(话说,这点连浮尘自己都没料到,莫非是浮尘心中的阴影或恶劣因子其实比较丰富的缘故……呵呵,开玩笑哈!),许多喜欢轻松口味的读者,看了几章就受不了了,决绝的弃尘尘而去(呜呜……)。

  还有一部分读者也提了,情节进展的太慢了,太拖沓了!

  对此,浮尘除了无语还是无语,谁让偶的性子就是属于那种喜欢水到渠成的人来着呢!可是,浮尘敢问心无愧的说一句,浮尘的故事也许确实进展的比较慢,但从来都没有任何的注水成分,总是尽可能地追求情节的搭配完美化。虽然也许结果并不如自己意,也不如大家意,但熟悉浮尘的朋友们,尤其是一些女作,她们就很清楚浮尘码字时喜欢斟酌来斟酌去(或者说磨磨蹭蹭)的认真毛病,因此拼字时,浮尘差不多总是垫底的那个,凄惨无比……呵呵!

  上架了,包月了,有些不曾包月的读者只好遗憾的放弃,可是浮尘在此想对所有觉得的读者说一句真心话。当几个月前,包月制度刚开始的时候,确实,书库里的书很少,再加上部分读者又只喜欢看一两个类型的文,导致大家觉得为了一两本书包月实在不划算。可经过几个月的积累,书库里的作品早已突破上百,其中不凡许多堪称经典的故事,浮尘算了算,自己一直在追的就有五本,隔一个星期看一次的就有七八本,现在再来包月就觉得已经非常划算了。

  当然这些只是建议而已,愿不愿意选择包月来尝试一下,是大家的自由,只是浮尘觉得入了包月的作品,就被大家无情的抛弃,真的有点令人心酸哦!呵呵……

  …………决红尘已有自己的书友群了,QQ群号:52522234,欢迎真心喜欢浮尘的大大们进来交流,因为浮尘上班时间不允许上网,因此也许您的申请不能及时回复,还请耐心等待。………………

  ……………………

  年终总结:

  咳咳,说起这个,浮尘心里真的有一堆一堆的废话(咳咳,偷偷幻想,要是码字时能有这个速度就好了),可考虑到亲亲们也许不爱看,还是长话短说好了。

  浮尘是从2006年12月11日正式成为写手的一员的,从此,浮尘的世界里多了一根强大无比的精神支柱,让浮尘觉得生命都清晰了起来,这份感觉,真的就像终于爬上了一座高山,注目远望时,不再犹豫要往那个方向走,虽然在实际的爬涉中,还会有各种各样的感受、疲惫,甚至迷茫和困扰,但总能找回自己,找回那条已认定的路。

  浮尘想说,这样的感觉真的很好!当然,这份力量不仅来自文字,更来自广大支持浮尘的朋友们,也许浮尘因为工作和码字的关系,在书评中和群里露面的时间并不多,可你们的每一分支持,每一个意见,每一条建议,不管是忠言逆耳的,还是无私包容的,浮尘都会在心中细细的品味。

  上传七七时,浮尘由于经验欠缺,不知道亲亲们的书评,作者要是不自己保留的话,就会自动删除,留下了非常多的遗憾,浮尘决定,从现在开始,会更加用心的关注每个书评,希望将来我们也能一起来回味走过这段漫漫长路时,途经的每种心情和感受!

  ……如今,老书已经成为历史,而新书,就让我们一起期待吧!……

  ……

  呵呵,说的真的有点啰唆了!那么,就让浮尘真诚的新年祝福来结尾吧!

  2008年已经到来了,希望它是我们所有人的幸运年,可以让幸福无限延续,让失意和不幸从此远离!

  新年快乐!每天快乐!

  



  推荐朋友的一本新书《屠仙记》,是本仙侠,很奇怪吧,为何我会推荐仙侠呢?这个问题,大家看了以后才知道。

  下面附简介以及试阅,喜欢历史,仙侠类的读者可不要错过。记住了,喜欢的话,可千万别忘了收藏哦!

  ======《屠仙记》作品编号:1016894=========

  他原本是个大学生,却忽遭横死,投胎做了屠夫,又被陷害入狱。历经九世离奇横死,究竟是谁在搞鬼?

  他害死了杨广,砍掉皇帝的头颅炼法器,

  他擒下了嫦娥,点着桂树用玉兔打牙祭,

  收罗红尘中的仙子,只为了同修天道,采摘瑶池中的奇葩,只为了刹那芳华。

  别具一格的修真系统,

  离奇古怪的法宝制造。

  他如何修炼成仙?

  一切从杀猪开始!

  ............................................................

  第一章偷窥春光捡法宝

  “天下就要乱了。”西天如来佛忽然皱起眉头说了这样一句。

  众佛大惊。

  与此同时,玉皇大帝失手打碎了玉如意。

  更远的三十三天忽然一阵晃动。

  天劫就要来了?无数的仙人的脑中有了这个念头,他们的心中有了前所未有的恐惧,这感觉从他们飞升以来从未出现过。

  能让仙佛胆颤的又是甚么?

  ...........................................

  ...........................................

  烈日下,柳荫处。

  街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就连林荫里的狗都在打瞌睡,秦荣揉了揉眼睛,自己又在做那个梦了。

  秦荣只记得自己不属于这里,隐约中他喝了一碗汤之后,醒来他发现自己变成了屠夫的儿子,那一年他五岁。他知道自己在梦中应该在读书,在读那些厚厚的书,有的还有这各种奇形怪状的文字,还有一些尾巴冒烟,带轱辘的铁盒子会在路上跑,他就是被那个东西撞倒的。

  经常睡熟之后,就会记起这些。看看天色,他悄悄地关了铺子,直奔后街而去,那里可有个小美人在等着。

  可等他到了位置,却情不自禁的皱起了眉头,奶奶的,竟然还有人捷足先登?

  是的,那个人在偷看人家女孩子洗澡。

  这也是他目前唯一的爱好。

  秦荣现在很生气,非是别的,自己好不容易才开辟出来的偷窥宝地竟然让人占了,这还了得。有心上前好好教训他一顿,又担心后花园中的俏佳人发觉,只好闷在心里猛想计策。

  这张府别院的俏佳人,可是非同凡响,论相貌是在这当阳县里可是首屈一指,任谁见了也不由得挑大指称赞一声俊俏,可惜竟然被他人窥了春光,这如何不让视作禁脔的他生气。

  这张家的丫头最喜欢晌午开着窗户洗澡,只不过三五天也不一定能碰上一次,不成想今天竟然有人讨野火。不过附近可不是僻静之地,如果吵闹起来,让里面的小美人发觉了,不光这棵大树会暴露,搞不好还会吃官司。

  当然了,要在此地偷窥没有个两下子可是不行的,这张家别院院墙高大,除非爬到树上不然绝无可能看到园中的情景,因此上张家小姐才能放心大胆的沐浴。

  想到这里更是痛恨这个家伙,打定了主意等他下来好好的给他吃点苦头。

  没想到这个人居然一直呆着,直到过了一个时辰这才飘了下来,只把正躲在一旁打瞌睡的秦荣吓了一大跳,他会飞?

  这下子刚才满腔的怒火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虽然见识不多,可也知道能从十几米高的树上飞下来的,绝对不是等闲之辈。

  可就这么把仇人放走,心有不甘,当下一咬牙,远远地跟在后,打定了主意要搞清楚这胆大之徒,是什么人。

  说来也奇怪,虽说这当阳县不小,可以此人的样貌神采,没道理不被他记住啊,这个人是谁呢?

  从穿着打扮来看,此人应该是个书生,手中还一摇三摆的擎着一柄湘妃竹扇,更是身着天青色的文士衫,要知道单单这柄扇子,在当阳县就要卖到一贯钱。能用得起这扇子,穿着文士衫的人又怎么会像他一样去偷看一个女人呢?

  说来也奇怪,此人一摇三摆的居然向着城外僻静处走去,不知道去见什么人。秦荣踌躇了半天,把心一横,慢慢地跟了过去。

  哪知道,过了半晌之后,始终不见此人从林子里走出来,这让秦大少爷心里七上八下的不是滋味,当下乍着胆子悄悄走了进去。

  酷日当头,林中很凉爽,让躲在外面的秦大少爷分外舒服,可这林子里没有鸟鸣,未免怪异了些。

  走了一会儿,秦荣一眼就看到了刚才那个人,倒是吓了一跳。只不过那个人正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好像睡着了一般,让他憋了一肚子的怒火没了发泄之处。

  仔细一打量,这个人身量不高,瘦瘦弱弱的。合计了一下应该可以对付,不由得火往上撞,哼了一声走过去一把揪起了起来,“奶奶的,你这小兔蛋子,居然也敢。。。。。。”

  说到这里,秦荣接不下去了,非是别的,此刻他才发觉自己提在手里的这个人一动也不动,不光如此,那双眼睛也紧紧地闭着,嘴角边上还有一缕血丝。

  如果是别人或许还不清楚,可他秦荣是当阳县有名的屠夫,这猪是不是死的,他一摸就知道,虽然死人没见过。可也绝不陌生。他第一个念头就是糟了,中了埋伏,可等了半天也没见有捕快蹦出来,这让他好受了不少。

  当下一咬牙,仔细打量了一下手中的尸体,不是别的,从这身形上看怎么瞧都像是个女子,果然,他探手到胸脯上一摸,立刻证实了这个想法。

  不过此时多留无意,万一有路过的,见到这情形,那是有嘴也说不清楚,他伸手在对方怀里摸索了半天,一把小匕首,十几颗金豆子,除此之外竟然还有本薄薄的小册子。

  他没客气,全都塞在自己怀里,临了又在对方包裹着的胸脯上抹了几把,这小娘皮如果换了女装真是俊俏,怎么就忽然死了呢,可惜可惜。

  自然,对方那柄湘妃竹扇子也没有拉下,一并塞在怀里,瞧了瞧没有遗漏,小心地从林子的另一端走了。

  秦荣的心中不无疑问,不过此时没空多想,比如对方一个女人为何也去学他偷窥?而且这张面孔他也是从来没有见过。

  这当阳县正在阳河边上,走南闯北的江湖人也曾见过一些,对方没有见过也不算稀奇。更让他开心的是,虽然耽搁了一会儿开铺子,可金子却赚了不少。

  要知道此时流通以铜钱为主,金子极贵,一两金子足够换三千铜钱。这十几两金子可就是四十几贯,好大一笔横财。买个不错的丫环不过三五贯,这些钱足够娶房媳妇了,还能把院子再整上一整。

  可惜这个小娘皮如果不死,那娶回来做个老婆也不错,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回味了一下那刚摸到的胸脯。

  ............................

  ............................

  夕阳下,案板边,一把杀猪刀寒芒四射,上下飞舞,干净利落地剔下了一块肉,随即这些肉变成了一份肉丝,两份肉片,整整齐齐地排列在案板上。这份手艺可是自小他的死鬼老爹,硬逼着练出来的,那叫一个快,准,恨。

  秦荣左手一挥,已然滚进了案旁的荷叶上,利落的裹了几下扔进了篮子里。“成了,三斤正好,少了一钱,加送十斤!”

  “猪肉荣!你小子,可真够抠门的,我要三斤肉,你就不会多给我一丁点?好歹也是老主顾了,我老婆又要骂我不会养家了。”前街里的杨大胆子一边数着铜板,一边嘟囔道。

  秦荣嘿嘿一笑,“习惯了,你一报斤量,我这刀就下完了,下回,下回一定多给饶点,要不这副猪腰子你带回去炖汤,吃完了好使劲折腾你老婆,不是什么仇报了吗?”

  杨大胆老脸一红,正要落荒而逃,就听背后一声冷哼,两个人同时哆嗦了一下。

  “哎吆,你个杀千刀的,居然教我们大胆学坏,猪肉荣,我可记着今天的这事呢,你说的猪腰子呢?老娘还就要了,我到看看这个死人怎么折腾我!”冷不丁地,从街角拐过来一个人,劈头盖脸地朝着两个人骂了起来,却非是旁人,正是杨大胆的老婆牛翠花。

  秦荣原本借着名头敲打一下杨大胆,不成想撞见了人家娘子,这下子算是赔了笑脸又割腰子,好利落地挽了个刀花,剔下了一只腰子,扔到杨大胆的篮子里。

  “这还差不多,我说大兄弟啊,你也快成亲了,要不要嫂子教你两招,保管收拾的你那水水嫩嫩的小娘子服服帖帖。”牛翠花说着抛了个媚眼过来,勾的秦荣浑身一哆嗦。

  秦荣赶紧扭过脸去,一旁的杨大胆子裂开腮帮子嘿嘿笑笑,没法子,虽说他老婆当着面勾三搭四,可他杨大胆子这个外号就是用不到家里,要命的时候软趴趴呢。几次三番没了尊严,也由不得他夫纲不振。

  直到这两口子走得远了,秦荣才松了口气,低声骂道:“晦气,晦气,奶奶的,今天那块云彩没下雨,竟然碰到这个老鸡婆了。”

  不错,他秦大爷就是一屠夫。

  自打他老爹因为喝醉酒淹死在前面官道旁的池塘中之后,他就顶下了这个摊子,托乡亲们的福,虽说是发家不成,可温饱绝对没有问题,耳濡目染造就的一把快刀,在这当阳县也是数一数二的,尤其是猪骨头喂大的这幅身板,高大魁梧,论块头那和门神也差不多。

  只是可惜了他这副身板,至今年近三十还没讨到老婆,倒不是他不想。

  开头倒是有过姻缘,只不过新娘子在娶进家门的路上忽然暴病而亡,第二次娶亲更是离奇,新娘子竟然凭空失踪了。第三次则是在新婚的前夜,新娘一家竟然忽起大火,干脆连未过门的新娘子,带未来的岳父都烧成了焦炭。

  如此这般三回,再也没有人敢嫁给他了。倒是有几个寡妇熬不住了,可也只敢和他偷偷摸摸,哪知道秦荣却不屑一顾,一心只要明媒正娶,所以至今也是孤家寡人一个。

  好在当阳县民风淳朴,大伙也不过是拿他这事取个乐,倒也不曾真的糟蹋他。当然,凭借着他这副身板块头,和手中的刀子,却也没人不开眼的敢当面提起。

  他最得意的就是这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的手艺,无论多凶悍的猪,片刻之后就会变成整整齐齐的肉丝,肉片。

  用他自己的话说,这叫存慈悲心肠,行屠夫手段,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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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PK战火又要开始熊熊燃烧了,话说,一想到八月浮尘估计也要PK,那个胆颤心惊啊……扑通……扑通……乱跳啊!

  言归正传,柳暗花溟大家应该很熟悉了,她的书浮尘全看过,而且一直都很喜欢,所以今天要隆重地继续推荐她的新作:《异世淘宝女王》书号:1030687。本书参加7月PK大赛,需要大量的PK票票来鼓励和支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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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之后,浮尘会放上一章试阅章节,大家一看就知道好不好玩啦!

  …………

  …………

  这边,她是普通女孩;那边,她是全大陆最有名的人;

  这边,她开着一家不入流的淘宝小店;那边,她拥有最大的伢馆。

  一切,全因为每个月圆之夜的变身。

  呃,不是狼人啦,但是嗷~嗷~

  请看西方世界的唯一东方女孩,带着很脑残的一对宠物,从事非法生涯的BH人生。

  “小姐......”(羞涩中)

  “呀?哪儿来的当当,发育的不错嘛!”(捏手捏脚中)

  “小姐……不要……我是请问,不知哪里发财?”(躲闪中)

  “哦,贩卖人口。”(不怀好意的打量中)

  “……”(一脸惊恐中)

  “把你卖掉就可以发财喽!”(兴高采烈中)

  ☆☆@_@★★

  本文为青春励志魔幻冒险言情大片,文风属于有爱环保型,偶尔衣冠禽兽,但坚持抵制后妈。故事纯洁健康、死亡率低。阅读本书,保证会感到轻松愉快,是杀人放火,居家旅行之必备良书。

  ………………

  ……………………隆重试阅………………

  ……

  第一章传说中的驿马宝藏

  …………

  “盈禄大当家的,不要再挖了,鬼影森林可不是闹着玩的,我们回去吧!”一个四十多岁,身材矮壮,一脸大叔相的男人哀求道。

  大片黑荒阴郁的密林中,二十几个青壮年男子正在一块空地上奋力挖着什么。

  周围,高耸入云的黑色巨木有如一个个身着铠甲的铁卫,肃穆地静立着,龙鳞一样坚硬的树皮上,有自然纹路形成的怪眼,虬扎的树枝在半空处纠结,笼罩住大半天空,昏暗的光线和细雪慢悠悠的洒下来。

  “大当家,听说最近有幻鬼出没,您要保重贵体啊。”中年男人见他说的话没人理会,又一次望向空地边缘舒缓的矮坡。

  在那儿,有一个年轻的姑娘静静的站着,一直关注着挖地的进度。

  她东方式的相貌算不上顶美,不过甜美秀气,纯真无害,很容易让人放松戒心,身材虽然是中等高度,但却也玲珑有致,身上穿着火红色的狐狸皮袍子,同色的靴子、帽子和手筒,在这幽暗湿冷的地方,看起来特别干爽暖和。

  “皮特真好心,不然你自己先回吧。”她语气轻柔地说。

  “可是大当家,不能为一个没有多少可信度的传言就来挖宝。这儿是哪儿?鬼影森林!等闲人进都不敢进,您还要大肆动土?万一惊动了传说中的恶魔——”

  什么?自己回去?那还不如一头撞死在龙眼木上!连一只苍蝇都知道鬼影森林有多危险。

  “小四四。”被称为大当家的女孩似乎不耐烦的轻叹了一口气,“让皮特大管家好好回想一下家规。”

  立即,她身后四个高大的奴隶保镖中最强壮的一位向前跨了一步,手中布满倒刺的皮鞭“啪”的一声在半空中卷起一个鞭花。

  皮特瑟缩地看了看他的主子,见她在身后四个巨人保镖的环绕下,有如一朵开在光秃岩壁上的小红花般娇俏可爱,不知情的人绝不会相信她居然是塔撒大陆最有钱的大金主。

  不过他却停止了劝谏,倒不是怕,只是不知道这主子又想出什么怪花样来折腾他。

  “盈禄家的目标是——?”

  “赚钱!”

  “盈禄家的家训是——?”

  “死也要赚钱!”

  “大当家我的口头禅是——?”

  “是钱我就赚!”

  “这不得了?”大当家耸了耸肩,还是没舍得把手从温暖的手筒中抽出来,“越危险的地方越是有发财的机会,传说这里有八百年前做为自由骑士的驿马家族的宝藏,我好不容易找到了藏宝图,当然要亲自检验一下这传言的真实性。所谓富贵险中求嘛!”

  “可是――孤儿小姐,我的大当家,这里也许有幻鬼。”皮特紧张的向四周看看,只觉得龙眼木上每一只眼睛都在看他,害他周身发毛。

  “幻鬼已经灭绝很多年了。再说,我有奴隶,而且个个都是极品。”孤儿看看那二十几个壮劳力和四个百里挑一的保镖,顺便也看了看伏在她脚下的粉红色小猪。

  这一只,也是能指望的吧?能吧?!

  皮特明知道大当家绝不会听从他的劝告,因为自从她莫名其妙的出现,就对金钱和宝藏有着异乎寻常的狂热执念,可还是忍不住想唠叨。

  风吹过高大的龙眼木树梢,似乎是魔鬼的低吟、远处低矮的杂草灌木丛仿佛在抖动、半空中无声飘落的降雪也显示着不吉之兆,以他纵横大陆四十多年的经验来看,以他对大陆传说的熟悉来看,今天一定会发生什么事情,假如他不阻止的话。

  一定会的!

  可惜,在他还没有想好要怎么才能让大当家离开鬼影森林的时候,耳边就传来了阵阵惊呼声,接着感觉脚下的地面震颤了起来。

  “地陷啦!”纷杂的喊叫中夹杂着恐惧,看来不止一个人害怕这个鬼地方。

  可是,不是真的惹怒了传说中的幻鬼吧!前不久,有商队为了抄近路而从鬼影森林经过,结果遇到了传说中的幻鬼袭击,只有一个人活着逃了出来,还疯掉了。

  他吓得想跑,可还算勉强保持住了身为管家的觉悟,硬着头皮向空地中央的土坑冲去。

  孤儿早皮特一步到达。

  她看得清楚,根本没有什么魔鬼、幻鬼,只是地面塌陷了,这使她一阵兴奋,因为那意味着宝藏的传说相当可信,至少这下面有地宫。

  “后退后退,沿着坑边走。”她沉着的发布命令。

  奴隶们听到她温柔的声音,立即镇定不少,连滚带爬的在同伴的帮助上爬了上来,急速退后。

  孤儿不说话,注视着深坑的中心。

  那里,传来沙沙的声响,泥土和潜藏的树根、石块还在不断下陷,看来土坑下有一个相当深的、更大的坑。她和她的人不断后退,直到背部贴上龙眼木的坚硬树干。

  她等着,耐心的等着,眼看着地面像黑色的潮水一样不断下落,过了差不多十分多钟,泥土的滚动终于停止了。这时她惊奇的发现,先前挖的土坑在面积上而言已经扩大了十倍不止,深度更是无法描述,感觉上,似乎她是在她家十八层楼顶往下看。

  而且就像水落石出一样,深坑的中心真的有一块巨大的石头,足有三米高、宽和厚都差不多有两米。

  她立即从怀里拿出高倍望远镜,仔细观察了一番。

  据目测,这巨石的表面不像一般的石头那样粗糙,而是非常光滑,石面上泛起的隐约青光,好像含着一层会流动的水。而石头的四面见棱见角,似乎是一块经过切割的巨型宝石。

  难道真的有传说中的驿马宝藏吗?如果不是,怎么会在泥泞的土地下有一块这么大的石头?如果是的话――那他们盈禄家的财富会翻倍的!

  “我要下去看看。”她一挽衣袖。

  小四四往前一步,摇了摇头。

  皮特也阻拦道:“大当家,这事简直太怪了,你身为一家之主,不能轻易犯险。”

  可是见到这么神秘而奇怪的东西,孤儿哪里忍得住。

  “放心,我有我的飞天猪,不会有事,你们在上面戒备着。”她拍拍奴隶保镖的肩,又对皮特笑了一下,因为有了收获而心情舒畅,“咱们没带飞龙骑进来,你们下不去,难道还要等从森林出去再想办法吗?让别人抢了先怎么办?还是我来吧!”

  都是跟随她好几年的人,看她摩拳擦掌的劲头,知道拦不住她,也只好四散开,纷纷拿起武器对准深坑,好像那里是龙潭虎穴。

  孤儿心中觉得好笑,伸脚轻轻踢了一下睡得正香甜,雷打也不动的小猪,“起床啦,有任务。”

  说着,心中默念着驱使咒,然后轻叫道:“小猪,飞吧!”

  “嘭”的一声,本来尺大的粉红色小猪突然变形,在冒出一朵像蘑菇云似的东西后,变成了直径约两米的圆桌大小,而在它的侧面,生出两只伸展开后也有两米的翅膀。

  孤儿敏捷的一跳,抓住小猪背后一缕贯穿头尾的黑毛,“小心点,这不是上天,入地的话比较危险。”

  小猪“哼”了一声,因为还没睡醒,飞得摇摇晃晃的,看得坑上所有的奴隶和大管家皮特提心吊胆。

  好不容易,终于落到了坑底,孤儿立即跳下小猪,先是谨慎的围着立在中央的大石观察了一番,然后才戒备的靠近。

  摸摸,确实表面光滑,不过对于石头的质地,她有些失望。

  这不是宝石,而是比较奇特的石头,类似于汉白玉,不过是青色的,也许可以用她的名子命名为汉青玉。但奇怪的是,这石头的样子不像天然,绝对是人工切割过的,不得不说,切工还很好。

  什么人会在这个地方埋下一块这样的巨石?为什么要埋在这么深的地方?也不怕挖出地下河来。可是这石头既然奇怪的存在,就一定有原因的吧?驿马家族的传说不可能空穴来风。

  因为这坑底没有发生什么危险,孤儿的胆子大起来,细细的抚摩石面,没有发现一丝缝隙,但是奇怪的是,她突然听到一丝微弱但又稳定的声音,正是来自石内。

  咚咚咚!

  她吓了一跳,因为感觉这是心跳的声音。她想逃跑,可几乎是下意识的,她抽出腰上挂着的,紫金家的泰娅送给她的金柄小弯刀,敲了一下石头。

  不过是轻轻的敲一下罢了,大概只有震碎一块豆腐的力量,那石头却突然抖动起来,接着发出卡卡的声响,整块看来坚硬无比的石头出现了一道细小的裂缝,之后裂缝变大、生长,好像大树的枝枒一样,张牙舞爪的遍布石面。

  孤儿聪明的后退,想跨上小猪飞到半空中观察,那样比较安全,没想到小猪发出了轻微的鼾声,居然在这个时刻睡着了!

  咔嚓!

  一声脆响传来,孤儿本能的蹲下身子,抱住了头,只听“啪啪”之声夹杂着破空之声不绝于耳,身上也被打到好几下,尽管隔着火狐狸的皮袍也疼痛不已。

  她心里明白,那块大石碎了。

  ☆☆☆☆☆☆☆☆☆☆☆☆

  注:自由骑士相当于雇佣兵。



  炎炎七月盛夏,从太阳一出来,炙热的阳光就仿佛能把人的皮肤烤出一层油来。

  位于W市东南三十公里的著名旅游景点凤凰山,虽是难得的避暑圣地,四周绿树高大如茵,可仍也止不住四处那热闹的知了没命似的喧叫个不停。

  上午九点半,位于凤凰山山顶的落霞山庄的二楼会议厅内,此刻正在举行一年一度的广告界最新创意大赛的总决赛,六位分别来自各广告公司和代表个人的广告人,将在这里进行激烈的最后角逐。

  时间已进入倒计时的最后三分钟,三分钟后,第一位选手将登台演示他的作品。

  “喂,浩天,我领到排号了……嗯,我是第三号,骆曲荷是第二号。不过你放心,我这几个月不是白准备的,我绝对有信心能赢她……你就等着为我庆祝吧!嗯,那比赛结束后见!”礼堂的第三排最边上,一个套装短发,一脸俏丽和干练的年轻女子,正洋溢着自信的笑容压低嗓音偷偷地打电话。

  一想到马上就要站在这个平台代表公司展现自己精心准备的创意,向最佳创意大奖冲刺,尽管训练多年的冷静一直在克制自己,可她浑身的血液还是忍不住激动地沸腾起来,让她原本就青春靓丽的容颜绽放出加倍的光彩。

  “现在请来自憧华广告公司的一号选手沈如风先生上台演示……”手机刚收好,比赛就正式开始了。

  萧弄晴立刻挺直了脊梁,以一副战斗之姿进入状态,仔细观察每一位敌人的优势和不足中,随时随地不忘向对手学习,从而取得更高的成就,这是她在和骆曲荷的竞争中,用残酷的代价学会的。

  十分钟的幻灯片展示和演讲很快结束,英俊的一号男选手迎来了台下各界的阵阵掌声,其中也包括萧弄晴的真诚鼓掌,不过这并没有影响她的斗志。

  百日磨一剑,要做就要相信自己是最好的,她有把握自己这份倾注了她整整三个月心血的作品,一定能让在场所有的评委和嘉宾打开全新的眼界。

  “感谢一号选手的表演,现在请二号选手骆曲荷小姐上台演示。”

  随着主持的报幕,在萧弄晴细微的无人察觉的嗤鼻中,第一排的中间盈盈地站起了一位身着白色洋装的精致美女。

  一旁早有助手将一款最新的苹果笔记本放在台上,连接好设备,等待她上台。

  美女袅袅婷婷地走到主席台上,优雅地转身站定,并不急着介绍,而是先宛如明星出场般先微笑着向台下点头示意,目光有意无意地扫到萧弄晴这边,两人的视线立刻在空中嗞嗞嗞地撞出一堆的无形火花。

  这位随时随地都要摆出美女气质的二号,正是萧弄晴刚才电话里说的骆曲荷。

  对于这个骆曲荷,她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是再熟悉不过了。因为这位骆小姐如今不仅是W市广告业界老大唯一的掌上明珠,以前更是人缘一向很好的萧弄晴唯一的仇人。

  其实说起来,萧弄晴已经记不清当年她们是为了什么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结的仇了,反正初中三年高中三年都不幸分在同一个班的她们,从来就没有一回看对眼过,其中大部分都是以骆曲荷的主动挑衅开始的。

  这仇恨日积月累地一直到高考成绩出来之前,一直到单亲的骆曲荷被突然冒出来的亲生父亲接走,才嘎然而止。原本以为这段少女时期的莫名纠葛也就就此不了了之了,没想到四年后,两人居然又在一次广告项目的竟争中重逢了。

  就是那一次本来很正常的广告公司间的竞争,因为萧弄晴最终获胜而使得断了四年的仇怨又重新地揭开了序幕,骆曲荷对自己更是新仇旧恨一起爆发。从那天后,骆曲荷就没少利用其父在广告界的威望,找萧弄晴所在的广告公司的麻烦。

  可惜的是,萧弄晴目前所就职的这家“蓝宇”广告公司的女老板,偏偏就不吃这一套,还就是看重了不论是工作能力还是人际关系都十分好的萧弄晴。今年更是排除异议,全权决定让她代表公司参加一年一度的W市广告业最重要的这场创意比赛。

  这中间经历了多少艰难曲折已不用细说,最重要的是,她马上就可以站在这主席台上,将自己的创意骄傲地呈现给在座的每一位来宾了。

  “各位尊敬的评委,各位尊敬的嘉宾,上午好!我是二号选手骆曲荷。今天我给大家带来的最新广告创意的作品是……”

  见自己在数不清第几回的瞪眼中还是占不了上风,又不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给对方卫生球,骆曲荷明智地首先移开了目光,笑得越发甜蜜,娇媚地向台下行了个勾人的注目礼,微笑着在萧弄晴耳中投下一颗重磅炸弹,“……《夏之梦》,请各位评委、嘉宾和前辈们指教。”

  夏之梦?萧弄晴刚才还自信沉稳的心顿时被炸开一个大窟窿,瞬间就明白了一切。

  难怪骆曲荷昨天会特意打电话告诉她,今天要在比赛时送她一个大大的礼物,还嚣张地宣告说她们多年的恩怨会在今天一并了断。

  萧弄晴的目光本能地落在自己的文案封面上,那里正赫然地也写着“夏之梦”三个字。

  这是她长达三个月之久的夜思日想的创意,这是她冒着酷暑四处奔波呕心沥血的作品,而现在居然堂而皇之地被另一个对手兼死仇敌给剽窃了,还公然地无耻地拿到比赛上来,这怎么能让她不震动不吃惊不怒火万丈?

  果然是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

  望着骆曲荷一边一字一句清晰地吐着自己精心准备的解说,一边居然还洋洋得意地向自己示威,萧弄晴抱着旧笔记本的手指几乎愤怒地要刺进自己的肉里。方才那沸腾的血液悉数化成了熊熊燃烧的愤怒,鼓动着她应该立刻立即立马马上冲上前去,先给这个矫揉造作的女人一个响亮的耳光,然后当众赤裸裸地撕开她虚伪的、令人作呕的面具,大声地告诉所有的人,她是个无耻的剽窃者,让所有的人都来鄙视她。

  可她不能,常年和骆曲荷的斗争经验,不仅在表面上完美的掩饰住了内在的真实情绪,而且及时地提醒她,骆曲荷敢公然拿着她的作品来参加比赛,一定早有预谋。说不定她还早已准备好了证明《夏之梦》才是她原创的各类证据,如果她现在冲上去,骆曲荷的父亲马上就有理由假公济私地取消她的比赛资格。

  可她又怎么就这样忍下来?

  如果她忍了,不仅代表她只能懦弱地将自己的心血白白地拱手让人,而且还等于萧弄晴终于低头认输,亲手献出她的骄傲去给人家当烂泥踩!

  一时间,复杂的心理左右厮杀,反而像是强力的粘胶一样,把萧弄晴僵硬的身子浑丝不动地沾在凳子上。如果有人在这个时候仔细地关注她,必定能瞧出她那一双看似平静的眼睛里,已经沸腾的已经可以煮鸡蛋了。

  “……这就是我的夏之梦,谢谢大家!”

  骆曲荷以优美的鞠躬作为她的结束语,然后在阵阵激烈的掌声中款款地走下台,同时似笑非笑地扫过萧弄晴想要杀人的目光,以只有萧弄晴明白的唇语,得意地道:你输了!

  “十分感谢骆小姐的精彩演说,骆小姐不愧是为名门之后啊,看的出来,这样别致而完美的创意,已经震撼了在场所有人的心灵。呵呵……现在我们拭目以待来自蓝宇广告公司的三号选手——萧弄晴小姐的表现。”

  啪啪啪!

  骆曲荷抢先一步清脆地拍手,一脸虚伪的笑容。可萧弄晴却仿佛能通过她的眼神听到特意的娇媚的“道歉”:“真是好抱歉哦,没有提前告诉你就用了你的《夏之梦》,好希望你还有其他的作品来和我比赛呢!”

  两人之间的火光交锋当然没有人知道,她带头一拍手,其他的观众也随即礼貌性的鼓起掌来,目光同时下意识地巡视着三号选手的行踪。

  PS:喜欢新书的话,请回到本书主页,点击内容简介下方的直通车《捡到古代美男》即可收藏,谢谢!



  在群里发了通告后,很多书友问我为什么要解散书友群,浮尘在这里想更正,并不是解散,而是重组。

  原因有三:

  1、浮尘到现在为止,已经开了第三本新书了,以后也会继续努力开坑,而原来的群都是针对单本的作品的,读者分散,加上完本时间已长,很多亲亲们已经几个月甚至半年没冒头,对群的存在可能已经很模糊了吧!

  2、浮尘一直是起点的作者,每一个作者都喜欢能得到读者的真心支持,哪怕只是纯粹的点击阅读,也能让浮尘感到被鼓励,而群里有部分读者不仅一直理直气壮地看盗版,甚至连起点帐户都没有,更是从不给推荐鼓励。甚至根本就不知道“浮尘”和“花落重来”就是一个人(稍微有心的读者就应该知道,花落重来虽然是正式的笔名,但私下本人一直是以读者号浮尘自称的,这一点在书中经常体现出来),说实话对于这样的读者,浮尘感觉不到任何的真心,只有伤心。

  3、浮尘精力有限,管理不了太多群,而且当初建群的宗旨是希望大家能多多讨论剧情,讨论对各个人物的意见和建议,现在只希望少而精。

  所以,原来的群要解散了,但新群会继续存在,请浮尘真正的书迷们麻烦一次,重新加入。

  暂时先建立第一个群:花落重来书友群:51901664

  进群条件:

  1、读过本人三本小说中的任意一本书,真心喜欢本人的故事,并坚持长期支持者。

  2、必须是起点用户(不一定要VIP用户或包月用户),进群后需提供帐户昵称的截图,并更改群名为起点昵称,好让浮尘更容易认识、更方便交流。

  3、进群后应当积极发言,活跃群内气氛,和群友友好相处,不发污秽的图片,不说黄色粗话,长期潜水一个月以上者,除特殊情况已请假,浮尘将直接移除群外。

  总之一句话,浮尘希望以后的新群,将是浮尘真正和每一位书友亲密接触的地方,而不是一潭死水。

  现在,浮尘已经怀着热诚的心,开始等待亲亲们的光临了。

  来吧,来吧,来吧……



  向大家推荐刚当了妈妈的禾早MM的新书《江湖遍地卖装备》,本书正在PK中,是穿越加网游,很有意思哦!书号:1049673,目前排名第一,很好找的。

  下面是内容简介和试阅章节,喜欢本书的亲亲们千万别忘了收藏哦!

  内容简介:只是一道雷电闪过,一切就面目全非了。

  这里是冥界地府还是西方极乐?

  十殿阎王为什么不见,头上长包的佛主又在哪里阿弥陀佛?

  筝:管他是哪里,天不管地不收的一缕残魂,就算阎罗也莫奈我何!

  筝:莫惹我,否则杀无赦!

  筝:有恩报恩,有怨报怨,杀手也有做人的原则!

  只是,死了的人怎么还可以再次复活?

  说句“下线”人就可以不见?

  这个《江湖》诡异得她实在无法理解!

  …………………………正文试阅……………………

  第一章死后的世界

  呼吁呼吁--腾腾腾--

  一阵急促的喘息声和凌乱的脚步声响起。

  “站住!不要跑!”一个人在喊叫。

  站住?傻子才站住呢!秦筝头也不回,跑得更加快了。不过她心里万分郁闷,在生前常被官府的人通缉追杀也就算了,没想到死了以后还是照样被通缉追杀。这逃命的日子,过到哪一天才算是个尽头啊!

  “快拦住她,别让她跑了!”

  这时斜刺里冲出个人来,正好站在了秦筝的行进路线上。已经追得精疲力竭的官兵头子顿时兴奋起来,“快,抓住这个人犯!重重有赏!”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何况冲上来的这个男子原本就是冲着秦筝来趁火打劫的,只见他将手中长剑一封,阻住了秦筝的去路。

  “找死!”秦筝轻叱一声,身形略拔已跃上了那男子的剑尖,还未等他回过神来右脚足尖便踢向了他的面门。

  “哎哟--”惨叫声起,阻路的男子立刻被踢了个满面桃花红。

  秦筝毫不停顿,脚下在剑尖上略一借力,一个鹞子翻身,人已跃过那男子的头顶,待得落下地来,头也不回便继续向前飞奔。而她身后追赶的官兵,因为收势不及,顿时和那个哀号不已的男子撞了个人仰马翻,各自跌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只好眼睁睁看着秦筝在大路那头拐了个弯,就此消失不见。

  呼呼,好累!秦筝其实也早就累得半死,不过为了保命,说什么也要撑一下。此时逃出生天,一头扎进树林子,背靠着一棵大树就坐下来猛喘气。

  不过,她喘息未定就觉得脑后有一股凉风扑来,身形立刻向斜前方窜出,右手在腰间摸出一把锈迹斑斑的匕首,反手向身后扎去。

  “嗷呜--”一声虎吼响遏行云。

  秦筝眼睛都不眨一下,她已经渐渐习惯了这里的遍地野兽,不会再被偷袭到了,躲过这只猛虎的一掀,绕到它身侧就开始拿匕首挑刺抹剜。

  老虎不太强悍,有些像纸糊的,虽然来势汹汹,但还没伤到秦筝就被她三两下杀死,然后迅速地剖开虎皮,割下一块腿肉来。

  肚子有些饿了,在附近捡了些枯枝,秦筝从腰间摸出火折来烤肉。她不敢走得太远,因为整座林子里四处都是虎吼。

  火燃了起来,渐渐有肉香开始在空气里飘散,秦筝轻轻抽了两下鼻子,却实在没有太强的食欲--没有盐和调味品,每天都吃这些焦糊淡寡的兽肉,早都腻味万分。今天路过一座城市,想要进去看看,谁知刚靠近城门,就被一队身着官兵服色的人追赶得狼狈逃窜。

  奇怪,官兵们怎么知道她在路上杀了一个人呢?她是亲眼看到那人死后掉落了几枚铜板,尸体却在她面前诡异地倏然消失的,比毁尸灭迹还要彻底。

  算了,想不通的,死了这么多天,在这个“冥界”里遇到了无数无法用常理来解释的事情,秦筝已经学会见怪不怪了。她弄熄火堆,扯下一条烤好的虎肉,开始没精打采地吃起来。

  这时候附近有窸窸窣窣脚踩落叶的声响传来,秦筝警觉地竖起了耳朵,听到两个人的对话声--

  “老记,你进游戏很多天了吧,怎么现在还来杀虎?”

  “别提了,本来今天想换个地方练级的,结果刚才在路上看到个姿色不错的MM,我刚上去搭了没两句话,就被一刀子捅死了。靠,下手也太快太狠了,直接捅的就是心脏,想要躲都来不及。”一个声音里带着无比懊恼的情绪,“死一次掉10%的综合实力值,不回来继续杀虎还能杀什么?”

  “嘿嘿,只搭了两句话?我看未必吧!肯定是你动手动脚了。”

  “天哪!我是冤枉的!我对天发誓,只是在她要走的时候拉了一下她的手,连握都没握热呢,就见阎王去了。

  “我就知道你又不规矩了,不然谁无缘无故来杀你?你又没什么好装备给人爆。”

  “靠!那也不能只摸了下小手就PK啊!封建思想害死人哪!我看那MM是玩得太投入了,其实这游戏虽然是古代背景的,可是我们玩家没必要那么保守嘛。”

  对话声愈来愈近,秦筝听得拧起了眉头,虽然这两人的话她有很多听不懂或是不明白的地方,但是她已经辨出了其中一个声音就是先前被她杀掉的那个男人的。她倒不怕,只是诧异。怎么会这样?大白天见鬼吗?哦,不对,她现在也是鬼,白天见鬼就没那么令人骇异了。难道在“冥界”里能够死而复生?还是先前自己压根就没有杀死他?也许,鬼本来就不会再次死亡吧。

  “我看你下次还是注意点吧,你那一见漂亮MM就想上去搭讪的毛病实在不好。”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

  声音更加近了,秦筝左右望了望见似乎无处躲藏,于是身子紧贴着树干,哧溜溜地爬上了树,借着树叶的遮挡,居高临下地张望着。

  “哎,这里刚才好像有人在,我都闻到烤肉香了。”一个尖脸的男人用脚尖拨了拨地上那堆还有些温热的火堆余烬。

  “居然有人烤虎肉吃。”被秦筝杀过一次的男子大为讶异,“我上回烤过一次,这里没学过厨艺的人做出来的东西简直不是一般的难吃,我都差点吐了。”

  “人家乐意,你管得着么?游戏嘛,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玩法,我上回还遇见一个不练综合实力值,只学生活技能的玩家。”

  “嘿,那有什么意思啊?我就喜欢PK,多爽!”老记挥舞了一下手里的阔刀。

  “我看你是被人PK才对。”尖脸男人调侃了他一句,“怎么,还想试试被刀子捅心窝的感觉?”

  “捅就捅,怕什么?”

  “嘴硬!”

  这里正是林子的边缘地带,再往里走猛虎就越多了,两人边聊着天边摸出各自的武器,途中遇到一只便屠一只,就这样不停歇地一直往林子深处走去。

  眼看他们就要走出自己的视线范围了,要不要跟上去?秦筝有些犹豫起来。她对这两人的谈话内容很感兴趣,虽然听不太懂,但直觉地认为能够从话里找出许多对自己有用的信息。



  血苍穹大人的新书《炼卡》出炉了,一张卡片的世界丰富多彩,不求推荐票票,只求大家收藏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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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简介:

  附灵卡:遇到美女我抓

  灵目卡:看到财宝我挖

  急救卡:救个娇俏女警

  搬运卡:万金悄悄搬走

  能量卡:点灯不再费油

  幻卡:真人AV在扭

  把美女装进卡片,让财富围绕你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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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只身入花丛

  “怎么样,找到甚么好货没有?”强子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烟递过去。

  唐欢摇了摇头,没有接话,继续慢条斯理地挑着,今天是周末,潘家园这里挤满了人,一些收集爱好者拿出自己攒的各种物品来这里交换,正是最热闹的时候。

  在这个时候仔细挑选,往往能够发现意外的惊喜,和别人喜欢旅游,或者泡网把不同,唐欢喜欢静静地一个人收集一些东西。

  他收集的东西既不是邮票,也不是玉石,而是一些随处可见的电话卡。这个习惯还是从电话卡刚刚出现的时候养成的,那个时候他刚刚六岁,时至今日,在朋友,和亲属的帮助下,他的收藏已经包含了国内国外的发行的各种电话卡。

  不过面前的这些卡片大多是一些很普通的货色,要知道电话卡发行足有十几年了,这十几年间各式各样的电话卡虽然不断变化,可因为销售量大,倒也不是很珍贵。只有一些发行小,型号比较早的才是收藏者手中的宝贝。

  唐欢不停翻动的手指忽然停了下来,这是一张很普通的电话卡,这张电话卡的图案没有任何出奇之处,它是现在流传最广使用最多的标准的电话卡。然而引起唐欢注意的却是这张卡卡面的笔画。

  是的,线条优美流畅,笔法娴熟,带着一种机器印刷所没有过的感觉,每个转折弧线都圆润饱满,让他一眼就在那堆卡片中盯上了它。

  这张卡看上去已经用过了,一看就是精打细算的人使用过的,接触的芯片上布满了划痕,想必它的前主人异常节省。但是最先引起唐欢注意的却并不是这个,而是一种纯粹的直觉。

  这是一张电信发行的电话卡,可以说所有收集电话卡的人手中都会有一大堆,正因为如此,所以这也是他最熟悉的,可他的手掠过这张卡片的时候,却被烧灼了一下。

  这才是这张卡引起唐欢的注意力的最大原因。当他仔细看时,心中却是一惊,虽然重量和普通的卡没有区别,可是材质却有点不同,普通人虽不会注意到的,可是唐欢却知道,这不是PVC的。

  难道有人临时更换了投料?这可太珍贵了。

  什么人做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呢?

  带着这个疑问,唐欢匆忙付了钱,转身跑到街上的公用电话前。

  插到电话里显示的金额为零,显然这张卡已经用完了,所以才被丢弃掉,可唐欢直觉到这张卡并不简单,一心想搞明白的他连忙打了一辆车跑回家里。

  “考上了大学也不能光顾了傻玩,你爸说明天要带你去他们单位参观一下,我给你找几件穿上精神的衣服,我们家小欢可是考上重点大学了,你爸爸这次可是高兴坏了。”唐欢的母亲见到宝贝儿子回来,立刻打开了话匣子。

  “知道了,知道了,妈,你上一次答应我的事情可还没办呢,啥时候我才不用打车啊。”唐欢扔掉书包,扑进厨房,打开冰箱,拼命灌了一大口汽水。

  “好,妈妈说话算数,等你开学了,就给你买。”

  唐欢等应付完母亲的一大堆问题,坐到自己的屋子里的时候,已经是半个小时以后了。

  打开大功率的台灯,仔细地看着这张卡片,当他静下心来,细心地琢磨着它的线条,终于找到了和普通卡片不同的地方。

  这个图案初次看的时候会以为为它和普通的电话卡一模一样,可是如果仔细看就会发现有很大不同,这上面的每一笔之间都似乎隐含着另外的符号,这些符号叠加在一起的时候就变成了很普通的图案。

  这是种非常奇妙的感觉,他可以清楚地感觉到其中包含这些什么,他试着用手指轻轻地落在那符号上面,凝神按照上面的符号慢慢移动的时候,奇迹出现了,先是手指接触的地方出现了淡淡的光芒,随后随着他手指的移动,每一处都在发光。

  唐欢福至心灵手指不但没有停下来,反而连绵不绝的描画下去,不知过了多久,又仿佛只有一刹那,整张电话卡的图案亮了起来,越来越亮,范围越来越大,随后变成一个闪着银光的大洞,猛的把唐欢吞入了进去。

  不知过了多久,唐欢从昏迷中缓缓苏醒,他发现自己似乎飘浮在半空中,很奇怪的感觉。他回忆起自己是在描绘一张电话卡的时候出现了亮光,现在这是哪里?

  唐欢吸了一口气,平复一下激烈跳动的心脏,缓缓的环顾着四周,各式各样的从来没有见过的设备堆积在这里,到处都是一些随意扔在这里的东西,可偏偏他都没有见过,更有一些还闪烁着各种光芒的东西。这难道是一个气势恢宏,动人心魄,仿佛只亘古以来便伫立在此一般的大型垃圾场?

  这个大型垃圾场,高达数百米,抬头仰望都看不到顶,周围的空隙中看去,更是无边无际,真不知道哪里是尽头。

  在这中间,有一个被银色光芒包裹着的东西建筑在这座如同垃圾场一般的场地之上。银光闪闪,雾气沼沼。几缕青青的烟雾正从中冒出来,在银芒的四周缭绕,也不知道是哪个缺德鬼在这里焚烧垃圾,将它衬托得分外诡异。

  他正要痛骂破获环保分子的时候,一条长达百米,闪耀着无数七彩光芒的阶梯,从银芒的中心一直蔓延到他的脚下,阶梯的两旁如同雾气流动,凝结着各种从未见过的人物,他们正用奇怪的眼神注视着自己。

  唐欢站在了阶梯之上,心中的好奇压过了震惊,这真是个有趣的地方,不知道是谁建造的,他好奇的打量着两旁的这些奇怪的面孔,有男有女,大多身穿这奇怪的服装,似乎在对他说话,可是唐欢却听不到一丝声音。

  对,这里没有一丝声音,明明可以看到很多东西在动,偏偏听不到声音,他的心脏剧烈地跳动着,每一声跳动都像战鼓带着回声,在耳边回荡。

  他不知道这是何人建造的,可却清楚地知道这绝对不是一个普通的地方。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那银色光芒的面前,他带着好奇和疑惑伸手朝门推去。

  大门随着手的接触消失了,与此同时唐欢的耳边忽然又出现了声音,风声,风吹过哪些设备所发出的呼啸,一些不知名的东西爆裂的声音,更有一些金属膨胀所发出的砰砰声。

  唐欢一震,朝里面看去,空荡荡的,他小声的问道:“有人吗?”

  没人说话,他迟疑了半天,还是迈步朝里走去,随着他入房门,整座屋子中慢慢得以他为中心亮了起来,一些文字出现在周围的墙上,居然是汉语,“毁灭就是创造,由古至今生生不息,踏入此地者,可毁灭,可创造,可得荣华富贵,可观世态炎凉,若得一切真,需观一世假,善用此地,即可改变世界。”

  这么厉害,那怎么不堆满金银财宝?唐欢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继续往下面看去,原来每一面高大的墙壁下,都堆着些东西,有木器,有铁器,有认识的,有不认识的,甚至到了后来还有塑料的,看样子这些是改变世界比较重要的东西,他甚至看到了电视机,难道这曾经改变了什么?

  他赶紧跑了过去,上面的话是这样写的,“此物改变人心,创造就业,曾是万众瞩目之物,更曾创造真理,指鹿为马,煞是厉害,成就大事者需牢牢谨记。”

  “。。。。。。。果然厉害。”

  越往后走,越古怪,唐欢看得哈哈大笑,其中一面墙壁上下居然没有东西,这惹起了他的兴趣,难道有一段时期,没有甚么可以入选吗?

  “符卡,有心人的创造,让凡人成为仙人,仙魔甚至为此震怒,勿动!”低下是一个骷髅标志,预示着极度危险。

  可唐欢的心却活动起来,能让凡人成仙?这可是个好东西,他小的时候做梦都曾想到这种事情,如果真能见到神魔,管他是不是震怒,想到这里他仔细朝下看去,原来这面墙的底下不是没有陈列东西,而是太小了,所以刚才没有注意到。

  这是一张小小的卡片,和它刚才看到的电话卡不同,这张卡片虽然静静地躺在那里,可卡上面那紫黑色的花纹却在不断地流动,仿佛要涌出来,却又被卡上的边界挡住了。

  唐欢深吸了一口气,轻轻的捉住,一瞬间,这张卡片上的花纹涌上了他的手指随即消失在他的身体中,同时无数的景象蜂拥般的钻进了他的脑海,一时间大脑胀痛欲裂,因此他没有注意到,随着他拿起这枚卡片,墙上的说明文字慢慢地凝聚,变成一只蝴蝶,展翅而去。

  此刻唐欢已经明白了事情的由来,更在这一闪而逝的片段中知道了这张卡片的来历,创始卡,可以创造一个新世界的符卡,这并不是一件大威力的法宝,相反,这是一件纯资料的卡片,其中浓缩装载了符卡的由来,符卡的规则,制作方法。

  这完全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一个可以让普通人,横扫现代社会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所有的人都可以使用符卡,他们只需要用读卡器就可以激发道符中的威力,虽然不能长生不老,却可以使用各种法术,比如可以替代电能的能量卡,可以隐身的隐形卡,可以赋予物体生命的附灵卡。

  甚至还有可以捕捉动物,植物的捕捉卡,可以运输大件物体的运输卡,更有可以当卡通片看得幻卡。一想到这些他的心就止不住地颤动。

  此刻如果有人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刚才那些紫黑色的花纹出现在唐欢的全身,越来越密集,却是一个个密密麻麻的符咒组成的仙阵,随着唐欢痛苦的喊叫,银光一闪,唐欢已经消失在了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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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炼卡》书号:1049815



  内容简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古代是有风险的,

  古人是很彪悍的,

  宫斗是会死人的,

  妞也不是随便泡的,

  猪脚配脚加布景板都是很牛叉的!

  简介不可靠,其实我坦白……这就是一个讲大时代背景之下的历史故事,英雄和枭雄辈出的年代,儿女情长与家国天下……

  主角非穿越,穿的都是配角

  本人坑坑填,绝无太监请放心收藏!

  ……

  正文:

  ……

  天快亮了,一丝青光从天际亮起,粉色的桃红慢慢从少女的脸颊绽放,缓缓散开,匀染了白晳修长的颈项,使她苍白如纸的面色渐渐染上了一丝生气。

  她觉得,刚才……似乎有人在脱她的衣服!该死!为什么全身一点力气也没有?

  楚连城艰难地撑开眼皮,隐约感觉到身边好像有人。勉强打起精神,过了一会儿白晃晃模糊巨大的光点才在眼前渐渐变得清晰明净,身上传来的剧痛和火辣辣的箭伤只是让她皱了皱眉头,重要的是,她还没死。转过酸痛的身体,这一眼让她如遭雷击!

  怎么会有个男人?

  他睡得很沉,白晳如玉的脸宠像婴儿般散发着圣洁的光泽,绛红的深衣半敞,长发散落在衣间,沉睡的表情就如佛陀座下的白莲一般令人生不起亵渎之心,然而他的身形高大修长,那样大剌剌地躺着,几乎占据了大半个床,说明他的确是个男人,而且是个成熟的危险的男人!

  这个男人怎么会在她的床上?或者说,自己怎么会在一个男人的床上?

  连城感到一股愤怒和屈辱袭上心头的时候,脑子里已经无法去想这是什么地方?再看到自己身上被换了一件宽大的白色中衣,几乎令她的脑子一片空白,她颤抖的五指成爪扣住他的咽喉,眯着眼沉声问:“你是谁!”

  当她的指尖带出一丝杀气时,已被人握住了她的手腕,轻轻一扯便跌进了那人怀中。

  愤怒和惊慌袭上心头,这男子有着迷惑人的圣洁外貌,品行却如此下流!为什么眼前一阵一阵发黑?想要骂出口的话也卡在喉咙里,突然全身一麻,她似乎被人点了穴,身体便软软地倒了下来,一双怒目喷出火般死瞪住面前这个猪一样的人!

  他仿佛还没睡醒,半梦半醒间随手解决了打扰他睡眠的东西,翻个身继续睡,一声满足的叹息从三月桃花般无比诱人的唇内溢出。那人如墨一般,发出琉璃般光泽的长发铺在床上,长得一直拖到了床边,和她的发纠缠在一起,一只胳膊压在她的腿上。连城只感到一股一股血腥味袭上心头,强烈的羞辱使她没有办法好好地思考。那人除对她吵醒他感到不满之外,便没有下一步的举动了,他又再次睡着的时候,这个华丽的大帐内就只剩下她瞪着一双充满血丝急怒交加的眼睛。

  她试图运功冲穴,然而一口血气逆转上来,喉咙一甜,张口便吐出一口黑血,血色顿时从脸上褪去,眼前由白光变成黑暗,该死!千年冰蟾的毒又发作了!要不是被那畜牲咬了一口她何至于落到这般田地?

  眼睛的余光中,仿佛一双清澄中带着微微邪恶的桃花目半眯半醒,然后睁大了忽闪忽闪地看她。

  她只能眼睁睁看着一张大脸向她扑上来,男子的脸在她面前不断放大:“你看,受了伤就不要乱动嘛。又要我救你一次,真是麻烦啊。”

  羞怒的红晕像两片红云爬上两颊,但是她的意识逐渐昏沉,忽然一根手指拂过她的哑穴,喉间一松,骂出一句:“混……混蛋!”便轰然陷入了无边无际的漆黑之中。

  那张扑到一半的脸顿住了,微眯的双眼在烛光中散发出妖艳魅惑的光彩“唉!你当我很乐意救你吗?所谓男女授受不亲,你觉得我占了你便宜,我又何尝没被你占便宜呢?”他收起戏谑的表情,一脸正经地说。这句话好在没有被听见,否则又要使人吐血三升。

  一只手揽住她回光返照似的支起一些又倒下的身体,放回床上。孤千城懒洋洋地打了一个哈欠,抬手挽起两边垂下的青色流苏帐,昏黄如豆的烛光淡淡映出他柔和又不失刚毅的脸,他站直身体,一只手拉住敞开的衣领拢了扰,随手束紧衣带,如墨的长发随意打了一个结甩在右侧的耳边,起身披了件罩衫。高贵的金色与绯色的丝质纱衣映着他流泉般的黑发,白晳的皮肤,尖削的下巴,墨黑得近乎发紫的眸和雪山般的鼻梁。

  他转过身看了看陷入昏睡中的女子,命真是大啊!被一箭穿心都没有死的人,全身还乱七八糟地中了很多毒。

  救起她时她作男子打扮,便以为是个少年,没想到后来发现是个女子,既然大错已成,连她的身体都不小心看了,孤千城自认为自己是一个很负责任,敢做敢当的好孩子,那么,她便算是自己的人了。那样的话同床共枕也没有什么错,大帐里又没有别的床,他